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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职责

国家海洋局职责
国家海洋局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综合协调海洋监测、科研、倾废、开发利用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家海洋事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信息化规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海洋管理有关制度,起草海岸带、海岛和管辖海域的法律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等相关区域的国内配套政策和制度,处理国际涉海条约、法律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四)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依法进行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和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批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

(五)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发布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

(六)承担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按国家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全国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七)组织海洋调查研究,推进海洋科技创新,组织实施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承担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应用与管理,管理海洋系列卫星及地面应用系统,拟订海洋技术标准、计量、规范和办法。

(八)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组织实施专项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的管理,发布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指导开展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

(九)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全球和地区海洋事务,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担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

(十)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在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查处违法活动,管理中国海监队伍。

(十一)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简称“卫星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国海洋卫星系列发展和卫星海洋应用工作,为海洋经济、海洋管理、公益服务及海洋安全提供保障和服务。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我国海洋卫星与卫星海洋应用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卫星海洋遥感应用项目综合论证;

2拟订海洋卫星应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海洋卫星数据应用和用户培训;

3负责卫星海洋遥感应用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开展卫星海洋遥感业务化应用及技术研究工作;

4负责海洋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海洋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建设和业务化运行管理;

5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卫星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制作和发布海洋卫星数据与与信息产品;

6承担海洋卫星遥感监测,为海洋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保障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

7承担提供海洋环境服务保障的卫星海洋应用产品和服务,编制《中国海洋卫星应用报告》;

8负责海上辐射校正场和真实性检验场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海上和陆地试验任务;

9承担海洋卫星数据国际资料交换,组织开展海洋遥感的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

10承办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国海洋环境预报、海洋灾害预报和警报的发布及业务管理,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管理、国防建设、海洋防灾减灾等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中心组建于1965年,其前身为国家海洋局海洋水文气象预报总台。通过45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专门从事海洋环境和海洋灾害预报警报、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的权威机构。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还承担着以下职责:

发布海浪、风暴潮、海啸、赤潮、海冰、海流、海温、厄尔尼诺、海水浴场预报、海上溢油、海平面和海洋气象等海洋预报产品,拟定全国海洋环境预报业务发展规划及对全国海洋环境预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时观测资料的收集处理和分发,为公共和应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重大海洋灾害的调查评估,编制《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开展海洋预报、海气相互作用、海洋应对气候变化、海洋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制作和发布海洋气候预测产品,负责极地科考海洋环境预报保障等。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具有国家级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甲级资质,承担海洋环境评价、海洋工程计算、大气和海洋边界层探测与评价等多种技术服务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

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洋局统一制式服装配发范围标准和供应、管理

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洋局统一制式服装配发范围标准和供 应、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82]国海供字第740号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1982.11.01 【实施日期】1982.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洋局统一制式服装配发 范围标准和供应、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 (82)国海供字第740号1982年11月1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0〕250号文件精神和财政部(82)财事字第5号文件规定,为利于工作,对我局统一制式服装(以下简称海洋制服),经财政部同意,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作如下规定: 一、配发范围 1、各调查船船员、调查队队员、调查船大队部人员,各海洋站试验站、中心海洋站、预报区台、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导航队、码头修理所(管理所)等单位的人员配发海洋制服。

为解决人员调动,号码调整的需要,另设20%机动服装。 2、各单位除上述以外的人员,为解决到第一线、现场工作的需要,配备40%公用服装借穿。各单位公用服比例的分配,本着减少矛盾,利于工作的精神,由局研究确定。3、机动服装统一由分局(所)掌握,也可作为公用服使用。配备公用服的单位,不另设机动服装。 二、配发标准 1、海洋制服的式样,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78〕155号文批准的:同海军男女干部服,出国时服装质料按国家规定标准制做。 2、海洋制服分为海勤服装和陆勤服装。调查船船员、调查队队员着用海勤服装,其他人员着用陆勤服装。 3、配发标准和使用年限暂按附表的规定执行。 4、公用服装的使用年限,暂按陆勤服装的规定办理。 三、供应办法 1、海洋制服由局统一计划,按级实施调拨发放。每年四月为夏服的发放季节,十月为冬服的发放季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帐目手续,以反映收、支、库存情况;按级编报预决算,凭预算计划生产、调拨,凭决算报销。 2、不宜统一生产、筹办的个别特体服装,折发材料和制作费,由各单位筹办。 3、海洋制服凡发给个人的,由个人使用保管。建立个人服装卡片,由基层发放单位填写、保存。局内调动时随工资关系转移,调入单位凭服装卡片接供。 4、在海洋制服发放期间,组织上已确定调离原工作的,原海洋制服停发。 5、凡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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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海洋管理的 体制及其国际比较 第二章 中国海洋管理的体制及其国际比较 中国海洋管理体制及其沿革 中国周边国家的海洋管理体制 欧美主要国家的海洋管理体制 海洋管理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一、海洋管理体制的概念 海洋管理体制是建立在国家政府行政体制基础上的海洋行政管理的组织制度,它决定国家海洋行政管理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活动方式与方法。它是基于一国的海洋国情和国家海洋经济建设、维护海洋权益的需要而建立的,它是海洋管理权力的分配、管理的秩序、规则和方式的总和。 第一节 中国海洋管理体制及其沿革 海洋管理体制的构成要素: 人 财 物 机构设置 组织设计 职位设置 权责划分 规章制度 包括作为海洋管理主体的人和作为海洋管理客体意义上的海洋管理相对人。 包括维持海洋管理组织存在和运作所需的经费、海洋管理活动的资金开支等。 包括海洋管理组织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如场地、房屋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等。 指承载海洋管理权力的一系列特定的机构以及这些机构职能的设定。 主要指海洋管理机构设定后,该机构的组织及其组织的更新的设定。 指一定机构内职位、职级、职数、职责的设定。 指海洋管理组织中各个部门、层次、成员之间的若干从属、并列等相互关系的确认。 包括控制海洋管理组织构建、运行过程的各种法律规范、规章、各项工作制度。 二、中国海洋管理体制的沿革 (一)旧中国海洋管理 早在3000多年以前的周朝,我国就有专门的渔政管理的官员,周文王还规定了禁渔期;对海盐生产管理也有2000年历史,汉武帝时全国在30多处设置盐官,在沿海各地设有盐业管理机关;唐朝采取了鼓励盐业发展政策,盐官为国家收取盐税,补充国库; 自明朝后期(1430年左右),开始闭关锁国政策,严重阻碍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 19世纪帝国主义列强多数是从海上野蛮入侵我国,使万里海疆有海无防,海洋产业全遭破坏,海洋管理也被取消;

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一)承担综合协调海洋监测、科研、倾废、开发利用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家海洋事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信息化规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海洋管理有关制度,起草海岸带、海岛和管辖海域的法律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等相关区域的国内配套政策和制度,处理国际涉海条约、法律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四)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依法进行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和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批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 (五)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发布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

(六)承担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按国家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全国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七)组织海洋调查研究,推进海洋科技创新,组织实施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承担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应用与管理,管理海洋系列卫星及地面应用系统,拟订海洋技术标准、计量、规范和办法。 (八)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组织实施专项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的管理,发布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指导开展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 (九)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全球和地区海洋事务,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担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 (十)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在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查处违法活动,管理中国海监队伍。 (十一)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能]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理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

国家海洋局发布2010中国海洋发展报告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封面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首发仪式5月11日在北京举行。摄影:人民网军事记者李 杨洋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致辞 5月11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今日上午9时在北京举行《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首发仪式。 《报告》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课题组编制,分别以中国海洋发展的宏观环境、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和海洋政策

与海洋管理等五大部分,全面总结和分析了中国海洋发展的国内外宏观环境、海洋事业发展的形势和现状。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介绍,自2008年以来,课题组以每个自然年度为基本时间节点,有重点地介绍和评述该年度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问题予以专门的论述,在此基础上,对公众关注的一些海洋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评论和报道。《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根据目前国内外海洋发展的现状,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选择一个主题进行介绍与评述,力求达到客观反映世界海洋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全面总结我国年度海洋发展的进程和成就,科学分析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预测未来发展的方向和领域。 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五部分概要: 第一部分:中国海洋发展的宏观环境 该部分从国际、地区、国内三个层面,介绍并分析海洋的发展进程、热点问题等。 在全球范围内,海洋发展的趋势是国际社会将加强和改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实施计划》的海洋规划的实施,遏制海洋资源衰竭和生态健康状况恶化,开拓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国家层面,海洋发展的趋势是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海洋和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以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的涉海规划和活动,实现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和海岸带管理。 中国海洋的发展与周边海洋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生态等方面联系紧密。2009年,中国与海上周边地区既存在经济依存度增大、利于海上局势稳定,同时也面临一些周边国家争夺海洋权益和外部势力介入的挑战,周边海洋开发活动所引发的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凸显。 中国的自然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条件决定了中国是一个海陆兼备,快速发展中的沿海大国。发展海洋事业是中国和平崛起进程中一项不可或缺的战略任务。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在带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腾飞、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与进步的过程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大陆东部沿海地区11个省级行政区划,用约占全国12.4%土地面积承载着约占全国36%的人口。东部沿海地区仍然担负着拉动全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快速发展的重任,也面临着环境、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压力与挑战。中国海洋事业和沿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极大地依赖于转变现有的生产方式和开发利用模式。 第二部分: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 国际海洋法随着人类对海洋认识的不断提高、对海洋开发程度的加深而发展。国际社会积极实践《公约》,促进了《公约》的普遍性。《公约》缔约国大会为有关国家在《公约》框架下讨论海洋法问题提供了舞台。当前国际海洋法实践的重点领域之一是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确定问题。中国等国家倡议并在第18届缔约国大会上通过的关于200海里外大陆架“初步信息”的决议,为促进大陆架制度的实践做出了贡献。至2009年8月10日,沿海国共提交了51份划界案和44份“初步信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结部分划界案并提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十二五”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 【发文字号】国海环字[2012]16号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2012.01.18 【实施日期】2012.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 通知 (国海环字〔2012〕16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和重大部署,指导和引领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的创新发展和提升,我局组织编制了《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于2011年12月31日经第4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依据职责,提高对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基础性、长期性、连续性、前瞻性”的认识,从科学监测、科学评价的角度出发,不断深化和拓展海洋环境监测与

评价业务领域,提高对海洋环境规律性的认识。 二、各单位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人才队伍建设对整个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发展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人才科学使用和管理机制,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人才使用为根本,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行人才资质管理制度,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结构优化的专业化创新型人才队伍。 三、各单位要以服务海洋产业宏观调控、促进沿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以“五个服务”为目标,构建“支撑决策、面向管理、服务公众”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提高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信息产品的服务水平。 四、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所属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的综合能力,充分履行管辖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并对省-地市-县各级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的发展进行整体部署。 各单位应根据《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制定本单位细化落实方案并于2012年3月1日前报局备案。 国家海洋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海洋局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和重大部署,指导和推进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系统发展,全面提升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综合服务效

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础知识笔试.doc

感谢你的观看2008年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础知识笔试大纲 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础知识笔试是根据人事部和国家海洋局有关规定,结合海洋工作实际需要,对应聘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的海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测试。 一、笔试形式与题型 (一)笔试方式及分值:闭卷考试。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海洋基础知识占40 分,职业能力测试占60分。 (二)笔试用时:海洋基础知识笔试6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90分钟,分为两个阶 段进行。 (三)试卷题型: 海洋基础知识笔试题型可采取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多 种形式。 职业能力测试题型为选择题。 二、海洋基础知识笔试大纲(黑体字为知识点) (一)海洋管理与海洋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1、相关职能职责:国家海洋局职能和职责应聘单位职责和主要任务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背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3、领海和毗连区:领海领海基线无害通过毗连区的宽度毗连区的 管制权 **4、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过境通行制 **5、群岛国:群岛国概念群岛水域概念群岛海道通过权 ***6、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概念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与义务其 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与义务专属经济区的宽度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划定 ***7、大陆架:大陆架概念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与义务其他国家在大陆架的权利与义务大陆架的宽度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界限的划定大陆架界限委员会**8、岛屿:岛屿概念岛屿制度 ***9、公海:公海自由登临权紧追权 ***10、国际海底区域:概念支配国际海底区域的原则国际海底管理局 *11、国际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海洋法法庭 ***12、海域使用管理基本概念:海域海域使用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 临时海域使用 *13、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原则海洋功能区划与相关规划关系 **14、海域权属管理: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海域使用权登记海域使用权期限填海项目管理 感谢你的观看

国内外海洋灾害防御体系-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国家海洋局二〇一四年五月

1989年12月,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指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灾日”。确立“国际减灾日”的目的是,敦促各国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工作计划,推动各国采取措施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 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将5月12日确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方面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工作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民防灾减灾意识。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沿海经济社会的发展,海洋灾害呈严重多发态势,已成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沿海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都愈发重视海洋灾害防御。尤其是美国和日本,作为世界两大经济强国,在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作方面都有大量投入,并且在技术上也具有领先优势。 表1 灾害防御的四个阶段 一、美国篇 美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高发的国家,拥有比较完善的防灾减灾管理体系。(一)灾害应对管理机构 美国政府在1979年创设了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统合政、军、警、消防、医疗、民间组织及市民等一体化指挥、调度,并能够动员一切资源进行防灾减灾的管理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可对自然灾害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图1 美国国家灾害反应体系 (二)灾害应对流程 美国FEMA根据美国政府管理部门承担的紧急突发事件反应的职责,把美国划分成十个应急管理区。这些应急事务管理区是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职能就是联邦政府规定的职责。 图2 美国当灾难发生时的工作流程 (三)海洋灾害管理技术支撑 美国的海洋灾害管理实行以美国国家大气与海洋管理局(NOAA)为核心,与其他相关机构高效协作的管理体制。它们主要负责海啸、海冰、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预报的管理,并在全球海洋观测系统和全球海洋生态学计划等国际组织中起重要的作用,为世界其他沿海国家树立了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管理的典范。二、日本篇 日本是世界上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最多的国家之一。日本把预防和应对危机看得同等重要,在与自然灾害的长期抗争中,建立了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综合应对体系。

国家海洋局的职责

国家海洋局的职责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收集的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希望能帮到你。 篇一 (一)承担综合协调海洋监测、科研、倾废、开发利用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家海洋 事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信息化规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发展中长 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海洋管理有关制度,起草海岸带、海岛和管辖海域的法律法 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等相关区域的国内配套 政策和制度,处理国际涉海条约、法律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 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篇二 (一)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依法进行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 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按规定实施海域 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和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批和管理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 (二)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 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发布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 名录。 (三)承担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按国家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海洋环 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 全国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 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篇三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简报 第70期 东海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3月23日 立足平凡岗位展现巾帼风采 ——记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基层党员干部华丹丹 华丹丹是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一名年轻的基层党员干部,现任组织人事科科长。自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和中心站评为“先进工作者”,2010年荣获东海分局“巾帼建功”称号。在十多年的工作中,她全身心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入党誓言,认真实践着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面对权力观、得失观、苦乐观和奉献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地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行动诠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坚持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为工作提供知识保障。十多年来,

她把“为工作而学习,为学习而工作”作为工作信条。热爱海洋事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学以致用,坚守工作岗位,坚信平凡的工作能让自己快乐,能让大家满意。 自成立组织人事科三年来,中心站的培训工作有了较大的改善,人员培训率逐年递增,2010年组织开展培训26场次,受训人员达376人次,年人均受训达6次,在一定程度上基本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工作对人员在理论与业务能力等自身素质结构的需求。她还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和工作经验,2次为中心站全体人员进行文件、档案处理要点讲解,特别是帮助海洋站提高在文件与档案处理方面的规范性。 为了更好的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她通过自学,取得了国家高级秘书资格证书、高级计算机操作员、中级档案管理员资格证书和会计证。通过学习掌握的理论不断运用于实践,熟悉单位行政后勤管理的各项工作。近年来,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各类宣传媒体发布报导数十篇。她还经常提醒身边的人,要勤写论文,多发宣传报导。在浙江省海网评选和东海分局新闻稿件数量统计中,每年温州中心站参与投稿人员、稿件数量都名列前茅。 踏实工作求真务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承诺。华丹丹自认工作岗位很平凡,曾说自己“就像办公桌上的传真机”,长期坚

海洋管理与海洋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第二部分:海洋管理与海洋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一)相关职能职责 55.[熟悉]:国家海洋局职能和职责 56.[掌握]:应聘单位职责和主要任务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背景 57.[了解]: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三)领海及毗连区 58.[掌握]:领海;领海基线;无害通过;毗连区的宽度;毗连区的管制权(四)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59.[了解]:过境通行制 (五)群岛国 60.[了解]:群岛国概念;群岛水域概念;群岛海道通过权(六)专属经济区 61.[掌握]:专属经济区概念;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与义务;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与义务;专属经济区的宽度;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划定 (七)大陆架 62.[熟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关系 63.[了解]: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64.[掌握]:大陆架概念;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与义务;其他国家在大陆架的权利与义务;大陆架的宽度;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界限的划定 (八)岛屿

65.[掌握]:岛屿概念;岛屿制度 (九)公海 66.[熟悉]:公海自由;登临权;紧追权 (十)国际海底区域 67.[了解]:“区域”与公海的关系;“区域”与沿海国大陆架的关系;国际海底管理局 68.[掌握]: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 (十一)国际海洋争端解决 69.[了解]:国际海洋法法庭 (十二)海域使用管理基本概念 70.[掌握]:海域;海域使用;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临时海域使用(十三)海洋功能区划 71.[熟悉]:海洋功能区划与相关规划关系 72.[掌握]: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原则(十四)海域权属管理73.[熟悉]:海域使用权期限;填海项目管理 74.[掌握]: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海域使用权登记(十五)海域有偿使用 75.[熟悉]:海域使用金减免 76.[掌握]:海域使用金 (十六)海域使用监督检查

国家海洋局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综合协调海洋监测、科研、倾废、开发利用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家海洋事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信息化规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海洋管理有关制度,起草海岸带、海岛和管辖海域的法律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等相关区域的国内配套政策和制度,处理国际涉海条约、法律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四)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依法进行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和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批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 (五)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发布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 (六)承担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按国家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全国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七)组织海洋调查研究,推进海洋科技创新,组织实施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承担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应用与管理,管理海洋系列卫星及地面应用系统,拟订海洋技术标准、计量、规范和办法。 (八)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组织实施专项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的管理,发布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指导开展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 (九)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全球和地区海洋事务,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担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家海洋局印发《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 年~2020 年)》,系统谋划今后一段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规划》明确了绿色发展、源头护海顺应自然、生态管海质量改善、协力净海改革创新、依法治海广泛动员、聚力兴海的原则,确立了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水平有效提升、海洋环境监测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显著提升4 个方面的目标,提出了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等8 项指标。 《规划》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根本,以实施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为导向,按照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的发展原则,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行政为动力和保障,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海洋污染治理攻坚战。 《规划》提出了治、用、保、测、控、防6 个方面的工作,即推进海洋环境治理修复,在重点区域开展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趋向好转;构建海洋绿色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全面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优化整体布局、强化运行管理、提升整体能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提能增效;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污染综合防治;防控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 为保障规划任务的有效实施,《规划》既突出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加快健全完善法治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究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和参与机制,又注重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围填海计划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发改地区[2011]2929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2011.12.05 【实施日期】2011.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1〕292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海洋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整顿和规范围填海秩序,强化围填海计划管理,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2976号)等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制定了《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围填海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围填海计划的编报、下达、执行、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围填海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围填海计划实行统一编制、分级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负责全国围填海计划的编制和管理。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围填海计划指标建议的编报和围填海计划管理。 第五条围填海活动必须纳入围填海计划管理,围填海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擅自突破。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执法船船员职位要求高“吓跑”报考者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执法船船员职位要求高“吓跑”报考 者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阶段已经落下帷幕,据国家公务员局10月24日公布数据可以看到,今年共有132个职位无人报考,而在这里面有5个来自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的执法船船员职位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纷纷猜测无人报考是受到局势的影响。针对这个情况,中公教育专家对这些职位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出现的原因并非像大家所猜测的那样,而另有原因。 一、全部属于远洋船舶高级管理职位 今年国考只有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招录“执法船船员”职位,共14个用人司局招录该职位,根据中公教育在24日18时的统计数据显示,其中中国海监第四支队、中国海监第五支队的5个职位无人报考,而剩下的职位全部有考生报名,竞争最激烈的职位报名人数达41人,总报名人数达113个,所以,局势的情况并没有很大程度上影响报考。 从职位简介来看,这15个职位从事的是执法船三管轮或三副以上的工作,在远洋船舶组织中,除船长[我国远洋船舶还有政委]外,包括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和厨。高级船员又叫干部船员,包括船长(政委)、轮机长[老轨]、大管轮[二轨]、二管轮[三轨]、三管轮[四轨]、大副、二副、三副、电机员,这些职位全部都是高级海员职位,而5个无人报考职位的要求更为严格,分别为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等职位,算是整个组织中级别比较高的职位,所以对于证件和个人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

二、职位专业性较强,招录条件较严苛 中公教育专家认真比对这些职位的招录要求后发现,乍一看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但从这个行业来看,要求是比较严苛的。 1、就专业而言,这些职位只招录两个专业——轮机管理及船舶驾驶,专业比较明确,专业性强,在专业这一项中就只有少部分考生能够达到要求; 2、就基层工作年限一项来看,全部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所以这一条件也将国考的大族群——应届毕业生排除在外; 3、要求相应的岗位适任证书。中公教育专家从这15个职位的具体要求中可以看到,这些职位全部要求持相应证书方可报考,而获得这些证书需要再相应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才可参加考试,考试通过才能获得。甲类船舶船三管轮适任证书只要完成不少于2年的航海类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或者完成航海类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育就能够报考,而工作满18个月就能够参加甲类船舶船二管轮适任证书的考试,相对来说这样的条件比较好满足所以报考的人数就比较多。但是无人报考的5个职位分别要求获得甲类船舶船长、轮机长、大副、大

国家海洋局关于完善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用海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

国家海洋局关于完善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用海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查工作,切实提高用海审批效率,现就进一步完善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用海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一、严格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 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海域的,项目申请人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之前,办理用海预审手续。用海预审意见是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要文件。 建设项目单位向国家海洋局提出项目用海预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用海预审申请报告(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拟用海选址、范围、面积等用海情况,占用海岸线情况,项目用海平面布置情况等)、申请海域的坐标图(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由具备海洋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统一采用WGS-84坐标)、资信证明材料等。 国家海洋局收到预审申请材料后,组织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建设项目单位在限期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收到论证报告后,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自通知提交之日起超过一年未提交的,国家海洋局退回项目用海预审申请材料。 国家海洋局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预审,并出具用海预审意见,涉及使用海域进行填海的,在用海预审意见中明确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的相应额度。 其他由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的项目,按上述规定程序开展初步审查和海域使用论证,用海方案确定后办理正式用海审批手续。 二、规范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工作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过程中,应当组织现场调查和权属核查,并重点审查以下事项:项目用海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申请海域是否设置海域使用权,申请海域的界址面积是否清楚,海岸线利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初审情况及结论性审查意见报送国家海洋局,并附标注项目用海范围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图和毗邻海域确权现状图。 三、改进项目用海申请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向国家海洋局提出海域使用申请。建设项目单位海域使用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 国家海洋局收到海域使用申请材料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出具

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NOAA)的基础研究设施概况

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NOAA)的基础研究设施概况 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 转载本文需经本平台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 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上海情报服务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17529132.html, NOAA 的研究基础设施包括一系列的联邦实验室、科学中心、海船、飞行器 以及其他观测系统和平台。这些基础设施在外部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得到了极大加强。NOAA 研究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是在NOAA 内设机构层次。图1 给出了依据2004 财年实际预算情况得到的内设机构资金资助分配情况。 1 NOAA 的实验室和中心 完成NOAA 任务目标,需要大气科学、湖沼学、海洋学、化学、生物学、数学和空间物理学方面坚实的基础。NOAA 完成任务目标的能力目前与对这些学科的认知水平差不多。我们的实验室和科学中心在地球化学、物理和生物系统方面开展前沿、基础和应用研究工作。这些研究直接提高了NOAA 实现目标的能力。 1.1 海洋与大气研究局(OAR)实验室 (1)高层大气学实验室(AL) AL 开展改进观测、理解、预测和保护大气质量能力的研究,特别是地球大气化学、物理过程的研究。研究的重点是大气的两个最低层——对流层和平流层。 (2)空气资源实验室(ARL) ARL 主要开展与空气质量和气候有关的过程研究,重点研究痕量气体和气溶胶的传输、辐散、转换和消除过程,痕量气体和气溶胶的气候生态效应以及大气层与生物、非生物表层之间的交换。 (3)大西洋海洋学与气象学实验室(AOML) AOML 主要开展海洋学、热带气象学、大气和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和声学方面的研究,重点研究区域为大西洋、加勒比海和南佛罗里达;同时,还开展全球海洋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 【发文字号】国海管发[1997]355号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1997.08.05 【实施日期】1997.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海管发[1997]355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办): 近年来,随着沿海省市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相继建立,海域使用登记工作已列入各级海洋管理部门的工作日程。海域使用登记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全面掌握海域使用状况,制定科学合理规划和实施有效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鉴于海域使用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规范登记工作,我局制定了《海域使用登记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沿海省,市结合本地情况组织实施。 为规范海域使用登记工作,根据《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条款,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在全国沿海对海域使用现状进行登记,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域使用者核发海域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开展登记工作,有利于维护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全面掌握海域使用状况,为制定海域使用规划和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提供依据。 二、登记范围、对象 海域使用登记的范围为我国内海、领海。海陆分界以海岸线为界。 凡在上述范围固定使用海域从事三个月以上开发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办登记手续。 建立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后已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的海域使用项目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域使用审批呈报表》登记造册。 三、登记程序 (一)通知县级政府或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海域使用者发出进行海域

海洋标准化管理规定

海洋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科学技术进步, 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洋公益服务水平和海洋仪器产品质量,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洋标准化是指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协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公益服务事业以及开展海洋科学技术研究等海洋工作中,制定所需的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海洋标准化是国家标准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海洋工作中一项综合性技术基础工作,海洋标准化计划应纳入海洋事业和海洋科技发展计划。 第四条凡在中国管辖海域从事海洋包括海岸带资源与环境的综合管理、海洋监察执法、海洋科学调查、海洋地质地理、资源、能源、环境以及海洋经济等信息的采集处理、专顶海洋工程勘查设计、海洋灾害预报警报、海洋仪器和海水淡化处理设备研制生产等技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洋标准化工作。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区管部门”分别管理北海、东海和南海区域海洋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负责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归口,青岛、上海、广州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分别负责北海、东海、南海区域的海洋标准化技术归口以下简称“技术归口单位”。 技术归口单位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海洋标准化方针、政策研究和海洋标准体系设计等有关技术的研究; 二负责搜集国内外有关资料,组织海洋标准化工作中采标技术和标准化效果评价技术的研究工作; 三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并负责海洋标准制修订项目和标准草案的标准化技术审查; 四负责对海洋标准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五负责标准的复审,并将复审结论上报主管部门;

国家海洋局考试海洋基础知识

根据对海洋基础知识认知和掌握程度的不同要求,将知识点划分为“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 【了解】——对相关知识点有一定的认识和记忆,明白并理解具体概念、作用、意义等。 【熟悉】——清楚地知道相关知识点,认知的程度比较深刻。 【掌握】——理解相关知识点的内涵和意义,包括具体分类、区别、流程、误区等的认知和学习,能够深刻领会相关知识并加以运用:①转换: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表达方式不同的方式表达对某一知识点的认识;②解释:对某一知识点进行说明或概述;③推断:估计将来的趋势,即预期的结果。 第一部分:海洋科学基本知识 (一)海、洋概观 1.[掌握]:洋、海、海湾、海峡的概念 [熟悉]:海和洋的主要特征 洋:洋或称大洋,是海洋的主体部分,一般远离大陆,面积广阔,深度大,一般>2000m;海洋要素如盐度、温度等不受大陆影响,具有独立的潮汐系统和强大的洋流系统。 海:海是海洋的边缘部分,被陆地围隔成的形态各异的小水体。海的深度较浅,平均深度一般在2000m以内。其温度和盐度等海洋水文要素受大陆影响很大,并有明显的季节变化。水色低,透明度小,没有独立的潮汐和洋流系统,潮波多系由大洋传入,但潮汐涨落往往比大洋显著。 海湾:海湾是洋或海延伸进大陆且深度逐渐减小的水域,一般以入口处海角之间的连线或入口处的等深线作为与洋或海的分界。海湾中的海水可以与毗邻海洋自由沟通,故其海洋状况与邻接海洋很相似,但在海湾中常出现最大潮差。 海峡:海峡是两端连接海洋的狭窄水道。海峡最主要的特征是流急,特别是潮流速度大。 [了解]:海湾潮差、海峡流速的主要特征 当潮波传入不同形态的海区,将有不同的波动形式,如果是窄长半封闭海湾,由于湾顶的反射将形成驻波;若在半封闭的宽海湾,因科氏力对潮波运动的影响不能忽略,潮波成为旋转潮波;当在长海峡中传播,由于地转效应也使潮波发生变形。在不同形态的海区,潮流、潮汐的变化规律往往有较大的差异,即使是相近的海区,潮差及潮时都可能不一样,潮汐动力理论对这些现象能给出很好的解释。

东海区海洋倾倒区现状与需求分析研究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海洋环境是人类在地球上可开拓的最后空间,海洋环境保护是实施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海洋倾废管理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基本任务。自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颁布实行,国家开始了对海洋倾倒活动的全面监督管理,也使我国的海洋倾废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的轨道。20多年来,我国认真地履行了《伦敦倾废公约》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海洋倾废管理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和规范。 近年来,因港区建设,航道通航水深和港口靠泊吨位的要求不断提高,使疏浚物向海上倾倒的数量逐年增长。另一方面,由于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化工和能源工业等近海岸兴建,也致使航道、码头建设对倾倒区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在海洋倾倒区管理中,仍存在重选划、轻管理、监测薄弱等问题。今后一段时间,尤其是海洋工程较多的区域,港口、航道建设工程的疏浚物绝大部分采用海上倾倒方式,海上倾倒疏浚物的数量将呈现显著增加的趋势,而原有的海洋倾倒区或因容量有限、或因距工程点较远等难以满足需要。在收集大量倾倒区运行情况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探究,针对东海区倾倒区现状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各海域倾废需求特点,进行倾倒区分布的发展趋势分析。 一、东海区倾倒区现状 1.倾倒区使用概况 根据1998—2006年东海倾废公报资料统计,东海区倾废基本统计情况见表1和图1。 东海区海洋倾倒区现状与需求分析研究 邱桔斐1王长海1曹兵1陈慧2 (1.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上海200090;2.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上海200090) 摘要海洋倾废管理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基本任务。近年来,因港区建设,航道通航水深和港口靠泊吨位的要求不断提高,使疏浚物向海上倾倒的数量逐年增长。而原有的海洋倾倒区或因容量有限、或因距工程点较远等难以满足需要。在收集大量倾倒区运行情况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探究,针对东海区倾倒区现状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各海域倾废需求特点,进行倾倒区分布的发展趋势分析。 关键词海洋倾废管理;倾倒区;倾倒区需求;倾废方式 注:废弃物按1m3=2t估算,以上倾倒量不包括沿岸吹填区.90 ?? 海洋开发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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