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得填表说明

该表得基本原理就是以会计上得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得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得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得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得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得“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得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与。

该表中得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得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得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得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得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得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得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得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得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得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得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得子公司得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得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得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得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得部分.该项目得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就是作为对本年度得“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得调整。

(5)非应税收入得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得财政资金等)得影响,等于此类收入得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得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得成本、费用与损失得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得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得不可扣除成本、费用与损失得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得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得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得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得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得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得影响:指本期发生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得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影响,等于该类项目对本期利润总额得影响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得适用

税率。

(9)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得变化:因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得适用税率将发生改变(如因为颁布实施新税法、纳税主体本身就是否适用某项税收优惠得条件发生变化等)对该纳税主体期初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按期末预计得转回时适用税率进行调整对所得税费用得影响,其金额等于:期初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得暂时性差异项目金额(注:不包括转回时直接计入其她综合收益或权益项目得暂时性差异)×(期末预计得转回时适用税率-年初预计得转回时适用税率)。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得,按“—”号填列;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得,按“+”号填列.

(10)所得税费用:等于利润表所显示得“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与。

问:

1、其她如“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本期收到得与资产相关得政府补助"等纳税调整事项在哪项里面填列?

2、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得增减变动导致得确认得递延所得税费用得增减变动应列报为哪一项?

3、如果特殊得纳税调整事项均不在以上内容中,就是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减项目?

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公允价值调整引起得利润总额得变动,这个应该填列在哪个项目下?

5、如果本期收到得与资产相关得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但属于征税收入,应该列入哪个项目?纳税调减事项应该列入哪个项目?

6、如果当期坏账核销,做得纳税调减,又该如何反映呢?

7、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负数,账面未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如何勾稽所得税费用?

8、可抵扣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则产生贷方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但就是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负数,因此借方不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我理解需要调整啊?反之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借方当期无需纳税,因此不需要调整。我得结论正好相反,错误在哪里?还有递延所得税负债得影响为什么表格里没有调整?

9、利润总额就是合并报表得利润总额数字,那合并抵消影响利润得数字放在哪里?

10、企业前几年严重亏损,本年盈利,但仅仅就是微盈,因此本年仍然无法合理确定其可产生足够多得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年盈利弥补以前年度得亏损,这部分可以填列在“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 还就是要单独列?

11、环保设备抵免所得税额就是否需要单列?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不再确认将前期确认得转回就是否列示在“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得影响"?

12、权益法单位核算得投资收益放在“不可抵扣得成本、费用与损失得影响"可以吗,货币基金得收益就是免税得,那么持有货币基金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以放在“非应税收入得影响”这里吗?货币基金就是红利转持有份额就是否可以理解为这部分收益已经实现。

13、原未计提递延,本期股份支付行权,企业按行权日公允价值与行权价之差税前抵扣了,在这个表中体现在哪里呢?

14、税法上视同销售收入(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只就是确认销项税)在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节过程里放哪一项合适.

15、税法视同销售收入即使确认递延所得税,当期也得转回,最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这块其实当期得发生额就是0。但就是利润表里面收入就是不含这块视同销售收入,那么利润总额乘以25%算出来得所得税费用肯定与当期所得税费用对不上,这块就必须得调节吧,应该放哪项?

16、对于不可抵扣得成本、费用与损失得影响,我想请教您.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除了因为资产减值确认得递延所得税费用外,没有计提其她所得税,那不可抵扣得成本、费用与损失(业务招待费超标等)就是否仍需要在此列示?

答:

1、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可增加“税法规定得额外可扣除费用”项目;本期收到得与资产相关得政府补助: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得,应填列在“非应税收入得影响”项目内。

2、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得增减变动导致得确认得递延所得税费用得增减变动,如果因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确认得,填列在“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项目内;因预计转回时得适用税率变动而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得计量金额得,填列在“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得变化"项目内。

3、也可增加,但预计增加项目得情况应比较少见,因为上面这些项目已经概括了绝大部分情况。

4、不需要在该表中专门调整。该事项对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影响得方向相同、金额成比例。

5、该表中得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得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得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得抵销影响等。递延收益如果在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情况下,该事项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得方向相反、金额成比例,不需要在该表中专门调整。

6、如果当初坏帐准备确认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在该表中也不需要特别考虑.如果原先没有确认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列入“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

7、如就可抵扣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则无需作为特别调节项目反映;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填列在“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得影响”一行内。

8、当期所得税就是根据税法规定得本期纳税义务来计量得,此时只有递延所得税而无当期所得税。

9、如果合并抵销未实现损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则无需在该表中作为调节项目;如果没有确认递延

所得税,应作为本期发生得未确认递延所得税得暂时性差异事项列入该表.

10、可以列入“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无需增列新得调节项目。

11、对于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等对所得税费用影响,可在该调节表中增设“额外可扣除费用得影响"项目予以反映。以前年度获得得税款抵减(如购置与使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设备,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得规定享受得税款抵免)延续到本年度,但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年度末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条件,或本年度实际享受了相应得税款抵免得,其对本年度所得税费用得影响也在“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项目中反映。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不再确认将前期确认得转回,应反映在“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得影响”项目内。或者列在“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得影响”.

12、权益法投资收益为“不征税收入得影响";货币基金得公允价值变动如果已确认了对应得递延所得税,则不作为该表中得调节项目。

13、如果确定前期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不构成前期差错得,则在本期得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节表中,建议增加一项“额外可扣除得费用"来反映该项影响。同时,如果截至期末股份支付计划尚未结束,还应根据最新得发展变化考虑就是否需对尚未行权部分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补确认得,则其影响反映在“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项目内。

14、这些项目通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因此一般不纳入该表中调节项目得范围。

15、如果视同销售收入造成当期会计利润大于应纳税所得额,但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得条件得(即永久性差异),则需要新增调节项目。但我理解视同销售形成永久性差异应就是比较少见得情形。

16、也需要,不能因为亏损企业本身无需纳税就不在调节表中反映这些项目得影响。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作者:————————————————————————————————日期:

2012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 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 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 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 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 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 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 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 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第六条 职工工资 据实扣除任职或受雇,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 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14% 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 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费 2.5%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 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 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 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 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30号)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据实扣除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 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参考《计学撮要2011》第388~391页的问答)。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本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等于该类项目对本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9)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因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将发生改变(如因为颁布实施新税法、纳税主体本身是否适用某项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等)对该纳税主体期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按期末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进行调整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其金额等于:期初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暂时性差异项目金额(注:不包括转回时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权益项目的暂时性差异)×(期末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年初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按“-”号填列;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的,按“+”号填列。 (10)所得税费用:等于利润表所显示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复习过程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 认和计量

精品文档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所得税费用的概念 所得税费用是一个会计概念,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根据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是根据会计准则确定的。 从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和其他费用一样,符合费用的定义和确认的条件,所以也属于一项费用,称为所得税费用。企业核算所得税,主要是为确定当期应缴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所得税是一种纳税义务,而不是一项费用,企业应该不把所得税作为费用的前提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后,再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所以,税法上没有所得税费用之说。 二、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即应缴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期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参考《计学撮要2011》第388~391页的问答)。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期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期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期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20200706103157)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 转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 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职工培训费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6“五险一金”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7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8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9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10广告宣传费和业务 宣传费一般企业(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手续费和佣金一般企业: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 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产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人身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的部分,准予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 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 税前据实扣除 13党组织工作经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 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 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本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

企业所得税4(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必看!12项常见费用扣除比例彻底说清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又要来临了,由于汇算清缴需要填报的申报表比较多,而且还涉及做纳税调整,所以大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都觉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项比较难的工作。 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费用扣除是汇算清缴的重头戏,但各种费用扣除比例、限额繁多且难记。为帮助大家搞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今天小编就来一起说说企业所得税计算应注意的12项常见费用扣除比例。掌握和熟悉各种政策比例后,那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就不是一件难事。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2项常见费用扣除比例汇总如下: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比例:14%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8%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8年新改政策) 4.工会经费支出:扣除比例:2%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扣除比例:5%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6.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扣除比例:1% 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

亏损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亏损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亏损,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经营亏损弥补,是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的重要内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以前各年的利润总和为负,本年实现的利润要首先弥补这部分亏损,其剩余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基本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二、一般规定 (一)合伙企业亏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摘自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二)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摘自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八条) (三)跨境关联交易监控与调查的管理要求上述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摘自国税函〔2009〕3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第二条) (四)重组业务亏损 1.一般性重组亏损规定 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 差异分析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目录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摘要:在会计制度和所得税法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 日趋扩大。所得税的正确核算必须分清差异的根本原因和具体表现,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通过阐述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种类,分析了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具体处理方法 关键词:纳税所得;会计利润;所得税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前言 在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存在较多的差异,如何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许多企业财税人员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在新会计制度颁布后,会计核算出现了许多新内容和新方法,更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复杂性,为此必须准确把握<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的差异,才能正确地确定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和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同时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含义 会计利润是由“本年利润”帐户和损益表所反映出来的、企业于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即利润总额。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用公式表示为:会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纳税所得,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公式表示为:纳税所得=应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不难看出,由于永久性差异或时间性差异影响,新《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

一文吃透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一文吃透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当我们测算所得税费用计算是否合理的时候,往往会用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税率,如果差异较大,便会进入附注,查看所得税费用科目“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纳税调整过程”。 这张表从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税率开始,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后得到的所得税费用金额等于利润表披露的金额。下面具体说说: 1、永久性差异要调整。所得税费用分为当期和递延,即,要么当期纳税,要么以后要纳税,对于永久不纳税的收支,对所得税没影响,就不能归入企业所得税支出,即所得税费用。因此,所得税调整表,调整的就是利润总额中永久不纳税的收支,从而调出一个只有当期和递延的所得税费用。因此调整过程表中有这么两项“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常见的有,超支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广告宣传费、捐赠、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取得合法票据的费用支出等)以及“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常见的有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府补贴、居民企业间利润分红等),都是反映永久性差异。 2、暂时性差异如果当初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则不会造成所得税费用变动,比如100万的资产减值损失,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时候,利润总额要加回100 万计算所得税,假设税率为25%,那么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调增100*0.25,而对于该项资产减值损失造成的税会暂时性差异,我们要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100*0.25。如此,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呈现一增一减的关系,对于所得税费用整体没有任何影响。但是,无法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对该项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就会造成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但递延所得税费用由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未有减少,从而整体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因此,我们看到调整过程表中有一项“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还是前述例子,如果2016年没对该项资产减值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年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于是在2017年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递延所得税费用为确认-25万,该事项由于对2017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任何影响(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在2016年度),从而对2017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因此,2017年当期整体所得税费用由于该笔去年的资产减值损失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而调减25万。这就是调整过程表中的“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再引申一下,如果该笔坏账在2017年收回,从而坏账准备本期转回,转回导致2017年当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利润总额增加,因此2017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应当调减这块减值损失的影响,如果该笔减值损失在2016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2017 年度就不存在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2016、2017年均不存在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然而这两年都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产生了影响,2016年归类为“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17年归类为“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如果2016年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2016年就对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均产生了影响,一增一减,影响抵消,2017年因坏账转回,从而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对2017年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产生了影响,一减一增,影响抵消。

1Z102040利润和所得税费用题库7-1-8

1Z102040利润和所得税费用题库7-1-8

问题: [单选]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哪项是应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问题: [单选]按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获得的溢价收入,应当列为()。 A.营业外收入 B.净利润 C.法定盈余公积金 D.资本公积金

问题: [单选]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按顺序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征税收入、免税收人、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B.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C.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 D.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及顺序。《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古诗词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c96173.html,)

问题: [单选]某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11年亏损20万元,2012年度亏损15万元,2013年度盈利50万元。该企业2013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1.5 B.2.25 C.3 D.5 如果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一年弥补不完的,可连续弥补5年。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201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0-15)×20%=3万元。本题答案为C。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企业所得税扣除相关扣除税法汇总

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 1.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在福利费科目中发生的企业为职工的子女购买的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企业为职工的子女购买的医疗保险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法人股东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境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当于股东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后再向其追加投资的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

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境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符合上述规定的法人股东(居民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答:可以。根据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4.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加计扣除或者摊销?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一建《工程经济》章节题: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一建《工程经济》章节题: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1[单选题]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 )。 A.可抵扣永久性差异 B.应纳税永久性差异 C.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D.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参考答案:C 2[多选题]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其分配的项目有( )。 A.应付优先股股利 B.提取法定公积金 C.提取任意公积金 D.应付普通股股利 E.转增资本金 参考答案:A,C,D 3[单选题]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一般是( )。 A.当年总利润10% B.当年总利润50%, C.当年净利润10% D.当年净利润5% 参考答案:C 4[多选题]营业利润计算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 )。 A.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B.资源税、教育费附加 C.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 D.土地使用税 E.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A,B,C,D 5[单选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中,应最先提取的是( )。 A.法定公积金 B.任意公积金 C.普通股股利 D.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参考答案:A 6[单选题]某工程咨询企业2009年的营业利润为502万元。该企业本年营业外收入30万元,营业外支出20万元,该企业利润总额是( )。 A.532万元 B.522万元 C.512万元 D.492万元 参考答案:C 7[单选题]某建筑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投资收益为200万元,适用所得税率为25%,则当期所得税为( )。 A.250万元 B.300万元 C.350万元 D.400万元 参考答案:B 8[单选题]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可以分为( )。 A.收入的计税基础和资产的计税基础 B.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C.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利润的计税基础 D.利润的计税基础和收入的计税基础 参考答案:B 9[单选题]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 )。 A.弥补公司的亏损 B.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C.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 D.优先股红利分配参考答案:C 10[单选题] 某施工企业2015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为10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

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2020

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大全 费用一 ?项目名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费用二 ?项目名称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三 ?项目名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四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五 ?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费用六 ?项目名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费用七 ?项目名称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费用八

?项目名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九 ?项目名称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十 ?项目名称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费用十一 ?项目名称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费用十二 ?项目名称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准确填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

准确填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12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关于实际利润额的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来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按月度或者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利润表时,经常遇到三个方面的问题: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确定的实际利润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不准确。2.年终汇算清缴时,遇到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不作账务调整。3.年度利润表中填报的所得税费用不正确。现举例进行说明。 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资料 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009年有关情况如下: (1)第一季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90万元,包括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3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条件)、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为5万元。被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 (2)第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60万元。 (3)年末A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计税基础为20万元;B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计税基础为26万元(其他资产和负债无暂时性差异)。 (4)年终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64万元。 预缴及年终汇算清缴 (1)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90-3-2-5)。这里有两处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一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预缴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有的纳税人却忽视了这项规定,不进行弥补。二是把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作为纳税调增金额。实际上,这种产生永久性差异的支出,在预缴期不必进行纳税调整,只需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一并作纳税调整。该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80×25%)。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计提所得税时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得填表说明 该表得基本原理就是以会计上得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得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得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得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得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得“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得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与。 该表中得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得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得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得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得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得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得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得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得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得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得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得子公司得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得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得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得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得部分.该项目得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就是作为对本年度得“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得调整。 (5)非应税收入得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得财政资金等)得影响,等于此类收入得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得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得成本、费用与损失得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得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得不可扣除成本、费用与损失得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得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得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得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亏损得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得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得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得影响:指本期发生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得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影响,等于该类项目对本期利润总额得影响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得适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