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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个人、单位依法行使举报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规范举报工作,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负责举报的受理、审查、提请调查、举报奖励等工作。

举报人向中国证监会各证监局举报的,该证监局负责举报的受理、审查、调查等工作。

第三条举报人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举报专栏、举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及各证监局实名或匿名举报有关个人或单位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

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和有效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的属于实名举报。

第四条举报工作应遵循秉公执法,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举报受理

第五条经审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举报,予以受理:

(一)举报事项属于中国证监会和各证监局监管职责范围;

(二)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身份等信息;

(三)提供违反证券期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事实、线索或证据。

所举报的同一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已受理或处理完毕,举报人举报时没有提供新的事实或线索的,不再予以受理。

第六条举报中心负责处理可以作为稽查案件调查线索的举报。对于收到的其他材料,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举报答复

第七条举报答复限于举报中心和各证监局受理的实名举报。

举报中心和各证监局可将举报受理情况及办理结果通过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举报专栏查询系统、电话或书面等方式答复实名举报人,但因案件调查需保密的除外。

第八条实名举报人通过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举报专栏举报的,可凭登录名和密码查询处理情况。

通过举报电话、信函、来访举报的,举报中心或各证监局负责为实名举报人配置查询密码,并当场或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可凭查询密码通过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举报专栏查询处理情况。

多人联名通过举报电话、信函、来访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密码告知第一署名人。举报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查询密码。

第九条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举报中心可适时公布举报的受理数量、处理和举报奖励的总体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举报信息的保密与管理

第十条举报中心和各证监局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方式、举报的主要内容及办理情况等建立举报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对举报人的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地址等身份信息实行编码管理,在调查、处罚以及举报奖励评审等各阶段均使用编码。因调查或举报奖励发放等工作需要查询举报人身份信息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举报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一)在办理举报事项时,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妥善保管举报材料,严禁向被举报人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

(二)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和销毁举报材料;

(三)对匿名举报材料,除依法查处案件需要外,不得擅自核对、鉴定;

(四)禁止其他可能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或举报内容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违反第十二条规定造成举报信息泄露及其他后果的责任人员,依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举报奖励

第十四条举报奖励限于举报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

(一)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四)欺诈发行证券。

第十五条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经调查属实,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罚没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后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的,酌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十六条举报奖励以银行汇款等方式发放。

举报奖励的发放、领取等具体事宜根据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冒用他人名义进行举报的;

(二)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三)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经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或披露的;

(四)举报人本人参与其举报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用于举报,或将信息告知他人用于举报的;

(六)举报人主动撤销举报或放弃奖励的;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项不包括举报人对正在查处的案件提供新的线索或证据的情形。

第十八条多人分别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收到时间先后,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奖金发放给第一署名人,奖金分配由联名举报人自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对于主动交待其本人参与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事实的举报人,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时,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或者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对其给予从轻、减轻处理的建议。

第二十条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相互串通,骗取奖励的,由中国证监会撤销奖励决定,收回已发放的奖金;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利用举报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证监局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单位举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各下属单位、各协会接收的举报,可以作为稽查案件调查线索的,转举报中心。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11530034.html,/fg/zdalsyb/detail532752.html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砚川联办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2012----2013学年度)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商州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镇学生,无条件接收),各完小录取新生的名单及出生年月要进行张贴,要向社会公开,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课程表在每学期开学前交中心小学审查后执行,并将学校的总课程表张贴上墙备查。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是否按课程表上课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留好记录,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师按照课程表上课(即使在期末考试期间也要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将音、体、美等课程停课,平时更不准出现考试学科挤占非考试学科的现象,严格按照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一律实行五天工作制,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臵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臵,提高作业布臵的有效性,提倡布臵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臵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臵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臵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四是学校要建立学生课后作业控制制度并落到实处(学校要留好检查记录,教师要留好每天布臵作业的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文明服务管理制度

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文明服务管理制度 1、环境与卫生 1.1景区应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空气清新,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 1.2景区内建筑具有独特风格,并与周围环境谐调一致,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施工现场应遮挡,堆料整齐,无废弃物。 1.3景区内植被覆盖率一般应达80%以上,所植树种、花草选择科学合理,定期浇水修剪,保持干净整齐。 1.4景区内无噪音污染源存在,音量不超过60分贝。严格限制汽车出入。 1.5旅游旺季和游客高峰时,游人数量控制与引导得当。 1.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有完善的景区保护、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1.7景区内应设足够数量的专职卫生清洁人员,卫生清洁人员职责清楚,清扫工作及时到位。 1.8景区应在开放前清扫完毕,在对外开放时间内,均有专人分区负责随时清扫,必要时应喷水清扫,防止扬尘。 1.9清扫设备用具应保持清洁,定点摆放,不得在游览面客区域随便摆放。

1.10景区内广场、地面、路面和服务设施周围无果皮、纸屑、烟蒂、痰痕等垃圾污迹,草坪、花坛无杂物,水面无漂浮污物。 1.11景区内建筑物的门窗、墙壁天花、灯具及室内的陈列台等应经常擦拭,定期粉刷,无灰尘污迹,无蛛网。 1.12室内公共场所要确保空气流通清新,空调设备要定期清洁消毒。游客经常触摸到的设施设备及物品要定时清洁消毒。 1.13景区内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并及时清理,无外溢现象。 2、售票接待服务 2.1售票处应设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周围环境良好、开阔,设置遮阴避雨设施。 2.2售票窗口数量应与游客流量相适应,并有足够数量和宽度的出入口。出入口分开设置,并设有残疾人通道。 2.3景区(点)内分单项购票游览的项目,应设置专门的售票处,方便游客购票。 2.4在售票处明显位置应悬挂说明牌,向游客公布票价表、购票须知、营业时间、项目介绍和游乐须知等服务指南。 2.5售票、检票人员姿态端正,态度热情,适时使用礼貌语言,掌握各类票据的价格和使用情况,能使用简单外语提供服务。 2.6售票、检票秩序良好,游客流量较大时设专人维护秩序,确保出入口无拥挤混乱现象。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明山区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我校根据市区有关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避免在学校管理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如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任意加大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等现象的发生,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有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进行学籍卡登记。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按市区统一规定接纳适龄学生无条件入学,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拉他校在校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留级或开除学生,不准因学生违规违纪而劝其转学。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学校一律执行一周5日工作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寒暑假时间安排。 三、严守考试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不私自组织周考、月考等。

2、学校不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组织教学,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不得歧视、排挤后进生。 四、严格其他管理 1、规范学校办校办班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和教学资源,不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额外收费。 3、规范教师行为。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文明教师形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外兼课。 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征订教学辅助资料。

最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文明窗口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窗口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一、术语规范 1.应该使用文明用语,如“请进来”、“请到我这里来”、“请记住”、“你好”、“请说”、“请稍候”、“对不起”、“谢谢您的合作”、“欢迎回来”、“再见”。 2.禁止使用“no”、“不知道”、“不知道”、“做不到”、“没做过,不知道怎么做”、“你等着”、“我们来谈谈”、“急什么”、“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呢”、“我不在乎”、“找别人”、“找领导”等等生硬的说法 二、图像规格 3.树立忠于职守、公正执法的形象;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洁形象;勤奋、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衣冠楚楚、端庄的样子。 4.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实现四个一:程序一目了然,执法依据一目了然,依法行政一目了然,热情服务一目了然。 5.保持良好的外表。按规定着装,挂牌服务。做到这一点:打扮、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纪律。男同志不允许留长头发、奇怪的头发和胡子;女同志在工作时间不准佩戴耳环、首饰、项链等外露饰品;不要梳肩发、染头发、浓妆、染指甲。 6.清理环境,文明工作。登记处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保持清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漂亮。有写字台、椅子、凳子和钢笔、纸。如果条件允许,提供饮用水和供水。

三、行为准则 7.牢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宗旨。成就:热情周到的服务,从不为问题烦恼,从不厌倦回答,总是回复电话。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高效率,快节奏,能马上做事情,需要研究的事情要做,企业需要提前做紧急事情、特殊事情要做,不能做的事情耐心解释“为什么不能做”和“怎么做”。 8.登记窗口将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并向公众公布。企业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服务查询运行照片时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积极为企业解决问题,做更多实事。 9.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登记窗口收到第一个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首先询问负责人,不仅要认真接收,还要负责与下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搞好联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负责人。 10 .实行预验收咨询备案制度。建立咨询接待登记簿,填写咨询登记表或受理通知书、时限监督卡,详细记录企业申请事项、提交文件、文件和存在问题、修改建议,由受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共同签字。 11.受理人员应努力向申请人解释所有相关信息,如一次性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条件、提交的文件、证件。 12.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注册申请,在收到材料的当天签署受理意见,并在当天传递给下一个岗位的工作人员。 13.负责现场调查的人员应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14.各级工作人员将对“绿色通道”、“特殊事务办公室”中所列的企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十里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我校根据市区有关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避免在学校管理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如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任意加大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等现象的发生,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有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进行学籍卡登记。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按县教体局要求统一规定接纳适龄学生无条件入学,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拉他校在校生,不进行考试选拔,不得任意给学习差的学习设立门槛,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留级或开除学生,不准因学生违规违纪而劝其转学。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学校一律执行一周5日工作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寒暑假时间安排。 三、严守考试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不私自组织周考、月考等。 2、学校不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组织教学,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不得歧视、排挤后进生。 四、严格其他管理 1、规范学校办校办班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

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和教学资源,不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额外收费。 3、规范教师行为。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文明教师形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外兼课。 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征订教学辅助资料。 5、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把握进度,不准提前结束课程或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进行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6、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控制在7小时,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学校课堂教学常规,落实减负措施,向课内40分钟要质量。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学校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上课或集体补课,也不随意停课放假,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非教育性庆典和非教育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任何竞赛、读书活动。 7、教师要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师要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意识,学校党支部、工会始终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来抓,每年暑期进行集中师德培训,通过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榜样的评选进行激励,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水平;通过校本研训、结对互助等方式,鼓励年轻教师脱颖而出;通过课堂教学调查、教师自评、互评等评议方式,客观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 为十二条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所有户籍在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高中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并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不含择校生)以内;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或班级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继续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201 3年所有的市指标分配比例至少达到60%,有条件的市达到70%。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 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5人。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得超过55人。

三、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以市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在新学年开学前,所有县(市、区)统一举行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有专人参加巡视,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在新学年开学前保证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 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按照《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基〔2012〕43号)要求组织实施。从2013起,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2014年起,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

2017年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银行服务体系,更新服务理念,统一服务形象,规范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外塑形象,内育素质,提高本部员工文明素质,结合《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定》及《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深入践行“一条道路,两场革命”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为抓手,以倡导构建和谐金融环境为核心,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导向,以规范服务管理为手段,旨在深入改进员工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务实高效、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群众满意的银行。 二、工作目标 以倡导行业文明为核心,以规范服务标准为导向,以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目的,建设一流的服务团队,培育一流的服务文化,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展示一流的行业形象。 三、服务规范 1、建立服务监测机制。一是全面监督。采取现场检查与调

阅录像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服务中的缺陷和不足,并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柜面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二是明察暗访。通过设立意见箱、意见簿、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召开客户座谈会、聘请服务监督员的方式,收集客户对该网点服务工作的需求、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或建议。三是强化整改。按照“客户满意不满意”的标准,对客户反映突出的服务问题,逐一落实责任整改,客观掌握网点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2、健全考核组织,支行成立由支行行长、副行长、会计主管等组成的服务考核小组开展具体活动。 (一)一级支行行长负责每月对辖内网点标准化建设、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及支行内训师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全辖网点进行录像抽查,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检督导至少一次,并作出记录与相应考核评价;每周参加本网点召开的晨会。 (二)副行长协助支行行长和会计主管抓好本网点的网点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支行行长因事外出时检查工作。 (三)会计主管每日对支行本级进行巡检一次并对柜员现场督导。并负责管辖网点的督导,网点所有柜员进行现场督导或录像检查,并作出记录与相应考核评价;参加本辖区网点的晨会,进行必要的点评与督导。 (四)严格考核奖惩。对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考核标准进行现场检查管理。通过随机选择客户和员工,检查员工掌握服务规范、服务标准和制度规定的广度和深度,了解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和服务需求信息,实现管理常态化。将发现问题列入员工年度管理目标考核与年度总结评比、绩效薪酬挂钩。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片学生,无条件接收);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进行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置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置,提高作业布置的有效性,提倡布置的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置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5、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 一是要加强课堂教学效率的研究,以40分钟的高效益

XX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三塔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端正办学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学校办学中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和违背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逐步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 组长:孙洪明 副组长:高广标黄贺 成员:孙健郭芹高政陈志海张赟李俊 李新伟陈雪 三、工作目标 (一)、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行无分数评价,采用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座位、进行奖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二)、规范教学行为 1、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3 、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三)、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阳光编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班级电子班册。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不违规提前招生。 (四)、规范教师行为 1、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 2、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学生家长; 3、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与校外补习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为校外补习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xxxxxx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2012----2013学年度)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商州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镇学生,无条件接收),各完小录取新生的名单及出生年月要进行张贴,要向社会公开,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课程表在每学期开学前交中心小学审查后执行,并将学校的总课程表张贴上墙备查。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是否按课程表上课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留好记录,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师按照课程表上课(即使在期末考试期间也要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将音、体、美等课程停课,平时更不准出现考试学科挤占非考试学科的现象,严格按照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一律实行五天工作制,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臵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臵,提高作业布臵的有效性,提倡布臵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臵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臵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臵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四是学校要建立学生课后作业控制制度并落到实处(学校要留好检查记录,教师要留好每天布臵作业的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文明优质服务管理办法汇总

文明优质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分行党委“以服务为核心竞争手段”的服务指导思想,提升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质量,强化我部员工主动服务意识,建立科学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使我部成为服务上领先全辖乃至本地全部同业的行处,依据《中国银行张家口分行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班元杰 成员:郑兰柱、方海军、崔海峰、鲍金彪、各部主任 2、成立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成员:崔海峰、鲍金彪、魏志宏、师春玲 3、文优服务领导小组职责:研究营业部服务质量管理考核机制;制定 服务质量管理计划和措施;定期召开服务工作会议,部署整体服务工作。 4、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2)对我部文优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方式为明查、暗查、看监控录像相结合,检查组在组长带领下2人以上就可以组成,随时对我部的文优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劳动纪律、礼仪规范、班前准备、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星级柜员牌的使用、服务规范使用程度等方面。(3)对营业部的文明优质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及后评价。 (4)星级柜员的评定工作,每季度按分行的评定标准对柜员的星级进行评定。(5)服务明星的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另行下发)。(6)定期向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领导小组汇报反馈信息。

二、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所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所柜的文明优质服务管理工作。 三、实施细则: 营业部文明优质服务实行积分制管理。每位员工基础分全年为12分,此项积分同时记入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文优服务积分一旦扣完或者30天内连续违规三次的员工,主任对其戒勉谈话,并下岗培训,执行下岗工资450元,并不得参加当月绩效工资的分配,视人员情况分为离岗学习、在岗学习、在岗下班后学习3种情况,直到通过考核,重新上岗恢复工作。办公室设立文优服务检查情况台账,定期公布员工文优服务积分,通报处罚奖励情况。 四、奖惩各科科长(所主任)为文明优质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科室的员工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罚,属于管理责任的,与员工处罚等同;属于下属违规员工责任的,其处罚为员工的50%。文明优质服务检查发现问题,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和扣分相结合,并限令整改,同样的违规问题,30天内检查重犯,加倍处罚。 1、奖励营业部每年评出五名柜台文优服务标兵,文优服务积分较高者自然成为年度文优服务标兵的候选人。文优服务标兵可优先参加各种离岗培训,并有相应的物质奖励。 其他奖励情况: (1)被评为营业部月度服务明星的,每人次加1分并奖励100元人民币,同时成为年度服务标兵的候选人。 (2)对营业部文优服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推广的,为该员工加1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元。 (3)为客户排忧解难,收到客户表扬信件或被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为该员工加2分,省级加3分。 (4)防范意识强,识别并堵截各种金融诈骗使我行与客户资金免受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禁止行为 (一)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二)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看股市、看娱乐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情。 (三)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禁止迟到早退。 (五)禁止在大厅吵架。 (六)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七)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八)禁止窗口工作人员不挂牌上岗。 (九)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十)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一)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十二)禁止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 (一)穿着服饰庄重、大方。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 头、蓄胡须。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三)姿态文雅、自然。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服务规范 (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 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 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 走有送声。 (三)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四)服务对象提岀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五)服务对象岀现误解、岀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争吵、争辩,复杂问题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中心督查科汇报。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大厅X>窗口” 您有什么事?” 我能转达吗?” 请稍等 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x>W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 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XX窗口缴费”

学校制定的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

清泉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我校根据市区有关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避免在学校管理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如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任意加大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等现象的发生,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有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规范 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1、新生入学进行学籍卡登记。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2、学校按市区统一规定接纳适龄学生无条件入学,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拉他校在校生。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留级或开除学生,不准因学生违规违纪而劝其转学。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1、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3、学校一律执行一周 5 日工作制,不以 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严格执 行市区教育局寒暑假时间安排。 三、严守考试管理制度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按上级

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不私自组织周考、月考等。 2、学校不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组织教学,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不得歧视、排挤后进生。 四、严格其他管理1、规范学校办校办班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和教学资源,不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额外收费。3、规范教师行为。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文明教师形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外兼课。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征订教学辅助资料。 二O一一年八月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_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_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实施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_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实验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_教学案例/设计_教学研究_教育专区 实验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_教学案例/设计_教学研究_教育专区。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忻教字[2014]29 号及神教字[2014]1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神池县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 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忻教字[2014]29 号及神教字[2014]1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神池县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 1 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

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县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 6 小时,放学后 20 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 量每天不得超过 1 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10 小时。 2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 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 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 1 次,科目不超过 3 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6.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 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8.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商业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制度

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优质文明服务的规范化,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服务质量,展示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提升全农村商业银行的公信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优质文明服务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服务态度、服务行为、职业形象、服务技能、服务效率、服务纪律及服务环境和设施、受理客户投诉等基本内容。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营业网点。 第二章基本服务规范 第四条服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客户、爱岗敬业、悟守信用、严谨高效、文明礼貌。 第五条服务语言规范。语言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 - )文明用语 1. 日常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2 .办理业务基本用语: ( l )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 ( 2 )请稍候。

( 3 )您的手续不全,还缺少xx 手续,请您补齐再来。 ( 4 )请您签名(盖章)。 ( 5 )对不起,请您到xx 部门(窗口)办理此事。 ( 6 )同志,请到我这里来办。 ( 7 )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欢迎下次再来。 3 .接待基本用语: ( 1 )您好,欢迎光临! (2)请坐。 ( 3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 4 )请问,您有什么事? ( 5 )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 6 )您的建议很好,谢谢! ( 7 )欢迎下次再来。 4 .使用电话用语: ( l )接电话:您好!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请问,您找谁? ( 2 )发传真:您好!我是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发传真给您,共x 页。请转交xx 部或xx 同志。请您给信号,谢谢!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试行) 为规范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简称“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我市政务服务良好形象,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社会公众提供满意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一)禁止在电脑上运行游戏(含QQ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网上聊天购物、戴耳机听音乐以及做与市政务大厅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二)禁止在市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增设音箱等设备;禁止删除市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的程序软件及硬件配置。 (三)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打扑克、翻越柜台、在窗口看报纸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 (四)禁止在市政务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 (五)禁止酒后上班。 (六)禁止在市政务大厅窗口区域晾、挂和放置衣物。 (七)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纠纷时应当及时向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投诉室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反映。 (八)禁止在工作区域柜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 (九)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二、仪表规范

(一)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二)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三)服饰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四)按着装规范要求着装上岗,工作时间不得外穿短裤,穿吊带装、超短裙或其它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 三、举止规范 (一)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二)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来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四)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审批件或材料。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中心××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终止或挂断电话。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对因手续不全,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说“对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所有户籍在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高中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并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不含择校生)以内;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或班级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继续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201 3年所有的市指标分配比例至少达到60%,有条件的市达到70%。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 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5人。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得超过55人。 三、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以市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在新学年开学前,所有县(市、区)统一举行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有专人参加巡视,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在新学年开学前保证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 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按照《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基〔2012〕43号)要求组织实施。从2013起,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2014年起,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阶段学籍证明前提下,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享有与我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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