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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职业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职业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职业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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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浙江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我校设立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对学校及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举行内部监督、评价的行为。旨在促进强化内部治理,提高部门风险防范的意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纪检监察处是学校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纪检监察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向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学校成立**职业学院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学校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纪检监察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催促检查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执行;

(三)支持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举行表彰和奖励;

(四)为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经费,并将其列入学校的整体财务预算,为内部审计工作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定期安排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工作、生活、专业职务聘任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

机构和人员

纪检监察处负责学校内审工作。学校党委在编制范围内配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专职审计人员。依据工作需要,可招聘特约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八条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爱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九条审计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学校应赋予相应的经费保证。

第十条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应当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考评、聘任。对从事审计工作的财经、工程技术及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规定的,均应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章

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处和审计人员主要对下列事项举行审计(审签):

(一)学校及所属二级学院、处室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

(三)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治理和使用;

(四)专项资金的治理和使用;

(五)固定资产的治理和使用;

(六)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的决算;

(七)仪器、设备购置及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的预决算;

(八)学校及二级学院、处室在服务、基建维修及设备设施、图书教材等物资采购方面,金额在一万元以上款项支出的审签。

报销凭证经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财务校领导和校领导签字后报送纪检监察处审签,纪检监察处审签后到财务处报销;

(九)学校内部操纵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治理;

(十)学校经济治理和经济效益情况;

(十一)有关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十二)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处依据工作需要,对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处室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举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内部审计工作要促进财务部门加强财务治理,对本单位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举行监督,定期举行审计调查。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处可以依据工作需要,报请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后,托付社会审计机构对有关事项举行审计。

第十四条纪检监察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主要权限:(一)要求被审计部门按时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

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是否存在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的情况做出书面承诺;

(三)检查被审计部门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以及相关财务电子数据,勘察现场,核实实物。

(四)参与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五)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六)对正在举行的严峻违法违纪、严峻损失、白费的行为,做出暂时的制止建议,报请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决定;

(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批准,有权予以临时封存;

(八)提出改进治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意见;

(九)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十)对榜样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赋予表彰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白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峻违法违规和造成严峻损失、白费的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的建议。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处应当依据学校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部署,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报经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纪检监察处实施审计时,依据工作需要,组成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部门和个人送达审计通知书(副本),特别审计业务的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审计通知书中应写明审计的内容、要求和期限,被审计部门和个人接到通知书后应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填写审计工作底稿,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应将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以及形成的审计初步结论和审计建议,纳入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后,工作记录随审计项目归档。

第二十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部门和个人的意见。被审计部门和个人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举行审核后,报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处应对重要审计事项举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发觉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效果以及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审计报告经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告。

第二十四条纪检监察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按照单项审计项目归档原则,建立、保管审计案卷,定期归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方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纪检监察处依据情节轻重,可以提出警告、通报批判、经济处理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建议,报请学校处理:

(一)拒绝或迟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文件和会计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财产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阻止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六)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七)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检举人员的。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方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由学校

按有关规定赋予批判教育或行政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和被审计单位隐秘的。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法由纪检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方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实施内部监督的活动。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对学校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起到促进的作用。 第三条学校设立审计处,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审计处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为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审计

处应配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形成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的审计队伍,而且保持相对稳定。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兼职审计员或特约审计员。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评聘。 第九条学校审计处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015年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15年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我校在2015年中,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于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校内部审计小组根据教育局审计室2015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XX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中的措施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结合集团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集团为了保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实现集团经营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 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 (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 (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 (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 (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 (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 (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1.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A. 2018年1月12日 B. 2018年3月1日 C. 2018年5月1日 D. 2018年5月12日 2.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 A. 监督和评价 B. 监督、评价和建议 C. 监督和建议 D. 评价和建议 3.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目的是:* A. 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B. 保障全体职工利益 C. 为社会审计组织提供服务 D. 保护内部审计部门的利益 4.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 A. 独立客观公开保密 B. 独立客观廉洁胜任 C. 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D. 诚信客观胜任保密 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的直接领导,应当是:* A. 总经理 B.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C. 财务总监 D. 监事会 6. 下列关于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总审计师。 B.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C.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D.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总经理或纪检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7.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下面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B.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C. 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D.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8. 首次明确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是:* A.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B. 2003年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某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治理制度 1总则 1.1为适应集团建立以专业化治理为主体,决策、执行、监督分离,支持、保障有力的组织体系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保证集团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公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集团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集团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治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治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爱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治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依据“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的建议权,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集团董事局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和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2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接同意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3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与有关的会议。 (4)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6)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永兴镇法堂学校内部审计制度

永兴镇法堂学校内部审计制度 一、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是维护学校财经法纪,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有序发展的有效机制。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在主要行政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校财务收支及其它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并向学校主要行政负责人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安徽省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搞好本单位内审工作。 二、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 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防范和纠正影响资金安全的问题。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主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使学校资金有序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资金管理内

部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杜绝隐患。学校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针对资金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学校的财务科长对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必须认真审核,并于年度会计档案一同保存。 3、对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和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5、对于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行为。 6、学校取得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账外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审计工作制度

一、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1985)审研字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 任务和范围 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 (一)厂部及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三)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 (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七)厂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 (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 机构 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 职权 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 (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计; (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 (五)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经厂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等临时措施,必要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内部审计实施计划方案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方案一: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财务管理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县,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行为"的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我县中小学实施审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一)审计对象 全县公办中小学和中心校,具体包括公办的乡镇中小学、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二)审计的范围 1、时间范围: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计2008年至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经费范围:即学校所有经费,具体包括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各种专项资、项目资金、

教师津贴补贴、遗属补助、勤工俭学经费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经费等。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教体局内部审计以规范行为目的。根据目前我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实际和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工作的重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收费情况 1、学校是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加强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公示工作,确保补助工作的公开、公正。 2、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执行了"三限"政策,高中"择校生"比例是否超过当年实际招生总人数的30%。严禁学校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3、各学校是否把收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依据及举报电话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钱。 4、学校是否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重点审计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向学生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和教师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有无盗版教材和学辅资料进入学校;看学校是否有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的行为;是否有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 (二)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2020

( 工作总结)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4260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Summary of school internal audit model 2020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2020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2018(一) 我校在XX年中,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于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校内部审计小组根据教育局审计室XX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xx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中的措施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完善了制度,严格了管理。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实行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将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了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监督和评价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促进单位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储备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审计内容 1、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财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适应单位对财务业务的需要;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 4、计算机核算的管理权限和控制制度是否认真执行。 (二)对会计凭证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金额是否一致; 2、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 3、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清晰明了,凭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对会计账簿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账簿设置是否完整、全面; 2、账簿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3、账簿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四)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收入是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漏缴,是否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五)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假开支和以领代报等问题; 2、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3、各项支出有无会计失真现象; 4、各项支出有否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有无浪费现象。 (六)对货币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象; 2、有无长期挂帐问题,对长期无法收回及支出项目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核销手续是否完善; (七)对负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各项负债是否进行分类管理; 2、负债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结算是否及时,帐务处理

南京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南京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部2004年17号令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制定本守则,有利于促进学院遵守国家财经法规, 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学院合法权益,防范风险, 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审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 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规童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院 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进行 独立监督、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对院长负责,并向院长及分管院领导 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省教育厅审计处的业务指导和检 直。 第四条学院院长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童制度; (-)定 期研究、部署和检直审计工作,听取审计处的工作 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建议的执行; (三)支持审计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经费 保障和工作条件; (四)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培训、专 业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审计处应按照职责分明、科学管理和审计独立性的原则设置,负责本院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学院应当保证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职人员编制的落实,配备具有内部审计岗位资格的审计人员。 学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特约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处的撤并和审计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事先征求省教育厅审计处的意见。 第八条审计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 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

2020最新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2020最新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一.基础建设 200*年是我校各项改革迅速发展的一年,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为我们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我们审计处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完善自我,提高认识"的原则,努力完善审计制度,健全审计机构,调整人员结构。 1.参与制定了学校物资采购、设备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若干项。规范了经济行为,使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在学校机构改革后,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内审工作的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体现,可以更好的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调整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新增专业审计人员2名(均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一名同志获高级会计师资格。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积极上进的年轻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以老

带新、新老结合,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审计队伍。 二.学习及培训 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使我校每个内审人员都真正成为 "思想领先、业务过硬、技能娴熟、务实高效"的工作高手。 1.派一名同志随同教育厅考察团赴法国等国外学习考察,获取了大量审计工作信息及先进工作经验。 2.与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河南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审计工作新思路。 3.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和探讨,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篇。 三.参与后勤改革 随着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的深入,我校后勤集团已逐步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 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 (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 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 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审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 划。 3.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 1.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 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 公司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等。项目名 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三)审计事项时点或期间。此项目是为了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 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是指实施审计时纳入审计范畴的具体审计事项,如:现金、银 行存款等。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试行)[2018]53号.doc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试行)[2018]53号 1-绵阳燃气集团[2018年第53号]绵阳燃气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加强集团公司各部门控制、支行、子公司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环节,加强财经纪律,推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审计署2018年1月12日修订发布的《内部审计规定》,对绵阳燃气集团公司2016年[6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集团公司审计部在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和内部审计职业标准,做到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保密性。其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性、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集团公司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涉、干涉。 第四条经集团公司批准,集团审计部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第二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和内容第五条集团审计部应加强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维护集团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收集各部门生产经营环节的数据。第六条集团审计部应履行以下职责:(1)对集团各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审计。 (2)审核集团合法性得分、子公司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相关经济活动、合规性、真实性。 (3)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工程造价、预算、外包工程

计价审核和价格执行审核。 (4)审核和评估本集团各部门和子公司相关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5)集团得分、3米的子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考核。 (6)集团成员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董事会。 第七条集团公司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工作方针、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等,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审核范围、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审核时间、参与部门等。 第八条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应分步实施。第九条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审计任务。第十条集团审计部应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整改责任,并按照绵阳燃气集团2017年[21号文件要求做好档案审计工作。 第三章审计方法第十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方法具体分为: (一)直接审计:审计部门对被审计事项直接进行的审计检查。(2)联合审计:由审计部牵头,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计工作组,对审查事项进行审计。(3)委托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当内部审计人员不足或项目审计数量超过规定限额时,审计部门应报集团公司批准,并从集团公司的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审计。-4-第四章审计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在实施审计工作前,集团审计部应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及集团内配合和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发出审计通知。对于特殊审计事项,审计通知可以在审计期间送达。受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 5内部审计人员 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 7附则 附件:审计文书格式

1 总则 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治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公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形,制定本工作治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照,客观、公平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判经营治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治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爱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治理,为提高经济效

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2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截了当同意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3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纪,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湘教审字「1997」2号《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一、建立专门机构 学校设立审计室,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校长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审计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审计室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学校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审计室和审计人员的作用。 1、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 2、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审计人员的工作汇报。 3、及时批复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督促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支持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主要审计事项 审计室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l、财务收支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预算内、外各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4、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6、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 7、办学效益、校办产业的经济效益。 8、国家财政法规和上级部门、本校规章制度的执行。 9、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10、学校和所属劳动服务公司及其企业厂长、经理的经济责任。 11、学校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审计室职权 1、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2、审核凭证、账表和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加有关研究学校财经工作的会议。 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5、对正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6、对阻挠、防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采取封存账册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对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人员,提出经济处罚措施或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建议。 8、监督检查学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

学校财务内审报告

学校财务内审报告 学校财务内审报告根据xx市xx区教育系统20xx 年内部审计工作意见(通教审[20xx]x 号)~审计办公室派出审计组于20xx 年x 月x 日至x 月x 日对xx 学校20xx 年x 月至20xx 年x 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学校食堂账目。本次审计采取了就地审计的办法~并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17 号令)~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的审计以学校提供的有关财务账目、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相关的资料为依据~xx 学校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审计工作得到了xx 校长和其他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工作完成顺利。审计结果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一)20xx 年x 月至20xx 年x 月财政收支情况 (二)20xx 年12 月末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三)基建维修工程和大型物资采购情况 (四)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情况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xx 年x 月至20xx 年12 月xx 学校财务管理能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 1 / 7 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做到民主、公开~经费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核~内审小组积极参与学校行政账、食堂账的稽核审计。xx 校长本人在平潮小学任职期

间~能够较好地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重大事项做到集体决策~财务支出公开透明。但在具体的财政收支管理上~还存在以下需要纠正和改进的方面。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xx 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们提出如下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学校应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报教育审计办公室。学校财务内审报告自20**年1月新聘期以来~审计处**校区审计部在学校和校区各级领导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各职能部门老师和同事们的帮助下~一如既往地贯彻和落实《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服务大局~坚持做到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服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服务职能~ 2 / 7 起到了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部门工作 1、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好学校党委和校区(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令行禁止~加强组织纪律性~积极参加学校和校区(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从部门负责人到普通党员干部~要求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讲党性~顾大局~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不计较个人得失~敢于担当责任~积极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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