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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成品检验程序

半成品成品检验程序
半成品成品检验程序

质检员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8、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9、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并提出整改; 2、须以数据说话,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半成品检验规范.doc

WWW 有限公司企业文件 KWDL-W-2013-A-YF/902 半成品检验规范 2013-11-20发布2013-12-20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文件是根据有限公司半成品的质量要求,为品质判定提供接收和拒收依据,而制定出的适应本公司的半成品检验规范。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将随企业的技术进步及产品的改进而修改。 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如有特殊规定需结合相应的工艺文件进行检验。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适当修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本文件由有限公司提出和主要起草,经公司技术会议审定通过。 本文件由技有限公司质量组执行。 本文件由归口和解释。 本文件2013年11月20日首次发布,自2013年12月20日起实施。

目录 1.检验规范综述 (1) 2.检验要求概述 (3) 3.贴片检验标准 (4) 4.焊接检验标准 (13)

检验规范综述 001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1.2 IPC-A-610D 电子组装件的可接受条件,衡量电子产品中PCBA外观质量评判的标准。 1.3 IPC-A-610B SMT贴装工艺接收标准。 2.抽样方案 按GB/T 2828.1-2012 正常一次抽检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Ⅱ AQL=4.0。 3.标准定义 3.1判定分为:允收、拒收和其他 3.1.1允收(Ac):外观满足允收条件,且能维持组装可靠度,判定为允收。 3.1.2拒收(Re):外观缺陷未能满足理想状况和允收条件,且影响产品功能和可靠度,判定为拒收。 3.1.3其他:特殊情况。 3.2缺陷等级 3.2.1严重缺陷(CRITICAL DEFECT,简写 CRI):不良缺陷,使产品在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之缺点,称为严重缺点。 3.2.2主要缺陷(MAJOR DEFECT,简写 MAJ):不良缺陷,使产品失去全部或部分主要功能,或者相对严重影响的结构装配的不良,从而显着降低产品使用性的缺点,称为主要缺点。 3.2.3次要缺陷(MINOR DEFECT,简写 MIN):不良缺陷,可以造成产品部分性能偏差或一般外观缺陷,虽不影响产品性能,但会使产品价值降低的缺点,称为次要缺点。 4.检验条件 4.1在正常室内日光灯灯管的照明条件(灯光强度为 1支40W或2支20W日光灯),被检测的PCB 与光源之距离为:100CM以内。 4.2将待测PCB置于执行检测者面前,目距 20CM内(约手臂长)。 5.检验工具 静电手套、游标卡尺、平台、测试工装 6.名词解释 6.1立碑:元器件的一端离开焊盘而向上斜立或直立现象。 6.2连锡或短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应相连的焊点之间的焊锡相连,或焊点的焊料与相邻的导线相连的不良现象。 6.3移位或偏位:元件在焊盘的平面内横向(水平)、纵向(垂直)或旋转方向偏离预定位置;(以元件的中心线和焊盘的中心线为基准)。 6.3.1横向(水平)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垂直方向移动为横向偏位(图a);(又叫:侧面移位)。 6.3.2纵向(垂直)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平行方向移动为纵向偏位(图b);(又叫:末端偏移)。 6.3.3旋转偏位:元件中心线与焊盘中心线呈一定的夹角(θ)为旋转偏位(图c)。(也叫:偏位)。

成品半成品入库检验管理规定

入库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所有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检验,确保入库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半成品的入库检验。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入库产品进行检验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结果跟踪。成品/半成品检验标准编制。 3.2 仓库负责入库成品/半成品的入库办理。 3.3 工程中心负责出货计划通知。 3.4 生产技术部负责入库办理,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4、作业流程 4.1 检验的依据:入库检验依据以下内容进行成品/半成品检验 (1)入库通知单 (2)特殊产品通知单 (3)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 (4)作业指导书 4.2 检验设备的维护和校验 4.2.1检验所用的量具设备按照校准单位的通知进行送校和保管。 4.2.2若发现无校准标识或校准过期、校准标签破损或设备功能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质量管理部经理确认,若良好则重新标识后使用,若不良则需要送校

准单位维修。 4.2.3检验员需要对使用量具设备定期清洁、保养。并在使用前进行点检。 4.2.4入库检验成品/半成品应在送检验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4.3、入库检验成品进行全检,半成品实施抽样检查。检验内容如下: (1)产品外观 (2)包装附件的完整性 (3)通电开机功能、性能测试 4.4 检验员填写《入库检验记录》,检验合格成品/半成品生产技术部人员安排入库,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检验员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完成返工处理,原则上成品不得影响出货,返工后成品/半成品须经质量管理部检验员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5 检验员针对不合格产品当天开立《质量异常反馈单》通知生产技术部。并跟踪产品质量异常处理结果,质量异常反馈单2个须在工作日内完成不良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最终由质量管理部跟踪确认回复的有效性并存档。 4.6 检验员检验完成后及时将判定结果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 4.7 检验完成后做出对应的检验标示,标示规定如下: (1)判定合格成品品在外箱上加盖合格印章。半成品在标示卡上加盖合格印章。 (2)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作出不合格标示,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处理。 4.8 检验记录每周统计汇总,并发至公司相关部门分析改善对策。记录保存质量管理部以备查阅。 4.9 检验合格的产品生产安排入库,产品入库后3天内没有发货的产品,生产发货时通知质量管理部再次进行出库检验。 5、流程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精编版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 验规程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编号:Q/C Y-M C-C023-2005 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规程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进厂的原辅材料、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2、管理职责 质检科和化验室是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他部门配合质检科和化验室的检验和试验活动。 3、程序要求 进货检验和试验 采购产品进厂后,采购部通知品控部进行检验。 质检科按照检验规程或采购文件,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或要求,并出具《原辅材料验收记录》,传递给采购部。 确定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数量和性质时,应考虑供方处所进行的控制程度和所提供的安全卫生证明合格证据。顾客提供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以确定取样的数量和性质时,也按该检验规程进行。 经检验、试验或验证合格的产品,采购部凭《原辅材料检验验收记录》办理入库手续。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写验证或检验、试验时,由使用部门报告质检科长,并经分管经理批准后使用。例外放行产品由使用部门做出明确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立即追回或隔离。 过程检验和试验 加工过程中,验收半成品时,车间负责人和质检员对每批次的半成品要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半成品方可进一步使用。 生产过程中各职能车间(研磨工序、分装工序、包装工序)质检员必须对该车间生产运作进行检查,并记录《质检日报表》。 质检员为监督和指导加工车间的生产作业情况,每天不少于1次,对其前后相关几道工序进行取样抽检。该车间对抽验范围的产品记录并标识。 化验员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做理化与微生物实验。 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必须的检查报告未收到前,因生产需要,生产部门通知品控部批准后,方可放行。检验人员对例外放行的产品标识和记录,可行时,进行边放行边检验,以便发现不合要求,立即追回或隔离。 最终检验和试验 品控部质检员负责对成品外观、质地、形状、色泽、异物的检验。 化验员对所装箱的产品按规定要求取样检验、试验,并填写《最终产品检验报告单》。 本公司对最终产品不例外放行。 在生产过程中的过程检验和试验的微生物试验仅对过程中的操作进行指导或对生产提供参考,当过程检验与最终检验的微生物试验结果冲突时,应加大对最终成品的抽样检验数量并以最终检验结果为依据。 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各检验、试验人员认真按要求填写记录并签字或盖章。 4、成品的检验验证标准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 成品检验制度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1、每批原材料进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进场材料检验。 2、工程开工前及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按月或按批量不定期的对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试验监理工程师确认。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生产部半成品检验规范

生产部半成品检验暂行检验规范 1根据公司现实情况和公司现有检验设备,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等,为更好的保障公司的生产和产品质量,生产环境和提高员工素质,更好的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以保障公司各PCB板所需之功能都正常为目的,制定出以下规范。 2范围,本规定适用诺维,艾特美电烙铁手工锡焊的半成品PCB板焊接质量的基本要求。未明确之标准以保障公司各PCB板功能正常,在最终使用环境下能保持PCB板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能预防可能出现之不良现象为目的。判定合格与否。 3.术语和定义 3.1开路:铜箔线路断或焊锡无连接; 3.2连焊:两个或以上的不同电位的相互独立的焊点,被连接在一起的现象; 3.3空焊:元件的铜箔焊盘无锡沾连或者漏焊; 3.4冷焊:因温度不够造成的表面焊接现象,无金属光泽; 3.5虚焊:表面形成完整的焊盘但实质因元件脚氧化等原因造成的焊接不良; 3.6拉尖:元器件引脚头部有焊锡拉出呈尖形 3.7包焊:过多焊锡导致无法看见元件脚,甚至连元件脚的棱角都看不到润湿角大于90° 3.8不洁:PCB板上有未融合在焊点上的焊锡焊剂残渣或者有很明显的松香污染。 3.9针孔:焊点上发现一小孔,其内部通常是空的。气孔:焊点上有较大的孔,可裸眼看见其内部; 3.10缩锡:原本沾着之焊锡出现缩回;有时会残留极薄之焊锡膜,随着焊锡回缩润湿角增大 3.11锡裂:焊点和引脚之间有裂纹或焊盘与焊点间有裂纹 3.12贴片对准度:芯片或贴片在PCB板上恰能落在焊点的中央未出现偏差,焊端都可以与焊盘充分接触(允许有微小程度的偏移) 4合格性判断: 4.1本标准执行中,分为三种判断状态:“最佳”、“合格”和“不合格”。 4.1.1最佳——它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并非总能达到,也不要求必须达到。但它是工艺部门追求的目标。 4.1.2合格——它不是最佳的,但在其使用环境下能保持PCB板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为允许工艺上的某些更改,合格要求要比最终产品的最低要求高些,根据我们公司生产人员焊接水平相对较高的情况,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以接近理想化状态标准定合格要求,即实际检验过程中以接近理想状态为合格标准。特许情况除外) 4.1.3不合格——它不足以保证PCB板在最终使用环境下的形状、配合及功能要求。或虽能保证PCB板在最终使用环境下的功能要求,但是没有光滑整齐的外观,应根据工艺要求对其进行处置(返工、修理或报废)。 4.2焊接可接受性要求:所有焊点应当有光亮的,光滑的外观,并且呈润湿状态;润湿体现在被焊件之间的焊料呈凹的弯月面,对焊点的执锡(返工)应小心,以避免引起更多的问题,而且应产生满足验收标准的焊点。 4.2.1可靠的电气连接; 4.2.2足够的机械强度; 4.2.3光滑整齐的外观。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1.目的: 对工厂内部的在制品、制成品、成品进行检验,以保证符合使用及技术要求,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同时起到及时纠正预防作用。 2.范围: 工厂内生产的所有半成品、制成品、成品等。 3.检验标准: (一)半成品部分(贴防火板前): 3.1开料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1.1对照开料申请单检验开料选材规格、型号,尺寸是否正确,被开板料的切割面是否平直、光滑,且与板面成直角或特定角度,有无黑边、崩边现象;不得有明显双重锯路和凹凸不平现象。 3.1.2开出板材净料1m以内时,误差≤2mm;1m以上时误差≤3mm,对角线误差≤1mm。 3.1.3防火板、有机板(保护膜不可撕掉)、三聚氰胺板、宝丽板表面不得划花、划伤。 3.2框架体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2.1对照设计原图检验框架的外形尺寸是否正确,框架稳固结实,正放、侧放、或反放不会摇晃,材料的使用是否正确。 3.2.2框架板材内外表面无破损、无断裂、无堆胶、无露钉等现象。 3.3内部结构的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3.1检验部件形状尺寸、村质是否正确,部件与框架相连接板材边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2mm。 3.3.2检验各部件的直角、圆角或斜角的接合处是否紧密、平整光滑,缝隙小于1mm。 3.3.3检验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固木、三角木等是否超出所在板材部件的范围。 3.3.4检验产品在各接合处(如是有胶接合)是否有溢胶,并检验各部分结合强度是否符合要求。 3.3.5检验板材是否枪钉、螺钉等金属材料裸露在表面(如不贴防火板可从宽处理),且板材无大的沟痕、损坏等缺陷。 3.3.6检验柜台对电器安装预留孔、预留位数量、位置的正确性和要操作性。 3.4柜台其余部分的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4.1检验柜台主结构、玻璃、金属相互接触的部位的吻合性,要求接合缝隙≤1mm;检验接合处是否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1mm;玻璃翘曲度≤5mm/1m,玻璃(金属)表面无划花、污点,且表面清洁干净。 3.4.2检验LOGO的位置是否正确,粘贴是否牢固,要求LOGO表面平整无划伤;检验LOGO字体、大小、数量是否正确。 3.4.3对照柜台尺寸检验抽屉、门等活动部分形状、大小、(如使用防火板)是否正确;检查抽屉面板、侧板、抽后板是否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0.2mm 3.4.4检验柜台的灯箱框、其它部分有机板等与木材接合紧密度,且组装位置是否正确;有机板无划伤、损坏、污点且整洁干净,有机板材料使用是否正确。 3.4.5柜台在贴防火板前,待粘贴防火板部分表面平整光滑,不可有凸起部分,基材各接合处缝隙不要超过1mm,不可有金属露出板材表面。

化妆品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总则文件编号MSO-WI-QC-003 版本 版次 A/0 部门质检部生效日期2016.04.21 页码 第 1 页共 14 页 修改记录 修改日期修改内容版本/版次修订人审批生效日期

文件名称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总则 文件编号 MSO-WI-QC-003 版本 版次 A/0 部门 质检部 生效日期 2016.04.21 页码 第 2 页 共 14 页 1 目的 规范公司产品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半成品、成品(裸包装)的检验。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品检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 4.2检验员:负责对规定项目进行检测。 5 程序 5.1 抽样方案 5.1.1 半成品抽样方案参照《原料和半成品取样管理规定》。 5.1.2 成品抽样方案 5.1.2.1 外箱取样:若设总数为n ,则当n ≤3时,逐件取样;当3<n ≤ 100时,按n +1取样量随机取样;当n >100时,按2n +1取样量随机取样。 5.1.2.1 成品(裸包装)外观取样: 成品(裸包装)的外观检验规则根据GB/T2828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总则文件编号MSO-WI-QC-003 版本 版次 A/0 部门质检部生效日期2016.04.21 页码 第 3 页共 14 页 查水平和抽样方案如下表所示: 外观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表 批量范围样本量 0.15 1.5 4.0 Ac Re Ac Re Ac Re 2-8 2 ↓↓↓ 9-15 3 ↓↓0 1 16-25 5 ↓↓↑ 26-50 8 ↓0 1 ↓ 51-90 13 ↓↑ 1 2 91-150 20 ↓↓ 2 3 150-280 32 ↓ 1 2 3 4 281-500 50 ↓ 2 3 5 6 501-1200 80 0 1 3 4 7 8 1201-3200 125 ↑ 5 6 10 11 3201-10000 200 ↓7 8 14 15 10001-35000 315 1 2 10 11 21 22 35001-150000 500 2 3 14 15 ↑ 150001-500000 800 3 4 21 22 ↑500001及其以上1250 5 6 ↑↑ Ac-接收数,Re-拒收数:当样本数量大于或等于批量时,则执行100%检验。↑-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同类缺陷合计,当不合格数≤Ac时,则该批合格。 5.1.3 成品(裸包装)抽样频次 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半成品收发存管理,完善仓库保管,合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半成品的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和库存、安全管理。 第三条半成品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半成品入库和出库工作,并使半成品储存、入库、出库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半成品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半成品收发存实物台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标签、物相符。 (3做好半成品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 二、半成品的入库 第一条生产车间制造工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研发部给到的产品生产工艺生产半成品,制作完成后通知,质量部取样检验检测。 第二条质量部(收到样品后据产品相关标准检验各项理化指标,)检验后开具《半成品检测报告》,合格的半成品通知生产部门做入库工作,不合格的半成品追诉原因做进一步处理。 第三条生产部门据质量部开具的《检测报告》合格的半成品填列入库单,半成品正式验收入库前通知财务部做好品名编号,《入库单》和《检测报告》一式二份,自留一份,转至财务部一份。生产部门与财务部门做好同步入库工作。 第四条对于不合格的半成品需要及时查询原因,追究责任因果,做及时处理。 第五条《半成品检测报告》必须详细列明如生产批号批次品名,生产日期,检测结果等内容,《入库单》必须根据合格的《检测报告》内容填列日期、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内容。 三、半成品的出库 第一条生产工人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开具《半成品出库单》填列编号、品名、数量等详细内容后,生产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由工人到半成品仓库领用半成品,出货时核对包装物上的品名等生产要素,如有不同生产日期的半成品,以先进先出为原则。 第二条据质量部给到的各款产品的称量标准称量产品,每瓶产品灌装后均要过秤称量,已达到质量标准。 第三条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应合理算出半成品出库数量,并确认出库数量。如果测算与生产有差异,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 第四条《半成品退库单》填列必须与原出库单除了数量外其他内容一致。

公司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公司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标准管理规程

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标准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保证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原辅材料、在产的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三、责任者:质量监督员、质量检验员。 四、正文: 1 各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认真抽样化验检查,以杜绝不合格原辅料进入公司,不合格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及不合格产品出库。 2在收到仓库及生产部门的请检单后,应及时取样,迅速检查,成品检验报告单必须在取样后一天内送达生产部及仓库门,凡经检验不合格, 由品控部将“不合格证”送交仓库每件贴签,并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合 格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3取样后,必须及时填写取样记录和签字,并在被检容器或物料上贴取样证,必要时,将产品加封签字后保存备查。 4 如实填写检验记录,经准确计算并复核后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检验专用章”。 五、原辅料检验规程 1、所有进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必须附有生产厂商的检验报告单,否则予以 拒收。 2、所有进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须由仓库会同品控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 库。 3、主要原料进厂化验室须对其进行含量检验,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一般只进行文件及包装情况验收,如有特殊情况(包装及感观异常)发生时,对其按质量指标进行检验。 六、半成品检验规程 1、管理职能: 1.1 各品种半成品的检验项目、规程,统一由品控部下达执行。 1.2 凡有半成品质量标准的,均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流入下一工序。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半成品的检验由生产车间填写“检验申请单”,再由化验员到进行抽 样。 2.2 化验员要及时、准确进行化验,如实填写检验结果,及时发出检验报告、

半成品管理规定

半成品管理规定 审核:徐曼 DLHL-ZH630-XZ12批准:徐曼 半成品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提高半成品管理水准,产品追溯、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之半成品的各项管理作业。 1.3.权责 1)管代、车间主任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管代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定义 本规定指称之半成品,系指经过本公司加工、生产、装箱前的环节,尚未完成客户之所有要求,不能直接销售的产品,又称在生品。半成品之范围包括了除原材料与成品之外的所有物料状态: 1)各种规格的未装箱之前的产品品。 2)半成品,即仅烘干之后的未能完成之产品。 2.2.检验作业 对本公司各种产品(除最后包装部门外)之完成品,其流程如下: 1)加工期间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2)分批次由车间班长将本产品完工之前成品送化验部检验。 3)化验部依相关检验规定检验。 4)检验结果有合格(允收生产包装)、不合格(不可以包装)两种种。 2.3.入库作业 1)判定合格的半成品,由车间班长送往半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及待检卡上是否有化验员出具的合格签名。 3)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上的各项数据与待检卡是否一致。 4)仓管人员核对该车间生产的产品应入库数、已入库数,以确认本批物料可否入 库。 5)如入库产品尚属可入库数量范围,仓管人员与车间班长当面点收并办理入库手 续;如刚办理的入库产品数量多于可入库数量,则仅接收可入库数以内之产品。 2.4.保管 1)为方便各种半成品的保管,应尽可能将不同产品的完成品存入对应之不同半成 品仓库。 2)半成品入库并将产品名称、半成品批号、规格予以明确标示,以防混淆。 3)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整理和保管半成品。

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规定完整版

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 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半成品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贵州省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原料、半成品、成品管理制度 中冶交通紫望项目第二分部 编制: 审核: 二零一六年八月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内容 (1) 3.1、职责 (1) 3.2、入库 (1) 3.2.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1) 3.2.2、成品入库 (2) 3.3、贮存 (3) 3.4、发放 (4) 3.5、仓库内部管理 (5) 3.6、本制度由生产部、工程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 3.7、本制度由生产部、工程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7) 3.8、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7)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3 内容 3.1、职责 3.1.1、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3.1.2、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3.1.3、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3.2、入库 3.2.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3.2.1.1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3.2.1.2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

半成品管理规定

半成品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提高半成品管理水准,产品追溯、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之半成品的各项管理作业。 1.3.权责 1)管代、车间主任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管代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定义 本规定指称之半成品,系指经过本公司加工、生产、装箱前的环节,尚未完成客户之所有要求,不能直接销售的产品,又称在生品。半成品之范围包括了除原材料与成品之外的所有物料状态: 1)各种规格的未装箱之前的产品品。 2)半成品,即仅烘干之后的未能完成之产品。 2.2.检验作业 对本公司各种产品(除最后包装部门外)之完成品,其流程如下: 1)加工期间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2)分批次由车间班长将本产品完工之前成品送化验部检验。 3)化验部依相关检验规定检验。 4)检验结果有合格(允收生产包装)、不合格(不可以包装)两种种。 2.3.入库作业 1)判定合格的半成品,由车间班长送往半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及待检卡上是否有化验员出具的合格签名。 3)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上的各项数据与待检卡是否一致。 4)仓管人员核对该车间生产的产品应入库数、已入库数,以确认本批物 料可否入库。

5)如入库产品尚属可入库数量范围,仓管人员与车间班长当面点收并办 理入库手续;如刚办理的入库产品数量多于可入库数量,则仅接收可入库数以内之产品。 2.4.保管 1)为方便各种半成品的保管,应尽可能将不同产品的完成品存入对应之 不同半成品仓库。 2)半成品入库并将产品名称、半成品批号、规格予以明确标示,以防混 淆。 3)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整理和保管半成品。 4)将半成品仓库之定置图,悬挂于仓库醒目位置,以利管理方便。 5)应注意产品的防潮、防晒、防腐、防火等各项安全保护。 2.5.出库作业 1)依下一制程的《领料单》发放物料。 2)相近之半成品发放时应注意避免错发,要核对名称、规格、编号、客 户、制造命令等项目。 3)其他事项依《物料领发管理规定》处理。 2.6.盘点作业 1)半成品仓库于每月底下实施盘点,编制库存月报表,分送相关单位。 2)年终盘点依《仓库盘点办法》或公司其他盘点规定处理。 2.7.装配半成品管理规定 装配车间在装配成品时,因欠缺部分附属品,而未能完成成品之全部组装工作,其产生之产品亦属半成品范畴,称为装配半成品。其管理规定如下: 1)未经生管部及制造部主管同意不可生产装配半成品。 2)装配半成品应交品管部检验,品管部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半成品所缺物 料状况,对可以检验之项目应全数检验。 3)装配半成品补充成成品后应再交品管部检验,品管部检验时重点检查 原欠缺物料之相关项目及半成品检验之不良项目。 4)装配半成品未经生产副总同意不可入库,应暂存于制造现场。 5)存于制造现场之装配半成品应有明确标示,并注明检验“合格”或“不 合格”。 6)装配半成品被品管判定不合格时,可暂不执行重检作业,在装配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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