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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视频监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督促视频的审批、使用等安全工作。()

二、视频监控设备日常维护的工作责任人。(李涅)具体负责检查设备的运行及完好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操作培训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的设置,非授权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三、视频监控设施功能使用的责任制,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谢卓宏)主要负责全天候进行对校园的监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视频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并依据相关要求定期做好视频监控数据备份工作。对出现的可疑问题或关键数据,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擅自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图像信息的原始数据记录。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四、调取视频监控的老师或他人,必须做好视频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查询完毕必须第一时间删除视频并清空电脑垃圾箱。

调取视频并签责任书)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制度模板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制度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 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 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 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 不属于本规范所 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遵循医疗工作流程,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要求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

状、体征、疾病名称等能够使用外文。记录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 急) 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它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 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 并设置有相应权限; 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 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 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 , 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机房设备管理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2010年11月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计算机机房的正常、安全、有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公司内部计算机机房。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定义: 计算机机房指用于存放并确保计算机系统及周边设施正常运行并提供电力保障和温度、湿度保障的房间。 第四条:计算机机房涵盖内容: 机房以其内部设施功能分为以下三类: 机房环境:包括电力供应、温度、湿度、地板、照明等外界条件。 机房设备:包括UPS、空调、计算机、网络设备、电话交换机等。 应用系统:依靠计算机设备运行,提供相应功能的系统、软件等。

第五条:机房管理的岗位职责分工: 机房工作人员:包括机房负责人、设备管理员、运维工程师。 机房负责人:机房直接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机房的整体管理工作 管理机房环境、机房设备及应用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财产安全管理机房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每周上报工作内容 制定与机房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撰写《机房事故报告》 设备管理员:负责机房设备的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负责机房内提供机房环境的设备及计算机设备的运行及硬件维护负责设备及配件进出机房的管理 协助公司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管理与设备相关的文档、资料 填写《机房日志》 系统运维工程师:负责机房应用系统运行和维护,主要职责包括:

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负责机房应用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负责应用系统的数据、文件备份 管理与系统维护相关的文档、资料 填写《机房日志》 第六条:相关单据 《机房事故报告》 《机房日志》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一条:人员出入是指机房工作人员或非机房工作人员出入公司机房的行为。 第二条:出入机房需要具备的条件: 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具备明确的工作任务 机房工作人员或依照审批流程获得批准的非机房工作人员 没有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培训

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培训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1、培训目的 为了保证该系统建成后能够稳定、可靠地长期运行,并能充分发挥该系统的功能,我们特此制定详细的免费培训计划,让使用者能够最大限度地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能独立判断与排除日常常见故障。我们将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不断向用户提供最新的信息系统技术,使用户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基于强大的技术储备与高素质的客户服务工程师,我们的培训能力与培训效果一直很受用户的好评。我们将以深厚的专业知识与敏锐的洞察力,为该系统的建成与使用提供良好的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2、培训方式、方法 我们将为用户提供两类培训及三种培训方式: 系统操作人员培训:使用人员培训是普及型培训,目的是让操作人员对整个监控系统的原理、运作、故障排除有充分了解,掌握本系统工程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理解设计意图,学习整个系统的调试和和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对整个系统的原理和运行有充分了解,理解设计意图 学习管理规范和维护体制 器材分布及原理 系统工作过程及操作、外围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计算机软件系统的标准与维护、系统的联网、操作与维护系统日常操作记录表系统管理人员培训: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是面向设备管理人员,目的是使设备管理人员了解各个设备的工作原理,独立进行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包括以下内容: 各子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硬件、软件组成及功能特点 整个系统运作的过程及维护 接受疑难问题解答 现场培训:在系统安装期间及正式使用初期,我们将派讲师到现场进行培训,向维护人员与使用人员介绍系统的构成、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的知识,该培训为普及型的培训,人数不限: 公司访问:我们将定期邀请贵方相关技术人员到我们公司访问,参观我们的实验室,了解最新的技术发展水平与设备,与我们公司的技术人员一起进行技术上的交流和讨论。 3、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 地点天数内容 甲方指定地点3天1、系统原理及操作 2、前端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电子病历书写管理暂行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我院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2 具体要求 2.1 医务人员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并在规定权限内完成书写、 审核、修改、保存、打印、归档等操作,医务人员完成操作后应及时退出系统, 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全责,所有操作后台均进行记录。 2.2 住院电子病历格式、内容、完成时限等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山 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执行,使用全院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 式,各临床、医技科室不得擅自增减、更改现有病历纸张(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 历、辅助检查报告单等)和病历内容(表格式病历)。若需增减或更改,必须经医 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 2.3 住院病历全院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页眉及页脚格式、页边距(上2cm,下左右 各1.5cm)、行间距(单倍行距)、标题(小二号)及正文字号(小四号)字体(宋 体)由医院统一制定。病程记录之间不得留有空行,每页标注页码。病历排版格 式符合中文常用书写格式,日期左对齐,医师签字右对齐。 2.4 电子病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上级医师审阅、修改病历)并打印成纸质 病历,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后放入病历夹中;住院电子病历提供续打和整页 打印功能。打印病历用黑色,字迹清楚易认,符合病历永久保存和复印的要求。 2.5 严格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一次复制粘贴<150字,符合 率<90%),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一份住院病历中相关 内容不得完全雷同。 2.6 一般患者出院后,医护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病历首页等,72小时内对 全部病历内容进行终末质量控制,包括病历的内涵质量、规范性、完整性等,将 纸质病历按照出院病历排序要求整理好后由病案科统一回收管理,住院电子病历 按时限自动收回,科室不得保留出院患者的电子病历。患者死亡的,应在患者死 亡后一周内完成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内的全部病历内容。 2.7 住院期间需封存或复印的病历,科室及时与病案科联系,由科室派本院医师与患 方一起携纸质病历到病案科封存或复印。医务科负责对封存纸质病历保管、对电 子病历内容进行锁定,只能阅读,不能修改、打印。 2.8 各病区需严格执行医院病历管理制度,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包括电子和纸质版 本)由病区保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质量监控人员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不得为任何人打印、复印任何病 历资料,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3 住院电子病历运转流程 3.1 患者持入院通知单(患者签字确认)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处负责患者基 本信息的准确录入,配发住院号。患者入院时未能提供完整基本信息者,入院后 需补录或修改者,需由患方填写《在院患者基本信息补充(修改)申请单》,经病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计算机系统运行与开发的良好环境,保证现有计算机设备及应用能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二条除经授权的系统管理、机房值班与保安巡视人员外,公司其她人员进入机房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严禁带外单位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如:系统故障诊断与处理、设备维修维护、系统或设备安装等进入机房,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做好登记,并配合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外来访问人员参观机房应由公司陪同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专人带入参观。 第五条进入机房的设备(外单位的设备进入机房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应在进入机房前拆除外包装,以保证机房环境的清洁与安全。 第六条严禁携带易燃、易暴、易腐蚀等危险性物品进入机房。 第三章计算机房日常维护规定 第七条机房内的所有设备需定期保养,主机房应指定人员做维护、清洁工作。 第八条设备使用人员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及时进行清洁工作,严禁将各种食物、饮用品带入机房,在机房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及吸烟。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工作台上不得有水杯、杂志等无关物

品,电脑软盘、磁带等须保管良好,不得随意丢放。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维修工作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人员应把设备的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的设备卡上, 以便统一归档管理。 第十条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房、设备及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不得在机房内从事与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安装与调测等无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做好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系统或改变系统设置、配置等。 第十二条三不动原则:不联系好不动,对系统、设备不了解不动,运用中的设备、网络不动。 第十三条三不离原则:不检查完成试或作业没出结果不离,发现故障不排除不离,发现异味、异状、异声不查明原因不离。 第十四条三不准原则:不准任意中断业务、系统、网络及电路,不准任意加、甩、撤设备与改变状态,不准任意切断告警与隐瞒故障。 第十五条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时对机房供电系统与运行中的系统、设备进行巡视与检查,密切关注系统、设备运行与机房环境情况,定时巡查机房监控系统。 第十六条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与系统、网络、数据库监控与管理无关的软件。 第十七条定期对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软件、存储介质、资料与工具进行检查、核对,并列明清单,以便于审计。 第四章门禁卡管理规定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信息资料,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应用字处理软件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编辑、打印的病历,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日期,采用12小时制记录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使

用统一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数字认证技术识别操作人员身份,并设置有相应权限;并确认该数字认证密钥用于电子病历时,为该操作人员专有且独立控制。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数字认证密钥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病历记录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按照病历记录格式要求生成并显示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 第十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建立的电子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病历系统应严格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鉴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托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即病案号)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系统应设置相应功能,实现同一患者个人信息在病历记录中的自动生成,以保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不再重复录入,为医疗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完善,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配套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电子病历必须由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和取得相应资格的护士填写,由医院分配登录编号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的开具,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电子病历采取由信息科设定好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病历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和保质完成,各科质控小组要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科室反馈,必要时要向质控科及医务科汇报。 五、各种知情同意书打印后由患者或家属签名,但必须要有医生手写签名。 六、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规范、完整。 七、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特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应依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八、入院记录完成后为保证病史采集的真实性,防止日后出现医患争议,需填写《患者个人和病史资料确认书》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予以确认。 九、为了保证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和纠纷,各科质控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审核后才归档,质控科负责督促各科质控小组工作和抽查归档病历。 十、电子病历打印归档后,原则上不允许借出,如需借出的由科主任签名,并于三天内归还。 十一、各医护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过程中,若发现有存在缺陷或认为需改进的,要及时向信息科反馈,使电子病历逐步完善。 十二、电子病历的保管由信息科与病案室共同负责,前者负责数据形式的电子病历保管,后者负责纸质电子病历的保管。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课件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一、电脑课由上电脑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入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保 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 序离室。 三、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 四、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 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造价赔偿。 五、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即使切断电源,报告教师处理。 六、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取用磁盘或开启打印机,更不准 把非本室软磁盘放入软磁盘机内。 七、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本室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 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 八、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电脑,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 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 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框 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 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款。

六、阅览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 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 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 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 责任。 仪器室管理规则 1、仪器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仪器室内抽烟、用食、会客,未经实 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 2、仪器室所有的财务应分门别类建入《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卡》和《低 值易耗品帐》,并要定期进行对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仪器和药品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或把标签内容直接写 在仪器上),并分科分室上橱上柜,以标签定位,陈列有序。仪 器和药品应严格分室存放。 4、要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 防震、防碰、防变质、防蛀、防腐、防磁、防光、防冻等工作。 5、要掌握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 类隔离存放和保管,剧毒药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 6、严格执行仪器和药品的申购、采运、领用、借用等一系列制度。 损坏、丢失、报废仪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室、药品室(或药品库)应设排风、急救、防盗、防火等安 全设施。 8、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分组实验前,授课教师应提早3~5日分别书 面通知实验教师做好准备,并办理好借、还手续。实验完毕,应 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单》。 9、实验教师调离岗位或因故长期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好移交手续。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1)教学内容

红安县人民医院 电子病历使用管理制度(草案) 为促进我院电子住院病历合理应用与完善,规范电子住院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住院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临床护理文书规范(专科篇)》、《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电子住院病历试运行情况制定本规定,请各科严格依照本规定认真执行,规定内容具体如下:第一条:电子住院病历是指使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存储、传输和调用的数字化医疗记录,除能够等同实现传统病历的全部功能外,还可提供电子贮存、查询、统计、数据交换等。 第二条:电子住院病历建立 1.电子住院病历全院推行后,非经医务科授权允许,任何科室及个人一律不能单独使用纸质病历。 2.建立电子住院病历前首先需要确定主管科室、专业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等本院医师,无相应职称主管的医师可由上级医师向下代签,但不允许下级医师向上代签;患者转科、交接班后,也需按上述流程重新确认三级主管医师及科室、专业组。 3.电子住院病历建立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初次进行电子住院病历系统必须完成相应的电子住院病历使用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信息科负责完成,每年需完成包括实习医师培训、新入职员工培训和进修医师培训三部分的内容。 4.建立电子住院病历必须使用本人的身份进入,严禁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电子住院病历系统,医务人员建立电子住院病历应保证电子住院病历内容的真实性。 第三条:电子住院病历完成时限

1.电子住院病历生成时限,按患者到护士站报到,护士完成并维护入住时间为起点,开始自动确定电子住院病历生成时限,同时信息科必须定期对系统时间进行校对,保证生成时间的准确性。 2.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需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日常病程记录按规定时间完成;转出记录在转科前完成(紧急情况可允许转入后6 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4.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医嘱开立后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5.各类医疗文书完成的时间以有本院处方权医师、护理以有护士执业资格人员完成电子签名的时间计算。 第四条:电子住院病历格式要求 1.电子住院病历中各类医疗文书由信息科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统一维护,制定的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电子住院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特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应依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3.病历页眉及页脚格式、字体由信息科统一制定;正文字体大小按医疗文书不同种类由信息科统一维护,科室及个人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字体大小。 4.电子住院病历正文题目或小标题应用居中功能,日期与标题同行者,日期左对齐,标题手动调节至本行中间位置,如“***主任医师查房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等。 5.医师签字统一规定为右对齐打印书写人姓名,在打印书写人姓名前由书写人本人手写签字,如需要上级医师签字,则上级医师于书写人手签字之前签字。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管理制度 一、本室设备均由本室工作人员管理,未经本室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入室,更不能随意动用本室设备。 二、学生教学计划内用计算机,由系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项目统计表,统一安排、确定时间,并每次上机实验时要进行登记。 三、教师因教学或科研需要用计算机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领导批准,由本室管理人员安排时间方可用机,同时要进行登记。 四、除本室工作人员外,未经系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使用本实验室的计算机设备。 五、未经允许,本室计算机严禁拆机、装机。擅自拆机、装机造成零部件损坏要查明原因,由当事人负责赔偿80%,本室实践课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赔偿20%。 六、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人员责任,照价赔偿。 七、严格考勤,并记录学生上机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 八、实验完毕后,打扫室内卫生,检查计算机外部部件的数量并作记录。要关好门窗,检查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九、所有随机文档、驱动程序光(软)盘原盘由实验室资料员统一编号、归档保存;实验现场一律使用复制盘,随机文档只供短期借阅(半月内),继续借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信息工程系 2005年9月

上机人员守则 一、上机人员凭胸卡入室后,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学生不得随意乱动室内一切设备,不得私自带工具进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严禁打开机箱盖,擅自拆机,一经发现,按盗窃实验室财物论处,取消本学期上机资格,并严肃处理。 二、严禁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为保持室内清洁,上机人员应带好脚套。严禁上机时做与课程无关的事;不得高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带零食进入实验室;如有违反,取消本次上机资格;考勤按旷课处理。不得在机上玩游戏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三、上机人员根据学号对号入座,上机学生须佩带胸卡,按时上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机号或开关机器,无胸卡的同学取消上机资格;无上机课的同学不得混入机房,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 四、每次上机要按机房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学生由各组长登记)。如发现机器有故障,应及时向本室管理人员反映。 五、学生操作时严格遵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上机实验时做好实验记录,课后认真完成好实验报告。 六、爱护计算机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不得插接或拔下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不准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一分钟以上。出现机器故障应报告指导老师。 七、严禁恶意的破坏活动(包括损坏公共财产,更改和删除系统文件及应用程序,设置CMOS密码,设置系统密码,私自修改IP地址和计算机名,格式化硬盘等);如发现机器损坏或被设置密码,应在上课后5分钟内向实验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方可更换机器,凡私自换机的同学取消其上机资格。破坏机器由上节课造成破坏的同学照价赔偿,并视情节予以处分。 八、为保证机房光驱等其他设备的有效使用,严禁学生私自带光盘进入机房,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上机资格;实验过程中,所有同学应在老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如有人为损坏将根据机器编号由当组同学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照价赔偿。

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培训

1、培训目的 为了保证该系统建成后能够稳定、可靠地长期运行,并能充分发挥该系统的功能,我们特此制定详细的免费培训计划,让使用者能够最大限度地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能独立判断与排除日常常见故障。我们将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不断向用户提供最新的信息系统技术,使用户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基于强大的技术储备与高素质的客户服务工程师,我们的培训能力与培训效果一直很受用户的好评。我们将以深厚的专业知识与敏锐的洞察力,为该系统的建成与使用提供良好的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2、培训方式、方法 我们将为用户提供两类培训及三种培训方式: 系统操作人员培训:使用人员培训是普及型培训,目的是让操作人员对整个监控系统的原理、运作、故障排除有充分了解,掌握本系统工程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理解设计意图,学习整个系统的调试和和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对整个系统的原理和运行有充分了解,理解设计意图 学习管理规范和维护体制 器材分布及原理 系统工作过程及操作、外围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计算机软件系统的标准与维护、系统的联网、操作与维护系统日常操作记录表系统管理人员培训: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是面向设备管理人员,目的是使设备管理人员了解各个设备的工作原理,独立进行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包括以下内容: 各子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硬件、软件组成及功能特点 整个系统运作的过程及维护 接受疑难问题解答 现场培训:在系统安装期间及正式使用初期,我们将派讲师到现场进行培训,向维护人员与使用人员介绍系统的构成、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的知识,该培训为普及型的培训,人数不限: 公司访问:我们将定期邀请贵方相关技术人员到我们公司访问,参观我们的实验室,了解最新的技术发展水平与设备,与我们公司的技术人员一起进行技术上的交流和讨论。 3、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 地点天数内容 甲方指定地3天1、系统原理及操作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1.电子病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定时打印,及时手工签名,并按照 手写病历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2.参与电子病历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使用电子病历所设置的身份识别代码及密码,仅限拥有者本人使用,并注意有效保管,不得泄露或授权给他人使用。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的身份识别代码及密码进入电子病历使用系统。 3.建立电子病历的医护人员应取得卫生部门书写病历的资格。 4.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 5.为方便电子病历的临床使用,电子病历采用模版应用模式。使用 科室应根据疾病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及诊疗方案等制定的应用模版,其可操作性应经科室论证后,提交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小组审定后,质管科备案,由信息科导入电子病历使用系统,方能使用。如需更新,需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 6.电子病历书写必须满足《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电子住院 病历采取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7.病历正文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字号为12号,页眉及页脚格式、字 体由微机中心统一制定。 8.医师签字统一规定为右对齐打印书写人姓名,在打印书写人姓名 前由书写人本人手写签字,如需要上级医师签字,则上级医师于

书写人手签字之前签字,并著名签字日期及时间。不再需要打印记录者、书写等字样。 9.入院记录、手术记录、讨论记录、拒绝治疗记录及各种知情同意 书可单独打印,病程记录必须连续书写。 10.所有书写内容页内不得空行。 11.如有多个诊断,应该分行标号书写。 12.医嘱由医师在医师工作站下达,护士站打印执行,下达医师及执 行护士均要手写签字并注明执行时间。允许表格线分行。可以续打。 13.为了保证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的失 误和纠纷,要求患者出院前由科室重新审核后方可打印装订并送病案室统一保管。 14.医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病历的书写。因抢救急危患 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5.医务人员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权限修改电子病历。医务人 员金如电子病历系统修改电子病历时必须进行身份鉴别。必须保留原病历板式和内容。在病历文本中显示标记元素和所修改的内容。修改时必须标记准确的时间。对电子病历当事人提供的客观病历资料进行修改时,必须经电子病历当事人认可,并在签字后生效。签字应采用法律认可的形式。 16.电子病历的存储符合病历安全的要求,便于检索和调用。电子病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1、上机期间,计算机房由任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要严格服从教师的管理。 2、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准带各种吃喝之物等,凡造成机房机器污染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严重危害者按价赔偿并停止上机。自觉维护机房卫生环境,发现随意或蓄意破坏环境卫生者罚其全面打扫卫生。 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教师有权批评制止和停止其使用机器,违反操作不听劝阻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4、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除指定的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便拆卸机器及各种设备,否则造成机器损坏,将追究责任。禁止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不得通过本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5、未经老师允许,一律不得非法删除机内资源或向机内拷入任何软件。不得在机房玩游戏,更不允许私自带游戏盘或拷入机内,一经发现,重罚后并停止上机。 6、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所编排的课表或教师指定的机房和指定位置就座,并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进行操作,未经同意不得

互相换座位,更不得乱窜机房。 7、爱护计算机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得频繁开关机,上机过程中手不要摸显示器屏幕,敲键盘或按鼠标不能用力过猛,拉键盘抽屉时用力要适度,以免抽屉掉下;按正确的方法使用机器,不得带电拔插设备,不得私自拆卸键盘及鼠标器,由此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坏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8、学生在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向教师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不要私自处理,以免引起更大的麻烦。 9、上机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机房内打闹嬉戏。要保持肃静。 10、用机完毕,应按正常顺序关闭机器,把键盘抽屉推回去,凳子放好。教师应组织学生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打扫卫生、填写相关教学和设备文件后方可离开。教师负责检查关闭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禁从网上下载并传播不健康的文章、图片、影片,不准登陆不健康的网站,不得使用“QQ”及“MSN”上网聊天。不能利用网站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他人人格。12、上课结束后,要按老师要求对计算机进行适当整理后,有秩序地离开。

信息系统机房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信息系统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各业务的安全,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系统机房的运维管理。 第三条职责 公司负责机房内部基础设备及供电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机 房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负责机房内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房使用管理 第四条机房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作业第五条非机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应该由机房管理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开

展相关工作。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 工作,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动用机房内与工作无关 的设备器材及仪表。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 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 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 房。 第八条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第九条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 房任何设备 第十条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 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 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同时把情况迅速上报给主管领导。第三章机房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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