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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队(人)自愿报名参加“2020年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第三届教职工男子篮球友谊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队(人)愿意遵守比赛的所有规则规定及采取的措施。

三、本队(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

四、本队(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提前购买好意外保险,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联赛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主办、承办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队(人)同意接受主办、承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在进行急救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本队(人)承担,且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队(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

八、本队(人)保证没有摄取任何药物(兴奋剂)或毒品。

九、本队(人)自行保管财务与贵重物品,在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失、偷窃或损坏事件,主办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队(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用楷体字填写,务必

2020年月日清晰可辨)领队签名:

教练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运动员签名:2020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风险告知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委托代理合同风险告知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 感谢委托人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在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委托书之前,本事务所特向委托人递交本告知书 1、委托人须知: 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丁双方对诉讼或仲裁程序的运用和把握,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法律的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等等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虽然听取了委托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但无法预测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 实与委托人主张的事实之间不一致的程度,同时由丁律师并未核实过也不可能核实过双方可能提交的全部证据,即使核实全部证据,律师也无法完全预测法庭或仲裁庭对全部证据的采信程度,继而无法预知法庭或仲裁庭最终认定的事实,同样,律师不可能在裁决或判决以前即完全预测到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情况。 律师有义务对法庭和仲裁庭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推测只是依据律师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做出,并不具有权威性,也不能代表律师对诉讼或仲裁结果的承诺,委托人还应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2 (1) 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2) 代理人不承诺该项法律事务的在代理人的办理下必定取得成功。 (3) 代理人不同意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4) 代理人不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功的建议。 (5) 委托人采取的非正当处理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 3、同一案件的不同法律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等)双方均应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 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法律阶段代理人的,从第二个阶段起应参照第一 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不得少丁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50% 4、委托人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及时的向承办律师介绍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因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5、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持律师费。 6、律师不支持当事人上访、信访、游行、示威、堵路、打砸报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关单位及人员。律师只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

岗位风险告知书

电工岗位危险告知书 编号: 亲爱的先生 您在我项目即将从事电工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制本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或疑惑,请及时向我们专职安全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大名并盖上手印。 安全风险告知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措施 二、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3.电工作业检修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用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标准和施工组织

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7.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 现场专业工程师及联系:专职安全员及联系: 四、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的权利 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⑵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⑶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⑷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⑸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⑹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⑺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 2、应遵守的义务 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承认 本人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愿意承担此风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落实相关措施,关注自身安全。 签名(手印):日期: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感谢委托人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在双方签订正式律师聘用委托书之前,律师事务所特向委托人告知如下: 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对诉讼或仲裁的运用或把握,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法律的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等等。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虽然已经听取了委托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但无法预测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与委托人主张的事实之间不一致的程度,同时由于律师并没有核实过也不可能核实过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即使核实全部证据律师也无法完全预测法庭或仲裁庭对全部证据的采信程度,继而无法预测法庭或仲裁庭最终认定的事实。同样,律师不可能在裁决或裁判以前即完全预测到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理解和适用情况。 律师有义务对法律和仲裁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进行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推测只是依据律师经验和专业知识作出,并不具有权威性,也不能视为代理律师对诉讼或仲裁结果的承诺,委托人还应该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知的风险。 鉴于此,代理人郑重声明: (1)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2)代理人不承诺该法律事务在代理人的办理下必定取得成功。 (3)代理人不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

功的建议。 (4)委托人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 (5)其他声明: 同一案件的不同法律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等)双方均应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阶段代理人的,从第二个阶段起参照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不得少于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80%。差旅等费用另计。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签字后存档。 委托人确认: 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代理人:委托人: 年月日

各工种岗位危险告知书汇总

普工岗位危险告知书 编号: : 你将在区域从事普工作业,存在着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溺水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被车辆伤害。 2、从事基坑开挖时,先观察好周边土质情况和环境,在最坏的情况能够不伤及自身和他人的情况下再作业。 3、从事搬运石块、沙浆等工作时,要严格注意身边的人,在呼喊并应答、引起对方注意并退让到安全地带后才可以工作。同时,要积极注意自身安全,经常检查铁链、榔头等工具,一有损坏,立即更换或修复。 4、在电力线路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线路。 5、严禁在河流、池塘、江水等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7、工作时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额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9、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被告知者签字:安全生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保部存档备查。 钢筋工岗位危险告知书 编号: : 你将在区域从事钢筋作业,存在着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灼烫、高空坠落、溺水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钢筋搭接长度要标准,绑扎要牢固,搭接、绑扎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 2、多人合抬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必须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加工后成品、半成品必须先冷却后搬运。 3、钢材成品、半成品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4、调直机调直钢材时,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5、用卷扬机冷拉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严禁站人,操作人员不能站在钢筋的同一直线上。卷扬机棚前应设防护栏,台座上也应加防护设施。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 告知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感谢委托人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在双方签订正式律师聘用委托书之前,律师事务所特向委托人递交本告知书。 2、委托人须知: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和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对诉讼或仲裁程序的运用和把握,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法律的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等等。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虽然已经听取了委托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但无法预测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与委托人主张的事实之间不一致的程度,同时由于律师并没核实过也不可能核实过双方可能提交的全部证据,即使核实全部证据律师也无法完全预测法庭或仲裁庭对全部证据的采信程度,继而无法预测法庭或仲裁庭最终认定的事实。同样,律师不可能在裁决或判决以前即完全预测到法庭或仲裁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情况 律师有义务对法庭和仲裁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进行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推测只是依据律师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作出,并不具有权威性,也不能代表律师对诉讼或仲裁结果的承诺,委托人还应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鉴于此,代理人郑重声明: (1)、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2)、代理人不承诺该项法律事务在代理人的办理下必定取得成功。 (3)、代理人不同意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4)、代理人不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功的建议。 (5)、委托人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6)、其他声明: 3、同一案件的不同法律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等)双方均应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法律阶段代理人的,从第二个阶段起应参照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不得少于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50%。 4、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签收后存档。 委托人确认: 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安阳市司法局制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 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 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 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 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被害人有权自行书写被害人陈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 8、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 义务: 1、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作出陈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交被害人

岗位危害告知书

混凝土浇筑岗位危险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浇筑作业,存在着高处坠落、窒息、触电、坠物伤人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其他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施工场所后,要进行作业前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给予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浇筑柱、梁板砼时平台外侧应设置可靠的栏杆和扶梯,柱墩高10米以上时,应 加设安全网,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保证架体牢固可靠,不得站在四周的粱模板上作业; 2、吊斗升降应有专人指挥,吊斗下部不得有人停留,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 禁吊斗碰掩模板和支架; 3、使用振捣器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个控制振捣棒,一个配合控制电动机开关; 4、在进入较深的挖孔桩干灌砼或较高的墩柱模板内浇捣时,除做好个人防护外, 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上下人员保持联系,必须机械通风,确保足够的氧气供给; 5、往沉井或幕坑内运送硷时,应设滑槽或漏斗,并应与沉井或基坑内操作人员联 系,通知躲开,方可倾倒砼; 6、发现振捣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检查修理; 7、操作震捣人员,必须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湿手严禁触电气开关,电源线不得有 破皮漏电; 8、混凝土浇筑现场必须设专人观看模板承压变化情况,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 浇筑,撤离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制定安全措施进行解决,只有当能够确保安全时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操作人员本人存留,一份留项目安全部存档备查。

风险告知书(民事)

委托事项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您在与本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同时,您就成为本所尊贵的客户和朋友,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您更加理性地对待委托本所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帮助您避免常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相关委托事项的常见风险告知如下: 一、诉讼风险 1、不遵守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的风险 委托人提起诉讼,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均应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超过诉讼时效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将丧失胜诉权;委托人不在法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要求律师办理相关诉讼行为,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由此而发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2、不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委托人应当按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评估鉴定费、保全费、上诉费等各种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用。如果既没有正当理由,又不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人民法院将无法立案受理、不予采取保全措施、不进行评估鉴定或按撤诉处理。造成此类后果的责任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律师不承担责任。 3、诉讼主体不适格或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委托人进行诉讼,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身份并正确确定对方当事人,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额。如委托人身份不适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诉讼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标的额过高,委托人可能要自行承担超过裁判支持部分的诉讼费用;诉讼请求的标的额过低,就不能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的风险 委托人进行诉讼,负有在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义务,不能在举证时限内提供证据,将导致其诉讼请求不被人民法院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委托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导致的诉讼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5、申请财产保全的风险 委托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 6、申请执行的风险 委托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并在立案后的7日内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无法定理由逾期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执行;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中止、终结执行。 7、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风险 委托人不在法律规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径行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财产、物品和债权等采取查询、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存款、拍卖、变卖、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以及扣留、提取、指定交出财物、票证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委托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风险 1、不如实介绍委托事项相关背景的风险 委托人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应当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背景如实告知律师,并尽可能地提供书面材料,以供律师参考。如委托人不能如实详尽地介绍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背景资料,由此而发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2、提供资料不完全、不真实的风险 委托人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应当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全部资料提供给律师,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委托人提供资料不完全、不真实,由此而发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不完全配合律师就所委托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的风险 律师办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通常要对所委托的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委托人应当认真配合律师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相对人未完全配合律师尽职调查,致使律师不能掌握委托事项的相关真实材料,由此而发生的风险,律师不承担责任。 4、委托事项因非律师自身所能克服的因素导致不能完成的风险 委托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取决于各方当事人是否全力配合、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能最终达成一致,有关部门能否顺利审批,国家法律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委托事项是否存在难以逾越的困难和障碍等多项因素。受托律师不承担因上述非律师自身所能克服的因素导致委托事项不能完成的风险。 委托人:年月日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调查取证期间,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四)是本案的证人或者鉴定人。 二、对案件事实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诬告或者作伪证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违法嫌疑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请求调查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证据;有权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 三、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询问的权利。 四、有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权利。 五、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嫌疑人有要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询问的权利。 六、聋哑的违法嫌疑人在询问时有要求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的权利。 七、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法嫌疑人在询问时有要求配备翻译人员的权利。 八、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认为笔录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更正。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调查人员应当如实宣读。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原因。 九、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 十一、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严格执法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本权利义务告知书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 签名: 年月日 注: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此告知书在对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证人第一次询问前送达被询问人,并由其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在笔录中记明。

岗位危险告知书(全套)

目录 1、电工风险告知书 (1) 2、电气焊工风险告知书 (2) 3、木工风险告知书 (3) 4、起重工风险告知书 (4) 5、场内机动车辆驾驶风险告知书 (5) 6、车辆驾驶员风险告知书 (6) 7、钢筋工风险告知书 (7) 8、架子工风险告知书 (8) 9、模板工风险告知书 (9) 10、混凝土振捣工风险告知书 (10) 11、混凝土拌合工风险告知书 (11) 12、交通管制人员风险告知书 (12) 13、土石方开挖作业风险告知书 (13) 14、涉爆人员风险告知书 (14) 15、管涵施工人员风险告知书 (15) 16、砌体防护人员风险告知书 (16) 17、边坡喷浆防护作业风险告知书 (17) 18、普工风险告知书 (18) 19、人工挖孔作业风险告知书 (19) 20、钻孔灌注桩施工风险告知书 (20) 21、梁板架设作业风险告知书 (21) 22、桥面系施工风险告知书 (22) 23、隧道开挖作业风险告知书 (23) 24、隧道爆破人员风险告知书 (24) 25、隧道支护施工风险告知书 (25) 26、洞内运输作业风险告知书 (26) 27、基层内场拌合作业风险告知书 (27) 28、沥青内场拌合作业风险告知书 (28) 29、基层外场普工风险告知书 (29) 30、沥青外场普工风险告知书 (30) 31、路面附属工程施工风险告知书 (31) 32、施工管理人员风险告知书 (32)

工种:电工编号: : 你将从事的电工作业,存在着触电、灼伤、电气火灾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承认 本人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愿意承担此风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落实相关措施,关注自身安全。 签名(手印):日期: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公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2)

公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当事人有如下权利义务: 一、权利 1、当事人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亦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2、当事人一方认为所申办公证事项的相对方是承办公证员本人或其近亲属或者该公证事项与承办公证员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有权向公证机构申请该公证员回避。 3、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公证机构申请减免公证收费。 4、当事人申办公证事项符合出证条件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获得公证书;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或终止公证的,有权获得不予办理或终止公证的书面通知。 5、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有权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并有权获得公证机构的复查决定;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有权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义务: 1.申办的公证事项应真实、合法并不违背社会公德; 2.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陈述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伪造、变造公证文书及公证机构印章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依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及其它应由其交纳的费用(核查、鉴定、拍照、录像、交通等费用); 4、按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据或提供新的证人。 在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时,公证员就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本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本人对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均无疑义,并对告知书全部内容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申请人: 二0一年月日

权利义务告知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权力义务告知书 被告知单位(人): 被告知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卫生监督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办期间,你(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对于卫生监督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2、对于执法人员、鉴定人、记录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3、有权申辩。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询问时有权为自己申辩。 4、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5、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产品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6、对于执法人员的提问,如实回答。但是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有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执法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询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对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8、有义务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涉嫌从事违反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生产、销售活动场所所实施的现场检查。 9、有义务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涉嫌违反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生产、销售活动的调查、询问、如实提供违法生产销售情况。 10、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11、有义务接受产品先行登记保存、鉴定、查封或者扣押等行政措施。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章)XX市卫生局(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普通工人风险告知书

普通工人风险告知书 工种:普工 你将从事的普工作业,存在着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被车辆伤害。 2、从事开挖作业时,先观察好周边情况和环境,在最坏的情况能够不伤及自身和他人的情况下再作业。 3、从事搬运等工作时,要严格注意身边的人,在呼喊并应答、引起对方注意并退让到安全地带后才可以工作。同时,要积极注意自身安全,不搬运过重物件,经常检查铁锹、榔头、抓钩等工具,一有损坏,立即更换或修复。 4、在电力线底下、光缆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电线、国防光缆。 5、严禁在河流、池塘等地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7、工作时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额带。 8、密切注意工程施工机械,在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机械附近施工时,必须面向机械并及时避让,确保安全。严禁在压路机等机械下休息,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追逐。 9、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质部存档备查。 告知人:被告知人: 日期:日期: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风险告知书

委托代理协议 (个人民事诉讼) 案件编号[ ]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必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与________纠纷事宜 ,乙方接受该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为甲方程序的代理人,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代理权限包括:代为应诉、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参加审理;代为和解;代签法律文书,具体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准。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事实情况及有关材料。如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情况和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代理。 四、乙方律师应当保守甲方的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甲方提出的保密要求。 五、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元人民币(小写),(大写:___整)。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

_____。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乙方律师因从事本协议约定工作而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办案费用,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出,另行支付。 七、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大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下地址为双方通知地址和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通知送达如下地址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 九、对本协议未规定之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程序终结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同时包括甲方自行达成的调解、案外和解)为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签字) ___年_月_日 乙方: (公章) 代表:______(签字)

公安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公安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期间,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民警、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有要求其回避的权利: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是本案的证人或者鉴定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2.对案件事实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诬告或者作伪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3.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询问的权利;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在询问时有要求配备翻译人员的权利;聋哑人在接受询问时有要求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的权利。 4.不满十八周岁的被询问人有要求通知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属、基层组织负责人、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参加询问的权利。 5.有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权利。 6.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7.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8.有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认为笔录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更正。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有要求办案民警如实宣读询问笔录的权利。被询问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9.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保密。 10.对公安机关及其办案民警侵犯其合法权利和人身侮辱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1.履行处罚决定的义务。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2)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3)法律没有规定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时交被询问人,并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记明。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 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他的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 4、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 7、在侦查人员讯问时,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 8、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 10、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 义务: 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 本告知书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 时交犯罪嫌疑人。

岗位风险书面告知书

安全风险告知书 您在我项目即将从事10%灰土、12%灰土底基层施工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制本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或疑惑,请及时向我们专职安全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大名并盖上手印。 安全风险告知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措施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机械设备在操作前需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运行。 2、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吊机开动之前须检查确认后方和底下没有人,方可开动;在工作时,设专人负责指挥,以防砸伤人员和机械。 3、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准任何人在机械回转围进行任何工作。 4、机械夜间施工时,确保施工地点有足够的灯光照明,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安全。确保现场交通安全。 5、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赤脚。 6、施工现场运土车运土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以保证场地施工人员的安全。 7、各种土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

8、各种土方机械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不准带病作业。 9、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剩余材料,不准乱堆乱倒在铺道上或人行道上。 10、现场井位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坠落。 11、施工现场进行局部围档,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2、机械挖土时需严格遵守挖掘机械的安全操作过程。需要人、机配合施工时,人员未离开挖土机臂杆旋转半径,机械操作人员不准从事挖土作业。 13、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14、压路机作业后,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路边、斜坡及妨碍交通的地方。 15、平地机起步前,检视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及行人,先鸣声示意后,用低速档起步,并应检视并确认制动器灵敏有效。 1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7、多台机械同时配合作业时,应前后左右保持安全距离。

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电工)

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电工) 电工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深圳港疏港道路工程告知人 深圳港疏港道路工程第7合主送单位审核人同段项目部 接受单位电工班日期风险告知内容: 你将从事的电工作业~存在着触电、灼伤、电气火灾等岗位危险~现特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 机一闸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被告知人签名:

安全生产告知书

安全生产风险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情况如实告知您。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危险有害因素时,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操作和防护不当,该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您发放合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情况处置办法,并制定了本岗位的《岗位安全提示卡》,请您认真阅知。您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您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知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您在工作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享有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6)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 2、应遵守的义务 (1)自觉尊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本岗位的作业场所《岗位安全提示卡》见附录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承认:本人已清楚了解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愿意承担此风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落实相关措施,关注自身安全。 签字确认: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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