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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先进集体事迹

人民调解先进集体事迹
人民调解先进集体事迹

人民调解先进集体事迹

篇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XX街道办事处位于______,区域面积_____平方公里,下辖____个社区,常住居民____万人。特定的地理区位条件,使xx街道具有人口密集,居民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生活水平较差,困难群体比较集中的特点,导致居民之间矛盾大、纠纷多,这给人民调解工作增添了许多不利因素。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用真情、亲情化解了无数个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广大群众赞誉为服务一方百姓、为民排忧解难的“为民会”;用诚心、耐心感动了无数个执迷不悟的当事人,避免了一次次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被广大矛盾纠纷当事人称赞为家庭、社会的“贴心会”。

一、规范建设调委会,提供硬件条件

街道党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街道办公用房紧张、资金短缺,有的社区办公环境不足80平米。在这种条件下,街道党委、办事处仍从有限的财政中挤出资金,从多方面力量中筹集资金,腾出地处零道街120平门市,狠抓街道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从无到有,逐步实现了“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标准。做到有固定办公室120平方米,刻制了印章、购买了徽章、制作了标牌、标识,配

齐了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硬件设施,做到制度上墙公开、明示。使人民调解调委会以新的姿态展示在广大人民群

众面前。为调委会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调解网络,发挥保障作用

首先,加强调委会组织班子建设。首先,街道党委、办事处严格把好调委会调解员的选拔关,选出个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三高”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专职调解员11人,兼职调解员47人,均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指导各社区充分发挥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和辖区共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社区调委会作用,明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调委会主任,同时配足配强社区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调解员“稳定器”、“融化器”的作用,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街道调委会,由街道调委会干部和调解员进行协调、处理,使街道群防群治的调解“区域网”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

其次,街道调委会为了内强素质,规范制定了学习规章制度如:周一学习会制度、自学奖励制度、业务知识培训制度等,为调解员提升调解业务知识提供了平台。制度的健全,充分激发了街道调委会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提升了调解员的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及调解能力。

三、落实三项措施,夯实民调基础

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首先从“防”字入手,做好三篇文章,全力预防纠纷发生。一是抓好调解人

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坚持在每月25日,组织调解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和交

流经验,让调解人员熟练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新的方针政策、纠纷调解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的方法与技巧。二是抓好社区居民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板报、标语、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三是强化纠纷排查和治理。组织调解人员每年年初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排查和治理,年底开展冬季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早发现邻里、婚姻家庭、劳务等纠纷苗头,消除纠纷隐患。

四、完善排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街道调委会始终坚持强化矛盾排查工作,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小组,按照“依法调解、规范程序、灵活高效”的原则,坚持做到矛盾抓在萌芽前。同时在社区调委会成立了社情民意信息平台,由社区调委会主任牵头,定期召开议事听证会,架起了与居民联系的桥梁,发挥了纽带作用。在完善排查机制中,主要采用了“三排查”:首先,对重点人员定期排查。建立重点人员的结对帮教档案,坚持每月一次的家访、谈话,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其次,落实重点时期排查。在国庆、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有计划地全面部署纠纷排查,选举居民党员担任信息员,做到防范在前,确保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平息。第三,对特殊性纠纷及时排查。围绕辖区内城建发展,水电改装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分析可能出现的新的矛盾隐患,做到经常性摸排,掌握工程建设进展

和居民群众反映状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及时掌握动

向,有效地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五、突出工作重点,筑牢第一防线

街道调委会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上,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讲求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了“四稳”、“三急”。“四稳”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时间间隔较长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政策有规定但当时无法律依据的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有代表性的集体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三急”即:遇到突发性事件调处要急;遇到集体上访调处要急;遇到殴打、械斗调处要急。工作实践中,街道调委会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凡投诉的矛盾纠纷,不管是否属于本街道调委会管辖,一律由街道调委会干部先受理,听取情况后主动向有关责任人和对口部门联系,从而较好地防止了对投诉案件的相互推诿、拖沓不管的现象发生。

在纠纷调处工作中,调委会切实做到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几年来,XX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本街道的实际,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将各类矛盾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牢固构筑社区矛盾调解防线,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篇二:鹭鹚洲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鹭鹚洲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浮石镇鹭鹚洲村地处浮石镇西北部、融江河的一个小岛上,距县城所

在地8公里,距镇政府所在地4公里,水上交通便利。全村辖3个自然屯,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00人,205户,并设有村完小一所,现有学生36人。全村总面积2050亩,其中水果及蔬菜面积401亩,其它林地面积1350亩,村集体林场168亩,是一个以林果蔬生产为主的自然村,岛上群众户户种果,四季瓜果飘香。

近年来,由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各种利益的冲突,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矛盾纠纷不断出现。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鹭鹚洲村于20XX年成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村民委,有专门办公室1间,调解庭1间。有专职主任1人,专职调解员2人,共有人民调解员7人,调解联络员10人。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为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向了规划化、制度化管理轨道,我村积极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该组织的作用,取得一定的成绩,受到群众好评。具体做法如下:

一、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

20XX年10月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指导,我村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莫显豪被选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上任后,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本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立即把为人公正,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在群众中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村两委同志吸收到调解委中。调解委员会

下设调解小组,完善了村屯纠纷信息员三级调解网络组织,实行一组一名纠纷信息员的安排。全村共有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12人。工作中,调解员努力化解各类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讲方法讲技巧讲胆识讲策略。因此,为调解委赢得很高的威信,取得很好的效果。20XX 年,我村共发生各种民间纠纷5起,全部在屯级调解小组化解,调结率为100%,调成率为100%。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无”。即无民间纠纷积压,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纠纷,无非正常性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群体性侵害,人民调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较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同时获得镇党委、政府的充

分肯定,得到群众的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抓好规范化调解委设施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

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了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按要求制作了调委会的标牌、公示栏,刻制了公章,村委专门腾出两间办公室作为调解办公室及调解室。并按规范化要求,统一内部布局,与此同时,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公示制度、民间纠纷排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并向社会公布调解委的职责,业务范围和调解程序等。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再次完善了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我村调解员的素质,我还建立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坚持平时自学,主要学习涉及农村较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人民调解》《物权法》及案例分析等,并利用集中的机会研讨相关案件。同时还要求调解员参加司法所举办

调解员事迹材料

优秀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以情动人以法育人调解架起连心桥 ——记寺头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马松明 马松明,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东寺头乡寺头村支部书记兼村级人民调委会主任,作为一名普通的调解员,他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和预防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纠纷多达30余起。 一、依法办事,合法合情合理处理案件 记协商解决,同时他还主动到交通部门咨询解决这次交通事故的最佳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这次案件,最后交通部门希望两家协商解决这次交通事故,最后在他三番五次的说和下,最终两家同意以15万元的赔偿解决此次交通事故。 二、以情动人,调解成就有情人 寺头村的村民申某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他利用自己在村上的好口碑又当起了媒人,说和了与本村一个姑娘的婚事,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巧的是男方的父亲又不幸得了癌症,花去了用来为儿子娶媳妇的彩礼,女方坚持要6.6万元的彩礼,一时双方陷入了僵局,作为媒人的他义无反顾的当起了和事佬,经过他的苦口婆心的劝和,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典礼。就在迎娶新娘的当天又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女方父母不让新娘上花轿,就在这时还是他在中间调解,最后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最终他撮合成了这一对有情人。 三、基层调解,始终不渝做好调解工作 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村一级班子上来。作为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马松明,以他的真心和宽容,以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岗6年来,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余起,在调解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马松明工作在寺头村,但作为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的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他知道了,他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 像芝麻大的小纠纷,马松明从来没有烦过,相反,他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马松明说,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他的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马松明也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 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马松明追求的目标。“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这位年已53岁,6年如一日地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的人民调解员、共产党员马松明就是这样以自己的诚心,赢得了村民们的爱戴,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和事佬”。 马松明同志在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他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农村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篇二: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我叫xxxx,男,现年32岁,中共党员,现担任xxx镇xxx村副主任主任,同时兼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维护村治安稳定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一年来,我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全年共成功调解大小矛盾纠纷20余起,为维护我村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调解宣传材料

人民调解宣传材料 1、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 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向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 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及建议。 3、人民调解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审判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5)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4、调解民间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是否收费?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 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

2019年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李爱社,今年 46 岁,自 1995 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 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 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 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 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 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爱社同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 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爱社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 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确了思路后,李爱社同志开始边学边干, 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李爱社同志于 1996 年参加了法律 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 12 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 试,12 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准确地说, 12 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功夫 不负有心人,自从李爱社同志开始自学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 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b5E2RGbCAP 从 1997 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爱社同志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 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 100 余场次。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 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案例等调解知识由于李爱社 同志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能结合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讲解生动而深入浅出,其在基层所进行的法律 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宣讲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p1EanqFDPw 二、急群众所急才能临危不惧 由于李爱社同志能够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西宁市司法局自 1998 年开通 148 法律服务 热线至今,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 1000 余人(次) ,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 众,李爱社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纠纷,李爱社同志总能 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数年来,李爱社同志已记不清他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多 少次了。对李爱社同志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 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进,他还肩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因此,每当社 区农村等基层单位碰到一些难于调解的疑难纠纷时,总会给李爱社同志打电话,希望他能出面调解,每接 到这种电话,李爱社同志总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DXDiTa9E3d XX 年 8 月的一天下午,乐家湾镇司法助理员打电话说:该镇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纠纷正在围攻该村村办 企业砖瓦厂和村委会,随时可能了生群众械斗。接到电话后,李爱社同志立即打的赶往事发现场。当时现 场形势十分严峻,村民们用拖拉机堵住道路,不允许任何车辆通行,许多村民还手持棍棒铁锨,一场械斗 一触即发。面对此情景,李爱社同志先是想办法稳定村民们的情绪,在此过程中,李爱社同志一度被村民 们团团围住,村民们把不满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爱社同志没被这种场面吓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们 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一个多小时后,村民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开始选举村民代表,表示 愿意接受调解处理,在李爱社同志的主持下,经过两天的调解,承包商向村民们补偿了占地费用,一场尖 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械斗被平息了。RTCrpUDGiT 2011 年 2 月 25 日 20 多民循化县穆斯林群众因与某公司在 XX 年发生经济纠纷, 集体到该公司的西宁市七一

人民调解法试题答案知识分享

人民调解法试题答案

人民调解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 1.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有_____。 A、公民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B、公民与法人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C、公民与其他组织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D、以上三项都对 2.关于调解主持人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 A、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委员为主持人 B、当事人对人民调解主持人要求回避的,不予调换 C、不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D、由当事人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3.人民调解应当遵循____、平等自愿、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A、合理公平 B、合法合理 C、合情合理 D、公平合法 4.人民调解员任(聘)期为 _____年。 A、二 B、三 C、四 D、五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____。 A、五章三十五条 B、五章四十条 C、六章三十五条 D、六章四十条 6.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基本原则的是____。 A、依法原则 B、自愿平等原则 C、不申请不受理原则 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原则. 7.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_____负责。 A、派出所 B、基层法庭 C、综治办 D、司法所 8.对超出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调解。但当事人坚持要求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____。 A、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告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 B、请求司法助理员帮助调解 C、可以受理 D、坚决拒绝 9.纠纷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____。 A、应当耐心做当事人工作 B、应当给予批评 C、可以予以更换 D、不予以更换 10.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下列调解协议内容,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是:____。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在规范中改进在继承上创新 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宁波市鄞州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66公里,总人口73万。宁波栎社机场,全省最大的淡水湖“东钱湖”和列入全国十大名寺院的“天童寺、育王寺”均在鄞州区境内。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迅猛发展的乡镇、个私企业,使鄞州的经济一直较为发达,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撤销原鄞县而设立为宁波市鄞州区,这不仅有利于拓展宁波城市发展空间,也有利于鄞州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下,鄞州区司法局遵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区的各项工作都要与经济工作相适应”的要求,几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在荣获省级先进集体和集体三等功的基础上,1997年荣获集体二等功,20XX年又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

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至20XX年6月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959个,人民调解员3830人。近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576件,成功调处13338件,成功率达98。2%。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41 件150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99批5186人。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当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区先后组建起八种类型的调解组织。一是联片调解组织。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乡镇间因蔺草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专产蔺草的西乡片建立了联片调解组织。二是接边地区调解组织。为解决行政接边地区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精简版)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9岁,二连浩特市乌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余年的干部,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16年乌兰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以来,***同志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二连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动人口160人,流动人口占60.5%,辖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多家,管辖白音、满都拉、巴达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个社区。近年来,***同志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 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16年,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同志多次协调,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庭,同时,各社区在***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16年***同志深入江西枫桥考察,对当地的社会维稳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启发,回来后,便制定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方案》,于 当年6月投入8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 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及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内容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四)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1、受理纠纷

(1)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申请方式。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3)地域管辖。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2、调解纠纷 (1)调解准备。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2)进行调解。一是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是双方当事人陈述。三是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3)调解的主要方式。①直接调解。②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③联合调解。 (4)调解期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3、履行协议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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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经验材料是指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表彰先进、传播事迹、交流和推广各种经验所写的文字材料。用于大会发言、表彰评比、宣传印发或以文件形式转发。本文档根据经验材料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在规范中改进在继承上创新 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宁波市鄞州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66公里,总人口73万。宁波栎社机场,全省最大的淡水湖“东钱湖”和列入全国十大名寺院的“天童寺、育王寺”均在鄞州区境内。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迅猛发展的乡镇、个私企业,使鄞州的经济一直较为发达,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撤销原鄞县而设立为宁波市鄞州区,这不仅有利于拓展宁波城市发展空间,也有利于鄞州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下,鄞州区司法局遵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区的各项工作都要与经济工作相适应”的要求,几年来在上级司法

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在荣获省级先进集体和集体三等功的基础上,1997年荣获集体二等功,20xx年又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至20xx年6月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959个,人民调解员3830人。近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576件,成功调处13338件,成功率达98.2%。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41件150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99批5186人。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ò??¢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李爱社,今年46岁,自1995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 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 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 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 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 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爱社同志面对的是一个 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爱 社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 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确了思路后,李爱社同志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李爱 社同志于1996年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12年的不懈努力和 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2年来,李爱社 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准确 地说,12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 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李爱社同志开始自学法律 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从1997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爱社同志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案例等调解知识由于李爱社同志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能结合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讲解生动而深入浅出,其在基层所进行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宣讲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急群众所急才能临危不惧 由于李爱社同志能够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西宁市司法局自1998年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至今,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1000余人(次),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众,李爱社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纠纷,李爱社同志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数年来,李爱社同志已记不清他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多少次了。对李爱社同志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进,他还肩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因此,每当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碰到一些难于调解的疑难纠纷时,总会给李爱社同志打电话,希望他能出面调解,每接到这种电话,李爱社同志总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 2. 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 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 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 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5.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 人民调解员的组成? 答: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7. 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答:《人民调解法》第15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9.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 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

人民调解法宣传资料

《人民调解法》宣传资料 1、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对民间纠纷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性活动。 2、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向居民(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3、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主要有哪些?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主要是指发生在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4、与民事诉讼相比,人民调解具有哪些优势? 答:人民调解具有民事诉讼所不能比拟的许多优点,它是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解决矛盾纠纷,且不收取费用,降低了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了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负担。而选择诉讼途径解决,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式进行,当事人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应付专业、漫长、繁琐的诉讼活动,而且也造成国家司法资源的过度支出,远不如人民调解那样简捷、及时和经济。 5、哪些纠纷不能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6、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可否收费?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调解能手先进事迹材料

“十佳”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我叫李树果,男,汉族,现年41岁,中共党员,现任五谷城乡镇人大主席,四合堡村包村干部。同时兼任五谷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负责辖区治安稳定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两年来,我以调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构建和谐乡镇,保障人民安居为己任,在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调解网络、健全调解制度上下功夫,坚持把村民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全年共成功调解大小矛盾纠纷10余起,且未发生当事人反悔、案件反复的情况,为维护五谷城乡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学习调解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调解工作中,我深知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甚至会适得其反,掌握过硬的调解技术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我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积累,我的业务本领有了较大提升,在调解纠纷时,也能始终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二、建立排查队伍,完善调解网络 调解工作中,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是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纠纷的保证,是调解工作的重点,我组织村两委

成员选出调解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村干部每月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定期同各村支部书记联系沟通,同时与村主任、信息员定期碰面交流,深入了解村民生活情况,通过层层调解网络,确保了全乡大事小情能够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处理措施。 三、严格工作程序,健全调解制度 为使调解工作能顺利开展,圆满结束,结果能得到较好执行,我在调解开始前下足功夫,深入了解矛盾的产生原因,调解过程中同当事人积极沟通,力求结果使双方满意,调解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回访结果执行情况,做到调解有始有终。 2015年3月23日下午,鱼彩霞回家要求与鱼进霞瓜分油井线线钱,而在拉地的时候,鱼彩霞恶意辱骂鱼进霞说没有她的钱,进而发生争吵,接着鱼彩霞动手殴打,在厮打过程中鱼彩霞揪住鱼进霞的头发,用脚踢她,致鱼进霞受伤,后鱼进霞被送到吴起县人民医院治疗,花费治疗费1561.5元。该事件发生后,我立即着手了解实情,通过多次走访鱼彩霞的邻里之间,不厌其烦的和鱼进霞沟通,也在和鱼彩霞做思想工作,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鱼彩霞赔偿鱼进霞医药费1000元整,剩下的鱼进霞自己支付。双方矛盾化解。 四、重视预防工作,坚持调防结合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我始终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矛盾纠纷调解须知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处中心受理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纠纷;继承、赡养、抚养、抚养纠纷;邻里、房屋宅基地纠纷、生产经营、债务、赔偿纠纷;其他纠纷等。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组织不予受理: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相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进入诉讼程序的; 5、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不涉及赔偿的; 6、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7、其他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调解程序 一、调解开始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调解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调解纪律; 二、调解开始后,有调解人员货真首席调解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调解员、书记员名单,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进行纠纷调查,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双方当事人陈述(一般先申请人,后被申请人);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事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四、进行纠纷辩论,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2、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3、相互辩论;

4、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及有关单位代表发言。 五、进行纠纷调解,讲明有关法律、政策,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双方互谅互让; 六、达成调解协议,遵照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平等协商,达成合情合理的。双方认可的协调协议; 七、宣布调解结束,或下一次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如果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须知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品; 二、如实陈述纠纷经过,要求合情合理,不得捏造扭曲事实,不得诬陷他人; 三、提供证据要真实可靠,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四、请求法律援助或者其他事项,认真听取接待人员的咨询作答和法律指导; 五、遵守接待秩序,遵守射虎公德,守纪律,讲文明,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高声喧闹; 六、遵守廉洁规定,不得向接待人员送礼、吃请。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不受压制胁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规划; 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四、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XX街道办事处位于______,区域面积_____平方公里,下辖____个社区,常住居民____万人。特定的地理区位条件,使xx街道具有人口密集,居民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生活水平较差,困难群体比较集中的特点,导致居民之间矛盾大、纠纷多,这给人民调解工作增添了许多不利因素。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用真情、亲情化解了无数个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广大群众赞誉为服务一方百姓、为民排忧解难的“为民会”;用诚心、耐心感动了无数个执迷不悟的当事人,避免了一次次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被广大矛盾纠纷当事人称赞为家庭、社会的“贴心会”。 一、规范建设调委会,提供硬件条件 街道党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街道办公用房紧张、资金短缺,有的社区办公环境不足80平米。在这种条件下,街道党委、办事处仍从有限的财政中挤出资金,从多方面力量中筹集资金,腾出地处零道街120平门市,狠抓街道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从无到有,逐步实现了“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标准。做到有固定办公室120平方米,刻制了印章、购买了徽章、制作了标牌、标识,配齐了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硬件设施,做到制度上墙公开、明示。使人民调解调委会以新的姿态展示在广大人民群

众面前。为调委会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调解网络,发挥保障作用 首先,加强调委会组织班子建设。首先,街道党委、办事处严格把好调委会调解员的选拔关,选出个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三高”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专职调解员11人,兼职调解员47人,均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指导各社区充分发挥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和辖区共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社区调委会作用,明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调委会主任,同时配足配强社区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调解员“稳定器”、“融化器”的作用,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街道调委会,由街道调委会干部和调解员进行协调、处理,使街道群防群治的调解“区域网”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 其次,街道调委会为了内强素质,规范制定了学习规章制度如:周一学习会制度、自学奖励制度、业务知识培训制度等,为调解员提升调解业务知识提供了平台。制度的健全,充分激发了街道调委会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提升了调解员的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及调解能力。 三、落实三项措施,夯实民调基础 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首先从“防”字入手,做好三篇文章,全力预防纠纷发生。一是抓好调解人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坚持在每月25日,组织调解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和交

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试行)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会议由司法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委会主任参加,并做好记录,写出排查工作报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网络。城镇要每栋楼设立一名信息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信息员名册。司法所要掌握信息员的总数,对信息员定期指导和培训。 3、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4、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对于即将激化或应当立即调解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应先行调解,再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5、街道司法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析疏理,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掌握社情民意。对重要情况的分析要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6、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纠纷要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解。街道要将分类调解流程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7、对超出人民调解组织能力或受理范围的纠纷,登记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需要人民调解组织配合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 8、对排查不力或人为延误调解时机而使矛盾纠纷激化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逐级追究司法行政机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1、重大疑难纠纷是指:有可能出现的小规模冲突事件、群体性事件;情况紧急、问题比较突出、容易激化成规模较大的械斗性冲突事件;已酿成较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跨地域或涉及两个以上乡(镇)、村(社区)的矛盾纠纷;久调不决,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纠纷;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2、对经排查或其他方式发现在本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调解组织、司法所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司法所要掌握报告的层次和进度,坚决防止漏报、迟报。 3、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对重大疑难纠纷事先能知情,事头能控制,事中能妥善处理,事后能上报结果,增强重大疑难纠纷的控制力。 4、报告重大疑难纠纷应明确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事态发展趋势、调处结果、采取的应急措施、拟办意见等内容。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我是众兴乡永安村一名村干部,更是一名基层调解员,我村现有人口4268人,又是一个传统集镇所在地。其中,肥东县自来水厂、和诚养殖场、500KV变电所等企业坐落在我村,人员关系错综复杂,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搞好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是每一户人家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整个社会和谐的前提,但要真正实现和持续如此良好的和谐境况需要许多人的努力和付出,而在基层起着重要作用的当属我们人民调解员。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默默的耕耘着,同时,我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本着“民间纠纷无小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忠实的践行着一个基层调解员的职责。 从事调解工作之初,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有限,也没什么调解技巧。远远达不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因此,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乡内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边学边干,虚心向老调解员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充实了知识,掌握了一定的调解技巧。在调解工作中,我主动参与迎难而上,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到“诚心、公心、耐心、细心”。对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秉着一颗公心、耐心倾听群众意见,不放过任何产生纠纷的苗头,做到查一个,调解成功一个,不留隐患。同时利用各种机会普及法律知识,使全村村民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解决各种事情。通过工作实践,我不仅掌握了调解民间纠纷的方法和技巧,而且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日后的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调解员是基层的“稳压器”,村里大小纠纷的化解,都少不了我们调解员的调解、撮合,而怎样使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化为“风平浪静”就是我们所要做到的。今年7月的一天,我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个人先进事迹宣传材料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个人先进事迹宣传材料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岗位,是很多人都在从事的工作,这里的这篇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个人先进事迹宣传材料一起参考一下! 刁宝山,男,藏族,4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2005年担任五十司法所所长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情系调解,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十几年来,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46起,其中疑难纠纷236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0起、群众性上访事件10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9%,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由于他工作求真务实、业绩突出,连续多年被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2017年,他所在的司法所被县局评为先进集体。 稳定是第一责任,调解是第一防线。多年来,刁宝山坚持筑牢第一防线,履行第一责任,把矛盾调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他认为,群众发生一些琐碎矛盾不可避免,如果自己及时出面调解,矛盾当场就可能解除,如果没有去调解,就有可能酿成更大的矛盾。一旦上法庭打官司,按照民间的传统,就等于结了仇,可能会留下更深的隐患。因此,在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上,只要自己多重视、真关心、常接触,办法总比困难多。 近年来,他所在的五十镇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平大二级公路、美丽乡村建设等多种项目工程纷纷上马,因征地拆迁引发的

各类纠纷也随之大幅上升。这些纠纷具有群体性、易激化、难化解等特点,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仅会严重影响工程的规划进度,还将影响到全镇社会稳定。为此,刁宝山同志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对策,细心体会工作规律,总结出“四心”工作法:预防、减少、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不仅要讲求调解技巧和语言艺术,还要始终怀着对调解工作的热心、为民解困的忠心、敏锐观察的细心、不急不躁反复疏导的耐心。 正是凭着这种高度负责的精神,刁宝山所在的司法所勇挑重担,在五十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他走进矛盾纠纷的现场,到一户户人家反复谈情理、说政事、讲法律。这个过程的艰难,也许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出。人民调解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被人们戏称为“没钱没权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敲门半小时不开门是常事、恶言恶语冷眼冷语是常态。有时候,遇到素质低的还被人指着鼻子骂娘。为了工作,刁宝山就连妻子重病时也未能尽到丈夫的责任。事后有人不解的问刁宝山:“工作重要,还是妻子、家庭重要?”刁宝山动情地说:“妻子在医院住院治疗,作为丈夫总不能跟着守护,我能不急嘛?可是职责所在,如果放下本人的工作不管,让群众聚集上访围攻政府,眼看国家重点工程开不了工,我心里更难受!” 2014年至2017年平大二级公路修建进入施工阶段,该工程占地面积较大,路线长,所牵扯到的农户较多,由于没日没夜地走访调查,刁宝山嗓子疼得说不出话,高烧39度不得不去镇医院输液。正在输液时,又接到了镇上打来的电话,有一户拆迁户反悔了,不但全盘否定了原来的拆迁补偿协议,第二天还要组织一些人到县上上访,并扬言还要通知媒体记者来制造影响。刁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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