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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奢侈品消费现状谈消费税的改革_朱昭丹

从我国奢侈品消费现状谈消费税的改革_朱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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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案例

二、消费税业务处理案例 海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三个非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分别经营化妆品、酒和摩托车。2009年6月发生如下消费税涉税业务: (1)本月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化妆品3000套,不含税出厂价220元/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60 000元,增值税112 200元,实际生产成本为140元/套,款项均已通过银行收讫。 ①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银行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772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2 200 ②月未,根据商品出库单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420 000 贷:库存商品420 000 ③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660 000×30%=198 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9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98 000 (2)6月2日,与另一企业签约以自产化妆品合资成立思美公司,占思美公司总股本的15%,并准备长期持有。产品已发出,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60 000元,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00 000×17%=17 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 000×30%=30 000(元) ①根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投资合同书: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②计提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 000 ③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0 000 贷:库存商品60 000 (3)6月3日,将自产的摩托车5辆移交本厂相关部门使用。该摩托车不含税售价为7000元/辆,生产成本为4000元/辆。 应纳增值税税额=7000×5×17%=5 95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7 000×5×10%=3 500(元) 在摩托车移送时,根据商品出库单等: 借:固定资产——摩托车29 450 贷:库存商品——摩托车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950 ——应交消费税 3 500 (4)6月5日,将自制的新产品保健药酒以福利形式发给本厂职工。该厂共有职工120人,其中生产工人80人,车间管理人员10人,销售人员15人,厂部管理人员15人。该保健酒的生产成本为60 000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0%。

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浅谈我国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内容提要】自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发挥积极了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消费税的缺点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消费税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消费税改革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消费税;税制改革;计税方法;课征范围 Abstract:Since the 1994 years since the consumption tax official levy, th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n active role of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any years, industry structure adjustment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change,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consumption tax system has inevitable show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oes not adapt place, appeared activ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separation, in the form of tax levy limits and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fects in the link highlighted increasingly ques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analysis, it puts forward several consumption tax reform thinking, hope can have certain help for consumption tax reform. 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 tax reform assessment method levied range 一、引言 我国的消费税是我国继增值税后第二大税源,是为体现国家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调解而设置的。在调解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税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存在与现实不合拍的地方。从2006年4月1日起, 我国的消费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这次政策调整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消费税在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供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加,导致人民

中国奢侈品消费市场调查--

中国奢侈品消费市场调查 目录 摘要 (3) Abstract (4) 1. 引言 (5) 1.1 研究背景以及选题意义 (5)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6) 2. 奢侈品的内涵和性能特性 (7) 2.1奢侈品的概念 (7) 2.2 奢侈品的性能特征 (7) 3. 奢侈品消费的社会经济意义分析 (8) 3.1 奢侈品消费的社会意义 (8) 3.1.1 奢侈品消费的合理性 (8) 3.1.2 奢侈品消费公正问题产生的负面影响 (8) 3.2 奢侈品消费的经济影响两重性 (9) 3.2.1 奢侈品消费的积极经济影响 (9) 3.2.2 奢侈品消费的负面经济效应 (9) 4. 我国奢侈品市场的简述 (10) 4.1 中国的奢侈品消费 (10) 4.1.1 年轻消费群体 (10) 4.1.2 我国的奢侈品消费观念仍处于起步阶段 (11) 4.1.3 我国的消费市场没有自己的奢侈品品牌 (11) 4.1.4 我国的奢侈品市场发展的不成熟 (11) 4.2 奢侈品是成功的标志 (11) 5. 我国的奢侈品市场分析 (12) 5.1奢侈品市场形成及消费者购买动机 (12) 5.2 奢侈品市场形成及消费者购买动机 (12) 5.3 中国奢侈品市场的应对策略 (13) 6. 中国奢侈品市场今后发展的若干建议 (14)

6.1 建立自己的独特品牌 (14) 6.2 创建引人注目的品牌价值 (14) 6.2.1 让奢侈品成为顶级生活方式的象征 (14) 6.2.2 使用的知识和故事来创造品牌价值 (14) 6.3 引导建立正确的奢侈品的概念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5)

浅析我国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我国消费税的问题及建议 【前言】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我国国务院是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征收消费税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有着其特定的意义。 研究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性质,有助于揭示其实施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有助于把握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长期方向,有助于我国目前的税收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税制,促进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这篇文献综述首先参考文献总述消费税的优缺点;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消费税政策具体评析其优缺点,发现并整理问题,然后阐述自己的观点;最后结合问题找出较好的解决方案。【主题】 一、消费税的优缺点 尤斯第(Johan Herich Gottlobs von Justi,1705—1771)是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尤斯第以平等课税原则为依据,探讨了各种赋税形式,认为国内消费税不利于生活资料的供应,因而不支持征收消费税。他认为,国内消费税的缺点有:(1)限制人们合理的活动自由;(2)不利于营业及商业活动;(3)不能使课税负担均匀等;(4)基础不确实,逃税严重;(5)需要许多官吏和征收费用。其优点有:(1)把公共负担分派到每一个人;(2)人们通过对消费税支出的调节,有可能避免这种这种负担;(3)只占个人收入的极小一部分;(4)对每一个人来说负担很小,却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5)征收上不需要强制执行;(6)外国人也可以负担消费税;(7)既能控制商业,又能创造工业。[1] 与尤斯第的立场不同,另一位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宋能菲尔斯(Joseph Freiherr von Sonnenfels,1732—1817)从国内收入的稳定性和永久性立场出发,认为消费税对于国家和纳税人都有利,主张实行消费税。他也列举了消费税的优缺点,优点主要是:(1)征收税额与纳税人收入相适应,从而使有免税特权的人也要间接地承担纳税义务;(2)纳税人每天几乎是在无意中支付了税收,因此不感觉其负担;(3)商人虽可将消费税金转嫁于商品价格,导致商品价格上升,但幅度不会很大。他也指出了明显的缺点:(1)征收费用变高,纳税人或消费者的负担就会加大;(2)消费税以销售的商品为对象,对富有阶级的所得就课征不到税金;(3)如果征收消费税使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势必抑制就业和商业的发展等等。他特别主张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反对对资本直接课税。[2] 以上这两种观点我们不能简单而言谁对谁错,它们有着其存在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但是就今天的发展来看,消费税的征收还是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的。消费税的征收对调节人们的消费结构,建立科学的消费观念,间接调整人们的收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还是有着积极的意义。当然现下的消费税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研究这个方面,我们不仅要看到历史借鉴历史,更应该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来评定消费税的优缺点。 二、我国的消费税政策 我们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上来看,消费税征收范围的选择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流转税制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二是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三是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出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四是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我国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出于产业政策、消费政策等方面的考虑,当时选择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有11类,大体可分为5种类型。第一类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中国奢侈品消费分析报告

试题: 1)如何解读奢侈品所张显的社会等级符码?奢侈品消费的“盛宴”为什么发生 在当下 的中国社会?还将持续多久? 2)奢侈品在英语中是“Luxury”,来源于拉丁语“Lux”,原意为“光”。显然, 奢侈品最初的概念指的是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比如钻石、黄金,延伸为价值 昂贵的物品。现在我们所说的奢侈品,“广义上来讲泛指能带给消费者一种高雅和 精致的生活方式,注重品味和质量,并且主要面向高端和中高端市场的产品(安永报 告,2005)。”奢侈品是个相对的概念,对于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范围:“对 有些人来说奢侈品可能是一辆500万元的劳斯莱斯;而对于另一些人,则可能是一份500元的哈根达斯(Frank,2002)。”因此,世界营销评论本文中的奢侈品特指那些 时尚领域的世界级品牌产品。 3)二、中国奢侈品消费行为分析 在中国,人们对奢侈品的态度与几年前相比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几年前,人们 还反对任何夸耀性质的奢侈品,奢侈消费被看作是一种铺张浪费的行为,不受社会传 统观念认可。但当今的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人,则喜欢以此炫耀他们的社会地位(Eastman et al,1997)。 调查显示,中国奢侈品消费者的年龄大约在20到40岁之间;而欧美地区奢侈 品消费者的年龄多在40至70岁之间(安永报告,2005)。与之相比,中国奢侈品消费 一族的年龄是相当年轻的。他们常年奔波在外,购买习惯与1980年代开始大批出国 的日本消费者相似。TU在1992年就指出“由于追求财富和成就的观念在中国的年 轻人中更被认同,这些年轻人会成为中国奢侈品消费的主力军。”

在奢侈品消费者的性别构成方面,传统意义上中国的奢侈品消费者多为男性。 2001年,女性仅占总消费人口的25%。但由于现在中国女性在社会、经济独立性的 进一步提高,女性在奢侈品市场的消费比例正在日益增长,尤其成为服饰、香水、珠宝等个人奢侈用品的消费主力军。(Vontobel Research,2005) 安永报告(2005)中指出,中国的奢侈品消费者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富有阶层的消费者,他们喜欢避开人潮,追求个性化服务,经常光顾奢侈品零售商店,购买最新、最流行的产品,一般不会考虑价格问题。研究发现“中国已有部分富裕阶层的消费者,在奢侈品消费上逐渐理性化,向西方成熟消费理念靠拢(Wong & Ahuvia1998)”,表现为在奢侈品消费上的享乐体验多于其象征价值,不再一味追求地位炫耀和虚荣。 第二类是“透支”奢侈者,多为月薪数千元的白领上班族,其中以外企公司的雇员最为典型,他们会花上一整月工资甚至不惜透支来购买一件奢侈品。Miller (1991)认为“虽然中国人平均收入不高,相比美国属于较为贫穷的国家,但地位消费并不仅仅为富余阶层所特有。”Ram(1989,1994)在研究中发现“在今天的中国,只有一小部分雷达表是戴在真正的高收入白领的手腕上,而大多数雷达表则是被出租车司机、农民和成功的年轻创业者拥有”,“中国人在尚未完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衣食住行)的时候,就存在着炫耀消费的需求。” 中国奢侈品市场与成熟市场相比的显著不同还体现在奢侈品的消费形态。在中国,奢侈品消费仍然多以产品为主,即消费者追求最新系列或产品。而成熟市场的消费者偏爱尊崇的体验,例如奢华的假期或者为省时而提供的服务和送货上门的宅配服务等(安永报告,2005)。相比欧美消费者,中国的奢侈品消费者更加关注产品的品牌、生产商和原产国,喜欢购买高公众知名度、有明显可视的品牌logo和从国外原装进口的奢侈品,而很少光顾不熟悉的、在国内不具有知名度和“made in china”的奢侈品(Han & Schmitt,1997)。谁是奢侈品的生产商、奢侈品的品牌

消费税改革浅谈

消费税税制改革浅谈 摘要:消费税作为我国重要的流转税,在调节消费、保障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优化产业结构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虽经过多轮改革,消费税制度仍存在不足之处,影响了消费税功能的全面有效地发挥。目前,我国正处在“营改增”的关键阶段,由于消费税本身就是补充增值税功能的一种特殊税种,其特殊调节功能将更加突出,因此消费税改革与增值税改革必然同行,此时探讨消费税改革问题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文从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以及征收环节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提出消费税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关键词: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征收环节 一、引言 消费税作为一种商品税,在帮助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同时,还兼具着调节收入分配、引导消费方向、环境保护的辅助税收职能,消费税所具有的辅助税收调节作用正好可以补充增值税普遍调节的缺位和乏力之处。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范围将覆盖全部的货物和劳务。营业税中部分税率较高的课税对象面临着现实的税收选择:一方面,若直接适用增值税现行基本税率,则部分课税对象的税负水平将大幅度下降,如此将会减少相应行业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若保持课税对象原有税负水平,则需要相应的辅助税收调节,尤其“营改增”后,在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同样需要相应的辅助税收调节。 此外,消费税自身还存在缺陷,过于注重收入功能忽略经济调节功能,特别是在环境保护以及收入分配方面,消费税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本应承担的辅助调节作用,加之“营改增”所带来的税收外部环境的变化,这都需要对原有的消费税进行一定的改革。 针对“营改增”后部分劳动行业税负发生明显下降,地方税收收入显著减少,收入分配与环境保护方面现有消费税调节能力不足等问题,此时进一步推进消费税改革,显得合情合理。本文从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以及征收环节三个方面加以论述,对现阶段消费税的改革提出自己的见解。 二、“营改增”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调整 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有限型、中间型和延伸型三种类型。从实践看,许多国家消

下半年中国人奢侈品消费新编调查报告完整版_1

编号:TQC/K879 下半年中国人奢侈品消费新编调查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半年中国人奢侈品消费新编调查 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本文有第一范文网整理! 中国奢侈品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品位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其中,购物动机从送礼为主转变为自用,购物地点也更多地转向海外。 报告中显示,两年前,超过1/3的中国消费者以购买送礼的奢侈品为主,品牌上包括劳力士手表、gucci手袋等。现在中国消费者对于奢侈品的购买动机已不是送给上司或者官员的礼物,转变为自用或者

金银首饰交纳消费税的相关规定及实例解析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规定如下: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10%)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5%)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二、税率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三、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四、纳税环节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六、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七、计税依据 (一)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中国奢侈品进出口状况

摘要 近年来,奢侈品消费与贸易在全球呈上升之势,其中中国因素起着重要作用。根据世界奢侈品协会的数据显示,世界奢侈品市场的增长率至少是全球经济增长率的两倍,奢侈品产业的蓬勃发展,不但表现在消费文化相对成熟的欧美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巴西、印度和俄罗斯等国家,奢侈品更是被新富阶层的消费者所热义和向往,甚至达到一种迷恋的程度。2010年,我国的奢侈品消费额达到1556亿元,增长率高送10.35%。根据麦肯锡咨询么司的预测中国可能将在2015年成为全球奢侈品的第一大消费国。虽然奢侈品的消费会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增加我国的就业人数,但是我们化要看到,在这种奢侈品消费的热潮之后,逐有一些其他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中国是一个奢侈品的进口大国,全世界前100强的奢侈品的品牌中国一个化没有,现在国内消费的奢侈品的品牌化乎全部的来自于国外的进口,一方面造成了我国自已的奢侈品品牌巧竞争为得不到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关税巧原因导致了很多的国内奢侈品消费得到了流失,它们都通过境外消费等的方式流向了国外。因此,在这种背景之下,探讨我国奢侈品消费的驱动机制,进而研究我国奢侈品贸易及政策选择,并为促进我国自主奢侈品品牌发展提供参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奢侈品; 消费行为; 奢侈品贸易; 中国奢侈品品牌

Abstract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with its unique mode of operation and flexible production method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re quite part ignored i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the key position, and management thoughts, make enterprise administration rigid backward production operational management pattern to the role of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no into full play. Meanwhile, the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due to the influence of changes and system,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strengthen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encountered some resistance. Here mainly from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financial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the modern financial management as the basi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to find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to find out the cause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iddle-sized enterprises financial management methods, improve financial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enhanc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management level. On this foundation, discuss enterpris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Key words : Luxury ; Consumer behavior; Luxury trade; Chinese luxury brands

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一、消费税存在的问题 (一)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带来诸多问题 (1)价税不分,影响价格透明度和税收透明度,消费者购买物品所付的款项无法区分价款与税款。(2)认识上产生误解,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生产环节的流转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税款由消费者负担,而消费税却是价内税,使人认为由企业负担,事实上实际的负担者仍是消费者。认识上的偏差,不利于国家调控消费和分配的政策,不利于引导需求。(3)作为价内税,消费税依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重征了增值税。(4)价内税与价外税并存,会给会计核算和统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二、现行消费税征收的税目少且拘于格式化 (1)征收范围有待扩大:各地歌舞厅、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桑拿浴室、按摩房比比皆是,经营者有暴利驱动,吃喝玩乐者常常有公款作后盾,公款消费屡禁不止,而此类超前消费行为却未征消费税。(2)涉及对生态环境有害的应税消费品也太少了,对破坏生态的恶劣行为起不到抑制作用。(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消费品已成为生活必需品、常用品或生产资料,如:摩托车、护肤护发品等,对此征税,使消费受到限制,不符合我国消费税的指导原则。 三、消费税的税率不尽合理 现行税目中护肤、护发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已属于生活必需品,税率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还高;汽车轮胎属生产资料性质,且在对其征税后还要对小汽车征税,有重复征税现象,属所征税率过高之列;烟的税率在40%到45%,与大多数国家相比,税负处于较低水平;与卷烟一样,烈性酒如白酒的过多消费会影响人体健康,且过多的生产也浪费粮食,其税率偏低,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属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其消费还会污染大气环境,税负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也是较低的。 四、目前消费税的征税环节过于单一 (1)征收中生产环节难以准确确定,如原材料生产、半成品制造与加工、在产品的分装与配送,甚至涉及批发与零售的生产环节,要加以准确划分是相当困难的。(2)给偷逃税者以可乘之机,一旦生产者或进口者逃避了税收,就很难将所偷逃的税从下一环节补征回来。再次,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因为消费者是消费税的最终承担者,商品经过的流通环节越多,价税转嫁次数也越多,商品涨价也就越多,而消费税的隐蔽性特点又使消费者无从区别价税,在递层累计的基础上,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二、消费税改革国际经验 一、发达国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消费税政策的特点 (一)课税对象选择

关于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

学号: 3210040121 商丘工学院 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关于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 —以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为例 学生姓名:陈玉珍 所属院部:管理学院 专业班级: 2010级电子商务1班 指导教师:刘抗 定稿时间: 2013年4月

目录 摘要 (1) 一、前言 (1) 二、调查目的 (1) 三、采访概况及分析 (1) 四、调查结果 (5) 五、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状况原因与分析 (5) (一)在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结构的特性: (6) (二)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6) 六、问题分析及解决 (6) (一)社会方面 (6) (二)学校方面 (6) (三)家庭方面 (6) (四)个人方面 (7) 七、结束语: (7)

摘要 为了解当代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状况,对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研究,主要从大学生的消费水平、奢侈品观念、奢侈品消费心理和看法等方面展开,并且针对大学生消费现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引导大学生用正确的消费行为和观念面对奢侈品。 关键词: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奢侈品; 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一、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在大众传媒影响力日益扩展的背景下,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消费群体,具有比较特殊的消费心理。他们既是当前消费主体之一,有着独立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特点,也是未来中国消费的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 他们的消费观念更为直接的受到名人/影视作品等的影响。大学生针对奢侈品的消费特征通常被认为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们在占用社会资源方面居于劣势,经济能力尚未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另一方面,又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和相对超前的消费观念。这两方面的矛盾使得他们的消费行为存在不少问题。大学生的奢侈品消费状况、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对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奢侈品消费文化的构建都会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为真实了解当代大学生奢侈品的消费水平、状况,把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大学生形成科学、理性、文明、责任的新消费理念,促使他们成为“新消费运动”的践行者、推动者,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调查目的 大学生消费问题正逐年为高校及国人所重视,作为收入很少的学生群体其购买力却在逐年增加,奢靡攀比之风日益增长,其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是否合理发人深省,我既是以此为出发点,以问卷调查及采访等形式确定“高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况调查与分析”为课题的社会实践,其意义和目的在于通过对部分高校的实地调研及调查、研究、分析。 三、采访概况及分析 为了对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况有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我们开展了研究。并对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奢侈品消费情况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

烟草消费税改革及完善

烟草消费税改革及完善 禁烟一直都是国际上争论的话题,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无烟的标准也逐渐提升。我国在控烟管理方面也日趋与国际接轨。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烟草税的调控分别经过了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以及2015年的五次大调整,其原因不仅仅是烟草消费品具有消费量大、纳税充足的特殊性,同时也牵涉到国际控烟机构和联合国生命与健康委员会等公共组织的监测与积极倡导。 一、2015年之前我国烟草消费税的改革和存在的问题 1.2015年之前我国烟草消费税的改革历程。首先1994年我国进行的税制改革,施行“分税制”,新增了消费税税种并开始对甲类、乙类卷烟均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1998年为优化卷烟产品结构,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2001年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改变了以往的单一计税方法,开始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国内外关于控烟的压力,我国适当调高卷烟的调拨价,将70元一条的卷烟开始作为区分甲乙两类卷烟的标准;2009年的烟草税改革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烟草税的税率,例如将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提升至36%,甲类卷烟提升至56%;在卷烟批发环节,也额外征收了一道5%的从价税。因此,可以说2009年的烟草消费税改革,是我国关于烟草税改革的一次重大的里程碑。 2.2015年之前我国烟草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在2015年国家对烟草消费税进行改革以前,财政部一直施行的是2009年的烟草税政策,并且该政策刚刚施行的时候,也就是在2009年,我国烟草税上

消费税申报案例

消费税纳税申报实训---工作实例 2015年8月,某高校会计专业毕业生赵小芬到ABC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报税岗位上班。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酒类、卷烟和化妆品,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8月1日销售化妆品100套,已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 000元,税额5 100元,款已收到。 ②8月4日将自己生产的啤酒20吨销售给家乐超市,货款已收到;另外将10吨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啤酒出厂价为2 800元/吨,成本为2 000元/吨。(220元/每吨) ③8月10日销售粮食散白酒20吨,单价7000元,价款140 000元。 ④8月20日用自产粮食白酒10吨抵偿华盛超市货款70 000元,不足或多余部分不再结算。该粮食白酒每吨本月售价在5 500~6 500元浮动,平均售价为6 000元。 ⑤8月25日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个人,这批化妆品的成本为10 000元。假设该类化妆品不存在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 ⑥2015年7月10日将外购的烟叶100 000元发给嘉华加工公司,委托其加工成烟丝。本月应支付给加工方的加工费40000元(不含税)、增值税6800元。8月5日ABC公司以银行存款付清全部款项和代缴的消费税;6日收回已加工的烟丝并全部生产卷烟10箱;25日该批卷烟全部用于销售,总售价为300 000元,款已收到。(烟丝消费税为30%,卷烟为:56%+150元/箱) ⑦8月26日向陈氏超市销售用上月外购烟丝生产的卷烟2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80元,共计400 000元(购入烟丝支付含增值税价款为93 600元),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烟丝消费税为30%,卷烟为:56%+150元/箱) ⑧8月28日从国外购进成套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80 000美元,关税阁率为50%。假定当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6.15,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付清。 请问:1、赵小芬如何计算该公司8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2、根据上述经济业务逐项编制会计分录 3、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

中国消费税基本情况

中国消费税基本情况 摘要: 消费税作为一个政府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而且征收力度在逐年加大。目前消费税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中一般都占10%以上,消费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也都在3%以上 消费税是对过度消耗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商品(如汽油、柴油、汽车、轮胎),过度消费不利于人类健康的商品(如烟、酒)以及只有少数富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商品(如贵重首饰)等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作为一个政府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而且征收力度在逐年加大。目前消费税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中一般都占10%以上,消费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也都在3%以上。2008年我国消费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7%,占GDP的比重为0.8%。 为了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2006年国家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消费税的征税品目定为14个。这14个税目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奢侈品类消费品,如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高档手表、化妆品、高档首饰等;二是影响生态环境和消耗资源的消费品,如汽车、摩托车、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三是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消费品,如烟、酒等。 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分配。目前,我国已将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5种高档奢侈品纳入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对汽车、摩托车和成品油等征收消费税,主要目的是促进环境保护。由于我国汽车保有量十几年来一直高速增长,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 2006年消费税政策调整时,按照“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原则,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设置高低不同的税率。其中,排量小于1.5升(含)的,税率为3%;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同时,将摩托车原有的10%的税率,改为按排量划分两档税率,对排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按3%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仍维持10%税率不变。2008年,国家再次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4.0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同时,进一步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2009年,国家实施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筹集的收入全部专项用于替代养路费等支出。

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现状与对策分析解读

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现状与对策分析奢侈品即是人们平时生活所不必须的产品, 例如:名牌服装、手表、化妆品等。如果对一位已经工作的白领阶层来说,买一些适当的奢侈品必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对于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的大学生来说,用父母的钱去消费一些奢侈品,就值得人们深思了。为了具体了解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的一些情况,我针对大学生就这个问题上做了一次社会调查。调查以问卷的形式,共有174 人参与了这次调查,总体上来说男女人数基本相等。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大学生消费奢侈品的内容,大学生对奢侈品是持的态度以及购买奢侈品的心理等等具体问题,可以从宏观上大致了解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的现状。经对调查结果的统计整理,我得出了如下的一些结论,与各位老师同学分享。大学生的月开支 经统计,17.82%的学生月开支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和1000- 1500的学生分别为59.77%和16.09%,2000元或2000元以上的只占 6.32%。从中可以看出那些贫苦学生数量不算太少,那些富家子弟虽存在但却凤毛麟角,而中等水平的学生占大多数。由此可见,本次主要调查的是那些来自中等家庭的学生。 用于何种消费 调查发现用于聚餐娱乐的学生占82.18%,买电脑手机的占39.08%,时尚品牌服装占39.08%,买书籍的占33.91%,那些旅游,为恋人买礼物的等等人数非常少。 心目中理想的消费状况 6.32%的同学认为超前消费,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7 7.01%的人希望每个月有剩余,可供支配,剩下的少数则是希望每个月刚刚够用 或能省则省。从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学生消费观念还是比较传统的 关注奢侈品的渠道 总体来说学生们还是采用现代化的通讯传媒工具,比如说电视,杂志,网络等等,特别是网络已经融入学生生活的每一处,是21世纪必不可少的工具。

浅谈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7923471.html, 浅谈消费税的改革思路 作者:玄心怡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02期 摘要:在国家的税收中,消费税作为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一直以来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的进程不断推进,我国消费税征收过程中弊病日显,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文章从消费税的概述、消费税制度存在的弊病及消费税改革的思路等三个方面入手,建言献策,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消费税;改革;税收政策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是以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从消费税的征收群体而言,征收的主体便是产生消费行为的消费者。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来看,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其具体体现在于税收的征收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引导着我国现行相关的产业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明确未来消费的发展方向。 针对当下消费税制度的弊病问题,有学者提出了个人建议,试图调整消费税征收的范围,从以前的生产环节变为更接近消费者的零售环节,“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可以将消费税作为地方税收的一种,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财政不足的情况。由于现实价格方面的差距,境外购买化妆品等商品成为中国人境外旅游的主要任务之一,随着消费税进程的推进,这一状况有望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换言之,国内消费者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买到国外质量较好的产品。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税制改革调整来看,调整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对一些居民必需,供应丰富,已经不需要消费税调整的商品就可以从消费税税目的名单上清除掉。根据当前消费的情况来看,一些原先的高档消费品成为一般消费品,不管是国内产品还是国外产品,将不再是消费税的征收范畴。 为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提升国家整体的环保水平,将对一些环境破坏大,高污染、高能耗商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畴,用倒逼的方法提高整体的环保水平。同时,对消费税征收的一些具体条件和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对一些具备条件的应税消费品,在征收环节上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从生产转向批发或零售,具体而言,优化征收的环节,明确商品的种类。 (一)征税商品分布不均 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消费税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始设置。在消费税的征收过程中,根据不同商品的属性进行征税,对于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一般民众难以消费或者无购买能力以及国家虽然不禁止也不鼓励消费的商品征收一定数额消费税。此后,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征税方式,一直在不断调整中。其中,最大的一次税制调整发生在2006年,此次在内容和原则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从征税的范围来看,一次性商品、高档娱乐休闲运动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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