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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关于质保期及质保金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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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

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作出明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

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质保金返还时是否计息应约定清楚。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后者是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其中: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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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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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0 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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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执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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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二)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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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的期限与法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的界定

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的期限与法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的界定 【问题提示】 1、如何理解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的法律概念。 2、质保期的起算日期如何确定 3、合同约定的预留质保金的期限和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有何区别。 【要点提示】 1、建设工程质保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保金是工程款中的一部分,质保金的数额、期限由双方约定, 2、建设项目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就是承包方保证修理的期间。质保期,就是承包方保证质量的期间。 【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称:2005年12月2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下成套设备的供货及其相关技术服务》合同书,约定由原告负责向被告承建的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提供设备供货。合同生效后,原告依合同交货总价值为973.066万元,由于被告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原告于2007年11月12日提起诉讼,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应依约支付原告工程款100.9782万元。2008年12月20日,原告向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临潼区法院作出(2009)临民初字427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12月20日签订的《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下成套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供货条款,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62.3768万元。现依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质保期限已满,被告应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原告的质保金129.691万元。被告反诉该工程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但从被告反诉所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均不能证明原告提供的工程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被告所述的通知及问题并未在西安市中院及陕西省高院生效判决中认定,且均发生在2007年12月19日之前,即该工程经三方验收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之前。双方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若出现质量问题,被告应提交质量权威部门检测或者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来证明,且质保期限的起算日期也经生效判决确认。被告要求扣减质保金103.157万元根本无事实依据。从其所依据的证据来看,反诉请求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并未提交任何所谓修复或更换的记录单,产生的修复费用如何计算等问题也是不清的,更未得到原告的认可和确认。故对其反诉请求法院驳回。 被告(反诉原告)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辩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建设工程合同质保金的请求,不符合双方合同书的约定及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单机调试和设备联动调试验收合格”为前提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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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合同范本范文 文件编号共2页 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于以后更好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和承担品质风险,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 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提供甲、乙双方xx年1-3月份所发生货款总数平均值的30% 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且质量保证金最低不少于 RMB100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品质状况,按照以下标准设立质量保证金: A. 年度业绩评定A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B级以上,质量保证

金比例15%; B. 年度业绩评定B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C级以上,质量保证 金比例20%; C. 年度业绩评定C级或以下,质量保证金比例30%; 2. 以上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xx年5月份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3. 质量保证金是用于督促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品质问题,并承担因乙 方产品责任造成的甲方或甲方客户方面的实际损失。 4. 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间,如发生乙方拒绝承担已明确是因乙方责任造成 甲方损失的情形,甲方可视甲方实际损失扣除部份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所有双方的合作协议,直至追回甲方的损失。

5. 乙方质保金的交纳不能豁免乙方交货后的品质责任,当由于乙方品质 问题导致的损失超过质保金金额时,乙方需承担超过的损失。 6. 当乙方采用质保金弥补甲方的损失时,需在事情处理完毕一月内重新 补足质保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至乙方补足质保金。 7. 当乙方向甲方连续供货达1年,且供货品质标准达到第1项降低要求 的,乙方可申请降低质量保证金比例。 8. 当甲、乙双方终止业务往来半年以上,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质量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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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施工时乙方应满足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确保工地及周围区域安全、卫生、整洁乙方自行安排施工所需要的排污、排水、渣土(及其他垃圾)装运等工作 2.2.3乙方已经部分施工完毕的工程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地面铺贴后应覆盖保护膜) 2.2.4乙方应根据甲方及监理的要求及时修补缺陷或根据施工图纸的进行工程变更 2.2.5乙方承包工程整体竣工后应提供相关资料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2.3材料及设备采购 2.3.1工程所需材料除本合同附件《材料设备配置表》中特别注明外由乙方负责采购提供乙方采购的主材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提 供样品封存 2.3.2(省略) 2.3.3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必须提供原材料清单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上述原材料、半成品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可以中止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工期不予顺延 三、工程期限 3.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3.2工程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期的期限予以相应顺延;工程因乙方原因延期的期限不得顺延 3.3(省略)

买卖合同,质保期

买卖合同,质保期 篇一: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的关系及其适用 检验期≠保修期≠质保期 第一部分:检验期概述 检验期是指买方在接收货物时用于确定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间段。实践中,检验期的长短与瑕疵的类型有关。在买卖合同中,一般将质量瑕疵分为外观瑕疵(也叫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外观瑕疵的检验期较短,应当面检验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检验,一般约定为二周、一个月或三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隐蔽瑕疵一般是通过肉眼无法判断,而是要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的瑕疵,约定的时间较长,一般约定为六个月、一年、二年、三-五年等。但根据合同法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未约定质保期的,由法院根据发现的难易程度,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买方所处环境、技能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间的长短,不以两年为限。 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是,出卖人是否应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买受人在检验期内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出卖人已经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买受人交付了标的物,出卖人不需要向买受人承揽违约责任。 可见,检验期要解决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不是合同履行完毕后的质量问题。至于质量检验合格的标

的物在检验期满后的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与检验期没有关系,不是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部分:保修期概述 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即免费维修期限。《合同法》没有关于保修期的规定,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三包规定中也对部分产品的最低保修期做出了规定。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在立法和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认识。在买卖合同中,有认为应从购买之日起算,也有认为应从出具发票之日起算,还有认为应从交付标的物之日起算在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从交付工作成果时起算;在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中,保修期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但不管是哪一种起算时间,其实质都是以检验期届满时间作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以实现检验期与保修期的无缝衔接。保修期的终止时间取决于合同约定,只是在法律规定了最低保修期时,约定的保修期不能短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 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是,标的物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质量出现问题而无法正常使用时,标的物的出卖人或承揽人在一定期间内负有维修以恢复标的物正常使用功能的义务,并承担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就是说,在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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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协议书范文 质保金协议书质量保证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签订地甲方(以下简称 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 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合同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合同、相关技术文件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 的对象,对于所供产品双方需要制定一个明细(做到一物一明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的开发、设计、物资采购、制造、检查、保管、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对重要原材料(重要材料签订协议时提供给甲方确认)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双方签定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规格要求; 4、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甲方; 5、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例行试验(含国家权威机构的第三方试验),实验结果为乙方责任,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的例行试验报告; 6、如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生费用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停止;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返修;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的质量事故(如退货等);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七、质量保证期的确定乙方提供产品的“三包”期(包修、包换、包退)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从甲方产品到达最终用户起12个月或发动 机工作2000小时。 八、产品的质量索赔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在甲方入厂验收时被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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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小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包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维保费用 1.清单范围内电梯(详见附件1《维护保养电梯明细表》),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大写)零元,小写: 0 元。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用中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税费、利润等所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所需费用(电梯年检费、载荷试验、限速器校验、电梯保险费用除外),合同期内,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三、乙方服务范围 1.预防性例行保养 (1)乙方提供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常规检查和预防性例行保养,定期对电梯的各类部件进行系统地检查、清洁、调整和润滑。 (2)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15日、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详见附件2《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 (3)乙方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材料。 2.热线服务 (1)乙方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故障处理服务并保留热线服务记录。 (2)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派遣专业维保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3)本合同列明的唯一有效的热线电话为。 3.年检 乙方负责电梯年检相关工作,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甲方承担政府部门年检所发生的年检费用。乙方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涉及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专业咨询 (1)乙方定期与甲方沟通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 (2)乙方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电梯,并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5.工作时间 (1)所有常规维护保养工作,确定在特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30,内进行。 (2)所保养的电梯,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每15天1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进行保养,定期的保养作业计划详见附件2。 6.工具及设备 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7.保险 乙方为乙方工作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投保相关保险。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电梯产品说明书所列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电梯,避免出现任何人为的损坏。 2.甲方应同意由乙方在显著位置,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轿厢内外和人行道的入口处的附近,张贴和保存所有有关乘客使用电梯的指引或警示标志。 3.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证明之前,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或非乙方授权人员进行任何与电梯保养、维修、故障处理服务工作。 4.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或乙方授权人员提供出入及进行有关保养维护的各种方便。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为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进行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6.甲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电梯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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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协议 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地: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 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合同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合同、相关技术文件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的对象,对于所供产品双方需要制定一个明细(做到一物一明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的开发、设计、物资采购、制造、检查、保管、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对重要原材料(重要材料签订协议时提供给甲方确认)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双方签定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规格要求; 4、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甲方; 5、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例行试验(含国家权威机构的第三方试验),实验结果为乙方责任,乙方应免费按时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的例行试验报告; 6、如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生费用: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停止;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返修;因 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的质量事故(如退货等);因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七、质量保证期的确定 乙方提供产品的“三包”期(包修、包换、包退)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从甲方产品到达最终用户起12个月或发动机工作2000小时。 八、产品的质量索赔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在甲方入厂验收时被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而因甲方生产急需,需要乙方到甲方现场全检,返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进行全检、返修。如甲方按照约定代为处理的,返工费用按照35元/小时计算,工时由甲方核算,不能返修需采取让步接收的,甲方扣除乙方该批材料货款的5—10%。 2、乙方产品在甲方发生质量问题时,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发出《质量信息反馈表》,乙方应在接单两天内签署意见后签字、盖章返回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提出改进措施,使问

工程合同书无质保金

软件系统及工程设备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餐饮管理系统及监控安防工程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餐饮管理系统及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工程设备购置、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和调试 签约地点: 第二条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经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或缺的部分。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人民 币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整。预付 款到位后乙方开始 安排前期工程布线及设备的采购,并根据甲方通知后按时进场。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即¥元整,大写:人民 币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营业日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其余工程款 %。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

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工程款未结清前,设备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双方约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施工及验收,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4、本工程严格按双方约定的具体要求组织施工,保证达到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按时付清工程进度款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日内开始前期布线施工。安装设备即调试条件允许时甲方通知乙方安装,并在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结清设备款项后乙方开始施工。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第六条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 4、乙方对所售的产品实行一年免费保修,终身维修(违规使用或者人为原因造成产品损坏故障的不在保修范围内),在产品使用一年以内发生问题故障的,乙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超过保修期产品软件上门费元/次;硬件费用另计。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七日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对工程作全面验收,并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后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对乙方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修改。 (2)、向经办银行或财务部门提供拨款依据,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无故拖欠。 (3)、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通知乙方,并顺延工期。 (4)、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5)、负责施工现场范围用水用电,提供乙方施工临时设施用地。 (6)、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7)、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质保金协议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就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小写36000.00元)转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甲方账户名:舒城县XXXXXXX财政所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 2.乙方交存的上述质量保证金甲方保证只能用于工程质保期内的工程维修及工程质保期满后返还乙方,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质量保证金起算日期由签订日期开始起算,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协议模板

质保金协议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就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小写36000.00元)转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甲方账户名:舒城县XXXXXXX财政所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 2.乙方交存的上述质量保证金甲方保证只能用于工程质保期内的工程维修及工程质保期满后返还乙方,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质量保证金起算日期由签订日期开始起算,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 年月日年月日 1

装修合同质保期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装修合同质保期 篇一: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甲方:xxxx 乙方:xx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xx号房屋工程已于x年x 月x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年月日签署 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

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例如) 3.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 3.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 3.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xxx元;若甲方

质保金合同样本

质保金合同样本 质保金合同样本一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X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XX]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

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X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XX]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

三年质保合作协议

“三年质保”合作协议 甲方(商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品牌经销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第一条合作事项 为更好地开展商品的售后服务,提升双方的质量口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接受并实施甲方发起的“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并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执行。 “三年质保”指消费者在xxxxx商场内购买的商品质保期为三年。自定单之日起9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换货或退货;18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样品、特价品、处理品、特殊定制品、进口商品及装饰类商品只负责维修);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商家负责免费包修,质保期余下时间内有商户负责维修(只收取材料费),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维护“三年质保”服务承诺的整体秩序,对服务不及时,影响“三年质保”服务承诺执行的商户进行监督和处罚,确保“三年质保”服务承诺的施行。 2、因乙方撤场或其他原因,乙方无法及时(顾客向乙方提出保修需求24小时内)向顾客提供“三年质保”服务时,甲方有权进行责任认定,如确属商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顾客提供保修服务,因保修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xxxxxxxx商场内销售的家具建材商品,自开具定单之日起,因商品质量问题须向顾客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2、因商品质量问题乙方向顾客提供“三年质保”服务为免费服务,出现以下情况,在取得甲方认可后,乙方可向顾客收取适当费用: 1)顾客不能提供有效的xxxxxx统一定销货单; 2)顾客因使用、维护保养、搬运贮存(指商品说明书中提示的商品 适用范围、维护保养、搬运及贮存相关事项要求;)不当造成损坏的情 况; 3)顾客因自行拆动或安装、施工(:指商品说明书或安装手册中提 示的商品安装步骤及注意事项要求。)不当造成损坏的情况; 4)皮革、布艺、塑胶件、电镀、油漆、烤漆(包含并不限于)等自然 裉色及老化的情况; 5)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商品损坏的情况; 6)非一般家庭住宅内部使用而造成损坏的情况; 7)乙方与顾客约定,并在在定销货单上进行注明,不在免费保修服务 范围内的商品或部件。 8)家用电器、电子商品、灯具、玻璃等商品超出国家法律规定的。 3、在商品买卖成交后,乙方须按规定开具xxxxxxx统一的定销货单,并主动为顾客介绍使用维护事项。 4、乙方负责自行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并对维修人员管理及培训,以保证服务质量,因维修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原因引发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积极开展售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推诿、拖延时间。 6、如乙方所售商品承诺保修期限超过本协议服务内容之规定,或向顾客做出任何超出本协议服务内容的承诺,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与顾客对于商品质量问题的认定存在异议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对问题进行认定,双方皆无法认定的,则以具备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但如果鉴定结果为乙方责任,则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确实属于商品责任,对顾客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_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一、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二、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 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 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三、质保金什么时候返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 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 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关于质保期及质保金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 1 / 6

供货合同标准设备版本(留质保金)简单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XXX 供货合同 甲方:重庆宗申xxx 公司 乙方: 一、标的物 二、质量要求、验收条件 1.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并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指标。如甲方对产品有专门要求的,由甲方提供其签字确认的有效图纸,双方应签订立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合格证、仪器仪表有检验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一并交付甲方。 3.产品质保期12个月,从双方验收合格会签验收记录之日起算。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送达甲方工厂的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前,包装、运输、保险、搬运、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或防护要求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方式及防护措施,如由于采取不适当的包装方式或防护措施而引起的货物变质、损坏、灭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随机备件、配件、工具的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技术协议要求。 六、价款及支付方式 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并满足最终验收条件后,乙方提请甲方组织最终验收,甲方根据双方会签的最终验收满足合同及技术协议相关要求的凭证,2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95%的款项,即¥元(大写人民币:圆整);余留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届满且无遗留问题后结算支付(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付款,逾期付款部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通过最终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时间累加,甲方可在办理付款时一并扣除)。逾期20天仍不能交货或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如乙方所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技术协议条款的规定或甲方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向乙方提出退货,则乙方须同意甲方单方面提出的退货,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全部货款外,还应按合同价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但甲方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出退货除外),并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若甲方未提出退货,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售后服务 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正常使用,乙方应对存在的故障及时解决。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整改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同时乙方应在4小时(省外厂家在36小时)内派人到生产现场解决问题。如时间延迟,甲方有权按30元/小时提出索赔,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通知后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响应、到现场或来人无法解决故障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索赔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也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纠纷解决 因履行、解释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各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共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附件 1.XXX技术协议

施工合同不留取质保金的情况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施工合同不留取质保金的情况 篇一:浅析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 :一、工程质保金的含义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一、工程质保金的含义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 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

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二、项目工程质保金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带来的后果 项目工程是施工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舞台,施工企业努力“找米下锅”,争取更多的工程项目,而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越多,则建设单位(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从工程计量产值中扣留的工程质保金累计 数额就越大。 一般地,当一个项目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后,由于建设单位(业主)扣留了5%的工程质保金,在项目工程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结算和支付上,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欠付款项,只有等到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质保金退回时才能进行清偿。如果工程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迟迟不能收回,则各种欠付费用就不能及时清偿,时间一长,很可能招致债权人采取相关手段甚至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和保证其 合法权益。这样一来,无疑就会给施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便,扰乱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甚至可能被送上被告席,从而影响其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三、目前施工企业项目质保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企业在通过招投标努力争取到工程项目后,在组织每一个项目工程建设时,一般都是组建临时的项目经理部,

买卖合同质保期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质保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质保期 篇一: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买卖合同 (一般货物)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虽: 1.名称、品种、规格: O (提示: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也可以采用表格方式列明)。 2.质虽,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 (提示:有国家标准的,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

准但有部 颁标准的,须注明部颁标准;既无国家标准,乂无部颁 标准的,须注明企业标准。注明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 及保管方 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提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虽要求)。 第二条数虽和计虽单位、计虽方法: 1.数虽:。该数虽为暂定数虽,甲方可根据 实际需 要进行数虽增减。甲方减少数虽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虽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计虽单位和方法:。 (提示: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虽方法规定,按国家或主 管部门 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约 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 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形成成套供应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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