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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29类太上皇商标驳回复审及在先引证商标撤三的请示

关于对第29类太上皇商标驳回复审及在先引证商标撤三的请示
关于对第29类太上皇商标驳回复审及在先引证商标撤三的请示

关于对第29类太XX商标驳回复审及

在先引证商标撤三的请示

集团公司:

2013年,集团启动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工作,通过内部竞价确定服务代理机构——广东XX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2013年8月16日委托XX公司向国家商标局递交48个皇XX系列商标和3个太XX商标注册申请,开展全类保护。

一、商标注册情况

2014年8月起,国家商标局陆续发出商标注册的审查结果。截止至2014年12月3日,我部收到XX公司转来的22个商标驳回通知书,其中19个已经按照集团办公会议的意见采取了对应措施,新收到3个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部分驳回(详见附件1-3),具体如下表所示:

新增商标核准情况表

按照商标法规定,对上述三个商标提出驳回复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

二、商标驳回评估

(一)评估驳回复审必要性

按照2014年9月9日集团办公会议关于“与主业相关的,与产业延伸相关的、敏感的或我方认为有伤害的”必须坚持防御性注册,否则视情况进行复审的精神,我部对新增驳回商标进行梳理过滤,具体如下表所示:

新增商标驳回评估意见表

(二)第29类太XX商标驳回分析

由于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注册,国家商标局部分驳回我集团第29类太XX商标申请,核准了“食用海藻提取物,肉罐头,加工过的槟榔,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牛奶制品,蔬菜色拉,烹饪用果胶”。

商标驳回复议申请书正文5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XXXX 通信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XXXX 职务:总经理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XXXX 地址:XXXX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 XXXX(以下简称“申请人”)在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第XXXX号“芯姿美学”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决定驳回在“去斑霜、润发乳、皮肤增白霜、化妆品、牙齿美白贴、洗澡用化妆品、美容面膜、洗面奶、护肤用化妆剂、化妆剂、 洗发液、防皱霜、唇膏”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如下:该商标与帝普电器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申请在先的第25881499号“心姿"商标近似。(见第1546/1558期《商标公告》) 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委托XXXX向贵委申请复审,请求对第XXXX号“芯姿美学”商标在第3类“去斑霜、润发乳、皮肤增白霜、化妆品、牙齿美白贴、洗澡用化妆品、美容面膜、洗面奶、护肤用化妆剂、化妆剂、洗发液、防皱霜、唇膏”等商品上依法予以初步

审定并公告。 复审主要理由概述: 一、申请商标第XXXX号“芯姿美学”为申请人所独创,具备突出的显著性和强烈的可辨识度,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商标注册条件。 二、商品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域性特点。申请商标来自江苏省,引证商标来自香港,商品地域差异显著,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中文及字母构成方式等方面区分显著,共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四、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给人的整体印象差异明显。共同使用于市场,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五、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使该标志显著特征更加突出,且经过大量宣传,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紧密联系,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并未产生与引证商标混淆和误认的情况。 六、如果申请商标不被审定公告并核准注册,将给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七、立足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申请人简介及保护知识产权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范本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请注册,申请号为(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类的“”。 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年月日以第号通知书引证已经注册的第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年月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图样图样 申请商标引证商标 第一,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 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 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第二,就商标读音呼叫上,。因为发音呼叫不 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 近似商标。 第三,就含义上讲,所以不构成 近似商标。 综上所述,第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二、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属于类似商 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引证商标申请类型在原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关联,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三、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doc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首页) 申请商标: 类别: 申请号/国际注册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电子邮箱: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否□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填写此申请书(首页)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并应按照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填写须知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 2、具体评审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连同本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 3、申请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4、申请商标类别栏可同时填写多个商标类别。 5、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无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外文地址须注明其中文国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其名称后填写其身份证件号码。 6、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信地址及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其他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7、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人办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8、申请人在提出评审申请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并自首次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9、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10、收费标准:实行按类收费,每个商标类别收取评审费用750元。详见“商标业务缴费指南”(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079387.html,)。 11、邮寄办理的,应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将汇款单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1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纸质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打字或者印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以下引用百科: 生姜性温,其特有的“姜辣素”能刺激胃肠黏膜,使胃肠道充血,消化能力增强,能有效地治疗吃寒凉食物过多而引起的腹胀、腹痛、腹泻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一、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发文编号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决定。 二、核准并公告申请人的号商标注册申请。 事实和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请注册,申请号为(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第类的“”。 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年月日以该商标与富莱恩(天津)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号商标近似为由,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2015年 4 月24 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的是组合商标,与贵局引证的第8266252号“F-LI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别显著,两商标在组成要素、

以下引用百科: 生姜性温,其特有的“姜辣素”能刺激胃肠黏膜,使胃肠道充血,消化能力增强,能有效地治疗吃寒凉食物过多而引起的腹胀、腹痛、腹泻 含义、图形的构图及整体外观等各个方面均有重大差异,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申请人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也不会使相关公众认为申请人的商品来源与引证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申请商标引证商标 1.商标整体外观及图形构成来看 申请人商标为英文与图案的组合商标,由10个英文字母 及图案组合而成,图案在上,英文字母在下,特征鲜明。是一个非常适合申请人使用且特征鲜明的商标。 而引证商标则是单纯由英文字母“”构成,虽然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含相同的字母,但是其构成是不一样的。首先,引证商标相较于申请商标多了一个符号“-”与一个字母“i”;其次,相关公众看到“”及图案组合的商标,会立即想到“此商品是‘’公司的商品”,而不会联想到“富莱恩(天津)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或者“”商标。二者不存在让消费者产生关联的条件与可能性。 2.就商标读音呼叫上,申请商标读音类似为“”,引证商标读音类似为“”。两者的读音完全不一样,因为发音呼叫不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近似商标。

注册商标驳回复审问题处理,你需要知道这些!(2016)新

注册商标驳回复审问题处理,你需要知道这些!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遇到商标驳回并不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共同编著的《2014年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商标1546962件,驳回480550件,部分驳回398871件,大致算了下,商标驳回率差不多达到36%了。那么,2016如何提供商标注册通过率,不让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遭遇驳回的情况呢?特整理是2016商标驳回处理指南,相信在了解了为什么你的商标会被驳回以及商标驳回处理方法后,成功注册商标就不再那么难了。 一、为什么你申请注册的商标会被驳回? 商标驳回在商标注册实质审查阶段,根据商标法规定,影响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因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不符合商标注册的两组要求,通常称作商标驳回的绝对事由和商标的驳回相对事由。商标驳回绝对事由如违反第10、12、13、16、32条等规定,没有商量的余地,禁止注册且禁止使用;商标驳回相对事由如第11条等。另外,新商标法引入了善意概念:“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7条)。概括来说,你的商标之所以被驳回,原因可以归为:不具有显著性、违反禁止性规定、与在先权利冲突、与在先申请相同或近似等,给您简单介绍如下: 1.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注册合法性 非法标志即与下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勋章等,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 ·其他国家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或军旗;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 ·表明实施控制、质量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 ·“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

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6号1幢2层02A0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栗莉 职务:经理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1号楼205 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公司,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针对贵局对申请人的指定使用服务在国际分类第35类下的“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 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拍卖、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的申请号为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恳请评审委员会依法予以裁定。 复审请求:请求核准第“”号商标的注册。 理由: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具有《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显着性;

3、申请商标通过大力广告宣传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事实与理由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对比如下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设计风格、整体外观表现方式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法有关商标近似中的相关解释: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上不相同 申请商标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加上莲花图形相结合的一个组合商标,莲花的设计为七朵花瓣组成,左右各由3朵大小相同的花瓣相对应,结合长长的花径,连接下方文字,形成一个出水莲花的完整画面,而

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3864152”商标驳回复审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 书 (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6号1幢2层02A0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栗莉 职务:经理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1号楼205 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公司,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针对贵局对申请人的指定使用服务在国际分类第35类下的“ 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拍卖、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的申请号为13864152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恳请评审委员会依法予以裁定。 1 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3864152”商标驳回复审复审请求:请求核准第“13864152 ”号商标的注册。理由: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具有《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显著性; 3、申请商标通过大力广告宣传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事实与理由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对比如下 申请商标13864152号引证商标(6971755号)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设计风格、整体外观表现方式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法有关商标近似中的相关解释: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2 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3864152”商标驳回复审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上不相同 申请商标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加上莲花图形相结合的一个组合商标,莲花的设计为七朵花瓣组成,左右各由3朵大小相同的花瓣相对应,结合长长的花径,连接下方文字,形成一个出水莲花的完整画面,而引证商标是由中间一个大的花瓣,左右两遍各由3个和2个大小不一的花瓣组成,加上外围的菱形框,无论从

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6号1幢2层 02A0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栗莉 职务:经理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1号楼205 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公司,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针对贵局对申请人的指定使用服务在国际分类第35类下的“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拍卖、替

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的申请号为13864152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恳请评审委员会依法予以裁定。 复审请求:请求核准第“13864152 ”号商标的注册。 理由: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具有《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显著性; 3、申请商标通过大力广告宣传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事实与理由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对比如下 申请商标13864152号引证商标(6971755号)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设计风格、整体外观表现方式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法有关商标近似中的相关解释: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

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上不相同 申请商标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加上莲花图形相结合的一个组合商标,莲花的设计为七朵花瓣组成,左右各由3朵大小相同的花瓣相对应,结合长长的花径,连接下方文字,形成一个出水莲花的完整画面,而引证商标是由中间一个大的花瓣,左右两遍各由3个和2个大小不一的花瓣组成,加上外围的菱形框,无论从整体外形还是花型的具体结构和花瓣的具体数量、大小和整体排列方式都存在很大差异,给人完全不一样的视觉效果,作为以中文为母语的消费者来说,文字部分会被消费者优先认知和记住,这也是申请商标的主要显著性特征所在,所以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因此不应构成近似商标。 其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思创意上不一样 经过对比可以看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图设计上是不一样的,申请商标整体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由文字中间升起一朵莲花,表达了申请人对企业的一种破壳而出、生生不息、美丽绽放的美好愿景,设计后形成的一个整体标识,有自己独特的设计理念,而引证商标图案体现的只是一个花朵,并无其它含义和寓意,商标的设计创意和整体构思完全不一样。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是近似商

商标驳回复审委托协议模板

商标驳回复审委托协议 委托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是_________________ 中 ________________ 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对第_________ 类第—号 ______________ 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 □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案□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案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复审案□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案 受托人代理上述评审事宜的权限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及其《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规定的本案有关评审活动。委托人 特别声明包括下列第①②③项权限: ①承认对方评审请求 ②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 ③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及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项所需的有关证 据材料 2、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二乙方 1、负责办理甲方上述代理事宜。在获得甲方的汇款后履行代理义务。 2、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整理、规范为符合认定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提前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3、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度需要及时通知甲方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4、负责代理过程中必要的其它事项。 5、负责代理工作中各项事务的及时反馈。 第二条委托事项处理进展情况的报告办法 对委托代理事项的进展,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费用及其支付 1、本委托事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 开户行: 公司户名: 账号: 第四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乙方成功申报到官方,官方受理后此代理事项即为完成。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 第五条保密协议 1、本合同内容保密,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2、相关申报材料、甲方提供的其它材料及乙方从甲方获取的企业的其它商业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2020年)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2020年)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2020年)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向商标评审

委员会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 3、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复审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4、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5、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层幢26号1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 02A0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栗莉职务:经理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1号楼205 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公司,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 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针对贵局对申请人的指定使用服务在国际分类第35类下的“广告宣传、计算机替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拍卖、网络上的在线广告、. 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的申请号为13864152

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恳请评审委员会依法予以裁定。 复审请求:请求核准第“13864152 ”号商标的注册。 理由: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具有《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显著性; 3、申请商标通过大力广告宣传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事实与理由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对比如下

申请商标13864152号引证商标(6971755号)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设计风格、整体外观表现方式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法有关商标近似中的相关解释: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上不相同申请商标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加上莲花图形相结合的一个组合商标,莲花的设计为七朵花瓣组成,左右各由3朵大小相同的花瓣相对应,结合长长的花径,连接下方文字,形成一个出水莲花的完整画面,而引证商标是由中间一个大的花瓣,左右两遍各由3个和2个大小不一的花瓣组成,加上外围的菱形框,无论从整体外形还是花型的具体结构和花瓣的具体数量、大小和整体排列方式都存在很大差异,给人完全不一样的视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程序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范文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 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请注册,申请号为(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类的“”。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年月日以第号通知书引证已经注册的第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年月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 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 给予核准注册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图样图样申请商标引证商标第一,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 来看,.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

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第二,就商标读音呼叫上,.因为发音呼叫不同,不易使相 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近似商标。 第三,就含义上讲,所以不构成近似商标。 综上所述,第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二、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 属于类似商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我司申请类型,引证商标 申请类型在原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 产者之间存在关联,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 准注册。 三、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总之,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 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恳请贵会依法撤销部分驳回裁定, 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20年月日 温馨提醒: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请结合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档发布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哈罗贝比早教培训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孙文路2号 法定代表人:xxx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xx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xx 联系人:xxxxx 评审请求: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驳回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全部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请号为00000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41类的“个人教育”。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2014年5月25日以第xxxx号通知书引证已经注册的第yyyy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2014年5月30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申请商标引证商标 第一,就商标的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申请商标是组合商标,特征鲜明。申请商标由一个圆点、心形及英文字母“HLBB”三部分组成,心形的左边线条组成一只手,右边的心形和上方红点构成人形,整体色调以黑色为主。申请商标主体部分为圆点加心形(未封闭),“HLBB”是哈罗贝比早教培训有限公司的英文缩写。引证商标由双手相握组成,心形中间拇指相交,围成封闭的“心形”,主要色调是白色。故,申请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不易引起公众的误认。 第二,在商标名称读音上,申请商标引入了企业字号“哈罗贝比”的英文缩写字母“HLBB”,外观差异显著。而引证商标没有任何文字读音,侧重与我公司完全不同。虽然两者的基本构图均采用了“爱心”图形,但类似的“爱心”的图形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广泛运用于不同领域的商品。因此,“爱心”图形并非是引证商标持有人的独特设计,并不具备较强的显著性。 第三,从商标的整体含义上看,申请商标暗含一只手抚慰心灵,隐喻了公司“以人为本,从心出发,关爱心灵健康”的服务宗旨。而引证商标仅仅只是有“手牵手,心连心”的含义。故,两者不构成近似商标。 二、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的保护类型不同。从公众认知角度来看,两者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为第四十一类(个人教育),引证商标申请类型为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两者在使用功能、宣传渠道、客户人群等外延上均具有较大的差异,不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认为以上商品提供者之间存在关联,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商标复审申请文书范本说课讲解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商标: 类别: 申请号/国际注册号: 商标局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无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否□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 评审请求: 国家商标局发文编号为XXX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商标局驳回“XXX”商标在第N类的注册申请,申请人表示不服,依法申请复审。请求撤销本驳回,将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审查标准: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事实与理由: 商标“XXX”的驳回理由是张三870983287506072262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XXXXX号“XXXX”商标近似。然事实上,“xxx”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近似,在实际使用中也不至引导相关公众误认。依据商标法之相关规定,代理人根据客观事实提出以下观点,供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在复审时予以考虑。

处理驳回申请注册商标复审的基本技巧

处理驳回申请注册商标复审的基本技巧 商标是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分开的可视性标志。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但是与此同时,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制和实际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一个商标从注册申请到取得商标注册证,需要1—3年。而很多企业在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甚至在提起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将申请注册的商标广泛使用到了产品包装或产品上,这就引起了一个问题,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而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使用中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企业不愿放弃该商标时如何救济?本文试图阐述的正是企业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的问题。 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原因的分析 首先从法律、法规上来分析,商标局驳回申请注册的商标,原因是有多方面的。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它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等等。 其次,虽然商标注册审查具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但是因为每个商标的具体审查实际上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独立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理解层面、社会阅历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客观方面的多重因素影响,审查员的自由裁量权相对要

大,不同的审查员完全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使用可能取得显著性,并便于识别以及商标审查员的主观性,我国法律制度设计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程序,借以确保商标审查质量,保证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结合上文所述,当企业收到商标局邮寄过来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时,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认真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进而思考是否还有回转的余地,再做出是否提起复审的决定。 二、寻找法律 在确定商标驳回通知书上所阐述的驳回理由并不成立,而又还想取得商标专用权时,就应该积极准备向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提起复审必须以相关法律为支点,通过认真比较申请注册商标的详细信息与引证注册商标的详细信息,参照《商标法》《商标实施条例》《关于民事商标问题纠纷解释》《商标审查及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研读法律、法规关于商标在先权利、商标显著性、商标近似的判断等方面的规定,揣摩商标局驳回的理由,根据现有的事实,寻找出对自己有利的申请驳回商标申请注册复审的规定。 三、准备证据材料 通过上述系列工作准备后,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等。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作简要说明,并签名盖章。应当注意的是,企业可以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但应当加盖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3篇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3篇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aaa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xxx市xxxx经济开发区xxx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评审请求: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请求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驳回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准予我公司商标注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x年x月6日,向贵局申请注册“aaareeaaaxxx”,国家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与bbb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xxxx号商标近似,于200x年x月x日通知申请人驳回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申请人不服该决定,特申请复审。

一、申请人“aaareeaaaxxx”是组合商标,与贵局引证的xxxx号“re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别显著,两商标在组成要素、含义、图形的构图及整体外观等各个方面均有重大差异,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申请人商品的(1206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厂(公司)前以__________商标申请注册,经商标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第_____号通知书驳回,依照《商标法》第32条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 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商标局2017版)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首页)申请商标: 类别: 申请号/ 国际注册号: 商标局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商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口;否口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填写此申请书(首页)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并应按照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填写须知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 2.具体评审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连同本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 3.申请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 G”。 4.申请商标类别栏可同时填写多个商标类别。 5.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外文地址须注明其中文国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其名称后填写其身份证件号码。 6.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通信地址及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他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7.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人办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8.申请人在提出评审申请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V”,并自首次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 个月内提交。 9.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10.收费标准:实行按类收费,每个商标类别收取评审费用750 元。邮寄办理的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收邮局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开户帐号: 7111410182600018867户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借用),用途: 第_________ 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评审费。(汇款人应与商标评审申请人一致)。 11.邮寄办理的,应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将汇款单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 1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纸质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打字或者印刷。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范本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申请人申请 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请注册,申请号为(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类的“ 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日以第号通知书引证已经注册的第号_____ 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 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 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 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给予核准注册 F 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引证商标 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 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 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 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属于类似商 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 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关联, 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总之,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 似商标。申请人恳请贵会依法撤销部分驳回裁定,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商品 上给予核准注册。 申请商标 第一, 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 第二, 就商标读音呼叫上, 。因为发音呼叫不 第三, 就含义上讲, 所以不构成 综上所述,第 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 我司申请类型 ,引证商标申请类型 在原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附图) 商标驳回复审,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审程序。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二)前期准备工作 1、准备驳回复审的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B、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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