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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关于修改《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张家口市都市总体规划(修改内容)

2、拟修改都市规划区界定

按照张家口都市进展的需求,都市总体规划修改的规划区范畴包括张家口市区(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县部分乡镇、宣化县部分乡镇、崇礼县高家营镇部分用地、怀安县左卫镇总面积约为2146平方公里。

二、都市规模

1、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05年都市规划建设总用地80.0平方公里,人均95.0平方米/人。中期2010年都市规划建设总用地82.8平方公里,人均93.0平方米/人。远期2020年都市规划建设总用地105.0平方公里,人均95.0平方米/人。

2、拟修改都市建设用地规模

《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对都市用地布局及土地使用规模进行了合理确定,规划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按315平方公里操纵,其中张家口市主城区规划都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4平方公里。

都市总体规划修改确定2020年张家口市主城区都市建设用地123.98平方公里,人均95.5平方米。(其中包括北城区、中心城区、宣化城区、下花园城区。)

三、都市空间布局结构

1、原总体规划都市空间布局

2000年版都市总体规划的文本第46条确定都市总体布局结构:

都市总体布局采取“组团式”布局结构:规划利用现主城区内形成的“一市三城”格局并将其做为都市组团实施统一规划。

主城区都市用地总体结构形状为“一中心二组团”的用地格局。

2、规划都市空间布局

都市总体规划修改将张家口市主城区空间布局结构由原先的“三组团”(中心城区组团、宣化组团和下花园组团)修改为“四组团”(北城区

组团、中心城区组团、宣化区组团和下花园区组团),四组团中中心城区组团与北城区、宣化城区、下花园城区的距离较适中,区域位置、生态宜居性较好,建议作为都市以后进展的中心区。

2000版市区规划区界定图

都市总体规划区界定图(拟修改)

2000版市区总体规划图

主城区用地规划图(拟修改)

2000版市中心区规划图

市区用地规划图(拟修改)

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第一节风景名胜区体系建制状况与特点分析 1982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区和镜泊湖风景区被国务院首批审定公布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9年,经黑龙江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立了太阳岛、丹清河、二龙山、桃山、兴凯湖5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4年,省政府审定批准延寿山庄、莲花湖、吉兴河、哈达河、柳树岛、四丰山、明月岛、卧牛湖、龙凤山9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88年,国家组织审定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区,要求各省从已建制的省级风景区中选送,当时我省虽然尚无省级风景区建制,但积极补充申报了兴凯湖风景区,由于准备不够等原因,未获批准。 当前黑龙江省正式建立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4处,详见表1-1。全省各地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风景区点200余处,虽然部分风景旅游开发地以风景区命名,但是除上述16处风景区外,其它都未经正式审批建制并报送风景区主管部门备案。 黑龙江省现状16处风景区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中东部地区,分属8个地市。大庆市、绥化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尚未建立风景区。16处风景区全部属于自然风景资源主导型,各风景区都有少量人文景观,但与自然景观相比,人文景观价值较低。按主体风景资源类型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山林——湖泊景观类型:镜泊湖、莲花湖、卧牛湖、二龙山、龙凤山、吉兴河、四丰山、哈达河、延寿山庄9处风景区。其中,镜泊湖风景区拥有火山熔岩地貌、天然瀑布及火山口森林等特色景观,风景资源价值较高。其它8处风景区都是因修建水库而形成的山水风光区。 ·火山地貌(矿泉)型:五大连池风景区,属于特色风景资源区,有较高的观赏、科学研究、医疗保健价值。 ·山地森林型:桃山、丹清河2处风景区,北国山林特色,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天然湖泊型:兴凯湖风景区,中俄界湖,天然景色极为秀美。

盐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盐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公示文字部分 一、规划思路 ?继承创新结合 充分尊重与汲取同步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体现规划延续滚动。 ?交通用地互动 充分与城市总体规划互动反馈,凸显交通引导与支撑作用。 ?导则指引反馈 充分尊重与依据新版综合交通规划导则要求,并应用于规划实践;同步思考、反馈导则技术指引完善的可能。 ?近期远期兼顾 既要为盐城勾画交通发展蓝图、确定重大设施布局;也要为盐城近期交通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二、规划范围和年限 本次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范围及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如下表所示: 表1 规划范围和年限

三、愿景与目标 ?愿景 愿景:建设“畅达、绿色、人本”的健康交通体系。 畅达:对外交通实现突破与融合,城市交通实现整合与集约,构建发达开放的对外交通系统和高效畅达的城市交通系统。 绿色: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多方式协同发展,“集约环保、减碳节能”的综合交通体系。 人本:营造低碳、健康的交通环境,为全体交通使用者提供舒适、人性化、多样化的交通体系。 ?目标 表2 规划目标

四、战略任务 ?任务一:区域交通建设谋求新突破 南融长三角、北承渤海湾,西联中西部、东出东北亚。提升交通区位,打造区域性航空与铁路综合枢纽,注重与长三角核心城市快速复合通道建设,加强与苏锡常都市圈、南京都圈、徐州都市圈交通体系衔接,推进与西向交通廊道预控,积极加强与沿海重要港口的联系,构建以盐城为核心的多方式协调的放射交通系统。 ?任务二:交通引领发展创造新格局 以交通走廊引导和支撑“双城双区”城市空间的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引导城南新区、城西片区、河东片区及城北片区的协调发展; 土地利用布局与开发建设贯彻公交引导的原则,采取有机疏散与集中发展、集约利用相结合;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 来源: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作者:时间:2007/07/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动迁管理,保证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需要,维护动迁人和被运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需拆除房屋和其它设施及搬迁、安置、补偿等动迁事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称市开发办)为本市动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动迁管理工作。 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处(以下称动迁承办单位),为本市统一动迁的实施单位,负责对被动迁人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或承担房屋拆除、补偿、安置等任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动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动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的被动迁人,是指对被动迁房屋和其它设施具有合法产权证照或使用证照的单位或个人(以下分别称所有人和使用人)。 第二章动迁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建设需要动迁,必须向市开发办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取得《动迁许可证》并按住宅本体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五预交动迁安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动迁。工程竣工,动迁人履行与被动迁人签订的协议后,退回保证金。 房屋动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动迁人申请办理《动迁许可证》,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建设计划、投资指标、建设规划和用地审批文件。 (二)拆除房屋产权注销登记通知。 (三)包括动迁地段现状情况、安置地点、动迁期限、回迁时间等内容的动迁安置方案。 第七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开发建设的,均实行统一动迁,由动迁人委托动迁承办单位实施动迁。 经市开发办批准个别动迁的,动迁人按本办法规定可自行实施动迁。动迁人是个人的,不得自行实施动迁。 动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委托实施动迁。非建设单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实施动迁。 第八条市开发办核发《动迁许可证》后,应向动迁范围内的被动迁人发布公告,公布动迁人、动迁承办单位、动迁范围、搬迁期限等,宣传有关动迁的法规、工作制度。 市开发办应监督动迁人、动迁承办单位和被动迁人执行本办法,监督检查各项动迁活动,保护动迁人和被动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动迁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市开发办批准,不得在拟建地段进行动迁调查摸底。 (二)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搬迁期限。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6-11-02 原标题: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拟建立核心指标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 法制网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王开广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发布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并将核心指标实施情况等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征求意见稿提出,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城市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存在违反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变相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并要求其责令有关机关改正。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卫星遥感、信息化等技术手段,通过规划督察员、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等强制性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 此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分为年度评估和阶段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情况应当纳入城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评估应当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相结合,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阶段评估报告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同时报原审批机关和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完整版)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1.3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全部行政范围。主城区旧区是指东至文港路,南至青年路,西至西环路一线,北至新洋港;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共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2.2.6 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2.6.1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应相对集中,可按嵌入街坊式布局,宜布置于居住小区主入口处,以方便居民生活,并与一期住宅工程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2.2.6.2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 (GB50180-93)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规划布局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对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如由于周边已规划建成,且能够满足该项目配套要求的,则该项目可不配建(如综合性幼儿园、综合性菜场等),但建设单位必须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交纳相应的费用。 2.2.6.3居住用地中必须布置不少于三个用于居民休闲娱乐、文化健身、人员集散的公共活动空间(含公共绿地、硬质铺装),并在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公共活动空间的面积。其用地总面积组团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4平方米核算;小区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8平方米小区核算。 2.2.6.4为居住区配套的商业设施规模不应大于总建筑面积的5%。住宅底层原则上不得设置

牡丹江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牡丹江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对牡丹江市城 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做出全面梳理,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 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的理解,洞悉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现状 (1) 第二节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截至2012年5月,中国共有6个省级城市、15个副省级城市、274个地级市、372个县级市和17个县辖市,共684个城市。 一、省级城市(6个)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副省级城市(15个)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长春市( 吉林省) 沈阳市( 辽宁省) 大连市( 辽宁省) 济南市( 山东省) 青岛市( 山东省) 西安市( 陕西省) 成都市( 四川省) 武汉市( 湖北省) 南京市( 江苏省) 杭州市( 浙江省) 宁波市( 浙江省)

厦门市( 福建省) 广州市( 广东省) 深圳市( 广东省) 三、地级市(274个) 黑龙江省(11个):黑河市、伊春市、齐齐哈尔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绥化市、大庆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 吉林省(7个):吉林市、白城市、松原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通化市 辽宁省(12个):铁岭市、阜新市、抚顺市、朝阳市、本溪市、辽阳市、鞍山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营口市、丹东市 河北省(11个):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山东省(15个):德州市、滨州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淄博市、潍坊市、聊城市、泰安市、莱芜市、日照市、济宁市、菏泽市、临沂市、枣庄市 河南省(17个):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开封市、洛阳市、商丘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漯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山西省(11个):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临汾市、晋城市、运城市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样本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一.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总体规划的规划空间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主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即盐城市行政区范围,包括盐城市区、响水县、滨 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东台市、大丰市的全 部,总面积14983平方公里。 2、市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的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728 平方公里。城镇规划布局为一城八镇,包括伍佑镇、秦南 镇、南洋镇、新兴镇、龙冈镇、大冈镇、大纵湖、郭猛 镇。总人口为139万,其中城镇人口110.5万。 3、主城区即规划用地范围,由四条高速公路所围合,东至 沿海高速、南至徐淮盐高速、西至宁靖盐高速、北至新兴 镇区北侧,总面积423平方公里。 4、规划期限 近期:—; 中期:—; 远期:—2020年; 远景:展望X年。 (二)城市性质与规模

在分析了盐城市区的区域位置、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确定 海洋经济服务基地。主城区现状人口为49.9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48.5平方公里,将分别达到60万人口、71.6平方公里,2020年将分别达到90万人口、107.6平方公里,盐城将成为一个大城市。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根据盐城经济发展速度,2020年,市域总人口将达到821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5%。市域城镇体系的总体布局为“两纵一横、一主两辅”,分别为:依托沿海高速、二O四国道、沿海铁路、通榆运河的内陆城镇发展轴,依托陈李公路、沿海公路的临海城镇发展轴,依托徐盐高速、盐淮公路、新长铁路的横向城镇发展轴。 (四)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及用地布局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为:东至“东环路--新洋港--通榆运河”,南至南环路,西至“小马沟--聚亨路--大马沟--东进路--开发路--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 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2008年,在四川省打造攀西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战略下,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提出“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城市发展战略。 本策划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战略指导下,着重盘点攀枝花旅游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聚合内聚能量,努力“迎合――激发――引导”市场需求,构建攀枝花的阳光旅游吸引物体系,以及相关的产业配套支撑;根据攀枝花的品牌诉求,针对不同市场层面,设计攀枝花的旅游形象体系,多维度地营销攀枝花;高标准地设计攀枝花的旅游管治和服务体系,使品味旅游和品质服务达到最佳的结合。 一、战略统筹 (一)战略思路 “阳光与生态”是资源特点,并不是旅游产品。 目前全国主打阳光特质目的地有海口、日照、西昌、攀枝花,国际上较为著名的有加拿大的埃德蒙顿、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布里斯班,其中除埃德蒙顿、攀枝花、西昌外,其他均是滨海城市,阳光与沙滩、海水结合形成滨海度假类产品,埃德蒙顿的阳光旅游依托其区域中心城市的其他条件,并非核心吸引物,西昌目前在和攀枝花同在阳光的照耀下,攀枝花该何去何从?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我们回首攀枝花旅游发展历程,可以隐约看到一根主线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出来,这就是基于阳光生态下的健康生

活。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农作物茁壮成长,结出健康的果实;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成为国家级体育运动基地,锻炼健康的体魄; 因为有了阳光,成都的老人们来这里健康过冬; …… 健康,这个比阳光更稀缺的资源才是攀枝花旅游最宝贵的财富。 至此,攀枝花的阳光终于有了落脚点,从产品化的视角去审视健康主题,有着丰富而巨大的想象空间。 (二)战略定位 综合以上分析,对应潜在市场需求与战略导向,将攀枝花现有“中国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概念性定位解读为: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战略路径 通过综合的比选分析,确定攀枝花旅游在未来的3-5年时间内,明确围绕打造“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形成:“以休闲度假为主、观光旅游为辅;以冬季旅游为突破,兼顾其他季节;面向全国塑造品牌,立足周边重点营销”的战略发展路径。 (四)战略目标 终极目标: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近期目标: 中国冬季旅游著名品牌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2030

一、规划思路(一)立足区域、跨越发展劳动力及岸线等资源禀赋,充分利用沿海开发战略优势及自身土地、立足长三角、江苏省及沿海等区域,实施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重、沿海与内陆空间并重、本地与异地城市化并重的跨越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先发地区差距并赶超区域平均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化沿海中心城市。(二)重点向海、特色发展把握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促进沿海地区发展,以沿海资源禀赋为基础,保护生态、合理开发,加强沿海港口与临海产业、内陆城市的互动,使沿海地区成为盐城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周边沿海城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三)整合资源、低碳发展充分依托盐城生态资源条件及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机遇,通过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及产业的合理发展;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布局;积极倡导紧凑集中的混合布局模式、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绿色交通模式、生态系统多样化保护、新能源利用和节能为导向的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低碳发展。(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统筹城乡,促进城市化水平的质与量的提升,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调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170万。年城市人口规划现代化、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2030(一)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盐城应依托空港、海港两个一级开放口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开通扩大盐城至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地区的交通专线。通过空港、海港的有效组合,重点发展对外的特色物流,发挥物流产业集聚效应,确立盐城在江苏北部、长三角乃至全国物流供应链中针对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物流中转重要节点地位,建设成为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二)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和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 发展空间的局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结构的重组促使长三角产业布局开始由沿江、沿湾向苏北沿海地区转移。从发挥资源优势和实现产业互补的角度,盐城应重点承担江苏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汽车生产基地、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产业梯度转移北拓承接基地等职能。苏通大桥和崇明岛越江通道的通车大大降低长江的阻隔作用。沈海高速等沿海通道的建成为长三角开辟了新的辐射通道,盐城凭借土地储备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和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抢先接受长三角“内核”产业扩散,成为快速接受核心区产业梯度转移先导基地,成为长江三角洲北翼重要的战略支点。(三)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资源垄断优势,围绕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造东方生态养生之都,西太平洋湿地之都,海盐文化之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众生乐园,将盐城建设成为国家湿地生态旅游基地,进一步提升其国际知名度,逐步将盐城建成为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三、空间布局结构(一)中心城区范围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东至南洋镇界与沈海高速公路,约。540平方公里(二)布局结构 轴向延伸、内主外辅,形成“双城双区”的城市空间结构,高速公路环内为主城,以通榆河为界分河东、河西两个城区,环外东西依托现状各形成一个特色产业园区。 1、主城 (1)河西城区——枢纽拉动,产业转型 包括通榆河以西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95平方公里,以新洋港、世纪大道、青年路、西环路为界分为城中、城南、城北、城西、西南5个片区。 城中片区:指新洋港、通榆河、青年路、西环路围合地区,以商业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强化建军路、解放路交汇处的城市商业中心功能;推进“退二进三”,改造整治城中村,提升居住质量,合理控制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建设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宜人的生活片区;完善支路系统,保持老城空间肌理,延续城市发展脉络;强化滨水空间建设,塑造城市特色。.

牡丹江市场调研报告

牡丹江市场调研报告

2011年7月6日 目录 一、地理位置 (2) 二、城市概况 (3) 三、宏观经济 (5) 四、房地产市场状况 (10) 五、产品结构、部分楼盘简析 (15) 六、区域分析 (34) 七、竞争分析 (36) 八、目前牡丹江市房地产政策 (36) 九、综述 (36) 十、写字楼市场状况 (38) 十一、牡丹江市地热资源 (40)

一、地理位置 牡丹江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处中、俄、朝合围的“金三角”腹地,东至俄罗斯远东、南与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接壤、西与哈尔滨市相邻,地处长白山北部。

二、城市概况 全市总面积4.06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245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72.79平方公里。总人口285万,市区人口94.2万。(一)行政区域划分 牡丹江市现有4个市辖区:爱民区、东安区、阳明区、西安区,江南新区目前正在规划中。 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划分表 行政区 面积 (平方公里) 人口 (万) 简介 东安区334一八.5 位于牡丹江市东南部,老城区,政治、文化、金融、商贸中心区,农业为基础、工业为支撑、商贸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格

(二)市政设施 牡丹江城市绿化、道路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齐全。市区园林绿化覆盖面积 2770 公顷,绿地率 45% 。

市区道路长度 744 公里,面积 807 万平方米,人均 10.3 平方米。位于市区东南7公里处的牡丹江机场为国家4C级机场。 (三)产业结构 牡丹江市工业目前已经形成了造纸、电力、煤化工、石油化工、制药、汽车配套、木材加工等支柱产业。工业是牡丹江国民经济的主体和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0%左右,工业企业创造的税收占市级财政收入的70%左右。牡丹江的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全市拥有夏威夷国际大酒店、金鼎国际大酒店等星级宾馆 46 家,大商集团、新玛特、波斯特、家乐福等大型商场70余家。 三、宏观经济 近年来,牡丹江经济稳步增长,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1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八.5%。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06—2010年GDP增长表(单位:亿元)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2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委托方(甲方):宜昌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李晓江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张兵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3 年 2 月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建所 主管所长:尹强,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鹿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罗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家志,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李海涛,高级城市规划师 龚道孝,高级城市规划师 涂欣,城市规划师 袁少军,高级工程师 孙亮,城市规划师 李婧,工程师

付新春,助理城市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10)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4) 第五节市域旅游规划 (17) 第六节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21)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4)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5)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27) 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27) 第二节公共交通系统 (29) 第三节公共停车场 (32)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34) 第一节布局原则 (34)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4)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39)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商业结构,优化市场布局,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市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特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2、《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3、《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川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05]176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五”及2010年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办发[2003]15号) ; 6、《攀枝花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7、《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8、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第三条规划的区域、范围。 规划的区域为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包括格里坪、河门口(清香坪)、陶家渡、弄弄坪、瓜子坪、炳草岗、金江及渡仁片区。 规划的范围是大型零售商店、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在空间上,重点规划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和专业特色商业街。 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年-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五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和“四个倾力打造”的战略重点,不断改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加强对商业领域投资的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味,扩大我市商业在川

牡丹江市旅游市场调查报告

目录 1 报告说明 (1) 1.1调查分析背景 (1) 1.2调查分析方法 (1) 2 牡丹江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 (2) 2.1市场现状 (2) 2.2牡丹江市旅游经济在黑龙江省的地位分析 (7) 3 牡丹江市旅游客源市场特征 (13) 3.1人口学特征分析 (13) 3.2游客行为特征分析 (15) 4 牡丹江市旅游质量评价与开发建议 (18) 4.1质量评价 (18) 4.2开发建议 (20) 5 主要客源地旅游消费习惯分析及对东北的旅游感知分析 (23) 5.1旅游消费习惯分析 (23) 5.2东北旅游感知分析 (33) 6 牡丹江市居民旅游发展认知 (38) 6.1旅游发展认知 (38) 6.2旅游发展诉求 (41) 7 旅游市场定位与预测 (43) 7.1旅游市场定位 (43) 7.2旅游市场预测 (44)

1 报告说明 1.1调查分析背景 为科学编制《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新空间(中国)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了牡丹江旅游市场专项调研,围绕牡丹江旅游经济运行状况、客源市场特征、旅游质量评价、客源地消费习惯、客源地居民对东北旅游感知、牡丹江居民旅游发展认知等分课题展开科学、严谨的调查研究,力求为《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准确的市场依据。 1.2调查分析方法 牡丹江市旅游经济运行状况分析主要采用各地各级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其他调查课题调查方法均为问卷调查法。其具体方法如下: 专栏1-1 调查说明 调查内容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样本 旅游客源市场征、旅游质量评价与开发建议2012年5月在牡丹江各主要景区景点展开线下问卷调查;在众意网建设网上问卷平台,通过 新浪微博信息锁定牡丹江旅游者,向其展开网上问卷调查。 共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收回 1251份,其中有效问卷1150份, 占回收问卷的91.9%。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昭通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进行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统筹,编制《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 充分利用昭通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经济基础、区位优势和风景旅游优势,预见到将来的发展可能,从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统筹城乡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从昭通城市历史特色、山水特色出发,弘扬民族特色、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整体设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同时又要强调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序,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为城市的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2006);

《云南省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 《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昭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5)》 《昭通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国家、云南省、昭通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五条规划的空间层次 1. 市域规划范围 昭通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3021平方公里。 3. 昭鲁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 以昭鲁坝子作为基本单元,包括昭阳区的龙泉、凤凰和太平3个街道,旧圃、北闸、小龙洞、守望、永丰、洒渔、苏家院、布嘎和乐居9个乡镇,鲁甸县的文屏、茨院、桃园和小寨4个乡镇总面积1381平方公里。 2. 规划区范围 昭阳区太平、龙泉、凤凰三个办事处,北闸、旧圃、永丰、小龙洞、守望五个乡镇以及洒渔和苏甲乡的部分地区,规划区总面积约784平方公里。 3. 中心城区范围 北至褐煤工业园区,东至昭通火车站、南至凤凰山、西至旧圃锦屏。规划建设用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立足长三角、江苏省及沿海等区域,充分利用沿海开发战略优势及自身土地、劳动力及岸线等资源禀赋,实施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重、沿海与内陆空间并重、本地与异地城市化并重的跨越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先发地区差距并赶超区域平均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化沿海中心城市。 (二)重点向海、特色发展 把握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促进沿海地区发展,以沿海资源禀赋为基础,保护生态、合理开发,加强沿海港口与临海产业、内陆城市的互动,使沿海地区成为盐城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周边沿海城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 (三)整合资源、低碳发展 充分依托盐城生态资源条件及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机遇,通过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及产业的合理发展;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布局;积极倡导紧凑集中的混合布局模式、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绿色交通模式、生态系统多样化保护、新能源利用和节能为导向的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低碳发展。 (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促进城市化水平的质与量的提升,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调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 现代化、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规划2030年城市人口170万。 (一)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 盐城应依托空港、海港两个一级开放口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开通扩大盐城至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地区的交通专线。通过空港、海港的有效组合,重点发展对外的特色物流,发挥物流产业集聚效应,确立盐城在江苏北部、长三角乃至全国物流供应链中针对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物流中转重要节点地位,建设成为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 (二)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和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 发展空间的局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结构的重组促使长三角产业布局开始由沿江、沿湾向苏北沿海地区转移。从发挥资源优势和实现产业互补的角度,盐城应重点承担江苏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汽车生产基地、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产业梯度转移北拓承接基地等职能。 苏通大桥和崇明岛越江通道的通车大大降低长江的阻隔作用。沈海高速等沿海通道的建成为长三角开辟了新的辐射通道,盐城凭借土地储备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和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抢先接受长三角“内核”产业扩散,成为快速接受核心区产业梯度转移先导基地,成为长江三角洲北翼重要的战略支点。(三)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 围绕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资源垄断优势,打造东方生态养生之都,西太平洋湿地之都,海盐文化之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众生乐园,将盐城建设成为国家湿地生态旅游基地,进一步提升其国际知名度,逐步将盐城建成为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三、空间布局结构 (一)中心城区范围 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东至南洋镇界与沈海高速公路,约540平方公里。 (二)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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