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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1.吏部授官:

唐代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出仕资格,如欲出仕,还须经过吏部的释褐试,方得授官。吏部择人的标准有四:一为体貌端正,二为说话有条理,三为书法工整美观,四为文辞优美。

2.重进士科:

唐代对进士科出身的士人特别尊重,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大抵应进士科的考生,每百人取录一、二人,而应明经科的考生,则约每十人取一、二人。

3.评行与公卷:

唐代的科举考试仍保留汉代以来的誉望风气,主考官并非单凭考生的成绩而定等第,还考虑考生的知名程度,故应考前,必云集京师,竞将自己的得意作品,送呈京师的达官贵人,以邀名誉,观素学,以期即使临场失准,亦可被录取,此种做法称为「公卷制」

元朝科举制度还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优待“国族”,压抑“汉人”和“南人”。人数上占很少数的蒙古、色目人与人口众多的“汉人”、“南人”录取名额相等,科举中选的机会就大不相等了。可见此种科举不平等,实际上还阻碍了科举规模的进一步发展。

其次,元朝规定的科举考试的科目有三。“经疑经义以观其学之底蕴,古赋诏诰章表以著其文章之华藻,复策之以经史时务以考其用世之才”。与前代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程朱理学被正式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按朱熹的四书训说在南宋末年已被立于官学,表明开始为政府所承认,但当时它在儒家学统各派当中远未取得独尊的正统哲学的地位。宋末科试始许用朱注,惟仅为允许采取的诸家学说之一。直到元朝颁布科举制度,程朱理学才被政府定于一尊。凡“四书”和《诗经》均须用朱注,《周易》主程、朱氏之说,《尚书》以朱熹门人蔡沈阐释为主,《春秋》用程颐私淑胡安国所传,除《礼记》尚用古注疏、《春秋》许并用三传外,其他儒家经典一以程朱理学的阐发附会为本。元朝科学制度对于理学在中国社会的推广,起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科举制度的作用:

明朝科举制度主要特点有:

( 一)科举与学校完全合流

明朝的学校,除了国子学、府州县学以外,还有宗学、社学、武学等等,虽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但其根本目的不外乎教化民众,为科举储才。学校不是促使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场所,而成了诸多学子步人仕途的“ 养精蓄锐” 之地,成为科举考试制度的附庸。我国古代社会所特有的仕学相长的畸形发展状态到明朝时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许多读书人钻人了“ 学而优则仕” 的儒家思想的怪圈而难以自拔。

( 二)制度完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

明朝科举考试的程序分为四步:第一步为童试。先由府、州、县官考试,再田提学官考试,合格者方能录取; 第二步在各省会举行的称为“ 乡试” ; 第三步在京师由礼部举行的称为“ 会试” ; 第四步在殿廷举行的称为“ 殿试” 。洪武十七年,颁行科举程式,定三年大比之制,为明代科举奠定了基本规范。按照规定的时间,各府州县的学生,经考试取得乡试资格的,齐集省会参加乡试。取中之后则称为“ 举人” 。凡乡试之举人,皆可应考会试,会试取中之后称为“ 贡士” 。凡会试录取之人皆可参加殿试,经殿试取中之后,称为“ 进士” 。此外,取中的进士又分为三等,一甲榜上只有状元、榜眼、探花三名,合称三鼎甲,俱赐“ 进士及第” 称号; 二甲取若干名,俱赐“ 进士出身” 称号; 三甲亦取若干名,俱赐“ 同进士出身” 称号。明制,殿试发榜以后即进人分官任用阶段。

( 三)以八股文为格式,以《四书》、《五经》内容命题,以程朱派注解为准

“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文体,又叫制义、制艺、时艺、时文、八比文、四书文等等。因为它要求一篇文章中必须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一共八部分,故名… 八股文? 。… 股? 即对偶之意。” 川一篇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人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部分组成,格式固定,清规戒律极多,甚至字数和书写款式也有明确的标准。

( 四)科举不仅只限文科。而且也设武举“ 武举始于武周,宋代武举在唐制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发展,对以后武举的制度化、完善化,有承上启下之功。川明初沿袭了唐宋旧制也设有武举。武举的实行,为明王朝选拔了一批晓勇善战之士,这对于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二明朝科举制度的作用

其一,为封建统治集团输送了大量的可供任用的人才,其中不乏有为之士。所以说“ 科举制度造成的一支有高度文史知识素养的文官队伍,为古代中国建构出一个相当先进完善的政府组织形式。? 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是有积极意义的。虽然到了明朝中期以后,科举制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但我们绝不能据此就完全否定科举制。科举制的存在必有其合理的内核,它可以说是在我国封建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一种较公平而合理的选拔制度。当然,科举制到明清时期越来越注重其僵化死板的格式,缺乏实际内容结果必然走向衰亡。

其二,明朝前期与唐宋等旧制相比,其科举更体现了平等、公开、择优的原则,使少量平民子弟通过竞争人仕,从而上升为统治阶层,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平民子弟人仕非但不能动摇封建统治的基础,反而会使其更加巩固,这也是明王朝能够存在二百多年的原因之一。其三,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明朝教育事业的发展,科举必由学校,明代学校之盛,为唐宋以来所不及。当时的学校从中央到地方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国子学,一类是府州县学。据史料记载,明朝初年将应天府学改为国子学,洪武十五年在鸡鸣山下新建学舍,并改国子学为国子监。永乐元年,北京增设国子监。永乐十九年迁都,遂以北京国子监为京师国子监,原来的京师国子监变为南京国子监。于是,国子监及监生有了南监、北监之分。人国子监读书的学生分为四类: 一是举监,二是贡监,三是荫监,四是例监。前两种学生较多,后两种学生较少。国子监的学生人数,据《南雍志》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达8 1 2 4 名,永乐二十年更高达9 9 7 2 名。由此足可看出明初国子监规模之盛。这说明明前期由于统治者重视,教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浅析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

浅析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 科举制度真正确立在唐代,是在封建庶族地主经济高度发达,士族门阀势力衰落的情况下实行的。庶族地主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使得他们要求政权的再分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因此,选择一种既能加强中央集权又能平衡各阶层利益的选士制度,实为唐代政治所必需的。科举制度的确立,无疑满足了大一统帝国的统治需要。 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在整个隋朝的三十八年内,总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总共取秀才、进士十二人。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庭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唐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 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了由皇帝主持,覆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唐代的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举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除了武则天主政的一段时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的习惯。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 整个唐朝的科举取士约一万人。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进士出身,可见科举的成效。但科举亦并非唐代政府招纳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 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务员招考。 科举制度,作为封建社会取士的一种制度,是封建统治者为了适应当时客观形势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办法,是对魏晋以来的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一种挑战和冲击,它为大量平民百姓进入仕途和提高政治地位提供了一个平台,故倍受青睐。唐代的科举制度处于科举制度的上升过程中。因而它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唐代的科举制具有开放性,其实质性原因在于它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和时代大背景

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在唐朝,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那么它的考试内容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和一起来看看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吧! 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

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再看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唐朝的科举竞争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 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

隋唐科举制度概述 摘要

隋唐科举制度概述 摘要:科举制度是隋朝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后,为巩固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而产生的。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的行政机构。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关键词:科举制度、隋唐取士、糊名考试 科举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又对我国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隋唐科举制度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要求,收到了集权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第一,官吏选用的大权由中央朝廷来行使,这就加强了政权的统一和集中。第二,选官有统一的标准,这就加强了思想的统一。第三,向各地方庶族、平民打开了门路,刺激、网罗了一批中下层知识分子,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实现了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原则,调和了阶级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第四,科举似乎是最公平的,任何人只要读好书,就有资格应考做官,这样不仅掩饰了官僚政治的阶级实质,还可吸引全社会的知识分子,使他们埋头读书,养成极其驯服的性格,不易发生不满封建统治的不稳思想。唐太宗曾有感而发“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这也就是科举考试制度之所以能在封建社会里维持1300年之久的根本原因。科举制度不仅影响了古代的考试制度,也影响了欧洲、亚洲各国的文官考试。这对当今教育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在品德教育上尤为重大,在科举考试中是以儒家核心的,虽然它本身有极大封建性,但在品德教育上不得不说它有很大效果。隋唐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发展,将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科举作为人才与文化的筛选器,不仅左右着当时的学校教育与教育管理,也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创立及完善的过程 隋朝统一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迫切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来充实官吏缺乏的问题,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就需要有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另外,在改朝换代过程中,豪门士族的经济势力日益衰弱,庶族地主的经济力量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他们希望能参与政治,同时统治者为了集中选士权,团结广大庶族地主,解决地主内部矛盾,各阶层都希望有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来取代九品中正制,这样科举制便应运而生了。 集中选士大权,采用考试办法,分科举人,是隋代的一大创举。隋初,围绕着选士问题,曾经展开过激烈的争论。隋文帝为了集中选士大权,于开皇三年(公元583年)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置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到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七月“始建进士科”。大业三年又定十科举人,包括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等,其中“文才秀美”一科,当为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产生。 科举之制在隋代只不过初具雏形,国运短暂也使新生的科举制度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加之隋统治者多好佛老而不尚儒术,所以也不甚重视科举取士。科举在隋代虽还不居于主导地位,但它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从政治上,文化上削弱了士族豪门势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门阀士族把持选士的局面,为庶族地主参加政权开辟了道路,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唐承隋制,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科举取士制度。唐立国之初,就将人才选拔列入国家重要政事。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明确规定了应试日期、对象、预选办法等。次年三月选举诏书指出,由于广大寒士“岩穴幽居,草莱僻陋,被褐怀珠,无因自达”,而官府又常常“举非其人,滥居班秩”,所以要求未得举荐者“亦听自举”,“洁已登朝,无嫌自进”。此诏确立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规定了“怀牒自应”的自由报考办法。这标志着国家定时公开设科招考,士人凭才自由报考的科举制度臻于完备。 唐太宗执政时期,实行偃武修文的文教政策,一方面扩建校舍,振兴教育,为封建国家培养

科举制度的弊端【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科举制度的弊端【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改革与开放 2012年3月刊 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庞峰伟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都610064) 摘要: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延续至凊,历经1300年之久。唐代科举制度为唐前期的政治稳定和文化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其存在的弊端也对后世产生了诸多影响。本文重点考察其所带来的弊端,这对反思和完善我国当前人才选拔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分。另一方面,唐代实行科举制度,调动了文人学士的积极性,对于唐代文化的发展,尤其对唐代文学事业的繁荣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宋人严羽就在《沧浪诗话》写道:“试问唐朝何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能及也。”[4]可见科举制对唐代文学,尤其是唐诗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科举制在提高封建官僚队伍素质,营造重视教育的社会氛围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宣告废除。 一、科举制度的出现及发展 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朝。隋朝建立后,为适应当时政治形势的要求,巩固王朝统治基础,隋文帝实行了科举制度,开始用考试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官吏。隋文帝开皇十八年,“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1]这标志着隋王朝设科举的开始。应时而生的科举制度,削弱了荐举的功能,基本上纠正了魏晋以来由豪门世族所垄断的用人状况,为底层知识分子入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唐初并没有马上沿袭隋朝的科举制,而是为了笼络豪强势力,一度实行九品中正制。《剑桥中国隋唐史》谈到“如果认为科举考试 在唐朝初年有很大的影响,那就错了。”“那时中式的士子与唐朝 全部官吏的数目相比为数极少。”[2]九品中正制实行不久,唐高祖 发现,这种选官制度分散了皇族的权力,并不利于朝廷对豪门世族 的控制。因此唐高祖很快就废止了这一制度,改而采用科举选官制。由此,科举制度逐渐确立起来。 贡举和制举是唐代科举主要的考试科目。每年分期举行的为贡举,也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为制举,也称制科。贡举和 制举选拨人才的目的不同,其考试方式也有较大差异,其中贡举以 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 贡举常设科目有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秀才、进士、俊士等科,在众多科目中,进士和明经两科最受重视。当时考试录取的名 额很少,进士科最严格,“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通典》卷十五《选举三》)。[3]武则天时 开设了武举、殿试,但殿试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固定制度。 三、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虽然唐代科举制度带来了诸多好处,但由于制度本身不健全,以及受到政局动荡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科举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 现了很多弊端。 (下转第180页)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 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对魏晋南北朝所实行的九品中正制的否定,是封建时代选士制度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封建统治者为适应当时客 观形势而采取的一种选拔官吏的新办法。 -178-

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我们在上一篇中简单了解了隋朝的选官制度,我之所以不说隋朝的科举制度呢?因为在学术界对于科举制度的创制仍有分歧,,各家对科举制的定义有所不同,有说科举出自汉代,有说科举出自南北朝,也有说出自于隋文帝。但是,在祖慧与龚延明教授在其文章《科举制定义在商榷》一文中讲到:“科举制作为一种取士制度,应作如下界定:设进士、明经、制科等科目招考,取士权归中央;由朝廷定专司、专官知贡举;招考面向全国开放、不限财产、门第,原则上允许平民或官员“投碟自举”报考;地方与中央定期、定点举行二级以上考试,命题统一。”对于科举制这样的定义,很明确,科举出自于隋。而在上篇文章中,笔者即采用其说法。希望大家不需要有任何歧义。 而且,在中学教科书中,对于科举制出自于隋炀帝是毫无疑问的。但隋朝国祚较短,科举制还没得及发展隋朝就灭亡了,发展科举的任务就交给继承者李唐。唐朝国祚绵长,近三百年,对于至关重要的选官科举制度是非常重视的,那么我们接下来简单谈谈唐朝的选官制度。有不同想法,希望大家在下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在考试生源方面,与隋朝稍有不同。唐代生源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中央以及地方学馆生源,当时称之为“生徒”。“生徒”要做官,必须首先经过学馆考试,称之为“解送式”,才能将名单送至中央参加中央的考试“省试”(尚书省),通过“省试”后,经过吏部的“铨选”才能正式录用做官。所以在唐朝要正式考取功名做官,条件较苛刻,选取方式较复杂,但是选出的官吏基本都是具有真才实学的,有

利于唐代政治的稳定,加强其统治。 其二:为“乡贡”。即社会自荐考生,也就是在学馆之外的生源,“皆怀碟自列于州县”,也就是说这些考生可以自己去当地政府报名,通过政府的考试后,政府将名单送至中央,这些人就成为“贡士”,“贡士”与学馆的考生一起参加中央的“省试”。后面步骤就跟之前讲的一样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贡士”不是无限制的推举的,大城市三名,中等城市二名,小的城市一名。 这两类考试都必须经过筛选,每年皆举行考试,所以当时称之为“常科”,还有第三种生源,皇帝根据自己的喜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出自上面我们讲的两种考生,而这类人比较少,所以我们叫其为“特科”,又称为“制举”。 除了生源与隋朝有些不同外,在考试资格方面,跟隋朝有点不一样之处。主要表现在对待出身于商贾之人的不同。在隋朝,文帝是多次下诏,不准出身商旅之人报考,在唐代前期,该政策继续实行。但在唐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处于四民底层的商人,也想通过科举提高其政治和社会地位,所以工商子弟中想参加考试,考取的功名的热情高涨,这也体现当时社会一种“官本位”思想。唐政府为稳定统治,扩大统治基础,在对待商人出身参加科举这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断松弛。所以唐中后期出身商贾考取功名者不乏其人,为唐官僚机构增加新生势力,促进了阶级流动,稳定了唐朝统治。同时商人一般出身寒门,打了旧贵族力量。 唐朝是一个经济发达、文化开放时代,社会各阶层非常活跃,各

略论我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略论我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发表时间:2018-10-12T10:28:26.133Z 来源:《中小学教育》2018年第334期作者:廖明莲 [导读] 人教版九年级语文《范进中举》、《孔乙己》两篇课文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读书人的罪恶。 甘肃省永登县第七中学730300 摘要:我国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为大众所诟病,但科举制度使许多有才学者通过考试而参政,保证了政府官员的素质,稳固了封建政权,加强了中央集权,有着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性和优越性。 关键词:科举制度进步性优越性 人教版九年级语文《范进中举》、《孔乙己》两篇课文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读书人的罪恶。由于分科取士入选者比例过小,致使许多人老死科场,害人不浅!但是这些弊端无法掩盖这种制度的历史进步性和优越性。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实行的一种根据“择优录取”原则选拔人才担任政府官员的考试制度。自隋朝创立科举取士至清朝光绪二十七年废除为止,这一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推行了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社会乃至现代西方各国的社会制度均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科举考试实际上是由下而上的层层考试,有四级考试,分别是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院试及格者称秀才,考试由县、府、省主持。乡试及格者称举人,参加者须是秀才,主考由朝廷委派,每三年举行一次。会试及格者称为贡生由礼部主持考试,时间为乡试的第二年二月(清乾隆以后改在三月),所以又叫“春闱”或“礼闱”。殿试考中者为进士,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由皇帝在皇宫大殿亲自主持。 综观科举制度一千三百年的历史,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其历史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一、实施统一的考核标准,贯彻“择优录取”原则。 隋朝以前,政府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是实行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这些制度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通过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吏向朝廷推荐他们认为是优秀的人才担任官职。在推荐过程中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标准,全凭推荐者的主观意志。 科举制恰好纠正了这种弊端。它用考试的方式选拔政府官员,使选拔有了统一的客观标准,使有才学者得以通过考试而参政,保证了政府官员的素质。 二、参加考核者不分门第、地位,贯彻了“机会人人均等”的原则。 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被推举者均是被高级官吏认为是有声望、有才学的优秀人士。魏晋南北朝期的九品中正制,被推荐者则完全受门第、出身所制约。 以上两种选拔官员的制度,所选的范围是相当有限的:前者凭郡国长官意志决定人选,后者则完全被门阀士族大家所垄断。对于广大中小庶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来说,根本无参政的机会。科举制在这方面进行的重大变革,则大大地扩大了被选拔者的范围。 例如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各地学馆的学生,称“生徒”;二是不在学馆的考生,称“乡贡”,他们均是参加常科考试。 此外,还有些知名人士应皇帝之诏参加“制科”考试。从这些被选拔对象中可看出,科举制的选官范围几乎包括了当时社会上所有的知识分子,使封建政权不断得到新生力量的补充而达到统治稳固。 三、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了选拔政府官员的权力。 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选拔官员的权力均决定于地方政府长官和高级官吏个人,基本上由地方政府控制了官吏推举权。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虽说由中央政府设在地方上的中正官负责选拔官员,权力不属地方政府。但是,凡任中正官者,均是当地的世家大族。 故此,实际上中央政府未能真正地控制官吏推举权,官吏推举权已成为世家大族发展自己权势的工具,严重地影响了中央集权政治。科举制将官吏的推举选拔权控制于中央政府,这就非常有效地防范了分裂割据势力的产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从而也加强了全国政权的统一和集中。 四、将读书、考试、参政三者有机地结合,形成完整体系。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完全凭门第、出身将人分为各种品级供朝廷授官,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腐败现象,严重地影响政府的统治机能。同时,造成中小庶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强烈不满,加深了社会危机。 科举制将读书、考试、参政三者有机地结合,这就促使社会上形成重视文化知识、重视才学的风气。凡是想要参政的人,就必须要通过进士科的时务策和诗赋考试,这就促使士人去读书、钻研学问,有效地笼络了大批封建知识分子,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为封建王朝服务。 科举制的以上特点,清楚地显示出它比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进步。虽说在它的发展历史中,内容上有些变化,实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弊端,但并不能因此否定这一制度的进步性和优越性,它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骄傲。尤其是它的一些原则特点,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形成有着不可否认的重大影响。 正如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所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1.吏部授官: 唐代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出仕资格,如欲出仕,还须经过吏部的释褐试,方得授官。吏部择人的标准有四:一为体貌端正,二为说话有条理,三为书法工整美观,四为文辞优美。 2.重进士科: 唐代对进士科出身的士人特别尊重,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大抵应进士科的考生,每百人取录一、二人,而应明经科的考生,则约每十人取一、二人。 3.评行与公卷: 唐代的科举考试仍保留汉代以来的誉望风气,主考官并非单凭考生的成绩而定等第,还考虑考生的知名程度,故应考前,必云集京师,竞将自己的得意作品,送呈京师的达官贵人,以邀名誉,观素学,以期即使临场失准,亦可被录取,此种做法称为「公卷制」 元朝科举制度还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优待“国族”,压抑“汉人”和“南人”。人数上占很少数的蒙古、色目人与人口众多的“汉人”、“南人”录取名额相等,科举中选的机会就大不相等了。可见此种科举不平等,实际上还阻碍了科举规模的进一步发展。 其次,元朝规定的科举考试的科目有三。“经疑经义以观其学之底蕴,古赋诏诰章表以著其文章之华藻,复策之以经史时务以考其用世之才”。与前代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程朱理学被正式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按朱熹的四书训说在南宋末年已被立于官学,表明开始为政府所承认,但当时它在儒家学统各派当中远未取得独尊的正统哲学的地位。宋末科试始许用朱注,惟仅为允许采取的诸家学说之一。直到元朝颁布科举制度,程朱理学才被政府定于一尊。凡“四书”和《诗经》均须用朱注,《周易》主程、朱氏之说,《尚书》以朱熹门人蔡沈阐释为主,《春秋》用程颐私淑胡安国所传,除《礼记》尚用古注疏、《春秋》许并用三传外,其他儒家经典一以程朱理学的阐发附会为本。元朝科学制度对于理学在中国社会的推广,起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科举制度的作用: 明朝科举制度主要特点有: ( 一)科举与学校完全合流 明朝的学校,除了国子学、府州县学以外,还有宗学、社学、武学等等,虽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但其根本目的不外乎教化民众,为科举储才。学校不是促使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场所,而成了诸多学子步人仕途的“ 养精蓄锐” 之地,成为科举考试制度的附庸。我国古代社会所特有的仕学相长的畸形发展状态到明朝时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许多读书人钻人了“ 学而优则仕” 的儒家思想的怪圈而难以自拔。 ( 二)制度完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 明朝科举考试的程序分为四步:第一步为童试。先由府、州、县官考试,再田提学官考试,合格者方能录取; 第二步在各省会举行的称为“ 乡试” ; 第三步在京师由礼部举行的称为“ 会试” ; 第四步在殿廷举行的称为“ 殿试” 。洪武十七年,颁行科举程式,定三年大比之制,为明代科举奠定了基本规范。按照规定的时间,各府州县的学生,经考试取得乡试资格的,齐集省会参加乡试。取中之后则称为“ 举人” 。凡乡试之举人,皆可应考会试,会试取中之后称为“ 贡士” 。凡会试录取之人皆可参加殿试,经殿试取中之后,称为“ 进士” 。此外,取中的进士又分为三等,一甲榜上只有状元、榜眼、探花三名,合称三鼎甲,俱赐“ 进士及第” 称号; 二甲取若干名,俱赐“ 进士出身” 称号; 三甲亦取若干名,俱赐“ 同进士出身” 称号。明制,殿试发榜以后即进人分官任用阶段。

唐代科举制度的历史功用与现代意义研究

唐代科举制度的历史功用与现实意义研究 摘要:科举制度是封建社会官员选任制度的典范,隋唐时期产生并发展,它不仅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近、现代各国的官员选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也有着直接深刻的影响。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精英遴选机制,科举制度具有恒久的价值和意义。唐代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定型发展时期,本身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积极作用。通过对唐代科举制度的全面分析,探讨其历史功用和现实意义,辩证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中得出经验和教训,健全完善我国当代公务员制度。 关键词:科举制度历史功用现实意义公务员制度 一、唐代科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唐代科举制度的产生 科举制度作为隋唐以后历朝历代沿用的一种官员选任制度,是从两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察举制度发展而来的。它的产生有一个发展过程,大抵萌于南北朝,始于隋而成于唐。[1] 科举制度之前我国封建时期的官员选任制度各有千秋。春秋时期大都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官员完全由世族垄断。战国时期各国进行变法,其目的之一就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虽然朝廷要职仍由宗室贵族等担任,但是官员改成了领取实物俸禄,与此同时,随着“士”的壮大和活跃,荐举制度也逐渐成为普遍的官员选任制度。西汉时期正式建立察举制度,另外也建立了太学,也因此,一般的平民子弟可通过察举和学校获得官职,这一制度的建立是封建时期官员选任制度的一个新的突破。魏晋时期产生了九品中正制,虽然还是沿用了汉代的察举、征辟等入仕途径,但是将门第作为做官的首要条件。南北朝以来,察举制度仍作为官员选任的基本制度,但是通过考试按照才能选官的制度被提了出来,学校的开放和自举制度的兴起,都为朝廷从一般平民中选贤任能开辟了新的道路。 隋朝建立后,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官吏选任不再受到门第限制,各级官员统一由中央选任。在保留秀才、明经科的同时还新设立了进士科,并继续察举孝廉。进士科的设立,使得朝廷形成了通过考试纯粹按照才学选任官员的制度,也正由此,科举制度产生,并逐步成长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选任官员的一种重要制度。唐代科举制度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虽然之后进行了完善,但其雏形还是源于隋朝的科举制度。 综合来看,科举制度的产生基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朝廷的统治需要。虽然士族的势力已经渐渐衰落,但仍在政治经济上占有特权地位,很大程度地影响了隋唐统治者的统治。为了进一步削弱士族势力,摆脱门阀世族等的垄断地位,收回旁落于地方长官之手的选任权力,采取科举制自下而上的选拔人才供朝廷使用以加强中央集权。 二是庶族地主的政治诉求。封建王朝的更替,影响了各个势力间地位的变迁和利益的分

唐代科举制度有那些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制度有那些考试方法?常科主要设有哪些科目?简要说明最高级别科目及相应的要求。 1唐代科举制度有哪些考试方法? (1)唐代科举制度一般来说主要有帖经、墨义、口试、策问、诗赋五种。 “帖经”就是将书本上的某行贴上几字,要求应试者将贴住的字填写出来,类似现在的填空题。 “墨义”相当于现在的简答题,是一种简单的对经义的回答。如果考生用笔来回答问题,就称之为“墨义”,若以口来回答就称为“口义”。 “策问”是比帖经、墨义高一层次的考试方法,大概与现代的论述题相近。 “诗赋”是为克服考生存在的多背诵经义和旧策,而乏真学实才的现象,在后来加试的一种方法。即在经义策问的基础上加试一诗一赋,当时称“帖诗”。(2)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3)唐初最高级别科目是秀才,要求:才华绝等的宣国人才,名额极少,全国1-2个,要求地方官推荐和主动报考,若是考生未达到要求,还要向推荐的地方官和参加考试的人问罪。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人不敢报考,地方官也不敢推荐,整个唐代大概也就十位秀才。后到高宗时被废止。 此后,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最看重的是进士。明经考察对儒家经典的背诵记忆能力,相对比较容易。进士科“先杂文,次口试,次答第三道”。杂文即考生当场按考题内容作诗、赋各一篇。策问是指应试者当场回答主考官所出的各种方略和时务问题。 此后,殿试是科举中最高级别的考试。 学子成为贡士后,才可以进入殿试,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考状元”。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殿试的文体,开始是骈体文,皇帝殿试时就时事政治或经义史事提几个问题,应试贡士须按照骈四骊六对偶工整的句式文体作文。 2、简述唐代后期科举考试与学校教学之问的矛盾以及引起的社会问题。 (1)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和学校教育从综合素质上训练培养学生的矛盾。 (2)唐代后期科举考试与学校教学之问的矛盾突出,由于科举考试主要是从社会上一般读书人里选拔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员,这个名额占的比例大之后,有的读书人不到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里读书,以自学为主,一定程度上造成官学的荒芜。为了应试,按照科举考试的要求进行训练,应是情况极为严重,以至于某些及第的人,高分低能,不具备经国安邦的能力。学校本是培养人的机构。唐代中后期后,科举怎么考,学校怎么教。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参加科举考试。学校培养人的职能淡化,成了科举的预备和附庸。 唐代以后,学校教育与科举制之间的轻重存废,总是遵循着重学校轻科举一—科举与学校

【word】 略论宋代科举制度的新变化

【word】略论宋代科举制度的新变化略论宋代科举制度的新变化 第25卷第3期 2011年9月 开封大学 JOURNALOFKAIFENGUNIVERSITY Vn1.25No.3 Sep.2011 略论宋代科举制度的新变化 刘术永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45) 摘要:宋代,科举制度从形式到内容均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包括殿试制度的确立与三级 考试制度的形成,废除公荐制度与实行糊名,誊录法,在考试内容上以经义取代诗赋,”特奏名”的 实行与录取名额的增加,等等.科举制度趋向完善而严密.但是,也因此产生大量的冗官和臃肿的 机构,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财政负担加重. 关键词:宋代;科举制度;新变化 中图分类号:K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43X(2011)03—17—03 公元587年,隋文帝设置”志行修谨”和”清平 干济”二科,由此开科取士,开始根据统治需要,从 社会中选拔人才,不分身份地位,基本打破长期实行

的依门阀等级选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度.唐代继承隋制,且在入仕资格,官职授予,铨选辅助等方面均有发展,岁举亦成为常态.从历史实践来看,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实行在选拔人才,提高官僚队伍层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促进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和文化的再生.同时也要看到,正是由于中举能够带来巨大好处,因此科举取士自实行之日起就不断受到舞弊的冲击,考试舞弊屡禁不绝,作弊手段层出不穷.完善科举制度,创新反作弊手段,加强法律制裁受到统治者极大关注.宋代即是如此,从形式到内容,对科举制度不断进行完善,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选仕制度,宋代也因此成为中国科举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一 ,宋代殿试制度的确立与三级考试制度的形成 史载,唐武后载初元年(公元689年),武则天 在洛城殿策问贡士,开殿试之先河.但殿试在唐代并未形成定制,也没有出现齐备的条法规范.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举行省试,翰林学士李肪为”权知贡举”(主考官).新考中的进士宋准等人到讲武殿拜谢宋太祖.太祖疑李防取士失实,照顾同乡,恰巧有人告发李防用情取舍,太祖于是从下第考生中选出195人,让这些人连同李肪取中的那些

(完整word版)试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利与弊

试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利与弊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拨官吏的一种制度。魏晋以来,官吏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子弟中选拨,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是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文帝时期正式设置分试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拨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由于采用分科取试的方法,所以叫做科举。到了唐代,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唐代的科举分长举、制举两种。所谓长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有由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由于常举和制举选拨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法上有很大区别,而常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 一.唐代科举制度的积极作用 唐代国运较长,政局相对稳定,这位科举制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唐王朝一方面要求地方官员向朝廷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科举考试制度、逐步扩大考试科目,增加考试内容,完善考试程序,从而使科举考试制度取代了以荐举为主的选士制度,成为当时领先于世界的用人取士制度。 唐代科举制度是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官吏选拨制度。它打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第观念,采取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公开考试方式,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这对于前代的选官制度无疑是一大进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政治来看,科举制度实施以后, 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要求, 收到了集权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 第一, 它取代了汉魏以来的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 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更有效地由地方士族和长官手里集中到中央,官吏选用大权由中央朝廷来行使, 这就加强了全国政权的统一和集中。 第二, 它以考试为统一标准, 全国要想做官的人都全力以赴地去适应这些标准, 这就加强了思想的统一; 公开、平等的仕进之路, 刺激与网罗了大批中下层知识分子, 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 从而调和了阶级矛盾, 有利于政权的稳定。 第三, 向各地方的庶族地主、平民打开了门路, 刺激、网罗了一批中下层知

唐朝的科举考试是如何运作的

唐代科举制的运作 唐朝继承和完善了科举制度。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得人数‘还创立了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漫谈唐朝的科举取士的运作方式 考试科目的设置 唐朝的科举制度是隋朝制度的完备化“考试的科目设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虽然设置的众多的科举考试的专业,但是真正推行下去的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当时秀才科的出题最难,实行不久后就停止了。明经、明书、明算则是专门性的科目,参加者即使考中也不易做上高官,这样使得常设的科目仅为明经、进士两科,进士科的考试内容是试策、诗赋,最对士子的心思。而“进士科始设于隋朝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 参加考试的意义 科举制度对于唐代人们的吸引在于以仕途为诱饵,煽动起人们改变身份与地位的欲望,皇帝特别下诏:“名登科第,即免征役”。就是说一个读书人,只要经过礼部考试及第,即使还没有通过吏部的复试授予官职,便和一般的百姓不同,可以享受免除差役征徭的特权。

学校设置 科举考试对平民有这样的重要意义,准备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自然很多,为了适应科举考试而发展起来的学校,就在唐朝的城市中大量出现。唐朝中央一级的学校集中于长安与洛阳,由国子监进行管理,下面具体的设有六类学校: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其中国子学须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弟才能进入,太学、四门学须五品以上的官员子弟才能进入。而律学、书学、算学则是八品以下官员子弟以及具有专门爱好的平民子弟进入的。唐玄宗时又增加了招收平民子弟的广文馆。(广文馆实际是进士考试的补习班,在馆内学习者大都是科举不第的平民子弟)在地方上,府有府学,州有州学,府州之下有县学,各县之下又设了乡校、村学。县学、乡校村学学生应试合格后可以进入府州学学习,府州学的学生学成后可以应乡试,合格后才能作为举子推荐参加科举考试。可见平民子弟若想走上科举仕途,大多要从村学、乡校,县学读书做起在人人想做官的时代,学校显得十分拥挤。“贞观五年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到唐玄宗时,州县学生人数达到60710人。 学生的年龄 生徒入学的年龄,中央的学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除律学为18岁以上外,25岁以下外,其他的各校平均为14岁以上,19岁以下。由于在中央官学学习的是高官后代贵族子弟,大多依仗后台的支持学习肯定不认真,为此,国子监制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学习不努力滩涂玩乐,品行不端者一律开除。此外对于学习成绩太差9年应试落第,也

隋朝科举制

隋朝科举制 科举制诞生于隋朝。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的),始置进士科,这是科举制创立之始。隋王朝虽然是个短命的王朝,但是却是一个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作为的王朝。它不仅结束了魏晋南北朝三百余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国家统一,开凿了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而且废除了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代之以科举制,加强了皇权。 据《旧唐书·杨绾传》载"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薛登传》也说"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仿效。因陋就寡,赴速邀时。辑辍小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浮虚为贵。" 由此可见,隋炀帝始置进士科取士之时,科举制草创伊始,只是试策小文,还很不成熟。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下诏曰: 天下之重,非独治所安,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经邦,何尝不选贤与能,收采幽滞。……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仪可称,或操屡清洁,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衔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必举,与时无弃。……文武有职事者,五品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 该诏书已明确提出十科举人的项目和标准,即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仪可称、操屡清洁、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选士的项目和标准皆较明确、具体。 其后,在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六月,再次下诏曰: 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抑,四科举人。 该诏书把过去的十科举人改为四科举人,其分科举人的标准较前者更明确、更具体了,为唐代正式确立科举制奠定了基础。 隋朝统治者在选士制度方面废除九品中正制而实行科举制是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 就选士制度的实质而言,它是一种封建国家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因此,从哪个阶级、阶层选拔官吏、通过什么途径,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选拔具有什么样标准的官吏,只能根据不同历史阶段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定。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重新走向统一和空前繁荣昌盛的时期。从统治阶层内部的关系来看,庶族中小地主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他们积极要求参政,希冀通过某种形式改变政治地位不高的现状。魏晋南北朝以来形成的士族豪门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有明显的减弱和下降。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垄断地位。统一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确立又急需一大批高素质的官吏充实到政府各级行政机构之中去,从而使政令畅通,官僚机构得以正常运转,实现进一步遏制地方割据势力,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实行按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和实行大权旁落地方官手中的察举制,让地方豪强大地主和往往握有士人生杀予夺大权的地方官享有选士用人的大权,则既不利于满足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不利于满足中小地主做官从政的合理要求,所以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尤其是魏晋南北朝以来重门第不重才学的九品中正制已不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因此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新的取士制度已势在必行,在这种宏观历史背景下科举制应运而生,她以暂新的姿态,蓬勃进取的

浅论科举考试制度对唐代的影响

浅论科举考试制度对唐代的影响 内容摘要:科举考试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持续最长的一种官僚选拨制度。他开始兴于隋唐,废弃于清末,历经1300多年,为中华文明的发展作为了巨大的贡献。唐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科举制度在唐代的发展对唐代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呢?下面,我主要对科举制度对唐代的影响进行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科举考试制度进士士人阶层教育政策 一、科举考试制度为唐代的政治、经济的繁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保障。“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1)。621年,李渊见唐后不久,便在武德四年参照隋代成法开科取士,并且形成每年一考的制度。至武德五年十二月,取中秀才一人,进士四人。武德六年又取进士四人,七年取秀才两人,进士六名(1),八九年都有,每年还取明经若干名。太宗继位后,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局面,而在科举取士方面,贞观时平均每科为10.25名。当他看那些新科进士时,喜不自禁地对侍臣说“天下英雄,入吾毂中矣!”(1)高宗在为期间,所举行的22科取进士576人,平均每科26人略多(1)。武则天登基后,又开创了殿试和武举制度,加强人才的选拨。由上面的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唐朝的统治者都非常的重视科举考试,吸收了大量的人才,纵观唐朝二百九年的历史,科举及第及总人数,明经约有两万六千余人,进士六千六百五十八人,还有部分遗漏,制举诸科上千人,各科及第总人数应当在三万人以上。而《唐国史补》卷下说:“进士为时所上久矣。。。位极人臣常十有二三,登显列时(5)有六七。”另据统计,从唐宪宗到唐懿宗期间共有宰相133人,而其中进士出身者98人,约占宰相总数的74%,宰相中进士出身的人数占绝多优势,(2)可见,在唐代,当时的统治者通过科举考试制度可以利用社会大部分的精英人才为自己服务。这也是唐朝可以繁荣富强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科举考试制度的推行,打破了门阀士族对高官厚禄的垄断(3),促进了士人阶层的兴起,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巩固加强了国家的统治。汉代以来,官僚选拨制度实行的是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尤其是东汉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社会形成了一批把持政治特权的门阀士族,官位世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这种格局阻碍了下层士人入仕之路,这给国家的统治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特别南北朝门阀士族的能力下降之后,门阀士族的统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了。而科举考试制度出现和发展,为各地方的寒门甚至广大的平民打开了取得高官厚禄的通道,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阶级矛盾,同时,吸取了下层的大量精英人才,这也为统治阶级输入了新的动力,扩大了统治的阶级基础,形成较为稳定的统治局面。 三、科举考试制度的推行,促进了唐代文化和教育的繁荣。科举考试制度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情紧密的联系起来,科举成为封建知识分子进入官场的阶梯,成为他们取得高官厚禄的最好门路。(2)这就要求小知识分子和平民要尽量的学习,尤其是考试规定内容儒家经典,从而形成学校到社会都重视读书、习文作诗赋的社会氛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种全民学习的局面。这对于唐代文学的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君子为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此行以立身之美者也。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大者登台阁,小者任郡县,资身奉家,各得其足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1)除了家庭教育,学校作为学习的主要场所,统治阶级为培养适应统治的需要,也大力发展学校教育,“唐代的学校分为中央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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