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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管理制度

矿山管理制度
矿山管理制度

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山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山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上矿山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省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9、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严禁单人作业。

10、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每个生产中段和每个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出口与安全出口相通。

11、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定的采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12、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井下所需的风量、风质、风速;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13、井巷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与施工的需要。

14、严禁使用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工作。

15、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矿区、工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6、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要求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7、在矿区内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注意各种警告,严禁非驾驶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爬上爬下。

1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9、发生安全事故时,矿硐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省矿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0、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入井安全须知

1、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自带照明灯具、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在井下打闹。

3、出入矿井的人员必须登记,严格实行交接班。矿井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4、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入井。

5、行走时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至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准进入。

9、井下放炮时必须做好警戒工作,必须听丛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点通过和逗留。

11、何人不准向溜井、坚井、通风井内投扔物品。

12、带长物入井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3、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碴,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14、非操作人员不得乘井下运输车辆。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进入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好顶板浮石,清理好路面的碎石后方准作业。

⑵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的裂缝中打眼。

⑶发现受凿岩石震动后,顶帮掉碴要立即停止作业,查明情况,处理安全后方准继续作业。

⑷发现炮眼在大量涌水时,不能拨出钎杆,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⑸进入工作面后发现有辣眼、刺鼻或头昏的感觉,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⑹撬顶时,人员要站好位置,防止浮石脱落伤人,并且要防止人员堕落。

2、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⑵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雷管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⑶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⑷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⑸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⑹导火索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⑺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⑻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⑼最后一炮响后须经充分通风15分钟以上,工作面无炮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检查,发现瞎炮要立即处理,不准交班。

⑽瞎炮处理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份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11)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3、井下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上班前必须对车辆全面检查是否运行正常,确保车辆设备正常后方能进行运输作业。

⑵制动与照明不正常的车辆严禁入井。

⑶行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障碍,防止碰撞伤人,与行人相遇应让行人先通过。

⑷要检查车上所装的矿、碴是否牢固、超高、超宽,有掉落在巷道的矿岩须及时清理。

⑸矿岩应按指定地点排卸,严禁随意乱卸。

⑹严禁矿碴与人员混装。

⑺露天行走时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要限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⑻井下行走车辆交汇时,距避车道近的车辆先避让于避车道内,待对方通过方可通行。

⑼严禁恶意堵占车道。

4、装矿(碴)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作业前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检查好顶板、边帮,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⑵装矿(碴)时应先用水冲喷矿碴,发现辣眼、头昏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⑶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和障碍物,防止碰撞伤人。

⑷使用大锤破大块矿石时,要先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完好,其它人员要离开危险区,以防飞石伤人。

⑸工作面有瞎炮要通知爆破工及时处理,避炮时要到安全区,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最后炮15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5、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井下电工应对井下的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应保证各作业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⑵井下电工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缆的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⑶电气设备的外壳不准随便拆除,其外壳和风水管等应有接地装置,对接地保护的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

⑷380伏以上的电路禁止带电作业,禁止湿手、赤脚操作电气设备。

⑸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⑹检修高压电气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要负主要责任。

⑺操作高压电气时要正确使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

⑻配电盘应安装在干燥、无滴水的地方,以保证有良好的绝缘。

⑼电线和风水管、36伏照明线路和?伏以上的线路应错开安装,不得缠混在一起。

⑽动力、照明线路应吊挂整齐,接头可靠,绝缘良好。

⑾在停电检修线路或设备时应先事先所用线路的生产工,应在所检查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挂上警牌,以防发生触电事故。⑿电气设备的线路安装、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五、违章处罚规定

矿井或从业人员违反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按其规定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阳山铁矿的处罚。

1、凡有违章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直至建议承包队解除用工或解除太矿方和承包队的合同。

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队伍,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直至停产整顿或终止合同。

a未能按设计要求,越界滥采乱挖,破坏顶板、保安矿柱及井下、地表其它工业设施。

b随意堆放火工用品,私自将火工用品转借、转送他人及私自买卖。

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窗。每半年进行一

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

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

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矿部级安全教育,矿部授权的科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或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负责主办安技教育

工作。

2、矿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③加强安全思想、安全意识的教育。

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⑤教育职工熟悉了解本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

⑥学习安全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3、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①厂级安全教育是厂长(车间主任)的重要职责,对新职工或经矿级培训过的职工必须经过厂级安全教育。

②必须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厂的劳动性质、工作环境、生产场地、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领。

③必须使职工懂得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管理和各种程序。

④掌握本厂的安全知识,指明危险区段和危险环节。

⑤根据职工的身份状况、技术、技能和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责任,并考核安全工作。

4、班组级安全教育

①班组安全教育是班组长(工段长)的确重要职责,必须对经厂级教育的职工进行再教育。

②班组教育,主要是把经过矿、厂级教育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去。

③必须使职工掌握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常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④使职工了解作业环境、安全通道、禁止信号、标志以及危险防范区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程序、方法、要领。

⑥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程序、技术指标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须使职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应急撤离处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维护机械设备和保养设备的要求和方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保护好设备、设施的运转系

统和防护系统。

⑨熟悉规章制度、工业卫生要求和作业环境要求。

⑩新职工必须进行岗位责任制的教育,防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岗位师傅包教,新入厂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安全生产责任性强的老工人(师傅)制定师徒合同,带徒操作教育,经一年时期的岗位操作训练和考核合作后,学徒工方可独立操

作。

第九条: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调转更换工种的职工都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种调换岗位时,需经班组进行岗位训练5-10天,以操作熟练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具体化。根据职工文化层次分期分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专题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结合起来,努力

建设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组织、群众团体都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不断地进行安全引导教育,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对全矿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普遍安全专题教育,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教育,生产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考试教育。班组要坚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长

抓不懈,使其制度化。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活动制度,矿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安全教育大会;厂级每月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总结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大会。班组每

周末组织一次安全学习会,结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作为安全活动的时间,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条: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参加,主要负责不在时应由付职或委托负责人参加主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动

要有明确记载,填写好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抓好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安全教育,职工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思想意识,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

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派出培训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

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

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

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

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

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性。否则,不能

从事本工种。

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本矿的安全规定。

第十条:考核发证

1、特殊工种,技术专业工种,可持本系统,专业学校部门考核的毕业证、合格证、执照、持证操作,经培训考核但无证件、证照者,矿上不予承认,证件不齐者,待办齐之后再上岗。有证件,但培训不合格或技术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证件不实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

2、本矿所培训的新职工,经本矿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可持证止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班组的安全教育。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不发合格证,不能上岗工作,待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经三次培训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安全合同,自行辞退。

3、全矿在册职工的普通培训,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日

第四章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和本矿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

规范。

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车场、排

水、设施配套。

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

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

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

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

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持班制,填写好安全

值班记录。

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

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障行人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

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都要整洁,开关、闸

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

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

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

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

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

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

杂物,要使作业人员畅通。

回采工作面,每班必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

如有冒顶或大冒顶危险征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第九条:提升运输

1、平巷运输,轨道要安装正规符合标准,按照校正检修,矿车运矿必须要有刹车装置,推矿速度1米/

秒之间,前后距离在10米以外,发现前方有行人,立即刹车,防止跳道翻车相撞。

2、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操作,信号照明要齐备,小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一个矿斗,大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二个矿斗,提升速度控制在1米/秒之内。上坡矿斗提升至中段平巷阻车器以内处,待矿车停稳发信号后,再拨取销子,空车下坡行至下中段平巷巷停机发信号后拨销转移矿斗。矿斗上下先要扣紧钢丝绳卡子,栓子销子再发信号开车提升。斜井上下行人时,不准开车运输,行人必须走栏杆以内的人行道,不准沿轨或越轨

行走。

第五章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购进:本矿所需的炸药、雷管、导火索(防水炸药、电雷管),必须由财务科计划,矿长审批购进。供销科凭计划单向公安、物资部门申报办理准购证和准运证方可购进。

第二条:运输:凭准运证运输、装卸必须将炸药、雷管、导火索分别装卸,分别运输,禁止混装和混运,装运时不能挤压磁撞。运输车辆、人员要有合格证照,专车专用,由供销人员押送,专运期间不准他人搭乘车,不准装

运其它货物,不准打火吸烟。保证装卸运输安全。

第三条:试验:每次购进的易爆物品必须经安保科和供销科人员联合进行试验,引爆时速、防水性能,产品质量

不合格的要立即退购。防止购进过期受潮和残次品。

第四条:贮存:

1、炸药库守卫班为易爆物品的贮存领用进行专职管理,班长全面负责,守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三种

制度,即守卫班岗位责任制;库房贮存管理制度;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2、易爆物品必须分别贮存在专用库房、雷管库与炸药库要相隔50米。各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卫生、整洁,

门窗要严密坚固,存放量不宜过多、过重,防止受压、受潮。

3、要保护好库房附近的避雷、消防和电话设施。严禁在库房100米范围生火、放鞭炮。

4、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库房区域放炮、采石、采矿、淘金,禁止打猎、放牧、砍柴、伐木。非工作人员不准

留宿,骚扰乱窜。防止鼠类动物窜入雷管库。

5、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油灯、蜡烛、火柴、打火机等明火,严禁吸烟和其它火种易燃品带入库内。

6、守卫人员必须昼夜值班,严守岗位,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工种。

7、严格交接班制度,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严禁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擅自离岗,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审批领用

1、各生产单位根据当天用量计划开票,炸药、雷管、导火索要分别开票,分别领取,分别拿运。

2、审批要建立五级签字制,即:领料员、队长、厂长、安保科科长签字,矿长审批。坚持过量不批,签字不齐

不批,非专人领用不批。

3、领料人员应是专门培训持证操作的爆破工,专人领用,专人操作。

4、领料员凭矿长审批的出库单经库房登记后,进行领料,领料期间严禁吸烟和携带任何火种任何易燃品进库。

禁止三种物品一次领取运往。

第六条:操作使用

1、禁止在室内或火房插雷管和存放爆炸物品,禁止用石块、砍刀砸导火索。

2、操作期间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用牙吹接雷管,导火索必须根据放炮的个数、避炮的距离确定尺度,但宜

长不宜短。

3、坑道内绝不能堆放爆炸物品,绝不能将物品存放在轨面、矿车、绞车、变压服器、电线接头或路旁人行通道

工作场所之处。

第七条:退料:当班所剩的物品,不准丢失,不准带入住室存放,必须及时交给二级退料库专门保管。二级保管必须建立健全退料登记台帐。严格退料库的岗位责任和看管制度。

第八条:爆炸物品属特殊材料。用途广泛、危害严重,一旦流放社会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严禁偷、拿、窝藏、丢失或送人情。一旦发现类似现象,要一查到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依法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维护电器设备,发挥电力在安全生产

和经济建设的先行作用。

第二条:按照供电部门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达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按期记量交费、保证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遵守国家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房、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和合理用电。

第四条:本矿安全用电必须实行加强领导,统一调度,严格管理,依法监督,专职操作,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第五条:在主管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动力工段全面负责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电力调度使用以及设备维修和全部安全用电工作,主持指导电工班的日常值班和技术操作。

第六条:电器设备、设施管理

1、线路管理,矿区高、低压线路、电缆、电杆、电话线、变压器及其有关辅助设备,都是国家和企业重要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危害和破坏,严禁任何人在沿输电线路和设施周围进行爆破、采石、掏坑、植树和搞建筑,不准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柴草和其它物品。

电器设备、设施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架设更换拆除电线、电杆、电缆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非电工作业,严禁任何人私自上杆、架改、塔勾线路。非本矿工作需要禁止任何人增设

乱动电器设备、工具。

2、设备管理

①电器设备必须坚持专人看管,责任到人,该值班谁负责的原则。

②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包括电力、电缆、配电室、变压器、电容器、架空线路、电器仪表、电器调试设备,

监测仪器、电讯设备),均由动力工段统一装置管理负责防护维修。

③生产单位的电动机、控制柜、控制箱、电焊机、起动器、调压器及工具均由生产单位的专职电工管理,并操作

使用。

④选矿厂4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的起动运转,除所在岗位职工看管外,电工班要随时观察起动运转情况。

⑤矿内电话机、总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有电话单位协助管理,保证畅通无阻。

⑥电视、广播、音响设施、发射台(站)由矿工会统一管理。

⑦化验设备的电热板、电烤箱、蒸馏器等由质检班管理。

⑧食堂所用的电冰箱、电鼓风、压面机由所在食堂管理员管理。

⑨全矿照明设施,电量供应均由动力工段专职电工统一安装、控制管理。

第七条:生产用电

1、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精心看管、操作维护,提高电器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电力的生产效能和经济优

势。

2、未经矿领导批准和动力工段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换高低压输送和用电方式,以免浪费不安全因素

出现。

3、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分段供电生产,但首先保证矿山井下照明和选矿工段等重点生产区段。

4、生产设备、电器起动运转必须允许负荷量。

5、动力工段对值班人员,用电部位要进行调试抽查,提高用电工作和技术标准。

6、导电部位、传动部位、运转部位必须加固防护设施,动力线路、照明线路不能漏电,线头线路不能裸露,闸

刀、开关、保险盒要安装完整,不能带水。

7、电器设备均应在70%以上负荷运行,平均功率因数要达到95%以上,高压同步电动机的功率因数表应指示在

95%左右(超前),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调节,对于耗电高运行效率低的设备应及时更换。

8、生产性照明装载站等重点部位的夜间工作,可安装500瓦探照灯。矿山井下和地面工作的潮湿地方一律采用

42伏以下的低压照明设施。

9、各种电器设备、工具、绝缘用具、各类保护装置和各种接地、接零保护装置都要定期检查,使其合乎要求,

保持灵敏有效。

10、在生产负荷允许并安全用电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以达到增产又节电的目的。

第八条:生活用电

1、全矿生活用电由动力工段统一供电控制,安装、检查、整改。

2、照明用电:

①会议室、舞厅、展厅在工作、活动时间开灯,非工作、活动时间关灯。

②办公室、路灯、球场、车棚库房等公用场所,按晚间规定时间供电照明,非工作时间熄灯。

③宿舍照明、单间宿舍每室一灯,连接宿舍每间一灯,平时每灯不超过60瓦,限电时每灯按15瓦供电,各室内

夜间按规定时间供电,非交接班时间一律熄灯,禁止长明灯。

3、取暖(有条件时,机关楼、单身楼,可以安装暖气设备),目前全矿职工人均使用电褥子一个,按15瓦供电。

夏季晚上供、冬季昼夜供,限电时按限电时的具体规定时间供电取暖。

上班和请假时间必须自觉关闭,以免引起火灾或浪费电。

4、生活用电的线路由电工统筹安接,定期检查。任何人不许乱接乱插。

5、生活用电中发生不安全因素,首先应切断电源,立即找电工处理,杜绝触电和起火事故。

6、非矿领导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电炉子。

第九条:电工值班制度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

平和业务能力。

2、电工在值班期间必须高度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操作。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两票、三制"规则,遵守岗位责任制,禁止擅离职守,禁止串岗、睡岗、溜岗或

他人顶替。

4、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变、配电室和电工值班岗位,乱动开关、手柄和电器设备,值班室的门锁钥匙要电

工专管。

5、电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使用好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

6、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按电力供应情况,严格调节全矿供电工作,控制生活用电,保证生产用电,把握送电时间。

②所有电器设备的导电部分和手动操作开关,都必须有安装装置,电源开关要加强管理。

③随时注意监视盘上各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禁止湿式作业和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要有领导致批准,要有监视和严格防护)。

⑤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总电源停电时进行,但检修工作必须在供电之前结束,工作之前必须经过

验电器检测,确认无电方可工作。

⑥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要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施工用具(如接地线、绝缘棒、高压验电笔绝缘工具等)。

并掌握操作性质。

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值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立即断开电器,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报告领导。

⑧严格进行巡视检查,掌握电器设备的运转状况。

⑨填写好值班记录,标明仪表数据。

⑩坚持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好交接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用电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必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2、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必须主管安全用电,各级领导要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照技术标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器设备、设施应按

国家规定采取安全电压安装漏电防护装置。

4、高压危险区域、变电室、配电室、变压器等电器设备重点场所,都要悬挂警戒标志和禁止标志牌。

5、矿安委会、工会和动力工段要定期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性、设施性的问题由

动力工段及时整改,对私接灯线随意改换生活用电和使用电炉子等违章行为要追查责任,没收罚款处理。

6、对有意破坏电力设备、设施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全矿职工要以主人翁姿态,节约能源,爱护电、用好电,积极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特别是偷拿电器设备材料

行为。矿部实行重罚政策处理。

第七章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

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

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

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

格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

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第六条:仓库防火

1、各材料库、油库都要挂"库房重地,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禁止任

何人在领料进库时吸烟带火。

2、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和其它易燃物品。

3、库内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整齐。

4、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生火取暖,不准安电炉子,不准有破旧照明线头。

5、库房照明要在库外安上开关,库内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或拉断开关。

6、领用发放劳保用品时,必须禁止任何人吸烟、打火,禁止任何人进入库房将烟头火种带入库内。

7、油库防火

①非工人人员禁止进入油库。

②要加强油库防盗锁。钥匙不能丢失。

③油库50米内不能准放柴草,不能使用明火。

④车辆加油、卸油时,严禁吸烟打火,加油完毕要上好保险阀,汽车油箱要上好锁。

⑤汽油发生火灾时,禁止用水灭火。

第七条:护林防火

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依法加强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2、严禁任何人在矿区森林毁林开荒。

3、禁止职工在干燥季节进行捡柴生火。

4、严厉打击放火烧山的犯罪行为。

5、矿区森林内严禁打猎捕杀珍惜动物。

第八条:消防抢救

1、不论在矿区、宿舍或林区一旦发生火灾或着火现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抢救扑灭。

2、如发生大火现象要组织全部力量停产抢救,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对消防抢救工作态度不积极的要警告处分。对各种因要以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摘文稿

公安部发布《消防安全二十一条》

严防火灾确保安全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灭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火种;

3、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水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器线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报警电话,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缓;

21、《消防安全二十条》内容简练通俗易记,便于操作,实用性强,大家牢记在心,必将为防火安全提供有力的

保障,(二十条是公安部九五年颁发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章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

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

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

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

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

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

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第四条: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

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第五条:驾驶员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凭驾驶证照驾驶车辆。

2、本矿驾驶员除严格遵守《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十三项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①要树立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驾驶技术,提高操作能力,保障行车安全。

②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坚持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堵气车,不开凑合车。

③出车前要情绪良好,驾驶时不能急躁,不能盲目超车、穿障越险。

④驾驶员要严格技术要求,要有良好的驾驶技术,还要有随时发生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做到不骄不躁,精益求精。

⑤行车时刻注意行人、车辆、路障,坚持"一看二慢三通过"和"宁停十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第六条:车辆驾驶

1、货运车在严格遵守《交通条例》中关于车辆行驶和车辆装载的规定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安全问题:

①翻斗车,矿区专用的生产性翻斗车,首先要保障装卸转运期间的安全,一、必须保持良好的车况;二、运行时保持30米以外持距离;三、按路况出车;四、限速行驶;五、注意道路行人;六、注意索道放矿;七、选好倒车场地、注意前后行人;八、不准在矿堆有塌方、滚石处装车;九、不准车斗带人;卸车时要先观察前后方向的

场地、人行、建筑物和高处的电线。

②平板车,一、出车前的证照、车辆的灯光、喇叭,各种部件都要齐全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良好。二、在城市或正式公路行驶要遵守城市和交通规则,不准撞红灯,不准高速行驶;三、不允许客货混载;四、驾驶室不准超员;

大箱载人。五、注意倒车安全;六、按天气、路况派车出车,备带防滑链和必要的工器具。

2、大客车

①严格遵守国家车辆管理条例。

②司助人员和乘车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客车管理制度》,按派车单出车,按路单乘车,做到按时有序、安

全服务。

③在天气、路段、车况不好时不能派车出车,虽已派出,但遇河涨、雷雹雨、厚冰雪、路断滑坡、泥泞时不能强

行通过。

④行车时司助人员不能与乘客闲谈举止,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操作安全驾驶。

⑤不能超员、超速、超车、超载。

⑥乘车人员必须做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准推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举重物品上车。车辆运行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抢座位或在妨碍驾驶,妨碍视线的部位座车。不准跳车或在车窗翻越,不准损坏车辆装修设施,讲究车辆卫生。

3、小车

①遵守交通条例,带好证件牌照,讲究车容车貌,保证行车安全。

②遵守本矿《小车安全管理制度》。

③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

④不准超员超载,不带笨重东西或脏物。

⑤不准超越洪水、滑坡、深渠或大河。

⑥进入城市,不能撞红灯,越野公路时不能超速行驶。

第七条:检修和审批

①本矿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号及各种证件,方可行驶。

②牌号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坚固,保持清晰,并不准任何人转借、涂改、伪造和私自更换。

③本矿车辆必须定期保养修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传动器、刮水器、灯光、喇叭、后

视镜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④经保养修理后的车辆必须由修理工和司机进行调试,确认安全良好方可出车远行。

⑤积极接受车管部门的年度审验和检查,审检不合格者,不准行驶。

⑥参于车辆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和养路费。

第八条:外来车辆管理

1、进入本矿区的一切外来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遵守本矿车辆管理制度。

2、进入本矿的车辆要主动出示证照有门卫值班室登记,不准无证件、无牌号车辆越过地磅界线,不许助手、学

徒或未经培训的人在矿区驾驶车辆。

3、外来车辆必须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准在矿区开野蛮车,严禁强行、霸道和高速超车,不能抢地磅,抢矿

台。

4、矿区主要路段要限速10公里/小时行驶,不许在矿部周围超标鸣号。

5、不能在危险路段强行会车,不准抢占或堵塞他车路线,急弯、狭窄路段要减速鸣号行驶,倒车必须在指定地

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操作。

6、必须注意行人,不许侵越行人的路线,当行人未发觉车来时,车辆必须刹车停止,待行人走开再驾驶通行。

7、不许在车门、大箱上爬乘,大箱不准带人,驾驶室不准超员。

8、按先后次序过磅装车,检斤时不许弄虚作假,搞小动作。

9、不许盗窃装运本矿财物,不准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登记检查。

10、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后果要追究责任,扣车罚款处理。

第九条: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重要路段高速行驶,下坡路自行车不准带人,在车辆较多和冰雨天不能骑自行车。

正常行车一律靠右行驶。

第十条:推土机不能在大于25度上坡和大于35度的下坡行驶和工作,禁止在超过10度的坡面上横行驾驶,不准在斜坡上检修,在拖拉车辆和较大重量的物体时先要检查修好本身的机体部件,确认安全可靠,再进行用力行

驶。

第九章井巷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条:轻轨安装运输中段主要运输巷道采用15公斤/米钢轨,××水泥轨枕,临时运输巷道采用11-13公斤/米钢轨,木铺轨枕,轻轨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轨枕要支平垫稳,间距不大于600毫米,轨距要保持600毫米,

xx公司配矿管理制度

矿业有限公司 矿山配矿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 生产技术处

矿山配矿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 第一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使配矿环节中各关联单位,不简单的将配矿工作理解为采矿单方面工作进行,要在地质勘查尤其是生产勘探阶段、矿山回采阶段、选矿供矿阶段等各环节有机结合、紧密配合使其成为一个体系的地质、采矿、选矿整流程配矿闭合管理。同时还应结合公司金属平衡中工作同步进行,配矿过程中所取得数据,不单是在供、配矿阶段用以指导生产的数据,同时应在整理、分析、优化后,作为金属平衡品位管理基础数据的一部分,用以分析、总结金属平衡品位的波动及变化规律。 第二条配矿终极目标为:确保供矿品位持续稳定,有用组分在特定时间区段内保持均匀,当品位出现较大波动时,选矿厂能够及时调整选矿工艺及药剂量。 第条结合公司近年来综合回收率情况及集团公司对尾矿控制指标,公司合理供矿目标范围为1.2~1.4克/吨之间。 第条在原矿品位低于1.4克/吨时,应确保尾矿品位不超过0.295克/吨,应公司需要提高供矿品位时,供矿品位大于1.4克/吨时,应确保回收率不低于80%。 第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配矿工作的地勘处、采矿厂、选矿厂、生产技术处及承担具体采出、运输矿石的承包商。 第二章术语及定义 第三条配矿工作是结合矿山生产目标和生产技术条件限制进行矿石质量综合的系统工程,按照一定比例将不同品位的矿石进行搭配、混匀,使其满足矿山矿石产品质量要求。通过将高低不同品位矿石进行质量匹配、中和,以增加合格矿石的产出量,减少矿山废石量的占用空间,改善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 第四条公司配矿工作分为“一次配矿”和“二次配矿”。 第五条“一次配矿”是指通过对矿石的充分拌和,使其有用组分能够在同一批次内能够达到均匀、稳定。 第六条“二次配矿”是指通过在采出过程中合理搭配矿石数量、有用组分品位,使其矿石供应品位能够到达公司指定的入选品位波动范围。 第七条配矿管理流程围绕设计阶段——回采阶段——入选前阶段——流程中几个阶段分别开展。

矿山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随班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6、负责每周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0、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 11、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技术规范。 3、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各类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5、针对矿井存在的危害,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召开工例会等有关技术及通风方面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知名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质量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GGG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 一、目的:为建立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分发、执行、保管、存档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二、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标准操作程序、计算机操作规程、记录、凭证、档案等文件的管理。 四、内容: (一)文件编制: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四类,即: 1、质量制度类,代码用字母“ GLZD ”表示。 2、质量职责类,代码用字母“ ZLZZ ”表示。 3、操作规程类,代码用字母“ CZGC ”表示。 4、质量记录类. (二)、文件编号要求。为规范内部文件管理,有效分类、便于检索,对各类文件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应做到格式规范,类别清晰,一文一号。

1、编号结构 文件编号由四位字母与3位阿拉伯数字的序号(从“001 ”开始)加四位阿 拉伯数字的年号编码组合而成,具体说明如下 质量制度的类列代码,GLZD---001---2015 质量职责的类别代码,ZLZZ---001---2015 操作规程的类别代码,CZGC---001---2015 2、文件编号的应用 A、文件编号应标注于各“文件头”的相应位置。 B、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按文件编号一经启用,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或废 止,应按文件管理修改的规定进行。 C、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必须依据本制度进行统一编码或修定。 (三)、文件起草:由使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质量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负责起草、编制。 (四)、文件标准格式及内容要求 1、除行政文件外的所有文件均使用A4纸。 2、文件内容包括如下:“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责任者、内容”。 3、行政文件格式可另行规定。 (五)、文件修改与审批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规性文件、质量管理部门编制完 制度的初稿后,由企业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会审、修改,并提出修 改意见,将修改意见填《文件评审反馈表》报质量管理部,起草人根据会审情况进行修改。 2、质量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文件修改结束后,交质量负责人审核,再由企业负责人批准签发。 3、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性文件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审批,其他一般性质量文件也可由质量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文件必须有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文件在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修

矿山技术管理-采掘技术管理制度2

南京栖霞山锌阳矿业有限公司 采掘技术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一般规定 (一)、本标准是根据《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和我矿实际情况,在收集整理我公司历年实践所执行的采掘技术管理有关规程的基础上而制订的。 (二)、采掘技术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采掘生产。 (三)、遵循“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技术方针,贯彻执行“贫富、大小、难易、远近”兼采的技术政策,坚持合理的开采顺序,坚持质量第一。 第二条、技术管理职能 (一)、本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主、生产技术、总调度室主要领导参加的采掘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对采掘技术管理负全面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责任。 (二)、采掘工区设采掘充填职能人员,处理采掘充生产技术工作,在主管生产技术副主任的领导下,成立以贫损和采场生产能力为中心的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对采掘生产的技术管理负检查、监督、服务和指导的责任。 (三)、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栖霞山项目部(以下简称温州通业栖霞山项目部)由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等3~5人组织成立本单位技术管理小组,对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规格质量、贫化损失、采场生产能力等负全面管理责任。 (四)、采掘工区、温州通业栖霞山项目部由主管生产技术副主任(副经理)主持每月组织一次技术管理检查评比;公司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采掘工区、温州通业栖霞山项目部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下,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 第二章采场技术管理 第三条、总则 (一)、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采场技术管理是矿山技术管理的基础。 (二)、矿山采矿工作应以采场为单元组织生产,实行强化开采,推广先进经验,采用实用的新技术,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 (三)、采场设计和施工,必须达到矿山设计的开采回采率和采矿贫化率。 第四条、采场单体设计 (一)、采场单体设计应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包括矿体地质、水位地质、工程地质等文字说明和图件)进行。采场单体设计的地质储量要求达到B级。 对于提供设计用的地质资料,需经地质测量专业主管技术人员审核。如不能满足设计需要,设计人员可要求补充生产探矿,或结合采矿设计,补充生产探矿工程。 (二)、采场单体设计应在本中段采场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要照顾上、下、左、右相临采场的关系及回采顺序。 矿柱回采设计为采场单体设计的一部分,应和矿房设计同时进行。

质量管理部管理制度最新版

质量管理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提升部门整体形象,规范部门内部员工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达到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质量管理部所有在岗人员。 3. 内部管理制度 3.1请假制度 3.1.1部门员工请假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休假申请单》,病假需提供有关 医院证明。其它情况按公司制度进行。 3.1.2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的请假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把此上交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处 备案,凡请假条在休假前没有上交的,一律视为无效请假。 3.1.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的,必须在上班前半小时内电话、短信和微信告知科室负责 人,并说明情况。然后,在上班的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应按照请假程序执行,填写《员工请假/休假申请单》,未告知的请假现象按旷工处理。事后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逾期办理者,按旷工处理。 3.1.4凡请假条未经批准、事前不请假、假期满后未续假的、续假未批准者、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 理。旷工扣除三倍工作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3.1.5凡请假超过3天(含3天)以上者,均须提前3天写请假申请。确因亲人病危、家庭发生重大 变故等特殊情况可以当面、电话、短信、微信请假。来单位后立即填写《员工请假/休假申请单》。 3.2晨会制度 3.2.1违反部门制度时考核当事人50元/次,科室主管同时考核50元/次,重复出现翻倍对当 事人和科室主管进行考核,科室主管自行拟考核单,若部门起草翻倍考核,第三次调出质量管理部。 3.2.2参加晨会的人员每天早上8:15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允许迟到早退,未请假者 按迟到处理.考核按3.2.1处理。 3.2.3所有参加晨会人员手机设置静音、不允许有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吃早点或者嬉戏打闹的现象, 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主管同 3.2.1处理。 3.2.4所有参会人员着装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晨会中应保持正确站姿、精神饱满,不允许东倒西歪和 东张西望,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主管同 3.2.1处理。 3.2.5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说明情况,允许后方可离开。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 主管同 3.2.1处理。 3.3培训制度 3.3.1全员性:科室成员必须全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及时向主持人说明情况, 获允后方可离开,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主管同 3.2.1处理。 3.3.2针对性:对近期工作中出现的质量波动异常现象,展开有预防性,有目的性的培训,确定措施, 并对类似质量问题举一反三,杜绝质量隐患。 3.3.3计划性: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月初制定好本月的培训计划,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培训。对部门临时

矿山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编号:SY-AQ-0172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矿山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Mine equipment maintenance management system

矿山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目的和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各类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的进行,以达到设备完好,提高设备完好率及利用率为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l、公司机动处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监督指导。 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方针”,对本单位设备维护人员、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强化考核制度。 三、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

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修、会排除故障)。 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完好率及利用率。 四、设备维护要点 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2、设备维护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 3、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定人、定机、定质、定量、定时)。 4、无固定人员操作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段长安排专人维护保养。 5、大、中型设备在维护保养的同时,要设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时间、人员、使用备件等等)。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

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机构设置-----------------------------------3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 第四章安全教育制度-----------------------------13 第五章安全活动制度-----------------------------16 第六章安全例会制度-----------------------------17 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7 第八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22 第九章爆破器材管理实施办法-------------------26 第十章文明生产检查评比标准-------------------32 第十一章环保制度-------------------------------34 第十二章剧毒物品管理制度---------------------36 第十三章安全管理奖惩制度---------------------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交通、设备、污染事故,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本制度,做到有章必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 第三条公司下属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由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任副主任,安委会成员由其他副总经理、其它部门正职、安全员等组成。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 第七条各采场、车间(工段)大小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职责 1、组织协调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负责规划整

矿山人员管理制度

4、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与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与要求。 4、2 总经理助理(分管安全、生产)安全职责 1、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与有关规定,指导、协调与督促其她分管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与“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 2、及时研究、布置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与经验,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装置。 3、组织编制、审定企业安全生产长远规划、责任制、规章制度,经企业发布后组织实施,并组织督促、检查与处理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实施情况,且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参与制定、审查重大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并组织督促实施。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上报申报材料,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坚持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参加或组织编制、审定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5、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管理部门等分管职能部的安全工作汇报;每月对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6、每季度至少参加或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题会,及时调查研究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到基层一次,听取并处理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7、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每月至少组织或督促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包括特殊时段的专项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并布置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审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活动与考核。 9、审定企业内部经营责任书、以及对外各类经济合同与工程合同等的安全要求与责任,并组织安全方面的督查与考核。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对其人员、物资、器材等的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1、及时、准确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企业权限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组织编制与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与考核标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并与岗位工

药房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药房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1. 定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的、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 2. 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可以起到沟通意图、统一行动的作用。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 4. 责任:企业各项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核、修订、换版、解释、培训、指导、检查及分发,统一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协助、配合其工作。 5. 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四类,即: 质量手册类(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类); 质量职责类; 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与操作方法类; 质量记录类。 6. 当发生以下状况时,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相应内容的调整、修订。如: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改进时; 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后;组织机构职能变动时;使用中发现问题时;经过GSP认证检查或内部质量体系评审后以及其它需要修改的情况。

7. 文件编码要求。为规范内部文件管理,有效分类、便于检索,对各类文件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应做到格式规范,类别清晰,一文一号。 7.1 编号结构 文件编号由4个英文字母的公司代码、2个英文字母的 文件类别代码、3位阿拉伯数字的序号加4位阿拉伯数 字的年号编码组合而成,详如下: □□□□□□□□□ □ 公司代码文件类别代码年号文 件序号 HWWZ “代码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公司代码:7.1.1 7.1.2 文件类别 7.1.2.1 质量手册中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M”表示。 7.1.2.2 质量职责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D” 表示。 7.1.2.3 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文件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P”表示。

矿山设备维护管理制度.docx

矿山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一、目的和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各类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 标准、有规程的进行,以达到设备完好,提高设备完好率及利用率为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l、公司机动处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监督指导。 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方针”,对本单位设备维护人员、操作人 员进行严格培训,强化考核制度。 三、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 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 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 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 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修、会排除故障)。 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 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完好率及利用率。 四、设备维护要点 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2、设备维护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 3、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定人、定机、定质、定量、定时)。 4、无固定人员操作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段长安排专人维护保养。 5、大、中型设备在维护保养的同时,要设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时间、人员、使用备件 等等)。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六枝特区湘发煤矿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四年

一、矿井进展规划、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治理制度 为了适应矿井快速进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治理,加强企业中、长进展期规划的治理,规范“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机制,确保矿井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进展。为此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制度 (一)治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由矿长负责,分管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经营治理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生产技术科包括地测防治水专业、机运科、通防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治理部门治理职责: 1.经营治理部:参与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并负责编制落实经营方面的各项规划打算指标。 2.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负责编制落实人职员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打算。 3.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4.机电科: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供水、供风、供液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5.通防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打算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依照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要确保矿井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决策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二、“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 (一)治理职责与分工: 1.矿级治理层是本矿的总最高决策层,负责对矿井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进展战略; 2.总经理会是本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矿井建设、进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矿长是公司第一治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治理工作,对日常治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治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进行决策。

(完整版)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材料)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材料汇编 目录 序号标题页码 1、质量事故仲裁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 2、质量信息收集反馈制度 (10) 3、水泥及熟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4) 4、水泥及商品熟料质量检验报告管理办法 (18) 5、外购原燃材料取样、检验、验收作业指导书 (23) 6、产品质量投诉与纠纷处理流程 (28) 7、试验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32)

质量事故仲裁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1.总则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对品质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内部质量监督、抽查、评价体系,提高质量监管能力,增强子公司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其质量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分类 2.1重大质量事故 2.1.1出厂水泥品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1.2出口水泥(熟料)不满足合同约定指标; 2.1.3商品熟料安定性不良或f-CaO>2.0%;抗压强度3天低于25.0MPa;28天低于5 3.0MPa; 2. 2 质量事故 2.2.1出厂水泥品质指标不符合海螺集团标准要求; 2.2.2商品熟料f-CaO>1.5%;抗压强度3天低于28.0MPa;28天低于55.0MPa; 2.2.3满足国家标准前提下,内贸产品品质指标低于合同约定要求。 3.事故确定程序 3.1内部客户投诉确定 内部客户投诉主要针对集团内部熟料基地向粉磨站销售商品熟料,因熟料质量不符合海螺标准要求,影响粉磨企业正常生产组织或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投诉处理。 3.1.1粉磨站对进厂熟料质量有异议,要同时向发运厂家和公司品

质部投诉,并确保投诉的及时性,具体投诉时间从卸船(车)开始计算,规定如下: 3.1.1.1凡f-CaO超标投诉,4小时内电话反馈(如夜间可延长至次日11时之前)。 3.1.1.2抗压强度投诉:3天抗压强度应在5日之内;28天抗压强度应在30日之内。 3.1.2粉磨企业如超过规定时间投诉的或未按规定留样的,品质部原则上不再负责协调处理,熟料基地也可不再对该批不合格熟料负责;而由此批熟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粉磨企业负责(包括对最终产品各项品质指标负全责)。 3.1.3投诉的确认 3.1.4公司品质部在收到粉磨站投诉后,首先电话向发运基地了解情况,如发运基地认同粉磨站投诉,直接转入产量核减程序;如发运基地不认同,品质部督促其在24小时内或根据粉磨企业需要派人到现场处理。 3.1. 4.1现场处理客户投诉时,双方首先对熟料到港(厂)时间、入库情况进行确认,并查看买方进厂检测原始记录,如发现原始记录有涂改现象则判定本次投诉无效,并追究子公司相关责任。 3.1. 4.2现场取样:因仲裁需要现场取样,买方应保证卖方到现场时能取到代表该批产品的样品,必要时可采取缓卸或将该批产品单独存放,以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 4.3如船(车)未卸完,直接从20个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20kg;如熟料已卸完进库,且该库内只有该批熟料,可共同在出库皮带上取样,每小时一次,连续取24小时或36小时,合并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学习资料

贵州省贞丰县安达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北盘江镇水淹坝白云岩矿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公司设备使用、维护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明确职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周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技术状况管理 第二条、设备技术状况完好标准: (1)基础稳固,无裂纹、腐蚀、油污; (2)零部件完整,无内部缺陷,磨损在允许值以内; (3)运转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4)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及配套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5)达到设计性能和核定性能。 第三条、设备技术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点检、状态监测、修理时的检查、专业试验或检测等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设备技术状况。具体实施工作由车间设备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与

评定。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设备固定资产划分标准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3)能独立完成一定生产过程或独立工序者计算为一台设备,附属于一台主机设备的划入主机计算,备用者可单独计算。 第五条、全部主要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六条、各车间、部门要遵循“管好、用好、维护好”的原则,负责对所管辖的设备维护修理,并合理使用。 第七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1)已满使用年限,严重磨损、老化,致使精度、性能、生产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能耗高、污染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3)专用设备因无法修复、改造或虽能修复、改造,但经济上不划算的。 第八条、设备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1)设备使用单位认为设备符合报废条件,由车间设备主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或外聘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认后,填写鉴定意见书报主管领导审查,再经总经理审批,重要关键设备需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 A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修订: 发布 Q/JTK-HA- (OW)-053 支持性文件A 版 第1 次修改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结合紫金山金铜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矿、厂(处、室)两级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矿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分类和归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3、根据公司安全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矿和各厂要建立安全学习、教育、会议记录的档案管理,建立部门自查和安全消防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

档案, 矿、厂两级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建立事故登记档案、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安全文件档案、安全设施监测档案、员工健康档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档案,基建处要建立各项建筑物的安全资料档案,动力设备处要建立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资料档案,环保水保处要建立环保设施和各尾矿坝、防洪设施的安全资料档案,各厂还应建立安全设施运行档案。各种安全生产档案应分类保存。 4、档案名称及编号、分类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档案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加时,随时增补之用。 5、档案如系新档案,应就按“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案件性质,按时间顺序加以分类并在案件前注明编号。 6、安全档案的保存期限应依据文件的具体内容和部门的性质给予确定,一般性安全文件和资料,原则上应保存二至三年。 7、安全文件和资料的发放应按照体系管理中的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程序进行,必须注名领用部门、实施日期、发布时间,领用人必须签名。 8、回收和作废的安全文件,应统一包装并注明文件名称和作废字样或统一销毁。 1

矿山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正确进行采矿作业,创造安全、高效的生产条件,加强采矿技术管理,促进生产的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 依据:《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冶金地下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上安全法规》,《采矿设计手册》,《冶金矿山测量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及采矿专业设计深度要求和有关矿山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等。 3 使用范围:在进行与采矿有关的勘探、设计、施工和生产组织中,以及在布置、检查和监督矿山生产工作中,均应遵守本制度。 4 采矿设计管理 4.1 地下矿山的采矿设计项目主要包括:开拓(中段)设计、开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准设计(包括采场通风及采用崩落法采矿时必要的放顶工程设计)、回采设计、爆破设计、支护设计、重大技措工程设计等内容。 4.2 开拓设计、重大技措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研究决定审批后方可实施。 4.3 每项设计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足一年的设计人员,不能独立进行设计。

4.4 设计所用的基础资料必须以相关专业部门审定后正式 提交的资料为依据。 5 回采设计管理 5.1 回采设计是采准设计的继续。对无底柱、有底柱分段崩落法是指在采准工程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矿块落矿的中深孔或深孔布置设计;对于房柱采矿法是指在采准工程完成的基础上,确定矿块采切方案或落矿孔的布置设计。一般情况下,回采设计应以采场为单元,特殊情况下可以以进路为单元。 5.2 回采设计一般由矿技术科或采区技术组指定专业技术 人员完成。 6 爆破设计管理 6.1 爆破设计是回采设计的继续。由于爆破设计是能否有效崩落矿石的关键,且安全隐患多、技术要求严、工作量大、作业时间集中,必须严肃、认真、细致地对待。 6.2 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或房柱法的采场,应根据采场的不同情况,分进路或耙道进行标准设计,特殊情况下,应对每排孔进行设计。采用有底柱分段崩落法的采场,必须进行大爆破设计。 7 支护设计管理 7.1 支护设计是指通过在已掘井筒、硐室及各种巷道中加固围岩使之在服务年限内保证稳定而进行的设计,分标准设计和专项设计,生产技术科要严格按照支护管理制度进行设计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佰和BH-SMP-00(001)-00第1页,共2页【目的】制订质量管理标准文件的编制、修订、审核、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分发的规定规范本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管理文件的起草、审核、审定、发布、修订、废除与收回的部门及其职责,适用于管理文件的管理。 【责任】质量负责人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的、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 1、质量管理文件的分类: 1.1、质量管理文件包括法规性文件(标准类文件)、见证性文件(记录类文 件)两类。 1.2、法规性文件指用依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原则,阐述质量体系的构成, 明确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规定各项质量活动的目的、 要求、内容、方法和途径的文件。它包括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的法律法 规、政策方针、国家法定技术标准,以及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

理工作程序等规定性文件。 1.3、见证性文件指用以表明本公司实施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证实有效性的 文件,如各种质量活动和药品的记录(如图表、报告)等,记载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质量活动、质量状况,是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证明文件。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2.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公司的药品质量规定性文件,并指导、督促制度执行,以及负责见证性文件的审核。文件制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使制定各项管理文件具有合法性。 B、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企业的管理模式,使制定的各项文件具有充分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 C、制定文件管理程序、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使用、修改、作废、回收等实施控制新管理,并严格按照文件管理程序制定各项管理文件,使各项管理文件在内部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D、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国家法定技术标准等外来文件,不得编制、修改,必须严格执行。 2.2、公司质量负责人负责审定和修订质量管理规定性文件。 2.3、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规定性文件的审批与废除。 2.4、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印制、发布和保管。 3、各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I If 编号:SM-ZD-1395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 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 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 审核: 批准: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 总则 1、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 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 投资效益,坚持决策、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采购中心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公 司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公司财务部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 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矿山管理制度

矿山管理制度 矿山管理制度(一)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井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省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印制、发布、保管、修订、废除与收回,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4、责任:企业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分类。 5.1.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标准和记录。 5.1.2 标准性文件是用以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原则,阐述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明确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规定各项质量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和途径的文件,包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5.1.3 记录是用以表明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证实其有效性的记录文件,包括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各个环节质量活动的有关记录。 5.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5.2.1质量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制度和职责的编制、审核和记录的审批。制定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2.1.1 必须依据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要求制定各项文件。 5.2.1.2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使各项文件具有实用性、系统性、指令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5.2.1.3 制定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对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印制、发布、存档、复审、修订、废除与收回等实施控制性管理。 5.2.1.4 对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等外部文件,不得作任何修改,必须严格执行。 5.2.2 企业负责人负责审核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执行、修订、废除。 5.2.3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起草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印制、存档、发放、复制、回收和监督销毁。 5.2.4 各岗位负责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收集、整理和存档等工作。 5.2.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前,应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岗位工作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培训。 5.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检查和考核。 5.3.1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协助企业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对企业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的执行情况和体系文件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应有记录。 相关文件: 1、《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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