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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03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结构类型

样品名称试验项目

取样部位试样数量

见证人签章见证编号

见证日期试验日期

接受报告单位

签字

注:

四川省建设厅制

建筑项目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 3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文件规定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作出规定的文件主要有: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于2000年9月26日起实行。 (2)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31、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中规定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施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33、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及办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应按北京市住建委的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训。未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格式见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附件); (4)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 (5)需要见证取样的送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24小时通知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除应遵守上述文件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4、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取样)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养、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5、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 北京市住建委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规定: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

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

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 一、混凝土和砂浆 1.原材料 名称检测项目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①碎石或卵石筛分析,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等最大粒径31.5MM不少于50KG;最大粒径40MM,不少于60KG。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将表面铲除)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②砂筛分析,含泥量, 针片状含量等不少于30KG 在料堆上取均匀分布的8处,铲除表面,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③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胶砂强度等不少于12KG 取样应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一组样品。 以同品种,同标号,同一出厂编号且同一次进场的,袋装水泥不超过100T,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备份样品保存三个月。 ④外加剂固含量,PH值,氯离子含量等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不超过100T,掺量小于1%的不超过50T,不足100T或50T按一批计, 建筑生石灰生石灰产浆量,未消化残渣含量等不少于4KG 从整批物料不同部位(不少于25处)各取大致相等的数量,缩分后装入密闭容器。 以同批出产的不超过100T为一批。若检验不合格,可复验物理项目。 2.混凝土 检测项目 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配合比设计水泥、砂、石子分别不少30KG、50KG、70KG。若需使用掺合料或外加剂,应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来。参照原材料取样方法 抗压强度每组三个试块。现场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样,每组试块应从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每100盘但不超过LOOM3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组: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组:同时还应考虑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组数。试块表面应标注工程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 抗折强度每组三个试块。取样同上。 标准试件尺寸:150×150×600(或550)MM小梁。 抗渗试验每组六个试块。取样同上。 试件尺寸:顶Φ175MM,底Φ185MM,高150MM圆台状。试件一般养护至28D龄期进行试验,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其它龄期进行。 3.砂浆 检测项目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配合比设计水泥、砂、分别不少于LOKG、50KG。若需使用掺加料或外加剂,应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来。参照原材料取样方法 抗压强度每组六个试块。施工中取样时,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同一盘的至少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 一、水泥的取样方法 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 一、砂、石的验收 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对砂、石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

2018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考试试题(卷)

2018年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考试试 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58分。 1.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试件尺寸为()。 A、边长为150mm×150mm×150mm的立方体试件 B、边长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试件 C、边长为200mm×200mm×200mm的立方体试件 2.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等于C30且小于C6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测试时的加荷速度为()。 A、0.3~0.5MPa/s B、0.5~0.8MPa/s C、0.8~1.0MPa/s 3.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等于C6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测试时的加荷速度为()。 A、0.3~0.5MPa/s B、0.5~0.8MPa/s C、0.8~1.0MPa/s 4、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根据混凝土()划分的。 A、立方体抗压强度

B、立方体抗折强度 C、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5、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计算应精确至()。 A、0.1MPa B、0.01MPa C、1MPa 6、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强度等于小于C60时,用非标准试件测得的强度值均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其值对应100mm×100mm×100mm试件为()。 A 、1.05 B、0.95 C、0.88 7、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后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时,可判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 A 、1.05 B、0.95 C、0.88 8、GB/T 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规定,试验时,80μm筛析试验称取试样()g。 A 、25g B、10g C、20g 9、GB/T 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规定,负压筛析法试验时,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调节负压至()。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图

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 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 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作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 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 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验收 规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0.7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9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 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2.0.10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1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2 结构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for structure 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在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 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 效文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⑴频率: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鱼虹路与新老彭白路连接道路建 设项目部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定.doc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 3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文件规定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作出规定的文件主要有: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 定》 (建建 [2000]211 号),于 2000 年 9 月 26 日起实行。 (2)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试行 )》(京建质[2009]289 号),于 200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1、建设部 (建建 [2000]211 号)文件中规定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施 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 xx 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 xx 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33、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及办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应按北京市住建委的京建质 [2009]289 号文件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 训。 未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 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格式见京建质 [2009]289 号文件附件 ); (4)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 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 ; (5)需要见证取样的送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 24 小时通知见证人 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除应遵守上述文件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 术管理规范》 (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34、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 (取样 )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养、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 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 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取样 )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

2018 版现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汇总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 ( 国 家 标 准 第 1 号 修 改 单 )GB 175-2007/XG1-2009 ( 2009.09.01 实施 , 现 行 有 效 ) ; b5E2RG bCAP
水 泥 的 命 名 、定 义 和 术 语 GB/T 4131-2014( 2015.02.01 实 施 ,现 行 有效);
水 泥 取 样 方 法 GB12573-2008 ( 2008.08.01 实 施 ,现 行 有 效 )
1. 水 泥 取 样 送 样 规 则
1) 首 先 要 掌 握 所 购 买 的 水 泥 的 生 产 厂 是 否 具 有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2) 水 泥 委 托 检 验 样 品 必 须 以 每 一 个 出 厂 水 泥 编 号 为 一 个 取 样 单 位 , 不得 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 泥 试 样 必 须 在 同 一 编 号 不 同 部 位 处 等 量 采 集 , 取 样 点 至 少 在 20 点 以 上 , 经 混 合 均 匀 后 用 防 潮 容 器 包 装 , 重 量 不 少 于 12 ㎏ 。 p1EanqF DP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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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 托 单 位 必 须 逐 项 填 写 检 验 委 托 单 ,如 水 泥 生 产 厂 名 、商 标 、水 泥 品 种 、强 度 等 级 、出厂 编 号 或 出 厂 日 期 、工 程 名 称 ,全 套物 理 检 验 项 目 等 。用 于 装 饰 的 水 泥 应 进 行 安 定 性 的 检 验 。 DXDiTa9E3d
5) 水 泥 出 厂 日 期 超 过 三 个 月 应 在 使 有 前 作 复 验 。
6) 进 口 水 泥 一 律 按 上 述 要 求 进 行 。
2. 水 泥 取 样 规 定
1) 水 泥 出 厂 前 按 同 品 种 、同 强 度 等 级 编 号 和 取 样 。袋 装 水 泥 和 散 装 水 泥 应 分 别 进 行 编 号 和 取 样 。每 一 编 号 为 一 取 样 单 位 。水 泥 出 厂 编 号 按 年 生 产 能 力 规 定 为 : RTCrpUDG iT
A 、 200 × 104t 以 上 , 不 超 过 4000t 为 一 编 号 ;
B 、 120 × 104t ~ 200 × 104t , 不 超 过 2400t 为 一 编 号 ;
C 、 60 × 104t ~ 120 × 104t , 不 超 过 1000t 为 一 编 号 ;
D 、 30 × 104t ~ 60 × 104t , 不 超 过 600t 为 一 编 号 ;
E 、 10 × 104t ~ 30 × 104t , 不 超 过 400t 为 一 编 号 ;
F 、 10 × 104t 以 下 , 不 超 过 200t 为 一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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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word版本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材见证取样送检(1) 2.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 2.1 水泥。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 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详见3.其他规定) 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2、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弯曲点应打磨与母材平齐)。 2.3.2 钢筋电弧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两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一批。 2、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2.3.3 电渣压力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 式版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 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

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标准 送试取样标准材料名称代表数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水泥200t 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取样点超过20点,均匀混合后组成一组样品12㎏砂子大型工具运输400m3或600t 小型工具运输200m3或300t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铲除表层,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组

取样数量:4根,复试8根;代表数量:60t 端部去掉500㎜ 拉伸:(2根) 公称直径d≤25;试样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350㎜ 公称直径25

取样数量:3根,复试6根;代表数量:60t 拉伸(1根):任选一盘,从该盘的任一端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350mm。 弯曲(2根):任选两盘,从每盘的任一端各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200mm。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学会加气混凝土设备价格。 三、焊件 电弧焊、电渣焊:300个焊头为一批;取3根(拉伸),复试6根 对焊:200个焊头为一批;取6根(拉伸3根,冷弯3根),复试12根 2、弯曲试件长度按下式计算: L=D+2.5d+150mm 式中:L—试件长度D—弯心直径(mm)d—钢筋直径(mm) 切取试件时,焊缝应处于试件长度的中央。 弯心直径D按下表规定确定。 390×140×190 390×90×190 290×190×190 290×290×190 300×190×190 建筑水暖材料取样单 1.排水管材(取带标识段)

2018版现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

2018版现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 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

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送样委托单 工程名称湖北省水稻工程技术实验楼工程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委托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农科院监理单位武汉宏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单位(盖章)武汉宏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见证人(签字)送样人(签字)陈辉样品来源见证取样委托日期2006 年03月06 日联系电话 检验编号试件尺寸设计强 度等级 成型日期 要求试 验龄期 送样 数量 代表 批量 养护方法使用部位 150×150×150C20天3块100m2标养二次构件 (构造柱、过梁、压顶) 基础部分 检验项目 收样日期年月日收样人预定取报告日期年月日付款方式 说明1、见证单位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为其单位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持证人员。 2、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3、见证人员有责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送样人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试验机构,然后在委托单上签字,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见证人员负责。 4、检测试验报告上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否则,其报告-律无效。

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送样委托单 工程名称湖北省水稻工程技术实验楼工程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委托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农科院监理单位武汉宏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单位(盖章)武汉宏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见证人(签字)送样人(签字)陈辉样品来源见证取样委托日期2006 年 3 月01 日联系电话 检验编号试件尺寸设计强 度等级 成型日期 要求试 验龄期 送样 数量 代表 批量 养护方法使用部位 150×150×150C252006.元.116000·天(50天)3块100m2同条件处梁、板 150×150×150C252006.元.156000·天(46天)3块100m2同条件六层屋面 检验项目 收样日期年月日收样人预定取报告日期年月日付款方式 说明1、见证单位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为其单位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持证人员。 2、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3、见证人员有责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送样人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试验机构,然后在委托单上签字,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见证人员负责。 4、检测试验报告上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否则,其报告-律无效。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

附件一、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

附件二、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一、水泥 1、水泥的进场检验: (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这里要特别注意,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通常是7d的,这样不能作为最后竣工资料,而必须要求提供28d的水泥检验报告;水泥送试验室后,有时候试验室出的报告,也可能会有3d或者28d的,28d才是我们最后竣工资料需要的),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 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 a. 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 b. 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 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 二.钢筋 (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 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拉伸试样直径R6.5-20mm,长度为300-400mm。弯曲试样长度为250mm,直径R25-32mm 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450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mm。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3、批量: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三、混凝土 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2、组批规则: 1)现场搅拌同: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B、按每工作台班。C、每一现浇楼层。 2、商品砼: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 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 预埋件钢筋T 型接头⑴频率: 以300 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 均应大于等于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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