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林地权属证明

林地权属证明

林地权属证明

附表:

林地坐落在

宗地坐标为

林地四至:东,西,南,

北。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 1 号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 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四条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五条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条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登记机关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第十条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关于对图片作品权属的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等对于图片作品、图片作品权属、作品使用、侵权责任、赔偿数额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下面来看看关于图片作品权属的规定。 关于图片作品权属的规定 《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档案

龙岩市林木林地权属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林木林地权属档案(以下简称林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林权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更好地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档案条例》和《福建省林地林木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林权档案是指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权改革档案,是林权改革工作的客观反映和真实的历史记录,是巩固改革成果、保障林地林木权利人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林权档案分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分为林改工作综合类、权源资源调查类、权属登记类、权属争议调处类等四类。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始登记发换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及其之后流转变更、林权证抵押、调处确认、灭失注销的林权登记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林地,以及个人所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林权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林权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保障经依法登记的林木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和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林权档案的完整和统一,规范林权档案的管理和使用,防止档案流失; (三)有利于林业的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和林权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 第五条林权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乡村三级管理、逐级归档”的管理体制。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林权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权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1、林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 * 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 复印件); 3、抵押权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 * 复印件; 4、抵押人公司企业登记、股东会议决议和全体股东 * 复印件; 5、抵押; 6、借款合同; 7、林权证; 8、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1、申请报告; 2、林权登记申请表; 3、林地权属证明; 4、村民代表会议录(或组户代表会议录)、村民代表花名册(或组户代表花名册)。 5、申请单位负责人 * 复印件; 6、公示及照片。 1、申请报告; 2、林权登记申请表; 3、林地权属证明; 4、承包合同书及联户协议书; 5、个人或联户人 * 复印件; 6、公示及照片。

1、申请报告; 2、林权登记申请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须在镇政府审核意见栏注明:申请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申请人 * 复印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 * 复印件); 4、新版林权证及复印件; 5、林权流转合同书(制式文本); 6、村民代表会议录(或村民组会议录),附本届村民代表花名册(或全组户代表花名册); 7、两期公示及公示照片(一期发包公示,二期中标公示); 8、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1、申请报告; 2、林权登记申请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须在镇政府审核意见栏注明:申请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申请流转人 * 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 * 复印件); 4、新版林权证及联户协议书复印件(如果不是整小班流转需附林权流转清册); 5、林权流转合同书(制式文本);申请流转人同原承包人签订的林权流转合同书,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剩余年限。联户人可共同委托其中1人全权办理林权流转手续,代为签订林权流转合同; 6、联户人 * 或户口簿复印件。 1、申请报告;

作品自愿登记保证书(完整版)

作品自愿登记保证书 作品自愿登记保证书 第一篇: 作品自愿登记保证书 权利保证书编号: 本人(单位)保证所申请登记的如下作品(制品)的权利归本人(单位)所有,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作品(制品)名称: 特此保证。 申请人(签章): 201X年X月X日 说明: 凡申请作品自愿登记者均须签署如上权利保证书,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进行登记以及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不合格,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篇: 作品自愿登记保证书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编号: 本人(单位)保证所申请登记的如下作品(制品)的权利归本人(单位)所有,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作品(制品)名称:

特此保证。 申请人(签章): 201X年X月X日 说明: 凡申请作品自愿登记者均须签署如上权利保证书,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进行登记以及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不合格,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篇: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 继续参考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 编号: 本人(单位)保证所申请登记的如下作品(制品)的权利归本人(单位)所有,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作品(制品)名称: 特此保证。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说明: 凡申请作品自愿登记者均须签署如上权利保证书,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进行登记以及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不合格,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附送: 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 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 第一篇: 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 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 权属证明要说明权利渠道方式和权利范围 【 1.权利取得方式】: 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 a.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 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承受: 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 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 权利范围】:

云南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进行的登记。 第三条林权登记主要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在登记管理工作中还会产生其它登记,如更正登记、补发登记、预告登记等。 初始登记是指初次拥有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林权权利人),按照规定程序到登记机关办理的林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林权权利人所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

有权或者使用权经初始登记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原登记的主要权利内容发生部分变化的,林权权利人持原林权证向登记机关提出的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因被依法征用、征收、占用和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林权权利人原已登记的一宗或多宗林地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全部丧失的,林权权利人到林权登记机关进行的登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登记发证机关,其所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办理部门,依法负责受理林权登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的全国统一样式的林权证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唯一凭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依法确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作为登记管辖范围。林权登记发证的管辖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使用国家所有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二)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林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由

产权归属证明范文

产权归属证明范文 第一篇:产权归属证明第二篇:房屋产权归属证明第三篇:产权归属证明第四篇: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第五篇:产权归属说明更多相关范文 产权归属证明 一个朋友在别人村子里买了某人土地使用权盖了一间平房,目前没有产权证,只是在村里那登记的还是那个人的名字,现在想拟一份合同,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朋友自己,以后拆迁或转让权益都归己方。 无法起草这样的合同。 因为你们现在的交易属于违反土地法规的交易,这种交易写成合同,由于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自然不能成立。 例如,打擂台,写生死文书,打死无论。由于打生死擂台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自然生死文书也是违法的,打死了人仍然会被追究责任的。 注册公司时填写住所产权归属证明里的面积是不是写的小点好还是根据房产证上的实际面积这里的面积与公司注册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没有关联? 1.要按照房产证上面的实际面积填写。因为提交资料的时候,需要房产证明的。 2.这里的面积与公司注册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关联的。税收是按照公司的营业额来计算的。

,《物权法》的法律范围,是实施后尚未划定的所有权,此前已经分清的产权仍受保护,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否则仍属无效权力。如果此前的购房合同对地上停车位没有约定,产权也是归业主。 购买房产要投入相当大的一笔资金,因此投资的安全性是每一个购房者必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否则稍有不慎,购房人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而要想确保房产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则是每一个购房人在购房前必需要做的事情。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认知,不但可以避免受到可能的坑害,而且购房后自己的利益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 房屋产权归属证明 像房产这样的不动产是一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如果你要进行公证就必须由单位出面来公

作品使用说明书

作品使用说明书 本节课主要是让学生在理解课文内容的基础上品读课文,抓住描写燕子和春天的语句,感悟燕子的活泼可爱和春天生气勃勃的景象,同时学习作者细致地观察和一些表达方法,积累好词佳句。课件通过一些春天和燕子的图片及音乐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大自然的美好,通过画画、朗读、思考和讨论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积累。 作品使用说明如下: 1、幻灯片1 课间休息,显示课件封面(燕子图片和标题)。操作方法:打开课件单击“幻灯片放映”再单击“观看放映”,出现幻灯片1。 2、幻灯片2 显示课本插图让学生观察。单击幻灯片1出现幻灯片2即课本插图,单击幻灯片出现标注图形中让学生思考的第一个问题:图中哪些地方让你感受到了春天呢?结束后单击幻灯片,第一个问题消失,再次单击后第二个问题出现:课文中是怎样描述这副春景图的呢?继续单击鼠标,出现幻灯片2。 3、幻灯片3 (情景导入)让学生边听歌曲边欣赏燕子图片。操作方法:单击小喇叭,播放《小燕子》,同时单击幻灯片滚动播放燕子图片(师可适当引导学生欣赏、赞美)。再单击鼠标,出现幻灯片4。

4、幻灯片4 (听范读初感悟)让学生边听范读边画一画春天燕子从南方飞来的情景。操作方法:单击幻灯片中的小喇叭,播放课文情景范读。单击鼠标,出现幻灯片5。 5、幻灯片5 (思考问题,整体感悟朗读)让学生填空:()的小燕子(可以有不同答案)。操作方法:单击鼠标,出现上述小题,不断单击鼠标,括号中滚动出现多个答案,师可适当点拨;单击幻灯片出现第二个问题:从课文中哪些语句可以看出来呢?再次单击出现第三个问题:怎样朗读才能让人感觉到小燕子是这样的呢?师适当点拨,生感悟朗读。单击鼠标出现幻灯片6。 6、幻灯片6 (感悟朗读第一自然段)让学生两个句子对比朗读,感悟燕子的形态及作者运用的生动词句。操作方法:师先读幻灯片上的第一个句子,读完后单击幻灯片,出现标注图形中的第一个问题,生思考后单击幻灯片,出现第二个句子,生齐读,单击幻灯片,出现第二个问题及朗读提示,生读完后单击鼠标,出现幻灯片7。 7、幻灯片7 (感悟朗读第二自然段)播放柔柳、春天百花齐放的图片,出示课文句子。学生直观感受“像赶集似的聚拢来”。操作方法:点击幻灯片,播放柔柳及春景图,单击图片,出现句子,再次点击出现标注图形中的问题。单击鼠标,出现幻灯片8 8、幻灯片8 (感悟朗读第三自然段)播放燕子飞翔及筑巢的图片,学生直观理解。点击幻灯片,播放柔柳及春景图,

林业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林业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 (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 (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同一起林权争议都能够出具合法凭证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共同的人民政府按照双方各半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权属。 第十二条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其权属,但明知林地权属有争议而抢造的林木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 第十条下列证据,可以作为调处权属纠纷、确定权属的证据材料(以下简称权属凭证):(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其有关规定取得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或者发证时的档案清册;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等所属的土地清册; (三)合作化时期或者实行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四固定时,确定土地、林地权属归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归农民个人使用的决议、决定和其他文件材料; (四)土地改革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依法生效的调解协议;(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的土地、山林权属证书; (六)土地改革以后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协议; (七)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土地和依法批准使用、划拨土地(含林地)的文件及其附图,依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合同; (八)国有农、林场设立时经依法批准的确定经营管理范围的总体设计书、规划书、说明书及其附图; (九)1966年前划定的国家建设用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不再办理征用手续,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文件、资料; (十)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人民政府已经明确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一级经营管理的文件; 第十一条下列证据,可以作为调处权属纠纷、确定权属的参考凭证材料(以下简称权属参考凭证): (一)依法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森林资源清查有关成果资料;(二)当事人管理使用(包括投资)争议的土地、山林、水利的事实资料和有关凭证;(三)依法划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及其边界地图;

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来源:日期:2019-01-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保护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区的安定林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调解、处理本省管辖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下简称权属争议)。 第三条权属争议发生后,争议双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当事人应当主动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经协商不成的,按本办法 规定的程序申报人民政府处理。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进入争议区域砍伐林木 和从事涉及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关的活 第四条权属争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第五条因权属争议引起的抢砍林木,破坏森林资源,毁坏生产和生活设施以及斗殴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查处。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机构,负责权属争议的日常调处工作。 第七条在处理权属争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奖励。 第二章处理依据 第八条解放后营造的林木发生权属争议的,按谁造林管护,林权归谁所有的原则处理。但明知林地权造林木的除外。 第九条处理县内权属争议,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发给的山林权证为处理依据, 但山林权证错发的林权证的,参考合作化时期或土地改革时期的有效权属凭证。 处理市(地)际、县际权属争议,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发给的土地证为处理依据;无土地证的,参期或土地改革时期的有效权属凭证;乡有林、村有林以土改或林改清册为 处理依据。 土地改革时收归国有林木、林地,以国有林清册或林改清册为处理依据。

林木采伐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 业务手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木采伐许可业务手册的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受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审批、电话。 本标准适用于巩义市林业局林政科在许可林木采伐时的林木采伐许可业务手册。 2 办理依据 本标准依据下列文件编制,下列文件如果重新修订发布,本标准将随之修订,以保证本标准适合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05修正)第三十八条 3 实施机关 3.1 法定实施机关:巩义市林业局。 3.2 实际实施机关:巩义市林业局。 4 受理 4.1 受理范围 巩义市行政区域内采伐非国有林木的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4.2 受理地点 巩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申请材料 a)申请林木采伐许可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b)林木采伐申请(采伐地点、原因、权属、起源、树种、面积、株树等); c)林木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 d)申请人相关证件(单位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和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e)采伐申请及林权证明表; f)项目占地采伐需有项目批准文件。

5.2 办理程序 林木采伐许可办理程序如下: a)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b)组织现场勘验; c)张贴公示(零星树木除外); d)审核批准、发证。 5.3 办理流程图 林木采伐许可办理流程图见附录A。 6 审批 6.1 审批条件 符合5.1的要求并通过公示无异议考核。 6.2 审批收费 收费依据 《河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豫财综[2010]62号)。收费标准 育林基金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计征。 6.3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注:现场勘验、公示和申请人的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时限内。 7 电话 7.1 联系电话:64380868。 7.2 监督电话:64359979。

怎样证明自己拥有的著作权.doc

怎样证明自己拥有的著作权 著作权的作者在维权诉讼中,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权利。关于权属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这就带动减轻了作者的举证责任,而把相反的责任推向了被告。 但是在诉讼实践中,很多作者并没有很好地证明自己的权利。比如:录音录像制作者往往草率对待这一有利规定,在录音录像制品上的署名极不规范。录音录像制品合法出版物上凝结了很多权利:歌词单上的署名可以证明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权属;录音录像制品上的署名可以证明制作者的权属;封面上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标识也可以证明上述权属。但是,很多唱片公司都漠视这一权利,在录音录像制品上没有规范的署名。常见的是:把自己的商号甚至商号的简称列在著作权和邻接权标示的后面;把自己的英文名或英文名称的简称作为署名;把自己的商标(甚至是未注册商标)作为录制者的署名;把艺名、英文名、乐队名、部分姓名作为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署名;或者歌词单、封面、包装物上的署名发生矛盾。这些在诉讼中将都影响自己权属的证明。

因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应该注重留下自己权利的证据,在作品上正确规范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些比较难以证明的作品,应当及时做版权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好维权。 对于版权登记,很多权利人不认真对待。虽然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但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而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责任编辑:winema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2000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公布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四条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五条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条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登记机关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

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第十条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第十二条对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不予登记。 第十三条对不予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申请的林权权利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四条对于经过登记机关审查准予登记的申请,应当及时核发林权证。 第十五条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发林权证的情况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林权证式样,并指定厂家印制。 第十七条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第十八条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建立林权登记档案。 第十九条登记档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材料: (一)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林权登记台帐; (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涉及的异议材料和登记机关的调查材料和审查意见; (四)其他有关图表、数据资料等文件。 第二十条登记机关应当公开登记档案,并接受公众查询。

版权权属归属证明是指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的设定是对创作人的权益的保障。 著作权在作者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会依法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我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管是否发表,都会依法享有著作权。那版权权属归属证明是指什么?下面来讲解下版权权属归属证明相关解析。 著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除此之外的证据如果能充分提交,也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但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作品的形式不同,证明方法也不同。比如摄影作品用底片或者数码摄影的原文件,文字作品用手稿等等。 版权权属归属证明会根据不同的作品类型,来提供不同的归属证明: 作品从权利归属方式看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

①个人创作的作品,不需要提交权利归属证明; ②合作作品,需提交合作创作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作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 ③法人作品,需提交法人创作声明,即说明该作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④职务作品,需提交职务创作声明(需作者签字、公司盖章)或作者与单位签订的创作协议(复印件); ⑤委托作品,需提交委托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委托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 版权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每位版权作者都一样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汇桔网就是一家立志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版权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我们努力让每位作者的版权权益都能得到维护,并能从版权中实现作者的价值!

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管理办法(最新)

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X省森林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 (一)确定本地区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的目标,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 (三)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四)组织制定林业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加强林业科技推

广体系建设。 第五条林业部门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土、环保、规划、交通、农业、水务、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对在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第二章林地管理 第七条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森林植被的破坏,不得擅自将林业用地变为非林业用地。 第八条各级林业部门应当加强林地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林地,严禁化整为零,规避审核审批权限;严禁未经审批占用林地;严禁假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地方经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等名义,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资源。 不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采石(沙)场、取土场等应当办理永久性使用林地手续;公路、铁路、水利水电、航道等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以按规定批准延期,不可恢复生产条件的,用地单位按永久使用林地补偿标准支付补偿。 第九条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放牧、砍柴、狩猎和从事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作品不同: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界定

作品不同: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界定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在保护期内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么不同作品的归属应该如何界定呢? 一、不同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界定 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者包括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以及被依法视为作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演绎作品 改编、翻译、汇编、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统称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汇编、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数据库作品 在汇编作品中,对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在选择或者编排上体现独创性而构成数据库的作品,这类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3、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专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此类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制片者享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5、法人作品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6、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在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其所在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而且在职务作品创作完成的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著作权申请流程 1、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作品完成形式、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等; 2、需要提供申请者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 3、填写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以及权利保证书; 4、签字盖章; 5、交纳登记费。严格按照版权局的作品登记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6、审核。合格后送省版权局领导领导审批,合格后由省版权局核发作品登记证,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三、著作权可以购买吗 著作权可以购买。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权”一词,始于中国第一部的著作权法律《大清著作权律》。清政府解释为:“有法律不称为版权律而名之曰著作权律者,盖版权多于特许,且所保护者在出版,而不及于出版物创作人;又多指书籍图画,而不是以赅刻模型等美术物,故自以著作权名之适当也。”此后中国著作权法律都沿用这个称呼。如今华人社会通常还是使用版权一词,不过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对于著作相关权利的正式称呼均已不再使用版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 1 号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 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四条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五条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条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版权-作品著作权申请的一般流程和所需材料

很多人会问,照片如何申请版权呢?照片属于图片作品,对于图片版权属于作品著作权的范畴,根据图片内容的不同来划分不同的类型官费也会不同。下面来看看作品著作权申请的一般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原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版权图片,是相对于盗版图片的概念。通常指经过图片的著作权持有人,也许是创作图片的作者或者机构,授权可以用于商业,出版,展览等用途的图像作品。这些图片都可以最终追查到图片的版权持有人获得他们的使用授权。但是这类图片的使用,往往需要支付给版权持有人一定的授权费用。 以上就是著作权申请的一般流程以及所需材料。虽然整个流程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实际申请下来总是会在一两个小环节上出现偏差,导致整个过程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版权又称著作权,版权包括作品版权和软件版权。版权登记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 每位版权作者都一样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汇桔网就是立志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版权的一家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我们努力让每位作者的版权权益都能得到维护,并能从版权

2020法考备考考点:森林资源权属制度

2020法考备考考点:森林资源权属制度 森林资源权属制度 (一)权利归属 1.所有权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2.使用权 国家和集体对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注意】 (1)林地使用权人对自己种植的林木享有所有权。 (2)森林法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3.经营权、收益权 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获得补偿权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二)使用权流转 1.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 (1)依法转让。 (2)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

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2.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3.使用权转让的特殊规定 (1)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 (2)转让双方必须遵守森林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三)权属争议的解决 (1)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3)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 议处理办法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88年8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8年5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2年3月7日发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的决定》进行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保护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林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我省和邻省之间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按1984年7月《国务院批转林业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调处省际山林权纠纷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处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工作的领导,教育公民增强法制观念,发扬团结和互利、互让精神,主动协商解决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第二章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原则 第四条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必须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有利于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违法行为。

第五条“林业三定”时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核发的山林权属证书所确认的林木、林地权属,应予维护,不得擅自变更。确有错误且权属仍有争议的,由原发证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六条已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经基层组织、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处理了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其协议书或调解书、处理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等一律有效。 同一起争议有多次处理结果的,以最后一次为准。 第七条除本办法第五、六条规定以外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按下列原则处理:(一)国营林场、苗圃、林科所、采育场和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相互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全民所有制单位组建或扩建时县级以上(含县、下同)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规划设计图、文件所确认的权属为依据。另有协议的,以协议为依据。 (二)从“四固定”起一直由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管理的林木、林地,其林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归该全民所有制单位。 (三)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相互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四固定”时确认的权属为依据。“四固定”时未确认权属的,参照合作化时期确认的权属处理;“四固定”和合作化时期都未确认权属的,可参照土改时确认的权属处理。但是,依照法律和政策已将个人使用的林地划归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除外。 (四)因兴修水利、兴建电站、修筑道路等基本建设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异动,以当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