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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典型:

典型是一个汉语词汇,指旧法、模范;足以代表某一类事物特性的标准形式。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主要哲学家有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杰瑞米·边沁等。

主要概念:

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密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发展历程: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从思想源流上,来源于古希腊的快乐主义伦理学传统。快乐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斯提卜所创立的昔勒尼学派。

另外,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也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

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以及休谟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密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厄姆森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边沁的功利主义(全稿)

十九世纪英国功利主义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潮 边沁的功利主义 讲述人:吴金府 讲述所参考的主要书目: [1] 边沁,(沈叔平译).《政府片论》.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 边沁,(时殷弘译). 《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3] 周敏凯.《十九世纪英国功利主义思想比较研究》.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4] 舒远招. 《系统功利主义的奠基人:杰里米·边沁》. 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 [5] 阎照祥. 《英国政治思想史》.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背景知识简述:十九世纪欧洲的自由主义思潮 十九世纪的欧洲,盛行着各种社会思潮,其中主要包括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浪漫主义、实证主义、社会主义等。这些思潮在各个国家之间,甚至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理论表现形式。而对边沁的思想和学说发生了重要影响的思潮主要就是自由主义思潮。所以,在此有必要对自由主义思潮作一个简要的概述。 自由主义本源于十九世纪初西班牙一个政党的名称,1810年西班牙议会中,主张英国式宪政主义的政党被称作自由主义的政党。1812年,这个称呼被西班牙的自由派政党所采纳政党所采纳。1822年,英国文学家拜伦、雪莱等人创办了一份以《自由主义》命名的杂志,但影响甚微。只是到了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自由主义"才开始在英国被广泛使用,而后在欧洲、北美广泛流行使用,成为一种资产阶级思想流派的代名词。然而,自由主义这一概念在历史演变中形成了诸多混乱。在几个世纪当中,其含义一直在变化,用法一直相当宽泛,没有明确的界定。 但大致说来,我们还是可以从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论述中总结出自由主义的若干基本原则: ①自决原则:个人的生活只有在他们是自我决定的即自由选择的意义上才是有价值的。 ②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国家应保障每个人与他人的同等自由相容的最大的个人自由 ③多元主义:由于个人确实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有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简言之,存在善的观念的多样性。 ④中立性:从前三项原则可以推出,国家应当保持中立并且反对完美主义。 ⑤善的原则:应当公平分配资源,以使所有人都有追求其自身善的观念的公平机会。 ⑥正当对善的优先性:正义或正当原则约束个人对其自身善的观念的追求。 总之,十九世纪欧洲自由主义最典型的发展是在英国,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功利主义。而功利主义是英国近代自由主义的重要翼翅,边沁就是功利主义的公认创始人。 (本人讲述的主要思路及框架:一个核心、两个维度、三个基点、五个部分。) 一、边沁生平及重要著作(略述)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边沁出生在伦敦东城区的斯皮塔佛德的一个保守党律师家庭,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律师,他母亲是安多弗地方一个商人的女

两宋功利特点

宋代功利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 宋代功利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在北宋主要是李觏和王安石。李觏是宋代功利主义思潮的倡导者。他作的《周礼致太平论》及《强兵策》、《安民策》、《富国策》等,深入探讨富国强兵安民的政策,受到范仲淹的重视,其功利主义的思想为范仲淹的“庆历新政”作了理论上的准备和支持。王安石创立了“荆公新学”的功利主义学派,并且以功利主义思想指导变法实践,提高了功利主义的地位和影响。南宋时期,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是陈亮和叶适。陈亮是永康学派的代表人物,与朱熹以通信的方式开展义利、王霸之辩,其交锋之激烈,为学术史上所少见。这一交锋推动了对功利主义研究的深化,也扩大了功利主义的学术影响。叶适是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与陈亮交往甚笃。在与程朱学派的斗争中,他们站在同一立场。永康学派与永嘉学派在当时被称为浙学,与朱熹所代表的闽学,陆九渊所代表的江西之学鼎足而立。李觏、王安石、陈亮和叶适的思想把中国古代功利主义思想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论形态和高度,他们的功利主义思想,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主要观点。 第一节自然观 自然观是人们对于自然和世界的基本看法和观点,每个人的世界观都有不同,不同的思想家都有不同的对于本体认知,任何哲学研究都必须从这个方面开始,对于宋代功利主义思想家的思想的研究多是零散的总结,在这里我们先对他们对“天”或“道”的观点进行一下简单的梳理,试图找出一些他们的相同之处。 实际上,我们可以把宋代功利主义思想家们归结为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代表,对于万物从何而生这个问题,李觏把天地阴阳都认定为物质性的气,他解释了形气性命之理,万物生成变化的形气性命之理就是“天道”的自然之理。这是唯物主义的宇宙生成论。对此问题王安石认为万物是由水、火、木、金、土这五种元素构成的,他认为整个宇宙是气构成的,王安石又用“道”来概括“气”的静止和运动两种存在形式,王安石把宇宙的生化理解为由“道”的运行而分为阴阳二气,再由阴阳而生五行,再由五行而构成万物这样一个过程,这里的“道”实际上就是宇宙的物质本体。实际上这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正体现了李觏、王安石试图用现实的物质本体来解释虚无缥缈的“道”,使“道”实体化为贴近生活现实的物质基础,这种物质基础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从而为变法革新等政治观点提供一个合理的哲学解释。同样作为功利主义思想家的陈亮也主张“道在事中”。陈亮的唯物主义倾向是鲜明的,不过陈亮并没有太多的探讨深入的哲学问题。与陈亮相比叶适则有更完备的哲学学说。陈亮与叶适从“道在事中”出发,力图使道德与现实生活中的功利相协调,试图在日用之间为道德寻找依据,这形成了他们的功利主义的道德观。 在天人关系上,功利主义思想家们承认自然界有自己的产生和变化的规律,但强调人在自然面前是有作为的,李觏在论证“常”与“权”的关系时还是给人事的作用留下了广阔的余地,“常”指规律;“权”指权变,这些都是靠人来确定和把握的。李觏虽然没有辩证的解说“常”与“权”的关系,但是却明白地指出“常”要靠“权”才能济,从而肯定了人为的作用。王安石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在生灭变化之中,认为这种变化是由于事物内部,彼此相生相克引起的。王安石把这种关于事物内在矛盾以及事物发展变化的观点视为自己哲学思想的根本。叶适也重视的实测,而不是不切实际的空言,由此可见,面对自然人类的力量是可观的。 从上面的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来功利主义思想家们在面对自然的时候,所持的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同时,这些思想家们充分肯定了人的作用和价值,在他们的思想中也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子。

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及其现实意义

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及现实意义 内容摘要: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其发展历程源远流长,在西方乃至全球范围内影响巨大。本文立足于全面分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并进一步认为其思想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现实意义 功利主义,又称功用主义或乐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在西方,功利主义思想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伊壁鸠鲁派和斯多噶派。到了17 世纪,资产阶级储备力量准备和发动革命,作为理论武器,霍布斯和培根就已经提出了他们的伦理功利论,之后法国爱尔维修发展了这一理论,但是都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直到18 世纪末19 世纪初,英国的边沁和密尔才使之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自19 世纪后期以来,功利主义渗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生活观、道德准则,影响甚大。所以,人们提及功利主义,都是指19 世纪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并称边沁为功利主义学说的创始人。 一.边沁功利主义的内部结构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受快乐主义、哲学经验论、英国情感论和18 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影响,是西方伦理学、哲学传统的沿袭。功利是这样一种事物特性,它能给人带来快乐( 或利益、好处等) 或者减轻、避免痛苦( 即不幸福)。总而言之,功利就是趋乐避苦。大多数国内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观点,笔者赞同三分法,即快乐论原则、功利原则和唯效果论构成了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三个基本点,并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其道德最高原则。

(一)快乐论原则:趋乐避苦是人做出行为选择的终极原因 边沁认为,追求快乐逃避痛苦是人做出行为选择的终极原因。人做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得到快乐逃避痛苦。在他看来,趋乐避苦是人的自然本性,人的一切所思所想所为都受其支配。在他的专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开篇就如是阐述:“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具由其定夺。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一个人在口头上可以声称绝不再受其主宰,但实际上他将每时每刻对其俯首称臣。”在这部著作中,很明显,已经说明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是建立在苦乐原理的基础上的。他认为,自然将人类置于快乐和痛苦这两个至上的主人的统治之下,只有快乐和痛苦才是人类行为唯一的是非标准。在他看来,快乐的增加或痛苦的免除是人的本性,追求快乐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初始点与最终目的。 但边沁对快乐的看待主要是物质性层面的,即物质的快乐或物质利益的得失所引发出来的生理感受的快乐,由于快乐主要是物质性的和生理意义的,所以快乐是可以计算的。边沁特别提出了“七种”快乐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判断快乐和痛苦大小的四个计算因子:强度、持续性、确定性、远近性,以及最大幸福的三个标准:繁殖性、纯洁性、广延性。边沁认为,可依据这些因素对于某个行为产生的快乐或痛苦的价值进行计算。然而,不同的行为所产生的不同的苦与乐,在边沁功利主义看来,只有量的区别。边沁认为,小孩的图钉游戏的快乐与大人从诗中得到的快乐性质上是一样的。把不同质的快乐看成在性质是一个东西,是边沁的基本的重要的论点。因此,边沁主张以最大的快乐的总量为行为的道德标准, 并具体地依赖于快乐的计算,这就显得过于狭隘。 (二)功利原则: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 边沁认为,所谓功利主义就是对利益的追逐、获得、享受与满足。当然这里也包括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心灵上的利益追求、获得与满足。他说:“功利不仅仅是个人对自身利益生活的追求,也是个人对自身利益之外的他人利益的设定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读后感 此书的作者是近代功利主义者,约翰·密尔。 我之所以对功利主义感兴趣,可能一开始不是源于其理论本身,而是当我了解到理论的影响的时候,我惊讶于我们现在社会的很多经济、社会政策包括社会福利等都受其影响,我惊讶于一个离我们那么遥远时代的理论可以有如此的前瞻性的生命力,我非常的好奇和感动,于是我读了一些关于功利主义理论研究的书,其中包括密尔的《功利主义》。我主要是想通过一些例子或者话题来展开我的理解。 1、如果一个中年男人路过一座偏僻的小桥时,他听见桥下有人喊救命,可他不会游泳,而周围又没有任何人,现在打电话叫警察也来不及,所以他明知不会游泳还是跳下去了。这样的精神该如何看待? 在边沁的《道德与立法的原理》中强调当每个人都真正得到自己的最大利益时,社会也就达到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因为“最大幸福原理”依赖于每个人的最大幸福之加总。于是,功利主义道德基本上就在于苦乐的计算。 我们平常人都会两种观点,一种就是这个人太有奉献精神了,是高尚的人,这种精神是一种美德。另一种就是此人真是太傻了。密尔认为这也不是一种高尚或者是美德。功利主义并不反对自我牺牲,但是反对把自我牺牲本身看作善事。“一种牺牲如果没有增进或不会增进幸福的总量,那么就是浪费。它唯一赞成的自我牺牲,是为了他人的幸福或利于他人幸福的某些手段而做出的牺牲”,我觉得这是一种情境功利主义的观点,“自我牺牲”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才会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否则盲目无用的牺牲只能是资源的浪费。或许此人跳入水中因溺水死亡,但是他本人觉得自己的行为使他自己得到了幸福,那这是功利主义式行为的幸福吗?不是的,在功利主义看来,行为的幸福不是行为者本人的幸福,而是所以相关人员的幸福,在一个公正无私的仁慈的旁观者看来,此人因溺水死亡不仅没有救出落水的人,而且还使自己丧失了生命。这不仅会使其家人朋友等其他人伤心,还浪费了抢救等社会设施和资源,这种行为是不利于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实现的。 2、甲有一个乐趣是看搞笑无厘头电影,还有一个乐趣是品味博物馆里一件件美妙绝伦的艺术品,如果一定要分出哪个乐趣更高尚,该选哪个? 这个例子,如果从自由主义来看,喜好是每个人的自由,不能妄加评断。所以仅是从功利主义思想去讨论。密尔没有违背边沁的假设,依然坚持“效用是道德的唯一标准”。他的区分低级乐趣和高级乐趣的方法是:“就两种快乐来说,如果所有或几乎所有对这两种快乐

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e17928200.html, 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作者:赵陆 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7年第01期 【摘要】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张维迎先生指出:中国的改革是功利主义的改革,经济发展是最大的“善”,因此为了达到这个所谓“善”的目的,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淡化甚至忽略了部分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笔者认为,功利主义从经验事实出发,把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其最终目的,通过引进正义的概念即正义就是尊重人们的权利,诠释了功利主义是关于正义的学说,在追求正当目的同时,也尊重个人权利,从而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关键词】功利主义;目的与手段;统一 一、密尔功利主义的经典命题 1、功利主义的含义 密尔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对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做了全面而又深刻的澄清。“把‘功利’或者‘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所有值得欲求的东西之所以只得欲求,或者是因为内在于它们之中的快乐,或者是因为它们是增进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增进幸福和避免痛苦,而判断人们行为对错的标准在于行为是否增进了幸福或者避免了痛苦。 2、功利主义的约束力来自何处 密尔从人的内心入手,探讨人性,寻找功利主义的约束性根源。“凡其他道德体系所具备的一切约束力,功利原则也都具有,没有理由说功利主义原则不具备这些约束力。这些约束力是外在的或者是内在的。”它的外在约束力在于“希望从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得到恩宠,不愿在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找不愉快,以及我们对同胞的同情挚爱和对宇宙主宰的敬畏等等”,密尔把功利主义的内在约束力归结为内心的情感,是一种出于良心的感情,道德高尚的人、受教育程度高的人一旦做了有悖道德之事,内心必然会经受强烈的痛苦。 3、功利、权利和正义 (1)正义和权利。密尔认为,构成正义概念需要两种要素,一是行为规则,二是正义感。就正义的行为规则而言,“密尔考察了一般正义的五个方面,即法律的公正、道德的公正、应得的公正、守信的公正和平等的公正。密尔认为,这五种公正概念中都内隐着权利的含义和主张,即法律的权利、道德的权利、应得的权利、契约的权利和平等的权利,任何不公正都是对相对应的权利的侵犯。”密尔区分了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任何权利都不应该受到侵犯。正义的实质就是尊重或者不侵犯他人的正当权利。密尔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

浅谈边沁功利主义道德观

浅论边沁的功利主义 摘要:功利主义是一场风行于19世纪英国的哲学运动,是对西方乃至全球影响巨大的一支伦理学流派,但始终带有一种明显的英国色彩。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又称最大幸福主义,是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追求“最大幸福”原则,认为提倡实用即至善的理论,相信决定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其结果的实用程度。虽然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但它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仍然极具当代价值。它的萌芽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和伊璧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历史进程中主要法哲学家有大卫?休谟、杰瑞米?边沁、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等,边沁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功利主义伦理理论框架的确立者和声势浩大的功利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本文重点 关键词功利主义快乐原则最大幸福原则四个目标功利原理 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哲学家不谈幸福,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清楚或者给出一个让人比较满意的系统的关于幸福的理论。而边沁借鉴休谟的“道德行为的特征是产生幸福的倾向”,沿着这一思路进一步思考,认为:人类作为社会动物,是从别人的幸福中使自己感到幸福的,所以他们不应当不仅以自己的快乐作为他们行动的目的,而且还要一别人的快乐作为他们行为的目的。边沁后来将这一思想发展成为功利主义道德原则,提出了一套关于“苦”“乐”的幸福观。 (一)产生基础 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是建立在苦乐人性的基础上的。他对苦乐的定位首先可以起源于希腊古典哲学的昔勒尼学派和伊壁鸠鲁主义的快乐主义,把快乐作为人一切行动的动机和目标,人生的目的便是追求快乐。边沁将古代哲学传统中对单独个体快乐的重视,扩展到行为涉及的共同体的利益。他指出个体应该积极地寻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这是自然法则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边沁那里是看不到伊壁鸠鲁静态快乐的影子的,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更自由、主动地寻求属己的快乐。 启蒙运动的发展,休谟的人性论开始把人们的关注焦点从天堂拉回了人间,开始关注人自身的存在。休谟明确的指出能产生幸福的行为是源于有助于功利,这给了边沁在行为正当性上的初步认识,以及对功利内涵的最初步了解。因为人

功利主义读书报告

《功利主义》读书报告 一、书名:《功利主义》(徐大建译)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二、种类:专著 三、作者:[英]约翰·斯图加特·穆勒(1806—1873)又译作密尔 翻译:徐大建 四、主要内容: 分两大部分本书,序言和正文,下面是本书的主要内容: (一)译者序: 作者对功利主义的起源与发展做了主要概括,包括近现代西方学者对古典功利主义的批判和发展,如西季威克、黑尔、罗斯特等。除此之外,作者还重点对正文内容做了分章概括,并提出来自己的观点。 (二)正文: 正文主要分四章内容: 1、“功利主义的含义” 首先对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做了全面的澄清。穆勒指出,“行为的对于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行的倾向成正比。所谓幸福,是指幸福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是指痛苦和丧失快乐”。即判定行为对错的唯一最终道德标准是看行为是否能够增进认得幸福或快乐。并提出“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 在此基础上,对“幸福”或“快乐”的概念做了进一步澄清。穆勒认为,功利主义所谓的幸福或快乐不是指动物的幸福或快乐,而是指人的幸福或快乐,即在经验基础上的理智快乐,而非单纯的感官的快乐。 关于功利主义与传统道德之间的关系,穆勒指出判断行为的正当与否的标准,不是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一切相关的人们的幸福,所以他说功利主义不反对自我牺牲,但反对把自我牺牲看作善事。因为“一种幸福如果没有增进或不会增进幸福的总量,那么就是浪费。” 2、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 这一章中,穆勒提出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对人们的约束力既有外在的,又有内在的。他意识到边沁过分强调外在的道德制裁,而他则提出内在的即良心这种感情,并指出良心是在做出违反行为后,由感情转化成的一种悔恨的特殊感情。 3、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的证明 关于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的证明问题,穆勒的大致思路是要么根据原理推理,要么是诉诸实施,而功利主义的原理只能依靠后者,即“我认为,要证明任何东西值得欲求,唯一可能的证据是人们实际上欲求它。”但穆勒并未证明,而只是认为,既然“每个人都在相信幸福能够获得的范围内欲求自己的幸福”是一个事实,那么“我们就不仅有了合适的证据来证明,幸福是一种善:即每个人的幸福对他本人来说都是一种善,因而公众幸福就是对所有人的集体而言的善”。 4、功利主义与正义的关系 这一章穆勒讨论了功利主义与正义的关系问题。穆勒指出,在思想史的一切时代中,使人不容易接受功用或幸福为是非标准这个学说的最大阻碍之一,就是由公道观念而来的。 穆勒认为正义含有两种要素,一是行为规则,即尊重或不侵犯个人的、法定的、道德的、应得的、约定的以及天赋的权利,二是赞同行为规则的情感即正义感。正义感含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相信存在着某个或确定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侵害者,而是要惩罚受害者。正义与功利的关系,一是建立在权利或利益的基础上的,是对正当权利或利益的保护。二是既然正义即对权力的尊重,那就意味着社会对权力的保护。不过我们之所以需要正义,需要社会对权

功利主义论文

论文成绩 题目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及其价值影响 姓名谭芳芳 学号 1108405028 专业年级 11级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黄少平讲师 2013 年 6 月 10 日

怀化学院本科学年论文诚信声明 作者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成果。对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作者承担。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年月日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边沁功利主义的历史由来以及基本含义 (2) 1、边沁功利主义的历史由来 (2) 2、沁功利主义的基本含义以及相关内容 (3) 二、边沁功利主义的相关原理 (3) 1、功利原理 (3) 2、苦乐原理 (5) 3、最大幸福原理 (5) 三、边沁功利主义的局限性 (7) 四、边沁功利主义对西方社会的影响 (9) 五、中国人对边沁功利主义认识的偏差 (10) 六、边沁功利主义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影响 (11) 结语 (12) 参考文献 (12)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及价值影响 摘□要 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把个人利益看作人类一切行为的动因,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根本道德原则的哲学伦理学说。主要包含功利,苦乐和最大幸福三大原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当时和以后的西方社会,更为重要的是,19世纪后期,功利主义构成了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生活观,一种社会的整体价值取向,一种社会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 关键词 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极端主义功利原理苦乐原理最大幸福原理避苦求乐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评价 姓名:朱晓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学号:MG11015021 前言 功利主义,或称功用主义,作为一种伦理学说或伦理学派,是指将功利当做道德标准的思想理论。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其理论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通常,功利主义被理解为唯利主义,实际上,这只是功利主义在社会生活中极端形态。功利主义讲求物质利益,但是并不否定、排斥精神价值。19 世纪英国的穆勒明确地提出“功利主义”的概念,针对人们对功利主义的误解,穆勒特别指出:“功利主义以幸福为标准规定行为之正当,并非指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指一切相关的人们的幸福。功利主义要求人在他自己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之间做到严格的公平”,即功利主义者认为社会政策应该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而不只是上层阶级的利益,当不同人的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他们主张最佳选择是能促进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做法。由此可见,片面的把功利主义理解为追求个人功利和幸福的个人主义的观念是不正确的,把功利主义贴上“资本主义”标签的说法也完全是一种污蔑。在儒家思想中占主导地位情况下,功利主义具有明显的从属性质,有时甚至难登大雅之堂;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行,功利主义被重新认识,并得到了许多人的推崇和践行。 一、功利主义 (一)功利主义思想起源问题的研究 功利主义亦称功用主义,是以近代西方工业革命为背景兴起的伦理学体系。它萌芽于古希腊时代、经中世纪的压抑、启蒙时代的复苏、十八世纪在边沁那里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边沁、密尔创立的功利主义被称为古典功利主义,随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繁荣和鼎盛时期。二十世纪初随着伦理学的兴起,功利主义受到批判处于沉寂。二十世纪中后期功利主义经过调整再度崛起,形成现代功利主义两大流派——以澳大利亚哲学家斯马特为代表的行动功利主义和以理查德·布兰特为代表的准则功利主义。因此,功利主义主要分为古典功利主义和现代功利

功利主义

浅谈Utilitarianism及其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关系作为结题报告,我想以随笔式的感想,结合我以《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础》为题的演讲,简要谈谈我对本次课题——Utilitarianism的一些观点,简单对演讲进行小小的梳理和补充。 一、为“功利主义”正名 “Utilitarianism”中文通译为“功利主义”。但“功利”一词在中文中是彻彻底底的贬义词。当我们中国人说一个人为人做事“功利”时,就是批评这个人重利而轻义。这里似乎暗含着一个前提,那就是利益的东西一般不符合道义。所以,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可利益或者功利,都是于人有好处之物,如何不义呢?我认为儒家这里所说“利”是种特指,它是不具有道德价值的利益。我们知道,一件事物若具有道德价值,只能是它本身就是善的,所以因某种特殊的手段或者目的才成为善的东西便不是真正的善。因此中国的儒家讲一个利义之辩,是把二者放到不同层次上讲的,而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对立。显然,这与西方的Utilitarianism所要表达的是不一致的。西方的“功利主义”其实是冲着“公利”说话的,人的一切行为的基本动机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讲究的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与利己主义或者拜金主义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功利主义视为资本主义万恶的思想本质,这纯属话语口径上的不对榫。而在望文生义基础之上产生的辩论,甚至于批判,都是没有意义且极为可笑的。是故名字误人,由此知之。因而,后文中我将Utilitarianism统一译作“效用主义”,以避免人们因“功利”二字所含有的贬义造成的误读。 二、古典效用主义与新古典效用主义

功利主义评述

Liaoning Medical University 功利主义评述 伦理学原理作业 学 院: 思政部 专 业: 伦理学 年 级: 2010级 姓 名: 武贝博 学 号: 2010057 辽宁医学院 2011年10 月25 厚德修身 精术济世

功利主义评述 1、功利主义的渊源 功利主义思想自古就有,从历史上看,公元前五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公元前四世界的伊壁鸠鲁就提出过快乐主义和幸福主义的人生观,他们应该是功利主义的先驱。其后经过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的反封建运动,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功利主义思想逐步形成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基础之上,。这个时期,持有功利观点并且有代表性的思想家,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洛克、孟德威尔、哈奇森、休谟和亚当.斯密等人,以及法国哲学家卢梭、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人,提出了功利在伦理道德思考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功利主义内涵的多种理论要素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证,对于功利主义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基本框架形成于十八世纪后半叶,作为一种系统的伦理学说,是由英国著名的道德学家和法学家耶利米.边沁首创,边沁于1781年首先使用“功利主义”一词。他认为道德就是追求快乐,快乐的根源在于利益的满足,利益、功利是人们行为的唯一标准和目的,是人类幸福的基础。他把社会看做个人的总和,也把社会利益看做个人利益的总和,从而得出结论:道德生活的目的就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著名的伦理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将边沁的功利主义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并对功利主义伦理学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密尔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明确的论述了功利是什么?他认为功利主义就是承认功用为道德基础的信条,也就是最大幸福主义,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痛苦和丧失掉快乐。“最大幸福主义”是密尔功利主义最大的特点。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受到摩尔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中仍然有图尔明、史密斯、罗尔斯等人为功利主义辩护。 从经济背景看,功利主义是英国工业革命的产物,反映了工业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为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了新的道德规范。从政治背景看,它是大不列颠自由主义传统的温暖的怀抱中孕育和成长的,可以说功利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一个产物,而自由主义则构成了功利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 功利主义在中国也源远流长,早在战国时期,墨子就提出过“志功合一”的思想;以后法家又提出过权力功利主义;王安石的“理财乃所谓义也”;叶适的“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戴震的“道德之成盛,使人之欲无不遂”等,代表了近代中国以前的中国功利主义思想的主流。近代以龚自珍,康有为的功利主义思想为代表。康有为认为“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乐免苦而已”“大同之道,以求人生之喜乐为主”这与边沁对“功利”的解释是一致的。 2、功利主义思想 “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作为功利原则,是边沁的社会理想,也是他立法改革的目标。在边沁那里社会幸福就是社会利益,个人幸福就是个人幸福。他说“不了解个人利益是什么,而侈谈社会利益,是无益的。”边沁把社会利益化成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没有区别两者质的差异。 密尔对功利主义的解释和说明,在密尔的时代,很多人对功利主义有一种误解,将功用等同与快乐。密尔认识“这是一种无知的谬误”。当时的人们所理解的功利主义就是一切事情取决于快乐,而且取决于顶下流的快乐。密尔对此非常的气愤,认为是对功利主义莫大的侮辱,明确指出“承认功用为道德基础的信条,换言之,最大幸福主义,主张行为的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成比例;行为的非与它产生不幸福的倾向成比例,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

1.2.1简述3-5种教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1.2.1简述3-5种教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1、杜威实用主义理论。基本观点:(1)“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教育的本质观;(2)“从做中学”的教学观;(3)“以儿童为中心的”的师生观。 2、拉思斯价值澄清理论。基本观点:(1)多元化社会中,不存在一套公认的道德原则或价值观。(2)反对传统德育课中说教方式,学校应帮助学生在混乱的价值观中澄清自己的价值观。(3)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保持绝对的中立。 3、科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基本观点:(1)认知—发展的理论观。道德教育决不是背记道德条例或强迫纪律,而是促进道德认知水平的发展;参与社会活动与道德行动,是儿童进行道德判断活动,促进其道德发展的必要前提;道德判断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并表现为特定的阶段模式。(2)道德认知发展阶段论。道德判断水平发展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律,表现为循序渐进的阶段性。柯氏以是否了解和认同遵守习俗以及对习俗约束力的反应来作为衡量道德判断力的发展的中心度,把道德判断划分为前习俗、习俗、后习俗三个水平六个阶段。(3)社会环境对道德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学生的道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社会环境的支配,因此道德发展的本质动机在于寻求社会接受和自我实现,这有赖于学生个体对社会活动的参与程度。 1.2.2简述简评每一与教学理论相关的教学模式(过程)。 1、实用主义模式的基本程序是“创设情境—确定问题—占有资料—提出假设—检验假设”。 2、价值形成过程的基本模式:选择(自由选择、从多种可能中选择、对结果深思熟虑的选择)—珍视(珍视与爱护、确认)—行动(依据选择行动、反复地行动)。 3、科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基本模式:(1)前习俗水平。阶段1:服从和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阶段2:朴素的享乐主义或功利主义定向阶段。(2)习俗水平。阶段3:人际和谐的道德定向阶段。阶段4:尊重权威和维护社会秩序定向阶段。(3)后习俗水平。阶段5:社会契约的道德定向阶段。阶段6: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 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在资产阶级刚刚取得政权,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时期里是风靡一时的。英国18世纪到19世纪的立法文案中随处都可体现功利主义的影子。而其所倡导的各项道德法则也大受新兴资产阶级的欢迎。对以后英国伦理思想的发展也造成了广泛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着他的拥护者。 边沁认为,就像自然界有自己的规律一样,人类也有自己的规律,他认为,人类受制于苦和乐的统治,只有这两个主宰才能该我们指出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他认为应该根据行为本身引起的苦与乐的大小程度来衡量该行为的善与恶。从人性出发,凡是能够减轻痛苦增加快乐的在道德上就是善良,在政治上就是优越,在法律上就是权利。 所谓功利就是追求快乐,避免痛苦。功利主义的“功利”,至少包含了以下内容: 1.功利就是避苦求乐。强调和宣扬功利,就是唤醒人们对本性的意识回归与强化。不管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管我们身处什么地位、环境,担当什么样的社会角色,都会避免痛苦追求快乐。即使那种刻意避乐求苦的行为,究其因也是为了避免更多的人生痛苦,追求更大的人生快乐和幸福。 避苦求乐作为人类的天性是边沁功利主义伦理的基本出发点。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他开篇便点明:“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多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边沁沿袭古代快乐主义的观点把快乐作为道德的本质和人行为的最终目的,同时也是判断人类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的自发流露,也是人自然、原始欲望的表现,这一潜在的意愿在各个方面支配着人的行为。可以看到,边沁从自然主义、人本主义的立场出发,肯定了人性,反对诸如宗教神学等对其的种种限制,试图通过制度上的变革和道德传统的突破来寻求更多的快乐,满足人的欲望。 2.功利主义讲的“功利”是“快乐”和“幸福”的代名词,也是“利益的代名词。也就是说,功利就是利益,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利益。但这里所说的“利益”并不是单指对物质利益有追逐、获得、享受与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心灵上的利益追求、获得与满足。 边沁看到了道义论者脱离实际,虚无缥缈的“直觉”的缺陷,认清了情感论者主观任意,在他的功利主义伦理学说中注入了理性思维,将道德伦理拉回到社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杰里米?边沁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其内涵是:判断一个行为道德与否,不用考虑行为的动机,只要算一算行为的结果有没有为相关利益者带来大于坏处的好处,或者说,判断一个行为道德与否,只要看事情的结果是不是好处大于坏处,而不必考虑行为的过程与手段。功利主义遭到的一个批评是:对个人权利和少数人利益的忽视,把人当成实现目标的工具。 康德主义:康德认为,人类之所以有道德,是因为理性能够给自己、给人类立法,——立下道德准则。出自绝对命令去行动,就是理性为自己立法的过程。(所谓绝对命令,就是一切人(包括自己)能够普遍奉行的道德法则。如果出现了哪怕一种例外,这种法则就不是绝对命令。将人看作目的,你须要这样行动,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能把它只当做工具。)牺牲个人的权利去拯救大多数人。 康德主义和功利主义犯了同样的错误,用一种外在的、非个人的方式来处理人。 德性主义与康德主义: 孟子认为,情感是道德生长的根据,所有的道德要求都内在地包含了人类的基本情感,康德的动机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而理性是不能容纳情感的,特别是爱,喜欢,理性指向的是义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儒家对康德的一个补充。 儒家德性主义遭受的一个批评是,对于良心的偏好使得人们重视私人性的情感体验,热衷于做一个好人,而不是守规则的公民。德性主义遭受的一个批评是:不能完全适应陌生人组成的公共生活领域。功利主义遭受的一个批评是: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外在化了,这种外在性和非个人性排除了爱情和友谊这样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第一,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 第二,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第三,上述两个条件都是在社会劳动中产生的,劳动是道德起源的历史前提。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米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边沁和米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边沁的功利主义 边沁的功利原理有两个出发点和前提:①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②自利选择原理。关于功利原理,边沁认为,人们一切行为的准则取决于是增进幸福抑或减少幸福的倾向。不仅私人行为受这一原理支配,政府的一切措施也要据此行事。按照边沁的看法,社会是由各个人构成的团体,其中每个人可以看作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社会全体的幸福是由组成此社会的个人的幸福的总和。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如果增加社会的利益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倾向比减少的倾向大,这就适合于功利原理。边沁把功利原理应用于经济学,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恰当与否以功利原理作为权衡标准。 所谓自利选择原理,按边沁的说法是: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每个人自己知道最清楚,所以什么是幸福也是各个人所知道的。各个人在原则上是他自身幸福的最好判断者。同时,各个人追求一己的最大幸福,是具有理性的一切人的目的。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的贡献,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边沁以所谓功利原理和自利选择原理为依据,在经济方面鼓吹自由放任主义。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应以个人的活动自由为原则,国家应为之事,只限于保护个人活动的自由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安全,除此之外,不应作任何干涉。按照边沁的解释,在经济上实行自由放任,生产上将会得到最大量,分配上将越趋于平等,从而使幸福也达到最大量。如果安全与平等不能两立,就必须放弃平等,而维护私有财产的安全。 19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中出现的边际效用学派仍以边沁功利主义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英国边际效用学派代表杰文斯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求以最小痛苦的代价来购买快乐,而使幸福增至最高度;要求对快乐和痛苦进行计算,因而把经济学叫作“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 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基本职能。功利主义法学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立法的宗旨、评判法律优秀的标准和法律实务欧洲大陆,对政治学、法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边沁对于功利主义的阐述

边沁对于功利主义的阐述 [摘要]:功利主义,又称最大幸福主义,是在西方乃至全球影响巨大的一支伦理学流派,而它的萌芽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和伊璧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边沁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功利主义伦理理论框架的确立者和声势浩大的功利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边沁的功利主义融伦理思想、社会制度、法律制度为一体,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最高原则,对十八、十九世纪英国社会改革起了重要作用,成功地引领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社会辉煌,使功利主义思想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并内化为“不列颠的民族精神”。本文在追溯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渊源的基础上,阐述了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思想体系的贡献与局限。 [关键字]:边沁;功利主义 Bentham Exposition to The Utilitarianism Abstract :Utilitarianism,also known as the "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is in the Westand the world an influential moral school, and its germination can trace back to ancient Greek Democritus and Epicurus happiness theory.Bentham isestablished in eighteenth Century in England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utilitarianism ethics theory framework and great in strength and impetus of utilitarianism sports spiritual leader. Bentham's utilitarianism ethics thought, social system, financial legal system as a whole, with "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the majority" as the supreme principle, in nineteenth Century eighteen, England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social reform, successfully led the rising period of the capitalism society brilliant, make the

第一讲 功利主义

第一讲功利主义及其面临的挑战 第一节功利主义的两个吸引 力 (T wo Attractions) 功利主义致力于增进善(goods)、效用(utility)、福利(welfare or well-being)。 后果论(consequentialism),重视效果和后果(results)。 对道德问题的经济学还原。 第二节效用的界定 (Defining Utility ) 人类利益的最大化。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1)福利,享乐主义(hedonism)。 (2)效用,诺齐克(Nozick)的批判。 (3)偏好的满足(preference satisfaction)。 (4)有理据的偏好(rational and informed preferences)。

第三节效用的最大化 (Maximizing Utility) 承诺从后果的角度去检验人类的福祉,正是功利主义的吸引力之一。 第四节支持效用最大化的两大论证(T wo Arguments for Utility Maxixization) (1)对各种利益的平等考虑(Equal consideration of interests) (2)目的论的功利主义(teleological utilitarianism)

反对虚拟论、空想主义。 最大化不是结果,而是过程。 “最大”是被创造出来的,而不是被瓜分,被再分配出来的。 第五节不恰当的平等观 (Inadequate conceptions of equality) 私人偏好(personal preferences)。 (1)涉他偏好(external preferences)。 (2)自私偏好(selfish preferences)。 第六节功利主义政治 (The Politics of Utilitarianism) 功利主义的危险:允许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的利益。 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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