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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秘专业简介

法律文秘专业简介

法律文秘专业简介

法律文秘专业以培养集法律知识、秘书实务和速录技能为一体的人才为核心,以向各级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大中小型企业中输送**员、法务专员、法律文员、法律助理等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人才培养方向,有广阔发展前景。法律文秘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搭建以培养学生专业核心能力,服务于工作岗位的专业课程体系。主要课程涵盖了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法律文书写作、秘书实务、秘书文档管理、文秘写作、计算机速录、庭审实务实训、办公一体化实训、计算机速录实训。在此基础上,法律文秘专业基于岗位需求,集合专业职业资格证,形成课证融合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为秘书资格证(三级)和速录师资格证(初级)。目前,校内建成了设备先进的模拟法庭实训室和能同时容纳40人上课的计算机速录两个专业实训室。校外,则与天津市多家律师事务所、法院以及北京市速记协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校会合作关系,既为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专业学**提供了良好的实**基地,也为学生的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标准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课程学时:36(其中理论学时:20 实践学时:16) 课程学分:2 开课专业:法律文秘专业 开课学期:第1学期 ~ 先修课程:秘书学、劳动法、合同法 制定人:刘爱玲 制定时间:2014年8月 二、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必修课,是本专业方向课程体系中的职业通用能力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用学生在理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能够熟悉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员工招聘、员工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及劳动关系管理等几大职能模块的主要内容及相互关系,明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角色定位、专业架构和职业方向,为以后学习相关课程和考证打下良好的基础。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本课程以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管理功能和方法为基础,以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过程为主线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突出实操性、实务性环节和内容。通过课堂讲解和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并能结合案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运用。采用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等方法,把学生置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环境之中,为学生提供了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空间,激发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管理与沟通能力、与人交往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 三、课程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2、掌握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与程序、编制与实施; 3、掌握人力资源工作分析的内容与程序、分析方法; 4、了解员工招聘和录用的程序与方法; 5、掌握员工培训与开发的内涵; 6、了解员工绩效与激励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 7、掌握员工薪酬与福利管理的基本内容; 8、掌握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内容。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打印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 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书记员文秘专业知识

书记员文秘专业知识 书记员文秘专业有哪些基础知识了?需要认识那些专业内容?下面是小编 为大家整理的书记员文秘专业知识,供大家参考阅读。 书记员文秘专业知识 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文秘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 识,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 :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 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 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 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 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的文秘及相关岗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必备的法学和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职业岗位文 秘工作技能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文献检索、司法笔录训练、书记员工 作概论、档案管理、法律文书训练、现代汉语与基础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计 算机与应用。 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法律事务执业能力、掌握秘书技能、会英语、会电脑 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时,要求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程 : 大学英语、 英语视听说、 专业英语、 秘书实务、 档案管理、 企业管理概论、 法律文书、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税法、 电子商务、商务谈判、沟通技巧、多媒体技术应用、网页制作等。 专业特色 :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复合型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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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并要专款专用。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司法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承办各项业务的性质种类、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等情况,以低于现行律师收费的标准,计算收费数额。 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手续、收费减免办法以及与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联合办理业务的收费分成比例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拟定,报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业务收费,必须办理当地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业务收费,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并建立收据的领用、缴销手续和制度。 基层法律工作者不得私自收费。 第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工作应由专人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会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收支有凭证。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活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坚持勤俭办所的原则,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第七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经费开支包括: 1、专职人员(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 2、兼任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的司法助理员的职务补贴; 3、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办公费和业务费。 第八条有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事业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保险基金,其中实业发展基金一般不得低于年终业务结余的百分之六十。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挂钩,实行按劳分配原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条件,经核准职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

法律文秘专业建设规划

法律文秘专业建设规划

法律文秘专业建设规划 (2006.9——2009.7) 一、法律文秘专业的背景分析 1、司法文秘专业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所处地位、状况及发展趋势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贯彻落实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与传统上单一的文秘人才相比,既懂文秘又熟悉法律知识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其社会需求将日益上升。可以预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社会的完善,有丰富法律知识和熟练的文秘技能的专业人才一定会有广阔的需求空间。而目前司法文秘专业在全国各大院校比较稀少,我省及周边地区各高校尚无此类专业,我院及时设置此专业,无疑可以满足本省及周边省份,特别是广东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这类人才的需求。 2.司法文秘人员职业素质状况 目前社会上很多学院开设了文秘专业,学习的主要内容基本是办公室自动化、公共关系、现代礼仪等知识,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一般也是做文职人员,处理各种文件,整理内务,充当领导的助手,但这些人员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难以从法律的角度为单位的管理向领导出谋献策。根据社会调查,进入法院、检察院的文职人员,素质也出现参差不齐,有的懂些法律知识又缺乏文秘专业知识,有的毕业于文秘专业,但在文档处理方面又不懂法律术语,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而我院依托本院法律科学背景,培养具有宽厚扎实的文秘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同时又对法律专业知识有较深入了解的复合型高级法律文秘人才。在能力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文字处理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在专业方面,侧重微观,面向社会,学生毕业后可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国家机关从事文秘工作,也可到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文秘工作,就业前景广阔。 二、法律文秘专业存在的问题 尽管法律文秘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有了较好的基础,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产学结合”的路子较窄,没有完全发挥法律文秘专业对行业的引领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

百度文库专用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B民法 C刑法D行政法【】 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A法律编纂B法律制定 C法律整理D法律汇编【】 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A评价作用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D指引作用【】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 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A政治权利B监督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D人身自由权利【】 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应当解决的问题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应当解决的问题 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脱钩改制后,已成为“自愿组合、自我管理、共同出资、共担风险”的合伙制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经过一年多运行,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总体状况是:一方面在主观方面普遍增强了担忧心理、求富心理、进取心理和期望心理;在客观方面仍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委托,配合当地司法所协助承担调解民间纠纷、普法宣传、法律援助 、148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但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明显下降;在自身建设上大多数服务所都改善了硬件设施,重新选址,装修办公房,添置了新型办公用具及通讯设施。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各种问题,诸如内部分工不明确,业务开展不顺畅,办案质量不讲究,财务管理不规范,卷宗材料不齐全,内部人员不团结,制度建设不完善,合伙人员不到位等等。笔者认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已成为迫切议题。妥善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管理,摆脱目前自上而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缺乏过硬依据、缺少必要手段”状态,解决好“准确定位、资格准入、严格监管手段”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准确定位问题。基层法律服务所从诞生起直至现在完成脱钩改制的十多年发展时间,其定位一直处在不确切和不连续的变化状态中。基层法律服务所从最初的“事业法人体制”,实行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政事合一”、“合属办公”;到按照“国办发[2000]51号”和“清办函[2000]9号”文件精神艰难地完成脱钩改制,“不再属于行政挂靠机构或事业单位,实行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成为符合法律中介服务行业规制的合伙制执业组织形式”;再到目前张福森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要求从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社区、亲民近民、服务便利、收费低廉等特点,以及在满足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等特殊作用出发,将大中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职能定位在“以街道社区为依托,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上,使得基层法律服务定位在短时间内出现政策上的反复性和不连续性,以及定位本身带来的难以把握性和难以操作性。其一,关于“以街道社区为依托,面向基层、面向社区”。这一定位很好理解,是指基层法律服务要面向最基层,立足社区,亲民近民,为广大公民提供最便捷的法律服务,使之成为法制需求渗透到每一社会角落的重要载体。但大家是否意识到,这一规定的同时也明确限定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活动范围和执业区域!试想,目前的社区法律需求是否能够满足基层法律服务的基本生存需求?供需是否能达到基本平衡?在已经脱钩改制的今天,只有当社区的法律需求供不应求时,基层法律服务所才有生存的可能,除此之外只能自生自灭。既然如此,“面向群众”又从何体现?其二,关于“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何为公益性?非营利性?公益乃公共的利益,多指群众性福利事业,通常表现为“使社会广大公民获得利益而不谋求回报”,往往是国家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非营利性乃不以赢利和获得利润为目的,行为本身注重和追求的是社会利益而非经济利益。因此,非营利性常与公益性结伴而行。但“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的定位与脱钩改制后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要求相去甚远。试想,如果完全符合公益性、非营利性要求,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将如何生存?何以为计?即便可以符合“收费低廉”要求适当收费,又如何把握以公益性、非营利性为目的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尽管“收费低廉”,但“收费低廉”本身与公益性、非营利性要求是否相互矛盾?其三,关于“满足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这一点,在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责中属于“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一类,而且义务有限。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满足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职责不应当由基层法律服务所担当,因为,“满足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在本质上属于法律援助范畴,属于政府职能范畴,是应当由政府发挥公共职能,通过完善法律救济制度(如大力发展公职律师等)渠道解决的问题,而作为符合法律中介服务行业规制的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不具备这些社会

职业的生涯规划57538

一、自我认知 1、360度评估(包括性格、兴趣、能力、价值观) 自我评价:性格:性格外向,讲求和气,宽容大量。兴趣:爱运动,听音乐,看小说,上网与朋友聊天。能力:交际能力比较强,能够很快地与别人拉上话题;书写比较工整,认真;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英语读说能力; 个人工作协调能力较强。价值观:世界和平,广大劳苦农民都能够脱离贫困。 家人评价:性格沉稳、做事谨慎、有孝心、尊敬老人、做事勤奋、能够为父母减轻家庭负担。但有些时候做事不够成熟;冲动。 老师评价:学习勤奋、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尊敬师长、讲究礼貌、自控能力很强、自主学习能力也很强。但有时候做事情过于冲动,不想后果。 亲密朋友评价:为人诚信,热心;乐于帮助好朋友,有义气;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追梦人!不过性格上有点冲动;考虑事情比较简单。 同学评价:热爱学习,有上进心;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懂得关心同学,尊敬师长。 其他社会关系评价:亲人们评价我是一个很有孝心的孩子,懂得关心父母;主动帮家里人做家务,减轻家里负担。 心理测试的评价:(艾森克个性测验) 精神质:提示被试的精神质范围之内,能与他人正常交往,无明显固执、古怪、麻烦等表现,能善待他人,会关心他人,表现出一定的同情心和人道主义精神,人际关系较好。 内外向:表现为典型的外向特征,喜欢与人谈话,话多,喜欢人多的场合,回答问题迅速,乐观,喜动而不愿静。有时表现为冒险性,喜欢户外活动,情绪较难控制,不爱一个人阅读或学习。 神经质:表现为情绪较为平静,很难从外部看出其情绪变化,情绪反应较慢而且强度不大,但绝不冷淡。很少表现出紧张,焦虑,不安的症状。 二、职业认知 1、目标职业分析 1.目标职业名称:办公室高级文员 2.岗位说明: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各项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本职工作。 3.工作内容: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会议纪要。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工作。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规定,保管使用公章,并对其负责。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4.任职资格:有较丰富的社会阅历或工作经历; 2. 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具有亲和力,做事认真仔细; 3. 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4.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5. 有高

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知识课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知识课中的应用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课堂常用的教学形式。所谓的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对现实案例的解读,让学生充分理解法律知识。案例教学法充分结合了现实情况,考虑到了多方面的联系,将法律基础知识运用到了极致。本文深入解读了如何在法律基础课中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教学活动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不断得以完善,在各个方面都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注重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利用,而不是单纯的进行知识讲解。学生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对知识的具体利用一个有清晰的认识,从而将法律条文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依据,做到活学活用。本文将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知识课堂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可以为教学实践提供帮助。 一、案例教学对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作用 案例教学是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离不开的一种教学方式。法律基础知识是客观固定的,是在国家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例往往会涉及到多个法律知识,那么如何合理地运用知识解

决现实中的问题,就成为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关键性问题。案例教学正好补充法律知识运用的空白,给了学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的空间。 案例教学法是在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教学知识点所开展的教学活动。教师和学生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会做出自己的评析,并从法律知识层面进行深入解读。案例教学法可以为学生法律知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首先,让学生摆脱了枯燥的单纯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体会到法律知识的作用;其次,学生从案例中学到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提高了学生素质;最后,案例将法律知识与现实情况联系到了一起,锻炼了学生分析处理法律事件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选取案例的基本条件 在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对法律的了解以及教材的安排,确定具体案例的选择。总的来说,案例不可随便从电视栏目或是新闻中选取,而应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案例教学法中所选择的案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是按照教学要求开展的,所有的教学内容都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对于参考价值不高的案例应及时摒弃,以免耽误时间。第二,内容较为单一,针对性强。教师选择的案例内容不能过于复杂,以免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压力,应将一些难度适中、易于分析并且涉及知识点较为单一的案例

法律文秘专业实习总结范文

《浙江大学优秀实习总结汇编》 法律文秘岗位工作实习期总结 转眼之间,两个月的实习期即将结束,回顾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感触很深,收获颇丰。这两个月,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我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学到了人生难得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见识。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法律文秘岗位工作实习这段时间自己体会和心得: 一、努力学习,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在法律文秘岗位工作的实习过程中,我始终把学习作为获得新知识、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想上积极进取,积极的把自己现有的知识用于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也才能检验知识的有用性。在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我们在学校学到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很少用于社会实践中,这样理论和实践就大大的脱节了,以至于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找不到方向,无法学以致用。同时,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也是弥补自己的不足的有效方式。信息时代,瞬息万变,社会在变化,人也在变化,所以你一天不学习,你就会落伍。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并结合法律文秘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的法律文秘岗位工作各项政策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条例,使工作中的困难有了最有力地解决武器。通过这些工作条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各项工作的理解,可以求真务实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工作,突出重点,尽心尽力履行职责。 在法律文秘岗位工作中我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项工作。虽然开始由于经验不足和认识不够,觉得在法律文秘岗位工作中找不到事情做,不能得到锻炼的目的,但我迅速从自身出发寻找原因,和同事交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至于迅速的转变自己的角色和工作定位。为使自己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我一方面抓紧时间查看相关资料,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我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使自己对法律文秘岗位工作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根据法律文秘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优势,把握工作的重点和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0年3月31日司法部令第60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执业资格 第五条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承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司法部确定;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确认。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按考核程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第九条对申请考核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提出意见,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第十条经考试或者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司法部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考试或者申请考核:(一)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计划

目录 一、专业培养目标 (1) 二、人才培养规格 (1) (一)职业知识要求 (1) (二)职业岗位能力及技能要求 (1) (三)职业素质要求 (1) (四)获取职业证书或达到职业技能标准要求 (2) 1、获取的职业证书名称及标准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 (2) 2、主要配套课程 (2) 三、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 (2)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3) 五、专业教学计划总表 (5) 六、学期教学进程表 (7) 七、实践性教学体系 (8) (一)实践性教学环节进程表 (7) (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及说明 (9) 八、主干课程简介 (15)

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掌握文秘和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能够在各类型的中小型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从事法律文秘业务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一)知识要求 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英语、计算机知识及从事法律文秘实务工作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文秘专业知识。 (二)能力要求 1、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简单民商法律问题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和处理公共关系能力; 5、掌握文书制作、档案整理归档、秘书接待、商务沟通、会务组织与会议协调、信息搜集、速记等基本技能。 (三)素质要求 1、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道德素质: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诚信意识、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3)文化素质: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运用语言文字,清晰地进行信息、思想、情感的传递、表达和交流;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美学修养和良好的礼仪风范。 (4)身心素质:具备较好的情商素质,积极向上,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快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 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 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 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 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 一般 C.可以 D.不能 4. 法律(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 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 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 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 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 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 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 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 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 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1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 的,商标局应当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公告(A)的商标。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在先并且使用在先 D.设计在先 16.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D)。 A.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可以不负责偿还 D.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1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B)。 A. 可以成为所有犯罪的主体 B. 只能成为法律明文规定可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的主体 C. 不能成为任何犯罪的主体 D. 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8.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B)处罚。A.可以免除B.应当减轻C.可以减轻D.应当从轻 19. 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如果20 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B)批准。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中共中央政法委 20. 中学生某甲,1983年4月5日生。1998年3月28日,他故意把一同学打成重伤,某甲对于他的这一行为,(A)。 A.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法律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的是()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注重政绩 D.高效便民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 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 3、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要求 ( ) 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D.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 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 C.行政裁量不当 D.乱摊派 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 )。 A.质量 B.数量 C.总量 D.积累量 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形成()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的目标。 A.高效.便捷 B.公开.公平 C.公正.全面 D.便民.诚信 7、《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要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A.法定化

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调研报告

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调研报告 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调研报告 根据司法部令第59号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市里的法律服务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依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创建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意见》及《江苏省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考评办法》的要求,规范化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必须是

“机构设置规范、队伍建设规范、业务建设和执业规范、制度建设和所务管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笔者作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一线行政工作人员,结合本区的工作实际,来浅析本文之主题。 xx区面积802平方公里,拥有43万人口和134个行政村居,现有律师事务所4家和执业律师27名,律师数量严重不足且过于集中在区域商业中心,而辖区内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大量纠纷,一般都是标的额不高、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属较低层次的传统项目。受律师服务的成本、价格承受力、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现阶段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就近获取律师服务仍存在很多困难。因此,基层法律服务的这种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的优势,不仅满足了农村低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能够提供法律服务的人才匮乏的矛

盾,缓解了律师服务的高端化、专业化与服务需求的低层次、多样化之间矛盾。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在我区有着深厚的社会条件、群众基础和市场需求。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则是推动区内基层法律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身份,确定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诉讼代理人地位。如何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我们在探索中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职业道德建设这一根本。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市场充满竞争的今天,压力来自于社会的各个方面,有自身经济收入的压力、有当事人过分要求的压力、有人情世故的压力等等,但各种压力都不应成为放弃职业操守和执业纪律的理由。针对本区

辽宁高职学校-法律事务专业-专业建设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2年7月19日

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精神,围绕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要求,为提升法律事务专业的服务相关产业能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引领生产服务型相关专业群建设、促进法律事务类人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一、专业建设基础与行业背景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于2012年3月在教育部成功备案。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的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是公办省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3人,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秘书、速录师、执业药师等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5%以上,直接从企、事业外聘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0%以上。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定位,形成以法律事务、司法文秘、书记官等省级示范(品牌)专业为核心,有机辐射相关产业领域,带动24个专业共同发展的,体现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六大专业群。“十二五”期间,学院将对生源稳定、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长线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校企合作等方面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其中法律事务专业被列入其中。 近几年,我院成功申报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项目、省财政支持的书记官专业实训基地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建设,不仅使我院教学设备得到整体改造,教学资源得到整体优化,而且使我院在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资金管理等方面获取了更多经验,为财政支持项目的规范化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宝贵经验。 (一)专业建设基础 法律事务专业成立于2000年,已连续招生11届,现有在校生1300多人,每年向社会输送毕业生三百余人,是我院重点建设长线专业。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4)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C】 A 民法 B 刑法 C 宪法 D 行政法 2 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D】 A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B 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我国的政体是【C 】 A 民主集中制 B 政治协商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4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 A 秘密投票的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 5 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C】 A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人民检察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6 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 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B】 A 抽象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 C 被动行政行为 D 非要式行政行为 7 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C】 A 客观性特征 B 关联性特征 C 合法性特征 D 排他性特征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B】 A 经理 B 股东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9 某商场经营者拒绝答复消费者就商品性能提出的询问,该商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D】 A 自主选择权 B 公平交易权 C 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D 商品真实情况知悉权 10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指【B】 A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 调整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 调整婚姻家庭包括人身关系和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 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D】 A 公平原则的要求 B 平等原则的要求 C 等价有偿原则的要求 D 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的要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 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 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 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七条?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办法第六条第一 款第二项规定的考试或者申请执业核准: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章?执业核准 第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 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学历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或 者第七条规定的资格证书;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 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侵权责任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岗位能力课程 二、课程总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侵权责任法理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能力目标: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合理的分析侵权责任法相关案件。 素质目标:树立学生正确的世界观。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重点章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责任抗辩、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一般过错侵权责任举要、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 难点章节: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责任抗辩、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 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无) (一)主要环节安排 (二)内容总体设计 1、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 2、教学见习 五、教学进程计划表(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统筹) 《侵权责任法》

六、教学资料收集和配置设计 (一)、使用教材 《侵权责任法》张新宝ISBN:978-7-300-17628-4 (二)参考材料: 1、梁慧星:《侵权责任大重要条文解读》 2、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七、可利用的教学方法(落实到章节) 八、作业布置与批改设计 使用教材各章节后面的作业让学生做书面作业。 1.作业内容要求:以教学大纲内容为基础,通过练习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巩固学生对理论的学习和培养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业形式与题量:每章内容讲授完毕后将教材课后习题选择一部分,进行一定的练习。根据本章重、难点要求,布置题量并使难易程度适度,中等水平的学生在一个小时内能够完成的作业量。题型可是书本课后练习题,也可是能力测试题,或者是课后的参观、调查,要求学生在课后完成。作业类型以案例和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为主,以达到测试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和课后对所学知识的反映复习巩固和加以实际应用的目的。 3、作业批改设计 因班级较多,每次布置的作业,可抽调一部分的作业进行评阅,对发现的主要和倾象性的问题,由教师在课堂上进行集体评讲;对于选择题,先由学生自己完成,然后由教师与学生核对答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讲评;对于课堂作业和学生的实训报告,分别由教师进行现场讲评和抽阅,并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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