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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方案

2018年某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方案

某市18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方案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计划用水、灌溉节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水资源校核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控制水资源消耗,市水利局决定继续组织开展18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反映灌溉工程质量、灌溉技术水平和灌溉用水管理的一项综合指标,18年以来已列为我市每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并纳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我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粮食安全责任书中。为切实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各县(区)水利局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水利部18年度下发的测算工作《技术指导细则》的总体要求,以合理选择样点灌区为基础,以提高测量技术水平为手段,以科研技术部门为承担主体和技术支撑,充分调动水利系统的技术力量,严谨开展观测工作,组织完成全市18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科学编制成果报告,真实掌握我市农田水利发展现状,为农田水利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组织机构

本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牵头单位为XX市水利局;技术支撑单位为XX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承担主体和技术支撑,全面负责承担实施。各县(区)水利局、各灌区管理单位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作为基础数据来源支撑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完成。为加强组织领导,现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陈燕海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利福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负责人

许波市水利局水利基本建设站站长

吴丽军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

成员:缪有祥市钦灵灌区管理局局长

秦高念市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主任

吴锡强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全面负责我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利福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张倡和、彭梓淦、姚梓茂、陈怡、廖焕飞等组成。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测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技术路线和测算方法

为确保技术路线合理,测算方法科学可行。本次测算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18年度下发的《技术指导细则》要求,选取典型县和样点灌区,通过收集样点灌区的基础资料和监测点的监测资料,统一采用“首尾测算分析法”进行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测算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大型灌区还通过典型渠段测量法测定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并与首尾测算分析法进行对比分析,合理分析测算结果。要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精神,按照18年规划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节水的要求,不断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合理确定年度灌溉水利用系数目标值,并通过工程和管理双重措施,千方百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点灌区

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样点灌区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灌区地理位置、灌区规模、灌区类型、灌区面积、地形地貌、工程与管理水平、灌区投入、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全市原则上保持原有18年度18个样点灌区数量不变。各种类型样点灌区的数量、有效灌溉面积及农田水利投入均占一定的比例,分区基本合理,样点灌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市县监测的样点灌区由市水利局组织监测。典型县(区)样点灌区、典型田块的选取要求见附件1。

(三)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田块

严格按照水利部《技术指导细则》要求选取典型田块,对18年不满足数量要求的样点灌区增加典型田块数量。典型田块选取综合考虑作物种类、灌溉方式、畦

田规格、地形、土地平整程度、土壤类型、地下水埋深等因素,对于播种面积超过样点灌区总播种面积10%以上的作物种类,须分别选择典型田块。大型灌区应至少在上、中、下游有代表性的斗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要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择3个典型田块。小型灌区样点灌区应按照作物种类、耕作和灌溉制度与方法、田面平整程度等因素选取典型田块、每种需要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2个典型田块。

(四)建立测算成果逐级审查制度

为保证测算工作的严谨和测算结果的科学准确,要建立测算成果分阶段逐级审查制度。一是各县(区)及灌区管理单位于每年11月主要灌水期结束后,对样点灌区全年监测资料及基本资料进行整理,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市水利局,市水利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市级年度成果报告,经专家评审后,将成果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签字表电子版报送水利厅;二是水利厅组织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对各市测算成果进行审核后,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再次提交成果报告,同时上报信息管理平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成果在适当场合进行公布(18年系数测算成果见附件2)。

(五)按照《考评实施办法》开展测算工作

市水利局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考评实施办法》要求,落实组织领导、技术队伍、技术支撑单位、测算经费,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监督检查,选取样点灌区、典型田块,安装量测设施,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获取毛灌溉用水量、净灌溉用水量等数据资料,计算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并编制市级测算成果报告,审查后将成果按时报送水利厅,并完成测算分析工作考评自评。

四、费用估算及资金筹措

市级测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市级典型县和样点灌区的观测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观测人员补助,市级测算培训及会议费,报告编制、出版及专家审查费等,这部分经费在市本级部门财政预算中安排解决。此外,各典型县和样点灌区的选择应尽量结合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年度水利建设项目,在项目渠道防渗设计和实施中完善观测设备等硬件设施的配备,以便在节约专项开支的同时,满足测算工作的需要。

五、测算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20日前)

市水利局成立测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年度测算工作经费,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及观测人员,选取本年度样点灌区。各县(区)水利局、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成立测算工作办公室,落实主要技术负责人,目前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

(二)实施阶段(4月~11月)

4月~6月:市水利局召开本市测算工作技术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区)样点灌区、大型灌区进行观测设备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调试成功后开始进入全面观测。

5月:水利局联合技术承担单位组成技术指导小组,选择样点灌区进行现场指导。4~11月:各样点灌区开展渠首、典型田块灌溉水量的日常观测工作,定期采集和整理数据。期间,各县(区)水利局、样点灌区负责人配合技术支撑单位收集样点灌区有关资料,提前填写完整灌区基本信息调查表、灌区渠首和渠系信息调查表、全市灌区统计信息调查表等表格,避免发生年底提交成果报告时附表内容留空的情况。

5~10月:市水利局组织测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测算分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月:各县(区)及灌区管理单位对样点灌区上半年监测资料进行整理,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市水利局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进行汇总分析。

(三)成果提交阶段(12月)

各县(区)水利局、大型灌区主要技术负责人整理样点灌区监测资料及基本资料,于11月10日提交市水利局。市水利局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灌区测算资料成果进行汇总、计算、分析,组织编制市级成果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后于18年12月10日前将成果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签字表电子版报送水利厅。水利厅组织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对各市测算成果进行审核后,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再次提交成果报告,同时上报信息管理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市水利局: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和本级测算工作经费,组织编制本市年度工作方案。帮助技术支撑单位确定典型县样点灌区、渠首、典型田块,组织做好本地区技术

培训和测算工作,对测算工作质量负总责。负责布置年度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进度,组织对各典型县、大型灌区的测算成果进行审查,汇总整理所有测算资料,组织编制市级成果报告并提交水利厅。

各县(区)水利局:选定样点灌区、确定典型田块,组织样点灌区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开展测算工作。汇总整理本县测算资料,对本县采集数据真实性负责。

大型灌区管理机构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承担本灌区测算具体工作。具体负责确定末级渠道、样点田块,开展本灌区基础资料的收集,量水设施安装及使用,末级渠道、渠首流量的日常观测,定期采集和整理数据等工作。对本灌区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测算工作质量负责。

(二)落实测算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委托设计、科研技术部门作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承担主体和技术支撑。根据测算分析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落实经费,在灌区放水前提前建设观测设施、安装观测设备。

(三)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确保成果可靠

要指定专人负责样点灌区测算工作,测算技术负责人要定期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定期查看观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做好灌水与不灌水日期的记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如实记录和上报,坚决杜绝监测随意填报数据的行为。各县(区)及灌区管理单位应在每月底前将采集数据上报市水利局汇总。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市水利局将视情况组成检查组,适时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抽查,对未按要求开展该项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其他

请各县(区)水利局、灌区管理机构尽快填写灌区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4),5月4日前提交市水利局。联系人:廖焕飞,电话:2830985,139********,邮箱:qzsnsk@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9831972.html,。

附件:1.典型县(市、区)、样点灌区、典型末级渠道及田块选取要求

2.18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值

3.XX市灌区(样点)基本情况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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