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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药品企业应尽快规范.创新营销策略,从广告载体、品牌策略,产品规划、渠道创新等方面同时人手,标本兼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尽管这条禁令早已发布,而且还留了足够的“缓冲期”,但到真正实施的时候,国内众多药厂老总还是真切地感觉到彻骨的寒意:靠猛投广告砸市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后处方药怎么做?面对突如其来的市场变化,如何调整、创新营销策略,是所有医药企业的当务之急。

以“治病救人”为己任的药品,在营销策略上,自身存在着诸多病症,这些病症在广告禁令实施后更是暴露无遗。

一.营销策略简单化。

近几年,药品广告势头迅猛,成了媒体新宠,一度超过了白酒、化妆品、家电等传统大牌。以“哈尔滨制药三厂”、“哈尔滨制药六厂”为代表的“烧钱派”尝到市场甜头,“哈药经验”被许多药品企业争相效仿。丰要原因有三:发财速度快;投资周期相对较短;简单容易、现学现卖。于是,简单的“广告烧钱”代替了扎扎实实的市场运作,广告禁令一经发布,无异于断送了“烧钱派”的“钱程”。其实,在禁令出台之前,烧钱方式就存在着严重的成本与风险隐患。

二.忽视品牌形象的塑造。

在没有广告禁令的“幸福日子”里,许多企业急功近利,只考虑广告投入的短期效应,在产品功效上大做文章,而忽视了品牌形象与企业形象的塑造。打擦边球,夸大疗效,利用医生患者形象作宣传的行为比比皆是,花钱请明星做“体验式代言”的广告甚出不穷,但真正具备品牌意识、注重品牌形象策划与传播的企业太少。当广告禁令发布后,老总们才意识到,自己花钱投广告所得到的,除了林林总总的产品名称强迫消费者记住之外,品牌形象.企业形象一片空白。

二、产品线无合理规划。

由于处方药多为上市5年内的新药,利润大多超过产品成熟、竞争对手较多的非处方药品(oTc),所以许多药品企业只把目光盯在处方药的生产与营销上,整个产品线中无OTC产虽,使企业、品牌减少通过大众媒体与消费者“亲密接触”的机会。还有不少企业产品线过长,众多不同功效的产品垒部推向市场,导致产品个性化不足,没有真正站得住脚的主导产

品,市场影响力较弱。

四、沟通于段缺乏创新。

在药品公司与消费者的沟通中,大多以广告猛砸,药店义诊为主,缺乏创新与实效;在业务代表与医院的沟通中,以简单的提成.礼金等形式为主,真正能使产品生命力长久的学术报告.临床推广会等反而沦为配角.

广告禁令的实施,是对药品营销环境的一次规范行为。短期内看,对药品企业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看,可以促使企业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因此,药品企业应当利用这一契机剖析自身的营销病症,尽快规范与创新自己的营销策略。

就目前而言,笔者认为,药品企业应从广告载体、品牌策略、产品规型、渠道创新等几个方面同时人手,才能标本兼治,达到“通则不痛”的效果。

第一,抢占新的广告载体。

广告禁令实施之后,处方药如何增加与消费者的接触机会便成了主要问题。国家规定处方药禁忙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但对一些特殊载体,如医院内的灯箱.病房内的招贴,各种挂号单、处方笺的背面广告,甚至医院的各种设施等,没有明确界定是否属于“大众媒体”。因此,它们都可以成为处方药的广告新载体。这些。新载体直接面向目标消费者,到达率高。

第二,规划品牌、调整产品线,以 OTC带动处方药。

处方药企业必须改;变以往以功效为主要推广内容的运作:方式,规划品牌,开发OTC 产品。要使处方药与OTC的品牌形象相统一;企业形象与品牌形象相统一,VI形象易识别。同时,加大OTC产品在大众}媒体的投入,利用OTC树立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再借此带动处方药的推广。在这方面,海王就是个很好的范例。海王较早提出了“以广告投;入加快品牌传播速度”的思路。银得菲、海王金樽等在大众媒体频频露面的产品,除丁宣传自身的产品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传达海壬的品牌理念,使消费者认同.海王这一品牌,认同“健康成就未来”的品牌理念,同时也认同海王的产品,包括不能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的处方药。

第三,品牌形象广告,向烟草业学习。

在广告禁令下生存的行业已有先例,那就是烟草业。烟草业在品牌传播方面的经验可以供处方药企业借鉴。红塔.黄山.白沙都通过非烟草类的企业形象广告,达到传播品牌形象的目的,再由强大的品牌形象,带动烟草产品的推广销售。值得注意的是,烟草业在做品牌或企业形象广告时,可以利用下属企业的“食品、橡胶、文化、经贸”等名义,但处方药在如此操作时一定要慎重,因为消费者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的“专业性”更为重视。最好选择于药

品相关的“名义”,如“××健康咨询机构”、“××医药研究所”等,使品牌与企业形象鲜明口,无干扰。另外,公益性广告.公众活动的冠名赞助筹,都是处方药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良好机会。

第四,加强企业公关,发挥新闻的力量。

新闻的力量以往被许多药品企业所忽视。其实,发挥好新闻的作用,其效果要超过单纯的广告投入,因为新闻第三方声音无形中会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药品企业应建立专业的公共关系机构,其中的一项任务就是增加企业在大众媒体的新闻报道次数与质量。

在新闻报道中,应开拓思路,善于寻找与制造企业的新闻点。如产品研制的纪实,上市信息,于某些处方要相关的人物特写,企业文化,经营模式的分析等,都可以成为新闻传播的内容。注意,新闻一定要鲜活、生动,切忌把新闻做成“软广告”。

第五,建立规范,有效的沟通体系。

在处方药广告退出大众媒体之后,沟通体系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这里所说的沟通包括3个方面:1.与医院、医生的沟通。要加大学术报告会,临床推广会的力度,为一声提供交流的机会,使其对产品有充分的了解。2.于药店,店员的沟通,这是做好终端促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药店店员要加大药品知识的培训,使其解产品、信任产品,进而愿意更多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3.与消费者的沟通.这是最重要的一环,做好售后服务,便是这一环中最重要的内容。

第六,营销模式创新突破。

药品企业在营销模式上的创新与突破,可以从以下几点人手:1.构筑战略伙伴型渠道关系.广告禁令实施后,药品企业急需解决渠道成员的信任危机、渠道运作的效率下降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根本思路,就是变以往的交易型渠道关系为战略伙伴型渠道关系,经销商、零售商、医院等都可以作为联合经营的成员。这样可以通过供应链和价值链来增强市场控制能力和渠道规范能力,同时,可以使渠道成员的经营稳定性增加,利润空间增加,保证渠道的稳定与效率。2.变做渠道为做终端.新形势下,药品企业要牢固树立“终端制胜”的意识,加大终端的建设,使软硬终端都形成强大的优势,使终端成为传播、销售的阵地。3.建设自己的终端销售团络。在广告禁令发布之前,许多药品企业已经涉足药品的终端销售,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并且先后有58家企业获得了跨省连锁的资格,三九、同仁堂,神威、国风等药店连锁已经在全国迅速发展。通过建立零售药店,可以增加企业对终端网络的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更有力地培养品牌的忠诚者和传播者,真正占领最有效的市场。广告禁令实施后,它的意义和作用更为重要。

当营销坏境出现新变化时,我们一定要有新的思路来适应新形势。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未雨绸缪,不断进行营销策略的规范与创新,把营销引入健康发展的路,这才能既治标义治本。否则,“临时抱佛脚”,只能使企业经营陷入被动。

处方药营销五步

处方药学术营销五大关键步骤 2006年可以说是国内处方药营销元年吗?答案是“Yes”。如果说做处方药的企业以往对“营销”的关注过多是在概念上的话,今年却已经是在行动上起步了。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对处方药营销的核心和关键步骤没有深入的掌握和理解,一些企业的做法仅仅停留在模仿――以为赞助专业会议、给客户讲讲课就是学术营销,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花了钱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究竟怎样的做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处方药学术营销呢?根据多年的实践和研究,笔者认为,以下五个关键步骤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步:改变客户观念 所谓客户观念,就是客户对治疗领域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体系,包括疾病的认识,治疗手段的选择、药物的评价等。学术营销与个性化服务的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与前者营销的目的是改变客户的观念而后者营销的目的仅仅在于满足客户的需求。 产品经理职责中第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思考:“我所负责的产品上市后能够改变客户的哪些观念?” 治疗慢性乙肝的药物贺普丁改变了客户对乙肝治疗关键的认识。以往评价一个治疗乙肝药物是否有效,是以乙肝e抗原HBeAg阴转率为标准,如干扰素经过半年左右的治疗,患者HBeAg 的阴转率为33%。但贺普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表明,其治疗一年,HBeAg的阴转率只是17%。如果以这样的结果给医生看,贺普丁的命运可想而知。然而,贺普丁对乙肝病毒DNA(HBVDNA)的抑制非常有效,能够在服用产品两周内,患者体内的HBVDNA水平就下降97%。因此,葛兰素威康提出了“抑制病毒复制是乙肝治疗的关键”这样的观念,并通过专业会议进行宣传,使得到如今传染病专家和医生已基本认同“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目标应是消除和长期、持续抑制HBV复制,从而减轻和防止肝炎病变加重、复发和肝纤维化。” 因此,企业如果要花巨资赞助学术会议的话,一定要想一想:在会议上,我可以提出什么样的新观念吗? 第二步:疗效描述数据化 当今社会,一切都要以数据说话,这恰好应证了“事实胜于雄辩”这样的座右铭。如此说来,不管是什么类别的产品,包括中成药,都不能够依靠主观性的描述来证明自己产品的疗效。 产品经理职责中第二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思考:“如果可以改变客户观念的话?运用怎样的数据来证明?” 根据第十八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的资料,近5年来中国医院终端销售中糖尿病口服用药市场销售第一名的都是拜唐平(阿卡波糖),它的营销中不仅提出了“低血糖是糖尿病治疗达标的主要障碍”“糖尿病治疗的要求:降低高血糖,同时防止发生低血糖”这样的观念,更以大量的数据证明了竞争产品在这个观念下的劣势。比如,促胰岛素分泌剂如格列本脲,其低血糖发生比例可达到29%,胰岛素治疗一个月的期间内,低血糖发生比例有45%,即使两种药物合用如二甲双胍与那格列奈也会增加低血糖发生的危险达26.6%。 有了这样的数据作为铺垫,拜唐平“通过延缓碳水化合物吸收有效消峰去谷”的作用机理就显

药品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药品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广告作为一种传播信息的媒介,在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的同时,促进产品销售,在向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药品作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虚假药品广告的错误指引,无异于让患者直接面对假劣药品,轻者用药无效,蒙受经济损失,重者损害健康甚至死亡。因此,加强药品广告管理,净化药品广告领域,是现在社会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关键词:药品,虚假,药品广告管理

目录 1前言 (1) 1.1 药品的简介 (1) 1.2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史 (1) 1.3 本课题要达到的目的与意义 (2) 2.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现状及思考 (3) 2.1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现状 (3) 2.1.1 现行药品广告管理体系 (3) 2.1.2 现行管理体制的监管效果 (3) 2.2 对当前药品广告管理存在问题的探讨 (3) 2.2.1 有关法规和措施不够完善 (4) 2.2.2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药品广告的监管难度加大 (5) 2.2.3 社会监督的力度不够 (6) 3 对完善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对策思考 (7) 3.1 解决药品广告管理问题的对策 (7) 3.1.1要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 (7) 3.1.2 创新药品广告监管手段,提高行政效能 (7) 3.1.3 要提高公众识别虚假广告的能力 (7) 3.1.4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8) 3.1.5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8) 3.2 发达国家的药品广告管理 (8) 4.总结 (10) 参考文献 (11)

1前言 1.1 药品的简介 药品广告是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广告。它是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为了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其产品的内容和性能,扩大知名度,开拓市场而通过各种方式向消费者传播产品信息的方式,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手段之一。同时,药品广告对消费者及时地了解有关产品的信息,更及时、有效地满足自己的用药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发展医药事业也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如果药品广告不能客观、准确地向消费者传递有关信息,不仅不能起到上述积极作用,反而会造成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甚至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扰乱药品市场,破坏社会和谐,其负作用不可估量。 1.2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广告事业的发展,药品广告管理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49年~1957年,为药品广告管理的初创阶段。由于政府采取积极的经济管理政策,广告业也得到了初步发展。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相应的广告管理机构,对广告进行一定的管理。一些地区以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了一批地方性的广告管理办法,其中天津市卫生局1949年发布的《医药广告管理办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医药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个阶段 1958年~1977年,为药品广告管理的停滞、破坏阶段。广告活动几乎停顿,广告管理机构解散,药品广告管理的发展陷于空白状态。 第三个阶段 1978年~1993年,为药品广告管理体制的初步建立阶段。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全国性综合广告法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管理的主体地位,规定卫生行政机关的证明是申请发布医药广告的必要条件。198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药品广告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1985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颁布《药品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药品广告的发布程序和药品广告的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规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分 处方药 处方药系指经过医生处方才能从药房或药店获取并要在医生监控或指导下使用的药 物。国外常用的术语有:Prescription Drug.Ethical(Ethic) Drug,Legend Drug(美国用),简称R。R表示医生须取用其药,这在处方左上角常可见到。 处方药大都属于如下情况: 刚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 :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药物本身毒性较大:如抗癌药物等;某些疾 病必须由医生和实验室进行确诊,使用药物需医生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心血 管疾病药物等。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是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取的药物。国外 常用的术语有:Nonprescription Drug,Over the Counter Drug,Home Remedies.Propr ietary Nonprescription Drug(多指商品名非处方药,日本常用),而美国称之为“柜台销售药(Over the Counter Drug)简称为OTC Drug,为了方便,将OTC Drug 略称或代 称为OTC。已成为国际上通用的(或习惯用语)非处方药简称。所以,当你在报纸、杂志 、书籍上见到OTC字样,即指非处方药之意。患者可根据病情自我判断,在没有医生指导 下有选择地购药,用以缓解轻微短期病症及不适,治疗轻微病症并按规定方法使用是安 全有效的。这些药物大都属于如下情况:感冒、发烧、咳嗽;消化系统疾病;头痛;关 节疾病;鼻炎等过敏症;营养补剂,如维生素、某些中药补剂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主要区别 处方药非处方药 疾病类型病情较重、需要医生确诊小伤小病或解除症状 疾病诊断者医生患者自我认识和辨别,自我选择 取药凭据医生处方不需处方 主要取药地点医院药房、药店药店(甲类);超市(乙类)剂量较大较小,剂量有限定 服药天数长,医嘱指导短,有限定 品牌保护方式新药保护、专利保护期品牌

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药品企业应尽快规范.创新营销策略,从广告载体、品牌策略,产品规划、渠道创新等方面同时人手,标本兼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尽管这条禁令早已发布,而且还留了足够的“缓冲期”,但到真正实施的时候,国内众多药厂老总还是真切地感觉到彻骨的寒意:靠猛投广告砸市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后处方药怎么做?面对突如其来的市场变化,如何调整、创新营销策略,是所有医药企业的当务之急。 以“治病救人”为己任的药品,在营销策略上,自身存在着诸多病症,这些病症在广告禁令实施后更是暴露无遗。 一.营销策略简单化。 近几年,药品广告势头迅猛,成了媒体新宠,一度超过了白酒、化妆品、家电等传统大牌。以“哈尔滨制药三厂”、“哈尔滨制药六厂”为代表的“烧钱派”尝到市场甜头,“哈药经验”被许多药品企业争相效仿。丰要原因有三:发财速度快;投资周期相对较短;简单容易、现学现卖。于是,简单的“广告烧钱”代替了扎扎实实的市场运作,广告禁令一经发布,无异于断送了“烧钱派”的“钱程”。其实,在禁令出台之前,烧钱方式就存在着严重的成本与风险隐患。 二.忽视品牌形象的塑造。 在没有广告禁令的“幸福日子”里,许多企业急功近利,只考虑广告投入的短期效应,在产品功效上大做文章,而忽视了品牌形象与企业形象的塑造。打擦边球,夸大疗效,利用医生患者形象作宣传的行为比比皆是,花钱请明星做“体验式代言”的广告甚出不穷,但真正具备品牌意识、注重品牌形象策划与传播的企业太少。当广告禁令发布后,老总们才意识到,自己花钱投广告所得到的,除了林林总总的产品名称强迫消费者记住之外,品牌形象.企业形象一片空白。 二、产品线无合理规划。 由于处方药多为上市5年内的新药,利润大多超过产品成熟、竞争对手较多的非处方药品(oTc),所以许多药品企业只把目光盯在处方药的生产与营销上,整个产品线中无OTC产虽,使企业、品牌减少通过大众媒体与消费者“亲密接触”的机会。还有不少企业产品线过长,众多不同功效的产品垒部推向市场,导致产品个性化不足,没有真正站得住脚的主导产

药品营销八大模式

药品营销模式: 1:从运作主体上的不同可以分为底价承包模式(代理模式)和自主经营模式;2:从操作手法上的不同可以分为学术营销模式、专科营销模式、品牌营销模式、新闻营销模式、数据营销模式、流通营销模式等。 一:学术模式: 通过学术推广让医生在临床上使用药品。对于药品营销,学术推广是主流模式。在临床上,开发出来的进口新药、专利药品,一般企业研发的新药,临床医生由于没有使用过该药品,也难以认识到该药品在临床上的使用效果,会不会出现不良反映。如果缺乏有效的沟通,医生是很难主动开出该药品的。医药代表的主要工作就是以人性化、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方式去说服医生在最大程度上接受自己的产品。 作为一种主流的药品营销模式,学术推广模式是成为引领未来新药销售的发动机。 二:专科模式: 针对特定患者、特定病种和相关专科医院合作。 专科模式事实上是从医院营销中细分出来的一种营销模式,它是针对特定专科医院、特定病种、特定患者而采取的新药推广销售模式。 从特定专科医院分析,由于它们无论是在人员上、技术上还是设备上均无法与大中型医院相抗衡,在市场竞争中,以独特的诊疗技术和品质优秀的新药品是它们常用的武器,独特的诊疗技术一般是它们的看家本领,新药则需要从市场上引入。每当一种适合专科医院(如肝药、结核药、抗菌药、皮肤药、骨科、风湿等等)的新特药出现,它们都迫切希望能在专科门诊中得到运用,以满足患者的需要。因此有创新及独特疗效的新品倍受专科医院欢迎,也是专科获得良好效益的重要内容之一。 不少制药企业其实并不了解专科医院的操作,往往认为这是一个分散的小市场,其实在中国约29万家医疗机构中,专科、门诊数量就占了20万家左右,只要充分挖掘这一市场,它的容量是不容小看的。同时,专科医院也相当欢迎制药企业为请来专家为患者、医护人员举行讲座或培训,制药企业更容易获得患者资源,也更容易形成品牌。

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李洪艳

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李洪艳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摘要】零售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期间,一方面需要根据处方药药性与药理提供详细的知识推 广平台,使消费者购药更加理性,才能避免处方药胡乱服用与选择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 凭借药物监管系统的落实,更便于提升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管理能力,以便保障消费者的 基本经济权益。本文基于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在明确解决对策同时, 期望为后续零售药店经营提供良好参照。 【关键词】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处方药不同于非处方药,在未经医师许可的情况下胡乱服用处方药,极易对消费者的生命健 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因此现阶段对处方药销售工作的管控力度极强,而出于医院与零售药 店不良竞争环境的影响,不少消费者仍无法得到应有的处方凭证,致使零售药店在药品销售 过程中极易逾越规范要求。因此必须对此类问题进行解决,以便调控药品销售市场。 一、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问题分析 1. 医院与零售药店不良竞争 医院的药品销售模式与医师的薪资挂钩,因此在消费者需购买处方药时,医师通常不愿意提 供处方凭证,而是通过内部网络渠道或暗号的形式给予消费者引导,如此使得医院在处方药 销售市场中处于垄断状态,甚至同类处方药销售价格比零售药店要贵出几倍,这种措施无疑 是在侵犯消费者最基本的经济权益。其次,在患者无法承担处方药支付费用时,向医师所要 处方凭证期望去零售药店购买,却经常被告知院外购药不负责,甚至只有患者拿回支付凭证后,才告诉患者具体的服用方法与注意事项,无疑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践踏,药监管理部门 必须对此类问题给予整改,否则不良市场风气无法得到有效整治。 2. 处方药销售缺少医师凭证 此类问题出现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首先,医院不开处方药单。根据现阶段医院与零售药店的市场竞争形式来看,多数医院为避 免消费者流失问题出现,经常会通过代码等加密措施对处方药进行特殊处理,以便消费者乖 乖遵从医师的要求在指定药房买药。此种情况无疑是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益的侵害,除非药 房缺药,否则零售药店极难得到确切的处方药单内容;其次,基于医院特殊的药品销售模式,每位医师在药品销售过程中都会得到相应利润,这便导致医院的药物价格会明显高于零售药店,为避免患者流失,医师便会特意对处方进行加密处理,以便持续得到丰厚的经济效益, 此种措施无疑打乱了处方药销售市场,更侵犯了消费者经济财产权益;最后,部分消费者不 具有带走处方的习惯,并且在消费习惯的影响下,消费者通常不习惯要求医师开处方药单, 如此使得零售药店无法得到确切的处方内容,便无法为消费者提供需求的药品。 3. 执业药师普遍素质有缺陷 因为零售药店产业的不断拓展与普及,执业药师资源的稀缺导致极大一部分资质水准不足的 药师进入此行业,而在处方药品销售过程中,因为药师综合素质的不足,经常会出现处方药 误选等问题,不但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造成侵害,同时也极大影响了零售药店在外界 环境中的信誉度。而从执业药师培训角度来看,因为处方药与基本医学知识较为驳杂,通常 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培养,无疑会对零售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而直接雇佣符合标 准的执业医师,也无法满足零售药店运营经济性的基本要求,因此多数零售药店并不认为高 薪聘请执业药师有必要性。 二、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问题解决对策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药品广告作为传播药品信息的一种方式,不但起到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药品的作用,而且已经成为企业促销的一种主要手段。随着广告效应带来的巨额利润,一些企业不顾国家规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干扰了药品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构成了威胁,也给各级药监部门监督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一、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督体制不适应药品广告管理要求。《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 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由此可见,药品广告的审查机关与监督管理机关分属于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这种责权不统一、

审查与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造成监管工作的脱节,不利于药品广告监督。 2、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现行的药品广告监督,除了《广告法》规定由县以上工商部门行使监督管理权外,《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九十二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还规定了药监部门对批准的药品广告有检查权。但这些权力仅限于省级药监部门享有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进行公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发布以及提出建议等;而对市、县一级药监部门的职权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针对市、县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药品广告,市、县药监部门除了移送工商行政部门外,不能采取任何其他措施,这无形中给违法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以可乘之机。 3、药品广告的审查环节欠完善。根据目前的管理规定,药品广告只要经过省级药监部门审查并发给广告批准文号,广告主就可在全省范围内的相应媒体上发布(异地发布广告须经广告发布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 ,不需到发布地市、县药监部门履行任何手续。这些规定虽然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产生不小漏洞,一些广告主利用广告发布者对药品广告管理规定不熟悉及专业知识缺乏的弱点,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甚至发布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

处方药营销推广如何创新

黄东临:处方药营销推广如何创新 2014-05-12快手得妙文新康界 “中国社会的进步,医药产业的发展,以及医改逐步进入攻坚区等种种因素,正在深刻改变着国内药品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在第十二届中国医药营销新锐论坛上,Frost & Sullivan 医疗部门首席咨询师黄东临指出,随着社会变迁和更多技术普及,医药营销将会迎来新一轮创新之路。 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 长久以来,中国的医药营销工作一直都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包括复杂的法规系统、区域差异性的市场、医药商业集中度不高、医院体系的不平衡性、药疗方式呈现多样性。 中国医药行业的多头管理一直是各制药企业所面临的重要挑战。,“卫生临床、医保、药价、药监等政府职能隶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实施监管,而其中的具体实施却归属于全国各地的地方政府。”类似“去年6月以来,9个省份出台的增补目录架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现象,不断在医药行业出现。 从经济水平和人口分布方面来看,由于沿海地区经济水平和人口分布的不同,决定了各地在医疗和用药水平上出现明显差异。这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医药卫生行业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徐东所说,“广东省基本药物市场规模超过百亿级别绝不可能推算全国,实际上很多中部地区省份的基药规模只有几十亿甚至十几亿。” 黄东临同时指出,“不同级别的城市,存在着完全不一样的市场机会和潜力,各地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规则不同,也加剧了企业市场布局问题的复杂性。” “医药商业环境也是异常复杂,国内商业公司数量众多,制药企业也因此面临更

为复杂的商业渠道管理事务。”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今年4月26日发布的报告,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65%左右,其中前三位占30%左右,而美国医药批发企业前三,在2009年集中度已经达到 了90%。 同时,中国医院体系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性。大型医院、中小型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存在着不同的用药习惯与用药思路,这意味着在布局中国药品市场营销之时,营销人员必须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之间的差异,采用更为灵活的手段进行品牌传播和产品推广活动。 临床用药的规范化正开始启动,包括这两年的抗生素限制性使用,直接导致全身性抗感染药物市场份额的下滑。然而,临床用药的规范化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各地区、医院对同种疾病存在着明显的治疗习惯和方式的差异。 “值得肯定的是,医改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将会带来国内传统的药品营销手段和方式的改变。”据黄东临分析,由于政府将会进一步严控医疗成本支出、继续提高公众对医疗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并进一步打击医疗腐败行为,制药企业必须对此做好充分的准备。 面对长期以来的所谓的“看病贵”和“药价虚高”的问题,中国政府近年来一直采取积极手段以遏制药品和医疗成本的增加。除了发改委的加大降价力度和建立低价药名单,卫计委的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医保部门也正在努力推行总量控制和以收定支出等种种措施。显然,这将给企业营销带来的明显的影响。药价的降低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利润,并压缩其在市场营销方面的费用投入,而经济学因素将在营销推广中扮演更重要的作用。 针对医疗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政府的主要措施包括大力建设基层医疗,包括县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政府也在大力推广大病医保制度。因此,对于常用药而言,市场的中心将下沉,营销策略将更需要多元化和灵活性。而大病用药

中国十大处方药营销经典个案

中国十大处方药营销经典个案 作者:马宝琳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点击数:141 更新时间:2009-9-11 这30年来,处方药营销成就了无数的成功产品和企业,在以“学术跟随、利益驱动”为主要特征的处方药营销大潮中,他们有的靠管理取胜,有的靠模式领先,有的孤独地坚持学术营销并获得成功,也有一些优秀产品历尽艰辛尚未成功……本文遴选的十大案例,或可供同道借鉴和反思。 恩必普创新冲动 石药集团的恩必普是治疗脑梗塞的一类新药,为绝对创新药。企业于1999年高价拿到恩必普,从此开始了慷慨悲歌的10年创新路。 1.学术推广起苍茫。自己研发的新药没法跟随别人,所以石药投入巨大力量进行学术推广,于2005年8月完成的IV期临床试验样本量2050例,是中国神经内科领域当时最大规模、最高标准的临床试验。同时,面向大众的患者科普教育也在积极进行。 2.千难万险运多舛。恩必普生不逢时,没能进入2004年的医保目录,同时国家对原创药物的定义不清晰,导致恩必普在招标时被归为仿制类,价格被拉了下来。 3.内部机制有保障。新产品需要有新模式、新队伍和新机制,石药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成立了新公司恩必普药业,解决内部机制与市场的匹配问题。 4.墙里开花墙外香。与国内市场遇冷不同,恩必普的国际化进程相对顺利,目前在20多个国家(包括美国)和地区获得专利保护,产品逐渐走出困境。 评:恩必普除了运气不好和受口服剂型影响外,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厘清创新药定义、重划标准这种复杂的力气活应该由企业来做,然后拿出方案游说政府,这是政府公关的重要内容。 万艾可雄风难觅 万艾可在中国可谓大名鼎鼎,但销量平平,其10年营销历程大致可分为5个

处方药营销,路在

处方药营销,路在何方? 广告大师奥格威曾说:“推销产品如果不做广告,就如同在黑暗中向情人递送秋波。”这已是广告界的至理名言。我国的医药企业也深谙这一道理,可理解趋向狭义,每推出一个处方新药,大开广告大战。由于广告战的显著效果,哈药集团等一批医药企业获得了飞快的成长,然而,它们往往忽视了总体营销资源的规划和建设。随着国家药监局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体的广告投放,医药企业必须寻求更多的营销途径来开展处方药的推广和销售。况且,随着消费者的日趋成熟和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广告的效能难比往昔。广告禁令的实施,其实是对处方药营销环境的一次大规模的规范行为,企业应当利用这样一次契机剖析自身的营销病症,规范营销经管,进行创新经营。 一、处方药面临的营销问题 整体来说,目前国内医药企业的处方药营销仍然存在严重的问题,营销现状令人堪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传播策略单一。随着市场环境的成熟,越来越多的广告信息的干扰,消费者对传统媒体的厌烦,企业单一的传播策略显然不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中国的医药企业对大众媒体广告的依赖性很强,在与消费者的沟通中,大多以广告猛砸、药店义诊、免费试用为主,缺乏创新与实效,传播手段简单,忽略了对医生的直接推广和其他的推广方式,对国际的流行的处方药推广方式没有很好的吸收利用,忽视了自身资源的合理利用,缺乏整合营销思路。 2、忽视品牌形象。许多医药企业急功近利,只考虑广告投入的短期效应,在产品功效上大做文章,而忽视品牌形象的塑造。一些打擦边球、夸大疗效、利用医生、患者形象做宣传的行为比比皆是;请明星做“体验式代言”的广告层出不穷,但真正具备品

牌意识、注重品牌形象策划与传播的企业太少。因此,那些靠大打广告尝到甜头的企业只能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并没有塑造出良好的品牌形象。有的企业把产品销量作为企业追求的最大目标,认为做销量就是做品牌,只要销量上来了,品牌自然会得到提升;有的企业认为投资品牌会花费很大,而且似乎不着边际,不如打广告战促销来得实在。这都是非常错误的观点。 3、渠道掌控不力。广告禁令前的医药企业,只注重拉式策略,通过大众媒体广告拉动需求,而淡化了推式策略,松散了和经销商、医院、药店的合作关系,忽视了分销渠道经管,渠道运作效率低下。在对渠道成员的激励和沟通中,以简单的返利、提成、礼金等形式为主,甚至进行贿赂,破坏了行业氛围,企业容易陷入被动局面,不利于渠道经管和发展,甚至造成渠道经管失控的局面。 4、产品线欠合理。处方药多为上市5年内的新药,利润大多超过产品成熟、竞争对手较多的非处方药(OTC),因而许多医药企业只把目光盯在了处方药的生产与营销上,而整个产品线中无OTC产品,影响了企业和品牌的整体推广。还有不少企业产品线过长,众多不同功效的产品全部推向市场,导致产品个性化不足,没有真正站得住的主导产品,市场影响力较弱。 二、处方药营销成当务之急 据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的预测报告,到201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五大处方药市场。中国具有的比较优势将使得其庞大的潜在市场变成现实。老年人是处方药的主要消费人群,中国老年人比重正在加剧,而且中国人均寿命已升至70岁;中国人均GDP不断增加,社会购买力将越来越大。预计到2005年,中国的处方药年销售额将达到140亿美元,到2010年将达到240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五大处方药市场。

药品广告常见问题

药品广告审批标准的常见问题 一、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包括哪些?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详见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文) (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三)军队特需药品;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五)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参照《标准》第三条) 二、处方药发布广告的规定是什么?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参照《标准》第四、五条) 三、药品广告中必须含有的内容有哪些? 1、药品的通用名称

以非处方药商品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的,可以只发布药品商品名称。 2、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 不得单独出现“咨询热线”、“咨询电话”等内容。 3、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4、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已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广播电台发布时可不播出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5、忠告语 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6、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 注:必须在药品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在电视、电影、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5秒以上的广告时,上述内容出现时间不得少于5秒。 已经审批的药品广告在广播电台发布时,除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和OTC标识可不播出外,其它内容均须按照《标准》第七条规定执行。 (参照《标准》第七、八、十七条) 四、关于药品功效宣传的规定是什么? 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 (一)对于《标准》中所指“说明书”的掌握: 1、该说明书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 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说明书不得作为药品广告审批的依据。 2、该说明书必须是现行的说明书。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0号) 1999年06月18日发布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1999年6月11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第八条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处方药学术推广五步走

《医药经济报》年终特稿 处方药学术营销五大关键步骤 董国平 年可以说是国内处方药营销元年吗?答案是“”。如果说做处方药的企业以往对“营销”的关注过多是在概念上的话,今年却已经是在行动上起步了。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对处方药营销的核心和关键步骤没有深入的掌握和理解,一些企业的做法仅仅停留在模仿――以为赞助专业会议、给客户讲讲课就是学术营销,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花了钱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究竟怎样的做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处方药学术营销呢?根据多年的实践和研究,笔者认为,以下五个关键步骤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步:改变客户观念 所谓客户观念,就是客户对治疗领域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体系,包括疾病的认识,治疗手段的选择、药物的评价等。学术营销与个性化服务的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与前者营销的目的是改变客户的观念而后者营销的目的仅仅在于满足客户的需求。 产品经理职责中第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思考:“我所负责的产品上市后能够改变客户的哪些观念?” 治疗慢性乙肝的药物贺普丁改变了客户对乙肝治疗关键的认识。以往评价一个治疗乙肝药物是否有效,是以乙肝抗原阴转率为标准,如干扰素经过半年左右的治疗,患者的阴转率为。但贺普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表明,其治疗一年,的阴转率只是。如果以这样的结果给医生看,贺普丁的命运可想而知。然而,贺普丁对乙肝病毒()的抑制非常有效,能够在服用产品两周内,患者体内的水平就下降。因此,葛兰素威康提出了“抑制病毒复制是乙肝治疗的关键”这样的观念,并通过专业会议进行宣传,使得到如今传染病专家和医生已基本认同“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目标应是消除和长期、持续抑制复制,从而减轻和防止肝炎病变加重、复发和肝纤维化。” 因此,企业如果要花巨资赞助学术会议的话,一定要想一想:在会议上,我可以提出什么样的新观念吗? 第二步:疗效描述数据化 当今社会,一切都要以数据说话,这恰好应证了“事实胜于雄辩”这样的座右铭。如此说来,不管是什么类别的产品,包括中成药,都不能够依靠主观性的描述来证明自己产品的疗效。 产品经理职责中第二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思考:“如果可以改变客户观念的话?运用怎样的数据来证明?” 根据第十八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的资料,近年来中国医院终端销售中糖尿病口服用药市场销售第一名的都是拜唐平(阿卡波糖),它的营销中不仅提出了“低血糖是糖尿病治疗达标的主要障碍”“糖尿病治疗的要求:降低高血糖,同时防止发生低血糖”这样的观念,更以大量的数据证明了竞争产品在这个观念下的劣势。比如,促胰岛素分泌剂如格列本

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及对策

论文提纲 1、我国药品广告现状 1、1违法与虚假广告泛滥 1、2广告风格 1、3广告观念 2、针对现有状态得对策及建议 2、1统一药品广告审批监管部门 2、2制定药品广告管理条例 2、3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2、4发挥群众监督管理作用 总结 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及对策 13秋药学(专科) 摘要:“广告就是企业得化妆师”,广告作为在市场经济中宣传促销得一种手段,为企业打开市场起到了一定得作用。但就是药品不同于一般得商品,它得价值在确保群众身体健康这一特定用途上。近年来,伴随激烈得市场竞争,我国得药品广告无论在数量上还就是表现形式上,都得到了迅猛发展,药品广告得存在就是医药经济发展得客观必然结果。然而虚假、违法广告得大量存在,使公众对药品广告得认同度较低,面对现今广告得文化氛围低,创新性低得现象就是得药品广告发展颇为迫切与艰难。 关键词:药品广告违法广告认同度创新性 随着市场经济得发展,药品行业竞争也日益激烈,国内各大药品业都在努力提高企业知名度,打造企业品牌,药品广告成为各药品企业塑造企业形象,促进产品销售得重要手段,不可否认,药品广告在减少而您们选购药品时得盲目性,促进新药推广方面起到一定得积极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享受药品广告带来得方便得同事,还要面对大量违法药品广告所带来得伤害,如何保证信息传播得真实可靠成为了一大有待解决得问题。 1、我国药品广告现状 1、1违法与虚假广告泛滥 2001年9月1-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全国各省(区、市)得30

家晚报(除甘肃省外)发布得药品广告进行了检查,30家晚报共发布药品广告1318个,违法发布得有957个,违法发布率73%,2002年7月15-31日,又对全国各省(区、市)得这31家晚报进行了一次重点检查,31家晚报共发布药品广告1572个,违法发布率86、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2年1月-9月对全国45家频道、电视台播放得3万多次广告进行监测,发现其中竟有2万多次存在问题,违法率高达62%。而2003年得违法药品电视广告违法率更就是高达76%。该局还在2004年6月-8月对全国98份报纸刊登得7315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结果发现其中有6980次存在问题,违法率高达95%。这一违法比例在2003年为84%,在2002年也高达91%。因此,无论从以上SFDA得统计数据还就是从百姓对于虚假药品广告得主观心理感受上瞧,我国目前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得现象已非常普遍,药品广告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制药企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广告经营单位法制意识淡薄以及药品广告审批与监管职能分离等诸多原因,有些制药企业利用政策空隙或者经销商人脉资源创造各种政策便利,公然在地方电台、电视台及报纸等媒体,散布各种扩大治疗效果或虚构治疗效果得广告,以达到销售药品得目得。就目前得药品广告来瞧,过分地、不切实际地吹嘘自己产品、夸大治疗效果得虚假宣传十分普遍。消费者使用后未获得广告宣传得效果,自然会降低消费者对广告得信任程度,同时下降得还有消费者得忠诚度。 1、2广告风格 中国观众大多喜欢瞧西方广告,因为它们往往都很幽默、风趣,接受起来很轻松、惬意。相反,国内得广告则显得有些拘谨、放不开,给人得整体印象就是过于凝重。广告很难超越商品本身。比如做药品广告,就一定要通过推荐者把某种药品得功能、疗效说出来,对应着广告表现出得疾病症状,试图让观众记住此药得用途,而不就是给观众一种视听享受,让她们因为对广告得记忆而对药品产生深刻印象。 1、3广告观念 中国人得处理方法则相当“灵活”。这种“灵活”更多得就是一种认识不到位、考虑不周全得“灵活”,就是一种自身能力有限、根本无暇顾及其它得“灵活”。因为参与市场得三方(广告客户、广告公司、广告媒介机构)都将广告作为一个赚钱得工具或途径,为了各自得经济利益,不惜以牺牲市场规范为代价。从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在一些城市试行广告代理制,到了十多年之后得今天,仍就是步履维艰 2、针对现有状态得对策及建议 2、1统一药品广告审批监管部门 改革药品广告监督管理体制,将药品广告得审批权与监管权统一,交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广告得监管部门,对全国各类广告负责监查,工作量大难以专注于违法药品广告得处理上,并且缺乏医药方面得专业知识,对如何判断违法违规药品广告方面存在困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专业化得部门,对药品广告内容与管理上把握更权威、更准确。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药品广告审批建立得审批备案制度,能够对违法药品广告宜传及时做出反应,直接追究药品广告主得责任,从中省去以往由药品监管部门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得中间环节,防止监管、监查得时间滞后性,及时切断违法药品

处方药的营销推广

处方药的营销推广工作,体现在操作层面,最关键要解决的是营销队伍体系的建立、通路策略的明确和营销技巧的掌握。这也是我们关于和坦营销推广工作的建议的核心出发点。 据了解,辉瑞在全国50个大中城市共有近400名医药代表。 据统计,1998年在浙江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医药代表就有近6万人。在这些制药企业中,医药代表队伍少则二三十人,多则四五百人,甚至上千人。 十几年的时间里,随着医药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今天中国的医药代表群体已经成为接近200万人的职业大军。 随着药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立企业自己的市场营销队伍,已经成为掌握市场主动权的重要法宝! 和坦主要竞争对手之一的沐舒坦,仅在温州就有6名医药代表,这表明其实行的是以自建队伍为主的人员密集型营销。沐舒坦仅糖浆极刑在杭州就占有20%的市场分额,与其医药代表队伍的完善密不可分。 和坦作为康乐药业寄予厚望的主力产品,虽然我们也选择了通过医药公司代理,但这仅是一种不完全代理的形式,且医药公司所代理药品众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不可能有效实现提升康乐品牌、有效促进厂家同医生关系的目的。 因此,建立和坦自己的营销队伍,是我们实现市场推广目标最稳妥、有效的选择! 体系建设 结合市场拓展目标和工作进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区域医药代表的需求比例,是我们队伍体系建设的出发点,这里我们提供两种可供参照的方法。 省级区域医药代表人数的确定 计算方法一: 以杭州为例,各类医疗机构总数400多家; 在通路建设比较完备的阶段,预估需拜访医生总数约2000人; 据统计,平均而言,每位医药代表每日平均拜访医院2~3家,拜访8~10名医生,(预算15名医生,每位医生拜访时间约10分钟),则每人每月总拜访次数最高为220~300次; 按照每位医生月平均拜访4次计算,每月总拜访次数约2000X4=8000次; 浙江省所需医药代表最少人数为:8000/300=27人。 省级区域医药代表人数的确定 计算方法二: 从工作覆盖面看,一个医药代表所能覆盖(负责)的医院数量往往不会超过10~20家,浙江省所需医药代表总人数范围约在20~40人之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及用药注意事项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地区别及用药注意事项 所谓处方药,就是只能凭有处方权地执业医师开出地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地药品;而非处方药则是消费者不需要医生处方,并根据自己地病情,按药品标签内容、说明书地说明,自行到药房或药店购买使用地安全有效药品,简称. 一、非处方药特点:①适用范围:主要是常见地或时令性地轻微疾病,症状明 显,病人及家属容易自行判断,并能准确选购药品.②应用安全:据现有资料与临 床使用经验证实,为安全性大地药品.在正常用法与正常剂量时,不产生不良反应,或有一般反应,病人会自行察觉,并可忍受,且为暂时性地,待停药后,便可迅速 自行消退.③疗效确切:药物作用地针对性强,适应证明确,易被病人掌握与接受; 治疗期间不需要经常调整剂量,更无需特殊监测;在较长时间应用后,机体不会产生耐受性,既不会出现为维持疗效药品剂量愈用愈大地现象.同时,用药后也不会 掩盖其它疾病.④质量可靠:药品地理化性质比较稳定,在一般贮存条件下,较长 时间(如年左右)内不易变质.药品出售时应明确标出贮存条件、有效期及生产批号. 包装也应符合规定地要求.⑤说明详尽:药品说明书及药品包装说明要力求详细, 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而且文字要深入浅出、浅显易懂,以利于操作.⑥应用方便:以口服、外用、吸入等便于病人自行应用地剂型为主.若要分剂量应用,需简便明 了,易于掌握.此外,药品价格要合理,易被病人及病人家属接受.非处方药地范围,有感冒药、解热、镇痛药、止咳药、咽喉含片、助消化药、抗胃酸药、维生素、驱肠虫药、滋补药、避孕药、通便药、外用药及护肤保健药等. 二、而处方药是指那些药理作用强、用于治疗较重疾病、易引起毒、副反应地 药品,病人必须去医院,经医生明确诊断后,凭处方取药,并在医护人员地指导或监护下使用.如抗癫痫药、抗精神病药、降血压药、治冠心病药等,以及经注射途 径使用地各类药品,均不得在药房、药店或超市内销售,以防应用不当而中毒,危及人们地生命安全.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除上述地界定外,我们还应知道同一种药物(活性成分), 因其剂型地不同和适应证地不同,可以同时将其划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在剂量、疗程和适应证方面加以限定.因此,如果您对自己地病情把握得不是很准确,最好 还是到正规医院找医生看,这样用药才更稳妥些. 四、自购非处方药时地注意事项:除根据自己地病情及认真看标签内容、说明 书外,还应注意:①解热、镇痛药:用于解热时最多服用日,止痛时最多服用日,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②镇静催眠药:用于失眠时,连续服用不得超过 周.③抗酸药与胃粘膜保护药:服用周,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生咨询.④胃肠解痉药:服用日,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⑤感冒用药:服用周,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⑥镇咳药:服用周,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⑦平 喘药:不推荐儿童使用.服用日,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 所以在应用非处方药地过程中,患者应注重医疗知识和用药知识地学习,要重视咨询医师和执业药师,防止经验用药和盲目用药,要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药物地双重性,特别要注意药物地毒副作用.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药可医人,亦可 害人.随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地不断规范,使用非处方药地合理性与安全性会逐步 提高. 所谓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购买和使用地药品.它们都是在临床使用多年,经过科学评价,被实践证明由消费者自我使用比处方药更安全地药品.非处方药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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