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异同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异同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异同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异同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异同

杨长汉1

一、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及特征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

1.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

(1)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

(2)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

2.公司债券是由“公司”发行的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均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债券须通过“发行”得以实现

公司债券必须由其发行人面向其投资者通过“发行”才能实现。公司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出售自身的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资金,同时公司债券投资者通过支付资金购买发行人的信用凭证的一种信用交易过程。

一般地,发行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发行是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这种方式的证券发行的允准比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发行是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的发行,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也不采取公示制度。

4.公司债券需要“还本付息”

公司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

(1)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

(2)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渡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

5.公司债券具有“一定期限”

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

(1)按照金融学一般理论,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

(2)这种期限既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也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

(3)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

6.公司债券的期限和还本付息条件要“事先约定”

公司债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的是属于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支付资金获得的是公司债券凭证及凭证上表示的发行人的承诺,包括期限承诺和利息承诺。既是承诺,一是要事先作出,二是要明确承诺的内容。同时,作为一种要约,必须在要约文件上就要约事项,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和其他必须选择和可选择的事项“事先约定”。

7.公司债券的发行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发行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

(2)需经政府监管部门同意。政府监管部门在同意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查过程中,还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在信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认证、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

1.按是否记名划分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划分2

(1)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2)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划分

(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可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2)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只能依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划分

(1)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4.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划分

(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2)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发行时,通常有三个当事人:

1、发行公司

就是为了满足一定的资金需求而发行公司债券进行外部融资的公司

2、债券持有人或债权人

其实就是公司债券投资者,进行公司债券投资的人就会持有公司债券,成为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的债权人。

3、受托人。所谓受托人,乃是发行公司为保障及服务公司债持有人,所指定之银行或信托公司。受托人工作为监督发行公司履行契约义务、代理发行公司按期还本付息、管理偿还基金以及持有担保品。

另外,一般公司债券还会涉及公司债管理人.公司债管理人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而由法律规定设置的全体公司债债权人的代理人.在通常情况下,仅限于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经许可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企业债券

(一)企业债券的定义

企业债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筹集生产与建设资金,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在中国,企业债券泛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的债券。在西方国家,由于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即公司债券,它包括的范围较广,如可转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二)企业债券的基本分类

1.按发行主体划分

企业债券可分为中央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债券、国家投资债券、国家投资公司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住房建设债券、内部债券等。后5种债券品种从1994年开始取消,目前也不再进行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品种的划分。

2.按付息方式划分

企业债券可分为零息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附息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和贴现债券(利息在发行前扣除)三种。1998年以前发行的债券基本上都是零息债券,在此以后发行的且期限在5年以上的债券基本都是附息债券。

3.按利率设置方式划分

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两种。浮动利率债券是以某一经济参考指标为债券的基准利率并加上利差(发行主体通过招标或事先确定),确定出各次付息利率的附息债券。该债券基准利率在债券待偿期内可能不同,具有不确定性和经济周期性。固定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固定。

4.按期限长短划分

企业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中期债券、短期债券三种。目前我国发行企业债券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15年。1亿元以下的发行金额一般都在3年以内,5亿元以下的企业债券一般都是3至5年,5亿元以上大都在5年以上。

5.按券面形式划分

企业债券分为无记名实物券、实名制记账式两种。一般小额的债券基本上都采用无记名实物券形式,大额的债券基本上都采取实名制记账式形式。

(三)企业债券的基本要素

企业债券的基本要素一般为: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

(四)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1.二者的发行主体不同

(1)公司债: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

(2)企业债: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窄。

2.发债资金用途

(1)公司债: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

(2)企业债: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直接相关。

3.信用来源差别

(1)公司债:信用来源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

(2)企业债:实际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4.发债额度差别

(1)公司债:最低限大致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3

(2)企业债:发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

5.管制程序差别

(1)公司债:监管机构往往要求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和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特别重视发债后的市场监管工作。

(2)企业债:发债由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审批,要求银行予以担保。

(五)如何买到一级市场企业债

购买企业债券的方法有很多,普通投资者最方便的购买方式就是通过证券营业部。目前发行的企业债券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到。券商是按照面值将企业债销售给投资者,同时这种债券的票面利率也要明显高于同期限国债的票面利率,但是在每年付息时,都要被扣除掉20%的利息税。

投资者若要购买一级市场企业债券并不难。投资者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的存折在证券市场的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购买。

一级市场企债投资者将可以得到一张凭证,以表明自己的债权身份,企业债券销售出去之后,所有的债券并不是托管在证券营业部,而是托管于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只是每年付息时,由券商将钱款划转至投资人的资金账户中。

企业债券能在交易所上市,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将是件最好的事情,这意味者手中持有的十年,甚至十五年的企业债券不必持有到期,在自己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如同卖股票那样轻松卖掉企业债券。

当然,如果企业债券在交易所上市,投资者还需要办理一个小手续。投资者要回到当初销售给自己企业债券的券商处,提供出自己深圳或是上海的股东账号。如果此前投资者已使用自己的股东账户卡在其他券商那里开设了账户,那么上海账户还要在原券商处撤销指定交易,深圳账户还要转托管。

三、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一)公司债券的发展情况

1.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现状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是“跛足”,债券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发行和交易市场割裂。尤其是公司债,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更是发展缓慢。截至2006年底,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57455亿元(不包括央行票据),与GDP的比例为27.4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63.11%的水平,也远低于中国股票市值与GDP的比例42.70%。中国债券市场中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分别占50.56%、44.19%、5.0%。公司债余额仅为2831亿元,与GDP的比例仅为1.35%,远远低于亚洲金融危机国家30%的水平。

2.我国公司债券改革进程

在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国政府高层领导坚决表态要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发行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并且在会议之后推出了一系列诸如做市商新规定、企业年金进入银行间市场等等消息,充分反应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进行监管的信号。

在2007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今年要加强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债券市场的发展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新机遇,可以预见一个更为透明、公开、创新的市场。在公司债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公司债的发行将掀开新的篇章。

(二)企业债券的发展情况

1.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现状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主要特征是供给不断扩张,正在逐步形成多品种、有信用差异的企业债券市场供给结构。同时又由于供给扩张下的创新压力,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将形成多种期限结构的债券品种,进而形成日趋完整的企业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

企业债券市场进入以供给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发展阶段是现阶段企业债券市场所处的大环境和自身特点决定。近年来发展债券市场基本是遵循需求扩容政策的,以需求扩容为主线的债市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需求潜力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目前除商业银行从法律上不能投资企业债券外其他类型投资者基本均可以投资企业债券。由于债券供给的增加跟不上需求扩容的速度,市场的发展过程亦埋下了供求失衡的矛盾。这个矛盾在当前特定的宏观环境和市场条件下终于爆发出来,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这突出表现在目前市场环境转好情况下的企业债券热捧现象。

2.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方向

(1)继续增加企业债券的市场供给

从债券市场本身的发展来看,增加企业债券的供给也变得刻不容缓。

(2)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加强

在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供给同时,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亦将得到不断加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提高行政审核效率

提高企业债券融资的行政审核效率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发行人的融资不确定性和提高债券上市效率、降低投资者的债券持有风险。目前有些措施主管部门已经在实施过程中。

●强化信用评级机构在债券发行中的作用

由于历史和国内特殊国情状况,信用评级在债券融资过程中的作用并不显著。但由于债券是信用产品,信用评级在其市场化的发展过程将承担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因而主管部门在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明显强化了信用机构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在每次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下发批文中均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资质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新型债券品种(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等),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相应管理办法均要求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信用评级,同时对中长期品种还需要跟踪评级。

●加强相关机构的信用披露责任

加强了企业债券的信息披露,这主要包括企业债券的发行、债券存续期间的持续信息披露和债券付息兑付的信息披露等方面。

未来企业债券风险的有效防范是通过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市场化的约束机制来实现的。完善的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充分地揭示债券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大大降低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是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怎样投资企业债券的重要依据。

4

企业债发行条件及流程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与发行流程 一、企业债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6、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7、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二、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5.地方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等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三、主管部门及审批程序 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料,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证监会和人行发出会签批文;证监会和人行进行会签,其中人行会签的重点是发行品种和利率;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没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及流程(20200930082935)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及流程 第一节概念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二节区别 1. 发行主体。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 年《公 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2. 发债资金用途。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 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 信用基础。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差别不大。 4. 管制程序。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完整版) 本文来源:企业上市 一、地方政府债 1、法律法规依据:《预算法》、《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 审核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审批发行流程: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他地区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 审批程序:国务院确定地方债务的限额,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下达,省级政府按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债,作为赤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行流程: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二、短期融资券 1、法律法规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 审批机构: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审核方式: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后报人行备案 2、申请条件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我国企业债券融资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

摘要 在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中,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是最主要的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融资已日益取代了股票筹资,逐渐成为国际直接融资中占统治地位的筹资渠道。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国际发展潮流是背道而驰的。中国的资本市场上股票融资远大于企业债券融资。股票市场的发展速度远快于债券市场。在我国,非上市公司偏好于争取上市募股;上市公司偏好于配股和增发新股。而国外的企业融资决策顺序则是内部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同样的筹资主体,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呢?探索其中的原因,分析我国企业债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快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使我国资本市场中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协调发展,成为本文选题的动因所在。 本文采用了对比、演绎、归纳的研究方法,从国外企业债券融资的分析入手,通过对国外企业债券市场发达的原因分析,进而对我国企业发行债券进行实证分析:回顾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企业债券融资的规模,分析我国企业发行债券的现状。然后剖析了目前我国企业债券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企业债券融资的对策。 通过查阅学术期刊等文献资料和网络搜索,搜集到了相关数据,通过归纳总

结分析出我国企业债券目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所在。 关键词:直接融资;债券融资;企业债券 Abstract Stocks and corporate bonds are widely used in the direct financing Instruments. In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corporate bonds are used more and more and stocks are used less and less. On the contrary, more Chinese enterprises are willing to issue shares, not to flight bonds. The speed of stock’s developing is faster than corporate bonds’. In China, it is normal that unlisted companies strive to go public and listed companies try to ration shares or placing, but this appearance will be thought strange in Western countries. Why is there so different? How to make more and more Chinese enterprises choose corporate bonds and more investor select corporate bonds? This is the reason the author selected this paper. In the paper, after analyzing the bond-financing of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author analyzes all sorts of impediments to corporate bonds’growth in China, Analyzing the scale of Enterprise bond financing and the patent advantage of the way of bond financing in our country, analyzing the status in quo of Enterprise bond financing in our country. Then taking apart the main problem that Enterprise bond financing at present time in our country has. In the final we put forward the

企业债与公司债的区别最强完整

企业债与公司债的区别 最强完整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公司债与企业债 尽管近来债券市场行情步入震荡调整期,但一级招标结果显示债券需求依旧很旺盛。相信很多同学有意向多了解债券市场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笔者进行了以下整理。 第一节概念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二节区别 1.发行主体。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2.发债资金用途。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差别不大。 4.管制程序。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国务院审批。 5.市场功能。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一、近期金融形势 进入 8 月份资金紧张局面不改,大公甚至发表了《防范金融 去杠杆下的信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去杠杆效果显 现,截至7 月末, M1 余额 51.05 万亿,同比新增15.3% ;M2 余额 162.9 万亿,同比新增仅9.2% ,货币派生效应明显 减弱;各家经济评论纷纷祭出“稳健中性”货币政策这种不 痛不痒、老生常谈的结论,具体是什么情况相信企业和银行 都比较清楚。金融去杠杆的主要途径之一便是强监管,保持 常态化、高压化的强监管,商业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风控 人员(及高层决策者)现在已经“谈虎色变”,置民营企业 资金短缺和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指标完成于无望的水深火热 中! 像债券不再有“余额包销”的承诺一样,大家都不爱出钱, 怎么办呢?只能把项目推向市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 家都变成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对于金融发展,防范金 融风险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出路,因为卖出去的萝卜、白 菜相当一部分都是包装的最精美的,吆喝的最响亮的! 二、北金所简介 下面说正题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金所”)是在一行三会、财政部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 下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 年5 月30 日正式揭牌运营。北金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产权交易所、信达投资有限 公司、中国光大投资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 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在北金所参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大 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 评级机构及其他组织等。 北金所将自身定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平台、 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 易服务平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地方商业银行股 权交易服务平台、债权投资交易服务平台、担保类资产前置 委托交易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其中: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服务:北金所是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权的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技术支持部门,为通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的债券提 供技术支持、信息披露服务及信息安全管理。 (2)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服务:经中国人民银

7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格式与内容指引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 Jdijoangadsgnads g Djifngodangda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 Jdijoangadsgnads g Djifngodangda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 Jdijoangadsgnads g Djifngodangda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 Jdijoangadsgnads g Djifngodangda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 Jdijoangadsgnads g Djifngodangda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 Jdijoangadsgnads g Djifngodangda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 Jdijoangadsgnads g Djifngodangda Dfddakjdofgodnfgadsngoad gDjifngodangda

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格式与内容指引 (试行) 总则 一、本指引的规定仅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二、发行人在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申请经国家发改委备案之后如果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需向国家发改委书面说明情况,并相应修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必要时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申请应重新向国家发改委报备。 三、募集说明书引用的所有数据应该客观公正,均应注明资料来源。 四、如果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按相关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机密或其他因披露该信息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豁免披露。 五、募集说明书应披露发行人、中介机构、归属地政府和管理机构信用承诺书,明确诚信自律要求和违规惩戒措施承诺。 六、募集说明书版式要求:中文字体设为仿宋4号,西文字体设为Times New Roman,行距为1.5倍,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万元或亿元为单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采用亩为单位。

一文读懂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发行条件

一文读懂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发行条件 【交易商协会诞生记:央行短期融资券引发的纠纷】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债券市场三分天下,公司债由证监会下属的交易所负责审核,企业债由发改委管理,银行间市场债券则由人民银行管理。为推动直接融资市场发展,2005年人民银行独辟蹊径,开发新品种——短期融资券,并打破了债券发行审批制,引入备案制,实行余额管理。然而,这一行为引来了债券市场管理的“纷争”。2007年下半年,不同的部位对央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对人民银行发出质询函,主要内容是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机构是否需要由人民银行审批,如果需要审批就是新市场行政许可,这需要在国务院备案。如果不备案,就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这一棘手问题,一度困扰人民银行。怎样才能既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又不违反行政许可法呢?央行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将金融市场司的部分职能分出,成立交易商协会,实行注册制,自律管理。央行随后也修订了央票的管理办法,将其注册机构由人民银行变更为了交易商协会。可以看出,一定程度上,正是因为中国债券市场的多头管理体制促成了交易商协会的诞生。法规依据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关于公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6]4号)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审批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 行条件1、超短期融资券:期限在270天以内,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长期投资。2014年,交易商协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SCP发行主体需满足五个标准:第一,发行SCP的主体需提供付费模式不同的双评级,任一评级机构出具AA级主体评级,发行人即可注册发行SCP;第二,发行人近三年内需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3次或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50亿元;第三,发行人需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测算短期资金缺口,确定募集资金规模,合理匹配用款期限,满足“实需原则”,不得“发短用长”;第四,公司治理完善,业务运营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五,市场认可度高,发行债券具有较好的二级市场流动。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是否可以超过企业净资产40%,没有明确规定,但目前公开发行超短融的企业一般都没有超过40%。超短融自2010年推出,经历了四次扩容,发行主体先后由3A级央企逐步扩展到有多次发行记录的AA+企业,但当时AA+承认的是中债资信评级,因为在市场上,中债资信的评级最为保守。2014年又将评级标准将为双评级中只要有一家出具AA即可。2016年修订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规定,企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再次放开超短融的发行。2016年以来,大部分SCP发行仍实行双评级,但有少部分发行实行单评级,有部分主体信用评级为AA-。2016年至2017年3月27日,超短期融资券发行2269只,占银行间债券市场7.8%,余额占银行间债券市场10.72%。无论是只数,还是余额,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使用最多。2、短期融资券:期限在1年以内,短期融资券

企业债券与信用评级市场

企业债券与信用评级市场 一、债券市场不发达的状况及其原因在资本市场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新形势下,在机构投资者日益壮大,并逐渐成为市场主力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完善市场结构的必然选择。近几年,我国的债券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债券总量只占GDP的 24%,相比 国际上95%的比例,所占比重还很小,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债市无论是市场规模、债券品种,还是市场发育程度,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表现为市场规模过小,品种过少,市场参与者单一,债券流动性差,市场体系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截至2002年 2月,国债余额约为14000亿元,债券余额接近 8400亿元,全部为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发行的准政策性债券;作为债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债券,在我国的规模较小,余额800亿元,仅为国债余额的5%,为同期股票市值的近2%,随着 国债和金融债券规模的不断增加(见上图),相对而言,企业债券的规模还在不断的下降。即便是规模少之又少的企业债券,也全部为大型优质国有企业所发,具有准国债性质。 造成企业债券市场如此不发达的原因有多种,主要是一级市场严格受管制,企业更喜欢股权融资,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等。除此之外,债券承诺了还本付息,对收益的满意程度和还本付息能力的综合评价是投资债券的前提。在我国的市场环境下,信用评级市场的不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本文仅就信用评级存在的及其与企业债券的发展间的相互进行探讨。二、造成评级市场不发达的主要原因 1.受债券品种缺 陷的影响,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在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市场十分不发达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复杂、审批漫长、额度控制等措施严重制约了企业债券的发行,发行债券的企业几乎全部为大型优质企业,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信用等级全部为AAA级,因此,债券评级意义不是很大,评级的目的在更大程度上是为满足 主管部门的要求,评级地位的重要性很难确立。 2.利率限制的影响使信用评级失去了 意义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利率按照不超过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为上限由人民银行审批。在银行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债券的吸 引力,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基本上要达到规定的利率上限,这就减弱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给企业发行债券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使债券信用评级失去了意义。因为,无论信用等级的高低,企业债券利率水平基本一致,在融资成本和收益的决定方面,资信评级无论对发行人还是投资人都失去了意义,发行人评级的积极性受到制约,投资人对信用评级的需求被弱化。 3.评级机构的权威性是制约自身发展的主要障碍由于我国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做假现象屡禁不绝,因而评级机构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权威性很难确立,评级结果的可信度受到很大影响,评级市场难以发展。在评级市场较小的情况下,评级机构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很难长进,评级结果也难以得到市场检验,从而抑制了评级机构业务的开展以及评级结果权威性的确立。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很难形成像标准普尔公司、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等具有国际知名的评级公司,投资人很难根据评估结果对债券进行判断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4.制度缺陷限制了评级公司

企业债券发行流程(最强完整)

企业债券发行流程 尽管近来债券市场行情步入震荡调整期,但一级招标结果显示债券需求依旧很旺盛。相信很多同学有意向多了解债券市场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笔者进行了以下整理。 一、申报材料制作阶段 1、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 2、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制定债券发行章程. 4、出具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安排担保事宜。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进行担保,并按照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担保函。 6、安排审计机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经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7、安排信用评级。发行人聘请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8、安排律师认证工作。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由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供法律认证。 9、组建营销团。企业债券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由企业自主选择。需要组

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可以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0、其他。主承销商协助制作完成债券申报材料,并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 附发行申请材料目录 1、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的文件; 2、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包括内审表); 4、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6、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连审)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7、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 8、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承销协议; 11、承销团协议; 12、第三方担保函(如有);

债券融资的特点介绍

债券融资的特点介绍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下面跟一起来看看关于融资融券的介绍吧! 债券的特征都有哪些呢? 债券体现的是债券的持有人与债券的发行者之间的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债券代表了债权债务的关系,要有确定的还本付息日。当债券到期时,债务人就要进行本金偿还。那么债券的特性都有哪些呢?今日王海英律师就债券的特征为我们解读相关方面的问题。 一、债券的特征 1、期限性 债券是一种有约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债券代表了债权债务关系,要有确定的还本付息日。当债券到期时,债务人就要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流通。债券是具有流动性的,持券人需要现金时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随时进行卖出或到银行以债券的形式作为抵押品来取得抵押借款。债券的流动性一般是仅次于储蓄存款。 3、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定期从债券发行者那里获得固定的债券利息。债券的利率通常高于存款利率。债券的收益率并不完全等同于债券的票面利率,而主要取决于债券的买卖价格。 4、安全性 债券的安全性,表现在债券的持有人到期能够无条件地收回本金。各种的债券在发行时都要规定一定的归还条件,只有满足一定的归还条件下才会有人进行购买。为了保护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债券的发行者都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只有信誉度较高的筹资人才会被批准进行发行债券,而且公司发行的债券大多需要进行担保。当发行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要优先进行偿还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债券的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比其他证券的投资风险要小得多。 5、自主性 债券具有自主性,企业通过进行发行债券筹集到的资金是向社会公众的借款,债券的持有者只会对发行的企业拥有债权,而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doc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关于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但在实践中,企业单独发债的净资产需大于12亿元,不足12亿元的主要以集合债的方式实现融资。 2、关于盈利能力。拟发债企业需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募投项目必须符

项目收益债与企业债的七大区别

项目收益债与企业债的七大区别 2015-03-27 09:39中国投资咨询网A-A+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项目收益债逐渐取代城投债,并将成为发改委主要审批品种。 根据国发(2014)43号文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投资者或特定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同时,发改委(2014)1047号文《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试点”。总体来说,项目收益债将成为发改委口径重点发展的券种之一。2015年2月17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意见》,这是继去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企业债券审核新增审核注意事项》提高企业债发行门槛后,再次规范企业债发行。这预示2015年城投债整体规模缩量是不争的事实。 项目收益债——以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券品种,属于企业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根据《指引》规定,项目收益债是与特点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债券。应该说,项目收益债与传统企业债最大的区别是脱离了地方政府隐形担保,不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项目收益债与企业债有以下七大区别: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异。以前企业债发行主体可以是融资平台公司、产业公司,同时发行企业债券对发行人的成立年限(三年)、利润(三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覆盖一年利息)等要求。根据《指引》项目收益债对发行主体没有以上这些限制,可以是刚刚设立的项目公司,没有任何财务表现,但这个项目公司必须拥有一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同时提出“负面清单”概念,“不支持自身没有任何盈利能力,单纯依赖财政补贴建设,运营的项目发行项目收益债”。 第二,发行规模的差异。企业债品种,债券发行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限制,而项目收益债发行规模,本次稿件中未明确表示,但对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做了明确规定“除债券资金以外,其他资金来源必须全部落实,其中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必须符合主管部门关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要求” 第三,资金用途的差异。项目收益债的资金用途较企业债更为严格。根据《指引》要求,“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募集的资金,只能用于该项目建设和运营,不得置换项目资本金或偿还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债务,也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因此,项目收益债的“账户设置”也较复杂,包括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收入归集专户、偿债基金专户,分别存放项目收益债的募集资金、项目收入资金和项目收益债券还本付息资金。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由于操作和发行主体都不一样,在金融市场中,一般说道企业是指非金融机构,为了便于区分。金融债是指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审批部门是银监会;而企业债在我司是指非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审批部门是发改委。从产品特性说,都属于“企业债。 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存在这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譬如,债券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种类各异。若债券按照发行主体来分类,可以分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这三类债券在发行、制作上都大有不同。那么,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一、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赢利能力等。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对象。 二、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 三、两者区别 金融债券: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主体和目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风险较大(大于国债和储蓄存款,小于企业债券) 获益较高(低于企业债券,高于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 企业债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主体和目的:企业筹集资金风险最大,获益最高。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近期金融形势 进入8 月份资金紧张局面不改,大公甚至发表了《防范金融去杠杆下的信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去杠杆效果显现,截至7 月末,M1 余额51.05 万亿,同比新增15.3% ; M2 余额162.9 万亿,同比新增仅9.2% ,货币派生效应明显不痒、老生常谈的结论,具体是什么情况相信企业和银行都比较清楚。金融去杠杆的主要途径之一便是强监管,保持常态化、高压化的强监管,商业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风控人员(及高层决策者)现在已经“谈虎色变”,置民营企业资金短缺和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指标完成于无望的水深火热中!像债券不再有“余额包销”的承诺一样,大家都不爱出钱,怎么办呢?只能把项目推向市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家都变成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对于金融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出路,因为卖出去的萝卜、白菜相当一部分都是包装的最精美的,吆喝的最响亮的! 减弱;各家经济评论纷纷祭出“稳健中性”货币政策这种不痛、北金所简介 面说正题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是在一行三会、财政部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 年5 月30 日正式揭牌

运营。北金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产权交易所、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在北金所参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大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他组织等。 北金所将自身定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平台、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服务平台、债权投资交易服务平台、担保类资产前置委托交易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其中: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服务:北金所是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权的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技术支持部门,为通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的债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披露服务及信息安全管理。 2)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服务:经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北金所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指导下,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提供交易、信息等服务。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通过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系统、债券结算系统、资金清算系统建立直接的数据接口,实现了一站直通式交易功能。平台引入了报价商双边做市报价、投资人点击成交等功能。投资人可通过交易平台查看市场行情信息、债券信息、余额信息,并可直接点击做市商报价进行交易。 3)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服务:作为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 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北金所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股权、物权资产的公开交易服务,包括交易主体资格审核、信息披露、受让登记、竞价组织、交易结算等全流程服务。北金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理念,通过标准化的交易流程,严谨的风控手段,实现金融资产的市场

最新整理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 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且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6、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产业债的发行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债条件输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为了方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为解决单一企业因规模较小而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小企业集合债按照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利率、统一担保、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发行。 2、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单个企业发行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全额补充企业营运资金,但须由所在地市政府承

公司债与企业债有六大区别

公司债与企业债有六大区别 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一是在发行制度上,公司债采取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证监会有权决定是否准许其发行,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一定的约束。企业债采取的是审核制,由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二是在发行条件方面,公司债相对比较宽松;三是在担保上,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进行担保;四是两者在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差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类似于A股和可转债的定价。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是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五是发行状况方面,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六是公司债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可以说与国际接轨。也即受托人对公司的管理状况要定时跟踪,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新的《公司法》对公司债券的定义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外部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公司债券如果按照债券本身情况来区分,就有是否记名,是否参加利润分配,是否可以提前赎回几个方面的不同;而按照发行目的划分的话,公司债券可以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几种;如果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的条件划分,就有附权和不附权的区别。 《公司法》第二条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简单地说,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企业债是指从事生产、贸易、运输等经济活动的企业发行的债券。[1] 在西方国家,由于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所以在西方国家,企业债券即公司债券。在中国,企业债券泛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的债券。 企业债 企业债 企业债券,是由中国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发行的债券;重点企业债券,是由电力、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部门国家重点企业向企业、事业单位发行的债券;附息票企业债券,是附有息票,期限为5年左右的中期债券;利随本清的存单式企业债券,是平价发行,期限为1~5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各地企业发行的大多为这种债券;产品配额企业债券,是由发行企业以本企业产品等价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是期限为3~9个月的短期债券,面向社会发行,以缓和由于银根抽紧而造成的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这种债券发行后可以转让

2019年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和发行要求-范文word版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和发行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是什么? 投资企业债券必须掌握一定的企业债券的常识。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欢迎阅读参考! 一、发行依据: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X]1134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X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1X]602号) 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 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 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目前执行30%); 9.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企业债券重点支持行业、最低净资产规模以及发债规模的上、下限;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办理流程: 1.批准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按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的格式,提出债券发行规模申请。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其他企业由各设区的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向省发展改革委转报申请。经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审核后,集中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我省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2)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场情况和已下达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情况,不定期受理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发债条件,对企业的发债规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发债条件的,核定发行规模和资金用途,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发债规模,再经省发展改革委统一转发涉及省直属企业和相关市的企业发债规模并提出有关要求。 2.批准企业债券发行方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债券发行人获准发债规模后,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后,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发债条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规模通知的要求,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反馈意见,通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补充和修改申报材料。 (3)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馈意见,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出具文件进行说明。 (4)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会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并抄送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等有关单位。 (5)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给省发展改革委后(中央企业除外),再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给企业或相关市发展改革委。 四、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书(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其他企业通过设区的市发展改革委申请); (2)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资料;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