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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

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督查,筹措相关建设经费。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制订、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病源微生物等实验室的重点监管工作。每季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必要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工作:基本建设处牵头负责做好实验用房的安全性评估,建筑物消防、水电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论证;教务处牵头负责做好教学实验项目安全性评估及管理要求;科研处牵头负责做好科研平台实验室安全性评估及管理要求;保卫处牵头负责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消防设施更新及消防通道管理要求,主要危险品管理要求;后勤服务集团牵头负责做好实验废弃物的规范化处置管理要求,学院负责落实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主要危险品监管、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九条各学院和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职责为: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具体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排查安全隐患。

第十条各学院和科研平台的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立每个具体实验室的危险等级(高危/危险/普通),明确安全责任人;在室内张贴安全制度和危险标识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组织、落

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组织、督促各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安全责任人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每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是该实验室日常管理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台帐(试剂药品、剧毒品、辐射源、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使用本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负责实验室内务整理和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二条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教学、科研实验项目指导老师为直接安全责任人。指导老师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配合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指导老师要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

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学生须严格遵守落实实验室规章制度,配合实验室管理工作。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一)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需根据本学科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二)建立实验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教学、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尤其是化学、生物、辐射等危险级别高的实验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各单位的安全审核结果须报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报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三)建立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须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项目建成后,须通过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库房必须按照视频监控和防盗装置。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在出入库登记、领取、检查、清理过程中切实做到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双本账的“六双”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第十五条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获取相应资质。实验动物尸体统一交后勤服务集团按有关规定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实验室不得私自丢弃或掩埋。

第十六条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辐射源使用单位必须加强涉辐场所安全和视频监控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涉辐废弃物的处置。直接接触辐射源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后勤服务集团做好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各学院和科研平台不得将实验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实验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包装和标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定时送往相应的收集点,由后勤服务集团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报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报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特种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和岗位需实行上岗证制度。

(三)对于自制自研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水电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安全责任人在每次下班前要关闭房间水电,除冰箱以外的仪器设备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确需夜间连续用电,使用人需向所在单位申请,经所在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夜间用电。隐瞒不报的,学校将追究安全责任人和使用人责任。

(四)化学类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可以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现场审核取得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安全设施管理

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学校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学院和科研平台做好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其完好性,并做好维护记录。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内务管理

(一)每个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危险等级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实验室外醒目位置(危险等级牌放室内),便于督查。

(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检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三)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

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五)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内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无关的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六)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要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七)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

第二十三条加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

(一)学校、学院、科研平台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学校检查时间定为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检查一次,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4. 实验室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 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

6.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各学院、科研平台应每月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每次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科研平台须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安全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安全隐患整改

对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安全责任人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并防范措施,主动向所在学院、科研平台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学院须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学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卫处,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事故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卫处,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全)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答案

1、[判断题]触电事故是因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2、[判断题]用手搬运重物时,应先以半蹲姿势,抓牢重物,然后用腿肌出力站起,切勿弯腰,以防伤及背部和腰。(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3、[判断题]高校实验室科研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4、[判断题]化学废液要回收并集中存放,不可倒入下水道。(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5、[判断题] 电离辐射的标识是: (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6、[判断题]因为实验需要,可以在实验室存放大量气体钢瓶。(分值1.0) 你的答案:错误 7、[判断题]若被火场浓烟所困,应迅速起身跑出火场。(分值1.0) 你的答案:错误 8、[判断题]电弧焊焊接工位的防护屏可预防焊接电弧辐射对他人的伤害。(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9、[判断题]及时淘汰老化、性能不稳又具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如冰箱10年以上,烘箱 12年以上)。(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10、[判断题]实验结束后,应该打扫卫生、整理或运走废弃的试样或物品。(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11、[判断题]实验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及时送学校废弃物中转站,最后由学校联系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12、[判断题]灭火的四种方法是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化学抑制法。(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13、[判断题]如遇呼吸道吸进有毒气体、蒸气、烟雾而引起呼吸系统中毒时,应立即将病人移至室外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领,使之温暖和安静,切勿随便进行人工呼吸。(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14、[判断题]当发生火情时尽快沿着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方向迅速离开火场。(分值1.0)你的答案:正确 15、[判断题]可以用湿布擦电源开关。(分值1.0) 你的答案:错误 16、[判断题]急救时伤口包扎越紧越好。(分值1.0) 你的答案::错误 17、[判断题]手工锻造时思想要集中,掌钳者必须夹牢和放稳工件,并控制锤击方向。(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18、[判断题]锻造过程中,身体不得接触尚未冷却透的锻件。(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19、[判断题]所有操作或接触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室人员应接受放射性基础知识、相关技术和放射性防护的指导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专用的辐射剂量计。(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20、[判断题]冲压模型前,不用清理干净工作台上的不必要的物件。(分值1.0) 你的答案:错误 21、[判断题]浇注期间,其他同学不用让开通道,或可站在身旁观看。(分值1.0) 你的答案:错误 22、[判断题]废弃的放射源,必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贮,不得私自处理。(分值1.0) 你的答案:正确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复旦大学试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

复旦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校通字﹝2017﹞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 经学校批准设在校外的研究院等机构的实验室、租赁社会房屋用于科研、教学的实验室按照本办法执行,并须同时遵守所属地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三条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院系(所、中心)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的主要领导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实验室安全的校领导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各单位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设置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工作组秘书处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与学校签订《复旦大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七条各单位须组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符合学科特点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体现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资料,开展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资格审查。 (三)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置以及各类安全演习等工作。 第八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掌握正确的实验及仪器设备操作方法。 (二)了解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布局。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每次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每日离开实验室时,应确认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等的安全,并做好身体清洁。 (四)定期整理整顿实验室环境,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有序。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条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准入制度 (一)实行学校、各单位、各实验室全员覆盖的三级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核制度。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9 页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实验室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灾害等事故的安全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做实验时,实验的废弃物要在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得乱倒乱丢。 二、实验中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加热加压过程中需专人看管;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电炉不能放置在木质工作台上;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三、实验室内不准抽烟,不准煮食物(实验除外),未经实验中心批准不准随便带人参观,不准在实验楼通道内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便于疏散。 四、每个实验室由该实验室的实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实验室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锁好门窗。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懂所在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会拨打火警电话119;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 五、实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有腐蚀性的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操作。 六、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实验期间实验指导教 第 2 页共 9 页

师不得擅自离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七、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人身重大损伤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的情况,立即向实验中心报告。 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近几年对实验室评审逐步增加了这方面要求,但由于各实验室的规模,检测内容,仪器环境安全防护的重点不同很难统一标准。(微生物实验室等特殊实验室安全有国家标准)所以各新建或扩建实验室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几个人防护的要求上各自一派,虽各有特色,也有疏忽一面。 一,实验室安全设施 今天就这个问题做一些提纲性的探讨,其目的是抛砖引玉,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在协会这个平台上,相互学习交流,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多要走上讲台,提出疑难问题,介绍经验,分享信息。在下面就我利用我本人浅薄的知识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简单的说说,一般实验室安全设施大致有1环境和设备布局设施,2消防设施,3通风排风设施4消毒洁净设施5废弃物处理 6防爆设施7防盗设施8防鼠设施,9喷淋装置 第 3 页共 9 页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髙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冇委员会第20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泄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齐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疗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实验室成员四级管理体制,各司其职,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 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二级单位领导协助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的"四级”责任制。学校签订"三级"责任书,国资设备管理处负责"第一、二级"安全责任书的制订、修订等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与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与本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二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负责制左"第三级"安全责任书的规则并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各成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三级),并监督各实验室的上墙张贴及执行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苴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 2.指导学校制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 3.研究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等。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国资设备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国资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的主要监督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制订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 2.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执行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辐射、实验废弃物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检査与督查实验室安全,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冇及业务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 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 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75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 法标准版本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

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3.1实验室负责人 3.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1.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1.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1.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1.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1.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1.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 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 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 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 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号)等文件精 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 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 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

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和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护师生员工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实验室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四条各院级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应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实验室主任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教育管理全面负责。 第六条实验室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本实验室从业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实验室各类人员应履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自己所在岗位的作业行为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实验室在承揽本实验室教学、科研任务外的校内(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条实验室应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安全管理规定和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人,并悬挂公示。 第十一条实验室在购入新仪器设备前,须出具学校技术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论证报告。新仪器设备购入后,应根据实际需要,由仪器设备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实验室实行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应对各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意识教育、急救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各类人员应在了解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掌握相应操作规程,并经实验室考核认定和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第十三条实验教师应将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列为授课内容并在实验开始前向学生讲解。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应科学摆放,布局合理,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实验室严格做到四防、四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气;查仪器设备)。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短期不能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第十六条实验室在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经研究,特制订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要点,供参考。 一、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一)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关注要点: 1. 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情况(校院均有完整、明确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显示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及任务分工); 2.专职教学实验管理人员情况(校院均有专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具有一定资质,岗位责任明确); 3.兼职教学实验室安全员情况(每个实验室均配备有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清晰)。 (二)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逐级分层落实情况 关注要点: 1.校领导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高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2.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3.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教学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 (三)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实验安全操作规范情况 关注要点:

1.实验室管理制度; 2.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责任制(各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4.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安全告知制度; 5.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6.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制度; 7.实验室应急管理制度; 8.实验室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实验室特种设备专项管理制度; 10.实验室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11.实验室安全例会制度; 12.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制度; 1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15.实验室安全奖惩制度; 16.实验室安全档案及台帐管理制度; 17.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仪器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的规定; 18.消防、应急设施管理制度; 19.生物、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20.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关注要点: 1.明确和落实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857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可是每年都有人因为疏忽大意在实验室中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编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从使用者的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明安全操作规范,以利于保障安全。编辑手册的目的在于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各类工作时,对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方面时刻保持警觉,经常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科学地进行实验,规范化操作,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安全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在实验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事故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使读者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更加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及辅导材料,请学习自己所在系部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参考专业(行业)规范或翻阅相关的专业手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目录 总则 实验室须知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五、放射性防护安全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 七、高压钢瓶的使用安全 总则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 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系、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和研究; 3.从事特殊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放射性工作人员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4.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和研究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5.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系和教务处、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实验室须知 1.处理任何紧急事故的原则是:在不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少受损失。措施包括自已采取行动,报警、呼叫他人及专业人员协助采取行动。在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以采取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点,措施包括撤离危险现场,自救、互救、报警等。在任何情况下,不顾他人人身安全,不采取措施都是不道德的。 2.参加实验时,不能穿拖鞋、短裤。女士不能穿裙子,并应把长发束好。操作感染性、有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 创建“平安校园”,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 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__〕32号)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

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

大学高校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XXX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广大师生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防止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实验室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政策精神,依据《X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工、学生、外来人员和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各学院(部、所)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细则,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准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二)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在线学习功能及其他途径,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的自主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实验室通识类安全知识及化学类安全、医药生物类安全、电气类安全、辐射类安全、机械类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 - 1 -

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 6 小时。 (三)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在线考试。考试时间 1 小时,总分 100 分, 90 分及以上成绩为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 (四)考试合格后取得证书,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第三章适用和实施 第五条新入职教工应在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安排的新员工培训阶段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教育。已入职教工在开展新的实验项目前,应由所在部门组织对其进行相应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内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所有实验课程正式开课前,课程开设部门须结合学科特点、实验环境要求和实验项目涉及内容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教育,培训资料归档保存。 第七条本科毕业生如需进入实验室做毕业课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由实验室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范围和考试时间并组织实施;其他年级学生(一般为创新实验、开放性实验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共同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和结果报所在部门备案。 第八条外来人员和临时人员,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核,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具体形式并组织实 - 2 -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0〕67号)、《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大党办〔2009〕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系)、直属单位、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按《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校区管委会和有关专家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小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则,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提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的工作计划、建议和经费投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专业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验室处”)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学校综治委的要求,在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化学、辐射、生物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必要时报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委员会研究决策;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先进评比。 第八条各校区管委会要协调做好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工作,包括加强对实验用房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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