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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符合原厂标准。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

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不做

修理,必须在施工单上注明。

1.更换的配件必须按工艺安装好,外表擦拭干净。

2.油、液面检查后,必须擦拭清洁。

3.防尘套检查后,要擦拭清洁。

4.校对点火正时、尾气排放必须使用仪器。怠速转速、空调转速必须热车检查。

5.皮带张紧度,必须用手按或用仪器检查。

6.机器盖、勾、门轴等部位点油(客户不要求点油除外)。

7.检查有无松动的地方,必须用工具或手进行检查。

8.制动踏板必须检查自由行程,助力效能、手刹必须检查拉紧齿数和手刹效能。新换刹车片要有磨合期,一般200km,并及时提醒车主要增大刹车力进行补充。

9.轮胎压力、花纹按标准检查,不合格时需向客户说明。

10.小修项目维修时,必须按维修手册维修方法进行

四、检修刹车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

项目包括:更换刹车总泵、更换真空助力器、更换刹车软管、更换刹车分泵、更换刹车盘、更换刹车片、更换刹车管、更换刹车管三通、更换ABS总成,更换制动液。

1.目视刹车油杯,油面在上下标准范围之内。

2.安装刹车管路无渗、漏油。

3.刹车踏板自由行程符合标准,一般0.5-2mm。

4.踏下制动踏板最大制动时,发动车在真空助力器作用下踏板下行,刹车踏板距地间隙大于总行程的1/3。

5.必要时路试,在平坦干燥柏油路面空档车速30km/h踩紧急制动,刹车距离不超过

6.2m,轮迹偏离不超过轮胎面宽。40-60km/h车速轻点刹车,不跑偏。

6.在制动试验台上测试制动力,空载时应占整车质量的60%以上,满载时应占50% 以上。且前轴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得大于5%,后轴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得大于8%。

7.制动协调时间不得大于0.3秒,制动完成释放时间不得大于0.8秒。

8.带ABS系统的车辆维修后,ABS系统装配良好、牢固,其性能符合原设计规定。故障排除后清除原故障信息。

9.ABS系统失效时,其制动力应达到1-4条要求。

10.驻车制动:

a) 驻车制动有效拉紧行程为2-3齿,在平坦道路上用二档起步,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发动机应有熄灭现象;

b) 汽车空载正反两方向在坡度20%的干燥坡道上,使用驻车制动应保持5分钟以上固定不动;

c) 采用制动试验台试验,在空载情况下,其制动力总和不得小于该车总质量的20%。

注:制动系统一般采用路试,特殊情况需上制动试验台的车辆,测试数据要附在委托书后。

五、检修转向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

项目包括:更换方向机、更换横直拉杆、更换下控制臂、更换方向盘万向节、更换转向助力泵、更换油管。

1.转向系统操作轻便、转动灵活。

2.方向盘无自由量,盘在中间位置。

3.最大转向角时轮胎侧面不磨。不得与其它部件有干涉现象。

4.横拉杆球头无明显间隙。

5.发动车,车轮平行时,转向助力油在上下标准线之内。

6.转向助力泵、油管无渗漏。

7.行驶中车轮向后能自动回正,保持直线行驶。

8.更换方向机,更换横直拉杆,更换下控制臂、球头、传动轴万向节,更换前减震器,必须调前束。检测仪测试,前轮侧滑不超过±5m/km。

9.转向系统大修,车辆前轮定位符合原厂规定。、

六、检修传动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

(一)离合器

项目包括:更换飞轮盘、离合器片、更换离合器轴承、离合器拨叉、离合器拉线、离合器总泵、离合器分泵。

1.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打滑、不抖动、无异响。

2.离合器自由行程,目测一般在15-25mm。

3.离合器分离时,踏板距地间隙小于总行程的1/3,或按客户要求。

4.目视离合器分泵、总泵、油路无渗漏。

5.离合器油杯油面在上、下标准线之内。

(二)变速器

项目包括:机械变速器、自动变速器、换档拉杆、档把、清洗自动变速箱。

1.变速器操作灵活、无异响。

2.行驶中不掉档、不乱档、无异响。

3.自动变速器行驶中升档、降档正常,无异响。

4.目视变速器、油管、散热器无渗漏。

5.自动变速器油面应按生产厂家所要求来检查。

6.机械变速器油面应按生产厂家所要求来检查。

七、检修电器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

(一)发电机

项目包括:更换调节器、更换充电指示灯、更换发电机。

1.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应符合原厂规定。

2.充电指示灯:打开点火开关时灯亮,怠速时灯灭或暗亮。

3.发电机转动无异响。

4.维修线路无破损。

5.皮带松紧度符合厂家维修手册标准。

6.充电线两端应接触良好无发热现象。

(二)起动机

项目包括:更换吸力包、更换线束、更换飞轮齿圈、安装变速器。

1.起动机转动无异响,离、合正常无卡滞空转现象。

2.吸力包动作正常,无不吸现象。

3.电瓶桩头不发烫。

4.维修线路无破损,桩头及端子良好。

(三)照明灯及仪表指示

项目包括:更换灯泡、保险、总成、开关。

1.各处部指示灯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2.各仪表灯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3.维修线束无破损,插头良好。

4.须上检测仪测试灯光的车辆,测试结果要附在委托书后。

(四)检修全车线路

1.更换全车线束:

a) 全车线速必须按原厂装配格局进行走线安装;

b) 更换过后必须用卡子卡紧线束,不得有散及过长,过短现象,以免造成断折或磨损搭铁;

c) 更换全车线束时不得自行更改线束改线束接头,不允许跨接线路,以免造成起火及线路损坏。

2.维修更换局部线束:

a) 局部线束更换必须按原厂装配格局进行走线安装;

b) 维修局部线束时不得因维修造成对其它电路干涉;

c) 在对局部线束维修时,不得自行接替代线,应按原厂规定更换维修。

3.对于电器故障的检查、维修、更换:

a) 对于电器设备检查维修时,不得自行断开线路或跨接线路,不得自行更换大负荷保险或用铜丝代替;

b) 对于维修、更换过的电路部分必须达到原厂规定的电压、电阻、电流;

c) 在维修过程中必须用专用设备对电路进行测量,不得自行用自制的测试工具,以免损坏电路;

d) 在维修过程中严禁对发动机或搭铁处试火。

5.在大修过后,必须达到全车灯光齐全,所有用电部件工作稳定、正常。

八、车身维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修复后车身及附件外形尺寸应符合原厂规定。

2.车身各构件无损伤、断裂或严重锈蚀。整形部位外形平整,曲面衔接变化均匀。

3.车身覆盖件,更换后保持开关灵活,板件间隙均匀合适,修复表面保持平整,外形曲面过渡均匀,无裂损。

4.所有铆钉应平滑,紧固,排列整齐,间距均匀。焊接表面高低一致,宽度均匀。

5.内部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无凹隆,分段接口处平齐,保持清洁。

6.所有经过烧烤、焊接、切割部件及车身底盘都应进行防锈、防腐蚀处理。

九、汽车喷、补漆的出厂技术标准

1.汽车喷漆表面平滑光亮,色泽均匀,色调协调,边界整齐。

2.汽车喷漆漆面应无明显气泡、流痕、皱纹、漏漆。

3.不须喷漆部分不应有漆痕。

注:

1.维修中须拆其它部件时,维修后应按其它部件所属系统的出厂技术条件执行。

2.当检验发现不符合出厂技术条件、而客户不要求更换或不维修时,必须在任务委托书或施工单上注明,并请客户签字确认。

3.有关检测量数据填写在有关检验单及任务委托书相关项目栏内;检验合格后,质检员必须在任务委托书上签字。

4.对不符合以上出厂技术标准的,应由质检员认定为维修不合格,并责令维修人员进行内部返修,由质检员登记在《内部返修记录》,每月汇总进行统计分析。

5.漏油:指5分钟之内漏油;渗油:指4小时之内有油迹。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1、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负责。 2、出厂检验必须严格把关,按维修级别和维修项目的要求以及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综合调整和检测。考核车辆的静态和动态(路试)性能。 3、对于二级维修车辆,应按照《二级维护出厂检验表》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履行签名手续。 4、出厂检验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列入车辆的维修技术档案。 5、二级维修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签发出厂合格证。 6、需参加年审或季审的车辆,经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交送检员送往车辆检测站检验。 7、凡经检验存在不合格的项目,应退回原车间返工,返工不计工时。 8、如因返工而贻误交货时间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凡经入厂检验发现了故障而客户又拒绝修理时,在竣工出厂检验单中应予注明,并交客户一份。对存在的故障隐患和遗留问题不予质量保证,以便分清双方的责任。

维修人员守则 1、各类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证,经就业培训,持证上岗。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三个第一”的思想(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客户第一)。 3、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本厂的信誉和客户利益,礼貌待客。 4、遵守劳动纪律和车间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生产调度。 5、严格按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6、工作认真负责,爱护车辆,正确鉴别零部件是否可用、可修或报废。如因判断错误而误购新件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5%—10% 7、注意安全生产,作业前必须将车辆固定好,正确操作各种器械设备,避免人身和车辆事故的安全。 8、拆装时,轻放轻拿,文明施工,做好对非维修部位的防护工作,特别是要保护好车身面漆和座椅、仪表以及车身地板的清洁。 9、确保维修质量,维修过程以自检为主并结合互检。未经检查合格,决不能转入下道工序。 10、不得与客户私通,瞒报维修项目;不得向客户索取财物和要求请客吃饭;不得弄虚作假,遗漏施工项目;更不得领新件后不予更换,欺骗客户。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72355

汽修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保及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汽车竣工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休息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 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 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5)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 养管理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412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 定 Company vehicle daily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汽车修理行业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及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 来源:技术处时间:2013-01-07 前言 为规范在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作业,使汽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减少汽车故障,保证行车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有效地控制汽车排放污染物,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总结了行业标准JT/T201-1995《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使标准更加完善。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南京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交通局、北京市汽车维修管理处、云南省交通厅、辽宁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桂芹、韩国庆、谢素华、孟秋、蔡团结、徐通法、刘亚平、刘林、金诚仁。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作业内容和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用汽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日常维护?routine maintenance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2?一级维护?elementary maintenance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度、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3?二级维护?complete maintenance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4?汽车维护分级和周期 4.1?汽车维护的分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4.2?汽车维护的周期 4.2.1?日常维护的周期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4.2.2?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

维修质量竣工检验制度

维修质量竣工检验制度 加强车辆维护修理的技术检验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车辆维修质量的检验执行进厂检验、维修过程中检验和出厂检验的三级检验制度,达到对车辆维修实行全过程监控的目的。 1.车辆进厂送修时,检验员须根据报修内容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及车辆技术档案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检查,必要时进行路试。 以确定维修项目,填写接车确认单、开具维修作业单。车间班组凭单作业。 2.班组接到待维修车及作业单后,班组长会同组修技师,根据维修作业单内容拆检检验车辆。维修过程严格执行部颁标准和维修工艺规范。 3.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过程检验员应遵守把关和攻关相结合原则,积极指导及帮助生产工人的日常工作,主动协助解决维修中所遇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在工作中互帮互学、共同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4.过程检验员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负责按技术标准检验鉴定零部件,决定零部件的合理使用、更换和加工修配,制定加工修复工艺,审核维修方案。维修技师凭作业单开展工作。 5.车辆在维修过程,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时,应补列作业单并派工维修。 6.车辆维修保养竣工后,过程检验员要严格按照《汽车维护修

理竣工检验规范》进行竣工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检验员须在维修作业卡上签字后在报送出厂检验。 7.车辆出厂检验是维修技术把关的重要环节,检验员必须严格对车辆进行综合检验,全面检查维修项目和作业深度,防止漏保漏修发生。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的车辆,由出厂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出厂。不合格的车辆交班组返工后重检。 8.凡经检验合格出厂的车辆,如在质量保证期内: 整车大修或总成大修,其保修期三个月或10000公里; 中修车辆在一个月内或3000公里; 一级维护及小修在三天时间或是300公里; 二级维护在十五天时间或1500公里; 发生质量故障或早期损坏的,公司相关部门应与用车方检查分析,确定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分别承担损失。如因维修工艺、质量的原因及零部件质量引起,责任由维修方承担;如是由于用车方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含损坏),责任有用车方承担,用车方应及时将车送厂维修。 9.车辆进行道路试验时,应在规定的路段进行。试验制动时,车速不得大于30公里/小时。 10.担任检验员的人员必须经过运管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聘任。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8140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及安全制度

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制度 一、汽车的进厂检验由专职的报修业务人员负责,必要时可由专职检验员配合; 二、凡送厂维修的汽车,必须办理报修手续,进行进厂检验; 三、根据报修的内容,按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确定汽车维修级别; 四、进厂检验一般采用询问,实地察看,仪器检测和路试的方法进行,以核实报修项目和维修级别; 五、报修业务人员应认真详细填写报修单;不得有遗漏,对不明确的地方应询问清楚,力求不漏报,不错报维修项目; 六、对维修期较长的车辆,可能遗失的附件,应填写交接清单,其附件应拆卸妥善保管; 七、汽车维修报修单和附件交接清单,报修用户应在上面签字认可并各交一份给用户备查; 八、报修业务人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不断定改进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六盘水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维修出厂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出厂检验由厂专职质量检验员负责,在厂长领导下工作,负责汽车维修的竣工出厂检验和返修车的检验; 二、汽车维修出厂检验,应根据报修单所列的维修项目,根据有关标准,逐项进行检验,视情况可以使用检测设备,仪器或路试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经检验合格的汽车,签发合格证; 三、出厂检验员负责收集汇总原始记录,经整理后填写技术资料,卡片提供用户作技术档案存查,原始记录应保存三年; 四、汽车出厂时,会同用户进行验收,并回答用户的问题,同时向用户提供使用注意事项,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安排修理; 五、凡出厂汽车经用户检查验收后,在报修单上签字认可,完结结费后,方能接车出厂; 六、对返修汽车应先核实出厂的日期和维修项目,属维修范围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填写返修单及时修理,返修中发生的材料问题

车辆定期检测维修、强制二级维护制度

车辆定期检测维修、强制二级维护操作规程 一、车辆维修应坚持贯彻“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汽车保养分日常维护、二级维护、大修维护不得超期。 1、车辆维护目的:保持车辆外观整洁,降低机件磨损,防止机件早期损坏主动及时的检查故障和隐患并加以排除,从而保持汽车各总成的技术状况均衡,以延长整车的大修间隔里程。 2、车辆维护分级: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3、车辆维护要求与内容: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内容是除日常维护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二级维护必须经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并出具“二级维护合格证”和“二级维护作业费发票”等手续。

二、车辆的修理 1、车辆修理作业范围可分为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小修和零件修理。 2、车辆发动机等总成每三年必须大修一次。维护和大修及总成部件,修理厂必须按照维修工艺卡片的业务范围严格执行。 大修出厂前,必须进行竣工检测,并由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审验合格后,签发出厂合格证,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有参加营运的车辆进行日常行车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实行驾、检人员签字制度,车辆安全技术不达要求或装载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投入营运。

车辆维修竣工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竣工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符合原厂标准。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 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不做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交通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依法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于汽车维修业务。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应当签订合同;倡导其它维修作业签订合同,托修方提出签订合同的,应当签订。 三、签订合同时,托修方应当查看承修方的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 四、汽车维修系汽车修理和汽车维护的泛称。汽车修理分为整车修理(俗称“大修”)、总成修理、小修和专项修理;汽车维护(俗称“汽车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其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生产,而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修复配件是指非原车修复的配件。 五、托修方要求改变汽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承修方出示相关手续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对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带“□”的选项,凡承、托修双方约定同意的,在“□”内打“√”。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09年10月1日起使用。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交通厅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小型车) 合同编号 (四)升高检查 轮胎:磨损□损坏□ 大灯及大灯罩: 尾灯及尾灯罩: 减震噐:密封状态 八)旧件交还用户:是□否□ 九)清洗车辆:是□否□

附件3: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大中型货车) 合同编号 (一)车身和油漆检查 1. 3. 十)旧件交还用户:是□否□ 十一)清洗车辆:是□否□

车辆维修检验规程

车辆维修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维修检验的职责、走合保养、三包、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修理的检查验收规程不合格项的处理、维修质量分析会议及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车辆维修检验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344-2001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3 职责 3.1 机务处是本标准的制定和归口管理部门。 3.2 各维修单位/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车辆维修检查验收作业。 4 车辆维修的检验 车辆维修实行三级质量检验:自检、互检、专检。

4.1 自检 4.1.1 修理作业工位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对不符合技术使用标准的部件,绝不允许装用。 4.1.2 作业人员在自检中,要时刻牢记安全和质量,对关键部件检查更要严格和细心。 4.2 互检 相关部位作业人员或班组长要及时对作业质量进行相互检验,以确保修理质量和克服个别作业人员的麻痹思想。 4.3 专检 技术员(鉴定员)在维修作业过程要及时进行质量检验,并在《汽车维修派工单》或相关记录中填写检验记录。 5 走合保养的检查验收 5.1 走合保养前的检查、过程检查、竣工验收的主要项目及标准按照汽车制造厂家规定执行。 5.2 走合保养的检查验收由服务站鉴定员负责,检验合格后,填写顾客保用手册,并经顾客认可签字,检验不合格由鉴定员安排作业人员对不合格项进行作业处理,并重新检验,直至合格为止。 6 三包期内的定期保养检查验收 6.1 定期保养前的检查、过程检查、竣工验收的主要项目及标准按照汽车制造厂家规定执行。

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5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汽车的进厂检验由专职的报修业务人员负责,必要时可由专职检验员配合; 二、凡送厂维修的汽车,必须办理报修手续,进行进厂检验; 三、根据报修的内容,按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确定汽车维修级别; 四、进厂检验一般采用询问,实地察看,仪器检测和路试的方法进行,以核实报修项目和维修级别; 五、报修业务人员应认真详细填写报修单;不得有遗漏,对不明确的地方应询问清楚,力求不漏报,不错报维修项目;

六、对维修期较长的车辆,可能遗失的附件,应填写交接清单,其附件应拆卸妥善保管; 七、汽车维修报修单和附件交接清单,报修用户应在上面签字认可并各交一份给用户备查; 八、报修业务人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不断定改进服务质量;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车辆维修合同书(标准版)

车辆维修合同书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 80 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 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

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 80 以上)符合原厂标准。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不做修理,必须在施工单上注明。 1.更换的配件必须按工艺安装好,外表擦拭干净。 2.油、液面检查后,必须擦拭清洁。

维修检验制度

维修检验制度 一、加强本站汽车维修管理,保证本站维修车辆的维修质量,按东风标致汽车服务手册和ISO9002质量体系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检验制度。 二、维修站车辆进行进站检修,维修进程检验和竣工出站检验三个检验过程,并实行三级检验制度,即维修工自检、互检、车间检验员专检。 三、发来我站维修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出站。维修过程控制中的关键过程必须有检验合格后签字方可交付出站。 四、进站检验:对本来进站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有业务接待员详细询问车辆事故,进行维修项目的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维修车辆进行查看。 五、维修过程检验: 1、维修工自检与互检: (1)维修工在接到委托书后,应对维修项目按照作业指导书的操作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结束,对维修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后,在维修项目后签字标识,不同工种工位交接时要进行互检。 (2)7500公里首保或A或B类例保项目维修完工自检后需填写《每15000公里保养检验单》《首次7500公里免费保养检验单》,并请客户在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待各工序完工后,将委托书交到车间办公室,登记、存档。 2、车间检验: (1)对维修过程中的关键维修项目(如:发动机或变速箱修理),维修工在自检后应将委托书交车检验员,由车间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在检验单上加盖检验章,如检验不合格,在《任务委托书》上加盖内返章,推维修共返工,返工后,重新检验。 (2)对A或B类保养项目,首次7500公里免费保养及小修项目,车间检验员可随时抽检维修车辆,如检验不合格,还需在任务委托书上写明不合格情况及处理意见。 (3)对保A或B类保养项目,首次7500公里免费保养项目及小修项目,车间检验员每周至少抽检3台次并填写维修检验记录单。 六、竣工车辆检验,对A或B类保养,首次7500公里免费保养等小修车辆实行自检作为竣工出站检验,事故及大修车辆维修竣工后由车间检验员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站。 七、对顾客自带配件的检验: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64187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式者10天;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坚程和日期批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本厂财务部门对维修项目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鉴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和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三、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鉴定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四、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业务接待人员,并协助业务接待人员向车包做好解释工作;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汽车修理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修理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修理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 格证。 3、修理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修理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爱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爱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 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 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通过检验确认修理项目,交前台 对修理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修理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修理。 5、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合格后,按照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修理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 写《车辆修理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按照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修理档案,通 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差不多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修理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修理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修理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要紧零部件 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按照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关于阻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操纵使用标准,对不 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修理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 好讲明工作。 6、关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 总成或车辆。 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修理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 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 1.一般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注)要求。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o。(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 (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变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3)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试行)的规定。(5)汽车空载行驶初速为30km/h时,空挡滑行距离应不少于200m。 (6)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挡空载行驶,从初速20km/h加速到40km/h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令狐采学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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