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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文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东信花园融城苑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综合治理、经建设为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要求的处罚措施:

1)模板工程:

轴线偏位:基础偏差10mm以上,柱、剪力墙偏差10mm以上,罚施工队组100元;

模板胀模每处罚施工队组50元;

板、梁、柱接头细部尺寸超出+5~-8mm每处罚施工队组50元;

预留洞、预留铁偏位10mm或遗漏一处罚施工队组20元;

楼梯踏步出现跑模一跑级或踏步每级差±10mm罚施工队组50元;

模板标高超过+10~-20mm每处罚施工队组20元;

支撑系统不合格导致事故(水平支撑、剪刀支撑、扫地连接杆等没到位)每处罚施工队组500元,且事故损失由施工队组全部承担;

柱墙根、角部漏浆严重每处罚施工队组100元;

模板缝宽大于1.0mm每处罚施工队组10元。

2)钢筋工程:

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漏扎每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

主筋严重偏位,每一处罚施工队组100元;

受力筋搭接位置和长度不符合要求,锚固不够,弯钩角度不正确,分布筋绑扎不够或多加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20元;

钢筋无保护层或保护层不规,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以上;

钢筋焊接质量不合格,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

箍筋制作尺寸错误10mm以上每类罚施工队组50元;

3)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夹渣、麻面、蜂窝,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100元;露筋、烂根每处罚200元

混凝土施工出现严重孔洞,罚施工队组200元;

混凝土表面平整超过8mm,每一处罚施工队组100元;

混凝土部位标号施工错误,每一处罚施工队组500元;

商品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每一处罚款10000元,并且商品混凝土厂家承担相应一切损失;

混凝土养护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施工队组50元。

4)砌体工程:

门洞尺寸、标高误差大,每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

下部应砌筑三皮普通烧结砖、框架梁底部应侧砖斜砌,75℃满扎砂浆,未按规定,每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

宽度超过300mm以上洞口未设置混凝土过梁,每一处罚施工队组50 元;

接槎不规,墙拉结筋不够长度或漏埋,拉结筋未留置在灰缝处,

每一处罚施工队组20元;

门洞木砖漏埋,未作防腐处理、窗洞预制混凝土块漏埋、埋设不规,每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

砂浆饱满度、灰缝厚度、平直度超过规要求,有通缝和透亮或瞎

缝每面墙罚50元;

干砖上墙、落地灰不清理干净,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

5)装饰工程:

墙面空鼓长度大于20cm,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100元;

阴阳角线条不顺直,梁柱不方正,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50元;

外墙线条不顺直,大角歪斜每一处罚施工队组500元;

门窗洞口不正,窗台滴水线倒水,踢脚线高度不一致,出墙厚度不均匀,同地面接缝处不美观,空鼓长度大于20cm,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30元;

女儿墙倒泛水,阳台、厨房、卫生间倒泛水,每发现一处罚施工队组100元。

6)楼地面工程:

楼地面空鼓、起砂、裂缝超规、地面未及时湿水,每发现一处罚

施工队组50元;

楼地面平整度超规,检查不合格,每发现一处罚款施工队组100 元;

地漏进杂物不漏水每个罚施工队组50元。

2、材料质量不符要求的处罚措施

1)所有材料进场需经现场监理验收,如发现现场使用未报审的材料每批将处于200元/次罚款;

2)材料未经送样复试而使用的每次处于罚款500元;

3)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及不合格材料,一经查处罚款10000元/次;

3、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处罚措施

1)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应经常到现场进行施工质量指导或质量巡检,坚决阻止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道工序,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每次处以罚款200元。

2)经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按规定进行整改,如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又无分期整改方案、措施,对施工队伍处以罚款100元,项目部可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处理,所有费用由原班组承担。施工队伍如未按图施工或不按现行国家规施工及技术交底、图纸变更,所注明容造成

的质量事故,除按规定返工外,一切损失费用均由施工队自己承担,

并按规定罚款。

4、处罚方式

如有违犯以上条例的行为,一经发现,由有关责任工长发出处罚通知单,并报项目经理签字认同。各班组接到处罚通知单后签字认可,当场执行。如不执行,在各班组工程进度款中强行扣除。

东信花园融城苑项目部

市双旺建设工程

2011年6月30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_secret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工程师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 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冷接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接记录。 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及接头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5)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⑴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砖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二、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通知质监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四、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五、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1、在公司及工程部组织的周巡检过程中,发现项目部各施工工序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或项目部未按照正常工作流程报验的,现场口头通报,要求整改;再次检查依然存在问题的,由工程部起草并经公司批准审核后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同时对项目第一责任人、总工及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2000元-5000元罚款。 2、针对下发的质量、安全整改通知的具体事项,项目部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做任何处理、处理措施应付了事及处理不彻底的或在施工时接连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的,由公司总经理在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并要求整改,并对项目第一责任人、总工及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 3、项目部对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的整改要求仍拒不落实,则由公司法人对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84727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得到识别和控制,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发包方的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策划、施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质量和服务予以控制。 3.职责 3.1项目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3.2各项目部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实施。 3.3其他部门配合项目管理部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工作程序 4.1策划 4.1.1组织准备 项目管理部确定每个项目有资质的项目经理,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充分和适宜的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以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需要。 4.1.2设计交底 项目管理部应按规定接收确认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并组织与各项目部施工有关的人员学习设计文件和进行设计交底,以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并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

4.1.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 对于确定的进户门(防火门、防盗门)合同,项目管理部组织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技术、质量、预算、采购等人员),依据工程项目招投标策划情况,合同要求及设计交底情况,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进行策划,形成项目策划书,包括: (1)项目部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部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清单和文本,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要求。 (4)劳动力配置计划、临时设施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主要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施工 详图出图计划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5)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6)质量关键点、质量影响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包括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特殊过程管理方案。 (7)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8)检验试验计划包括各工序、施工阶段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的指标与检测方法,质量检查和验收流程(包 含预检、隐检、交接检的时间、频次、验收标准和方法)。 (9)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预案、应急方案、事故报警、抢救险情等)。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一、积极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贯彻质量保证体系,视质量为生命,以质量求生存,狠抓工程质量,打造品牌工程。 二、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保证计划,做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在施工中,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因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必须经设计单位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同意,在签发技术核定单后方可进行变更,并进行签证。 三、认真做好各级技术交底工作,让所有的施工人员懂得施工工艺、技术要领、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做到“人人抓质量管理、个个懂施工规范、彼彼皆精益

求精”,努力打造优良工程。 四、加强进场材料的质量管理,工程材料进场后必须认真做好复试工作,坚决禁止使用劣质商品和不合格的材料。 五、经常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学习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和检查验收,同时加强对职工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六、项目部对每层每道工序都必须组织质量检查和验收,除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外,还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各施工班组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及验收工作,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七、栋号施工员负责各施工管辖范围的放线、测

量和质量检查监督,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等,并将各项资料记录及时送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然后交资料员存档。 八、各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应在项目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工程部和质监站进行核验。 九、认真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真实、不弄虚作假。 十、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和测量仪器的管理工作,计量测量器具必须定期检验,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砂浆、混凝土等搅拌要严格按级配比进行配料,禁止估料、约料。 十一、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各类质量通病的发生。 十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各类材料应做到谁使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时间:1999-3-19 文号:水国科[1999] 118号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7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 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l76—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 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3 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1.0.10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1.0.11 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1.0.12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1.0.13 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验收,并由验收主持单位提前向该工程验收委员会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没有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的,不予竣工验收。 1.0.14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录F,所需备查资料见附录G。 1.0.15 有关验收报告、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787mm×1092mm)。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1.0.16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返回 2 分部工程验收 2.0.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环节的保证作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质量管理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从施工一开始就要注重提高每个参建人员质量意识,每道工序、每个项目都要坚持按规范、按程序、一丝不苟的进行,绝不允许留下任何质量隐患。 制定质量目标,开展目标管理。我们对该工程制定的目标是:一次检查合格率达标100%,优良率95%以上,争创省、部级优良工程。 一、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检查实行自检→抽检→验收签证→存档。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每个项目都严格按以上程序进行,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质量检查,实行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工地试验室作用,用科学的数据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加强试验人员及试验设备,保证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及时检验,并及时反映质量动态,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并加强计量器具管理。 1、项目部和试验室负责所有试验器材的鉴定与管理。 2、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3、损坏的计量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4、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进行校对、鉴定。 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对各施工队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2、凡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纸施工,屡教不改或者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停工、罚款直至驱逐出场。 3、凡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按规范施工、质量优良,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监理工程师评价等形式作为依据。 三、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与各施工队共同制定全段工程质量目标,提出要求,明确任务,落到实处。 施工队制定管理段工作创优措施,分期实行计划,落实任务,确保全段质量全优。 各施工作业班组,要根据自己的创优任务,拟定项目工程具体的分项实施计划,责任到人、严格要求、全员保证、精益求精。 主要措施:

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总则------------------------------------------------------------------------------------------------〈2〉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2〉 3、项目质量责任制度--------------------------------------------------------------------------------〈3〉 4、工程质量“三检”制度-----------------------------------------------------------------------------〈4〉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制度-----------------------------------------------------------〈5〉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 7、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5〉 8、技术复核制度--------------------------------------------------------------------------------------〈6〉 9、材料采购、检验制度-----------------------------------------------------------------------------〈6〉 10、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7〉 11、工程质量奖罚制度-------------------------------------------------------------------------------〈7〉 12、工地学习制度-------------------------------------------------------------------------------------〈7〉 13、质量事故报告制度--------------------------------------------------------------------------------〈8〉 14、施工测量双检制度--------------------------------------------------------------------------------〈8〉 1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8〉 16、技术交底制度--------------------------------------------------------------------------------------〈9〉 17、工程试验检测制度--------------------------------------------------------------------------------〈9〉 18、质量教育制度--------------------------------------------------------------------------------------〈9〉 19、附则--------------------------------------------------------------------------------------------------〈10〉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二、施工图纸审核制度 三、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四、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五、劳务用工治理制度 六、材料、设备和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治理制度 七、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八、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申报、检验、签认制度 九、成品爱护制度 十、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十二、质量信息治理制度 十三、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十四、施工图纸治理制度 十五、施工机具设备治理制度 十六、现场工程质量治理及监督检查制度 十七、质量否决制度 十八、项目回访保修制度 十九、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二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二十一、工序质量责任制度 二十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二十三、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二十四、质量问题分析制度 二十五、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为了严格有效操纵施工测量,防止因测量放样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测量精度满足设计要求,必须进行施工测量复核。 一、桩橛复测 1、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测、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纳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2、复测时要特不注意贯穿测量。复测时假如发觉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部门处理。 3、操纵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资料桩橛的相应位置是否正确。松动的操纵桩橛不能作为自用桩橛。 4、复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固桩和护桩。 5、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6、通过复测,没有发觉问题,或发觉问题已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二、测量资料复核 1、测量完成的操纵测量成果,必须确定准确无误后方可采纳。

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章制度.docx

+\ 1总则 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 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坝高 30m 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 4 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总装机 10MW 以上的水电站; 4小( 1)型水闸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 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 9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 200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059—199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1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使施工生产、安装、交付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得到识别和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 3、一般要求 3.1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为保证施工质量,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有效运行,为保证施工质量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奠定良好的基础。 3.2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应坚持靠群众、专群结合、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的方针。应有效实施过程控制,从而实现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3.3坚持质量专检与自检相结合、质量与经济挂钩、质量与奖罚挂钩的制度。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规作业,严格按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3.4专职质量检查员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和特种施工人员均应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5施工项目经项目部内部验收后,按施工质量验收评定项目划分范围,由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根据质量监督规定,接受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4.质量职责 4.1项目经理对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在技术上对施工状况负责。 4.2项目部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质量工程师;工地配备专职质量检测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宜由工班长兼任)。 4.3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有以下主要职责: 4.3.1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及项目部质量管理(或保证)部门的协助下建立、健全项目部的质量管理系统,并负责监督管理,保证其运行的有效性。 4.3.2组织实施项目部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参予制定和实施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措施。 4.3.3负责提出质量工作计划和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审查工地上报的质量措施,重要和关键措施,应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 4.3.4参加项目部的设计交底、施工图会检、技术措施审查和施工技术交底。 4.3.5负责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范围划分。主持项目部级验收项目的检查验收。督促工地、班组及时做好自检和复检工作。 4.3.6深入现场巡视检查,对违规操作及进制止;对质量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及时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相关单位处理。 4.3.7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技术检验、工程测量和观测工作。 4.3.8参加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按分包合同规定,对其施工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8910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确保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具体监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推广使用。 3、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与监理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工作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程施工管理实行质量管理制,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

质量隐患。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人员有权命令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开班前工作会议,布置当天的质量管理要务,巡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当天工作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组织对本项目部所属工地工程质量管理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每周总结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形成报告,送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根据项目部的总结报告与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核查工程质量(含工程质量),核实项目部管理力度,查遗补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醒其他项目部注意。 5、奖惩:每一项目在施工现场设评比栏,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在项目部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进行表彰,奖励元。施工招标优先考虑。 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罚项目部经理元,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加倍,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投标工程(不能使用本公司资质证书)。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1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建立分部负责人责任制。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分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分部人员素质、内部机构,必须满足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上的要求; 第二条建立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分部经理应对承建工程负主要领导责任。分部必须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客运专线施工技术指南、客运专线暂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对承担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分部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第三条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分部各有关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监(检)人员、计量测试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质量职责 1分部经理质量职责 1)、分部经理在工程质量上分别对上级负责;对本项目质量

管理工作负管理和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令、各种制度,认真落实《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目标和管理计划。针对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本工程《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境综合管理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创优目标,组织制定创优规划、创优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3)、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QC小组活动,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订整改措施。对质量低劣工程责令返修或返工; 4)、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做到文明施工,杜绝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外部劳务,支持质量监管人员的工作,严格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力度; 6)、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7)、从资金上充分保障质量奖罚、QC小组活动等质量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 8)、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 2 分部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协助分部经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规划和组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 质量管理发展到全面质量管理是质量管理工作的又一个大的进 步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欢迎阅读参考:第一章总则 一、为强化和规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 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二、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 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 四、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五、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1、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2、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工程环保达标; 5、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机构

六、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 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7、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8、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岗 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9、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工程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 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客户的承诺 (2)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 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源 (4)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 劣进行奖罚 (5)组织并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50-1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

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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