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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步伐,根据中、省、市关于“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加快推进。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统筹兼顾,调整工作计划,增加农房调查等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村房屋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

三、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5.《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X〕6号);

6.《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101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X〕191号);

8.《房产测量规程》(GB/T17986.1);

9.《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0.《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11.《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X〕41号);

12.《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登发〔X〕14号);

13.《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发〔X〕403号)。

四、工作任务

以登记发证为主线,在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确保在X年7月底前完成全县“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开展农村房屋调查。在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每一宗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并在各村进行确权登记信息“公示—反馈—再公示”程序,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基础。

(二)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X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及其登记发证面积,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三)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农村地籍调查登记发证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建立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在满足现有工作需求基础上,统筹考虑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信息化建设的衔接,实现登记发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

五、工作步骤

全县“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9年2月28日前)。在完成我县8镇128行政村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基础上,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房屋和面积测量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宣传动员、培训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和选定技术单位等。

(二)实施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12月30日)。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发布农村房屋调查工作通告。采取先易后难、有所侧重、穿插进行的方式有序开展,对调查、确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政策需求,认真研究解决。全面完成我县8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房屋调查、测量及业内资料制作工作。

(三)审核发证及成果验收(X年1月1日—X年7月底前)。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安排部署,X 年7月底前,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以县为单位完成部、省、市确权登记成果汇交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各镇政府主要负

责人为成员的X县“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确权登记发证的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业务指导、督促进展情况及检查验收等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辖区内村组干部积极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指界、签字确认工作。

(二)技术保障。农房调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调查成果质量。县国土资源局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技术承担单位,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责任、项目任务、成果质量、项目进展要求和经费支付方式等。

(三)经费保障。县财政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将农房调查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切实保障工作开展。

(四)宣传保障。结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五)督查考核。县考核办要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采取“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考核、年终总考评”的办法,加强对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

作的督查和考核,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达标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 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101号)、《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X〕60号)、《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登发〔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科学审慎选择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 (二)尊重历史,结合实际。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使用权确权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 使用的实际情况。 (三)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和

房屋调查成果,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应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不重不漏,全部覆盖。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要覆盖全县,不重不漏。 二、工作任务 以权属调查及登记为主线,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作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确保在X年底前完成全县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一)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含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信息),并形成完整的地籍调查成果。 (二)同步开展农村房屋调查。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买卖合同协议模板范本

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___________ 县 _________ 镇 _________ 村 _______ 庄(或________ 路________ 旁) 2、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南北长________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______ 米,共________ 层。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左紧邻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右紧邻_______________ 房屋。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在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 日____________ 付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万元。 3、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岀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岀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 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第2页共3页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市、区、村,号。四边分明为界,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知晓国家宅基地转让的规定,愿意按此合同约定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并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甲方不得干涉。 三、乙方不得改变此幅地块的使用性质,改扩建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权益。如采光等。由此产生的纠纷,乙方责任自负。 四、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 六、产权归属: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改建房屋,本族及异姓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道路有人干涉,甲方全部负责。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产生矛盾,应协调解决,协调地点由乙方确定,如诉讼由乙方确定诉讼法院地址。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即赔偿元整。1年以后违约以每年15%递增,转让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不满一年算一年,满一年不满二年算二年。以此类推。即:赔偿金额=原金额*2*(1+15%)^n。n=转让年限-1。举例如下:成交金额确定为100万元,第二年原房主反悔了,违约金=100万元*2*(1+15%)^(2-1)=230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如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甲方原有的房屋价值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价值归零。 九、优先购买权:乙方转让房屋时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可以电话通知或发告知函,甲方电话变更或通讯地址变更导致通知乙方通知不到甲方,责任在甲方。乙方无责。在同样价格同样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在乙方签订转让合同前,决定是否匹配合同。一旦乙方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优先购买权自动失效。 十、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配合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赔偿金由乙方所有。如遇到拆迁占地等事情,甲方只享有户口所带来的收益,其他一切收益都归乙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农村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范本【通用 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村民或者集体社的成员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也只能转让给本村、本集体组织成员,一般不能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甲、乙双方均为本村/集体社村民/社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风险告知:原宅基地使用权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每一家庭单位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构筑物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 、北邻:_________ 。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以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的价格,向乙方转让上述约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乙方同意以该价款购买甲方的上述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并同意按______向甲方支付该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后______日内,一次性将上述约定的转让房屋及宅基地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合法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

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张天健赵庆权 在推进成都市统筹城乡实验区建设的进程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是其顺利前进一块不可忽视的基石,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步的“明晰产权”决定着今后土地流转是否成功、集体受益是否落实。调研过程中,乡干部往往以“按政策办事”来形容自己工作的艰辛,而农民往往以“钱到手就塌实”来描述自己对于此次改革的期盼。在与乡干部的讨论以及与农民的闲谈中,在地里田间的来来往往中,此次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难被发觉。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的现实观察 根据成都市全域规划蓝图,对农村集体土地先进行确权,再经土地整理,后推动集体土地有序流转,特别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宅基地一般都要全部进行流转。从原有宅基地被流转后的实际用途的角度,大致分成三个类型:复耕、修建农民集中居住区、作为指标被调剂出去建设工业园区等。根据市总体发展规划,有的村、社土地被规划为耕地区域,有的村、社土地被规划为工业建设区域,其发展路径不一样,前者的宅基地指标被调剂出去,后者购买外地调剂出来的宅基地指标,把耕地臵换为建设用地。土地确权、颁证是土地规范流转的前提,根据现实观察,土地确权、颁证中却有如下问题: 第一,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新房屋尚未合理及时办理产权证明。新房屋是集中修建,占用的土地是村民原有宅基地的一部分,新农民聚居区的房屋一般是按户分配的。新的房屋理应要办理产权证,根据现有农村住房办理产权证的要求,需要的手续有所占土地审批合法,房屋修建质量过关,验收合格。符合现在商品房屋颁证的基本或者主要条件,才可以颁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农民新居房屋产权证明是按照原来农民住房处理还是按照商品房对待或是作为新类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完整版演示教学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模 板-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及房屋情况: 1、坐落于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镇_________村,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起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四边分明为界,面积总计 _________平方米。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证: 1、保证该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真实合法; 2、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并经家人同意; 3、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4、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配合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但赔偿金由乙方 所有。如遇到拆迁占地等事情,所有一切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三、宅基地及房屋总价、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宅基地及房屋总价为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___整); 2、关于定金: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定金; 3、宅基地及房屋交付:甲方承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宅基地及房屋,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全部定金给乙方;但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合同约定宅基地及房屋,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4、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的______日内,乙方支付宅基地及房屋总价款 的_______%,余款(减去定金后剩余的部分款项)在甲方向乙方办理完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手续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2021年最新农村宅基地转让范本【专业版】

2021年最新农村宅基地转让范本【专业版】 宅基地是指是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转让对象为本集体成员)。转让宅基地时通常会签订协议,那么协议该如何写?要注意哪些问题?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本村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甲方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面积XXXX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构筑物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 、北邻:_________ 。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以人民币元(大写: )的价格,向乙方转让上述约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乙方同意以该价款购买甲方的上述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并同意按 向甲方支付该转让款。

三、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日内,一次性将上述约定的转让房屋及宅基地移交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合法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应当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征用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因征收、征用事宜所产生的一切权益、义务均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xxx万元整。 甲方保证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已征得其配偶、子女或该宅基地上房屋的共有人、继承人的一致同意,系有权处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峨眉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XX镇XX村 工作报告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的“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 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 权、登记、颁证工作” 。精神,贯彻《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展,进一步夯实农业农 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 号文件), 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四川省、乐山市的统一部署开 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了本次峨眉 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资料收集 1.已有的土地权属方面的资料; 2.已有的政区划资料、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图; 3. 已有的1:500 地形地籍图; 4.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DOM E射影像图; 5.已有的村、村民小组界线; 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形成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三、作业方法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图形比例尺:1:500 ; 2、工作底图 峨眉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的DO贓字正射影像图,具有分辨率高、现 势性强、影像清晰的特点,统一将影像放大到1:5000,根据影像分辨率和辖区 大小的情况,甚至将影像放大到1:3000 或1:2000 比例尺使用,作为本次宅基地确权外业调查的工作底图。具体制作与应用为: (1)叠加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农村居民点图斑、线状地物、乡(镇)村行政界线、1:1 万标准分幅结合图表,以村或局部区域制作1:3000 或1:2000 比例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工作底图用于确定外业调查路线,逐居民点图斑开展外业调查,防止漏调、重调,提高外业工作效率。 (3)结合数字正射影像图的特点,在外业实地测量过程中,采集影像中明显的道路、田坎、沟渠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和拐点、自然地块拐角点等明显地物点作为外业测量控制点(控制点坐标可通过内业直接从DO肿提取),对于测区附 近无明显地物点的,可通过RTK或全站仪从其他已知点引控制点。从影像中采 集控制点。 (4)测量完成后,将数字正射影像图与测量的宅基地图形进行坐标套合,可对宅基地确权成果数据做进一步核实,确保没有漏调宅基地,核实测量所采用的坐标是否正确,能否与影像套合。 3、测量方法 以全站仪配合皮尺丈量(手持测距仪)方法进行逐户测量。外业地形测量与地籍调查同时进行。每调查一宗在DOM影像图上进行预编号,同时在测量草图是进行预编号、并记录户主姓名。DOM影像图上的预编号与测量草图编号对应。 4、户籍资料收集 在对每个村组进行宅基地调查前先收集户籍资料、再进行进地形测量、地籍调查工作。收集到的户籍资料包括以下资料:户主声明书、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之相关规定,买受人

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合同标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权属与面积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市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转让房屋占有土地性质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该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转让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2、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 第二条买受人主体资格 乙方的户籍为:,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备受让该宅基地房屋的主体资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价款为:人民 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 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农村宅基地确权范文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2019年新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之相关规定,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合同标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权属与面积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市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转让房屋占有土地性质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 为:。该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转让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2、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 第二条买受人主体资格 乙方的户籍为:,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备受让该宅基地房屋的主体资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价款为:人民 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 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第四条甲方权利担保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村宅基地),甲方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情况多种多样,宅基地确权的处理原则也是各种各样的,为了能够解决大部分人关于宅基地确权的疑问,现在对相关的宅基地确权的方案进行细说。1、现 宅基地处于养殖园区有老宅基地证的情况如何处理?对在养 殖园区已有宅基地证的,调查核实后按原宅基地权属、面积确权登记,但已将养殖业用地用途改变为宅基地,且无宅基地证已进行居住的,如符合宅基地使用批准条件的(本村农业户、一户一宗),先进行权属调查,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将该养殖用地批转为宅基地后,方可登记发证(闲置的除外)。2、原使用权证书土地权利人、证书编号、证书面积与国土局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调查核实后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予以更正。3、外来人员在本村购买或迁移至本村的情况?先将户口迁入本村后,属于本村农业户的,按审批登记程序办理,否则不予确权登记。4、原宅基地统一拆迁后修建小康楼如何确权?原宅基地证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实测总土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发证面积分摊后,不得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5、村集体统一为村民建设的多层住宅小区,多层如何分摊,如何制作地图?用小区总土地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求出每户分摊系数,乘以每户建筑面积,确定每户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无法分户 制作宗地图,土地证记事栏注明共用宗地,不附宗地图。6、

本村村民跨队修建房屋的如何填写登记信息?确权时以其身 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住址为准。举例:1 队的人在2 队的地盘修住宅,确权其宅基地时按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住址信息编写宗地号。 7、国家相关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导致拆迁的居民的情况?属于旧房屋拆除后又新建房屋(位置调整),但旧房有原宅基地使用证的,将原使用权证收回并注销,经村、乡(镇)、国土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确权。8、只有宅基地证,但无住房或房屋已倒塌、灭失的怎样处理?不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按照(国土资发〔2009〕76号文件第4 条)规定,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同时收回并注销过去已发的原宅基地证。9、对失踪或丧偶人员的宅基地如何确权?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或丧偶证明,原则按继承顺序先由第一继承提出变更或补证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同意,所在村委会、镇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受理。10、对近年来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其他情况未经审批建设的宅基地如何补办审批和发证手续?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 号)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标准:使用水浇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七十平方米;使用平川旱作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四百平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五百四十平方米。对灌区占用水浇地的镇村,符合补报批条件的宅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修订版)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协议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协议标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权属与面积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市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转让房屋占有土地性质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该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转让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为准。 2、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 第二条买受人主体资格 乙方的户籍为:,系本协议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备受让该宅基地房屋的主体资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价款为: 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 拾元整(¥元)。

签订本协议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 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协议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 写:元整),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第四条甲方权利担保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村宅基地),甲乙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您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办事直通车> 住房保障> 宅基地 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来源:华律网整理2020-03-26 1582人看过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建设自己住房的土地。宅基地需要确权发证才能是合法的。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的最新流程是什么?宅基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宅基地申请条件1、因子女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小编为您提供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的最新流程的内容。宅基地也是不动产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广大村民要重视宅基地的确权发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 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及房屋转让给乙方,在取得宅基地全体共有人一 致同意的情况下,就此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宅基地转让 给乙方;项目名称:,单项名称:,合同号:,总用地 面积:㎡,建筑占地面积: 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 ㎡,建筑层数: __________ 层,房间结构: __________ 。 二、宅基地及房屋合计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一次 性付清;支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甲方需将宅基地 批准手续交给乙方保管。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 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 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 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标准 7示准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留存方(甲方,乙方,见证人一,见证人二) 出卖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宅基 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省市区镇村(社区),东起西至,南起北至。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 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元整(大写:万千白拾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 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 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五、甲方于年月日 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 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 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他人 签订《买卖合同》。七、本合同签订后,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八、本合同一式份,甲 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见证人: 签订日期:年月曰 买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 篇二: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详细版 农村宅基地(含宅基地地面房屋)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性别:住址: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乙方(受让方): 乙方法人:性另U :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 己名下的宅基地(含宅基地地面房屋大房2栋、厨房1栋) 转让给乙方,在取得宅基地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 就此转让事宜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共同遵守:

2020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个人多少面积word版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个人多少面积_2018——2019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 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在简化程序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一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二是必须是本村村民且只有一处宅基地;三是必须符合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下面是带来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解决历史遗留农民宅基地权属问题,完善用地手续,提高宅基地土地登记率,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 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34 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土资发〔2014〕101 号)、《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6〕191 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办法一、明确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

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权属不清,本方案要解决的问题有三种情况一是农民既没有房屋产权证,又没有宅基地审批件;二是农民有房屋产权证,但没有宅基地审批件;三是正在建设中没有宅基地审批件的宅基地。 二、严格执行宅基地供地政策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在简化程序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一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二是必须是本村村民且只有一处宅基地;三是必须符合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 三、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一)对农民既没房屋产权证、又没有宅基地审批件的历史遗留问题。以村为单位,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公告30 天无异议后出具证明,经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查,乡(镇、场)政府审核后,由县国土局组卷按批次报县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后的宅基地,由村委会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二)对农民已有房屋产权证、但没有宅基地审批件的历史遗留问题。以村为单位,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公告30 天无异议后出具证明,经乡(镇、场)政府审核,由县国土局组卷按批次报县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村委会及时将审定结果张榜公示。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编写大纲)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编写大纲) 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护和增进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全社会土地物权意识,筑牢农村发展基础,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确保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实施。 (二)自愿申请原则。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利人应当自愿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三)主体一致原则。 —1—

房屋所有权人应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保持一致的原则。 三、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全域推进”的原则,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其中 (二)主要任务。 1.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测绘和权属调查工作。 2.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建立完整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月至年月)。 制定全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政策。 (二)试点阶段(年月至年月)。 安排一个自然村落,先行开展试点。 (三)全面实施阶段(年月至年月)。 —2—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土地房屋统一测绘和权属调查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月)。 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并完成扫描建库工作,将登记资料统一纳入数字化管理; 五、明确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登记过程中涉及乡村建设许可等规划管理问题,对符合补办规划审批条件的指导乡镇予以补办,对确实无法拆除、需暂时保留的建筑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对违法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及其违法建筑予以及时处理(处罚)。 负责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经费预算与保障,并进行资金使用监管。 负责拟定分户条件、具体分户、发放户口簿等工作;负责出具家庭成员证明、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 负责出具婚姻证明、地名证明。 负责继承、分家析产法律文书的指导,通过公证程序或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出具调解意见书,明确统一登记权利主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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