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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一、立项

二、环评、安评

三、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四、 规划、消防窗口总平面方案审批

五、 出蓝图

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八、设计方案审批

九、出施工图

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 图纸审查

十二、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十三、建设工程招标

十四、 安全监督手续

十五、 质量监督手续

十六、施工许可证

十七、开工建设

十八、消防验收

十九、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十、 质监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十一、节能建筑验收

二十二、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二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四、房产测绘 →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元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范图

4)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及做法施工图)

6)方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书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9)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0)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11)东营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证明

6)消防设计审查证明

7)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9)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备案证明

10)墙改基金缴纳证明

11)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及已缴纳农民工保证金证明

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3)消防电气安全检查检测报告书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明

5)建筑消防设施、防火材料等合格证明

6)产品内部装修检测报告

7)审核意见书

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1)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

2)与实际相符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1:500竣工测量图(建筑物周围30-50米范围内同意的80坐标系和85黄海高程系统

3)现状照片(四个方向及周围环境)

4)消防部门验收意见

5)其它指定提供的相关验收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工程规划许

证、建设项目放线、验线、验槽通知单等)

6)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1)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

2)工程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

3)节能工程设计文件

4)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书

5)建筑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

6)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复检报告、产品合格证、山东省新型墙体材产品认定书、东营市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登记证明以及进货原始凭证

7)建筑节能施工和监理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7)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8)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9)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1)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法律规定应当由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13)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4)建筑节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证明

15)燃气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证明

16)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文件

17)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结算证明文件

18)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证明书》

19)工程款支付证明

20)无拖欠行为证明

2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2)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性实验资料

24)建设单位前来办理备案人员委托书

房屋初始登记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当时认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证、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质监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规划部门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7)房产测绘报告

8)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单位出具委托书证或有效证明

9)派出所出具的门牌号证明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1、立项 2、环评、交评、可研、安评 3、项目策划定位、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4、规划、消防窗口总平方案审批 5、出蓝图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8、设计方案审批 9、出施工图 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图纸审查 1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3、建设工程招标 14、安全监督手续 15、质量监督手续 16、办理《施工许可证》 17、开工建设 18、消防验收 19、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 20、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表 21、节能建筑验收 22、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4、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图 4、规划设计条件或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 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 6、放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五、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表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六、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一、土地预审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选址意见书(辖区企业由城建分局提供) 5、项目建议书(企业提供) 6、土地预审申请书( A4 纸,由企业盖章,镇国土所、镇政府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填写《提地预审意见审批表》(政务大厅二楼国土局窗口领取)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国土局窗口 二、项目立项 (立项须在土地预审完成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土地预审意见(复印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提供,两本,上报一本,镇生存档一本) 3、立项报告(政府以上行文向区发改局提交立项申请报告) 4、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 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区国土局窗口办理。

三、项目环评 待项目由是发改委批准立项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立项批复 2、环评书(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3、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环评报告资料准备齐全后,由环评部门评审后做出批复。 四、项目用地报批 待项目环评得得到批复以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用地申请(企业加盖公章、政府、镇国土所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 2、立项批复(原件) 3、环评批复(原件) 4、土地预审意见(原件) 5、宗地图(国土局勘测定界,付费后在区国土局三楼规划局领取) 6、选址意见书(原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8、规划许可证条件通知书(原件) 9、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区国土局窗口办理。 五、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待项目用地批复下来后办理。须先交纳土地费用,市财政局办

完整版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证件办理明细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二份 4、选址规划图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1.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工业项目报建手续流程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工业项目申请办理全流程

第一步: 工业园区签订协议 第二步: 项目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窗口或工业园区办理)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用地协议; 3、项目简介(核准项目提供可研报告); 4、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步: 规划选址意见书(含设计条件)(规划局窗口) 提交材料: 1、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2、与工业园区签订的协议; 3、地形图2xx;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印章); 5、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并联审批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窗口审批

时限: 选址5个工作日,设计条件10个工作日 征用土地: 与园区签订意向性用地协议(国土部门预审通过的)→核准备案、选址→国土局(分局)组织实施挂牌→市政府批准后→出让金(企业缴纳)→登记、发证(需出公告的,公告期15天) 第四步: 1、企业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规划总平面方案,单体方案(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院)(重大工程或涉及主次干道的项目,先设计总平面规划方案,待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再设计单体方案) 2、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第五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总平面方案、单位方案审查)(规划局窗口)提交材料: 1、申请表(加盖印章); 2、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及地形图; 3、方案电子文件及平面规划图2xx; 4、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5、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心并联审批会通过→窗口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单位新员工入职流程图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责任部门/人主要流程办理细节相关制度、表单 1、应聘者填制《应聘申请表》。 2、提交本人身份证。 3、提交资质证明(或学历证明)。 4、提交上岗资质证明——特种岗 位操作证(特殊岗位)。 5、提交前一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或者本人离职声明书)。 6、育龄期女性提供婚育证明。 1、审核证件真假; 2、判别任职是否符合岗位条件; 3、调查任职资历真假。 1、面试:人事部、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2、经管业务明细交接; 3、文件资料交接; 4、部门资产、办公文具交接; 一般员工: 部门间借领样板、工具等;业务或高层管理: 致函(声明)关联单位,取消其在公司职位赋予的权限。 固定资产退仓(或办理转交); 1、后勤水电、住宿费用结算; 2、食堂饭卡回收与结算。 1、财务报销情况核算; 2、财务借支情况核算。 1、收回资料: A、厂牌(含IC卡); B、劳动合同; 2、签订文件: A、辞职报告; B、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C、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D、“代签工资条”委托书。 3、提交资料(供财务): A、考勤资料; B、扣(增)减明细; C、工资结构及附件。 1、财务部核算工资; 2、财务支付离职工资: A、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经考核1、《入职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资质证件 4、离职证明(前单位) 或本人声明 5、准生证或孕检证 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业务关联部门交接记录 2、声明函(传真)等 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仓库固定资产退仓记录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住宿、水电、饭卡结算 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财务借支报销结清记录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人事办理离职手续记录 2、依据《离职员工工资支付规定及程序》 ——《辞职报告》(表)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书》(表) 《委托代签工资》(表) 3、《考勤表》 4、《劳动合同》、附件 依据《离职员工工资支付规定及程序》 应聘者 人事部 人事部 所属部门(副)总经理 仓库 后勤部 财务部 人事行政部 财务部

工业园区项目落户流程

工业园区项目落户流程 一、项目引进流程 (一)项目洽谈 1、投资者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提供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意向书(含项目名称、投资意图、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用地、用电、用水及选址意向,环境影响情况,要求解决的问题等)和投资者背景资料(含投资主体、性质、注册地及注册者法定名称、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个人身份证明等)。 2、资料审定后,1亿元以下的投资项目由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会同引资单位对接洽谈,1亿元至5亿元投资项目由县分管招商领导牵头对接洽谈,5亿元以上项目由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对接洽谈,积极推介我县综合情况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县工业园区、招商办(内资)、外贸局(外资)会同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和引资单位与投资者就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环保要求、是否属“四有三不”企业等进行论证,确认适合的项目则就项目选址等进行实地初步考察。 4、县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将投资者情况提交工商、税务、金融部门核实。重大或特殊项目,由招商办或外贸局组织引资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投资者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二)项目签约 正式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后,工业园区管委会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合同。合同书正本采取统一格式,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殊优惠政策另行签订合同附本。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提出相关项目用地意向及投资进度,并列入合同中给予明确。 (三)项目实施 1、合同签订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助投资企业将建设项目概述、选址申请报告、土地预审意见报县规划部门,县规划部门三日内进行现场踏勘研究审定后按权限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2、合同签订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引资单位协助投资企业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县国土资源局按国家用地定额确定用地面积,依法依程序组织项目用地报批,等批准后,县土地收储中心依法上市,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国土局在七日内为投资

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办理流程重点

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1、申请书: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申请单位盖章; 2、城区选址意见书审批表; 3、委托授权书; 4、勘测定界图2份; 5、土地性质说明或出让合同; 6、规划方案纸质及电子版及方案批复等材料; 7、方案平面图; 8、方案效果图;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国土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压矿与地灾报告; 6、平面布局图; 7.涉及污染项目需提供环境评价报告; 8、勘测定界图;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环保局)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2、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水土保持方案文件批复(水利局)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凭证; 3、收费标准:1元/㎡,按占地面积计算,属县级收费。 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发改局)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3、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4、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5、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6、合作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或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完整版)工业项目报建手续流程

精心整理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7 8 1 2 3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 2 3 1 2 3 4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1 2 3 4 5 6 7 8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 (6 (7 (8 (9 (10 (11 1 2 3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项目

(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手续流程图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手续流程图

申请人携以下申请资料到中心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 一、招标文件备案提供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报建表 3、审图报告和施工图纸(图纸必须审查合格且按照审图报告要求修改完毕) 4、资金落实情况(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证明) 5、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6、完整的招标文件 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办理质监手续所需资料: 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地质勘察报告 5、完整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 6、监理备案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7、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施工单位办理质监手续所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由质监站颁发,一式四份) 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提供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备案表(一式两份) 2、中标通知书 3、现场勘验结果 4、总分包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留复印件 5、建筑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6、查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7、各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源清单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按规定提交专家论证报告,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8、中标文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清单或合同中相关内容(留复印件),建设单位预付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文件(预付比例不少于50%,审票据原件,留复印件) 9、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审原件留复印件) 10、交纳安全保证金单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四、建筑节能备案所需材料 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 2、建筑节能施工图。(原件) 3、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提供) 收费标准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开工至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可证》;(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

(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可证申请表》; 2、《立项报告》;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合同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政府批准的规划批准文件)

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一、立项 二、环评、安评 三、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四、 规划、消防窗口总平面方案审批 五、 出蓝图 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八、设计方案审批 九、出施工图 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 图纸审查 十二、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十三、建设工程招标 十四、 安全监督手续 十五、 质量监督手续 十六、施工许可证 十七、开工建设 十八、消防验收 十九、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十、 质监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十一、节能建筑验收 二十二、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二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四、房产测绘 →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元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范图 4)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及做法施工图) 6)方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书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厂房买卖之新建工业厂房项目的审批流程介绍

厂房买卖之新建工业厂房项目的审批流程介绍 中工招商网 新建工业厂房项目的审批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土地 1、土地储备机构向区招拍挂办公室申报挂牌公告。区招拍挂办公室上报市房地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2、意向单位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标书、提出竞买资格申请。 3、挂牌截止时,意向单位凭项目准入告知单和竞买资格证书参加市土地有形市场实施的工业用地挂牌活动,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4、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付清土地出让金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6、缴纳契税、申领土地证。 第二步:厂房项目建设 1、向区经委申请备案。办理工业厂房项目IC卡。 2、厂房新建施工图设计,审查。(环保局审批、环卫局审批、卫生监督所及药监局审批、民防办审批、园林所审批、水务局审批、交警大队审批) 3、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土局测量队放样,检查队灰线复验) 4、防雷办、厂房施工合同备案,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监理发包手续,渣土办,申报质、安监。 5、申领新建厂房施工许可证。 第三步:工业厂房项目竣工 1、消防验收、排海公司签订排污协议、环保验收、卫生验收、绿化验收、墙体办验收、防验收、规划竣工测量。 2、规划档案验收。 3、质检站备案。 4、规划竣工验收。 5、土地核验。 6、工业厂房竣工测量。

第四步:申领房产证所需资料 1、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厂房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发改委批文复印件。 4、工业厂房建设总平面图(规划局章) 5、公司章程 6、办理人委托书。 7、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8、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9、土地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10、工程竣工备案表(建设局窗口) 11、消防、环保验收。

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工业项目简要审批流程 (2010-04-20 10:25:57) 标签: 项目审批流程 杂谈 分类: 建设项目审批 一、工业项目(土地储备阶段)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经县经委立项后,即向规土局办理如下事项: 1、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 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储备机构(工业园区)委托有资质的城乡规划设计院做好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局征询有关部门相关意见调整后上报市局。 2、规划选址意见书 控规经市局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工业园区)向规土局申请规划选址意见书,承诺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3、土地勘测定界测绘 规划选址决定后,由土地储备机构(工业园区)向土地测绘中心办理土地勘测定界测绘,由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测绘报告书,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4、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的审核内容主要是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行业标准,并作为后续办理的主要依据(包括发改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承诺办结时限为5天。

5、建设用地规划xx 在办好发改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可向规土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6、征前公告 由建设用地事务所负责,法定时限为10天。 7、农用地转用手续 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由规土局编制“一书四方案”报市局,办理农转用征收报批手续。(建设项目“一书四方案”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30个工作日) 8、征地包干 市局农转用手续办理后,由建设用地事务所负责办理征地包干,完成“二公告一登记”的时限为45天,其中征地方案公告为10天,征地补偿方案公告为30天,上述时限为市局规定的法定时限,5天为办理二个公告的间隙准备时间。在此期间还包括办理好养吸劳等相关事项。 9、土地储备审批 由规土局核发项目供地给土地储备机构(工业园区)的批文,承诺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土地一经收储验收,项目储备即告完成。 二、工业项目(备案阶段)审批流程 土地储备机构(工业园区)土地储备后拟公开出让,即向规土局办理如下事项: 1、土地招拍挂xx前的征询 按市局要求,土地招拍挂入市前环节的征询采取分阶段分部门征询。第一阶段征询规土局的规划、土地和发改委、经委等4个单位(部门)意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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