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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0.06.01

•【字号】皖应急〔2020〕81号

•【施行日期】2020.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尾矿库风险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

4月17日,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迅速落实会议要求,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了会议主要精神和当前加强尾矿库监管的工作任务,对全省所有尾矿库集中进行了一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尾矿库实现了风险隐患排查、包保责任清单公告、管控治理措施、应急预案完善四个全覆盖,有效促进了尾矿库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筹谋划,及时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我省地处长江中下游,雨量充沛、汛期时间长,汛期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应急厅〔2020〕16号)精神,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响应,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尾矿库现状和工作实际,分别下发了尾矿库安

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关于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后,省本级根据任务重、时间紧的实际,及时向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提出预先告示,要求各尾矿库企业先行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排活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提前谋划,统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做好尾矿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制定了《安徽省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保风险隐患排查的实效和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全省有尾矿库企业的12个市分别在本级网站进行了公告,其中池州、蚌埠、黄山等市在4月中旬就已在当地网站和主流媒体上进行了公告。《安徽经济报》在“五一”前对全省尾矿库包保责任人进行了公告。六安市应急局印发《关于六安市领导干部尾矿库包保责任制规定(暂行)的通知》,明确尾矿库包保领导干部在汛期对包保尾矿库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池州市、铜陵市、蚌埠市等应急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化局对尾矿库开展“双随机”检查;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会诊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黄山市定期将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地质灾害信息向辖区内尾矿库企业进行告知,汛期实施每日告知。合肥市、铜陵市积极化解尾矿库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做好尾矿库销号工作,隐患整改期间,分别完成了2座尾矿库的销库工作。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值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之际,我省结合实际,区分工作重点和轻重缓急,认真落实上级任务要求。一是在开展隐患查找的主体上,以企业自查为重点。要求所有尾矿库企业对照《尾矿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认真对照自查。省、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县级全覆盖组织实施。在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五一”之前,所有企业均完成了自查任务,至5月20日,省级对32座尾矿库进行了抽查,市级完成了95%以上的排查,县级完成了全覆盖。二是在隐患排查的内容上,以六项内容为重点。主要查找尾矿库排洪系

统、主要参数、坝体稳定、应急准备、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应急准备等六项内容。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不同状态的尾矿库分别确定检查重点,对在用库重点围绕六项内容进行排查;对在建尾矿库重点排查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停用和已闭库的重要排查值班值守、排洪构筑物及应急准备等情况。三是在隐患排查的区域上,以长江流域尾矿库为重点。长江流经我省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五个地级市,尾矿库116座,占全省60%多;四等以上尾矿库29座,占全省66%。尾矿成份复杂,停用库、小库较多,无论是地理位置、等别、自然灾害影响等都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因此,我省开展汛期安全、地质灾害治理、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检查督查,都把五市作为重点,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赴任务较重的地区开展尾矿库专项督查,仅省本级先后组成6个组督促落实各市县的监管工作和企业的自查工作,抽查面保持在20%以上。四是风险排查的方式上,以安全监管执法为重点。今年,针对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列出了六项内容的执法标准和依据,明确了执法内容、形式和重点。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后,我们坚持把尾矿库的执法检查作为必须执法事项,从严从细,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县三级通过“层层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方式,采取抽查、暗查、互查、突击执法等方式,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铜陵、池州、马鞍山等尾矿库数量比较多的市不因为任务多任务重有畏难情绪,滁州、蚌埠、淮北等尾矿库数量较少的市没有因为任务少任务轻而放松要求,认真围绕六项要求执法,全省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全省192座尾矿库实施全覆盖排查,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21份,责令整改指令书15份;查出各类隐患或问题631条,已整改619条,整改率98.1%。

(三)多措并举,努力提升隐患排查的效果。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一是结合尾矿库汛

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根据我省汛期时间长的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转发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下发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的通知》,转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并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各级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做到防汛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尾矿库企业配齐必要的应急防汛器材、设备和物资,汛期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全天候值班值守和应急报告制度,明确尾矿库副县级以上干部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二是结合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和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推进认真落实。按照国家八部委的要求,结合《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和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全省长江经济带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共同起草了《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严格尾矿库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一次建坝方式、严控加高扩容项目等硬性措施,切实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贯彻八部委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方案要求。三是结合三年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制定了《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从现在起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四是结合尾矿库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进一步摸清了全省“头顶库”基本情况,与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长江流域尾矿库进行了疏理,与省

发展改革委共商5座尾矿库作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作为试点备选名单,为隐患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仍然薄弱。部分尾矿库技术人员缺乏,技术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个别企业自查自纠不深入、不细致,满足于台帐有了、检查过程走了、查出的隐患在纸面上已解决了,但本质安全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未能真正建立。二是持续投入能力不强。受经济形势影响,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投入能力弱。全省127座停用和闭库的尾矿库,有的企业名存实亡,后续管理受到影响,特别是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要求所有尾矿库要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对停用库、已闭库的尾矿库提出了新的考验。三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需加强。人少事多责任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同志尽管有热情但管理经验存在不足,队伍不稳定,影响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下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有关尾矿库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建设。加快推进《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形成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是注重监管合力生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尾矿库监管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通过对项目联合审查、共同组织实施监管督查等有效措施,提升安全监管的力量和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合力,聚焦重点风险,联合精准执

法,确保尾矿库安全。坚持按照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防止因安全问题引发环境污染。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执法活动,通过精准执法、闭环执法等,公开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等措施,向全社会和尾矿库企业释放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目的。针对本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求属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持续跟踪督办,整改验收合格方可销号,确保整治到位。

五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度汛应急准备。督促尾矿库企业积极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提升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尾矿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储备满足防洪需要的应急物资;严格开展防洪安全检查,确保防洪设施安全可靠;强化汛期应急值守,不定期调度尾矿库企业汛期值班值守情况。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日

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气象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气象局 2020年8月17日 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规范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全面提升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三等及以下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适用本办法。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闭库销号工作依据相关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尾矿库闭库是指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按规定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的行为。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限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尾矿库闭库后的安全设施完整存在并发挥作用,仍然纳入尾矿库管理。 第四条尾矿库销号是指将库内尾矿全部移走或综合利用,拆除尾矿设施和初期坝后,或者闭库后及时将尾矿库用地复垦为耕地、林地、园地等其它用地,按规定注销尾矿库的行为。尾矿库销号后不具有尾矿库明显特征,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和环保威胁,不重新用于排放尾矿,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 第五条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对尾矿库的闭库销号负主体责任,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环境治理工作报告

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环境治理工作 报告 为了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我公司明确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检查重点。首先,我们对尾矿库配套环保设施的数量、类型和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2)检查尾矿库周边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影响。 其次,我们对尾矿库周边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影响进行了检查。通过实地勘查和采样分析,我们发现有些地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为此,我们立即采取了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3)检查尾矿库堆场、坝体、水文地质等情况。 最后,我们对尾矿库堆场、坝体、水文地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一些问题,如坝体稳定性不足、堆场排水不畅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到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除了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我们还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应对突发情况。为此,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

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并进行了应急演练。同时,我们加强了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更新,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二、检查内容具体细致、注重重点环节 为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营,我公司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检查尾矿库输送管道和回水管道的环境应急设施情况,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3)检查尾矿库地下水监测井的情况,以确保水质采样的 准确性。 4)检查尾矿库下游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情况,以确保尾 矿库的周边环境不受影响。 5)检查尾矿库输送管道和回水管道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的情况,以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据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项目部在每月例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和排除事故隐患,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落实项目部及所属各部门、各工区安全责任人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每月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规范施工安全防范体系,预防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日常活动开展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 按照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本项目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隐患排查活动。 查找安全隐患,具体按以下方面重点排查:

⑴、检查各领导、各部门、各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落实情况。⑵、对机械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不“带病”运行。 ⑶、组织对现场施工用电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严格按临时用电施 工方案进行比对和整改。 ⑷、根据施工进度,对爆破作业、人工挖孔、高墩柱施工、起重作业等高危作业活动进行检查。 ⑸、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绳、防毒口罩等劳保、应急物品的正确佩带使用工作。 ⑹、排查施工现场标志标牌、安全警告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确保其有效投入运行。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通过每月组织的安全隐患综合排查治理工作和日常的巡检督查,本项目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事故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升,规范操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项目安全风险水平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本项目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实做好,使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坚决实现安全检查“无盲区、无死角、无漏点”的三无管理目标,及时地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的保证

最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3篇3

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体情况 (一)、大队召开全体会议,传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对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为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扎实推动风险排查工作。 (二)、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安全设施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实际,全面摸清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分布情况和风险等级,按照隐患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科学梳理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按照“全部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实行大队领导包片,民警包段的工作模式,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此外,确定安全隐患路段挂牌督办等级,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理。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协作,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路段分布情况和治理期间的管制措施、绕行线路等信息,密切掌握隐患治理进度,突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违法整治活动宣传的特色,扩大排查与整治活动的社会影响,通过真实案例和具体事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一)、定期对辖区内团雾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叉路口、城市道路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档立案。 (二)、对“两客一危”、校车服务机构及列入红橙色监管单位每15天检查一次,对使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或幼儿园要每个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在发现事故隐患或遇重要时间节点时,要随机进行重点抽查。 (三)、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将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信息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每日开展稽查布控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汇报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汇报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1 根据XX安委(20xx)60号《关于转发〈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制订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行动,在全镇范围内迅速掀起了一场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条不紊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书记李敏牵头,乡长冉果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李清春为副组长,党政办、广播电视文化站、农业中心、国土、电力、安办、综治办、交管办、信访办、卫生院等同志为成员的“百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乡安办负责对此项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做到常抓不懈,真正把“排查治理隐患”贯穿于各项管理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了排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治落实到位。

二、具体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市安委办下发通知的要求,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相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措施和目标,促进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全乡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以“问题查找”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目的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杜绝安全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严厉查处了机动车辆超速,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不带头盔等行为,加强村社道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查和监控。杜绝在城镇街道违法停车现象,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适宜驾车的人员驾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责任落实“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完善道路交通警示标识,排查道路较大安全隐患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灭火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灭 火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2.05.17 •【字号】皖应急函〔2022〕236号 •【施行日期】2022.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灭火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有关矿山企业: 为有效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火灾安全风险,切实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地下矿山防灭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灭火基础管理 (一)构建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以及重点岗位的防灭火责任体系。单班入井超30人、井深超800米的地下矿山应当设置防灭火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矿山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灭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规范操作、明确职责。建立井下消防设施、用油设备等重点设施设备和井下变压器室、变配电所、维修硐室等重点部位及卸油、加油、动火等重点操作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防灭火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防灭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健全防灭火管理安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全员开展井下油料、电气和一般火灾防范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人员熟知井下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避灾路线和配备的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加强防灭火现场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 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应能服务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消防水池容积应不小于设计要求。井下斜坡道或巷道中的消火栓设置间距不大于100米,每个消防栓应配有水枪和水带。 井下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储油硐室、加油站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配置灭火器,且数量、规格及种类要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严格实行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并建立巡查记录。井下燃油车辆和固定柴油设备应配备不少于2具便于取用的灭火器。严禁使用不具备阻燃特性的电缆、风筒等设备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做饭、灯泡防潮;严禁井下吸烟。 (二)油品安全管理 井下储油硐室和加油站应设置视频监控或声光报警系统,并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具体位置应与设计一致。 采用竖井、斜井提升油料时,油桶或油罐在罐笼和车辆上应平稳放置并固定,不应与其他物料在同次罐笼中混装,也不应与人员在同次罐笼中提升。采用车辆运输油料时,车辆应为湿式制动,并不得与其他物料混装。采用管道向井下输送燃油时,地表油罐应距离井口50m以上;输油管路应和动力电缆分开布置,有防护坠落物和车辆的撞击设施;除从地面向井下油罐充油时,管道中不应积油。 (三)车辆加油管理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0.12.31 •【字号】环法[2010]193号 •【施行日期】201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环法〔2010〕193号) 各市环保局: 根据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制定《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环境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建设项目在规划、开发期间及开发后可能发

生危害社会稳定的环境因子进行分析确认,评估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概率和程度,对不同的地理区域的环境风险进行管理,确认适合的开发策略,做好危害预防及计划准备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范、降低、消除危害社会稳定的环境风险。 第三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识别建设项目带来的环境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人群和社会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防范、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第四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强化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预防及减轻开发行为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从源头上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益,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安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五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法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至上、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的适用范围是化工石化类,垃圾填埋(处理)场、电磁辐射基站、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群众敏感、反映强烈,易引发社会稳定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 第七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包括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评估和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价是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进行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价的建设项目,无社会稳定和环境风险评价内容或社会稳定和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受理审批;经论证,建设项目社会稳定和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或者存在重大社会稳定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4.09.05 •【字号】皖环发〔2014〕43号 •【施行日期】2014.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十二五”以来,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连续三年通过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年度考核,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同时,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规划》实施进展缓慢,清洁生产未能按期实施,部分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超总量;一些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治理水平不高,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保基础工作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规划》实施及考核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现就加强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等特点,危害大、治理成本高。随着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重金属污染逐年累积,其危害逐渐显现,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问题的严重性、防治的重要性、治

理的艰巨性,本着对人民群众、对党的事业、对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快《规划》实施进度。《规划》是做好“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地要认真对照《规划》要求,算好任务账、时间账,分析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进度,加强督促协调,确保达到各项指标要求,如期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严把总量控制关。严格实施铅、汞、铬、镉、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审批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置条件,严把涉重金属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和总量来源审核关。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涉重金属建设项目总量核算和总量来源审核需报经省厅同意。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遵循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实施“以大带小”、“以新带老”。铅、汞、铬、镉、砷五种重金属总量指标须从国家确认的各市2007年污染物普查数据库中的涉重金属企业通过淘汰关停、清洁生产、深度治理等减排措施中获得,对于重金属无总量来源或超总量排放的市,涉重金属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确保到2015年,重点区域废水、废气中上述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使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禁止在重点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相关项目。坚持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27号)要求,铅酸蓄电池生产与组装,再生铅,铅锌矿采、选与冶炼,铅合金生产与加工,以铅为主要原料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以及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处置、化工废液(渣)等危险废物利用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

安徽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建设运行好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本质安全的有力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平台监管,督促尾矿库企业切实落实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能用会管,有效发挥监测预警系统的作用,促进尾矿库本质安全。 二、切实履职尽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开设系统建设、管理专题班等形式,组织专项培训。尾矿库企业要重点加强对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坝负责人以及尾矿库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熟知系统功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熟悉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工巧匠和行家里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夯实尾矿库企业和系统运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运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反馈各种预警信息,坚决杜绝置之不理、无视报警、无所作为等行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处理,确保预警、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 三、发挥监督考核作用,提高工作实效。从6月开始,省应急厅将每月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对于系统建设无人管理、感知设备损坏不及时更换、预警信息处置不及时等现象,将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对于违反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予以问责,切实发挥监测预警系统的最大效应。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7日 安徽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 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根据《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按照《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1108-2015)》《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要求,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监测预警系统)健康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省政务云平台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主要内容包括尾矿库风险综合监测、风险智能评估、风险精准预警、风险趋势预测和尾矿库监测预警感知网络建设。

2023年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4810字范文

2023年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 况的报告4810字范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以来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系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县安办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着力遏制重特大和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以来,组织了针对全县的14个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整治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各类安全隐患XX个,下达执法文书XX份,有效了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一是城镇燃气方面:对XX燃气责任有限公司、城北家园A区和XX镇部分餐饮酒店,对燃气管道等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要求各燃气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共发现一般问题隐患X个,行政处罚燃气公司1家,罚款1万元,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或个人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农机安全方面:加强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XX县农机维修店,就维修和销售资格、维修记录、非法改装农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隐患X个,责令在

X月X日之前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在交通运输方面:重点对急弯陡坡、临边临崖和XX火车站建筑施工路段等重点道路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商讨整改措施,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进行管制及疏导。进一步充实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量,提升路面见警率,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全面提升安全保障和通行能力。截至目前,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XX个,现场整改完成XX个,火车站占道施工等安全隐患责令XX月底整改完成。四是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坚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时段督查相结合,深入在建火车站、XXX、XXX镇第二小学综合楼等建设项目,紧盯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以及其它重要环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跟踪到位、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检查XXX铁路施工标段XX家,XXX等住宅施工项目XX家,排查出安全隐患XX处,要求XX月XX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并报对应的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复核。五是水电站安全方面:联合发改、经信等部门,深入XX等XX个水电站进行了全覆盖排查整治,检查水电站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标识、应急物资储备和值班值守情况。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XX个,建立“问题+责任人+整改时限”三张清单,做到问题整改底数清、责任明、任务细。六是校园安全方面: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XX小学,XX中心小学等学校,暗访督导校园安全工作。全面检查水电设施、围墙、安全护栏、学生宿舍等特殊部位和场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截至目前,发现问题隐患XX个,已整改完成XX个,其余问题隐患要求各学校在XX月底全面整改完成。七是特种设备方面: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景区、医院、小区、超市等重点场所,重点对景区索道、电梯、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进行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1.03.05 •【字号】皖自然资修〔2021〕1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自然资修〔2021〕1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矿业集团: 现将《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5日 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回头 看”工作方案

为强化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汲取东至大历山风景名胜区违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教训,杜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反弹回潮,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锦斌书记王清宪省长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安环委办〔2021〕22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督促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绿盾2020”专项行动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披露问题中所涉及的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责任,深刻认识此次“回头看”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全面核查、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打好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持久战,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新成效。 二、工作任务 对我省2017年以来各类已验收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央及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矿山生态修复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遗留的标准不高、成效不佳、把关不严、管护缺失、资料不全、修复后违法利用等问题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巩固我省矿山生态修复成效,严防矿山生态修复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和新的问题产生。 三、工作对象 本次“回头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三大一强”专项行动整改项目; (二)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三)2017年以来组织验收的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矿山地质环境治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 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06.01.20 •【字号】皖安办〔2006〕2号 •【施行日期】2006.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 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四大矿业集团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委会2005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部署,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 9个督查组于2005年12月20至2006年元月10日,对全省17个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随机抽查了130个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各督查组在听取各地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后,查看了有关原始资料,深入工作一线,检查各市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向各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冬季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开会部署工作,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各级安监、公安、消防、质监、交通、建设等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布置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目前,各地大检查工

作仍在稳步扎实地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督查组通过督查和现场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责任心不强,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二是部分市职能部门配合不够,职责不明,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忽视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四是烟花爆竹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现象,安全“三盯”不到位;五是道路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超载、超速、客车超员等现象依然较多。 对于各督查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人民政府以及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或者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对各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现场检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2、对四大矿业集团公司现场检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日附件1: 对各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具体问题 淮北市 1、长源焦化厂:厂区煤气味很浓,存在煤气泄漏现象。动火管理工作存在漏洞,无动火前技术分析数据。 2、淮北市濉溪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仓库:消防供水系统不完善,消防水泵未安装到位。 3、濉溪县中石油加油站:油库围墙边有乱搭建的房屋和临时仓库,房屋内存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 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气象局 •【公布日期】2020.08.17 •【字号】皖应急〔2020〕132号 •【施行日期】2020.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印发 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气象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气象局 2020年8月17日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我省现有尾矿库191座,经过近年来先后开展的专家会诊、“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和遏制尾矿库较大及以上事故专项整治、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等行动,保证了尾矿库的正常运行。但我省大部分尾矿库位于沿江江南地区,受地质灾害、汛期强降雨和违规违法生产等影响,尾矿库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安全风险仍然存在。为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采取隐患治理、升级改造、闭库销号、尾矿综合利用和下游居民搬迁等治理方式,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省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头顶库”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尾矿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坚决杜绝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发生。

2023环境保护大检查年终总结(通用6篇)

2023环境保护大检查年终总结(通用6篇) 2023环境保护大检查年终总结篇1 省环保厅: 按照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面安排布署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庆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xx]162号)和《庆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庆环发〔20xx〕299号),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就加强环保大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刘省长重要批示等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季度,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现场推进会,全市环保系统、市直15个部门和21户省、市重点监管企业共同对西峰制药厂和采油二厂西二联合站等企业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观摩,会上,市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市发改委等部门和企业作了交流发言。大检查期间,市局成立了新《环境保护法》宣讲团,赴各县(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讲。庆阳电视台和陇东报跟踪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明确目标,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按照省厅“五项措施”要求,针对九个方面重点,我市紧扣工作任务,对全市210户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实现全市各类工业企业100%全覆盖监管。大检查期间,市县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981户(次),查处违法问题271起,行政处罚209万元,向公安移送案件5起,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6起。受理环境信访投诉398件,已办结343件,办理回复率达到90%

××矿业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版本号: 1.1 评估依据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 年7月1日、《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尾矿库重大风险源识别》、《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 1.2 尾矿库基本信息 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采选配套建设工程,该工程地处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属马鬃山镇管辖。XX矿业尾矿库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定》(ZBJ1-90)、《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设计规范、规程进行建设,库级别为五等库。于2010年9月建设竣工,并顺利通过了安评与环评三同时竣工验收。 本企业尾矿库为地形起伏不大傍山型,其特点是无山坡汇流,汇水面积小,排洪构筑物简单;尾矿坝长度很长,堆坝工作量大,堆坝高度受到限制。此外,结合环保要求,尾矿水零排放,尾渣库进行全库防渗,库底及两岸铺设土工膜防渗层,并与各副坝内侧的防渗层相连接,形成一整体,防止未处理完全的有毒液体外渗,避免环境污染。 1.3 尾矿库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本企业尾矿库所属区域为马鬃山镇西北戈壁腹地,库区周边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环境风险受体。此外,该区域属大陆干旱性戈壁荒漠气候,常年干旱少雨,

无地表径流存在,未曾发生过极端天气情况和自然灾害情况。依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该区域属马鬃山风蚀荒漠牧业、采矿生态功能区;同时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公司所在区域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 1.4 尾矿库涉及特征污染物情况 本企业尾矿虽然采用压滤干堆的方式贮存,但其中还是含有小量氰根(N+)。降入尾矿库内的雨水浸泡尾矿后,含有氰根(N刃。经过澄清、渗滤,在尾矿库内经过自然曝气,自净、沉降后,其中有害成分进一步降解。澄清水通过排水构筑物、进入坝后集水池,再返回选矿厂高位水池供生产再利用。这一循环系统防止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此外,尾矿细小的颗粒可能造成粉尘污染,尾矿颗粒细度达 0.074mm左右,遇到干旱大风天气极易被大风吹动,造成污染,预防粉尘污染的办法是,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及时对裸露的尾砂面进行喷淋,坝外坡采用山坡土石护坡。 1.5 生产工艺 北东金矿采用全泥氰化炭浆法提金工艺生产成品金,尾矿浆体通过压滤设备脱水后,滤液返回选厂循环使用,滤饼含水率不大于20%,经汽车运至尾矿库后,采用装载机进行倒运、摊铺、碾压堆存,堆存次序依照从西南侧至东北侧,并形成坡向排水井的堆积坡。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 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3.05.19 •【字号】皖应急函〔2023〕550号 •【施行日期】2023.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为落实《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修订完善了硝酸铵、硝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9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并组织制定了液氯(氯气)、氯乙烯、过氧化、液化烃储罐区等4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要督促辖区内涉及高危细分领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有关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三个清单”,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闭环。企业全面排查原则上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三个清单”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查。要将上述要求纳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

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 二、定期开展全覆盖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高危细分领域企业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将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自查自改、隐患问题整改闭环情况等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对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各市应急管理局至少每年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省应急管理厅将适时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隐患整改以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市及企业予以通报。 三、强化成果运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要以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为抓手、隐患排查整治为举措、安全执法为保证,大力推进相关企业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人员技能水平和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实现本质和长效安全。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相关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及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1.硝酸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2.硝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3.光气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4.氟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5.有机硅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6.多晶硅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7.苯乙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8.丁二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9.重氮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10.液氯(氯气)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11.氯乙烯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化风险监测评估报告(2022年第11号)》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化风险监测评估报告(2022年第11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2.12.12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化风险监测评估报告 (2022年第11号)》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危化风险监测评估报告(2022年第11号)》印发给你们,请紧盯风险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切实保障系统高效运行,扎实推动有效管控和化解危化重大安全风险。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12日 安徽省危化风险监测评估报告 2022年第11号 经对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系统运行监测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见附件1),全省综合平均得分96.18分,宣城、淮北和马鞍山市综合得分位列全省前三位。今年1月至11月,滁州、马鞍山、亳州、蚌埠和合肥5市平均综合得分排名居全省前列(见附件2)。 一、系统运行情况

市、县平台方面,16个地市及所辖的44个县级平台平均掉线时长4.5小时,较前一个评估周期增加3.36小时。 企业物联网主机方面,全省245家企业物联网主机平均掉线时长9.59小时,较前一个评估周期减少1.34小时。合肥市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石油分公司巢湖油库和蚌埠市的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联网主机掉线时长分别为287.49小时、287.18小时和131.9小时,在线时长位列全省末三位。马鞍山市的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市的安徽天择化工有限公司和合肥市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物联网主机掉线次数分别为25次、23次和17次,主机在线稳定性位列全省末三位。 二、数据维护情况 数据更新方面,11月份,全省化工、医药企业应填报760家,实际填报755家,其中马鞍山市有5家未按要求完成填报,全省填报完成率99.3%。在已填报完成的企业中,需要完善基础信息的企业有5家,其中阜阳、淮南、马鞍山、铜陵和安庆市各1家(见附件3)。 数据核验方面,各市企业填报数据总平均待审时间为4.0小时,较前一个评估周期增加0.46小时。其中,滁州、淮南和黄山市平均待审时间分别为0.96小时、1.01小时和1.62小时,数据核验及时性位列全省前三位。 数据准确性方面,经随机抽查,企业数据的清理情况总体良好。 三、实时风险情况 截至11月30日,全省物联点位(不含系统升级物联点位)应接入20117个,已接入19906个。淮北、蚌埠、阜阳、滁州、马鞍山、芜湖、池州、安庆8个市企业物联点位接入率未达到100%。9月至11月,淮北、蚌埠、滁州3市各新接入企业3家,宿州、宣城2市各新接入企业2家,马鞍山、池州和安庆3市各新接入企业1家。危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升级项目应接入物联点位11370个,已接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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