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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doc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doc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一、血液制剂报废工作应由输血科负责管理,并切实把好质量关。

二、凡血液制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均应作报废处理

1.血袋封口处热合不良。

2.血袋破损而渗漏。

3、超过保存期。

4、有细菌或真菌生长。

5、有中度以上溶血或大量血凝块。

6、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

7、标签遗失或污损难以辨认。

凡由乌兰察布市中心血站所致应与中心血站联系,配合得出处置意见。

三、血液制剂报废程序

1由发现血液制剂质量问题当事人填写“血液申请及处理记录”,详细说明报废的原因及经过。

2报请科主任签字后,再报主管院长签字后实施。

3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报废血液经高温、高压处理后,贴上“不合格”标记,由医废队处理专人收集交乌兰察布市医废处置中心处理。

4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5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三.血液报废流程图

血库申请院、部、科三级审批成都市血液中心

科教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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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管理制度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封面版本号: A 修改号: 0页次: 1/1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 编制: 会签: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版本号: A 修改号: 0 页次: 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物资报废的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报废物料 3、职责 3.1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填写《废品通知单》 3.2质量部:负责对报废的产品及物料进行判定 3.3企管部:负责对报废的产品及物料进行审核 4、程序 4.1报废品类型 4.1.1不良来料报废 4.1.2客户退回成品造成的报废 4.1.3车间内生产原因造成不可回收的废铜、废件、改型、拆零等造成的报废4.1.4因呆滞太久或特定订单的余料,后续无法继续使用或退货的 4.1.5质量及设备部在试样、试机时产生的报废 4.2报废管理 4.2.1不良来料报废 4.2.1.1已入仓的物料经质量部检测后判定为不合格品,并已填写《退货单》但经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后供应商同意报废的,由零件仓库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1.2来料检验时,质量部作出的破坏性试验零件,由仓库按照正常入库办理,入库后由零件仓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2客户退货造成的报废 4.2.2.1客户处退回产品,成品仓接收后需填写《库存品定期确认申请处理表》经质量部确认产品已无可修复价值,确认后转由成品仓报废。 4.2.2.2成品仓接确认后的《库存品定期确认申请处理表》重新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2.3成品报废需对产品进行拆零处理,确保产品组件无可回收利用价值,由返工组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3车间生产报废 4.2.3.1生产车间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铜、废件,在确认已无可回收价值后由车间班长直接填写《废品通知单》 4.2.3.2生产车间正常生产时产生的组件报废需由填写《废品通知单》后由质量部确认组件已无回收利用价值方可进行报废,组件有可回收价值的需把组件拆分后进行报废。 4.2.3.3生产车间改型、拆零的产品由质量部下发《技术问题处理单》,需报废零部件按照质量部下发的《技术问题处理单》进行报废。 4.2.3.4质量部、设备部因试样、试机等所造成的报废由各班组班长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4呆滞品报废

临床用血发放领取与报废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号: 1/0 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1-12-30 第1页共3页 临床用血发放、领取与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临床用血发放与领取管理规范,要求输血科工作人员与临床取血医护人员共同严格遵守,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临床用血发放与领取整个过程中。 3职责 输血科发血人员与临床取血医护人员执行; 配发血组组长与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 4工作程序 血液发入与领取 4.1.1根据临床科室的输血申请,准备符合要求的血液制品后,即可通知临床科室取血,临床用血科室必须派医务人员持《取血单》到输血科取血,严禁患者家属和非医务人员取血; 4.1.2发放、领取血液时,输血科值班人员首先审查取血单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完整,审查无误后由用血科室工作人员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患者姓名、住院号、患者血型)、血袋信息(血源号、血液成分、剂量、血型等)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确认无误后共同签字; 4.1.3从冰箱内取出全血和血液成分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磕碰,以免破坏。认真检查血液外观、质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4.1.3.1血液成份标签与实际申请成份血不符、破损、脱落、字迹不清。 4.1.3.2血袋有破损、渗漏。 4.1.3.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1.3.4血浆中有明显的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4.1.3.5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4.1.3.6在未摇动时保养液层或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明显溶血。

版本/修订号: 1/0 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1-12-30 第2页共3页 4.1.3.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4.1.4血液在检查无质量问题后,对照输血申请单经计算机管理系统将血液发给相应患者,并打印发血单,粘贴含有输血反应卡的受血者标签,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发血单一式两份,原始联由我科存档,复写联由经治医生粘贴在病历中存档。 4.1.5血液发出后住院患者由电脑收费系统自动收取相关费用,急诊科患者应在发血前开收费计价单交费并存档。 4.1.6在配发血管理工作站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依照申请单上的信息,启用手写配发血报告单。待工作站恢复正常后,在电脑程序中补办发血手续,补打发血单,并将补打发血单与手写发血单粘贴在一起归档。 4.1.7输血科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进行有偿买卖,不得将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血液向临床提供。其它医院因抢救患者需要从我院调济血液时,必须经医务部批准,由我科开具计价单交费后,方可发放,并打印发血清单,双方签字,原始联由我科存档,复写联由取血单位存档。 4.1.8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4.1.9临床医护人员应使用医院统一配发的专用取血装置运输血液成分,尽量缩短运输时间,确保血液质量。 4.1.10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4℃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可能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4.1.11如临床科室反馈回发生不良反应信息,应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予以及时处理。 血液报费 4.2.1质量负责人起草血液报费标准。 4.2.2输血科应注意进库血液的失效期,以防止不必要的浪费,血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4.2.3值班人员每天应该对存放血液的专用储血冰箱进行温度检查,确保冰箱运转正常和血液质量安全。 4.2.4值班人员在血液入库后保存、发放过程中及临床输血前发现的不合格血液应做报废处理。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操作文件 编号:FX.05.505/02 版本号/修改次:D/0 页次:第 1 页共4页实施日期:2004.3.15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谭小亮2004.3.1 审核/日期:湛先好2004.3.2 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3.6 文件版本号文件更改单编号提出部门修改人备注

1、目的  1.1为控制产品的报废活动,加强对报废品的处置管理和产品成本的控制。    2、范围  2.1适用于质量保证部下达产品项目批准决定,投入批量生产(包括批量引导)阶段,产品生产以及技术更改过程中产生的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报废的处置管理。  2.2适用于销售公司在奇瑞公司内部产品报废的管理;不适用于销售公司售后退回的索赔件。 2.3适用于报废品的产生、判定、定置到清理出生产现场,直到回收、销毁的全过程。    3、术语  3.1报废品:无法通过返工、返修恢复其预期功效,且不能作为让步处理继续使用的不合格品。 3.2报废: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4、职责  4.1质量保证部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报废,制定工废、料废判定标准及产品报废破坏标准; 4.2材料实验人员负责对涂装车间槽液、胶、油漆的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3质量保证部回收鉴定人员负责对除槽液、胶、油漆以外的其它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4报废品所在单位负责报废品的标识、集中存放、保管、记录、定期申报,并对产生报废的责任单位进行初步判定;  4.5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各种零部件返工工时的计算;负责编制由于产品工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  4.6物流部门负责编制由于产品料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负责各类已判报废品的转运和管理;  4.7采购部参与外协件、外购件料废的判定,并负责料废品向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4.8废品场负责全部工废品及供应商不愿退回的料废品的接收和处理;  4.9财务部负责废品损失及向供应商索赔的核算和资金回笼工作。    5、工作流程  5.1报废品的预判定:发现不合格品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品的状态对其进行预判定,并及时通知最终判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一般在发现不合格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判定工作)。通常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方式有:a)拒收;b)返工;c)返修;d)让步;e)报废。5.2报废品的判定及记录:  5.2.1料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料废通知单》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料废通知单》上应注明料废品的生产厂家、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如果产生连带件损失,应将连带件的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加上;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料废通知单》共五联,第一联质量保证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留存、第三联物流部门留存、第四联采购部留存、第五联交供应商留存。  注:发现单位必须将料废品及连带报废品拆解成最小的供货状态。  5.2.2工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工废通知单》,交由责任单位主管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如果责任单位不认可,由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最终确认),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工废通知单》上应注明造成工废的责任单位、工废

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及记录表.

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及记录表 1.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办、医务科、检验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科科长、检验科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3.血液报废程序: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业务副院长审批后医务科备案,交财务科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4.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 4.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 4.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 4.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 4.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转入“医垃”冰箱中上锁管理保存,待处理。 6.报废血监控:血库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

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7.血库每半年一次将度血液报损统计及报损情况上报至怒江州血液中心。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三.血液报废流程图 血库申请院领导、医务科科长、检验科主任三级审批赤峰市血液中心 附: 表1:医疗机构血液报损申请、审批表 表2:医疗机构报废血液处置记录表 表3:医疗机构血液使用、库存、报损情况表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3.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设备。 3.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3.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报废处理 4.1申请报废: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由各车间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评表》,交由设备部审批。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价值。

4.3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生产部审核。由公司经理、公司采购部、设备部提出作价意见,经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处 理金额较大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5报废的设备,各单位因技改、维修需要可以拆卸使用,必须根据残值,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残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低值易耗进行处理。 4.6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报废处理的设 备所收款项交财务,作为设备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4.7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

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 一、血液的保存: 1、及时将血液按血型、种类、采血日期分别依次排列存放于规定的冰箱内。 2、血库冰箱应置于阴凉、通风的房间,周围环境符合卫生学要求。 3、库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温度环境中,岗位当班时注意观察冰箱温度,并作好记录。当贮血冰箱温度自动控制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4、全血保存温度为4℃±2℃,血浆置-20℃以下,血小板保存温度22℃±2℃,轻振荡。 二、血液的发放: 1、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血时间和先后依次发血。 2、发血时应认真核对血型、编号等以及检查血液质量无异常,与取血双方共同确认后签字,并签署取血时间。 3、发血者需在出库表内登记血液去向,包括用血科室、患者姓名、病案号、用量、出库时间等。做好详细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血液发出后,留取的供血者血样和受血者标本保存冰箱至少一周。 三、血液的输注: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决定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四、血液的报废: 血液出现下列情况时,需库血管理人员提请,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而作报废处理。并将详细情况做好记录登记在血液报废及处理情况登记本上,经手人必须签字。 1、血浆层表面产生进行性泡沫。 2、血浆层或其表面有逐渐增加的雾状物、絮状物、块状物或粗大颗粒。 3、血浆层进行性变色(呈灰褐色)或浑浊度增加;或出现凝血现象;或未摇动时血浆与血细胞分界线不清楚或溶血者。 4、红细胞呈稀泥状,或其中出现大量血凝块。 5、贮血袋有破损或封口不严,血袋标签模糊不清。 6、超过贮存期限。 7、其他明显质量问题者,应与血站联系。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医院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一、报废血液处理: 1、三方责任: 血液报废管理实行医院、职能科室、临床科室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科科长、血库主任;临床用血科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3、血液报废流程: 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业务院长审批后医务科备案,交财务科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 (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 (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 (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 (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转入“医垃”冰箱中上锁管理,保存待处理。

6、报废血监控: 血库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7、血库于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血液报损统计及报损情况上上报至中心血站。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报废血处置登记: 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医务科 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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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进军世间美食有限责任公司 受控状态:文件发放号: 报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Q-P-ZD-01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06-02发布 2010-06-03实施北京进军世间美食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部发布

报废管理制度 目的: 一.透明产品和物料在各流通工序中的品质变化情况。 二.为财务管理提供有效无遗漏之数据。 三.让那些早就该进行报废的物料和产品得到合理而快速的去向,不让其继续占用企业资源(如制冷资源、库房资源等)。 范围: 一.进行报废对过期、变质以及不适用的原料、辅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及时报废。 二.适用于生产、研发、仓储(含外馆库、鲜花港库)、会所、食堂。 流程: 一.有物料或产品需要报废的部门,必须认真填写《报废申请单》。 二.报废申请人应将报废的原因以及责任人明确填写,并通过财务核实报废产品的成本价格后交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核。 三.申请人通知品控进行品质鉴定,品控根据产品质量与规定认真填写鉴定意见看其是否应该报废,并注明造成报废的原因。 四.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总经理,签订是否同意报废以及其他意见。 五.执行报废的专人,对其进行报废。并认真填写报废时间报废地点报废方法,并由财务部出专人监督报废,签字确认。 六.申请人将《报废申请单》提交财务,由财务经理签字,填写编号并进行备案。 职责 一.生产指令(计划)要详细周密既要看销售计划量的同时还要参照库存

原辅料的包装规格下料生产,避免拆包退库后无法长期存放造成原辅料的报废。 二.仓储部每个月底将临期库存、异常库存上报相关部门(原辅料报生产、研发、后勤、采购,产成品报销售)同时打印出报表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总经理。 三.各部门制定出生产用料计划和销售计划时可根据月报异常库存及时处理,对无法使用的原辅料及产成品及时填写报废申请。

血袋回收和报废管理制度

血袋回收和报废管理制度 1.为规范血袋的收集、包装、交接、运输和报废管理,防止设施、环境受到污染和发生输血交叉感染,更防止血袋流入社会被再次利用等,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和临床输血安全,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严格执行血袋回收和报废管理程序。 3.输血科工作人员在发放血液时,应通知取血者输血完毕后必须及时将空血袋送回输血科进行报废处理,临床科室不得私自报废血袋。 4.临床输血执行护士在输血完毕后,应立即将空血袋放入黄色医用垃圾袋,简单捆扎后贴上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科室名称,血袋数量,及日期和时间),并置于2~6℃专用冰箱内保存24小时,再由专人送到输血科。若科室内无专用冰箱,应立即由专人送到输血科进行24小时保存。 5.输血科接收空血袋时,应对照《配、发血登记本》与运送者进行逐一核对,并签字交接。对需要保存的,应立即置于2~6℃专用冰箱内保存24小时。 6.对所有保存已超过24小时的空血袋,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并及时与科室清洁人员进行数量清点和签字交接,以便清洁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下一步处理。 7.输血科清洁人员在将报废的空血袋交接给本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专职人员收集前,应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初步无害化处理,并将初步处理过的血袋放入黄色医用垃圾袋,密封后贴上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科室名称,血袋数量,及日期和时间)。交接时,双方应在《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上签字记录。 8.所有报废血袋,最终均应由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专职人员定时收集后交接给黄山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因血液具有潜在的传染性,禁止将空血袋交给非指定人员和非指定机构处理。

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以下是XX公司的物品报废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报废工作的管理,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特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物品报废管理的控制过程。 第2章组织责任 第3条物品使用单位的经管人员负责填报《物品报废申请单》。 第4条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负责对《物品报废申请单》进行汇总及核实鉴定,出具报废意见。 第5条财务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出具财务意见。 第6条行政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分别调整台帐。 第7条行政部、财务部、使用单位负责变卖报废物品。 第3章管理细则 第8条报废设备的申报 1.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在每月底填报《物品报废申请单》并上报行政部,《物品报废申请单》如下表所示。 物品报废申请单 日期:年月日 (续表)

2.对不够报废年限的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需根据《物品报废标准》写出具体报废原因形成报告,提交行政部。 第9条报废设备的审批 1.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每月初将各使用单位填报的“待报废物品鉴定申请表”进行汇总。 2.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在一周内核实《物品报废申请单》的内容,对需要实地鉴定的设备,行政部应会同使用单位进行现场鉴定,提出报废意见,由行政部经理签字。 3.行政部将初审通过对《物品报废申请单》交财务部。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出具财务意见,财务部经理签字同意后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对于未批准的待报废设备,由行政部向使用单位反馈结果。 第10条报废设备的出账及实物处理 1.行政部、使用单位、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物品报废申请单》进行除帐。 2.行政部会同使用单位、财务部及审计、监察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变卖处理,处理资金交财务部。 第11条物品报废标准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的物品。 2.因事故或其他灾害是设备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的物品。 3.耗能过高而不能转用、改装的物品。 4.腐蚀过度或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造成事故和环境污染;严重跑、冒、滴、漏的物品。2.2.3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以下是XX公司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第1条目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物业公司的日常费用支出管理工作。 第3条费用审批 1.日常办公、防暑降温、劳保用品等采购,金额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由物业公司部门主管批准,各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由物业公司经理批准。 2.批量性物品采购的,由物业公司经理报集团物业部审批。 3.物业公司职能范围内的物业、水电维护及环卫绿化等工程正常开支必须编出用款计划,分列明细金额(包括单向设备)。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有物业公司部门主管审批;100元以上的,由物业公司经理审批;500元以上的,报辖区业主委员会审核,经集团总裁批准。 4.宴请招待费(包括烟酒)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确实需要宴请的,需由集团总裁批准。 5.日常因工作关系需要的茶、烟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如确实需要少量的茶、烟招待,应由部门主管提出,物业公司经理统管掌握。 第4条报销规定 1.出差回来或办事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做好报账手续,结清暂领款。 2.因公出差、办事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分类整理贴好,由报销人填写《报销汇总单》,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经理比准,方可报销;特殊情况,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签字后,先行报销,待公司经理返回后补签手续。 3.器材及各类物品采购,按规定需要入库的,必须附验收人签字的入库单,无专人负责验收的,要经部

038输血科血液退库与报废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退库与报废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血液退库管理 1、血液退库是指已经入库的血液及血液成分按照其保存、运输条件履行输血科退库手续返还给供血方的血液保护措施。 2、输血科不得有责任性血液退库。 3、出现下列情况输血科工作人员可履行血液及血液成分退库手续: 3.1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已入库的全血(履行了全血审批手续)及机采血小板,由于患者病情变化不再使用的。 3.2冰冻血浆、冷沉淀解冻后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包括人为责任性因素): 3.2.1血袋有破损,有渗漏; 3.2.2血袋中有明显的凝块; 3.2.3血袋中有明显增多的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3.2.3血浆呈暗灰色,或呈异常乳糜状。 3.3输血科供血者血型复查与血袋标识血型不符的。 3.4输血科发血过程发现供血者血液不规则抗体筛查呈阳性的。 3.5供血者血液及血液成分仍有其他须查证的情况如细菌性污染。 3.6供血方根据各医院临床输血的紧急需要进行调配的。 3.7血液及血液成分入库时有效期短且在效期内未发出的(与供血方事先协调好)。 4、输血科血液退库程序: 4.1 输血科根据临床合理用血需要及时与供血方预约血液及血液成分,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按输血科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入库、贮存手续。 4.2输血科技术工作人员发现符合血液退库条件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应及时要求其他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退库. 4.3血液退库应明确血液退库时间、退库血液品种、献血代码、血型、血液

数量。 4.4血液退库应进行交接班,纳入每日台帐管理及血费支出管理。 4.5办理血液退库的输血科技术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输血科血液退库处理记录表,写明血液退库原因,签署全名。 4.6与供血方办理血液退库时应双方仔细核对,确认后双签退库,并按照血液及血液成分保存及运输条件处理。 二、输血科血液报废管理 1、输血科不得有责任性血液报废。 2、输血科非责任性血液报废标准: (1)血液及血液成分因质量问题退库返还供血方行报废; (2)血液成分因效期短且在效期内未能使用而过期的,退库返还供血方行报废; (3)血液临床输注过程中发生输血反应的,退回血液行报废; 3、报废血液按医用废弃物处理办法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制度 1

1 内容与范围 1.1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 1.3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 2 报废资产涵盖范围 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它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 3.1设备类: 3.1.1设备在生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 3.1.2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 3.1.3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利用的闲置设备。 3.2不动产类:

3.2.1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 3.2.3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3其它类:视具体情况而定 4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 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4.1.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3其它类:软件系统等

血液入库制度与流程

血液入库制度 为规范血液入库,合理保存血液和使用血液,特制定本制度 一、血站发出的血液及血液成分由专人接收; 二、血液入库时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内容包括:运输条件(温度等)、血液 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 其许可证、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 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储存条件)等; 三、认真做好扫描入库、登记,接收签名。 四、认真做好献血员血型复查工作。 五、将A、B、O、AB血型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 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血小板贮存于血小板专用保存箱内,不同血型分层放置; 每隔1小时观察一次贮血冰箱及血小板保存箱温度,每4小时记录一次 温度; 七、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八、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九、每周消毒一次贮血冰箱,并做记录; 十、贮血冰箱每月进行一次生物学监测,无霉菌生成或培养皿(90mm)细菌 生长菌落<8 cfu/10 min。 十一、血液按采血日期先后进行存放,先采先用,以免血液过期报废; 十二、定期清点血液库存数,保证库存数准确无误; 十三、尽量少打开冰箱门,确保贮血冰箱温度;

十四、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种保存温度保存期 ACD:21天 1.浓缩红细胞(CRC) 4±2℃ CPD:28天 CPDA:35天 2.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 4±2℃ (同CRC) 3.红细胞悬液(CRCs) 4±2℃ (同CRC) 4.洗涤红细胞(WRC) 4±2℃ 24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FTRC) 4±2℃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6.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 22±2℃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专用袋制备) (轻振荡)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PC-2) (同PC-1) (同PC-1)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CRANs) 22±2℃ 24小时内输注 9.新鲜液体血浆(FLP) 4±2℃ 24小时内输注 10.新鲜冰冻血浆(FFP) -20℃以下一年 11.普通冰冻血浆(FP) -20℃以下四年 12.冷沉淀(Cryo) -20 以下一年 13.全血 4±2℃以下 (同CRC)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十五、血液报废:发血前,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仔细观察血液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过期,否则应进行登记,说明原因并向科主任 申请报废。

输血科血液保存、发放和报废制度

三、血液保存、发放和报废制度(一)血液入库管理 1.全血、成分血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码或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血液逐袋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取回后立即进行详细分类登记,保留取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 (二)血液保存管理 1.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贮存与贮血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竖立放置于蓝中或金属架上,并有明显的标识。血液的摆放要为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不宜放置过于紧密)。家用冰箱不宜用于贮血。 2.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全血 4±2℃(同浓缩红细胞)浓缩红细胞 4±2℃ ACD:21天,CPD:28天,CPDA:35天。悬浮红细胞 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 4±2℃保存期同浓缩红 细胞。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 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

胞。 洗涤红细胞 4±2℃ 24小时内输注。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4±2℃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浓缩血小板(手工) 22±2℃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轻振荡、专用袋制备)。 单采血小板同浓缩血小板。 新鲜冰冻血浆-20℃以下一年。 普通冰冻血浆-20℃以下四年或五年。 冷沉淀凝血因子-20℃以下一年。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3.贮血冰箱应置于阴凉、通风的房间,周围环境符合卫生学要求。 4.贮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温度环境中,每天按时记录。当温度自动控制记录或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5.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及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三)血液发放管理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 诊/病室、床号、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并签署取血时间。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11341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控制产品批量报废,提高个人质量意识,减少公司损失,加强自我监督能力,提高个人责任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第三条、职责 3.1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报废单》的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3.2品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技术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技术鉴定; 3.4 财务部:核算报废产品的生产成本,即损失金额。 第四条、作业内容 4.1报废产品类型 4.1.1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的,由销售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量仓储部,仓库接获报废通知之后,先开具《报废单》,由质量仓储部、销售部、财务部、总经理签核,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2生产(质检)过程中检验出的不良品或生产中制造的不良,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报废单》交部门主管签核,

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由生产部上报,经质量部、损耗、技术部、总经理签核,方能执行报废。 4.1.3 由质量部的质检员检验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量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报废单》,并通知责任部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量部主管、技术主管、总经理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4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 报废品控制 4.2.1 质量部接到《报废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报废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如质量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示卡。 4.2.4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据《报废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 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采购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及时报废的则及时处理)。 第五条、处罚标准: 5.1 本规定中4.1.1报废类型,若由于销售部疏于沟通,未及时

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

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 一.血液报废审批制度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报废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制度: 1. 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部、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科科长、输血科主任。 2. 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3. 血液报废程序: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业务院长审批后医务科备案,交财务部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4.1 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 4.2 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 4.3 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 4.4 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 4.5 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 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并待处理。 6. 报废血监控:输血科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

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 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2. 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 3. 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2018 阳春市松柏卫生院 年3月1日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报废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根据和宗旨】 为规范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报废流程,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加快设备技术更新的进程,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依据《开滦集团设备管理办法》和《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热电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 的设备管理工作。公司机关和子、分公司从事与本办法相关的活动,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及职责】 由技术部负责,组成有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财务部、物 资供应部、经营管理部及相关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参加的设备技术鉴定小组,负责做好待废设备的现场核实和技术鉴定工作。 第四条【应及时报废的设备】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及时报废: ①已提足折旧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报请设备报废鉴定小组确定不再使用且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

②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70%; ③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安全和使用安全的,且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④耗能高、效率低,不如更新经济的; ⑤遭受意外灾害,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⑥国家或政府部门明文规定,属于淘汰型产品或强制报废的。 第五条【不予批准报废的设备】 为防范不正当的资产损失,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废批准。 ①设备已办理让售及借出的; ②设备主设备编号与实物不相符的; ③设备尚在使用或修理待用的; ④设备丢失、损坏未附原因、责任分析及处理报告的; ⑤未按规定组织通过技术鉴定的; ⑥设备无正当理由提前报废的; ⑦曾申请报废但未予批准且原主要原因无实质改变。 第六条【应提前报废的设备】 对于下列情况的设备,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也要对之进行报废。

输血科血液保存发放和报废制度

输血科血液保存发放和 报废制度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三、血液保存、发放和报废制度 (一)血液入库管理 1.全血、成分血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码或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血液逐袋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取回后立即进行详细分类登记,保留取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二)血液保存管理 1.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贮存与贮血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竖立放置于蓝中或金属架上,并有明显的标识。血液的摆放要为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不宜放置过于紧密)。家用冰箱不宜用于贮血。 2.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全血 4±2℃(同浓缩红细胞) 浓缩红细胞 4±2℃ ACD:21天,CPD:28天,CPDA:35天。 悬浮红细胞 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 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 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洗涤红细胞 4±2℃ 24小时内输注。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4±2℃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浓缩血小板(手工) 22±2℃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轻振荡、专用袋制备)。 单采血小板同浓缩血小板。 新鲜冰冻血浆-20℃以下一年。 普通冰冻血浆-20℃以下四年或五年。 冷沉淀凝血因子-20℃以下一年。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3.贮血冰箱应置于阴凉、通风的房间,周围环境符合卫生学要求。 4.贮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温度环境中,每天按时记录。当温度自动控制记录或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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