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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所有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5年一周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第三条企业实践目的

1、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企业调研,收集教学案例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了解现场生产、技术、设备、工艺或设计的现状和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掌握企业岗位操作技术,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企业实践基地

1、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师资建设需要开发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每个专业至少有2个稳定的实践基地,具体要求:

(1)符合学生就业要求,优先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中遴选;

(2)真诚合作,能够满足教师企业实践需要;

(3)尽量选择本地企业;

(4)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挂“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

基地”匾牌。

2、教师原则上都要到学校的企业实践基地进行实践,个别情况下可允许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的,需填写《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申请表》,由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通过实地查看、与企业沟通等方式进行考察,能够满足企业实践需求的予以批准,不能满足的不得批准。

第五条企业实践积分制度

1、学校实行企业实践积分制度,实践项目和积分标准为:

、积分使用

(1)折算为教师企业实践天数,1个积分计算为1天企业实

践。

(2)作为教师周期性全员轮训的参培学时,1分折算为3学时(国培、省培、市培的企业实践项目按培训证书载明的学时计);

(3)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标准,积分达到180分,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如自治区认定标准发生变化以自治区标准为准);

(4)其他有企业实践要求的评选、认定等。

3、教师企业实践积分每学期认定一次,认定结果由教务处公

示、发文。

第六条企业实践组织管理

1、各教研室开展1-3项企业实践应于每年5月、11月填写《教师企业实践安排表》,上报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安排要明确到具体人、具体企业和具体任务。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的,也需纳入实践计划,明确具体任务。临时安排的企业实践要及时填写《教师企业实践安排表》进行审批和备案。

2、系部、教研室或教师个人开展4-13项企业实践需进入企业的,应在进入企业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或“赴企工作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进企业。

3、教研室或系部负责与企业沟通联系和实践教师的派送。实践教师不得随意变更实践企业和实践时间。

4、教研室、系部负责教师企业实践过程管理,定期对实践教师进行检查。教务处不定期抽查教师企业实践情况,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共同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202X年年7月1日执行。

教师企业实践安排表

(适用1-3项目企业实践)

注1.实践形式:填写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实践项目和计分标准”的“项目序号”;2.“岗位和内容”:实践项目序号为1的“顶岗实践”填写,其他实践项目不用填写;3.实践预期成果:根据实践形式、实践目的填写,可检查、可核实。

系部主任批准签字:系部(盖章):

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申请表

一式二份,一份存系部,一份存教研室。

赴企工作审批表

(适用4-13项企业实践)

、一式三份,牵头人、系部、教务处各一份。、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人。

(适用实践项目1-3)

注:、实践内容:填写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实践项目和计分标准”的“项目序号”,一栏只能填写一个项目号;2、简要描述:用200字左右对实践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说明,要有关键信息,如实践的天数、取得了什么成果等;3、支撑材料: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实践项目和计分标准”中“认定标准和办法”要求提供;

4、实践积分:由教研室填写;

5、系部认定意见:如认定则写“同意”、盖章,如不认定说明理由,不盖章。

(适用实践项目4-13)

注:、实践内容:填写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实践项目和计分标准”的“项目序号”,一栏只能填写一个项目号;2、简要描述:用200字左右对实践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说明,要有关键信息,如实践的天数、取得了什么成果等;3、支撑材料:按本办法第六条笫一款“实践项目和计分标准”中“认定标准和办法”要求提供。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所有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5年一周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第三条企业实践目的 1、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企业调研,收集教学案例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了解现场生产、技术、设备、工艺或设计的现状和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掌握企业岗位操作技术,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企业实践基地 1、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师资建设需要开发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每个专业至少有2个稳定的实践基地,具体要求: (1)符合学生就业要求,优先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中遴选; (2)真诚合作,能够满足教师企业实践需要; (3)尽量选择本地企业; (4)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挂“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

基地”匾牌。 2、教师原则上都要到学校的企业实践基地进行实践,个别情况下可允许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的,需填写《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申请表》,由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通过实地查看、与企业沟通等方式进行考察,能够满足企业实践需求的予以批准,不能满足的不得批准。 第五条企业实践积分制度 1、学校实行企业实践积分制度,实践项目和积分标准为:

、积分使用 (1)折算为教师企业实践天数,1个积分计算为1天企业实 践。 (2)作为教师周期性全员轮训的参培学时,1分折算为3学时(国培、省培、市培的企业实践项目按培训证书载明的学时计); (3)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标准,积分达到180分,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如自治区认定标准发生变化以自治区标准为准); (4)其他有企业实践要求的评选、认定等。 3、教师企业实践积分每学期认定一次,认定结果由教务处公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企业依法应当接纳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实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职业学校和企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第三条定期到企业实践,是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和有效举措。职业学校应当保障教师定期参加企业实践的权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制定具体办法,不断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第二章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第五条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第六条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第七条教师企业实践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职业学校要会同企业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订企业实践方案,根据教师教学实践和教研科研需要,确定教师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解决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要将组织教师企业实践与学生实习有机结合、有效对接,安排教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实践,同时协助企业管理、指导学生实习。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各地要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列为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组织教育、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

中职教师赴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赴企业岗位实践培训管理办法 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院在岗专职教师 三、主要形式及要求 1、教师下企业企业岗位实践培训属于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 (1)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三周以上的生产实践锻炼; (2)脱产三个月以上的生产实践锻炼; 2、学校联系与实践教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生产第一线,教师本人联系的企业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 3、企业岗位实践培训的企业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程序 1、各专业部实践教学需要、培训内容以及教师的专业特点制订教师企业岗位实践培训年度计划,明确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的岗位,岗

位分布一定要科学、合理。年度计划报教务处,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 2、参加顶岗实习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3、因各种原因要改变学习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五、考核办法 1、教师在下企业实践锻炼前,均需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主要内容为下企业锻炼的安全、责任、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协议一式三份,本人、专业部、教务处各一份。 2、企业岗位实践培训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西宁市湟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岗位实践培训鉴定表》。 3、在企业岗位实践培训期间教师必须做好培训日记,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4、每位教师必须在企业岗位实践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写出3000字的书面总结,同《xxxx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企业岗位实践培训鉴定表》一起交教务处。 5、企业岗位实践培训结束后教务处和所在专业部在二周内根据锻炼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6、每学期学校随机抽取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向其他教师展示生产实践锻炼的成果。 7、相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管理办法(试行)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是职业院校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形式和举措,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的工作目标 1、熟悉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品质量监控、产业发展趋势及企业文化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程、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3、学习所从事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材料、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4、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5、开展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状况调研,探究校企合作新的模式、途径、方法,丰富校企合作内容。 6、结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有针对性地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工作。 7、通过专业教师的实践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改善专业教师的双师结构,全面提高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二、实践锻炼的主要形式、组织管理及考核 (一)主要形式 1、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可根据实际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调研、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挂职锻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2、教师带着问题或项目深入企业,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项目研究的需求,确定到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生到企业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一起下到企业,要求教师在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和指导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二)组织管理 1、教师所在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配套措施和整体规划,指导相关教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实践,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督查、考核工作。每次实践活动开始前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实践活动结束后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报告书》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实践锻炼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2、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职业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 (三)公共课教师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累计2周以上,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等。

四、实践形式 (一)全职下企业实践:主要适用于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也鼓励教学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教师下企业进行6个月以上的脱产挂职锻炼或实训指导。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实因教学需要,须回学院上课,以不占用在企业实践和正常上班为原则。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视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六、审批程序

(一)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提前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根据师资培养计划和整体工作安排,研究推荐下企业实践的教师名单,并与教师共同确定下企业实践目标、任务及预期成果。 (二)各系部统一将《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汇总表》与《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上报教务处或科研处审定(教务处负责实践任务及与专 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 (四)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过程和劳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事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固原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形式,也是职业学校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第十六条提出:“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为了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我院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本着进一步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开展,实现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内容改革,加快到企业实践教师职业能力的养成,拓展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效性的目的。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通过实践锻炼,使教师了解现代化企业的文化;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实践动手能力;丰富专业教学案例. 二、对象及范围 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院在岗专任教师,其中重点培养在教学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 三、形式及要求 1、根据专业建设与教学任务情况,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利用正常教学时间或寒暑假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单位进行实践或技术服务.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集中形式的生产实践锻炼,学期期间进行分散形式的实践锻炼。 2、教师到对口企业脱产生产实践锻炼,要坚持专业课教师每年不少于1个月之规定. 3、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一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二是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四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4、由学校、专业科、教师本人联系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进行生产实践锻炼;所选企业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5、鼓励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同学生的顶岗实习结合起来,各专业科在安排时要综合考虑,使教师在完成组织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同时,又进行了实践锻炼。 四、工作程序 1、各专业科根据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学习培训内容以及教师的专业特点制订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年度计划,明确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选择什么样的企业、安排哪些教师、何时到企业等问题。年度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学院审批同意后实施。 2、在寒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放假前三周向所在专业科提出申请,填写《固原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所在专业科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3、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实践计划并报所在专业科、教务处备案。 4、因各种原因要改变学习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向所在专业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五、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打造一支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实践锻炼的规定 (一)原则上所有专业教师每五年必须有累计6个月(每次不少于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二)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专业教师入校一年内须先到企业实践6个月(进校前已有两年以上与现从事专业相同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除外)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三)要按照每学期不少于专业教师的20%比例选派教师进行企业实践。 二、企业实践锻炼时间安排 主要利用寒暑假或其它教学间隙时间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 三、企业实践锻炼的内容 (-)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二)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不断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四、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 (-)各系部要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并做好审核把关。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各系部提交的企业实践锻炼人员,提出审核意见,报学院审批。 (三)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牵头,各系配合联系教师对口实践的企业。

(四)各系部负责对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工作,定期对实践锻炼教师进行检查。组织人事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对实践锻炼的教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一次不在岗,认定其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两次及以上不在岗,认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无故中断实践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确因有事、病请假的,须经企业、所在系部同意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后,方能生效。 五、企业实践锻炼的待遇 参加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理工科类须完成横向到账经费1万元及以上,文科类须完成横向到账经费0.5万元及以上,且考核合格方可减免半年教学工作量,否则不减免工作量只作为实践锻炼时间进行计算。 寒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的计入累计时间,不减免教学工作量。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标准分别为市内30元/人/天、市外50元/人/天。 原则上到泰安市内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到泰安市以外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每月报销往返路费一次,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要求报销。企业不能提供员工宿舍的,经学校同意后,住宿费报销标准150元/人/天,报销时凭相关票据,超额部分个人自理。 对于参加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工作量不予减免;对于寒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下的,生活补助不予发放。 脱产实践锻炼结束后三年内,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的,应全额偿还其脱产实践锻炼期间减免和补贴的待遇。 六、企业实践锻炼的考核 (一)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教师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一线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评价问卷、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随访、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顶岗实践人员的敬业精神、工作纪律、工作成效等。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对企业实践成绩为不合格,在年度(学年)考核时按不合格对待: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及以上; 2.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给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不服从学院或实习实践单位的领导,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七、企业实践锻炼资料收集企业实践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生产实践和为企业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指示精神,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 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和专业 技能水平,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教学需要,特制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一、企业实践的对象 凡学院师德考核合格、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课教师,均要求参加企业实践锻炼,企业应与教师专业及所授课程相关。公共基础课教师可以定期到授课对应专业面向的产业进行调研和考察,提高基础课服务专业的针对性。鼓励各系部根据教学工作实际利用寒暑假多派出教师进入企业实践锻炼。 二、企业实践的分类 按照参加实践锻炼的时间来分,分为以下三类: 1 .寒、暑期实践锻炼。指教师寒暑假期间到相关企业进行企业调研、承担生产或研发任务、进行企业管理等实践锻炼,到相关产业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学习。一般情况下,寒假2周以内,暑假不超过4周。公共基础课教师的实践一般不超过1周。 2 .半脱产锻炼。指既在学院承担部分课程教学又下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主要适用于对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情况的跟踪和巡察。该类实践活动时间各系部可根据工作实际,相对灵活掌握,下企业实践前2周完成审批流程。 3 .脱产锻炼。指教师到相关企业任职或顶岗,承担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任务,不承担学校的教学任务,时间六个月及以下的实践锻炼。为适应产业的快速发展,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题和实训教学中,确需派出教师到相关企业学习提高时,各系上报企业实践任务并发布岗位,经校内选拔,确定适当人选后,由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派出,并报学院人事处备案。原则上,五年内只能申请一次脱产锻炼。 三、企业实践的任务 1 .体验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获得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了解自己所从事专业目前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的现状和发 展趋势。 2 .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参与企业生产的实际操作、技术服务或项目研发,掌握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院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和《〈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企业实践的总体要求 1、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2、鼓励教师到大中型企业,特别是与学院紧密合作的龙头企业参加实践,但所选择企业必须与教师本人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 3、各教研室应根据本教研室专业建设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学期末提出假期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计划,并报教务科、办公室备查。 二、企业实践的对象 专业课教师(含实践指导教师),必须有到相关企业实践的经历,并以此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选先的必要条件。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专业课男教师在55周岁以上、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上且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鼓励其参加企业实践,但不作为硬性规定的要求。 三、企业实践时间 根据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调研)每年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文化理论课教师和专教人员年平均调研时间不少于7天。 四、企业实践的形式及内容 1、企业实践的形式 企业实践包括教师在工作期间或利用寒暑假时间,全职在企业兼职或顶岗工作。或教师带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践)期间,在企业相应的岗位跟班顶岗工作;或利用上课之外时间到企业顶岗实践。 各教研室可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可采用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集中或分阶段进行,各专业(工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为确保教师顶岗实践收到实效,原则上到企业顶岗实践的 时间,单次不得少于7天,最长2个月。 2、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

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5年)》、《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企业锻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加强学校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广大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并加强其管理,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O 第二条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工作以建设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目标,以需求导向、注重实效、形式多样为原则,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促进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面向对象 第三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校在职专、兼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师下企业锻炼。教师下企业锻炼单次周期不少于1个月,每2年锻炼时间不少于2个月。 1专业教师。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活动形式包括:在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或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工艺流程

改进、设备改变、专利申报等。 2.公共课(含思政课教师)教师。公共课教师下企业锻炼活动形式包括:在企业担任具体岗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参与企业的文化建设、在行业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等。 3,师范专业教师。师范专业教师在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锻炼活动包括:组织或指导学生开展活动、担任班主任、教学、合作开展教改研究等。 4.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可参照专业教师、公共课(含思政课)教师的要求下企业锻炼;担任教师下企业锻炼活动管理、检查工作的兼职教师,其专项管理、检查工作视同下企业锻炼,但须提交教师下企业锻炼管理、检查的记录表和总结报告。 第三章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形式 第四条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师下企业锻炼。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分“普通”和“深度”锻炼两种。普通锻炼在寒暑假进行(师范专业教师在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锻炼可安排在学期中,但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单次锻炼周期不得少于1个月;深度锻炼要求教师以项目为载体,全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生产、研发等活动,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第五条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现状,制订教学单位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计划,自主安排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并按程序做好检查、鉴定工作,报教务处备案后教务处给与认定。 第六条国家级培训计划、省级培训计划及市级培训计划的教

学校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对象 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行业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各学院须根据专业发展需求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地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新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各专业学院每年专业实践选派比例应不低于本学院教师总数的15%。男教师在55周岁以配、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上,鼓励其参加实践锻炼,但不作为硬性规定的要求。 二、专业实践形式 教师从事专业实践可采取脱产或不脱产的方式、集中或分阶段进行,每阶段参加实践的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个月。专业实践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在处理好教学工作与专业实践关系的前提下,也可根据所在学院教学总体安排情况,在学期内进行专业 一1一

实践。教师专业实践的形式,主要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组织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和队伍建设需要探索教师专业实践的其他实现形式。 三、专业实践内容和任务 (一)专业实践内容 1.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收集教学案例、实训项目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 了解企业现状与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加强针对性,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新进展、新知识、新技术,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专业实践任务 专业实践期间的任务包括以下第1项和2-6项中的至少1项: 1.根据实践情况,撰写不少于3000字调查研究报告1份; 2.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 3.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山东职业学院

山职院人字〔2012〕42号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试行)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实践对象 1.具有副高及以下职称,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每两年必须累计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脱产顶岗实践; 2.鼓励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对口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活动。 二、企业实践内容

1.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2.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3.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4.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参与技术应用研究,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三、企业实践形式 各系根据学生规模和各学期的授课任务,统筹规划,采取利用假期或脱产等形式安排专业教师进行企业实践锻炼。 四、实践企业要求 1.教师实践锻炼企业,必须专业对口,能够为专业教师实践锻炼提供适合其专业发展的工作岗位或实践项目,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实训指导能力。 2.企业生产正常,设备、技术、管理比较先进,便于安排实践教师的食宿,就地就近,便捷高效。 五、教师企业实践管理 1.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每学期制定本系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并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以系部为单位汇总,连同《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一同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报组织人事处审批。 2.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行系部、教务处、组织人事处、企业四方管理。各系部负责教师到企业实践计划的制订,负责落实实践锻炼人员,确定实践锻炼目标、实践锻炼时间、实践锻炼企业等相关事宜,并进行过程管理。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

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需要,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形式和重要举措。 三、本管理办法针对全校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以下统称“教师”),“双肩挑”教师除外。基础课教师、体育课教师、思政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社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四、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到企业实践后再上岗,同时应在3年内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实践。 第二章内容形式 五、教师企业实践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

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了解并熟知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 六、教师企业实践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包括企业考察观摩和调查研究,接受企业技能培训,在企业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 七、教师企业实践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非脱产两种方式。 八、选择脱产方式进行企业实践的教师,脱产企业实践的时间为连续四个半月至六个月(以半个月为一个时间段),可安排在一个学期内或占用寒、暑假时间,但不允许跨两个学期安排。 九、选择非脱产方式的教师,可利用寒暑假及业余时间进行。 十、教师企业实践地点原则上在**地区,鼓励教师到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骨干企业或者较有影响力的企业进行实践。经学校批准脱产到异地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原则上住在企业职工宿舍,每月限报城市间往返交通费一次,其他费用自理。 第三章时间认定 十一、教师企业实践以成果认定时间。用以认定的成果应在当学年教师企业实践期间取得(不得重复计算)。未列成果由相关认定单位认定。具体参考如下: 1.提供有关专业水平与能力提升的成果或可直接应用 于课堂教学的成果,如应用企业情境的教学资源、教具制作、

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一)专业专任教师(含专业课教师、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三)从企业引进并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在入职2年内可不做要求。 第三条教师下企业实践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本办法所指的企业是指与本专业对口的相关行业、企业,包含生产制造、科研和管理的单位。 第二章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教师必须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顶岗实践、技术服务和挂职锻炼,不断提高综合技能水平、增加企业工作经历。 第五条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的主要内容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第六条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的形式 1、开展教师暑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顶岗实践、技术服务和挂职锻炼; 2、非寒暑假期间,指导学生企业顶岗实习,参与企业生产实践; 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师参加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培训学习; 4、经学校审批同意参加的其他企业实践活动。 第七条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的周期和时间

教师赴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赴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包括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职业院校 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5年一周期全员轮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探索培育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动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进一体化课改实践,积淀、打造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赴企业实践的对象 (一)全院专兼职教师; (二)教学部门根据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的需要,可有计划、分批次推荐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优先参加实践。 第二条赴企业实践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教师专业化发展路径和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对教师赴企业实践做出分层、分阶段的任务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一)各阶段实践要求 1.初级阶段(累计时间不足6个月)。 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知识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和掌握一条生产线的岗位工作过程和岗位能力要求,并详细记录;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工作任务,转化为用于实际教学的学习任务,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编制一个与所承担教学任务相一致的一体化学习任务并尝试用于教学实践。 2.中级阶段(累计时间介于6个月至两年之间)。

熟悉和掌握一个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最新行业动态,学习生产实践中(与本专业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并详细记录;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结合实际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融入教学团队培育和建设,实践一体化课程改革;编制两个与所承担教学任务相一致的一体化学习任务并积极用于教学实践,持续优化。 3.高级阶段(累计时间超过两年以上)。 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或产线)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岗位能力及产业发展趋势等详细情况,撰写赴企业实践、指导学生教学实习或顶岗实习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万字);争取承担或作为主要参研人员参与企业科技研发1项或横向课题1项或科技成果转换1项(均以项目协议书为准);带着课改项目或技术专利参加赴企业实践,通晓最新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拓展校企合作项目,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完善专业教学标准,积极开发特色校本教材,参与企业新产品或新技术研发,以及技术培训等,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毕业设计并推荐就业。 (二)专任实习指导教师要结合实训基地建设任务及需求,将企业的岗位、布局、流程等转化为校内的实训教学资源,带着任务赴企业开展与专业授课内容相关的研修;每年至少有累计1个月的脱产赴企业实践经历,提高通用能力和操作技能。 (三)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年至少有累计1个月的赴企业实践经历(接受企业类型应与学院专业设置相对应)。主要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调研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对毕业生的职业素养需求以及行

工程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管理办法_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对口实习 或顶岗实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在实践中更新知识和技能,增强理论教学的目的性和实践教学的针对性,更好地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来校,必须到行业(企业)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锻炼半年或到学院实训管理岗位锻炼一年及以上,方可承担教学任务。(博士生根据具体情况定)(二)45周岁以下专任专业教师(以下简称“专业教师”)平均每年(每学年)至少有1个月到行业(企业)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锻炼,否则,不能参加更高一级的职称评定。 二、管理程序 (一)组织管理 专业教师参与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和各系(部、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各系”)配合进行管理。 1、由校企合作处牵头,各系配合联系教师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的企业。 2、每学期11月30日和5月31日以前,各系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要求,明确参加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的人员、岗位、内容、时间等,编制《××系××学期专业教师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计划》和具体工作任务交教务处和校企合作处、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由人事处汇总编制《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期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主要在寒暑假或其它教学间隙时间到行业(企业)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 (二)利用带领学生到行业(企业)完成毕业实习(指导学生各类校外生产性实训)项 目的机会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 四、待遇 (一)对口实习或顶岗实践期间按额定工作量计算其教学工作量(每周8学时,不计酬),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教学工作量。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院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根据X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 学院鼓励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使教师更好地了解企业组织架构、职业岗位规范、运转流程以及企业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提高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促进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提高主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教师企业实践的内容 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三、教师企业实践的方式 教师企业实践实行在职、脱产两种形式之一,鼓励有条件的教学单位安排教师脱产企业实践。教师在职企业实践主要利用寒暑假、周末等节假日以及非教学工作日实施,实践时间按照实际在企业的时间累计计算;脱产企业实践主要是根据教学与专业建设需要集中安排一段时间进行实践进修,脱产企业实践的时间一般以半年为单位,最长不超过1年。 四、教师企业实践的任务 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包括以下1-3项和4-7条中的至少一项: 1.按照实践记录本的要求做好实践日志; 2.收集教学案例、实训项目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 案例、项目(不少于2个);

3.根据实践情况,撰写不少于2000字实践总结报告1份; 4.取得相关专业或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承担或主要参与实践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工作,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 6.承担实践企业横向课题1项或科技成果转化1项,有正式合同、到账经费以及在企业完成的相关过程、成果材料; 7.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实践锻炼内容相关的教改论文1篇。 五、教师企业实践的组织管理流程 1.每年初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实际,制定本年度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2.教师填写《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教学单位、教师和企业三方商定实践目标任务。人事处审核《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后,报学院审批,并公示。 3,企业实践期间,教师填写《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实践日志》。教学单位定期对企业实践教师进行跟踪服务,每人每个实践周期不少于2次,并填写《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实践过程管理记录表》。 4.企业实践期满,教师撰写企业实践总结,填写《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实践考核表》交企业审核。 5.根据《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评分表》中的评分标准,教学单位对教师企业实践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量化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企业实践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30%,“优秀等次+良好等次”比例不超过70%;脱产企业实践息得分低于75分的或在职企业实践总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项目中单项考核得分低于单项 总分60%的,不得参与良好及以上等次的 评定。 6.学院认定企业实践时间,并审核考核结果。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技能,规范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本管理办法所指专业教师包括从事专业课或基础课教学的全体在岗教师。 (二)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三)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是学院根据专业教学需要,通过教师挂职锻炼、合作研发(技术改造)、考察观摩、技能培训、顶岗实践、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利用脱产、教学间隙或业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进行,也可结合指导学生企业实习参加实践活动进行;企业实践活动可以累积计算。 (四)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时间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基础课教师(思政、外语、体育、中文、数学)可以社会调研或社会活动形式进行。专业老师企业实践由各系(部)统筹安排,制定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在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工作(或见习)的教师,也统筹在实践之内。挂职锻炼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学院每年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二)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四)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积累教学资源,改进教学方法,开发校本教材,切实提升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 (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积极开展横向课题研究。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全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教学院领导总负责,各系(部)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督查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相互配合做好企业实践的指导管理工作。 (二)各系(部)应成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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