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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开挖支护质量管理办法

边坡开挖支护质量管理办法
边坡开挖支护质量管理办法

开挖支护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增强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施工质量,针对开挖及支护工程,特制定本办法,以此引起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视,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项目部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甲岩水电站项目经理部承建DNJY-C3标的大坝趾板、溢洪道、左岸引水系统、左岸泄洪(放空)洞及右岸泄洪(导流)洞开挖及喷锚支护工程。

3、主要技术标准

DL/T5099-1999《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L/T5181-2003《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

二、相关规定

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相关技术措施及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前由技术部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如对上述文件有合理化建议,必须先向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核实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否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措施及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如果未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要求施工,按照本规定进行相关处罚。

1 、开挖

(1)造孔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措施的要求对开挖轮廓线进行测量放线,测量放线时,工程部(作业队)相关人员必须在场,测量放线点数应能够满足施工质量及规格控制要求,并填写测量放线记录,交给现场施工管理(作业)人员,若因放线错误或未放线而导致设计开挖结构尺寸错误的,给予责任人100~500的罚款,造成项目部严重经济损失的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商定处理决定。

(2)测量队必须及时对已开挖成型的断面进行检测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不满足则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负责督促作业队进行及时处理,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测量队应及时把测量断面报监理审核签字,以便质量管理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及质量评定后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由于测量资料未及时提交而导致单元工程验收及质量评定滞后的,视原因给予责任部门100元/次的罚款。

(3)洞室及竖井开挖时,应根据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进行开挖,超欠挖严格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重点应控制周边孔的造孔质量和装药参数,对特殊部位,如不良地质洞段,则应严格执行“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的施工方法,周边孔应向开挖边线外倾10~30并根据开挖排炮进尺,尽量减小排炮错台,对Ⅱ、Ⅲ类围岩错台应控制在15cm以内;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爆破残孔率应符合下列要求:完整岩石在90%以上;较完整岩石和完整性差的岩石在60%以上;较破碎岩石和破碎岩石在20%以上。若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对责任部门100~300元/次的处罚,作业队1000~

3000元/次的处罚,并按责任承担相应损失。

(4)边坡及明槽开挖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对于土质边坡,应选择经验丰富的挖机手修理规格,使边坡坡比、平整度、超欠挖等符合设计要求;对于岩石边坡,宜采用预裂或光面爆破,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进行;对于建基面开挖,不得用大孔径药卷爆破,并严格控制爆破参数,当遇到地质岩层变化时,特别是对地质结构面及夹层破碎带要及时调整装药参数,钻孔不得钻入建基面岩体,必须预留1.5~2.0m保护层,设计边线的预裂孔位由测量放线确定,孔间距严格按照技术措施控制,孔位偏差﹤5cm,孔底与设计边线偏差﹤15cm,每排炮及孔间错台﹤15cm,孔间需保持水平,每一排炮的钻孔孔位应与上一排炮的炮孔位置一致,以形成连续、平行的残留炮孔痕迹;造孔应根据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布孔,预裂或光面爆破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爆破残孔率应符合下列要求:完整岩石在90%以上;较完整岩石和完整性差的岩石在60%以上;较破碎岩石和破碎岩石在20%以上。若达不到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后果者,对责任部门100~300元/次的处罚,作业队1000~3000元/次的处罚,并按责任承担相应损失。

(5)现场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对每排炮的造孔和装药进行监督,并做好《爆破作业记录》,对周边孔及预裂孔孔距未按要求布孔或布孔角度不对的,不允许放炮。少孔或偏孔应在装药前督促补打后方可装药放炮。

(6)各开挖作业队在测量人员没有进行测量放线或对已测量放

线认知不清的情况下,或由于因非地质原因造成超挖、超填量由相应作业队承担,在当月的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并视情况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工程管理部现场技术人员对开挖质量拥有技术上和管理上的监督权力,若由于现场技术人员自身的失职行为或检查监督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况将给当班技术员100~200元的处罚。

(7)对开挖成型的部位,应进行必要的防护,避免对已开挖完毕的岩面进行破坏。测量队及时进行断面测绘,并报监理审批后交由质量管理部组织验收评定。

2 、支护

(1)锚杆、锚筋桩造孔

工程部根据设计图纸所示的部位及参数布置锚杆孔位,并绘制锚杆孔位布置图,孔位偏差﹤10 ㎝,孔轴方向偏差﹤5°,孔深偏差﹤5㎝,锚杆造孔完成后,孔内要清洗干净,无岩粉和积水。

(2)锚杆、锚筋桩注装

①造孔经终检、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注浆和安插锚杆,锚杆砂浆要严格按照试验室开具的配料单进行拌制,水泥及砂子需经过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现场要有称量设备、器具,保证锚杆砂浆的拌制质量,锚杆砂浆要按照要求进行强度取样试验。

②锚杆安插前要检查锚杆的规格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孔注浆要饱满,注装时应缓慢插入,锚杆插入后孔口要有少量砂浆流出,必要时对孔口进行补浆,严禁对锚杆孔口抹浆来遮掩孔内注浆情

况。如果发现有孔口抹浆遮掩孔内注浆情况的,按照200元/根进行处罚。

③锚杆注装完毕28天后按业主要求进行锚杆密实度检测,如果未达到设计要求,则要对不合格的锚杆进行补打,视情况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3)挂网喷混凝土

①挂网喷混凝土之前确认该处是否已做过开挖验收,挂网前岩面上的松渣、浮土要清理干净,保证混凝土与岩面有良好的粘结。

②挂网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网格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钢筋网必须与锚杆连接牢固,与岩面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③混凝土要严格按照试验室开具的配料单进行拌制,水泥、砂子及外加剂需经过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现场要有称量设备、施工配比标示牌,保证混凝土的拌制质量,混凝土采用拌合机具拌制,不能采用人工拌制,混凝土要按照要求进行强度取样试验。

④喷混凝土应分区、分片进行,采用分层多次来回施喷,保证喷层的均匀性和连续性。喷前应埋设好厚度标记,确保喷层厚度(局部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60%,平均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喷混凝土两层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保证喷层不夹渣、包砂。喷混凝土过程中产生的回弹料要及时清理,不能留在工作面上,喷混凝土终凝2h后,应及时地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14天。

⑤喷混凝土施工完毕后对其厚度进行检查,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要进行补喷,28天后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视情况给予

1000~3000元/次的罚款,具体处理措施视混凝土的强度情况而定。

⑥锚杆砂浆、混凝土取样、锚杆无损检测、喷混凝土厚度检测由工程部及相关作业队配合,如安全通道和防护、设备以及车辆、人员等。喷锚支护单元工程质量应在锚杆检测及喷混凝土强度合格后7天内评定完毕。

三、奖罚措施

1、开挖质量考核内容为:超欠挖情况、平整度、残孔率和优良率。超欠挖情况、平整度、残孔率必须在喷混凝土覆盖前检查完成,并填写《边坡开挖质量检查考核表》(见表1),每月2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工程部、作业队进行一次考核,并由质量安全副经理批准,根据质量考核情况,给予工程部500~1000元/月的奖罚,作业队1000~2000元/月的奖罚。优良率的考核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由质量管理部考核一次,优良率的奖罚办法按照表2进行。

2、支护的质量考核内容为:单元评定的优良率。优良率的考核为每个月的2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考核一次,优良率的奖罚办法按照表3进行。

3、相关部门的奖励

工程管理部(占45%)、测量队(占20%)、质量管理部(占35%)在及时完成规定所要求工作的同时,开挖单元优良率达到86%以上每季度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支护单元优良率达到90%以上每季度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

四、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超实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妥之处,请及时与质量管理部或质量副经理提出,经讨论后修改。

附表:表1、表2、表3

超欠挖情况、平整度、残孔率质量考核表表1

开挖质量考核表表2

3

支护质量考核表

深基坑边坡支护规定

XX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

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

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边坡支护施工方案新版本

地下室边坡支护施工方案报审表

榕江山湖海·悦府项目地下室 边坡支护工程 边 坡 支 护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公章):深圳市顺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1) 三、组织机构 (1) 四、工期计划 (1) 五、劳动力计划 (2) 六、机械使用计划 (2) 七、边坡情况 (2) 八、边坡施工 (2) (一)施工准备 (2) (二)土坡修整 (3) (三)操作工艺 (3) (四)注浆 (3) (五)挂网 (4) (六)喷浆 (4) (七)养护 (4) (八)监测 (4) 九、质量目标 (6) (一)、质量保证措施 (6) (二)质量要求 (6) 十、施工安全措施: (7) 十一、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8)

地下室边坡支护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榕江山湖海·悦府项目地下室边坡支护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榕江县县城北侧。 3、工程内容:本工程边坡支护主要包括:A、土方保护;B、钢筋网做面上喷锚,内设锚杆;C、排水系统设置。 4、参建单位:1)建设单位:榕江县山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深圳市顺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工程位于榕江县县城北侧,四周有道路、建筑物,工地车辆来往,塌方情况难以预料;负二层位置基坑深度较深,正前方边坡边缘综合情况复杂。开挖的面层至底层的土质分布情况:素填土、砂卵石层。 2、水文地质条件:场区内勘察深度范围内部分少量的地下水和地表水体。从已经开挖的部分坡段来看,基础土质均为素填土、砂卵石层。大气降水除直接剥落边坡外,其对结构面的淋虑作用还将使结构面得到“润滑”,减小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加剧边坡的不稳定程度。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锚喷支护工程施工质量,尽早完成后,开始后继工序,我单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施工中各项工作。成立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到位,确保施工优质完成。

深基坑支护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及《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支护工程系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设有地下建(构)筑物的基坑勘察、设计、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基坑监测等。 地下建(构)筑物和基础工程(含基坑土方挖填)应由主体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建设单位不得随意肢解发包。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深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监测、施工单位(包括承担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按规定应当招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发包给一个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或者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的联合体。但已经过招标确定了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不再进行施工招标。 第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

督和文明施工手续,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安全的责任。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监测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周密的调查、测绘或摄像,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 深基坑开挖或支护施工完成后,因建设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其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支护工程办理工程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及监测 第七条从事深基坑支护工程勘察、设计、监测的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监测专项的专业类乙级以上的资质。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应由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甲级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深基坑支护工程勘察应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DB42/159-1998),按规定提供各项参数和技术指标,以满足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和保护周边环境的需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向勘察单位提供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以及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

边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2) 第二章、工期要求 (2) 第三章、施工准备 (2) 第四章、边坡土方开挖方案 (4) 第一节、开挖原则 (4) 第二节、施工组织 (5) 第三节、边坡开挖方法 (5) 第四节、开挖施工必要的措施 (6) 第五章、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 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 (7) 第二节、关键技术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8) 第六章、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及措施 (9) 第一节、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体系 (9) 第二节、安全防范重点与措施 (11)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本工程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产城大道公路旁,项目地址背面靠山。山坡表层植被已清除,其表层土层较薄。按照设计图落差最处10m左右。山体主要由: 1、粉质粘土:该层分布不均匀,厚度变化较大,均匀性差,承载力较低。 2、强风化砂岩:该层分布不均匀,厚度较薄,层顶面标起伏较大,承载力较低。 3、中风化砂岩:该层分布稳定,厚度较大,层顶面标起伏较大,承教力较。采用挖机方式开挖。 第二章、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按总体施工计划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整个施工工期240天。 第三章、施工准备 1、运输道路施工 边坡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是影响工程进度很关键的一环。在边坡施工之前,临时道路修建,开挖初始阶段运输车辆从边坡下进行运输作业,施工之前,必须在坡场内修建起一条至市政道路的运输道路,承担起边坡施工前期的运输任务。 2、机械配备 边坡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设备及各种测量仪器配置见下表:

3、施工人员配备表 根据总工期安排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施工状况和特点,对劳动力进行合理配置,以保证施工各个阶段的人员充足,又不造成劳动力闲置。人员计划表见下表: 4 对材料堆场等进行规划与修葺,然后对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组织进场并报送进行检验。 2.5 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工程图纸和工程地质资料,参加设计交底。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以及对周围道路等情况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2边坡开挖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实际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保护要求、工期、气候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编制,内容应包括挖土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监测、风险防范等方案,施工方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3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检测项目、监测方法与精度要求、测点布置、监测仪器、报警指标、观测频率、观测资料分析及监测结果反馈制度等。

边坡支护施工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边坡支护施工方案 边坡支护施工方案(一) 目前,我国山区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在高等级公路的修建中,出现大量的深挖路堑与高填路堤边坡,其防护问题非常突出。为了满足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双重目标,对高边坡病害特征的深入分析和对其治理工程方案的慎重选择 显得十分重要。 公路边坡沿公路分布的范围广,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范围大,如果在防护的同时,能够注意保护环境和创造环境,采用适当的绿化防护方法来进行,则会使公路具有安全、舒适、美观、与环境相协调等特点,也将会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边坡设计应遵循“安全绿色、水土保持、恢复自然、环保之路”的设计原则。 对公路边坡进行防护,必须考虑以下问题:①边坡稳定:保护路基边坡表面免受雨水冲刷,减缓温差与温度变化的影响,防止和延缓软岩土表面的风化、破碎、剥蚀演变过程,从而保护路基的整体稳定性。②环境保护:使工程对环境的扰乱程度减少到最小,并谋求人工构造物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③综合效应:综合防光,防眩,防烟,诱导司机视线,改善景观等目的进行边坡绿化防护,充分发挥防护工程的综合效益。 1工程防护 1.1抹面与捶面

1.1.1适用条件: ①对各种易于风化的软岩层(如泥质砂岩、页岩、千枚岩、泥质板岩等)边坡,当岩层风化不甚严重时; ②所防护的边坡,本身必须是稳定的,但其坡面形状、陡度及平顺性不受限制; ③所防护的边坡,必须是干燥、无地下水的岩质边坡。 1.1.2构造要求: ①抹面厚度一般为5~7cm,捶面厚度为10~15cm,一般为等厚截面。

②抹面与捶面工程的周边与未防护坡面衔接处,应严格封闭。如在其边坡顶部做截水沟,沟底与沟边也要做抹面或捶面防护。 ③大面积抹面或捶面时,每隔5~10m应设伸缩缝。 1.2灌浆与勾缝 灌浆适用于石质坚硬、不易风化、岩层内部节理发育,但裂缝宽度较小的岩质路堑边坡。 勾缝适用于石质较坚硬、不易风化、张开节理不甚发育,且节理缝较大较深的岩石路堑边坡上。 1.3水泥土护坡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质量保证措施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具有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掌握施工区域内的地质情况; 土方开挖前,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将施工区内阻碍施工的已有建(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坟墓、树木等,妥善处理;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设备卸车地点等,事先做好必要的加宽、加固等准备工作; 测量放线的定位控制线(桩)、水准基准点及基槽的尺寸,做到严格复核,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并办理好预验手续,且妥善保护及经常复测; 土方施工开工前做好开挖作业报告,按计划施工;严格控制开挖结构尺寸。测量放样后,施工放线及时跟上,定好开挖开口线并布好检查桩点,经便经常对开挖结构进行检查。 开挖前及开挖过程中做好场地排水、布设排水沟、防止外部积水流入开挖工作面,若遇地下水或自然雨水则增设集水井或直接用潜水泵抽排。边坡开挖时更需加强场地排水,以减少裂隙水压力对边坡的不利影响,以免造成事故。 采取合理的开挖方式,土方开挖先从低处开挖,分层依次进行,完成最低处的开挖,形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并且排除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以避免破坏坡脚,引起滑坡; 土方开挖达设计结构线后,如遇松散土另进行夯实。 严格控制建筑物基面高程和尺寸,禁止欠挖,开挖线以下或以外的基础禁止破坏。 土方开挖后经验收合格,方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已验收的开挖面尽快转入下道工序,如不能及时进行施工,预留一层20 ~30cm

以上土层,在进行下道工序前挖去,以免基础遭受扰动,降低承载力,严禁使已验收的建基面长久裸露。 遇大雨时停止挖方施工,雨后及时作好抽排水工作,及时复工。夜间施工时,施工场地照明设施保证充足,以防止挖方超挖。 开挖方用于回填、填筑或运至弃土场,严禁堆放在岸坡面上,以免岸坡加载后造成崩滑; 在软土或粉细砂地层开挖基坑(槽),采用轻型喷射井点降低地下水位至开挖基底以下0.5 ~1.0m ,以防止土体滑动或出现流砂现象; 雨期、冬季施工连续作业,基础挖完后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和破坏。 (10 )石方明挖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在施工前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按施工图纸和有关规定,制定石方明挖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实施。将石方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报送监理人复核,经批准后再进行开挖。在石方明挖作业前,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钻爆作业措施计划。 本工程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包括:《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技术规范》SL47-94 。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使用条件和监理人批准的钻爆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选用爆破材料,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进行材料性能试验,证明其符合技术要求时再使用,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 本工程的石方明挖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在向监理人报送的钻爆作业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各项工程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方案和设计参数。 为使开挖面符合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保持开挖后基岩的完整

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措施最新版

工程名称:**楼 土方开挖及支护专项施工措施 审批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审核编制 编制单位:** 2010年2月25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 2 - 二、工程概况和基坑支护方案...................................................................... - 2 - 三、施工准备.................................................................................................. - 4 - 四、基坑支护施工方法.................................................................................. - 6 - 五、土方施工:............................................................................................. - 11 - 六、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 12 - 七、基坑监测及巡视.................................................................................. - 13 - 八、文明施工措施........................................................................................ - 17 - 九、安全消防保证措施................................................................................ - 17 -

深基坑管理规定完整版

深基坑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

边坡防护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方案

边坡防护工程安全质量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述 随着雨季汛期的到来,降雨量的增多等多种原因导致晋阳高速公路多处边坡滑塌,石质和土质边坡路段多处出现岩石滚落、土体滑塌到路面上,严重影响到过往车辆的行驶安全。受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晋阳管理处的委托,我公司对晋阳高速公路上边坡防护工程进行施工监理。 上边坡防护处治方案: 1、对部分路段的路堑上边坡防护,采用刷坡1:0.75、清理孤石进行处治; 2、对部分路段的路堑上边坡防护,采用SNS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和格宾网防护进行处治。 为防止落石损坏路面,在施工时必须采用草袋装土,码放5m宽、40cm厚的袋装土对路面进行防护。二、施工质量控制 (一)施工前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对承包人的组织机构、施工方案和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施工工艺流程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认定; 2、依据承包合同要求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设备和各类专业人员的进场情况以及是否可以满足要求; 3、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应送监理审批的各种报告,主要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材料合格证,各种原材料、配合比试验报告等。 4、检查所有进场的材料种类、规格是否符合合同、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 5、检查承包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事宜。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SNS主动防护网工程施工步骤及质量控制要点 1.1清坡 在多数情况下,清坡工作并不是必须的,但以下两种情况是需要加以考虑的:

1.1.1当坡面上特别是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内存在浮土或浮石时,对可能因施工活动引起崩塌、滚落而威胁施工安全的,宜予清除或就地临时处理。 1.1.2对坡面上存在的存在的将来又发生崩塌可能性很大的个别块孤危石,若它(们)的崩落可能带来系统的大量维护工作需要甚至超过系统的防护能力,则宜对其进行适当的加固处理或予以事先清除。 1.2放线 尽管定型化标准结构锚杆位置等是有尺寸限制的,但也有一定的允许调整范围,特别是对于锚杆来讲,其位置的确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此外,现场条件本身是非常复杂的,在设计图纸上不可能会得到完全的反映,特别是一些可以加以利用或需特别注意的细部特征。放线测量确定锚杆孔位(根据地形条件,孔间距可有0.3m的调整量),并在每一孔位处凿一定深度不小于锚杆外露环套长度的凹坑,一般口径20cm,深15cm。 1.3锚杆安装 对直接成孔的锚杆位置,锚杆采用灌注沙浆方式安装,对采用砼基础的地方,锚杆一般在浇筑基础砼的同时直接埋设。注浆并插入锚杆(锚杆外露环套顶端不能高出地表,且环套段不能注浆,以确保支撑绳张拉后尽可能紧贴地表),采用不底于M30水泥砂浆,孔内应确保浆液饱满,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注浆体养护不少于三天。 1.4支撑绳安装与调试 安装纵横向支撑绳,张拉紧后两端各用2~4个(支撑绳长度小于15m时为2个,大于30m时为4个,其间为3个)绳卡与锚杆外露环套固定连接。 从上向下铺挂格栅网,格栅网间重叠宽度不小于5cm,两张格栅网间的缝合以及格栅网与支撑绳间用φ1.2铁丝按1m间距进行扎结(有条件时本工序可在前一工序前完成即将格栅网置于支撑绳之下). 1.5格栅的铺挂

公路高边坡防护措施

公路高边坡防护措施 边坡是指线路近旁的天然斜坡或经过施工开挖形成的路堑斜坡、填筑形成的方坡等等。高边坡灾害是我们道路工程中危害较大的一个地方。 一、边坡的变形特征 1、公路边坡是将地质体的一部分改造成人为工程设施,因此其稳定性取决于自然山坡的稳定状况(稳定、不稳定、极限平衡)、地质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坡体结构、岩体结构、水文地质条件、风化程度等)和人为改造的程度(开挖深度、坡形、坡率等)。 2、人工边坡是对自然坡体的改造,改变了自然坡体的应力状态和地下水的渗流条件,而且是在短短几个月内改造完成的。自然坡体的应力调整有一个过程,强度低的软弱岩层调整较快,常在施工期就发生变形;强度高的坚硬岩层调整较慢,或可自身稳定,或在1~3年后发生变形。只有当人工边坡对其改变不大时,才可保持稳定,否则就会发生失稳,甚至引起自然坡体的破坏。 3、自然山坡和人工边坡都处在各种自然营力的作用之下,如阳光照射、降雨冲刷和下渗、风化和地震等。但人工边坡所造成的自然状态的改变使这种作用更强烈,如开挖暴露风化加剧、破坏植被地表水容易下渗、坡体松弛、爆破震动等都使边坡更容易发生变形。 4、自然条件千差万别,所以边坡设计也变得十分复杂,每个高边坡工点都需单独分析和计算,这也是目前高边坡设计尚无规范可循的原因。 二、高边坡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1、公路选线时对地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地质选线”落实到实处,对已经存在的古老滑坡和潜在滑坡认识不足,将线路布设在这些地段,甚至大填、大挖,造成老滑坡复活或新生滑坡。 2、对高边坡的危害认识不够,强调节约工程投资,本来可以内移作隧道或外移作桥或半路半桥的,为节省投资而造成大挖方,结果造成高边坡变形破坏,有时其治理费用比桥、隧还多。 (二)客观方面: 1.山区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对线形和道路走向有特定的要求,也不可能一味强求优良的工程地质条件,而回避不良地质、高边坡等岩土工程问题,因此就不可避免的在近于极限平衡的天然山坡上或其内开拓修建。 2、自然陡边坡本应该作工点针对性勘察设计的,因工作量大、工期紧、勘察基础资料不足,设计依据不充分,因坡形坡率设计不符合场地岩土条件,或排水与加固工程不完善,不足以保证稳定,造成挖方坡口不断向山体移动,形成高边坡。 3、不科学的施工方法也是造成边坡失稳变形的重要原因,如雨季大开挖,而不及防护造成大量雨水渗入坡体,软化坡体岩土;大爆破施工破坏岩体完整性;开挖后长期暴露而不防护和加固,甚至一挖到底不加固等。 三、高边坡的勘察设计 (一)基础资料收集: 防治方案的选择建立在详实的基础资料之上。必须对该段高边坡进行详细勘察。 查明该路段的地层、岩性、产状、风化程度、强度特征,不同地层在边坡上的分布位置,有无软弱夹层或接触面,其产状与边坡开挖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 定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现将《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青建管字[ ]36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派相关人员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以了解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情况。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整个深基坑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质量检测和验收及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监督管理。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分别控制好实体质量和安全,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工程档案。同时必须积极配合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当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各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组织评审专家马上到现场参与调查处理,根据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确定具体由质量或安全监督部门牵头处理深基坑工程事故。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10月30日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部门。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深基坑工程(深度小于10米)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以上两级组织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设计方案复核证明、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

土方开挖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编号:AQ-JS-03622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土方开挖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Earth excavation quality and safety assurance measures

土方开挖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现场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每一道工序的质量。 2、由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监测,及时分析监测结果,了解并预测基坑稳定状态,做到信息化施工与管理。 3、严格控制每一个施工工序的质量。严格按规定进行分层开挖支护,严禁超挖。 4、所用的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水泥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单,且需要进行复检。 5、车库基坑施工期间,在基坑周围应控制车辆行走,坑边三米内应减少临时堆物,更不能堆以重物。 6、加快基础施工进度,挖土前应组织好人力、物力,加快基础底板的施工。 7、验收程序和验收制度(1)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各工序首先进行自检,然后由技术负责人请示项目经理及质量员组织各工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进行内部验收,关键部位自检合格后,还要按规定由技术负责人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办理验收手续。(2)对于隐蔽前部位的验收要按监理要求执行,在约定时

间内,不得自行隐蔽。当隐蔽验收完后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3)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在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各工序也应经常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4)桩基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桩基自检及配合竣工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整理原始资料,提交甲方,办理中间验收手续。(5)质量问题的“三不放过”原则;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不查清、不处理好不放过;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不查清、不处理好、不放过;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不起到教育作用不放过。 (4)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a开工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和技术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同土建代表办理验桩、验线手续。施工要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 b要及时复撒灰线,将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基坑底。及时控制开挖土标高、做到5m扇形挖土工作面内,标高白灰点不少于2个。 c认真执行开挖样板制,即凡重新开挖边坡坑底时,有操作技术

边坡支护施工方案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边坡支护施工方案(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249边坡支护施工方案 Slope support construction scheme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现场概况及特点 1.1工程名称及各参建主体 工程名称:船码头机埠改造、白马湖连通及白马湖桥至长胜桥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常德市穿紫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协调单位:常德市江北水系办公室 设计单位:德国汉诺威水协.穿紫河项目设计联合体 监理单位:湖南和天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望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边坡支护施工范围 根据图纸定位放线,穿紫河西边堤岸挡土墙位置已在大堤上,挡土墙底板宽度设计为2.2m,开挖深度为6.3,按照1:1.5放坡,大堤需开挖11m宽,现大堤降低标高修整后,

堤面宽度为10.5m,挡土墙顶边线至公园世家围墙约13.5米;总长度约262m。 1.3边坡支护施工特点和难点 西边堤岸地段较狭窄,基坑开挖以后,没有临时道路可行,对防洪有很大的影响和风险,同时,给挡土墙施工材料运输带来巨大困难; 根据市住建局和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明工地创建要求,临时道路需进行混凝土硬化。 基坑紧临河边,基坑开挖前,应将河中围堰修筑好,防止河水渗入基坑;围堰高度应修筑在32米标高以上,以防洪水漫过围堰。 2#桥、3#桥及栈桥桥台跨挡土墙,正处在堤岸上,在挡土墙施工时,必须考虑完成桥台桩基础、承台、台身及台帽的施工,避免二次土方开挖。 二、现场实际情况描述 生态滤池两边为大堤,现种植有蔬菜,间或有树木,堤面宽度约1.5-3m,堤面标高约为34m,目前水位为29m,河中水深为1-2m,淤泥深约为2m;在修筑围堰前需对大堤拓宽,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编号:SM-ZD-45691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各个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边坡开挖部分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内容

边坡开挖部分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内容 1、1目的为确保本标段所承建的边坡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按设计、规范、合同等进行施工,满足业主和顾客的要求,特编制本实施细则。 1、2适应范围适用于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左岸缆机平台基础及坝肩开挖和相关工程,以及其他补充合同工程项目中的开挖工程质量检验工作2 引用程序或规定QC/SSL0402《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QC/SSL0802《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QC/SSL0803《纠正措施的控制程序》QC/SSL0804《预防措施的控制程序》QG/SDSJ0602《人员培训的规定》QG/SDSJ0603《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确认及业绩评审的规定》QG/SDSJ0604《设备的管理和控制规定》 QG/SDSJ070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管理规定》QG/SDSJ0711《产品标识的规定》QG/SDSJ0607《工作环境和安全管理的控制规定》QG/SDSJ0802《检验和试验的控制规定》QG/SDSJ0710《特殊过程的确认和控制规定》QJ/SDSJ0701《施工测量控制规定》采用受控的国家标准、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3定义本作业指导书采用了GB/T19000idt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定义。 3、1开挖:指将涉及范围内原状土、岩石通过钻爆、挖运等手段挖除,使其成为满足合同要求的规则形状的过程。

3、2高徒边坡:凡开挖边坡高度大于50米,坡度大于550者称为高徒边坡。 3、3爆破:指利用炸药爆炸时释放的能量,使周围介质破碎、抛掷或松动,从而达到特定的工程目的。 3、4爆破参数:爆破介质与炸药特性、药包布置、炮孔的孔径和孔深、装药结构及起爆药量等影响爆破效果因素的统称。 3、5预裂爆破:沿开挖轮廓线按设计孔距,不耦合装药,在主爆孔起爆前分段一次起爆,形成一定宽度的贯穿裂缝的爆破技术。4 职责与权限 4、1施工局总工是技术总负责,负责对开挖工程进行技术管理,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总质检师是质量总负责,负责对质量控制、策划活动,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4、2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作业文件,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文件资料发放、存档、记录。 4、3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坝肩开挖的质量检查验收。 4、4安全管理办公室,对环境安全进行现场管理,协助党群部对特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考核、注册备案等。 4、5生产指挥办公室,进行现场施工组织,负责生产计划、施工进度安排、人力资源、机械设备的调配、协调解决开挖施工过程中的干扰,使工程施工的实施。

边坡防护措施

高边坡防护措施根据高边坡现状,将需要加固防护的边坡分喷锚挂网防护和素喷混凝土防护两种类型;对边坡较高、坡面松散破碎严重,且破碎岩层较厚的地方采用喷锚网防护,而对那些边坡较低,只有少量裂缝,破碎不严重的地方则采用素喷混凝土防炉。一、设计方案 (1)喷射混凝土厚度采用10 cm,喷射混凝土标号为C20细石混凝土。 (2)锚杆采用Φ22钢筋;锚固深度视边坡岩层的破碎程度及破碎层的厚度而走,一般取3.5m(为防止锚杆滑出,锚杆必须置于较好的岩层面以下一定深度);锚杆孔的深度应大于锚固深度20cm,并用1:3~l:4 的水泥砂浆固结;锚杆间距采用2.0m×2.0m,梅花型布置。 (3)钢筋网的孔眼尺寸采用20cm×20cm的方孔,钢筋网采用φ6 圆钢。二、材料选择要求 (1)水泥:应优先选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也可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得低于32.5#,性能符合现行水泥标准。 (2)砂:应采用坚硬耐久的中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水率直控制在5%~7%。 (3)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宜大于15 mm;当采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石材。 (4)外加剂:应选用符合质量要求的速凝剂,掺速凝剂后的喷射混凝土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5)水:混合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物质,不得使用污水以及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含硫酸盐量按SO 计算超过水重1%的水。 三、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1)水泥与砂石之重量比为1:2:2 ~1:2:3;

(2)砂率宜为45%~55%; (3)水灰比宜为0.4~0.45; (4)速凝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四、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喷锚网支护的施工程序是:搭设脚手→整修边坡→制作安装设施排水孔→第一次喷射混凝土→锚杆钻孔、注浆→挂网→第二次喷射混凝土→养护→拆除脚手架。现把各工序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简述如下: 1、搭设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先对现有边坡的稳定情况进行观察,确定安全后再搭设脚手架。钢管支架立柱应置于坚硬稳定的岩石上,不得置于浮渣上;立柱间距1.5m。架子宽度1.2~1.5 m;横杆高度1.8m,以满足施工操作;搭设管扣要牢固和稳定;钢架与壁面之间必须楔紧,相邻钢架之间应连接牢靠,以确保施工安全。 2、坡面整修 由于现有的岩石边坡破碎松散且不平整,故必须将松散的浮石和岩渣清除干净。处理好光滑岩面;拆除障碍物;用石块补砌空洞;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对边坡局部不稳定处进行清刷或支补加固;对较大的裂缝进行灌浆或勾缝处理;在边坡松散空洞处和坡脚处设置一定数量的泄水孔,预留的长度根据现场确定布设。 3 喷射混凝土作业 (1)喷射作业前必须对机械设备,风、水管路和电线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试运转。 (2)喷射混凝土之前,用清水将坡面冲刷干净,湿润岩层表面,以确保一层后才进行定位;采用气腿式凿岩机钻孔,孔径50mm;根据现场的情况确定锚杆深度一般为2.5~3.5m,钻孔要垂直边坡面。锚杆采用Φ22 钢筋,间排距200×200cm,梅花型布置。 (3)如遇岩石过于坚硬须采取加水的方式钻孔,钻孔时必须随机钻速度钻进,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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