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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会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讲解

聂兴凯

制度修订的背景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财政部对《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于2013年12月27日印发了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制度》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对规范中小学会计核算,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原《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需修订。修订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需要。2000年以来,我国相继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等多项公共财政管理改革,都对中小学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改革要求,财政部陆续发布一些补充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调整,但一直未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规定相对分散。通过修订《制度》,把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写入新《制度》,可以更好地适应公共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

·二是满足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需要。新修订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财务制度对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收支余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

了新要求,也需要配套修订《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财务制度》对中小学财务管理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原《制度》会计科目设置相对简单,核算内容不够全面,例如,缺少在建工程等科目,对资产管理的核算比较薄弱;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不尽合理,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目;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统一规定,影响了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通过修订《制度》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单位的会计行为,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中小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中小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七、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本校食堂单独核算的会计报表。

·(二)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中小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八、中小学校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中小学校,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九、本制度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1998 年3 月31 日财政部印发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 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 科目。

·(四)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学校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中小学校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每日账款核对或定期盘点清查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二)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入或收到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缴财政专户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或支出存款,借记“库存现金”、“存货”、“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学校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知识问答及答案

西华县西华营镇孝义寺小学姓名:董战胜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知识问答 一、填 空题:(52分每空1分) 1、新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共分(十三)章,(七十七)条。 2、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4、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5、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6、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7、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8、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9、中小学校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10、中小学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11、中小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12、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13、中小学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表)等主表。 14、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 15、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doc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购入无形资产时,借方无形资产对应的会计科目是()。 A、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B、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C、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D、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A B C D 答案解析:购入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下列科目中,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是()。 A、事业结余 B、财政补助结余 C、经营结余 D、非财政补助结余 A B C D 答案解析:经营结余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有()个。 A、1 B、2 C、3 D、4 A B C D

答案解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1)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4.根据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下年初,中小学校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应贷记()。 A、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B、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C、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D、银行存款 A B C D 答案解析:下年初,中小学校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根据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A、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B、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C、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D、银行存款 A B C D 答案解析: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6.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A、事业支出 B、经营支出 C、上缴上级支出 D、其他支出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 2012年12月21日 2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财务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一、为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学校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校办产业的会计核算按照同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必须定期向学校报送会计报表。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勤工俭学收支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业务,应当折合为人民币核算。

七、会计记录及报表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八、学校会计核算,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某些科目,统一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学校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某些明细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改变或重编。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的空号,供各地分设会计科目之用。 九、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十、本制度规定了学校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报表的要求,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可自行规定。 十一、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按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年度会计报表应附收支情况说明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资产、负债及专用基金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加以说明。

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 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5月26日县教育局组织乡镇中小学校长、报帐员、会计在利辛高级中学参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修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目的 为什么要对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新的财务制度有什么特点。 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这次培训后,我们要把《制度》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中心学校制订了新《制度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四)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四)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一、修订本章的相关背景 结转结余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当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统一规定;一些单位结转结余数额较大,突击花钱。 近年来财政加强结转结余管理的做法: 2005年,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财预[2005]46号); 2006年,暂行规定修订为《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06]489号); 2010年,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0]7号)。 二、中小学校结转结余的概念和管理要求 结转和结余的概念: 原规则——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新规则——《制度》第三十四条: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分类管理。 对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制度》第三十五条:中小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体现财政分级管理原则。

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分类管理。 对于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制度》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配范围缩小 新增加强事业基金管理使用的规定: 《制度》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事业基金: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起蓄水池作用,调节年度之间收支平衡。 1.在预算管理方法上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即中小学校应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使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2.将原“结余”划分为“结转和结余”,将结转和结余又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 3.对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实施区别管理。明确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执行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财政拨款结余不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不再转入事业基金。只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例题】 某中学2012年度财政补助收入9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50万元),事业收入5 000万元(其中,项目收入1 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4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 事业支出5 600万元(基本支出4 7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5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6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0万元。

中小学会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讲解 聂兴凯 制度修订的背景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财政部对《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于2013年12月27日印发了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制度》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对规范中小学会计核算,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原《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需修订。修订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需要。2000年以来,我国相继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等多项公共财政管理改革,都对中小学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改革要求,财政部陆续发布一些补充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调整,但一直未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规定相对分散。通过修订《制度》,把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写入新《制度》,可以更好地适应公共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 ·二是满足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需要。新修订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财务制度对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收支余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

了新要求,也需要配套修订《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财务制度》对中小学财务管理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原《制度》会计科目设置相对简单,核算内容不够全面,例如,缺少在建工程等科目,对资产管理的核算比较薄弱;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不尽合理,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目;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统一规定,影响了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通过修订《制度》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单位的会计行为,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中小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资料试题与答案

2016年 一、单选题 1、中小学会计要素不包括()。A、资产B、负债C、净资产D、所有者权益 【正确答案】D 2、下列各项不属于中小学校净资产类科目的是()。 A、非流动资产基金 B、专用基金 C、财政补助结转 D、财政应返还额度 【正确答案】D 3、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使用的会计科目是()。 A、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B、长期投资 C、应付职工薪酬 D、事业结余 【正确答案】B 4、每日账款核对发现的现金溢余,属于无法查明原因部分,报经批准之后应计入()。 A、其他应付款 B、管理费用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收入 【正确答案】D 5、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借记()。A、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B、银行存款C、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D、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正确答案】A 6、下列事项不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的是()。 A、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 B、处置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 C、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无形资产 D、转让(出售)长期债券投资【正确答案】D 7、以下不属于代管款项的是()。 A、收取学费 B、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交付的教科书费 C、代收食堂伙食费 D、代收团费【正确答案】A 8、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 B、事业结余是核算中小学校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C、年末,将“事业结余”中余额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D、年末,将“事业结余”中余额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正确答案】C 9、下列科目中,中小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收支表(年报)中填列的是() A、财政补助收入 B、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C、上级补助收入 D、上缴上级支出 【正确答案】B 10、“货币资金”项目填写时不依据的科目是()。 A、“库存现金” B、“银行存款” C、“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D、“应收票据”【正确答案】D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16-11-19 好的学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桥)设置财务机构,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水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财预字[1998]104号 颁布时间:1998-1-1发文单位:财政部教育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委、教育厅(局): 为规范中小学校会计核算行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结合中小学校会 计核算特点,我们制定了《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现印 发给你们,从199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 函告我们。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的特点,制定本 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 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

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学校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校办产业的会计核算按照同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必须定期向学校报送会计报表。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勤工俭学收支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业务,应当折合为人民币核算。 七、会计记录及报表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八、学校会计核算,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 目录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总说明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 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 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 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中小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臵。在不影响账务处 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 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中小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本校食堂单独核算的会计报表。 (二)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中小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八、中小学校会计机构设臵、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中小学校,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新)

附件: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 目录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总说明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 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 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 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中小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臵。在不影响账务处 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 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中小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本校食堂单独核算的会计报表。 (二)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中小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中小学校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八、中小学校会计机构设臵、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中小学校,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浅谈《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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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一、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总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基建会计与食堂会计核算 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结账基础 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会计要素 中小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中小学校适用的会计科目见下表: 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01库存现金 21002银行存款 3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1101短期投资△ 51201 120101 120102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61212应收账款71215其他应收款81301存货 91401长期投资△101501固定资产111511在建工程121601无形资产13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二、负债类 142001短期借款△152101应缴税费162102应缴国库款

2018年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完整版)

2016年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016年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16年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16-01-08 财务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16年12月日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

中小学会计制度报表

中小学会计制度报表附件: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2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__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 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中小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中小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中小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本校食堂单独核算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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