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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及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分析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及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分析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及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分析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及资产转让简析

1、集体所业制&国有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于城镇居民或农村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市场主体组织形式的概念,其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国有企业,在法律上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另广义的国有企业是一种俗称,是指由国家出资的企业。

、因此,集体企业法律原则不属于国有企业,但集体所有制企业内如有国有资产,改制后可能又属于有国有出资的公司,受国有资产管理法约束。两者关系简单图示为:

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一般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可能存在“挂靠的个人”或“部分国有资产”等个别情况。

2、集体所有企业改制

国家未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制定专门法律,但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文件,结合相关地方政府出具的地方法规,其中江西省针对集体企业改制出具有“赣府发[2000]5号”文。如果通过“改制”进而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路径,大致可采用流程如下:

、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清理核算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资产,明确产权、及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梳理债务,进而明确所有者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

、进行资产评估、订立改制方案:由企业制订改制方案提请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该方案应包括担不限于企业名称、资产剥离、债务处理、职工安置、拖欠税费处理等相关内容。

如果收购方直接参与集体企业改制过程,改制方案内应包含股权转让/合作协议,由原集体企业的出资人在产权界定的基础上与收购方签订,明确原集体企业出资人以该集体企业的经评估的净资产(房屋、土地、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拟收购方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批复:由集体企业上级主管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如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

有债权债务未处理完毕的,还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并通知债务人。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等证书变更:收购方与原出资人形成目标公司的股东。

3、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转让

经查阅相关地方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转让规定,基本都是经过主管部门批复、产权中心公开交易及交割的程序,但在批准机关上有所不同,比如在上海奉贤区批准机关是区国资委,而在南昌是企业的上级经济管理部门。现根据南昌市国资委、财政局及招标办印发的《南昌市属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规程》规定,对该市的集体所有企业资产转让梳理如下:

、市属集体企业的物权(有形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都应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各县区、开发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参照本规程执行。

、交易程序为:内部决策、申请批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产权变更。

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决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般是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产权人同意或按章程规定执行),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清产核资是指清理资产存量、结构及效益状况,理顺其产权关系。

、交易方式为:可以采取拍卖、协议、竞价、招标等方式。

2017/10/16

相关法律法规索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 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4、〉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895号)

5、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

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财清字[1996]13号。

6、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财清字〔1998〕9号)目前已失效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

996]29号)

8、南昌市市属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规程(试行)

9、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10、上海市奉贤集体资产转让审批办事指南

公告书之集体企业改制公告

集体企业改制公告 【篇一: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的通知 东阳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东企改办[2004]11号 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企业改制政策 东阳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1月22日印发 集体企业改制程序 为保证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根据上级有关 规定和市委(1998) 1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特对原企业改制程序作修订完 善如下: 一、调查摸底 (一)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状况; (二)企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企业干部职工对企业改制的思想动态; (四)企业发展前景预测。 二、宣传发动 (一)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改制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 (二)分别召开企业党政班子,企业中层以上骨干和职工大会,进 一步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 三、制订改制方案 (一)改制方案由改制企业制订,要吸收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职工的意 见。 (二)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 务状况,改制基本思

路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职工劳 动关系转换、社会保障等) 方案,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等。 (三)企业改制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也可 采取多数职工代表或 多数职工签字形式审议通过,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企改办批准 后组织实施。 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事项的,应先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 局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报经市有关部门 审批。 四、清产核资 (一)成立由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指导组以及企业骨干、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等人员参 加的清产核资小组。 (二)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物相 符。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企业经营班 子成员应对清产核资结果出具承诺书。 (三)清产核资督查由企业改制督查组(人员由市监察局牵头、市 人大财经工委、政协 经济科技工委、体改、财政、审计、国土、物价、总工会、房管等 机构派人参加,下同)对 企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面在10%以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查组向企改办提 交书面督查情况报告。 (四)由市企改办牵头召开清产核资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对清产核 资情况的意见,如无 意见再进行公示。 (五)清产核资结果由市财政(国资)局、企业主管部门、企改办 联合公示。 1、公示方法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范本详细版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范本详 细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7638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范本详细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

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

企业改制流程(全面)

企业改制流程 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经营状况 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关联交易情况 3)财务制度状况 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号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回购有追索权型)

出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鉴于: 1、甲乙双方均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甲方依法享有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的金融类应收账款资产及其附属权益(统称信贷资产,见1.1条定义);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规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信贷资产; 4、乙方基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做的声明和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实施尽职调查,并自主决定参加该信贷资产的转让活动; 5、乙方凭借本合同项下的报价,被甲方确认为本次信贷资产转让的最终受让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信贷资产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应解释为: 1.1 信贷资产:是指作为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附属权利、权益的统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类应收账款资产。 1.2 主债权:是指甲方对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示的主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等。 1.3 担保权利:是指与主债权相关的保证担保权、抵押权、质押权等附属权利。 1.4 其他附属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4.1 甲方依据其在基准日前和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部分债务人、担保人签署的和解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以物(股权)抵债协议等而对相应的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请求权; 1.4.2 相关债权已于基准日前经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裁定以物(股权)抵债的,甲方依据该等生效法律文书对相关抵债物(股权)享有的权利; 1.4.3 甲方基于主债权而享有的其他法定或约定的程序及实体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债权申报权、诉讼权利、申请执行权等; 1.4.4 相关债权于基准日后新产生的孳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等。 1.5 信贷资产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依约定价格支付转让价款,取得信贷资产。

集体企业改制操作步骤.doc

集体企业改制操作步骤- 集体企业改制首先应当明晰集体企业产权归属,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从资产的原始来源入手,界定产权。凡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在没有将资产所有权让渡之前,仍享有对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产权界定明晰后,制定企业总体改制方案,确定股权结构,职工持股方案等,履行相应的改制程序。 集体企业基本操作步骤: 一、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进行资产评估 四、订立章程 五、报有关部门审核 六、出资并验资 七、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八、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九、注册登记 以上所述只是一般的改制步骤,具体操作细节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调整运作。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

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

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指引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指引 企业集团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产优化、整合,不可避免的需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重组。作为国有资产的整合,整合的法律依据及程序合法性应给予特别关注。 一、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 2009年5月1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6年1月1日生效; (二)、国务院部门规章: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 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二、“改制”的内涵与外延 现有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内涵并无明确界定。就其外延而言,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据此,广义的国有企业改制应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如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资产重组、增资、股权转让、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等等;其实质是企业组织形式及国有成份的变更。 凡在前述外延内的“改制”行为均应受本文第一部分所述法律依据之约束。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程序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最常见的是清产核资、资产剥离、优化重组后,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此过程中,可以不引入第三方,原股东不变,直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引入民间或其他国有股东,改变原企业的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本效率。依据本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规定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XX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同业合作,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信贷资产的流动性,防范金融风险,根据《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特指人民币信贷资产。 第三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标的物为金融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向非金融企业发放并拥有合法债权的贷款,该类贷款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属正常类贷款。 第四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我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第五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双方为信贷资产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出让方是指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过程中出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受让方是指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过程中受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 第六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包括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买断)和信贷资产转让(回购)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买断)业务分为信贷资产转让买断和信贷资产转让(双买断)业务。

信贷资产买断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并在所转让的信贷资产到期时,信贷资产债务人向受让方进行清偿的行为。 信贷资产(双买断)包括信贷资产转让(买入返售)业务以及(卖出回购)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买入返售)是指本行作为受让方在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时,与同一对手方签订买入合同的同时,签订远期卖出合同(或赎回承诺书)的行为。 信贷资产转让(卖出回购)是指本行作为出让方在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时,与同一对手方签订卖出合同的同时,签订远期买入合同(或赎回承诺书)的行为。 信贷资产转让(回购)业务是指转让双方(金融机 构)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并在约定日期由出让方 按照协议回购条款约定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 的业务行为。 第七条在信贷资产转让(买断)交易中,信贷资产出让方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信贷资产受让方。信贷资产受让方取得受让信贷资产的债权、收益权以及原信贷合同规定的债权人的全部权利。信贷资产受让方可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委托信贷资产出让方代为管理转让的信贷资产,双方应另行商定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改制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公司改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______________ 市政府【______ 】_____ 号、【______ 】_____ 号、【 ___ 】_____ 号文件和_______________ 市工商局【______ 】_____ 号、 【 ___ 】_____ 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 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融资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三、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 登记托管之日止。 四、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 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 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 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五、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关于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关于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中国国内银行业近年来比较流行的一 个业务品种。作为资产负债管理工具、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它有助于解决金融机构在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的“两难选择”,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利率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转让对于化解资产长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结 构矛盾的功效就更为突出。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年鉴(2013),2012年经统计的147 家财务公司中,共有40家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总金额达到1411亿元人民币,其中信贷资产转出额为1338亿元,占95%,信贷资产转入额为73亿元。在转出型业务中,回购型业务为1060亿元,占转出总额的79%。所有财务公司中,中国石化财务公司一家的发生额就达到822亿元,占总金额的58%。总体来说,财务公司开展资产转让业务,以回购型转出业务为主,且规模不大,除少数几家公司外,大部分的发生额都在10亿元以内。需要说明的是,从2010年银监会加大对回购型资产转让业务进行规范以来,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现大幅下降,2013年,银监会又通过窗口指导等形式,全面停止了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目前仍然没有放开。因此,对于财务公司来说,现在可以开展的只有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目前财务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如下:

1.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发布,2006年修订) 2.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3.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4.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 5. 《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本文将从什么是信贷资产转让、为什么要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如何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和财务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应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什么是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业务;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受让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和回购型两种形式。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 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项下,债权人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银行贷款转让协议范本

银行贷款转让协议范本 为促进贷款转让交易的顺利开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释义 在协议下,下列名词含义为: 1.1 安排费:除交易双方另有约定,指受让方一次性或按贷款合同的付息周期支付转让方的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转让费用,可以是一个绝对金额,也可以是转让本金×转让费率(%)(安排费可以为负)。 1.2 成交单:指交易双方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达成交易后生成的确认该交易成交条件的书面凭证。 1.3 担保合同:指与贷款合同相关的任何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 1.4 担保权益:指贷款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或任一抵押、质押、保证及其他类似权益。 1.5 担保人:指在担保合同项下承担担保义务的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或其他担保义务人。 1.6 贷后管理人:指根据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对贷款进行管理的机构投资者或其分支机构。

1.7 贷款:指根据贷款合同已经发放的贷款,如贷款合同项下有两笔或两笔以上的贷款,则视情形而言,指相关的交易确认函所提及的任何一笔贷款或各笔贷款。 1.8 贷款合同:指根据交易确认函的约定,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贷款所依据的、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署的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 1.9 贷款人:指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人。 1.10 贷款转让交易(简称“交易”):在协议下分为整体转让与可拆分转让,整体转让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可拆分转让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债权进行拆分,然后将拆分后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 1.11 管理费:除交易双方另有约定,指受让方按贷款合同的付息周期向贷后管理人支付的因贷后管理而产生的管理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管理费=贷款本期计息资产×管理费率。 其中“贷款本期计息资产”指转让标的在当前利息期间内用于计算利息的本金金额,如果借款人在当期利息期间的付息日前提前偿还了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则指转让标的在当期利息期间开始时的本金金额。 1.12 交易确认函:指交易双方之间交换的用以具体约定、确认或证明交易、以及明确约定适用协议及补充协议(若

企业改制程序规范

企业改制程序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企业改制程序规范(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6条)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二)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3-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7-25条) 1.制订改制方案; 2.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对企业原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5.制定公司章程,并由全体股东签署; 6. 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7. 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 8. 填写工商改制登记文件; 9. 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10. 领取《》。 (三)企业改制登记提交材料 (法律依据: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来源: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4.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 5.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第3项合并提交)。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标 准版本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

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第一部分IPO 项目改制上市程序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就是将非股份制企业改造成为符合法律要求的股份XX并第一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企业IPO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XX成立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方可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XX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XX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XX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企业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改制到上市成功是一个较长的流程。

第一章IPO项目流程框架图 注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消了辅导期限一年的要求,但明确仍需履行辅导义务,一般不少于3个月。

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内容如下: 前期准备阶段:定班子(确定内部协调机构、聘请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从财务经营业绩、规X运作、发展战略等方面就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初步解决思路);确定发行上市方案;改制前运作(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及组织架构整合、财务规X)。 设立股份公司阶段:进行审计、评估及验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创立大会及准备各项法律文件;办理工商登记。 规X运行及辅导阶段: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完善改制时未彻底规X的事项;明确募集资金投向;证监局辅导验收。 申报与核准阶段:准备和制作申报材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发行方案;向证监会申报,证监会进行初审,根据初审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和补充申报材料;进行预披露、发审会审核、核准。 发行与上市阶段:刊登招股意向书等发行材料;路演、询价和定价;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上市流通。 第二章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一、股份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本文只列示了实务中出现较多的改制方式审批程序 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内资企业设立(改建)股份XX(以下简称:设立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 1.申报审批程序 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取消了股份XX设立需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前置审批程序。若公司存在主管部门,则申报审批程序

集体企业改制程序

集体企业基本操作步骤: 一、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评估。 法律依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三条:所有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包括各类联合经济组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由集体企业改制为各类联营、国内合资、股份制的企业,以及以各种形式占用、代管集体资产的部门或企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须按照本暂行办法界定产权。 企业改制应以净资产出资。原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评估。 1、资产评估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报告。 2、涉及到城镇集体资产的要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3、企业资产转让、出售必须办理资产交割、转让的协议书,并经公证部门或验资部门确认。企业以零资产或以低于其净资产的价格转让出售改制,必须经当地政府或有关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对于净资产为零或为负数的企业改制,收购方以及其他股东必须重新投入资本金,改制后企业的资本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4、原有企业产权主体暂时难以界定,根据原企业的经济性质,经政府授权,由其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代行股权。

5、清理债权债务,落实金融债权。整体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要经过原股东和新股东同意,由改制企业承继;分块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要经过原所属企业与改制后的企业共同商定,明确债务的继承人,上报工商部门。企业提交经中国人民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确认的金融债权担保文件。 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同意改制方案的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九条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七条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第六条规定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裁员的实施方案,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廉洁从业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生活福利、奖惩与裁员、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企业的改制方案。其中应明确企业净资产数额及清产核资情况即资产处置意见、改制后的企业股东投资情况。 根据电话咨询,栖霞区发改委体改科负责其辖区内集体企业改制的审批事项,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29319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委托人(甲方):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

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企业改制流程及所需文件

总体方案一般包括以下事项: 1.发起人企业概况 (1)历史沿革(含控股、参股企业概况)。 (2)经营范围。 (3)资产规模。 (4)经营业绩。 (5)组织机构(附图) 2.资产重组方案 (1)重组目的及原则 (2)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重组安排) (3)新的组织机构安排(附图) 3.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与运作 (1)拟上市公司的管理与运作:a组织结构(附母公司结构图及股份公司结构图);b管理体制。 (2)非上市部分的管理与运作:a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范围、机构及归属);b剥离的经营性业务(范围、机构及归属);c剥离的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情况。 (3)改制后上市部分与非上市部分的关系:a同业竞争及处理;b关联交易及处理 4.拟上市公司的筹资计划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工商申报程序——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 第四步:准备材料,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上市公司须报市政府和证监会审批); 第五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 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六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 第七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申报文件要求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投资者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 2、董事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 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4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模版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有关要求,为规范开展本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盘活信贷资产存量,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改善全行资产业务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本行向其他金融机构出让本行五级分类为正常的信贷资产,受让方承担信贷资产风险,并由借款人向受让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业务。 第三条本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遵循真实 性、整体性和洁净性的转让原则,实现资产真 实、完全的转让以及风险真实、完全的转移。 第四条自信贷资产转让之日起,对于原 借款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受让方拥有相应的 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承受相应的风险。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本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实行由总行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分行具体实施的组织管理模式。 第六条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是制定、分解、平衡全行资产负债业务总量和结构目标的管理部门,负责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纳入全行资产负债管理,拟定全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总量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本储备,以及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内外部定价。 第七条总行公司业务部是全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牵头及业务审批部门,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总体目标,负责制订全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年度及阶段性计划,制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审批分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请,协调全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操作过程中相关事宜,跟踪报告全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开展情况。 第八条总行计划财务部是全行预算计划执行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所涉及相应部门和分行的绩效考核及调整办法。 第九条总行金融同业部是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交易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模式、寻找业务渠道、确定业务要素,以及金融机构准入与资格审核。 第十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信贷资产转让 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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