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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题目A(83分)

2018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题目A(83分)
2018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题目A(83分)

单选题

1. 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时效围是 (1分)

A. 10年

B. 20年

C. 50年

D. 不受时间效力的限制

2. 政府作为专利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专利的各种社会分工,比如: (1分)

A. 专利法庭法官

B. 企业专利电子申请录入员

C. 税务征管员

D. 专利代理人

3. 以下哪些理由不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理由? (1分)

A. 权利要求书没有清楚地说明要求保护的围

B. 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C. 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

D. 多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是 (1分)

A. 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B. 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 明知对方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而购买和使用,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 使用采取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5. 下列哪个国际条约适用于外观设计: (1分)

A. 《专利合作条约》

B.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C.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D.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6. 以下哪位是混入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工作者行列的: (1分)

A. 京都专利局局长熊伟大

B. 奸商马小专的专利许可律师羊

C. 南都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助理审判员二敬

D. 专利撰写人邸层

7. 一件申请在美国的优先权日是2000年3月1日,其中国申请日为2001年2月1日。下列记载相同发明容并由他人提出申请的专利文献中哪些可以作为该申请的抵触申请: (1分)

A. 一件在日本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其国际申请日为2000年8月1日,国际公布日为2001年2月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01年3月1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01年8月1日

B. 一件德国专利申请,其德国申请日为2000年2月1日,德国国家公布日为2001年6月1日

C. 一件中国专利申请,其英国优先权日为2000年4月l日,中国申请日为2001年1月1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01年10月1日

D. 一件中国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00年1月1日,2001年6月提出主动撤回,但该申请仍于2001年7月1日公布

8.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已在国外申请注册的商标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其申请优先权的时间限制为: (1分)

A. 自该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B. 自该商标在中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C. 自该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

D. 自该商标在中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

9. 申请人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一件要求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办理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指明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公布该国际申请的中文译文? (1分)

A. 完成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后及时公布

B. 自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公布

C. 初步审查合格后公布

D. 自完成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之日起满十八个月公布

10. 某公司在其一项自行车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3月17日宣告无效后,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自2006年9月7日起,该公司在新生产的数千辆自行车上标注原专利的专利号,并进行销售。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

A. 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B. 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冒充专利行为

C. 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D. 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11. 申请人某和某欲就其共同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费用减缓请求,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

A. 某和某必须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B. 某和某可以请求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C. 费用减缓请求书可以由某单独提出,并由某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上签字

D. 某和某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上应当如实填写年收入情况,并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12. 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

A. 说明书摘要不能用来解释专利权的保护围

B.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没有附图

C. 说明书附图中不可以有文字

D. 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必须有附图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一件由两个申请人共同提出的PCT国际申请。下列()情形将导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该国际申请之日不能作为国际申请日? (1分)

A. 申请是以英文提出的

B. 共同申请人之一不是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

C. 未按规定填写关于优先权要求的声明

D. 未按规定方式写明申请人的

14. 在以下哪些情况下发明人可以与本单位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发

明人所有? (1分)

A. 发明创造是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完成的

B. 发明创造是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

C. 发明创造的完成仅仅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D. 在任何情况下

15. 某于2009年11月1日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一种产品,说明书中记载了该产品和制造该产品的设备。该申请于2010年10月19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2009年11月2日,某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的说明书与前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相同,其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前述设备。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

A.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构成了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B. 由于申请人相同,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构成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C. 由于两件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不同,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破坏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D. 在某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下,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16. 在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声明放弃专利的,其专利权() (1分)

A. 自专利权人递交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B. 自专利局收到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C. 自专利局登记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D. 自专利局登记公告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17. 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申请日为2007年1月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1月9日。某人针对该专利于2009年1月1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9年6月1日作出维持权利要求1有效、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的决定。下列说法()是正确的? (1分)

A. 权利要求1记载的技术方案的专利权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计算

B. 权利要求1记载的技术方案的专利权期限自2008年1月9日起计算

C. 权利要求2记载的技术方案的专利权视为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存在

D. 权利要求2记载的技术方案的专利权视为自2009年6月1日起不存在

18.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围应当根据什么确定?() (1分)

A. 说明书

B. 附图

C. 权利要求书

D. 摘要

19. 甲、乙、丙共同开发了一种新的印染技术,甲负责提供资金,乙负责提供设备,丙负责具体研究开发工作。如果三人未就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事宜作出约定,则该项新的印染技术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谁? (1分)

A. 甲

B. 乙

C. 丙

D. 甲、乙、丙共同享有

20.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9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199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0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相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1分)

A. 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 王某享有国际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优先权应为1999年5月5日

C. 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际优先权,但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0年4月28日

D. 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21. 申请人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准备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都进行修改,如果其不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则应当在()提交修改文件? (1分)

A. 在国际检索报告规定的期限向国际检索单位提交

B. 自国际检索报告送交之日起一个月向国际局提交

C. 在进入国家阶段后,依照指定国本国法规定的期限向指定局提交

D. 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向指定局提交

22.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提出请求时提交的证据有技术设计图纸,在之后的一个月补充的证据有美国专利说明书及其译文,并在口头审理时提交了专业杂志、《英汉技术词典》和技术设计人员的书面证言作为证据,上述证据均用于证明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以下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

A.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考虑

B.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证据均不予考虑

C.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专业杂志和《英汉技术词典》予以考虑

D.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专业杂志和书面证言不予考虑

23. 某与甲工程机械公司于2007年6月5日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于2007年6月6日与乙汽车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某受乙公司的指派,于2008年7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公司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

A. 就该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 就该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 就该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公司

D. 就该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某

24. 下列关于专利证书的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

A. 专利证书按照申请人的数量进行制作和颁发

B. 专利权人不慎将专利证书丢失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补发

C. 专利证书损坏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D. 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证书

25. 某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7年7月1日,优先权日为2006年7月1日,则某最迟应当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1分)

A. 2009年6月30日

B. 2009年7月1日

C. 2010年6月30日

D. 2010年7月1日

26. 《罗马公约》所涉及的邻接权的保护期限至少为: (1分)

A. 10年

B. 20年

C. 25年

D. 50年

27. 根据《巴黎公约》,在某一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又根据优先权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期限为: (1分)

A. 6个月

B. 12个月

C. 18个月

D. 24个月

28. 《伯尔尼公约》对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为: (1分)

A. 作品正式发表后三十年

B.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三十年

C. 作品正式发表后五十年

D.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

29. TRIPS协议对广播组织权的保护至少为广播发生之年末起的: (1分)

A. 10年

B. 20年

C. 30年

D. 50年

30. 作了一部小说并已发表,乙为帮助盲人了解这本书的容,对该小说予以改编成盲文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发行,甲闻知,认为乙侵犯其著作权,要求乙支付报酬和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下说确的是 (1分)

A. 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应当予以赔偿

B. 乙应经甲的同意才可改编

C. 乙应当向甲支付使用费

D. 乙可以不经甲的同意,也不用向甲支付许可使用费

31. 作品被演绎时,原作品著作权人可以要求谁支付报酬? (1分)

A. 演绎作品的作者

B. 原作品的使用者

C. 演绎作品的使用者

D. 演绎作品的作者和演绎作品的使用者

32. 甲教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自己也是该书的作者、其中谁的理由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1分)

A. 乙主任:“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织协调,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B. 丙研究生:“我曾经为甲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 乙讲师:“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章节,尽管甲教授后来对这两章做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容”

D. 戊教授:“甲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学术问题,我提出的有些意见已被他采纳”

33.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一篇文章,署名甲、乙、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的学报上,乙和丙提出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1分)

A. 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B. 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C. 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文章交学报发表

D. 甲为第一作者,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

34. 教授1998年1月1日自行将我国刚颁布的一部法律译成英文,由《中国法坛》1998年6月1日发表。该译文于1998年12月5日被某国家机关定为官方正式译文。教授对该译文 (1分)

A. 自1998年1月1日起一直享有著作权

B. 自1998年6月1日起享有著作权

C. 自1998年12月5日起享有著作权

D. 自1998年1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5日期间享有著作权

35. 下列哪一项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1分)

A.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C. 披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D. 第三人不知或不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36. 下列哪项行为侵犯商业秘密 (1分)

A.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B. 善意取得

C. 独立开发

D. 反向工程

37.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以盗窃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是 (1分)

A. 窃听他人的商业秘密

B. 偷阅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 以高额报酬诱使知悉商业秘密的人泄露商业秘密

D. 将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据为己有

38.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 (1分)

A. 社会价值

B. 精神价值

C. 经济价值

D. 秘密价值

39. 商业秘密合同的特征为 (1分)

A. 要式合同

B. 单方合同

C. 单务合同

D. 无偿合同

40. 下列没有体现商业秘密的管理性的是 (1分)

A. 签订合同

B. 对秘密文件进行特殊保管

C. 禁止秘密材料的散放

D. 不告知员工存在技术秘密

判断题

1. 代理人未经授权将被代理人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注册的,被代理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1分)

A. 对

B. 错

2. 目前,我国所有商标品上使用的商标都实行自愿注册。() (1分)

A. 对

B. 错

3.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商标为外文或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其含义。() (1分)

A. 对

B. 错

4.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1分)

A. 对

B. 错

5.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都是有固定期限的 (1分)

A. 对

B. 错

6.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1分)

A. 对

B. 错

7. TRIPS协定规定各成员可对商标的许可和转让确定条件,即可以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且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有权将商标与该商标所属业务同时或不同时转让 (1分)

A. 对

B. 错

8. 创造性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客体,而商业标记不属于知识产权客体 (1分)

A. 对

B. 错

9.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 (1分)

A. 对

B. 错

10.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了科学发现权 (1分)

A. 对

B. 错

11. 知识产权主体可以通过利用知识产品直接获取财产收益 (1分)

A. 对

B. 错

1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保护的“地理标识”是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 (1分)

A. 对

B. 错

13. 商业秘密权是没有法定存续期间的 (1分)

A. 对

B. 错

14. 知识产权客体与知识产权客体的载体是同一概念 (1分)

A. 对

B. 错

15. 知识产权的产生严格以公告授权为准则 (1分)

A. 对

B. 错

16.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限于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分)

A. 对

B. 错

17. 国家可就专利授予的专有权规定有限的例外,只要此类例外不会对专利的正常利用发生无理抵触,也不会无理损害专利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分)

A. 对

B. 错

18. 著作权具有财产权与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1分)

A. 对

B. 错

19. 执行本单位任务包括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二年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后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0. 只有发明专利申请才需要进行审查错。()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1. 对于那些游离于某一具体的产品之外的设计,只能认为是一种纯美术作品,不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不能作为外观设计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2. 我国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3. 某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7年7月1日,优先权日为2006年7月1日,则某最迟应当于B.2009年7月1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4.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5.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6.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四种情形: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和科研及实验目的的使用。其中先用权原则要求技术是在专利权申请日后合法取得并只能在原有围使用,科研目的使用免责则是科技发展所必须。()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7. 利用自然规律和自然规律本身,都可以作为发明。()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8. 适用等同原则判定侵权,仅适用于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的具体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而不适用于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整体技术方案与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等同。() (1分)

A. 正确

B. 错误

29. 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 (1分)

A. 正确

B. 错误

30. 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当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情况下,应当适用等同原则进行侵权判定 (1分)

A. 正确

B. 错误

31.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 (1分)

A. 正确

B. 错误

32. 只要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就能成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 (1分)

A. 对

B. 错

33. 一项商业秘密权可以由不同的多个主体分别拥有,他们对同一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取得的专用权的效力完全一样。 (1分)

A. 对

B. 错

34. 当无权的使用人利用了他人的商业秘密,能够适用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 (1分)

A. 对

B. 错

35. 商业秘密权与专利权权利产生的前提相同。 (1分)

A. 对

B. 错

36.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具有中介代理性质的营利性社团组织。 (1分)

A. 对

B. 错

4.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

附件4: 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 (参考件) (2012年1月-2014年12月) 二O一四年五月

填写说明 一、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由示范企业填写。 二、报告的各项内容填写应按照表格项下的要求认真填写,切忌空话、套话。 三、本报告文本需打印(A4),若手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式三份,必须每份签章。 四、本报告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到部科技司基础处龙海斌:longhaib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544147497.html,。 五、本报告每项表格不够填写相应的内容时,可以另外附加页。 六、本报告内容栏目没有涉及的事项,可以另外附加页。

一、示范企业概况 要求:概括填写企业规模、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和在行业中的地位,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概述企业在所属产业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要求:填写示范企业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的情况,具体分析企业在健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及建立评价改进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情况。

三、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情况 要求:填写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资源投入和整合利用状况,总结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提高有关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和素质、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增加知识产权积累等有关情况。 四、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情况 要求:结合本企业知识产权主要类型总结知识产权运用方式方法,提炼本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特色,如知识产权转化推广;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工艺、关键零部件或针对目标市场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开展投资入股、质押融资、专利运营等商业运营;参与产学研合作或加入产业联盟实现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积极将知识产权纳入标准或主导、参加标准制定;开展知识产权交叉许可;积极维权应对纠纷等。本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取得的成效,有真实数据支撑,重点突出知识产权积累增加、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以及企业市场地位、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提高及经济效益增长、促进转型升级等情况。

知识产权法案例练习

著作权法 1、 2、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问题: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答案: 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3、李某(溥仪遗孀)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的整理资料(约二万多字)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 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已构成侵权。 问题:《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答案: 应当属于被告贾某所有。因为贾某使用的材料属于历史资料,而作为历史资料的素材,原则上属于共有领域的财富,不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对于本案中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和《溥仪的后半生》两书,由于对象是同一个,所参考的历史资料很多是同样的,因此内容上不可避免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不能就此认定一定存在抄袭,也不能因为自己写过溥仪的事情就禁止别人再写。 4、为纪念宋庆龄同志诞辰100周年,经中央批准,宋庆龄基金会编辑了一部《宋庆龄选集》(上、下册),交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宋庆龄同志没有子女,亦无明确的合法继承人,因此

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 工作领导小组 苏职称…2010?9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省有关部门: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职称办,以便进一步完善。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职业资格)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11)及答案 0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答: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4)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 (5)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02.某作品原件上只有刘一守一人的署名。试分析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性。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该项规定表明,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因此,根据该实例所提供的条件,可以初步推定刘一守是该作品的作者。 但是,在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能不是作者,而没有署名的人,可能是作者。因此,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情况有: (1)真正的作者因疏忽大意,误将自己的姓名写成了“刘一守”,而且刘一守也不是其笔名、假名等; (2)真正的作者未曾在作品原件上署名,而刘一守是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于是擅自在该原件上以作者身份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3)此例所说的原件并不是该作品的真正原件,而是刘一守剽窃他人作品的原件,而后以作者身份在其剽窃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4)刘一守是该作品的实际创作者,但该作品是一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其作者应当是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刘一守却以作者身份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5)刘一守是某领导人的秘书,该作品的确是其为领导撰写的报告,但却错误地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03.邯郸某食品厂是“乐华”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使用在罐头商品上,沧州某厂在罐头上使用未注册商标“月华”牌,且包装是用与“乐华”商标相似装潢。北京某仓储公司帮助沧州某厂运输、存储“月华”罐头并在北京某商场销售。请回答问题: (1)“月华”与“乐华”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为什么? (2)沧州某厂的商标是否侵犯了“乐华”的商标权?为什么? (3)北京某仓储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4)北京某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1、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与被告温州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四案 【基本案情】原告享有Microsoft Office、Microsoft Server、Microsoft Visual Studio、Microsoft Windows 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使用了上述计算机软 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本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部分赔偿金,并正版化其所应用的上述计算机软件。 【入选理由】温州地区一些大规模应用计算机局域网的企业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设计软件,本四案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应当提高尊重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意识,主动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降低企业的诉讼风险。 2、原告钱月顺与被告彭建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钱承恩馄饨”商品及服务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属于知名商品。原告钱月顺为“平阳钱承恩馄饨”的个体经营业主。被告彭建平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外卖名片上使用“平阳钱承恩馄饨”字样,并于开设“钱承恩馄饨”店,用“钱承恩”作为门店招牌,并在左上角使用“平阳”字样。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企业名称,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0 万元。 【入选理由】本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2项的适用提供了借鉴,也为温州地区企业敲响了警钟,不能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违法经营生产。 3、原告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名虎烟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相同打火机商品上使用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8 万元。被告提起上诉,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支付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 【入选理由】双方当事人是同区域同行业的竞争者,被告在明知涉案商标权利人为原告的情况下,销售印有与涉案商标相同图案的产品,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因难以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本案适用法定赔偿标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同区域同行业竞争关系,法院从重确定因侵权所承担的赔偿数额。 4、原告Multi Parts Supply USA,Inc.与被告瑞安市盛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祥好、陈定益及第三人浙江显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Multi Parts Supply USA,Inc.主张被告郑祥好、陈定益非法获取原告的产品技术秘密以及第三人为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使被告瑞安市盛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推销、展示与第三人向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完全一样的样品,三被告的行为侵害原告的商业秘密,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消除不利 影响。瑞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各秘密点仅为产品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经典案例)

1.大磨坊公司于1991年1月由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了“大磨坊”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面包。1992的10月大磨坊公司与太阳城商场签订了为期3年代销协议,约定由太阳城商场设专柜出售面包,由大磨坊公司提供名、优、特、新的注册商标商品。1993年4月起,大磨坊公司停止向太阳城商场供货。同年6月大磨坊公司发现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专柜上,仍在销售与其类似的面包,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大磨坊。大磨坊公司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 请回答: (1)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公司不供货时,仍在其大磨坊专柜销售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为“大磨坊”的面包,是否构成对大磨坊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为什么? (2)大磨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题.[参考答案] (1)被告太阳城商场对大磨坊公司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2)大磨坊公司构成了对双方协议的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无关。因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商品特点,自由选择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他人无权干涉。 2.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2题.[参考答案]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样本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 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 熟悉相关专业知识; 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 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 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 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 业绩显著, 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 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工程师( 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 下同) 资格后,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 一)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 延迟1年以上。 ( 二)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延迟2年以上。 ( 三)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 延迟3年以上。 ( 四) 伪造学历、资历, 剽窃她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知识产权法期末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答: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 (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4)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5)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2.某作品原件上只有刘一守一人的署名。试分析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性。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该项规定表明,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因此,根据该实例所提供的条件,可以初步推定刘一守是该作品的作者。 但是,在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能不是作者,而没有署名的人,可能是作者。因此,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情况有: (1)真正的作者因疏忽大意,误将自己的姓名写成了“刘一守”,而且刘一守也不是其笔名、假名等; (2)真正的作者未曾在作品原件上署名,而刘一守是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于是擅自在该原件上以作者身份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3)此例所说的原件并不是该作品的真正原件,而是刘一守剽窃他人作品的原件,而后以作者身份在其剽窃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4)刘一守是该作品的实际创作者,但该作品是一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其作者应当是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刘一守却以作者身份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5)刘一守是某领导人的秘书,该作品的确是其为领导撰写的报告,但却错误地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据广州凯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耀网”)团队进行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以下所有资料仅供参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通俗的简单介绍,就是商标是由人所创造,当创造人向国家专业部门申请认证后,就收到国家法律保护,其他人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商标,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 给大家介绍近几年部分的商标案例,加以进行研究及案例整个过程的讲解,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New Balance”VS“新百伦” New Balance鞋业进入中国市场不到十年,销售商在网站、卖场、广告打出的“新百伦”知名度越来越高。这让广州本土品牌“新百伦”的老板周某伦愈发失去存在感,因为他拥有“新百伦”商标,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也一再被误认为New Balance的。 最终广州中院认定New Balance销售商存在恶意“反向混淆”行为,应停止侵权并赔偿9800万元。近1亿的赔偿金刷新了广州中院所判侵权案件的赔偿额度。

案例讲解分析: 知识产权中明确指出,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为劳动成果,具有独立拥有性质,所以在中国范围中,是具有法律保护的; activities, noise, waste disposal, drilling mud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of stone, all power suspend production for rectification or removal. Will guide the wood stand To a gathering of local wood, bianqiao Park, electric central heating, Fei, compressed coal usage, decrease carbon emissions. Second, building site "six 100%" standards to be put in place.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site dust management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ll, spraying water, measures such as covering, washing, closed, where not up to "six 100%" 美国地区,美国在商标或者知识产权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在生活中假如出现此类型问题,国家会相应的按照的是否“出名”来给与法律保护,所以大家常常发现中国出现很多来自美国的很多山寨品被模仿假冒。 案例二:“王老吉”VS“加多宝”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百事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百事可乐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播放背景音乐也要付费 保护知识产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自2001年4月26日被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已经是第10个年头,保护知识产权在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记者特别邀请相关专业律师,讲述了几个经典案例。 一场险些让整个行业洗牌的专利侵权案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工科学士,法学硕士,高级律师) 一场专利诉讼可能会使一家企业退出市场,甚至可能会导致行业的洗牌,这绝非危言耸听。 杭州华诚机械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诚”)是浙江省一家知名企业,一天,“华诚”突然收到从广州发来的一份图文并茂的律师函,说他们公司生产的“塔吊”(机械产品)侵犯了广州一公司的专利权,“华诚”纳闷了,自己生产多年的主打产品怎么侵犯他人专利权了? 不久,“华诚”被告专利法侵权,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省内其他几家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案子开庭,同为被告的另几家企业特地从外地赶来杭州,业内的专家也都来旁听。 广州公司来势之猛并非虚张声势,他们手持两张王牌:1、一张含金量很高的发明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程序,及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的两审行政审程序,成功地维持该专利的有效性。2、数十份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侵权的裁定书和广东省高院的判决书,认定数十家企业的侵权行为。 这意味着这家企业已经在广东省内成功完成专利清剿,现挥师江南,欲整肃浙江市场,这阵式很快吓坏了一些企业,他们马上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面对来势汹汹的原告,“华诚”决定出庭应诉,企业存亡在此一搏。 代理律师顶着压力,翻阅大量材料,结合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通过双方技术特种相比对后发现,两者并非“使用基本相同的手段,得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对比技术与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华诚公司根本就不构成专利侵权。 经过两审辩论苦战、据理力争,“华诚”终于艰难完胜。 名牌包装遭模仿万向愤然起诉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童松青 (首届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 杭州的万向集团公司生产的“钱潮”牌万向节(十字轴总成,汽车的一种零配件)名扬天下,可是,若干年前,这个产品外包装被越来越多地仿冒。万向产品的外包装以“蓝、白、蓝”基本色彩为主,各种仿冒产品都照样画葫芦,不细看还以为都是万向的产品。仿冒品价格低廉,质量也低劣。 万向决定维权,把“仿冒者”之一萧山伟刚厂告上法院,称其仿冒包装是不正当竞争。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 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 被告:黄善旺 【案情】 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 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朱志强 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 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情】 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 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独创性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也是确定著作权范围的重要因素。本案表明,对那些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进行再创造、其独创性程度并不高的作品不能给予过度保护,同时应将公有领域部分排除出保护范围之外。 案例三:金杯“轻型客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原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公司) 被告:秦皇岛金程自动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金程公司)

知识产权法 (案例题)

案例: 著名作曲家甲在1998年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2004年乙将该手稿借给学者丙,供其研究甲的生平。2005年,丙将手稿向某杂志投稿发表。甲的继承人看到该杂志后,认为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请回答:(1)谁享有手稿的著作财产权?为什么? (2)谁是侵权人?为什么? . 案例: 某公司委托某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A。该科研机构成立了课题组,由员工甲、乙、丙组成,其中甲负责收集、翻译资料、绘图,乙、丙分别负责一部分技术的开发。 请回答:(1)产品A申请专利的权利主体是谁?为什么? (2)发明人是谁?享有什么权利? .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构图为文字“DC”,商品类别为服装。乙公司已于2010年3月开始生产“DC”牌服装并投放市场销售。丙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在日本提出了使用在服装上的“DC”商标注册申请,又于2010年8月10日在中国提出了相同注册申请。 请回答:商标局应该核准谁的商标注册申请?为什么? 案例: 高丽娅是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小学语文教师,2002年4月,因撰写论文需要参考自己历年所写教案,遂向学校要求返还上交的48本教案,但学校最终只返还了4本,其余的教案或被销毁或被卖给了废品回收站。高丽娅认为学校不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状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私自处理自己教案本的行为侵犯了其对于所写教案的著作权。此案一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教案不属作品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进而认定原告“编写教案的行为应为一种工作行为,所编写的教案应为工作成果,被告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二审判决则认定“虽然教案包含了教师个人的经验及智慧,但也是教师为完成学校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是教师在工作中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是一种工作行为。”高丽娅不服二审判决,于2004年5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重庆市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5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案例和著作权法理论,辨析回答以下问题: (1)作品的概念与条件? (2)教师教案是不是文字作品,为什么?

(第六版)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用表定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 监 理 现 场 用 表 (第六版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2019年5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一、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的基础上制定的。凡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应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其他建设工程,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现场用表》用表分为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3、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依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 1

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工程项目任一参建方不得拒绝收、签其他参建方报、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可用相关用表、文件回复本单位的观点。各方处理报、审的时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报审事宜直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专业分包单位的报审、报验事宜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报验。 4、各类用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填写、打印。 5、各类用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以“√”表示被选中项。 6、填写各类现场用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签字或盖章,并宜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7、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跳号。 编码可分为:顺序编码、文字数字码、日期码等。一般可采用日期加文字加数字(自然序号)的编码方法:日期采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用表的类、项;数字码可视工程规模形成用表总份数的多少,确定采用2位码或3位码(01、02或001、002…)。编码要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查找和检索及信息化管理。 2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画家张某和图画爱好者杨是挚友,张某前后送杨自己的画作50余幅,后张因病去世,杨从张送的画作中精选30幅以张的名义发行,张子女得知后认为其擅自出版张的画作,侵犯了他们及张的著作权遂与杨进行交涉,杨认为画既然已赠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了包括著作权在内的所有权,绘画是以张的名义发表的不存在侵犯著作权。问:杨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著作权,为什么? 最佳答案 1.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2.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3.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4.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他已经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多项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法案例2则 悬赏分:40 | 解决时间:2010-12-15 21:21 | 提问者:allship 某饲料厂的工程师承担工厂的科研项目而发明了一种高营养动物饲料。该饲料产品获得了专利权。某生物研究所为了繁育和销售某种转基因实验小鼠而自行生产该种饲料,并喂养实验小鼠。某制药公司为研制一种新药而大量向研究所购买实验小鼠,进行药物的动物实验,并希望对该新药进行专利注册。 问: (1)该种饲料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谁?为什么? (2)研究所生产饲料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该转基因小鼠能否申请专利?为什么? (4)该新药能否申请专利?为什么? 某电器开关A厂开发设计了一种高压隔离开关,于1996年7月3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7年4月专利局予以公告,并于1997年8月12日正式获得专利。后A厂发现某高压电器B厂在销售该产品,经交涉无效,遂向法院起诉。被告B厂辩称,其在1996年5月以后就已经作好了生产该产品的必要准备,属于在先使用,要求法院确认其有权在已有范围内继续生产该产品。现法院查明:B 厂虽于1996年5月提出了该种产品的开发课题,但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B厂在1996年8月仅完成了一小部分模具的制造,而且1997年5月B厂试产后的产

(第六版)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用表定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2019年5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一、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的基础上制定的。凡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应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其他建设工程,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现场用表》用表分为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3、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依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工程项目任一参建方不得拒绝收、签

其他参建方报、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可用相关用表、文件回复本单位的观点。各方处理报、审的时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报审事宜直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专业分包单位的报审、报验事宜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报验。 4、各类用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填写、打印。 5、各类用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以“√”表示被选中项。 6、填写各类现场用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签字或盖章,并宜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7、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跳号。 编码可分为:顺序编码、文字数字码、日期码等。一般可采用日期加文字加数字(自然序号)的编码方法:日期采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用表的类、项;数字码可视工程规模形成用表总份数的多少,确定采用2位码或3位码(01、02或001、002…)。编码要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查找和检索及信息化管理。 8、《监理现场用表》各用表的编号中,凡“—”前有空白格,应填

知识产权法案例

一、专利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宿问题 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时间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了一项附属技术T,并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T申请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方就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归宿发生争议。 分析问题: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2、该纠纷可通过那些渠道解决? 1、该业余发明人不属于甲公司的员工,其发明就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而应当认定为委托发明创造。依据《专利法》第八条、《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归属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上述两项权利归受托人,即乙所有,委托人甲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因此,无论是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本身还是附属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应归乙所有。 2、该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案例二关于侵犯专利权的具体问题 请问:如果甲的技术特征为ABCD四项,申请到专利;乙的技术特征为ABCDE五项,也申请到专利,那么,乙是否侵犯甲的专利权?他们之间的权利是什么关系? 1.乙如果不经甲同意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2.乙可以与甲协商要求甲许可其实施甲的专利,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乙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实施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若获批准,乙可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但必须向甲支付费用。 3.如乙获得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则甲也可以申请实施乙的专利,应当也被许可,同样也需支付费用。 案例三专利权案例分析 甲厂200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200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200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200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200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200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200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问乙厂是否侵犯了甲的专利权?为什么? 不构成侵权。A方申请专利的,B方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有证据证明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开始研制或开发与其专利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可以在A方申请专利成功之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自行生产载有与A方所申请之专利相同专利的产品,但是仅限于在原有开发研究范围内继续生产。 二、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侵犯《读者》注册商标案 非法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尤其是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信誉推销商品(服务),牟取不当利益,是制售者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动机,也是这类商标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但在不同的商标侵权行为中,非法利用他人商标信誉的方式不同,有的直截了当,有的隐蔽曲折。出版界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较为巧妙含蓄,对消费者更有欺骗性,因为商标侵权人虽然法制观念不强,但文化素质较高,法律知识较多,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即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其假借别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表现为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有的甚至不在自己使用的商标上做文章,而只是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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