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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科学化、规范化,发挥标准化对加强和

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工作的有序开展,培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标准化品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

采用综合标准化方法,开展以制定标准、

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

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为目标,促进提高社会管理

科学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探索性活动。

第三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方针政策、编制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四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负责审核、确定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部级联席办公室)具体承担发布试点征集、下达试点任务、开展试点监督、确认试点评估结果等相关事宜。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省级联席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内标准化试点的征集、初核、上报、评估等相关管理事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争取省级人

民政府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

动试点建设。试点所在区域的地方人民政

府可以作为试点的保证单位或者承担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试点工作应当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总体要

求开展。

第七条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

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需求相结合;

(二)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服务提供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相

结合;

(三)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公共

服务均等化相结合。

第三章试点的条件、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试点单位原则上应当是具有社

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

主要包括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

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

的机构或者组织,以及由政府主导、具有

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

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要求等

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第九条试点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职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

标准化管理机构及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

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三)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

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以及被媒体曝光造

成严重社会影响;

(四)所在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

够为试点创建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第十条自愿申请试点的单位应当填写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

请书》(见附件1)。经试点承担单位、参加单位、保证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及管理

单位同意后报送。

第十一条试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经审查符

合规定的,提交省级联席办公室。

第十二条省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成员

单位对试点申请进行统一审核,确定后以

省级联席办公室名义上报部级联席办公室,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省级联席会议成

员单位可以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部级联席办公室统一受理试点

申请。收到省级联席办公室报送的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

要求并协商一致的,由部级联席办公室下

达试点建设任务,也可以由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下达试点建设任务。

第四章试点的实施

第十四条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下列主要目标:

(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标准齐全;

(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标准得到有效实施,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

(三)树立具有典型特点与优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象。

第十五条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或者标准综合体。试点单位应当根据服务提供的实际需要,对规范社会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行为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明细表,并确保标准体系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收集和制定相关标准。试点单位

应当围绕公众需求,结合实际,确定标准

化对象。收集并实施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相应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试点单

位内部标准;

(三)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试点单位

应当开展标准化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知

识培训,提高管理过程和服务过程标准化

意识,使全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组织标准实施。试点单位应当对

各领域、各环节的标准均采取切实可行的

措施,确保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

体系的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五)开展标准实施评价。试点单位应

当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

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提升管理

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六)制定持续改进措施。试点单位应

当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

点方法、经验,并推广应用。针对标准实

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完善;

(七)创建品牌。试点单位应当争创社

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品牌;

(八)实施记录归档。试点单位应当将

相关档案及时归档,并明确保存时限。

第十六条试点单位应当成立由主要负

责人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

创建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试

点工作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二)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

(三)总结各阶段工作。

第五章试点的评估

第十七条试点评估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部级联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评估工作委托试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省级联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试点创建工作期限一般为2至3年。试点建设中期,部级联席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开展中期评估。试点期满前3个月,试点单位应当按照试点目标和任务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可以提出评估申请,并填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应用、任务完成情况和试点效果等。省级联席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确定评估方案后报部级联席办公室。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

以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试点单位标准体系创建并运行未满半年

的不得提出评估申请。

第十九条省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相

关成员单位成立评估组开展试点评估工作。评估组成员一般为5至7人,由标准化、

有关行业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其中标准

化专家不少于评估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估专家可以从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标准化工作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第二十条评估组应当依据评估方案,对

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

估计分表,对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

计分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现场考核评估应当按照下

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评估组成员、评估程序及有

关事宜;

(二)听取试点单位工作汇报;

(三)查阅相应的文件、记录、标准文

本等资料;

(四)考核现场;

(五)随机调查公众满意程度;

(六)对照评估计分表进行测评;

(七)形成考核评估结论;

(八)向试点单位通报评估情况,提出

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现场考核评估结束后,评

估组向省级联席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提

交试点评估报告(见附件3)。

第二十三条省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

相关成员单位对试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并报部级联席办公室。报送材料一式2份,包括报送公函,每个试点的评估申请表、

试点总结报告和试点评估报告。省级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可以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部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成员单位对省级联席办公室报送的试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经协商一致后共同确认评估结果。

对评估合格的试点单位,由部级联席办公室发文公布试点合格单位名单,或者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公布试点合格单位名单,合格结果有效期3年。

对评估不合格的试点单位,部级联席办公室应当责令限期6个月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申请评估。仍未通过评估的,撤销其试点资格。

第二十四条试点单位在创建试点期间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或者受到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终止其试点任务。

第六章试点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省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成

员单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指导

试点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推动试点的有效实施。部级联席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可

以适时派出观察员,督导试点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省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

成员单位对试点合格单位跟踪考核,发现

不符合标准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应

当责令限期整改,并报部级联席办公室。

部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审核,视情节分别做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或者撤销合格的处理。经撤销合格的单位,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试点。

第二十七条省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

成员单位总结试点成果,宣传推广标准体

系建设及标准实施等经验,并向部级联席

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八条部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成

员单位建立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

准化工作专家库,为试点项目审查、试点

评估和复审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专家可

以从标准化管理部门、标准化科研单位、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行业中遴选。专家一般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

上技术职称,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并

且从事标准化或者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

第七章试点的复查

第二十九条复查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

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复查对象是试点合格且有效

期届满的单位。

第三十一条复查工作应当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试点合格单位在合格有效

期届满前3个月,可以向所在地的省级联

席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社会管

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自检报告》(见附件4)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申请表》(见附件5)。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十三条省级联席办公室应当自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组织成员单位对提

交申请的试点单位进行复查,并在3个月

内完成复查工作。

第三十四条复查工作应当按下列步骤

进行,时间为1至2天:

(一)成立复查专家组。省级联席办公

室应当组织成员单位成立复查专家组,成

员一般为5至7名,由标准化、相关专业

领域的技术专家以及管理人员组成,可以

从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二)申请材料评价。专家组应当对申

请单位提交的复查申请材料依据相关标准

和文件进行评价;

(三)现场复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专家组应当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查。现

场复查包括审查标准体系文件及现场抽查

两个方面。重点查看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

和有效性评价等制度情况;标准化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有效实施情况;标准体系的

有效运行实施和持续改进情况;全员标准

化意识和公众满意度提升等情况。现场抽

查可以采取查阅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向

相关人员提问等方式进行;

(四)形成复查结论。专家组根据复查

情况,集体讨论后提出结论意见,并就有

关问题与被复查单位沟通。

第三十五条专家组完成复查工作后,应当向省级联席办公室提交复查报告。省

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

确认,并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自检报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申请表》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报告》(见附件6)报部级联席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部级联席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试点复查结果进行审核。对复查合格的试点单位,由部级联席办公室发文公布复查合格试点单位名单,或者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公布复查合格试点单位名单,合格有效期3年。经复查不合格的试点单位,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三十七条复查期间申请单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或者标准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停止复查工作;申请单位申请复查弄虚作假的,应当停止复查工作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复查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取消其复查工作资格,并向相关单位通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附件2-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报告.doc

附件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自检报告.doc

附件5-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申请表.doc

附件6-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复查报告.doc

社会管理创新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管理创新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势必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我们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由统治型行政向服务型行政转变。本文阐明并厘清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涵及其二者的关系,分析了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会管理与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 中图分类号:c91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2)03-0048-04收稿日期:2012-01-08 作者简介:李巍(1982—),女,山东蓬莱人,中共烟台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助教,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十二五’时期山东社会管理创新研究”的子课题,项目编号:2011krgb3056。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都需要有充分的社会活力和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做支撑,而这些条件的产生又都依赖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我国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关键是解

决好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在我国,社会管理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政府都要起到主导作用,政府只有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才能“纲举目张”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各个方面。公共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素,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和条件。只有以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一、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 所谓社会管理,就是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创造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在任何国家,一个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社会都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通常情况下,社会管理包括两类:一类是政府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即政府社会管理。政府社会管理是政府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为增进公共利益,依法对社会事务实施的组织化活动;另一类是社会(即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即社会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管理。现代社会管理是政府干预与协调为主导、非营利组织为中介、基层自治为基础、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所谓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

(完整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docx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得分 明确了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及职责,得 1 分; C1领导职责 (2 分 ) B1 组织管 试点单位或区域主要负责人承担标准化试点建设领导职务的,得 1 分。 理( 4 分)组建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物资等工作条件, C2工作机构( 2 分)得 1 分;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掌握标准化知识与工作方法,至少接受过 10 学时标准化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得 1 分。 A1 基本要将标准化工作及试点建设纳入试点单位或区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促进标 准化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得 1 分; 求( 10 分) C3管理机制( 2 分) 制定较为完善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制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以及 标准化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等工作机制,并能长期有效运行,得 1 分。 B2 机制建 设( 6 分) C4经费保障( 2 分)为试点工作提供了保障经费,通过文件等形式建立了标准化工作经费长期保障机制,得 2 分; C5激励政策( 2 分)发布了标准化工作激励和奖励机制、政策性文件或主要领导批示的,得 2 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C6 体系规范性( 2 分) C7 体系完整性( 4 分) B3 标准体 系要求 (12 分) C8 体系协调性( 2 分) A2标准体 系( 30 分) C9 体系有效性( 4 分) C10 标准规范性( 6 分) B4 标准要 求( 18 分)C11 标准科学性( 6 分) C12 标准适用性( 6 分) 评分标准得分 标准体系框架、标准明细表、标准汇总表及编制说明满足GB/T24421 等相关 国家标准的要求,或者与本单位、本区域社会管理和服务事项、流程相适应, 得2 分 标准体系构成合理、结构完整,覆盖试点建设所涉及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全部事项 ; 标准体系从试点单位或区域实际出发,覆盖了主要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各环 节,得 2 分。 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得 1 分; 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之间协调统一,得 1 分; 标准体系能够体现该试点所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特点,体现该单 位或区域特点,得 2 分; 标准体系与该单位或区域发展战略以及该试点建设目标任务相协调,能支撑 业务发展,得 2 分。 标准文本格式规范,满足GB/T1.1 要求,标准文本结构合理,标准语言表达 准确、严谨、简明、易懂,术语、符号统一,标准制修订程序规范,得 6 分; 标准技术要求合理,指标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得 6 分; 标准内容与组织管理特点相适宜,与管理服务活动、流程相匹配,能反映服 务对象的需求,得 6 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模式、问题及对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模式、问题及对策* 筱娟杨梅** [摘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梳理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推进模式,探究了公共服务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认 为,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 可以说是缺乏公共服务标准造成的。因此,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 建设中应着力于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改善公 共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 标准化作为一种科学的工作方法,通过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对于改善公共服务质量、规范政府公共服务行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严重的不均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缺乏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造成的。因此,探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不失为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问题的现实选择。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推进模式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主要由中央倡导、地方推动。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不同地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范围、程度、水平差异明显,总体上呈现出经济发达地区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优于乡村,省、市、县优于乡镇基层的状况。从具体推进情况来看,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出现了不同 ***本论文是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课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指标体系研 究》(YJ2011-13)的研究成果之一。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柏良泽、中国政法 大学副教授翟校义给予了有益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作者筱娟系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 117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发挥标准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培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品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采用综合标准化方法,开展以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为目标,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探索性活动。 第三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方针政策、编制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四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负责审核、确定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部级联席办公室)具体承担发布试点征集、下达试点任务、开展试点监督、确认试点评估结果等相关事宜。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省级联席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内标准化试点的征集、初核、上报、评估等相关管理事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争取省级人民政府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试点建设。试点所在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为试点的保证单位或者承担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试点工作应当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总体要求开展。 第七条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需求相结合; (二)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服务提供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三)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关系

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关系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两项重要职能,也可统称为政府的社会职能。温家宝总理在论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时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从功能方面可以分为三大类:维护性公共服务,如国家安全、行政管理和国防外交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公共服务,如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进行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等;社会性公共服务,如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科技、环保等。公共服务也可以从性质方面分成三大类:监督管理型公共服务,如国家行政管理;纯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环境保护;准公共服务,如发展非义务教育、新闻出版等。 从上述定义来看,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一,从核心内容看,社会管理主要表现为依法对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组织和协调,如培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公共服务主要表现为根据公众的公共需求和经济发展实际,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其二,从价值取向看,社会管理追求社会的安定有序,突出政府责任:公共服务追求公平公正,

强调公共服务产品分配的均等,突出公民权利。其三,阶段性任务不同。例如当前我国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维护公共安全等,而公共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两者的联系主要在于:其一,基本理念和最终目标相同。其二,相互促进。公共服务量的增加、面的扩展、质的提高,尤其是公共产品的均衡分配,有助于平衡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从而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政府是理所当然的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但是提供不等于亲自生产。社会管理体制的完善,有助于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构成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其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管理就是服务,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和享有正是在高效的管理中实现的。 总之,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相互区别又内在统一,实际上,在实践中很难找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确切边界。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沃尔玛标准管理

沃尔玛标准化管理论文 前言 随着经济发展一体化和全球化,标准化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和科学管理的基础,能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需要,是扩大市场的必要手段,能够促进科学技术转化成社会生产力和推动贸易发展,而标准化管理在企业中的运用更是能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益和利润,可见标准化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已经渗透到企业的各个发面,为企业的成功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并简化了管理流程,降低了管理成本,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1.研究对象分析—沃尔玛简介[1] 企业名称—沃尔玛公司全称为“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是由传奇人物山姆·沃尔顿先生于1962年在美国阿肯色州成立。 主营业务—主要涉足零售业,商品种类繁多,涵盖了服装、食品、日常用品等多个部门。 企业规模—在全球开设了超过10000家商场,下设69个品牌,主要有沃尔玛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沃尔玛商店、沃尔玛社区店等四种营业态式,分布在美国、中国、墨西哥、加拿大、英国、波多黎各、巴西、阿根廷、南非、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等14个国家。 三大信仰——尊重个人、服务顾客、追求卓越 经营法则——控制成本、利润分享计划、激励你的同事、可以向任何人学习、感激同事对公司的贡献、允许失败、聆听公司内每一个

人的意见、超越顾客的期望,他们就会一再光临、控制成本低于竞争对手、逆流而上,另辟蹊径,不墨守成规。 成功之道——价格便宜、高效率和反馈、捐赠公益、一站式服务、店面全面覆盖、品牌效应及供应链管理。 2.标准化管理分析 2.1标准化管理的概念 标准化管理就是在企业管理中,针对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以人本为核心,制定细而又细的科学化、量化的标准,按标准进行管理。 2.2标准化管理的意义 标准化管理,可以使企业从上到下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形成统一的思想和行动;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企业形象;更重要的是标准化经营与管理能使企业在连锁和兼并中,成功地进行“复制”或“克隆”,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在扩张中不走样,不变味,使企业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2.3标准化管理的类别 企业标准化管理可以从基础标准、管理标准、信息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来管理企业。本文重点分析沃尔玛的管理标准。 3.沃尔玛管理标准分析 3.1管理标准的概念

成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

“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 课题遴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部署,摸清成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标准化现状、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构建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构建通过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以下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 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 (二)研究内容 本课题研究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基础理论与构成要素,深入研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现状和特点。 2.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现状、经验与问题。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布局、公平普惠为目标,分别从工作现状、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3.国内外发达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分别从

国外、国内和可供成都市借鉴的经验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4.完善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与基本目标。 5.完善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 (三)经费预算 19万元以内,包含可能发生的出差费用及专家评审费。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以联合申请、合作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专业研究的实际工作经验,组建课题组并明确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延伸转化或以政务信息等方式开发利用。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黄恒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一、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及其范围 标准化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的方法,它为政府自身改革、政府管理社会提供了一种科学性、技术性的解决思路,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一种可操作性的手段。作为标准化的主要成果,标准已经成为政府处理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规则,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规则。因而,形成了法律规则、经济规则、标准规则共同规范政府管理与社会秩序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治理模式。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核心在于概念中“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与“标准化”这两个要素的结合,它标志着一个新的理论诞生,标志着标准化从传统的工业标准化向服务标准化的拓展,标志着标准从纯粹技术规范向行为规范的转变。 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范围是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与分类为基础和依据的,但关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与分类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提出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按照上文界定,我国公共服务的范围可以包含公共信息、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市政管理、市容与环境、公共交通、文化体育、科学技术、邮政与通讯等。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在学界还没有一致意见。一般包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市政设施、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区别

区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那么,如何区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呢? (1)经济调节就是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总量调控,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济调节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指导、发布信息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而不是靠行政审批管理经济,更不是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2)市场监管就是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3)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加强安全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4)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

《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的修订,是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制修订的项目(计划编号:20080392-T-469)。 本国家标准项目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二、标准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公共服务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对社会生活水平的高低具有重要影响。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对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说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公共标准化工作能进一步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随着信息化水平和公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通过开展公共标准化工作,政府可以对公共服务供给者的生产经营资格、能力、条件等进行审查,能有效地防止不具备该项生产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的单位去从事公共服务生产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改善公众的生活质量。 (二)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一方面,公众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的需求逐渐提升,另一方面,现实可得的公共服务又不能满足公众需求。因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以及供给能力已经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开展公共标准化工作能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提供明确的指向,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提供充足的动力与压力来满足公众的有效需求。 (三)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制度的合理与否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制度的松紧程度直接影响着公共服务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难易程度,影响着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影响着广大人民对改革和发展带来的成果的享受,影响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我国现状来看,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以相关标准为基础,参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开、合法、必要、效能、责任的原则,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加强市场监管能力,积极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编写; GB/T 24620-2009 服务标准制定导则考虑消费者需求;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社区居民委员会 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1、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2、协助进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 3、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 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 6、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7、协助做好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 8、协助做好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9、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10、开展社区普法宣传 11、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2、做好社区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13、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4、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5、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

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17、协助做好社区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18、协助做好人口、经济等统计普查工作 19、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0、协助开展安全检查并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安全社区 21、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暂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22、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3、协助做好优抚救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工作 24、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5、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并进行登记注册、记录工作 26、维护老年人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27、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28、办理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 29、协助开展科普活动 30、兵役登记和政审

关于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使全能型政府逐步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工会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必然要承担起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这既是党和政府的期望,也是广大职工群众的要求,同时也是工会组织的职责所在。所以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加深对这一社会责任的认识,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以便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社会作用。为此,我们组织力量,通过理论学习、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职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行了专题调研。 这次调研我们感受最深的是,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履行职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且对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会组织只有明确职能、找准位置、立足本职,通过参与以党政为主导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一、以工会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参与机制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任务时,提出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这是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它既体现了党对工会等人民团体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工会等人民团体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的充分肯定。长期以来,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履行参与职能,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不断加强源头参与,积极代表职工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推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组织职工参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工会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 (一)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会组织始终注重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以及部门规章的制定与修改。特别是涉及职工权益、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工会组织更是作为自己的工作任务,从立法调研、文本起草、意见征集、研讨论证等各个方面积极参与。经过工会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维护职工权益基本实现有法可依,工会维权有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依据和良好的法制环境。最近五年,全总先后参与了60余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与修改工作,重点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其中,《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更是受到全总高

标准化运行管理细则

运行管理及注意事项 1.系统管理 在正式运行管理前,运行管理单位须依据技术资料和运行管理实际情况,建立正式的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明确运行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2)操作规程:工艺系统流程图及岗位安全操作管理规则应标于站内 明显位置。 3)运行记录制度:操作人员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情况、 处理量、质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发生故障及时排除,避免发生系统停运。 2.设备维护保养 为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1)运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 2)应对系统阀门、管线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 更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 3)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易损件。 4)定期对系统中的阀门进行启闭操作,以确保阀门开关正常。 5)应定期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6)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设施等防护用品。 3.泵类设备运行管理

1)运行检查 a)对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性能进行检测,对绝缘性能进行检测。 b)根据流量需要,调节泵阀门的开启程度。 c)泵开机前要检查运行情况。 d)检查相关阀门、仪表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e)严禁空泵运转和超载,正常运转温度应不大于65℃,防止设 备事故。 f)泵运行时不得有异常的震动或噪音。 3)安全操作 a)泵的运行方式分为自动和手动两种。设备故障发生应在8-24h 排除,以杜绝运行事故。 b)泵在启动和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触运转部位。 c)严禁频繁开启泵。 d)泵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异响、压力、电流显示值过低或过高、 机房管线阀门大量漏水、电机严重故障等异常时要立即停泵。4)维护保养 泵运行2000小时,要对机械密封进行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水泵接地电阻小于0.5兆欧时,要及时检查。 4.离心机运行管理 1)制定统一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运行控制与维护管理,使 离心机能够良好稳定运行,延长离心机的使用寿命。

标准化管理的运作策略

标准化管理的运作策略 文章来源:发表日期:2009-8-25 某日,Bruce总经理收到培训专员发来的一封提醒电邮,每月一次的“总经理培训日”在15号又要开始,这次培训的主题是——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对于这个题目Bruce并不陌生,从1998年入行,先后参与了企业ISO9000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主导2000版换版工作,在2004年主控并通过三标认证,到2006负责所服务项目通过市优评选,加上国家及地方实施的诸多行业规范和标准在企业的执行等。在这些活动中,无不贯穿着企业标准化管理的轨迹,但也正是因为了解的深入,Bruce也越来越发现企业实施标准化管理整个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深度思考』: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表面化发展能走多远? 为了准备本期的培训课件,也为了对企业标准化管理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Bruce 总经理与行业前辈W先生取得了联系。W先生曾经服务于业内知名品牌物业公司就任董事,对行业发展以及具体项目运作都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和看法。现在W先生经营起了自己的一家综合性房地产公司,业务范围涉及评估咨询、租售代理、物业服务等,公司业绩斐然事业如日中天。但当Bruce总经理问及关于企业标准化管理的话题,W 先生却表示出默然与无奈,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要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就以行业最为熟悉的质量管理体系来讲,自1996年深圳万科、中海等企业在国内率先通过了体系认证,发展势头可谓迅猛,不仅对物业规范化服务、程序化作业很有帮助,而且对企业内部系统化、标准化管理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但事实上,随着行业对认证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深入贯彻,许多人都已经发现通过认证绝对不是高质量的同义词。一些企业虽然已经通过了体系认证,甚至取得了整合三标证书,可实际管理服务水平却未见有多大提高。这样的结果使得许多行业同仁开始重新评估对体系认证的迷恋,甚至有人开始质疑这样标准化管理的表面化发展能走多远? 『实践问题』:重新认识企业标准化管理运作模式 标准化管理活动到底是不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做秀”,是不是加强管理和服务的“表面文章”?就此问题W先生也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企业在实施一系列评优、认证的标准化

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关系辨析

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关系辨析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两项重要职能。社会管理以行政强制为基础,以公众服务为导向,突出政府责任;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以公众利益为导向,突出公民权利。公共服务是基础,社会管理为保障。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标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责任;公民权利;有机结合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1〕什么是社会管理?什么是公共服务?两者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能否找到两者的确切边界?我们要如何权衡和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科学内涵 (一)社会管理的内涵 社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是指对一切社会活动领域的管理,它是经济管理、政治管理、文化管理、社会管理(狭义)、生态文明管理在社会领域的统筹管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管理理论的整体系统。狭义的社会管理主要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管理、政治管理、文化管理、生态文明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2〕是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 社会管理主要有三层内涵:一是对家庭、社会团体与社会自治所不能解决的社会事务的管理,这些社会事务涉及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需要依靠国家权力与政府权威加以解决;二是必须由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比如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网、解决社会危机等;三是制定社会政策,它是政府干预社会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措施,它决定了政府的社会管理手段——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政策。〔3〕 (二)公共服务的内涵 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四项职能都是国家应承担的,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在广义上,可以将国家公职人员使用公共权力与资源所从事的各项工作都看作是公共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体系中的所有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中任职的人们的工作都是在提供公共服务。这意味着在人大、法院、国务院以及各地方政府等国家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是在从事公共服务。狭义的公共服务不包括不能使公民的某种具体的直接需求得到满足的职能活动。

如何区分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如何区分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一、含义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指的是政府应当为企业、社会等市场主体提供经济性服务。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为国际和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 二、内容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五条: 第一,政府通过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为社会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第二,提出科学的中长期规划,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第三,政府通过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持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四,经济社会信息是最重要的经济性公共服务,政府要及时、公开地向全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 第五,政府要为全社会提供水、电、气交通等最基本的基础设施。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搞好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物;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兴办各种公共工程,完善各种公共设施;保护公共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等等。 三、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无论是经济性公共服务还是社会管理方面的公共服务,都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迅速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的格局也已初步形成的情况下迫切要求改变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产物;二者都是要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最新整理关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docx

最新整理关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自查 报告 关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今年来,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实践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纵深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重点,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手段,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保障,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打造xx一流政务服务中心。 一、取得的成绩 (一)强化项目清理,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 根据xx市政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年9月下旬,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编办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所在的43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核实清理。清理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原来的xxx项减少到xxx项,公共服务项目原来的91项增加到xxx项,基本实现了“四统一”的目标要求。11月份,为进一步打造xx一流软环境,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全市的项目规范编制工作规程,分项目确定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标准办理时限,预计20xx年2月初可印制成册并发放到各乡镇。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务大厅共申请xxx66件,受理xxx98件,办结xxx26件,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99%。 (二)强化责任追究,实现办事制度标准化 今年,市委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不断完善《超时默认制》和《窗口人员操行记录》等制度,增强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出台《xx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对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若干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推行并联审批联席制度;建立“绿色

浅谈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问题

浅谈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问题 发表时间:2017-12-29T14:13:12.420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22期作者:常明晶 [导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公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需求日益增加。 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公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需求日益增加,如何更好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当务之急。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逐渐开始对社会管理和公共务服务标准化领域进行探索,并建立启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国家级地方试点工作。在实践过程中。综合标准化的理念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能够有效地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快速持续发展。 关键词:标准化;公共服务;社会职能 1标准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基本定义 所谓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而综合标准化,又可叫做“全面标准化”或“整体标准化”,是针对不同的标准化对象,以考虑整体最佳效果为主要目标,把所涉及到的全部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系统处理的标准化管理方法。 所谓社会管理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手段,采取制定规范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建设自然和谐发展的当代型社会。 所谓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大力推动发展社会服务产业,例如发展社会就业、社会教育产业、社会保障服务、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文化、卫生、体育、科技的公共事业,更好地为社会生活、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的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 2以标准化引领公共服务管理的意义 2.1标准化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于标准化服务需要强调公开性、协调性、一致性,所以在标准化公共服务之下,服务行为不会因人而异,每个人接受的公共服务都是均衡平等的。通过科学的制定、发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可使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和掌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部门的分工职责以及各项管理服务流程,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管理者、提供者的随意性和自裁性,减少了操作弹性。 2.2标准化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有效率 在法律、法规或规章已明确规定的领域,通过制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在不违反规范的基础上,分解细化公共服务,对公共服务的保障、供给、行为、产出等方面予以统一,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保障服务有序运行。同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可将其标准实现情况作为政府考核的依据,这样就能激发政府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高效能政府建设。 3我国现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存在的问题 3.1缺乏实物标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我国现在在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助上以货币标准作为为救助标准,然而不同地区的人们在收入以及花费方面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所以统一的货币标准还远远无法实现均等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如果不同给予相同的货币补贴,则黑龙江的基础设施建设只能完成相当于南方类似地区的一半,因为黑龙江地区的设施需要考虑防寒功能,对于墙体厚度的要求更高,自然就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所以说,简单追求货币标准上的均等是无法真正实现均等化的。 3.2缺乏一般标准,过于强调地方经济状况 我国在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时,过于偏重差异性,而缺乏统一性。以社会福利为例,相关规定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叙述是,根据地区居民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支出情况,同时考虑教育费及资源费而确定。除此之外,也要考虑农村居民每人的平均生活指标,确定农村低保标准。 4以标准化引领公共服务管理的有效措施 4.1加快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标准体系 以综合标准化为手段,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针对教育、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推动相关标准体系结构性调整;加强政府管理标准化,构建政府管理标准化体系,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工程,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4.2提高公共服务的理念共识 4.2.1领导作用 公共服务标准化在推行过程中必然会与旧的思想观念产生冲突,所以推行的难度和阻力非常大。领导需要亲力亲为,清除推行过程中的障碍,为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运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并且还需要相应的设置标准化管理代表,明确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以促进整个组织标准意识和员工标准化自觉性的提高,同时还需要做好相应的人才培训工作。由一把手总管全局,分管领导协调管理,这样才能这样才可以确保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 4.2.2标准化体系和公共服务职能紧密相连 要像保证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可以有效落实到实际的服务工作中,必需确保行政服务职能意识的有效落实,这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所以,相关领导在进行工作组织和检查时都需要参照相关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与此同时在进行工作报告的编制时,还需要将标准体系的实际落实情况也囊括其中,以促进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为标准体系的实施开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4.3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4.3.1应当加强社会监督 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都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社会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人们群众有效参与到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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