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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文化与收藏协会讲解学习

中国体育文化与收藏协会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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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文化与收藏协会

一、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中国体育集邮与收藏协会是中国体育界和社会各界体育文化与收藏爱好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国奥委会(COC)、中华全国体育总会(ACSF)、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ACPF)和国际奥林匹克收藏家协会(AICO)的会员单位,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奥林匹克集邮钱币纪念品委员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合法组织。

中国体育集邮协会,于1986年4月29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的国家级一级协会,是中国最早建立的全国性行业集邮协会。1994年10月被国际奥林匹克集邮联合会接纳为团体会员,截止1996年团体会员22个,会员300人。首任会长郎平,副会长谷丙夫、王鼎华、陈萌生,秘书长郝建华。出版会刊《中国体育集邮》,不定期发行。

协会举办过4次全国体育集邮展览,3次中国奥林匹克集邮展览。

1990年9月在北京举办了有3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第11届亚洲运动会国际体育集邮展览。

曾于2007年和2010年承办奥林匹克收藏博览会(简称“奥博会”)。是2017年在包头召开的奥博会的协办单位。

2010年4月14日,按照国家民政部批准的名称更名为“中国体育集邮与收藏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aSportPhilatelyandCollectionAssociation,缩写是CSPA,并报备国家奥林匹克收藏家协会。

2016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的批复(联组办[2016]38号),本协会作为体育类社团与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在国家体育总局及其下属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协会原业务指导单位)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完成脱钩任务。

2017年9月25日,召开脱钩后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为该协会的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领导机构,并更名为中国体育文化与收藏协会(the Chinese Association of Sports Culture and Olympic Collection,简称CASCC)。

2.目标与宗旨

传承中国体育文化,传播奥林匹克价值。

以体育藏品为载体,借助影视书刊新媒体多手段,记录分享体育人生路,浓缩记忆与怀念,化瞬间为永恒,建设汇聚全体育迷的泛平台。

建立体育收藏品价值评估体系,推动体育收藏品的鉴定与衍生品开发,着力

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体育收藏/鉴定/交易/交换完整产业链。

孵化培育体育文化与收藏方面的创业就业机会,推动融合体育文化创意、体育旅游发展、体育纪念收藏、体育科技创新、体育金融促进于一炉的“体育双创”大局面。

大力促进与国际同行和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开拓中国体育文化走出去与国际奥林匹克文化走进来双向交流大通道和相互交融发展的新局面。

3.口号

收藏体育文化,珍藏历史瞬间

小小体育藏品,无尽体育情怀,无限体育文化

4.业务与发展

1)壮大组织,发展会员,健全体系,运行并推广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促进泛体育迷得大数据建设,大力提升协会在国内

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广泛开展、参与、组织体育文化及奥林匹克收藏相关的展览、鉴定与咨

询、拍卖、高端论坛、学术交流与研究、培训与讲座、编辑与出版等活

动,不断增益协会品牌内涵与价值。

3)引导和推动正能量体育主题影视创作,积极推动体育泛娱乐化发展;指

导全国范围体育博物馆、专业收藏馆、特色展室的规划设计建设,体育

书画雕塑等艺术创作及其交流交易,建设体育文化多业态的良好发展环

境。

4)发起成立体育收藏品鉴定评估专家组,研究制定并确立体育收藏品官方

价值评估体系,推动体育收藏品的鉴定与衍生品开发,着力打造线上线

下一体化(O2O)的体育纪念品、收藏品、艺术品交易市场和交易平台。

5)围绕体育纪念收藏主题,推动体育文化创意、体育旅游发展、体育科技

创新、体育金融促进等相关行业进入体育纪念品收藏品艺术品领域,发

起设立主题创投基金,携手共建主题“体育双创园”,促进社会就业创

业。

6)依托并充分发挥国际奥林匹克收藏委员会成员身份,增强参与国际交流

与合作的频次与力度,在中国体育文化走出去与国际奥林匹克文化走进

来的双向交流大通道上,长袖善舞,不断扩展协会的国际影响力,提升

协会的国际发展空间。

5.组织结构情况

会员代表大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部分副会长和理事组成,人数29人,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重大事项决策。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等共9人组成,对理事会负责,领导协会日常工作开展。

专业委员会,专委会分两类,一类是品类委员会,如书画、邮币卡、奥运纪念品等;一类是项目委员会,如体旅、影视、文创、论坛、拍卖,或单项运动发展。协会还设有体育收藏品鉴定评估专家顾问委员会,研究制定体育收藏品官方价值评估体系。

协会办事机构设置如下:

秘书处(兼国际联络部):负责协会日常管理与统筹,服务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会,同时负责协会对外交往工作(此部分职能一定时间后成立国际联络部独立运作)

会员发展部:负责会员发展及相关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会员数据库,负责协会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与运营,编辑与出版等事物商务拓展部:筹建体育收藏品线上线下O2O交易平台,寻求对外影视、文化、展馆、艺术品创作等多领域合作,探索设立体育文创与收藏主题创投基金,共建主题“体育双创园”等

活动部:负责论坛、展览、拍卖会、鉴赏会、体育旅游、体育培训等策划和组织工作

财务部:负责协会财务方面的相关工作

体育收藏品鉴定评估专家顾问委员会,研究制定体育收藏品官方价值评估体系。

二、发展现状

1.协会主要业务

1)壮大组织,发展会员,健全体系,运行并推广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进泛体育迷的大数据建设,大力提升协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广泛开展、参与、组织体育文化及奥林匹克收藏相关的展览、鉴定与咨

询、拍卖、高端论坛、学术交流与研究、培训与讲座、编辑与出版等活动,不断增益协会品牌内涵和价值

3)引导和推动正能量体育主题影视创作,积极推动体育泛娱乐化发展; 指导

全国范围体育博物馆、专业收藏馆、特色展室的规划设计建设,体育书画雕塑等艺术创作及其交流交易,建设体育文化多业态的良好发展环境

4)发起成立体育收藏品鉴定评估专家组,研究制定并确立体育收藏品訪方

价值评估体系,推动体育收藏品的鉴定与衍生品开发,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020) 的体育纪念品、收藏品、艺术品交易市场和交易平台

5)围绕体育纪念收藏主题,推动体育文化创意、体育旅游发展、体育科技

创新、体育金融促进等相关行业进入体育纪念品收藏品艺术品领域,发起设立主题创投基金,携手共建主题“体育双创园”,促进社会就业创业

6)依托并充分发挥国际奥林匹克收藏委员会成员身份,增强参与国际交流

与合作的频次和力度,在中国体育文化走出去与国际奥林匹克文化走进来的双向交流大通道上,长袖善舞,不断扩展协会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协会的国际发展空间。

2.目前经营业务

目前主营业务为组织开展体育收藏相关的展览及拍卖会,召集会员,大数据建设及无形资产的利用尚在开发中。

2012年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联合主办“2012首届中国体育集邮与收藏品展示拍卖会”,成交总额近130万元。

2015年,协会联合山西体育集邮协会在两博会期间,举办体育集邮展示交流活动。该活动未收取管理费,展厅内设交流区供自由交换收藏,目的是为普及与提高,吸引更多更广泛的爱好者观展。

2017年10月30日,协会联合中国收藏家协会在上海联合主办了第十届全国体育收藏博览会,这是协会自脱钩并更名后举办的第一次活动,延续以往的承办展会的主业务。

协会资金筹募方式主要来自会员制度。协会采取有偿会员制,除公益性团体会员外对不同等级的会员收取不同费用,予以相应的宣传推广、品牌展示及活动组织参与权等。最高级会员享有协会控股企业股份。(具体见最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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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武术协的组织建设,强化项目管理,维护会员利益,保障武术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武术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制的宗旨是:建立规范科学的会员组织网络,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团结全国的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踊跃参与武术活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武术武术运动在我国的普及和开展。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四条单位会员按工作性质分为区域性、专业性两类。区域性单位会员包括在一定地域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区域性武术机构和组织;专业性单位会员包括各种在武术教学训练、武术技术技能和理论培训、武术研究与传播等方面具有专项武术机构和组织。 单位会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基层单位会员。 (一)一级单位会员 指受国家及各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委托,承担武术管理和培养高水平武术人才任务的区域性或专业性武术机构与组织。 1、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在省级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武术机构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这类会员组织主要包括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2、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 下述专业武术协会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1)各行业体协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2)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装警察部队)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3)设有武术专业的高等院校武术协会和组织。 (二)二级单位会员 1、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凡受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委托,在本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武术机构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这类会员组织主要包括各地市级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2、二级专业性单位会员 经省级行政管理部门或武术协会批准成立的专业武术机构、组织和普通高校武术协会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二级专业性单位会员。这类会员组织主要包括: (1)省级武术协会下属的单项拳种研究会等武术组织(要求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 (2)经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武术社团(要求注册人数在1000人以上);(3)普通高等院校的武术协会(要求注册人数在100人以上); (4)经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武术院、馆、校、俱乐部、培训中心等武术组织(要求常训人员在200人以上);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名单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名单中央国家机关 一鸣丁盘石丁永康丁广茂丁向阳马季马世华马蓝田马广文万依万业馨于彦于曙光弓彤轩王安王炜王冰王芸王健王琦王冰王强王澎王昌王禹时王燕民王十川王玉池王廷栋王泽仁王玉书王文英王文祥王占元王志伟王国权王济夫王久安王希坤王景芬王家新王同仁王炳尧毛广淞卞竞武方馨方秀桐邓元昌甘珉田英章田雨新田凤立田永庆冯迪冯举冯大彪冯学栋冯向杰冯彝诤冯麟征史怀璧史宗清白锐白煦白振奇叶培贵叶如棠宁扬楚刘蒙刘悦刘恒刘艺刘恪山刘智辉刘新惠刘汉文刘治国刘松林刘中一刘毓煊刘万国刘云龙刘宗汉刘炳森刘普选刘澄泉刘玉楼刘少英刘振江安曦贵安永魁阮宗华阮双庆邬鸿恩权希军曲毓琦闫家宪毕英麟关东升任红雨汤树屏汤文庆许在廉江雪朱乃正朱鸿祥朱猷德朱学文朱守道孙乃孙盛年孙嘉成孙崇大孙宝麟孙洪安孙永学孙轶青吕如雄吕济民纪怀昌纪容健江枫毅严太平严渭渔佟韦佟岩林张超张荣张继张飙张虎张杰张源张之焕张伯义张瑞龄张国辉张德宽张铜彦张道容张道诚张同印张崇范张振国张旭光张铁英张鲁泉张成生张又栋张重梅张永明张荣生应雪芹肖丽余臣滔侣明亮沙英男陆京生宋浩宋启民李文李文李荷李准李晖李穆李忠信李克仙李克寒李鑫华李明实李仲耘李仁堂李尚斋李贺林李荣海李茂林李树杰李树三李纯博李鸣泉吴广崇吴道弘吴华嵛吴传麟吴学文吴鸿清吴震启吴祥辉吴艳萍陈乔陈冲陈翰彬陈昔未陈振寰陈树谦 陈廷佑陈景新陈荫夫陈奕纯陈有安陈春森陈荣玲陈复澄陈家让杨茹杨力舟杨永德杨佐恒杨洪昌杨永全汪锡桂汪格林沈鹏沈道荣邹德忠苏平苏士澍何俭何若泉 何首巫何永泽杜梦洪邵志军邵华泽邵秉仁邵福堂劳家顺宗家顺郑红郑明甫郑珉中郑延龄郑启东郑晓华罗勤罗扬金运昌林岫林凡林锴周倜周冠英周京

公司工会职工文体活动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文体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文体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富教于乐。 第二条工作重点要放到基层,文体部要认真指导,组建各种运动队和协会,通过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体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职工以旺盛的精力和热情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群众文化,职工文体工作具体内容 第三条抓好工会活动阵地,发挥俱乐部活动阵地作用,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和启迪。 第四条成立公司艺术团,坚持业余志愿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以文艺节目形式注重塑造“大无缝人”典型形象,扩大激励鼓舞作用。反映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新人新事。 第五条运用文化活动阵地举办“赞公司,树主人翁风采”

美术、书法、篆刻等展览活动。 第六条结合市总工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举办声乐、器乐、舞蹈、健美操、交谊舞等培训班,培养基层工会文艺骨干力量,定期举行公司文艺汇演,在各项文艺活动中不断发现培养各类文艺人才,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服好务。 第七条加入中国冶金体协组织,并成立公司体协组织,各二级单位成立体协分会。 第八条成立公司足球队及各种体育代表队,棋类、龙舟代表队,田径代表队。公司职工体育运动队是职工业余体育群众团体,在文体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代表公司参加全国冶金体协、市体育比赛。为公司争夺荣誉。 第九条贯彻落实职工体育工作目标考核记分评比办法,半年予评,一年一总评,并向市推荐市级先进,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树立样板,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十条举办体育专项裁判员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后定级发证章、证书。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及二级单位工会要搞好企业文化职工文体工作的建档,建卡、造表、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文体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竞赛制度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 【失效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00.03.16 【实施日期】2000.03.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000年3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竞赛的宏观管理,发展体育事业,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第三条体育竞赛项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展新的体育竞赛项目,必须报

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并审核确定该项目的竞赛规则、规程和竞赛计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方能批准举办该项目各级体育竞赛。 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第二章竞赛计划和审批登记 第五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解放军、各行业和各院校举办的内部体育竞赛,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统一审批、制定第二年体育竞赛计划,由各级单项体育协会或经审批机关授权的单位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为“申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已经制定具体的竞赛规程和比赛组织实施方案;

职工业余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业余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活跃员工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引导、规范企业员工业余文化团体活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原则性管理办法,各协会的章程或管理规定应在本办法原则下另行制订、报备。 第二条公司员工业余文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员工自愿基础上建立的企业内部群众性业余活动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本办法的原则审批、指导;除协会内部活动外,能积极参与、配合公司组织的公司级或重大的文体活动。 第三条协会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趣味性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员工情操,增强员工体质,促进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协会组成 第四条协会由公司在职员工发起,由协会负责人和协会成员组成。协会负责人应明确、相对固定;协会成员的参与形式、人数规模、经费缴纳、管理方式等由协会自定。 第五条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及职责 (一)协会会长、副会长、协会会计等相关负责人,由协会发起人担任或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二)协会负责人组织制订协会章程或管理规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三)协会负责人应热心协会工作、廉洁尽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协会活动、保持协会的生机和活力。 第六条协会成员的产生及职责 (一)公司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各类协会,由各协会根据人力资源部批准执行的章程或管理细则审批加入; (二)协会成员应详细了解相关章程和规定,服从协会管理、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并有权监督协会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向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文体协会的成立、合并与撤销 第七条协会具备下列条件,可向公司工会提出成立申请: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3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竞赛的宏观管理,发展体育事业,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第三条体育竞赛项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展新的体育竞赛项目,必须报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并审核确定该项目的竞赛规则、规程和竞赛计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方能批准举办该项目各级体育竞赛。 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第二章竞赛计划和审批登记 第五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解放军、各行业和各院校举办的内部体育竞赛,可以依据本

办法制定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统一审批、制定第二年体育竞赛计划,由各级单项体育协会或经审批机关授权的单位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为“申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已经制定具体的竞赛规程和比赛组织实施方案; (四)拥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五)已经确定体育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第八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办人应当向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等; (二)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 第九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请书必须于举办该项体育竞赛前两个月提交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包括体育竞赛名称、主办单位名称和承办单位名称等; (二)举办体育竞赛的宗旨; (三)经费的来源和用途; (四)该项体育竞赛的筹备实施方案等;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流变及发展趋势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流变及发展趋势 1导论 作为一种传统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承载着一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体现着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凝聚力。然而,在现如今这个西方竞技体育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体育大家庭中,我们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地位岌岌可危,甚至面临着被淘汰的窘境。当我们走进争奇斗艳、热闹非凡的运动场地,观看着全世界人都为之疯狂的奥运比赛时,不禁要问自己,我们一直引以为自豪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身影何在?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路在何方?……带着对这一连串问题的思考和追问,我们不由得把目光聚焦在了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发展历程之上,为的是寻找其发展规律和趋势,探求民族传统体育未来的发展思路。 2相关概念界定 2.1民族传统体育概念的界定 “民族传统体育”是指世界各族人民在其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兼有民族性和传统性的各种体育活动的总称。本文研究的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它只包括中国56个民族中的传统体育项目。 2.2“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流变”的定义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流变”就是指在五四运动前后至今的近百年间,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流传变化。现代流变的核心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化与国际化。 3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3.1研究对象 根据我们的实际需要和现实条件,本课题采用个案法以中国武术和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湖南平江县的九龙舞为代表进行研究。 3.2研究方法 3.2.1文献资料法 分别在武汉体育学院图书馆、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文献资料室、恩施州文体局资料室等收集了大量有关本研究的资料。 3.2.2田野调查法 调研组在2008年5月赴湖北恩施进行调研,在恩施州文体局的大力支持下,对利川、咸丰、宣恩、湖北民族学院、盛家坝民族中学、柏杨镇小学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2008年8月和2009年1月,调研组又分赴湖南的湘西等地,采访当

文体设施管理办法

**公司 文体设施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工会工作 适用范围全公司 废止说明无 内容概要本办法共分六章15条,主要明确了公司塑胶球场、二期健身园、多功能厅等文体活动场所的使用规范,使全体员工须遵照各活动场地管理办法正确使用文体设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文体设施指:公司二期塑胶球场、二期健身园、二期多功能厅。 第四条本公司文体设施只供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思想政治工作部是所有文体设施场所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禁止一切不明身份的人员入内,公司员工进入活动室必须出示工作牌,经活动室管理员确认后方可进入,所有器械场地免费使用。 第六条管理员负责文体场馆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场馆。 第七条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桌球等球类运动的相关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等)由文体活动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人在领用、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第八条凡在文体活动中心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要讲究卫生,严禁在活动室内乱丢垃圾,乱扔纸屑、果核、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大吵大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桌椅、门窗上涂抹乱画。活动室内的体育器材、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 第三章正确使用塑胶篮球场 第九条篮球场从下午5点至晚上9点向全体员工免费开放。进入球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禁止穿钉鞋(胶钉、塑钉、金属钉)高跟鞋进入球场;禁止在球场内进行如轮滑之类易造成地面损坏的运动;禁止在球场吸烟及进行可能由于火种造成地面损坏的任何活动;禁止在球场内进行野炊等可

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磁峰镇健身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体育局京体群字(2008)4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北京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俱乐部的形式为社区内的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体育活动场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俱乐部定名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第三条: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由长安新城社区热心支持体育、热爱体育活动的单位和居民群众自愿组成的,是隶属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四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体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规定,大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五条:本俱乐部接受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俱乐部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大成南里长安新城社区。第二章会 员 第七条: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第八条:本章程所称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主要是长安新城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居住在长安新城社区内的人员,本地区范围内的体育爱好者,体育专长的运动员、裁判、教练、外援等,在各协会中参加活动人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第十 条:会员的权利 1、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优惠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及兴趣活动; 3、对俱乐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的权利; 4、对俱乐部组织的赛事,各团体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优先进行冠名赞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的义务; 2、按时缴纳会费,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3、关心本俱乐部的工作,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第十二条: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会的会员,需要提出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退会。 第十三条: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或者有其他违反社会公益及损坏俱乐部利益的会员,俱乐部有权开出其会籍并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四条: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是: 1、要广泛吸纳社区居民积极参加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充分利用所依托的体育场地设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科学健康的、有特色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 2、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增加体育骨干和社区指导员的数量; 3、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体育比赛、健身培训、健康咨询等活动; 4、组织各类体育社团交流,发展同其他体育组织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中国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

中国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 北京 ?二级团体会员 ?暂无会员 ?三级团体会员 ?北京耀武搏毅堂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沸点跆拳道俱乐部 ?北京丹宁可心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鸿程迪 ?龙旭鹏(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极限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跆拳道馆 ?北京什刹海体育培训中心 ?三里河第三小学 ?中国儿童中心 ?宁宇博力(北京)跆拳道俱乐部 ?中国水利江河体育协会 ?北京雷雨体育俱乐部 ?赵小冬国际跆拳道馆 ?三龙雅秀 ?北京奥冠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北京奥搏跆拳道运动俱乐部 ?北京一中跆拳道馆 ?北京康之体跆拳道俱乐部 ?路飞跆搏 ?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 ?北京力度体育俱乐部 ?北京奥能跆拳道场 ?搏涛跆拳道 ?十八里店小学 ?北京树梁文化艺术中心 ?北京艾柏国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视野文化培训学校 ?少佳门北京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北京育教跆拳道馆 ?北京花郎跆拳道俱乐部 ?北京敬德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德武跆拳道俱乐部 ?北京体育大学跆拳道队 ?华清综合馆 ?精舞坊国际搏击俱乐部

?北京东方无极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力奥跆拳道文化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学生跆拳道协会 ?北京平原虎跆拳道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奥康国际跆拳道 ?北京铭一驰毅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 ?北京德佳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北京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慧德武道馆)?北京桑莱特文化中心 ?北京城市学院第一跆拳道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 ?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校跆拳道队 ?北林跆拳道俱乐部 ?西颐小学培训部 ?君成天下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北航附小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自然林健身 ?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 ?杰芳瑞跆拳道 ?北京市第十九中学 ?北京跆拳一家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威尔滨体育培训中心 ?北京市105中学 ?京武盛世 ?北京市海淀区假日文化培训学校 ?阳光课堂 ?力奥上庄跆拳道 ?北京雅姿健身有限公司 ?北京龙杰体育培训中心 ?北京弘德跆拳道培训部 ?北京市丰台区少年宫 ?丰台怡海先峰跆拳道俱乐部 ?北京市丰台区科艺文化培训学校 ?北京恒武器械健身中心 ?丰台一小丰益分校 ?功夫天下(北京)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芳鑫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武圣健身俱乐部 ?翱亚跆拳道俱乐部 ?通州区新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少年宫 ?北京东关博睿培训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文化艺术学校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全文及起草说明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体育赛事活动有序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地方性、综合性、单项性、群众性、商业性和财政性资金资助型等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统称。 第三条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赛事活动服务。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地方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地方性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

体育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相关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引导和规范。 第四条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 第二章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 第六条由体育总局(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同)主办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性运动会申办管理规定申办,报国务院批准后举办。 地方各级体育部门(含地方体育总会,以下同)主办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性运动会自行确定申办办法。 第七条申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申办。 以下国际体育赛事活动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

俱乐部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 (内体总字[2000]1号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2000年1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体育俱乐部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育俱乐部是指有社会兴办的开展体育活动的基层组织。他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以发展体育运动,满足公共需求为目的的公益性体育俱乐部。他又以参加训练者的不同性质和任务分为:拥有职业(或半职业)运动队,以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为主要任务的职业(或半职业)体育俱乐部;业余参加训练,以组织群众健身为目的或以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为主的体育俱乐部两类。 2、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开展体育活动为手段的商业性俱乐部。 第三条体育俱乐部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基层体育组织,也是促进体育社会化的最佳组织形式。国家保护体育俱乐部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开办体育俱乐部,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体育俱乐部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我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依法对体育俱乐部进行宏观管理。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单项协会负责对口体育俱乐部日常的管理工作,并组织体育俱乐部的竞赛、交流和培训等活动。 第二章申请注册 第六条成立职业(或半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通过自治区对口项目的体育协会,向对口项目国家体育协会申请注册登记;成立业余体育俱乐部、商业体育俱乐部,必须经过本地区对口项目的体育协会批准,向同级体育总会注册登记。 第七条成立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俱乐部章程和训练、比赛等有关管理制度; 2、有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练员,及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达到自治区级以上水平的职业或半职业(专业)运动员队伍; 4、有青少年后备运动员队伍; 5、有必要资金和经费来源; 6、有训练、比赛场地; 7、有办公用房、运动员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 8、有俱乐部徽章、会旗和比赛服装。 在申请是必须递交下列材料: 1、由俱乐部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署的注册申请书;

企业职工文体活动建设方案

企业职工文体活动建设方案 根据公司2013-2015年企业文化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借鉴其它单位关于企业职工文体活动建设的有益经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职工文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和谐企业为目标,抓住迎接集团公司成立30周年和公司成立10周年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贴近职工、组织职工的优势,在公司内广泛开展“辉煌十周年、历史新跨越”职工文化体育系列活动,团结员工,凝聚力量,引导广大员工关注、支持和参与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活跃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添彩、为平桂飞碟增辉,争做企业文化建设的创造者,争当企业和谐的促进者,争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者。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公司领导和公司工会系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活动的实施。 组长:覃荆文 副组长:彭光华黄旭胡黄智 成员:杨秀莲黄俊义罗雪兰邱海石邱卫军 刘达云黎富生李国林李文忠唐邦文 吴鸿过 三、活动原则 (一)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寓教于乐,寓动于乐。 (二)群众性原则。主题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坚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促进员工的身体素质、文化素养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 (三)坚持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员工自主发展意识,通过鼓励、引导,为员工搭建文化体育活动的平台。 四、活动安排 “辉煌十周年、历史新跨越”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分组织准备、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原则上从2013年3月份开始至2014年4月份结束。 (一)组织准备阶段( 2013年3月~2013年4月) 1、认真学习和领会公司20132015年企业文化建设三年方案的总体要求、总体思路、总体目标以及公司党委关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理清思路,提高认识。 2、公司工会组织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3、召开公司2013-2014年职工文体活动建设方案研讨会,调整、充实职工文体活动建设领导体系,明确指导思想、任务和要求,部署、落实全年主题系列活动。 4、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在公司系统全面启动主题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4年3月) 1、开展“辉煌十周年、历史新跨越”文化宣传系列活动,陶冶员工情操,展示员工风采,弘扬和谐企业文化理念和“团结、务实、勤勉、奉献”的企业精神,教育职工树立主人翁思想,激发和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1)2014年春节前后,开展“欢天喜地迎新春”系列活动,举办有奖猜灯谜、为职工送

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国家级定的

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体育赛事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体育赛事管理是指已在我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全国综合性和单项体育比赛。 第三条在我国举办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国际单项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按照相应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举办体育赛事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对在我国举办的全国性体育赛事的监管。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单项协会)负责本项目全国性体育赛事的具体监管。各省(区、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单项协会)以及全国行业体育协会负责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相关体育赛事的具体监管。

第二章体育赛事分类 第五条全国性体育赛事: (一)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包括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 (二)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赛事,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以下简称《赛事名录》)内所列举的竞赛; (三)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项目赛事:即健身气功和航空项目的全国性和跨省、区、市的体育赛事; (四)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主办的相关体育赛事; 第六条地方性体育赛事: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赛事。 第七条我国举办的国际性体育赛事: (一)一类赛事: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的国际体育赛事,以及举办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阐释_卢鹏

第37卷成都体育学院学报Vol.372011年第10期Journal of Chengdu Sport University No.10.2011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2009年重点项目:大香格里拉地区民族传统体育跨文化研究(09SA039);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2009年度课题: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下彝族传统体育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以凉山彝族为例(YZWH0908)。 第一作者简介:卢鹏(1972-),男,四川罗至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学校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收稿日期:2011-08-21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阐释 卢 鹏1,孙德朝 1,2 (1.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610101;2.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四川 成都610000)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这一“文化智慧之树”从“根”“茎”“叶”“花”四部分进行分层透视。认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特质其“根”是文化底蕴深厚的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民族文化依附性特征;“茎”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播“路径”,农耕文化对畜牧文化的浸润和畜牧文化对农耕文化的疾风骤雨是传播路径的主旋律;“叶”是与现代体育兼容并蓄发展“和而不同”的文化地理符号,茂盛程度代表着受“现代体育发展”影响的程度,叶脉纹路清晰可见;“花”是依附于诸多大型民族体育盛会、节日庆典、婚葬嫁娶和生产劳动之余的动态文化符号,其艳丽程度演绎着民族传统体育动态发展的文化历程。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智慧之树;文化功能主义;文化元素中图分类号:G80-0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9154(2011)10-0015-04 Interpreta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Sports :the Tree of Wisdom and Culture LU Peng 1,Sun De -zhao 2 (1.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101. 2.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Chengdu ,Sichuan , 610041)Abstract :By using the methods of documentation and logical analysis and other methods ,this paper proceeds layered perspective about "cultural wisdom tree"from four parts :"root""stem""leaf"and "flower".The "root"of its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comes from a profound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has strong national culture dependence features."Stem"is like the traditional sports spreading "path",whose main theme is composed of the invasion of"the Agricultural Culture"on "the Animal culture"and the flurry of "the Animal culture"on "the Agricultural Culture"."Leaves"are the cultural geographical symbol ,whose luxuriant degree represents their influenced degree by modern sports development ,with the leaf texture clearly visible."Flower",as a dynamic cultural symbol ,is attached to many large -scale traditional sports gatherings ,holiday celebrations ,marriages and funerals ,and other leisure time ,showing a dynamic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history. Key words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tree of culture and wisdom ;culture functionalism ;cultural elements CLC number :G80-054 Document code :A Article ID :1001-9154(2011)10-0015-04 对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价值的研究,我国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梳理和诠释,绕远(2009)从文化学视野就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内涵和特质、文化源流、文化多元功能、体育文化与自然的和谐共融、少数民族体育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构想、少数民族 体育的发展思路进行了全面阐释和论述[1] 。王俊奇(2008)从民俗体育学构建上就中西方民俗文化进行 了宏观探讨 [2] 。王岗、王铁新(2005)在从文化视角就 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研究的基础上[3] ,(2007)从文化自 尊视域就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探究[4] 。 此外,刘少英(2003)站在旅游资源开发的角度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功能价值进行了论述,并就有机融入旅游进行了宏观思考 [5] ;在文化的冲突与交融过程 中,李蕾等(2004)对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过程与

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

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 (通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以下简称文体协会) ,是公司职工文化体育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业余社团 组织。 第二条文体协会在公司工会指导下,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职工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 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第三条努力发展公司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增强职 工的文化体育素质,为提高公司职工文体活动水平服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工会的职责: 审批协会组织机构,审核协会章程,安排主要活动,对协会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安排资金使用。负责《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第五条专项协会的职责: 制定协会章程,选举协会领导,组织协会活动,管理 经费,每年年初到公司工会注册并上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和

本年度工作计划,选拔高水平的会员加入公司级团队,完成公司工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一) (二) (三) 第七条 (一) (二) (三) 会员代表会的职责: 决定本专项协会的工作方针和职责‘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使用情况报告;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 理事会的职责: 制订协会活动计划; 审议协会经费使用情况; 增补协会理事会理事。 第八条第三章宗旨、任务及组织活动原则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职工在公司创新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职工以自我表现、自我提高、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推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深入。 第九条(一) 任务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宣传和推动职工开展群众 性的文化体育事业。 (二)通过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业余文体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和爱国主

中国马术协会马术赛事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马术协会 马术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普及与推广马术运动,加强和规范马术赛事管理工作,促进马术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马术协会主办、承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马术赛事。 第二章国际性赛事 第三条国际马术赛事按照主办方、赛事性质和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 第四条A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由国际马术体育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主办的马术赛事;由体育总局或体育总局相关单位、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重要国际马术赛事。 A类国际马术赛事,须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照现行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 第五条B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中国马术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马术赛事。 B类国际马术赛事,须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原则上由承办地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C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马术赛事;由地方主导,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中国马术协会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马术赛事。 C类国际马术赛事,实行报备制,不再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作为地方外事活动由地方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除上述A、B、C类国际马术赛事外,由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商业性、群众性国际马术赛事,赛事主办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地方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再报送体育总局或相关单位、中国马术协会审批。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应在竞赛组织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未经国际马术体育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和中国马术协会确认,马术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第三章全国性赛事 第九条体育总局发布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以及中国马术协会发布的《全年马术赛事计划》内的赛事由中国马术协会主办,并按照本办法说明的程序确定赛事承办单位。 第十条商业性、群众性马术赛事取消审批,合法的法律主体均可依法组织和承办。中国马术协会可根据承办单位需要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十一条由中国马术协会主办或参与共同主办的马术赛事,其名称可使用“中国”、“全国”、“国家”、“中华”、“中国马术协会”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马术赛事不得

总工会全民健身工作总结及计划

总工会全民健身工作总结及计划 20××年省总工会职工体育全民健身工作,根据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省体育局和全国总工会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省职工体育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民健身这条主线,开展系列职工群众喜闻乐见,大众化、趣味性的体育运动和竞赛活动,使职工体育活动常态化和经常化,并在建好身边的场地,抓好身边的组织,办好身边的活动上下功夫,把全民健身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主要开展了以下三项职工体育工作。 一、着力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健身活动月活动 为推动和吸引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全民健身活动,省总工会积极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号召,大力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健身活动月活动。活动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组织引导各地和各行业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各类群众性体育健身系列活动,最大限度地吸收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努力满足广大职工群众对体育健身多样化需求,推动全省职工形成全民健身的热潮。 一是宣传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月活动。省总宣教部和省职工文体协会联合向各市总工会发出通知,号召全省大力开展职工健身月活动。在全省有针对性地征集、整理和推广适合广大职工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健康且喜闻乐见的大众体育创编项目和健身方法,以贴近基层、方便群众、形成特色为重点,全方位地拓宽职工群众的健身渠道。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以“健

康与我们同行”、“每天锻炼半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为活动口号,因地制宜、精心策划,切实把职工健身月活动开展好。 二是引导推动基层工会开展各项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各市、行业、大企业及基层工会广泛组织开展健步走、登山等简便易行、便于更多职工参加的大众体育健身项目,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工种)的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开展广播操,工前操、工间操,健身操等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普通人群锻炼标准》达标活动,不断推广《普通人群锻炼标准》。举办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运动会、趣味运动会、健身展示赛等,充分展示职工体育工作的成效,积极推进职工体育活动水平的提高。合肥市总工会组织800名工会系统职工参加“可口可乐杯”安徽省暨合肥市迎新年健身走暨五十二届元旦越野赛跑活动,让职工在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感受“积极乐观、美好生活”的理念;芜湖市总工会举办了庆“三八”第二届女职工趣味运动会;滁州市总工会举办了市直女职工庆“三八”羽毛球比赛和“迎国庆”“醉三秋杯”第八届男子篮球赛;中铁四局在建筑工地上举办了以“我健身、我快乐”为主题的职工广播操、工间操及趣味活动比赛。各市、行业、大企业及基层工会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运动,努力把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以体育比赛的形式来体现,增强了职工健身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加了广大职工参与的热情。 二、全面推进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体拓展工作 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是工会所属的社团所有制并实行定额补贴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职工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各市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面向市场,把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和体育文化需求作为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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