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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 尸体解剖检验记录单

25-09 尸体解剖检验记录单
25-09 尸体解剖检验记录单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

尸体解剖检验记录单

表格编号:SDSJ-JL-25-09 鉴定编号:

委托单位(人):案由:

死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

死亡日期:

检验场所:报验日期:年月日时

检验日期:

尸体穿着:

尸表检验

尸长:厘米发长:厘米尸体重:千克

透明

角膜:轻混

中混

高混

等大等圆左

瞳孔:直径:毫米

不等大等圆右

全身肤色:球结合膜:发育情况:睑结合膜:营养情况:口唇:腐败情况:口腔:尸斑:鼻腔:尸僵:耳腔:头顶枕部:上肢:面部:指甲:胸部:下肢:腹部:外生殖器:背部:肛门:颈部:

内部检查

头部头皮及皮下:

颅骨:

硬脑膜:外下

蛛网下膜:

大脑:重克,表面:

切面:

小脑:重克,表面:脑干:重克,表面:切面:切面:

颅底:

颈部颈部浅肌群:颈部深肌群:甲状软骨:舌骨:气管:食管:

胸腔胸腔:

胸膜:

胸腺:重克,外观:

心包腔:

心脏:重克,外膜:

心肌厚度:左室厘米,右室厘米,室间隔厘米心室:内膜

冠状动脉开口:左前降支级,右冠状动脉级主动脉壁:

主动脉瓣:周径厘米

二尖瓣:周径厘米

肺动脉瓣:周径厘米

三尖瓣:周径厘米

胸腔气管:

左肺:重克

支气管:

表面:

切面:

右肺:重克

支气管:

表面:

切面:

膈肌高度:左侧在肋右侧在肋

腹腔腹腔:

食道:

胃:内容物量毫升、克粘膜:

肠:十二指肠:

空肠:

回肠:

结肠:

直肠:

网膜:

肠系膜:

后腹膜:

胰:重克,外观:

腹腔肝: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胆囊:

脾: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左肾: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右肾: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肾上腺:左克,右克,外观:

盆腔盆腔:

膀胱:积尿液毫升

生殖器:男性:

女性:阴道:

子宫:

输卵管与卵巢:

检验结语

解剖者:助剖者:

记录:照相:审查:

尸体解剖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运用法医病理 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病理学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法医学尸体检验、死亡原因鉴定提供科学 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卫生部《尸 体解剖规则》和欧盟部长委员会提案《法医学尸体解剖协调规则》、美国法医协会《法医学尸体解剖执 行标准》。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忆九、官大威、秦志强、张国华、刘宁国、张建华、黄平、邹冬华、李 正东、邵煜。 SF/Z JD0101002——2015 II 引言 现阶段我国在法医学尸体检验方面已建立了多项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按不同的死亡原因规定了 相关尸体检验的重点内容和方法。然而,上述标准、规范中均未系统地规定法医学尸体检验的总体原则、 一般注意事项以及现场勘验、尸体解剖程序和要求、尸体解剖报告格式及特殊尸体的检验方案等。鉴于 此,有必要借鉴国内外法医学领域新的研究进展与应用技术成果,并结合当前我国法医学鉴定工作的实 际现状,制订一项全面、系统、可操作性强,且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该技术规范有助 于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过程中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工作程序,有助于法医学重 新鉴定工作的开展,能为相关学术交流提供技术支持。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学尸体检验的一般原则、条件和作业程序。 本技术规范的内容包括现场尸体勘验、尸表检验的一般程序原则以及法医学尸体解剖操作规范等。 由于法医学鉴定个案复杂多变,鉴定实践中基于求同存异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本技术规范的各部分内 容均可酌情独立使用。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法医学鉴定的尸体检验。 SF/Z JD0101002——2015

11、《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格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Nanjing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2008 )公(刑物)鉴(化)字[20 08] 号 一、绪论 1、委托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2、受理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3、案情摘要:2008年5月1号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 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 纪大酒店5003房间。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 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5月6日上午九点被害 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4、检验对象:赵爽,男,25岁 5、鉴定要求:死因鉴定 6、检验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7、检验地点:南京市殡仪馆 二、检验 尸体检验: 1、尸表检验:一般情况:尸长162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肤色淡黄。尸体现象:尸斑暗红色,位于头枕部、项、背、腰骶、 四肢低下处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腹部尸绿形成。 头(面)部:顶部发长1.8cm,色花白。头皮未触及明显异常。双侧眼睑及结膜苍白,双侧角膜混浊,瞳孔不可透视。双侧外 耳及外耳道干净。鼻外形未见异常,鼻腔干净。右下唇内侧见唇粘 膜裂伤,创口不规则,长约lcm,对应体表外侧见一横行不规则裂伤,长约2cm。右下第一前磨牙缺失。

颈(项)部:右侧颈部见穿刺孔。气管居中,双侧甲状腺未触及肿大。 躯干和四肢:尸体左季肋及左上腹部见穿刺孔,腹部略膨隆。右侧腹股沟见针孔。右手背、左手背见陈性针孔。外阴部及肛门:外阴及肛门处干净,左右臀部见针孔。 2、解剖检验:头部:头皮、帽状腱膜及双侧颞肌未见异常;前、后囟门闭合,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未见出血等异常;颅骨、颅底未见骨折。 颈部:右颈部穿刺口对应皮下及肌肉出血,余颈部皮下软组织及颈部肌群未见异常,颈椎未见骨折,舌骨、喉头软骨未见骨折。 胸腹部:胸腹部皮下未见异常。左侧第3-5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右侧第3-6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胸骨平第3肋处骨折。左侧膈肌高度平第5肋,右侧膈肌高度平第4、5肋间。双肺有弹性回缩,左肺与胸壁粘连,右肺与胸壁无粘连。两侧胸腔可见血性积液(左侧约150ml,右侧约200ml)心包腔内见血液及血凝块,约160ml;腹部稍隆起,腹壁脂肪厚1.2cm,上腹部腹壁内见一6cm ×4.5cm范围的出血,膈肌局部出血;小肠上段肠管胀气,肠管浆膜及粘膜面未见异常;大网膜黄色透明,肠系膜及系膜淋巴结未见异常;腹腔积血,量约860ml。 主要脏器检查:脑:全脑重1420g,大脑质软,脑沟变浅,脑回增宽;蛛网膜及蛛网膜下腔未见异常。大脑切面未见出血。脑基底动脉管腔通畅。小脑、脑干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垂体表面及切面未见明显异常。 心脏:重340g,心外膜脂肪增多,上、下腔静脉间见一破裂口,长度约1.8cm,三尖瓣内膜靠近心耳处见-1.8cm的裂伤(图4);左冠状动脉管壁局部增厚,管腔II-III级狭窄,右冠脉管壁及管腔未见明显异常;左室壁厚1.2cm,右室壁厚0.3cm;各瓣膜未见异常,周径分别为:三尖瓣l1才cm,肺动脉瓣8cm,二尖瓣9.3cm,主动脉瓣7.5cm。 肺脏:左肺重710g,大小为26.5cmx20cmx6cm,切面水肿液溢出;右肺重920g,大小为26cmx20cmx7cm,肺门包膜破裂,肺叶间、包膜下出血,切面近肺门处肺组织片状出血。气管及其分支粘膜光滑,气管内少量粘液。

猝死尸体的检验

猝死尸体的检验GA/T170-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7年5月15日发布,1997年7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猝死尸体检验的内容、步骤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法医解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T147-1996 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148-1996 法医病理学检材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 3 总则 3.1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使猝死尸体检验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步骤及其注意事项,为今后的复核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 3.2 猝死的法医解剖需全面、系统,需要时并取材作病理切片检查,观察各脏器的病理变化;并通过毒物化验排除急性中毒。通过各项法医学检查,再对猝死死因作综合分析。 4 术语 4.1 猝死 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自然死亡)。猝死的时间限度,目前一般指从开始发病(或病情突变)到死亡在24小时以内者。 4.2 即时死 部分猝死者,死亡过程十分急骤,自出现症状到死亡仅几十秒钟。 5 猝死尸体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5.1 向死者家属、亲友或医务人员详细了解死者的既往病史、家族史、诱因、发病时间和死亡时间等。关于猝死的发病经过和症状表现,有的有目击者,能提供所见情况;有的则无目击者(如一人独居,夜间睡眠中猝死),只能调查死者的过去病史。 5.2 现场勘察,注意现场有无搏斗现象,有无电击迹象,有无药物或毒品残留,有无呕吐物或排泄物等,需要时应取材作毒物化验。 先详细了解死者的案情和病史及注意现场勘察,对周密考虑剖检时应选择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至关重要(如疑为气胸者,开胸前应先做气胸试验;疑为静脉空气栓塞者,则应在开颅、开腹、解剖颈部前做空气栓塞试验)。否则,在案情不清的情况下仓促解剖,将造成尸检后仍死因不明。 5.3 准备福尔马要固定液、保存巨体标本和组织块的标本缸、玻瓶及质量较好的塑料袋等。 5.4 应准备采集毒物化验检材用的器材。疑为急性传染病猝死的案例,还须准备采集细菌培养和病毒分离检材所需器材。 6 尸表检验 6.1 对猝死尸体须注意尸表检查,以发现有无微小的损伤、注射针孔、电流斑等。 6.2 注意有无抢救时复苏术所致的体表损伤。 7 尸体解剖

尸体解剖 委托 申请书

X医院尸体解剖申请书 死者姓名: 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死者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 疾病,于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____分在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科临床死亡。经治医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1.尸体解剖以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为宜,具备尸体冷冻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2.尸体解剖结果可以作为确定死者死亡根本原因的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因为对医院的诊疗过程有疑义,对医院告知的死亡原因不接受,经慎重考虑,现家属或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使合法权利,申请对_________ 尸体进行解剖,以明其最终死亡原因。 申请人1(签名):_________ 性别:____ 与死者关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2(签名):_________ 性别:____ 与死者关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3(签名):_________ 性别:____ 与死者关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4(签名):_________ 性别:____ 与死者关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5(签名):_________ 性别:____ 与死者关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和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徐海军 (六安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 1外部检查 在进行尸体解剖之前,应先了解病死猪的流行病学情况、临床症状和治疗效果,观察其天然孔、皮肤、可视黏膜等变化,对病情有个初步诊断,以避免解剖不可解剖的尸体。猪体表病理变化和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1。

2内部检查 2.1皮下检查 皮下检查在剥皮过程中进行。从颈、胸及腹中线切开皮肤,在剥皮的同时检查皮下有无充血、炎症、出血、淤血、水肿以及体表淋巴结的大小、颜色和病理变化。 2.2固定、剖开腹腔将腹腔器官摘出 尸体取背卧位。一般先切断肩胛骨内侧和髋关节周围的肌肉(仅以部分皮肤与躯体相连),将四肢向外侧摊开以保持尸体仰卧位置。从剑状软骨后方沿腹壁正中线由前向后至耻骨联合切开腹壁,再从剑状软骨沿左右两侧肋骨后缘切开至腰椎横突。这样腹壁被切成大小相等的两楔形。将其向两侧分开,腹腔脏器即可全部露出。 剖开腹腔时应结合进行皮下检查。看皮下有无出血点、黄染等。在切开皮肤时需要检查腹股沟浅淋巴结,看有无肿大、出血等异常现象。腹腔切开后,须先检查腹腔脏器的位置和有无异物、腹腔器官浆膜是否光滑,肠壁有无粘连。 依次摘出肝、脾、胃网膜、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直肠和肾脏。分离肠系膜时,要注意观察肠系膜有无出血、水肿及淋巴结变化。 2.3剖开胸腔将胸腔器官摘出 先分离胸壁脂肪和肌肉,检查胸腔压力,切断肋骨与肋软骨结合部,切断肋间肌等软组织,暴露胸腔内器官,检查胸腔和心包有无积液及其性状,胸膜是否光滑,有无粘连。 2.4 口腔和颈部器官的采出 剥去颈部和下颌部皮肤后,用刀切断两下颌支内侧和舌连接的肌肉。左手指伸入下颌间隙,将舌牵出,剪断舌骨,将舌、咽喉、气管一并采出。看气管有无粘液、出血点等。扁桃体有无肿大、出血点等。 2.5 颅腔剖开(略) 清除头部皮肤和肌肉。先在两侧眶上突后缘作一横锯线,从此锯线两端经额骨、顶骨侧面至枕嵴外缘作二平行的锯线,再从枕骨大孔两侧作一“V”形锯线与二纵线相连。此时将头的鼻端向下立起,用槌敲击枕嵴,即可揭开颅顶,露出颅腔。看有无出血点、萎缩、坏死现象。 2.6 器官检查 逐一对器官进行检查,应用解剖学和病理学知识,详细观察器官的病理变化,并认真做好记录。器官的病理变化及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2。

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

2015-11-20实施 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101002——2015 2015-11-2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法医学尸体解剖程序及技术要求 (2) 5尸体解剖记录 (6) 6尸体解剖报告 (7) 7常见案例检查方案 (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病理学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法医学尸体检验、死亡原因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卫生部《尸体解剖规则》和欧盟部长委员会提案《法医学尸体解剖协调规则》、美国法医协会《法医学尸体解剖执行标准》。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忆九、官大威、秦志强、张国华、刘宁国、张建华、黄平、邹冬华、李正东、邵煜。

尸检中尸体解剖的受理和规则

尸体解剖的受理和规则 一、中华学会尸检受理规则 1、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尸检; 2、受理尸检范围包括①普通病理尸检;②涉及医、患争议的尸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尸检机构实施)。 3、受理尸检部门应是具备独立尸检能力的①医院病理科;②医学院校的病理学教研室;经医政部门注册的病理学诊断中心。 4、主持尸检(主检)人员应是接受过尸检训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病理学医师或病理学教师,必要时,邀请法医参与尸检。 5、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包括①有关医院;②卫生行政部门;③司法机关;④死者的亲属或代理人;⑤被受理尸检方认可的其他申请或委托方。 6、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必须向受理尸检方递交有关资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有申请或委托主当事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尸检申请书委托书。 (3)逐项认真填写的尸检申请书(包括死者的临床资料要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互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说明尸检有关事项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由受理尸检方制定),并确认以下事项。(1)同意有关受理尸检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 (2)授权主持尸检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尸检的术式、范围、脏器或组织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 (3)主持尸检人员负责遗传尸检后的体表切口缝合,不参与尸检后遗体的其它安置事项。 (4)明确新生儿和围生期胎儿尸检后的尸体处理方法。 (5)同意对尸检过程进行必要的摄影、录像,并确认是否同意教学示教。 (6)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可提供死者所患的主要疾病和死因;难以做出明确结论时,可仅提交病理描述性尸检报告。 (7)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发送给委托尸检方。 (8)下列情况的尸检可不受理。 (1)委托尸检手续不完备者(包括未按规则交纳尸检费用者)。(2)拒签《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者《包括对于尸检的术式、范围、脏器或组织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等持有异议,从而影响尸检实施和尸检结论形成者》。 (3)委托尸检方与受理尸检方就涉及尸检的某些重要问题未能达到

病理学主治医师:尸体解剖检查知识学习(最新版).doc

病理学主治医师:尸体解剖检查知识学习(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有关尸检的申请和委托,下面不正确的是( )A.相关医院具有申请和委托权 B.卫生行政部门具有委托权 C.死者家属没有申请和委托权 D.死者的代理律师具有申请和委托权 E.司法机关具有申请和委托权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尸检的肉眼观察包括( )A.体表检查 B.胸、腹腔有无积液,积液的性状 C.各脏器的大小、形态、重量 D.各脏器的表面和切面颜色等 E.上述各项均包括 本题答案: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单项选择题 尸检主检人员是受过尸检训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 )A.病理学医师和病理学教师 B.病理学医师、教师和病理学技师 C.病理学医师、教师和外科医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D.病理学医师、教师和检验科医师 E.必须是法医医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对于尸检前的准备工作,不正确的是()A.需医院提供所有病历,供主检人参考 B.不必提供病历,因病历会误导主检人的判断能力 C.委托尸检等手续完整 D.必要时主检人可以请法医参与尸检 E.有必要告知医院及家属尸检的局限性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单项选择题 尸检档案资料管理内容应包括()A.文字报告等资料的妥善保管 B.石蜡包埋块和组织切片的妥善保存 C.切片的会诊登记本 D.原始切片的借阅登记本 E.以上各项均包括 本题答案: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单项选择题 尸检时见多个器官表面有数个点状出血或小片状出血,特别是心脏、胸腺和大动脉表面,显微镜下肝脏和肾脏未见到明显病变。临床病史中,死者生前未见有发热、白细胞增高等症状和体征。提示最有可能的诊断是()A.细菌感染 B.DIC C.病毒感染 D.窒息、乏氧 E.重金属中毒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临床病史死者生前未见有发热、白细胞增高等症状和体征,可暂时不考虑细菌或病毒感染。重金属中毒影响的靶器官主要为肾脏或肝脏,而本病

尸体解剖

尸体解剖 病理尸体剖检 (AUTOPSY) (一)病理尸检的意义(The significance of autopsy) 病理尸体剖检可直接观察死者各器官、组织的病变,对于搞清楚主要病症,判断死亡原因,验证临床诊断,分析诊疗措施是否合理得当,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另外,病理尸检还可发现传染病或新的疾病,且可积累教学、科研资料,是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的重要方法。对医生而言,病理尸检与临床讨论会是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深刻认识疾病的良好学习方法。 (二)尸检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precautions) 1.一般由临床主治医生提出并填写尸检申请单,并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必须有主治医师与家属签字),由病理医师负责,才能进行。 2.尸检应尽量争取及早进行,以免组织自溶。一般死亡3-6小时最适宜于剖检。若尸体腐败,则一般不作解剖。 3.病理医师在尸检前,须了解死者的临床诊治及死亡情况,以便有目的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4.涉及法律或医疗事故问题,应由法医协同进行解剖,应请求有关领导派人到场。 5.解剖者应仔细核对死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及其它情况是否相符。若有疑问,应待查明后方可进行尸检。 6.解剖室除有关医务教学人员外,其他人非经病理教研室或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参观。进入解剖室的一切人员都应保持严肃和尊敬尸体的态度。 (三)尸检方法与大体观察及记录(The methods of autopsy) 1.体表检查 (1)一般状态:记录死者姓名、年龄、性别、身长、体重、观察其发育、营养状况、皮肤色泽、有无水肿、黄疸、淤点、淤斑、外伤等。 (2)死亡特征: ① 尸冷:尸体体温随死亡时间逐渐下降。尸温下降速度与尸体大小、衣着、外界环境等有关。如有衣物覆盖的成人尸体,气温在13℃左右,约经28小时,尸温降至与周围温度相同。 ②尸僵:死后各部肌肉渐变硬,顺序为下颌至颈部、躯干、上肢及下肢 ② 。尸僵的程度与持续时间和死者生前的状态有一定关联。急死或死前有痉挛者,尸僵出现早,

尸 体 解 剖 知 情 同 意 书

附件一:尸体解剖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 尊敬的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的家人在我院科住院治疗,因疾病于_________年月日时分去世,敬请节哀并特此告知如下事项: 1、如死者生前未对尸体作出明确处理意见,死者的家属具有对尸体及器官捐献的处置权。 2、如家属对死者的死因有异议,应在48小时内提出尸检申请。如具备尸体冷冻条件,尸检时间可以延长至7日(尸体冷冻费用需另行交纳)。 3、如果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从而对死因的判定产生的影响,自行承担责任。 4、尸体解剖的过程需要损坏死者的体貌,取出必要的组织、内脏器官进行检验,所以在尸体解剖时尸体的体貌会有所损坏,同时死者的部分组织、内脏器官会缺失。并且,即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仍有可能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5、尸检需要在以下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 (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病理科的医疗机构。 (2)设有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医学院校,或设有医学专业的并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高等普通学校。 (3)医患双方可共同选择经过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 6、您可以委托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医师陈述: 我已经将尸检的相关情况向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做了详细的告知,并且解答了相关问题。 医师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______时 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意见: 医护人员已经将尸检的相关情况向我做了详细的说明,并且及时解答了相关问题,经慎重考虑,我们对尸检处理的决定是:(“同意尸检”或“不同意尸检”)。 死者授权委托人或家属或法定监护人签名:与死者关系 签名日期年月日_______时 医疗机构意见: (“同意尸检”或“不同意尸检”)。 主要负责人(公章) 签名日期年月日_______时

猪只病理尸体解剖诊断手册范本

猪只病理尸体解剖 诊断手册 美国礼来大药房 作者:Dr. Marcelo De Las Heras Guillamón Dr. José A. García de Jalón Ciércoles

前言 Dr. Marcelo De Las Heras Guillamón 和Dr. José A. García de Jalón Ciércoles 是西班牙大学兽医学院,动物病理系教授。他们于西班牙大学获取兽医药理学士和博士学位,各自有40年以上的教学和病理诊断经验,同时于兽医学院提供诊断服务。由他们对外了解及业界反应,希望借助此书为兽医从业人员提供广榷专业技术知识,从而丰富日常工作容,也可以提供田间技术服务给他们的客户。 序 我们非常充心感有关的兽医从业人员,和其它猪病专家,他们多年来的信任和寄望。并多所有在解剖室,一起工作的伙伴和他们的贡献,非常有助我们工作的进展。通过此诊断手册,我们更认识我们的工作,和考虑如何充实此工具。我们也非常感提供有关病材的各位,他们一起参与,有如和作者一起撰写此书。 在此我们再次感SERVET团队的顶力帮忙和较对工作。 最后我们要感的是美国礼来公司动物保健处的赞助出版,由其是Dr. Ignacio Lanza和Dr. Juan Pascual多年在遥远一方的信任和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促成此书的完成。

目录 序言 (1) 第一章尸体打开技巧和观察面 (2) 第二章外观检察:皮肤、蹄、吻部和其它天然开孔 (3) 第三章皮下组织和肌肉骨骼系统 (3) 第四章颈和胸 (4) 第五章腹:消化管 (6) 第六章腹:肝、脾、肾和生殖泌尿道 (7) 第七章头:头骨和鼻腔 (9)

尸体病理解剖记录单

尸体病理解剖记录单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籍贯:门诊号:住院号:尸检号: 送检单位:医院科送检医生: 1.体表检查:体重kg,尸长cm。 发育:良好、中等、不良。 营养:良好、中等、不良。 皮肤:正常、苍白、青紫、黄疸、水肿,出血斑点: 尸斑:尸僵:尸体腐败: 全身淋巴结:(正常、肿大)。 头部外观有无异常: 眼:结膜:(苍白、小出血点、黄疸)。角膜:(透明、混浊)。 瞳孔:(圆形,不整)。直径:左cm、右cm。 鼻腔:分泌物。 颈部:。胸部:。腹部:(隆起、平坦、凹陷)。 外生殖器:(正常、发育不全、畸形)。 四肢:躯干: 特殊变化: 1.腹腔检查:腹壁:(紧张、松弛、皮下静脉扩张)。 皮下脂肪量:厚cm、颜色: 腹膜:(光滑、粗糙)、颜色:。腹腔积液:ml,性质:粘连: 肝前缘:位于右锁骨中线肋缘下cm ,剑突下cm。 脾下缘:位于左锁骨中线肋缘下cm。 膈肌高度:左第肋骨或肋间,右第肋骨或肋间。 膀胱充盈程度:膀胱底高于耻骨cm,内容尿量cm。 各脏器之位置及关系: 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2.胸腔检查:积液:左侧ml,右侧ml 性质:胸膜粘连: 心包积液:ml,性质粘连 胸腺:(萎缩、肥大),重量g。大小cm×cm×cm。 肺动脉:栓塞(有、无),栓子直径cm。 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3.心脏:重量g、直径cm,大小cm×cm×cm。

心外膜:(平滑、光泽、绒毛状、出血点)。 卵圆孔:(闭锁、未闭锁)直径cm。心室中隔缺损:(无、有)cm。 心内膜:(平滑、粗糙),心脏内(有、无)附壁血栓。心肌(正常、柔软)。 各心室心房及瓣膜检查:左心房:有、无扩张,有、无肥厚,有、无萎缩; 左心室:有、无扩张,有、无肥厚,有、无萎缩; 右心房:有、无扩张,有、无肥厚,有、无萎缩; 右心室:有、无扩张,有、无肥厚,有、无萎缩; 各瓣膜周径及心室肌壁厚度测量: 三尖瓣cm、肺动脉瓣cm、右心室壁cm。 二尖瓣cm、主动脉瓣cm、左心室壁cm。 赘生物:(部位、大小及性质)。腱索(细长、粗短);冠状动脉口(畅通、闭塞),冠状动脉(直、弯曲),(有、无)硬化,(有、无)血栓,(有、无)主动脉病变。 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5.肺:两肺共:g,右肺g,左肺g,沉水试验:左(浮、沉),右(浮、沉)。 (1)左肺:大小cm×cm×cm。胸膜:(平滑、粗糙、增厚、粘连)。切面:颜色(有、无)泡沫样液体被挤出,(有、无)肺不张,(有、无)肺气肿肺实质 肺血管:(有、无)血栓、(有、无)栓塞。肺门淋巴结(有、无)肿大。 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2)右肺:大小cm×cm×cm。胸膜:(平滑、粗糙、增厚、粘连)。切面:颜色(有、无)泡沫样液体被挤出,(有、无)肺不张,(有、无)肺气肿肺实质 肺血管:(有、无)血栓、(有、无)栓塞。肺门淋巴结(有、无)肿大。 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6.脾:重量g,大小cm×cm×cm,色泽: 包膜:(紧张、平滑、变厚、变皱),切面: 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7.肝脏:重量g、大小cm×cm×cm。 硬度颜色边缘表面包膜 切面:小叶界限颜色 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8.胆囊:颜色浆膜面(光滑、粗糙),囊内(有、无)结石,结石性质,胆汁性质粘膜面(光滑、粗糙、稍粗糙),厚cm,(有、无)息肉,cm。特殊变化: 组织包埋盒: 9.胆道及胆总管:(通畅、阻塞)、(有、无)肿块,结石:(无、有)性质 特殊变化:

尸体病理解剖的方法和步骤

尸体病理解剖的方法和步骤 一、体表检查 1、一般状态记录死者年龄、性别、身长、体重、发育、营养状态、有无畸形、皮肤颜色、疤痕、水肿、出血、黄胆等。 2、死后现象记录直肠尸温、尸斑、尸僵、腐败程度等。 3、体表各部状态从头到足,从前到后,从左到右都要详细检查并记录:头皮及头发状况(有无血肿、肿块及秃顶等);两侧瞳孔是否等大,并记录其直径;结膜是否充血、出血,巩膜有无黄染,眼睑有无水肿或血肿;鼻腔及外耳道有无内容物流出(记录其性状);口腔有无血性液体流出,牙齿有无脱落(记录其位置),口腔粘膜是否青紫;腮腺、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胸廓平坦或隆起,左右是否对称;腹壁是否膨隆;背部及骶部有无褥疮;腹股沟淋巴结是否肿大;四肢有无损伤或疤痕;体表有无畸形等。 二、内部检查 (一)各脏器的取出方法 切开胸腹壁皮肤和皮下组织有以下两种方式: 1、丁字形切开颈部皮肤由于衣领盖不住而露在外面,为了保持尸体外形完整起见,在胸壁皮肤上作一丁字形切口,横线略向下弯,两端止于锁骨肩胛端附近,竖线起自胸骨柄附近,沿中线绕过脐部左侧直到耻骨联合。 2、直线切开自下颌下正中开始起沿中线绕过脐部左侧,直到耻骨联合,将皮肤、皮下组织、肌肉等一并切开。此法取颈部器官较便

利。 胸壁皮肤切开后,连同胸大肌一起沿胸骨及肋骨表面,剥离至腋线,暴露出肋骨、肋软骨、肋间肌,观察胸壁软组织有无损伤及出血(形态、大小、范围),有无肋骨骨折(骨折部位、形态),有无其他病变。疑有气胸者,将已剥离的胸壁软组织提起围成袋状后注入清水,用刀尖在水中将第一或者第二肋间刺破(勿伤及肺、保持刺破口通畅),如有气泡冒出,即证明有气胸存在。 腹壁则沿切线切开,注意腹部皮下脂肪(通常约1.5cm厚度)及肌肉的状态,观察腹膜有无粘连,然后,以有齿镊子夹住腹膜向上提起,用小刀割破一小孔(注意有无液体等冒出),从孔中伸入左手食指和中指,略向上提,以剪刀沿两指之间剪开腹膜,止耻骨联合上方,再沿肋弓缘将连接胸腹壁的肌肉等切断,充分暴露腹腔,检查腹壁有无损伤、出血及其部位、形态、大小等;注意有无异味,腹腔内有无积血、积液等,记录积血、积液的量、性状、颜色、积血的凝固情况,并查找血源;观察各脏器间有无粘连,测量肝、脾下缘及横膈高度(正常横膈的顶点,右侧为第四肋间或肋骨,左侧为第五肋间或肋骨)。观察胃肠有无胀气,有无肠扭转、肠套叠,胰腺有无出血、坏死及其发生部位与程度。女性尸体应检查子宫、输卵管、卵巢等有无损伤及病变。大网膜正常时呈灰白色,菲薄而透明,仅含少许成条的脂肪组织。腹腔中哪里有病变,大网膜就向哪里移动,所以,有人称大网膜为“腹腔内的警察”。 打开胸腔时,先用软骨刀或解剖刀在肋骨与肋软骨交接部的内侧约

《1例活埋6年尸体的法医学检验鉴定》

《1例活埋6年尸体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关键词】 法医人类学;活埋尸体;白骨化 【中图分类号】 d919. 2【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9297(xx)01—0s10一o2 利用活埋方式进行杀人的案件近几年来渐有报 道+对被杀多年的尸体(尸骨)的个体识别及死因和 损伤机制的检验鉴定.仍是法医需要解决首要的问 题。 作者通过检验成功破获案件1例,现予以报道。 案件资料 xx年5月初,某市破获一起6年前将一人手 脚捆绑后活埋的杀人隐案。根据指认埋 尸地点,在一水沟北坡处挖掘出带衣服的骨骼。将 挖出的全部尸骨按照人体解剖结构拼接,判断系一 具人体尸体骨骼。经对骨骼实验室清洗处理,晾干 后进行详细检验。 (一)尸体位置、姿势及衣着

挖掘出尸骨的中心现场位于某家属区北侧一东 西向水沟的北坡,深距土层面1.8m,上面水深0. 3m+土质潮湿。因系挖掘机挖掘,其尸体原始体位姿 势已无法判定。上身依次为。蓝色中山装(袖口有一 长63cm的尼龙绳捆扎),蓝色方格鸡心领手工毛 衣,蓝色圆领秋衣,形态不完整,易扯烂;下身依次 为:灰黑色长裤,双膝盖处有一铁丝捆扎,并有条形 黄色铁锈附着(右下口袋有上海牌手表一只、左下口 袋有铝质钥匙一把),棕色长裤(两侧膝盖各补有20 cm×18cm蓝色长方形补丁、臀部补有23cm×18 cm的蓝色长方形补丁),土黄色毛线裤,扎黑色带眼 皮带。左脚自踝部缺失,右脚绿色线袜1只,袜子内 有骨骼。残留部分后跟(布质)的黑色鞋胶底1只。所有衣物颜色减弱.腐烂变污,稍用力即被扯破。 (二、)骨骼大体情况 经清理发现整个尸体呈白骨化。骨骼大体形态 完整但解剖位置移位。软组织全部崩解,无任何软 组织及成形器官组织残留,表面呈污黄色,质轻,较 干燥.所有软骨消失,无任何肌腱附着。关节面破坏 严重。颅骨1个,整体完整,上颌存留牙齿8枚(左 5右3),无义齿和镶牙。颅骨外板污黄,骨缝清晰;左 右锁骨;肩胛骨;尺、桡骨;胸椎11个,腰椎5个;骶

尸体解剖告知书

XXXXXXXX医院 尸体解剖及尸体移放太平间告知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 尊敬的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的家人在我院科住院(门诊、急诊)治疗,因疾病 于年月日时分去世,敬请节哀并特此告知如下事项: 1、如死者生前未对尸体作出明确处理意见,死者的家属具有对尸体及器官捐献的处置权。 2、如家属对死者的死因有异议,应在常温48小时内、冰冻条件下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 3、如因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从而对死因判定的产生了影响,自行承担责任。 4、尸体解剖的过程需要损坏死者的体貌,取出必要的组织、内脏器官进行检验,所以在尸体解剖时尸体的体貌会有所损坏,同时死者的部分组织、内脏器官会缺失。并且,即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仍有可能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5、尸检需要在以下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 (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病理科的医疗机构; (2)设有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医学院校,或设有医学专业的并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高等普通学校。(3)医患双方可共同选择经过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 6、您可以委托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7、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死亡后家属应将尸体立即移送至太平间保存,如家属拒绝,将由治安管理大队按照规定处理尸体。 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意见: 医护人员已经将尸检及尸体移送太平间的相关情况向我做了详细的说明,并且及时解答了相关问题。经慎重考虑,我们对尸检处理的决定是:(“同意尸检”或“不同意尸检”)。 死者授权亲属签名:与死者关系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护人员陈述: 我已经将尸检的相关情况向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做了详细的告知,并且解答了相关问题。 医护人员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法医学常见尸体现象成因与法医学意义

法医学常见尸体现象成因与法医学意义

目录 一、尸斑(LIVOR MORTIS) (1) (一)显现期 (1) (二)坠积期 (1) (三)扩散期 (1) (四)湿润期 (2) (五)法医尸体检验实践 (2) (六)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 (4) 二、尸僵 (4) (一)概念 (4) (二)形成原因 (4) (三)形成过程 (4) (四)表象 (5) 1、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 (5) 2、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 (5) 3、要受到死因的影响 (5) (五)研究意义 (6) 三、尸温 (6) 四、尸体现象 (8) (一)尸体局部干燥 (8) (二)角膜混浊 (8) (三)巩膜黑斑 (9) (四)尸体自溶现象 (9) 1、可以从分布特点上区分 (9) 2、可以从速度和程度上分 (9) 3、可以从形状上分 (9) 4、可以从病理变化上分 (10) 5、可以从条件上分 (10) (五)晚期尸体现象腐败 (10) (六)腐败的发生及发展 (10) (七)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10) 1、腹部膨胀 (10) 2、腐败绿斑 (11) 3、口鼻流出血水 (11) 4、腐败血管网 (11) 5、腐败水泡 (11) 6、腐败巨人观 (12) 7、软组织液化 (12) 五、骨化 (13) 六、尸蜡 (14) 七、鞣尸 (14) 1

一、尸斑(Livor mortis) 是指动物死亡后,血液循环停止,血液停留在尸体的低处,红血球从血清中进一步分离沉积,在表皮下形成可见的紫红色淤斑现象。 (一)显现期 一般在死亡后0.5-2小时开始出现,5-6小时的时候融合成大片。6小时以前的尸斑施以指压可以消失,24小时的时候完全固定。法医学上尸斑可以用来推测死亡时间和尸体是否被移动。 (二)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三)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渐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淡红色液体溢出。 第 1 页共 14 页

法医学推断死亡时间

法医学推断死亡时间 法医学意义上的死亡时间,指的是从死亡发生到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时所经过的时间,又称死后经过时间,通常描述为死后多少天或多少小时。通过对受害者尸表检查、对判断罪犯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法、犯罪性质和确定作案时间,认定排除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划定侦查范围乃至案件的最终侦破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尸体变化发生的先后及法医学实践的需求将尸体死亡时间分成三个时期:死后早期、死后晚期和白骨期。 死后早期推断死亡时间 推断早期死亡时间的客观依据,主要是尸体现象(尸僵、尸斑、尸温等)、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胃内容的消化程度以及尸体周围、植物的生长变化规律以及最新的眼球化学法。具体如下: 一.根据尸温判断死亡时间。环境温度低于体温时,体表热量以辐射和传导的方式散失;体内的热能则先向体表传导,然后从体表散失,最后尸温降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温的下降具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尸温的测量方法简便易行,因此被广泛用于推断死亡间。

二.根据尸僵判断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和缓解的时间、强度,与死者肌肉发育、年龄、死亡原因及其环境因素有关,其规律如下: 三.根据尸斑判断死亡时间 人死亡以后,血液受重力的作业,积存在尸体的低下部位,透过皮肤形成有色的斑块。尸斑的出现有较为明显的规律性: 四.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食物在胃内停留的时间和食糜及食物残渣通过小肠的时间有一定

的生理规律,根据这种规律性变化,可以推断死亡距最后一次进餐的时间,从而大致可判定死亡时间。一般规律如下: 食物在胃肠内的消化和排空,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食物种类和性状、进食的量、胃肠功能状态和健康状况、个人的精神状态、药物和饮酒的影响等。一般来说,流体食物比固体食物排空快,小颗粒食物比大块食物排空快,碳水化合物比蛋白质排空快,蛋白质又比脂肪排空快。在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 五.根据膀胱尿量推断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六.角膜混浊判断死亡时间 生前角膜透明,可以透视到瞳孔,死后角膜不再透明,以至变成白色膜状。

25-09 尸体解剖检验记录单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 尸体解剖检验记录单 表格编号:SDSJ-JL-25-09 鉴定编号: 委托单位(人):案由: 死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 死亡日期: 检验场所:报验日期:年月日时 检验日期: 尸体穿着: 尸表检验 尸长:厘米发长:厘米尸体重:千克 透明 角膜:轻混 中混 高混 等大等圆左 瞳孔:直径:毫米 不等大等圆右 全身肤色:球结合膜:发育情况:睑结合膜:营养情况:口唇:腐败情况:口腔:尸斑:鼻腔:尸僵:耳腔:头顶枕部:上肢:面部:指甲:胸部:下肢:腹部:外生殖器:背部:肛门:颈部:

内部检查 头部头皮及皮下: 颅骨: 硬脑膜:外下 蛛网下膜: 大脑:重克,表面: 切面: 小脑:重克,表面:脑干:重克,表面:切面:切面: 颅底: 颈部颈部浅肌群:颈部深肌群:甲状软骨:舌骨:气管:食管: 胸腔胸腔: 胸膜: 胸腺:重克,外观: 心包腔: 心脏:重克,外膜: 心肌厚度:左室厘米,右室厘米,室间隔厘米心室:内膜 冠状动脉开口:左前降支级,右冠状动脉级主动脉壁: 主动脉瓣:周径厘米 二尖瓣:周径厘米 肺动脉瓣:周径厘米 三尖瓣:周径厘米

胸腔气管: 左肺:重克 支气管: 表面: 切面: 右肺:重克 支气管: 表面: 切面: 膈肌高度:左侧在肋右侧在肋 腹腔腹腔: 食道: 胃:内容物量毫升、克粘膜: 肠:十二指肠: 空肠: 回肠: 结肠: 直肠: 网膜: 肠系膜: 后腹膜: 胰:重克,外观:

腹腔肝: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胆囊: 脾: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左肾: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右肾:重克,量度厘米表面: 切面: 肾上腺:左克,右克,外观: 盆腔盆腔: 膀胱:积尿液毫升 生殖器:男性: 女性:阴道: 子宫: 输卵管与卵巢: 检验结语 解剖者:助剖者: 记录:照相:审查:

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

【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 尸体解剖共有以下几条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3、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第二条: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 (1).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 (3).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第三条、病理解剖:限于教学、医疗、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预防机构的病理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病理解剖:(1).死因不清楚者; (2).有科学研究价值者; (3).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愿供解剖者; (4).疑拟职业中毒、烈性传染病或集体中毒死亡者。 上述(1)、(2)项的尸体,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但对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并在国家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死者,医疗卫生机构认为有必要明确死因和诊断时,原则上应当进行病理解剖,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家属工作。 4、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1996年7月22日国台发[1996]10号)第三条 尸体解剖正常死亡或死因明确的非正常死亡者,一般不需作尸体解剖。若死者家属提出书面要求作尸体解剖的,有关主管部门可同意。对死因不明的非正常死亡者,公安机关为查明死因,需进行解剖时,应尽可能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家个人认为:上述中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主要侧重于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中,解剖尸体应得到家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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