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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太原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太原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省城环境空气质量,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

1、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三县一市(清徐、古交、阳曲、娄烦)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0万户。其中:其中清徐县热源厂改造涉及2.2万户,分散农户清洁供暖改造完成8万户以上。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不能利用上述清洁能源的实施“煤改气”或“煤改电”。推进光热、地热能和热泵热风机等农村清洁供暖试点建设,清徐县完成1个地热能清洁供暖改造试点和1个光热清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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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改造试点,古交市完成1个热泵热风机清洁供暖改造试点,阳曲县完成1个光热清洁供暖改造试点和1个热泵热风机清洁供暖改造试点,娄烦县完成1个光热清洁供暖改造试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管委、市农委、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

2、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2018年“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市发改委要做好上游气源协调,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和长输管网互联互通,提升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市城乡管委做好城镇燃气管网全覆盖,建立健全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供用气合同签订工作。市经信委协调电网企业加大配套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管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各燃气公司、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

3、提高燃煤供暖设施环保标准。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在用的供热燃煤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清徐县3台80吨、阳曲县2台90吨备用热源燃煤锅炉也要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改造。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天然气采暖锅炉实施超低

氮排放改造,新建燃气锅炉需达到超低氮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4、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9月底前,三县一市现有133台20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其中,古交市32台、清徐县42台、阳曲县17台、娄烦县42台。55台农业生产采暖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其中,古交市16台、清徐县30台、阳曲县9台。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9%以上,娄烦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5%。取缔关闭燃煤锅炉的同时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

5、加强“禁煤区”建设。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全部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建设农村清洁供暖改造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大“禁煤区”内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坚决杜绝原煤散烧,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2018年10月底前要将县城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6、加强煤质管控。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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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散煤。加强煤炭销售流通环节管控,加强煤质抽查检测,对销售劣质煤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线设置散煤治理检查站。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7、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组织实施《太原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乡管委、市住建委、市统计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二)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

8、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制定年度化解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2018年完成省下达的化解煤炭产能、粗钢产能、煤电机组的任务。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产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

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9、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对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其中,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对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10、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最晚于2018年初供暖期结束后实施停产治理。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钢铁、化工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2018年10月底,太钢完成焦化厂超低排放试点改造和烧结烟气超低排放试点改造,阳煤化工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清徐县10月底前完成酿醋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淘汰两段式煤气发生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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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11、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开展VOCs排放单位筛查,2018年6月30日前建立VOCs排放重点单位名录。禁止露天从事喷涂、喷漆等行为。加强对建筑装饰、汽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干洗、餐饮及其他面源VOCs治理与管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和治理。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在VOCs排污重点单位推广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根据臭氧污染的严重程度,夏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的行业或生产工序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12、严格落实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

现场和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各地可在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艺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三)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污染。

13、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劣质车用油品行为,并倒查劣质车用油品来源。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14、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查处。新增环卫车辆必须为燃气等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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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环卫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15、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在城市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16、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营运类柴油车监督执法。完善重型柴油车辆限行管控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在重型柴油车通行频次较多的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抽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并对重型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情况进行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尾气排放超标及违反限行要求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17、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6月底前,凡为重型柴油车提供加油服务的加油站点均要配套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8、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2018年前要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农业、水务、园林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19、加强大宗物料货运结构调整。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完善铁路运输配套设施,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太钢焦煤铁路运输比例达到100%,电煤和喷煤具备100%铁路运输能力,全厂原料、燃料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太原第二热电厂原料煤具备100%铁路运输能力。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明显减少。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太原铁路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四)进一步控制面源污染。

20、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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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6月底前完成所有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数据比对监测并通过验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积极协调省住建厅,尽快出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定额标准,或者明确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以实结算,纳入工程费中解决。各类市政、公路、水利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暂时不能开工的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对于在采暖季期间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城管和住建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21、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整治。

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积极探索重型散装物料货车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措施运输。组织建立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对未采取有效封

闭措施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环卫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是清洁燃料车辆。无市环卫局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必须到指定场所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按上限处罚,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22、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场、裸露地面及公共设施扬尘整治。

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组织对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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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城市清洁工程,加强公共设施、交通护栏清洗保洁,组织对楼宇立面、楼顶及公共区域保洁,清理积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23、深入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对市区餐饮服务业逐一检查,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全部加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建设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完成120家以上大型餐饮企业的油烟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

24、强化禁燃禁放措施。

严格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严格执行《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城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建成区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可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扩大禁放范围。安监部门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禁止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市区范围内、三县一市城建成区内禁止燃煤旺火。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

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对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环卫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五)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25、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施工、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法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等现有企业及在用燃煤锅炉,以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工业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治理;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保障民生的要求,在符合国家错峰生产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裁量确定采暖期错峰生产要求。其中:

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且生产设施不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可以不予限产,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限产30%;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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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40%以上,其中采取传统湿法熄焦作业的限产50%以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停产焖炉保温,限产比例根据出焦时间计算。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由市政府合理确定限产比例。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炉、天然气炉应停产。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确需生产的,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26、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做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要求落实重型运输车辆错峰运输要求。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六)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7、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及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与气象机理研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科学判断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28、2018年8月30日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具体到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不同预警级别情况下的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本计划印发1个月内,各(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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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落实推进方案,并加强统计调度和专项督查,将工作方案及每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制度

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每月排名通报。制定《太原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严格实行奖惩标准,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奖励幅度。制定《太原市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改善进度缓慢的县(市、区)、乡镇街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持续开展“铁腕治污”

加大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依托环境监控平台和环境热点网格平台反映的线索开展精准执法,保持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时限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依法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全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替代、工业污染治理、老旧车淘汰以及科研技术支撑等领域。对已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用户,要及时兑现补贴承诺。鼓励利用融资平台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五)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支撑

依托“一市一策”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加强对各县(市、

区)大气污染防治针对性指导,开展通风廊道研究,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完成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定期开展源解析更新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本区域内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和更新工作。

(六)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

统筹做好环境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知情权。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设立环境问题曝光台,公开报道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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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要求, 整改我县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补齐工作短板,确保2016年底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主要问题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落后;扬尘综合整治工作乏力;油气回收等VOC台理工作滞后;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落后产能淘汰专项整台 1. 严格源头控制。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16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清查, 摸清底数。2016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XX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 3. 推行清洁生产。2016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重点行业的企业制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 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16年12 月31 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 经信局) (二)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专项整台 1.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 在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 2. 限期淘汰停用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016年6 月30日前,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毕。(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质监局) 3. 加强煤炭市场监管。2016年6月30日前, 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项检查,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 4. 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6月30日前,XX区禁燃区内的经 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县食药局、环保局) 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2016 年6 月30 日前, 对全县无环保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经信局)(三)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 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按照《县扬 尘污染管控方案》规定的管控要求, 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 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治, 对全县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日前, 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治。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 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 提高清扫和洒水频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 4. 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2016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 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大气污染案例

山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野川煤业
选矸楼、地面生产除尘
技术方案
(修改稿)
鹤壁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3 日

目录
1.序 2.项目现状
2.1 选矸楼 2.2 地面生产 3.方案设计 3.1 设计依据 3.2 设计要点 3.3 具体措施 4.治理后的优势 4.1 意义 4.2 效果 5.除尘器选型简介 5.1 概述: 5.2 工作原理: 5.3 性能特点: 5.4 系统结构: 5.5 系列型号规格示意 5.6 电气控制 5.7 使用条件 5.8 气箱脉冲旁插扁袋除尘器(LPBC-6×3 旁插扁袋式)技术性能及说明 5.9 气箱脉冲旁插扁袋除尘器(LPBC6×3)、风机设备图 6.选矸楼、地面生产除尘系统示意图 附:选矸楼除尘系统配置表
地面生产除尘系统配置表 7. 产品质量承诺
7.1 设计、制造、验收所遵循的标准 7.2 质量管理体系简介 8.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修方案 8.1 服务理念 8.2 服务承诺 8.3 服务内容
8.4 维护方式
9.概预算

选矸楼、地面生产除尘技术方案
1.序
煤炭生产,尤其是地面生产、选矸筛分、破碎即输煤系统的输送过程中因落
差而产生大量煤尘,污染了输煤系统的环境;威胁、损害了一线操作、运行和检
修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由于煤粉尘进入控制箱、配电柜后,容易造成电气元件
的腐蚀和引起误操作,特别是高挥发分煤尘积聚后,还会引起爆炸和自燃,故输
煤系统中为确保安全运行、保护环境、安装除尘设备非常重要。
输煤系统的除尘设备一般布置在胶带机尾部所在的运转站里,即在尾部落煤
点处的导煤槽上布置吸尘罩、循环风管,也有在煤仓间或翻车机室多点布置吸尘
罩进行除尘的。煤尘经除尘器收集后经二级回收煤管路落入系统胶带。
2.项目现状
野川煤业选矸楼、地面生产系统主要污染源点:
2.1 选矸楼
代号
名称
通风量
含尘浓度
Z1
主井皮带机头
Z2
振动筛
Z3
破碎机下
Z4
破碎机上
Z5
振动筛前皮带
合计
2.2 地面生产
2000m3/h 10000 m3/h 3000m3/h 2000m3/h 3000m3/h 20000 m3/h
代号
名称
通风量
20g/ m3 10g/ m3 15g/ m3 15g/ m3 20g/ m3
含尘浓度
Z1 Z2 Z3/4 Z5/6 合计
来煤皮带机头 振动筛
振动筛下皮带 振动筛前皮带
2000m3/h 10000 m3/h 4000m3/h 4000m3/h 20000 m3/h
20g/ m3 10g/ m3 20g/ m3 20g/ m3
2 个点 2 个点

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组织落实《X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减少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减少工业大气污染为目标,以控制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为重点,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市实际,在深化燃煤锅炉专项治理、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工业生产性粉尘专项治理、工业堆场专项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五个方面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标准、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采取科学施治、源头预防、重点治理、整体推进,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策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新科技应用、加强环境监管和严格问责等办法和措施,全力推进整治项目全面落实,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重点围绕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通过专项治理能明显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及按工业治理标准进行污染整治的其他项目。 (一)燃煤锅炉专项治理项目 1.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治理项目

治理任务及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全市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主要污染物超低排放提标治理任务。 治理标准:通过采用低温静电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单塔双循环、双塔双循环、高效率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等超低排放改造,使S2O、NxO、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表1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尘<5mg/3m、 S2O<35mg/3m、NxO<50mg/3m。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自备电厂和65蒸吨/时以上锅炉参照火电行业提标治理项目 治理任务及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自备电厂燃煤机组和65 蒸吨/时以上其它用途燃煤锅炉主要污染物排放提标治理任务。 治理标准:自备电厂燃煤锅炉和65蒸吨/时以上其它用途燃煤锅炉S2O、NXO、烟尘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表2限值要求(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值),烟尘 <20mg/3m、S2O<50mg/3m、NxO<100mg/3m。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10蒸吨/时以上(不含10蒸吨/时)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提标、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项目。 治理任务及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全市10吨/时以上工业燃煤锅炉脱硫、脱硝(NXO不达标的)、烟尘排放提标改造任务,并在锅炉烟气出口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阳晨.秀水湾16#、17#楼工程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四川竹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 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 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 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 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绿色防尘网),确保不扬起尘土。 (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 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 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倒。 在场地堆放作回填时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 目网及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采用2000目/10CM的密目网及逆行那个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好的密目网擅自拆除。在试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 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喷淋等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 打底笆板。拆除前,应先进行清理出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6)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砂浆拌制操作间四周应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商品砂浆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 面无积灰现象。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砂浆拌制时严 格按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 水沟、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积极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逐步淘汰搅拌机现 场搅拌。 (7)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设置封闭的目的建立落实责任制,制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木工机械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间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在清理,并装袋 运至制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理。 (8)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生活区域场地的适合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安排专人每日对生活区进 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生活区面进行洒水。施工现场道路实行全天候喷淋措施以保持 路面的湿润;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道路进行3-4次的清扫,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分 类及时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运输车辆尘土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 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池到达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 派专人进行定期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0)线槽、石材切割加工的扬尘污染的控制

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修改版)

新和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建设美丽新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阿克苏地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阿行署办…2016?4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污染源综合治理、全面依法监管和落实责任等措施,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为地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 2016年,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60%以上,首要污染物PM10年均值浓度较2012年下降3%,与地区年度目标保持一致。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新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章焕然(环保局局长) 成员:王晓明(公安局局长) 梁理军(发改委主任) 孙于兵(畜牧局局长) 刘俊华(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军(商信委主任) 庄永宏(财政局局长) 杨杰(文体广电局局长) 杨福军(卫生局局长) 李朝志(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成云(住建局局长) 张建军(林业局局长) 玉山江.白克力(农业局局长) 周新智(教育局局长) 刘军(安监局局长) 阿斯古丽〃吾斯曼(气象局局长) 艾合买提〃阿皮孜(交通运输局局长) 艾买尔江〃买买提(油管办主任) 李永弘(供电公司经理)

【环保方案】保定市清苑区2018-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环保方案】保定市清苑区2018-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保定市清苑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保定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切实做好我区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区整体空气质量较年初持续改善,但与去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较差的现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秋冬季采暖期容易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且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我们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的强化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努力提高秋冬季取暖期PM2.5下降比率。各乡镇政府(城区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勇于担当、强化攻坚,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决抓好各项治理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任务。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城区秋冬季取暖期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22%以上,重污染天数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20%以上。 基本思路:针对秋冬季污染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秋季治本,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程进度,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和治理标准,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燃煤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重点领域VOCs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综合整治等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冬季治标,对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大宗原材料及产品实施错峰运输,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等措施,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切实做好与其他区县以及各乡镇协同治理,部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努力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四是强化督察问责,严格按照“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要求,加大监察督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推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人民战争。 三、确保实现重点任务秋季“清零” (一)全力推进散煤污染控制 1.全面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2017年10月底前,我区完成气代煤、电代煤65个村、53876户(责任单位:发改局),已完成

大气污染案例

山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野川煤业选矸楼、地面生产除尘 技术方案 (修改稿) 鹤壁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3日

目录 1.序 2.项目现状 2.1选矸楼 2.2地面生产 3.方案设计 3.1设计依据 3.2设计要点 3.3具体措施 4.治理后的优势 4.1意义 4.2效果 5.除尘器选型简介 5.1概述: 5.2工作原理: 5.3性能特点: 5.4系统结构: 5.5系列型号规格示意 5.6电气控制 5.7使用条件 5.8气箱脉冲旁插扁袋除尘器(LPBC-6×3旁插扁袋式)技术性能及说明 5.9气箱脉冲旁插扁袋除尘器(LPBC6×3)、风机设备图 6.选矸楼、地面生产除尘系统示意图 附:选矸楼除尘系统配置表 地面生产除尘系统配置表 7. 产品质量承诺 7.1设计、制造、验收所遵循的标准 7.2质量管理体系简介 8.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修方案 8.1服务理念 8.2服务承诺 8.3服务内容 8.4维护方式 9.概预算

选矸楼、地面生产除尘技术方案 1.序 煤炭生产,尤其是地面生产、选矸筛分、破碎即输煤系统的输送过程中因落差而产生大量煤尘,污染了输煤系统的环境;威胁、损害了一线操作、运行和检修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由于煤粉尘进入控制箱、配电柜后,容易造成电气元件的腐蚀和引起误操作,特别是高挥发分煤尘积聚后,还会引起爆炸和自燃,故输煤系统中为确保安全运行、保护环境、安装除尘设备非常重要。 输煤系统的除尘设备一般布置在胶带机尾部所在的运转站里,即在尾部落煤点处的导煤槽上布置吸尘罩、循环风管,也有在煤仓间或翻车机室多点布置吸尘罩进行除尘的。煤尘经除尘器收集后经二级回收煤管路落入系统胶带。 2.项目现状 野川煤业选矸楼、地面生产系统主要污染源点: 2.1选矸楼 2.2地面生产

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总结 2016年,按照县政府要求,园区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园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逐级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与园区4户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巩固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狠抓严治 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园区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园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

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 三是加强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园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园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园区将进一步今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工作“一岗双责”制;三是做好园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物粒,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二、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砂石、灰土、灰膏、建筑垃圾、水泥、工程渣土、裸露地表、建筑材料等。 三、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四、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五、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樱花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确保不扬起尘土。(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篇一: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治理方案 编制:公司环保科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 ********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XX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XX年实现

全公司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传训 副组长:王建 成员:侯宝金唐勤马庆春周成齐玉山王玉福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侯宝金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1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公司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厂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公司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新机制,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实环境保障。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以巩固和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强化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配套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原则。 二、具体内容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1、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我街道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认真贯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与六个社区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包干责任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裸露地面、堆场扬尘、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露天烧烤摊点等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2、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辖区扬尘污染突出,建筑和拆违工地不文明施工现象、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堆场扬尘等

问题明显存在;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特别是一些冒黑烟机动车和黄标车尾气,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巨大;三是社会生活源排放不可忽视,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在局部地区特别凸显,尤其是甘蔗园社区海师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的烧烤摊点反弹较为严重,对我街道空气质量影响较大。XX年,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将以PM2.5防控为重点,抓好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三、年度工作任务 以严格环境准入为前提,以多污染物联合减排为主线,以机动车污染控制和扬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建设工地实现文明施工 (2)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所有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 (3)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垃圾与废物的焚烧。 (4)整治露天烧烤,严格限制城区露天烧烤,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取缔海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组织排放烧烤点。 (5)围绕市“一江一港四网四区”绿色体系建设目标,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我街道的园林绿化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例(3个)资料讲解

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例 案例1 锅炉排放烟尘污染案 某市市级幼儿园建于2000年3月,其内部建造的食堂和锅炉房均采用燃烧生煤的方式做饭和烧热水,两根烟囱每天排出滚滚浓烟。2000年9月,市轮船总公司在紧邻幼儿园食堂和锅炉房的旁边动工修建了一座水上娱乐城。由于该市河流较少,该水上娱乐城立即成为本市居民夏天消暑的好去处,生意十分兴隆。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幼儿园不断向外排放浓烟,导致水上娱乐城的水面上总是有一层黑色漂浮物。游客们认为太不卫生,不再光顾娱乐城,娱乐城的生意渐渐清淡。2000年10月3 日,经市卫生防疫站检测,水上娱乐城的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 娱乐城认为其生意不好及被卫生防疫站责令限期整改的主要责任在于幼儿园排放浓烟污染了娱乐城的水质,于是要求市环保局进行处理。市环保局受理后,进行了现场检测。鉴定幼儿园两烟囱的排放严重超标,是娱乐城水质恶化的主要污染源。经研究决定,责令幼儿园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并罚款15 000元。同时,娱乐城也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6 280元。在庭审中,幼儿园辩称:(1)幼儿园建在先,娱乐城建在后。市轮船总公司在明知幼儿园烟囱排放可能污染其水质的情况下仍然建造娱乐城,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娱乐城自己承担。(2)幼儿园已接受了环保局15 000元的罚款,不应再给娱乐城赔偿。 【问题】 1.幼儿园的理由是否成立?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分析】 1.幼儿园的理由不成立。(1)幼儿园以其建在先作为免除其法律责任的理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只有下面三种情况可以作为法定的免责条件:1)不可抗力;2)第三人的过错;3)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因此,幼儿园建在先不能作为免除其法律责任的条件。(2)认为自己已承担了行政处罚的行政责任就不应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不对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我国《行政处罚法》第7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承担了行政责任,并不免除其承 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 2.环保局的处理决定是不正确的。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本案中,环保局对幼儿园作出罚款15 000元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但作出的限期治理的行政处罚超越自己的权限,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3.法院应判决幼儿园赔偿娱乐城16 280元的经济损失。《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2条规定: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到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本案中娱乐城生意清淡以至被市卫生防疫站责令限期整改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幼儿园排放的浓烟污染了娱乐城的水质,因此,幼儿园应对其给娱乐城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 餐厅油烟扰民案 【案情】 杨蓉住在二楼,一楼是一家餐厅。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致使杨蓉家在炎热的夏天也无法开窗通风。更为严重的是,杨蓉安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机,由于长期被油烟熏,已无法正常使用。杨蓉多次找餐厅协商,没有结果,于是向环保局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经环保局监测,该餐厅油烟排放未超过国家标准。经杨蓉要求,环保局对餐厅造咸杨蓉空调无法正常使用一事进行调解。餐厅认为其排放的油烟未超过国家标准,、不存在违法行为,坏应承担杨蓉的经济损失。调解不成,环保局作出餐厅赔偿杨蓉3 000元经济损失的处理决定。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计划方案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013-9-12 9:20:16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2.具体指标: (1)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下降30%,、、下降25%以上,、下降20%以上。 (2)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合作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2018年1-2月份合作市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合作市1月份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43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91微克每立方米。2月份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7.5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x微克每立方米。其中,1-2月份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6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5.3微克每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与2016年同期相比,呈不降反升的态势。 二、原因分析 1-2月份数据反弹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2016年考核结束后,思想上有所松懈,对形势盲目乐观,防控力度减弱;二是城区x多户平房小煤炉,低空排放烟尘,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三是煤炭市场监管和煤质管控不力,抽检频次不够;四是烟花爆竹管控不力,除夕夜大量燃

放烟花爆竹致使PM2.5小时浓度值飙升被环保部通报;五是城区四面缓坡和裸露空地扬尘二次污染;六是今年入冬以来,受暖冬气候影响,降雪较往年偏少,受地形和风力等不利因素影响,污染物不易扩散,造成PM10和PM2.5监测数据持续偏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大气十条”终期考核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昨天召开了合作市2018年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18年环保各项工作任务。今年省、州上下达我市PM10和PM2.5年度目标值分别是67微克每立方米和35微克每立方米。任务艰巨,形势严峻,我们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精细谋划“严防、严控、严治”措施,找准着力点,冬病夏治,,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一)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工作。对去年改造剩余的16台80余蒸吨燃煤锅炉进行清洁改造治理,争取今年我市老旧燃煤锅炉改造清零,进一步压减我市一次性煤炭消耗总量,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 (二)全力实施平房小煤炉改造治理工作。除去今年动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将剩余平房区居民全部纳入清洁小煤炉改造治理项目中,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节能炉具推

高中地理第二章环境污染与防治2.3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教案新人教版选修6

第三节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目的: 1.通过案例分析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形成的成因、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2.通过案例分析酸雨形成的原因、污染过程和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3.理解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普遍意义。 4.分析大气污染现象发生的时空尺度差异。 教学重难点: 重点: 1.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形成的成因、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2.酸雨形成的原因、污染过程和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难点:可吸入颗粒物的概念、酸雨的危害及防治。 教具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方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讲授法等 教学过程: 导入: 大气是自然环境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虽然大气也具有一定的自净作用,但若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环境容量(自净能力)时,就会产生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多方面的。 一、大气污染现象和大气污染物 1.大气污染 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大气圈中的原有成分被改变,而且增加了某些有毒有害的物质,致使大气质量恶化,影响了原有的生态平衡,严重威胁着人体健康和正常的工农业生产,并对建筑物及各种设备设施造成损害,这种现象称为大气污染。 1.本案例讲述的是大气污染中的急性中毒事件。(说明:大气污染现象是多种多样的,它们污染和影响的时空尺度不同:有急性中毒事件;有困扰某个局部地区的地方性大气污染问题;有的则是全球性的大气环境问题,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关注。) 2.事件的污染源:联合碳化物工厂 事件的污染物:45吨剧毒性甲基异氰酸盐气体 事件造成的危害:1 750人当即丧生,2万人终生残废,受毒气影响的人数达50万,还有无数十、羊、家禽死去。多年以来一直危害着博帕尔市民的健康,继续吞噬着人们的生命。 2.大气污染物 (1)可吸入颗粒物(技术上标为TMl0) ①“总悬浮颗粒物”:空气中悬浮着无数固体颗粒的统称。 ②可吸入颗粒物:指总悬浮颗粒物中去掉10微米以上的那些大颗粒,它是空气质量播报中一个重要参数。

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人民健康,维护人民环境权益,决定对土豆纺织工业园废气排放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以“企业自查、乡镇检查、部门监督”为主要形式开展专项环保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有效利用废气治理设施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实施整治规划,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焦点和内容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将植绒、印染和化工企业作为重点治理企业,基本摸清辖区内企业数量、废气排放总量和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废气污染控制设施的监管。通过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的突击检查行动,查处非法排污企业,重点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机人群健康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和化学废

气=0等各种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过程。 (3)有效加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查处力度。所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企业将被暂停整改;对于污染控制设施运行异常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所有企业将停止生产和控制;对于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将停止生产并整改。 三个、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企业自查阶段(XXXX结束)。在企业自查和乡镇检查的基础上总结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企业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意见的整理和汇总,并向乡镇政府办公室报告书面总结报告。同时,环保部门继续督促违法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部门监管,消除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环境危害和不利因素。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四个“要求”。 1。在突击检查中发现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的,应当立即恢复设施运行,因故障等原因不能恢复的,应当限期修复并投入使用;二是要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第三,对于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其收回或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五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全地区。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行动。二是调查到位,全覆盖。建立重点防治企业抽查名单必须覆盖全地区,不印染、植绒和化工应省略整个过程。检验过程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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