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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建号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湘建建号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湘建建号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湘建建【2015】57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

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人员配备要达到本办法要求。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施工项目部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姓名及证号。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和评标过程监管,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且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一致。

第七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查验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确保配备到位、人证相符。比对中标通知书,对发生变化的关键岗位人员要做好监督记录,项目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安全

监督机构应及时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及人员变化情况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工程项目分期开工或不同标段先后开工时,应按分期(标段)实际开工工程规模配备关键岗位人员。

鼓励企业对超高、超大、超复杂的特殊工程,编制人力资源配备计划,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分阶段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相关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可按人力资源配备计划实施。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以下简称“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后,可以撤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完成合同约定本职工作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可以撤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第九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1)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3)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4)非本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停工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

(5)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6)因人员调动不能在本单位执业的。

更换人员的资格等级不得低于更换前,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总人数的50%。

第十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建筑施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告工程项目相应的监管机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监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告工程项目相应的监管机构。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报告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并抄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更换应报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机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收到关键岗位人员撤离或更换报告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在3日内将关键岗位人员撤离或更换信息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相关机构对符合撤离或更换规定的,不得无故押证。存在争议的,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对违规提

前押证或拖延放证的,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造成影响的,应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的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整改单责令其改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一线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定期检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本办法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是否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各类检查时,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以此作为评价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对发现2次及2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认定上报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第十四条拆除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委,厅建管二处,省质安监总站,省造价总站,省建筑业协会,省监理协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印发

附件一: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

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附件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各阶段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数量,由业主和监理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注明。

附件三: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以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组织施工;

(2)组织有关班组熟悉施工图纸,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及关键、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努力完成形象进度计划;

(3) 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逐日填写施工日志;

(4) 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科学安排各专业的配套作业和各工种之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5)负责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参与调解、处理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

(6)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

(7)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到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四、安全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

2.主要职责:

(1)在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项目部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现场监理部和施工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7)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

(8)参与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还应履行机械员职责。

五、质量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全面认真地进行质量检查;

(2)抓好质量教育,及时纠正质量事故苗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

(4)参加质量回访,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并会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进行评审处理;

(5)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检验、试验的监控;

(6)负责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核定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信息,并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

附件三: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以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组织施工;

(2)组织有关班组熟悉施工图纸,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及关键、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努力完成形象进度计划;

(3) 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逐日填写施工日志;

(4) 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科学安排各专业的配套作业和各工种之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5)负责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参与调解、处理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

(6)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

(7)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到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四、安全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

2.主要职责:

(1)在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项目部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现场监理部和施工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7)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

(8)参与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还应履行机械员职责。

五、质量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全面认真地进行质量检查;

(2)抓好质量教育,及时纠正质量事故苗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

(4)参加质量回访,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并会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进行评审处理;

(5)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检验、试验的监控;

(6)负责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核定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信息,并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

附件四: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任职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群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层数14层以下,跨度24米以下,市政道路及其他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由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岗位证书的湖南省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房屋建筑或市政道路等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6)督促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7)安排专人检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对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要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

1、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四、监理员

1、监理员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2、监理员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附件五:

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标准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组织交底;

(4)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向项目部提出纠正措施;

(5)协助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7)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二、机械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施工企业有关施工机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落实对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的安拆告知制度;

(3)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及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加强对安拆单位和安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顶升加结、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台账;

(4)根据生产进度,熟悉和掌握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技术状况,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负责设备的交接验收、清点、调运巡回检查以及报废设备的鉴定等工作;

(6)定期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保养和技术状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材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掌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中确定掺入的外加剂情况;并根据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与试验计划,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批量要求及取样方法,邀请监理部门见证取样,同时填写好检验、试验委托单,及时取回检验报告交相关部门,并对其使用情况、使用部门进行跟踪检查,认真填写质量记录;

(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砂浆试件并放置在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每天做好标准养护室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及记录;对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及拆模试件应放置于构件同一地点同条件的养护,并准确记录所作试件的工程部

位;

(4)定期检查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通过自检或有关部门检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调换;

(5)及时、准确填写好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等试验、检测记录。

四、资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施工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长沙市质监站两份相关的表格如下:

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信息技术部门工作职责及分工

信息技术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 为应对事务所的发展和需要,适时成立“信息技术部(IT部)”。针对事务所软硬件、信息网络等相关的建设、管理、维护及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部门设岗位3人,1名牵头主管,2名员工。 一、IT部工作职责 (一)已明确的工作职责 1、负责事务所内部局域网、内部电话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 2、负责事务所内部强电设备、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 3、负责事务所公共主页、公共电子邮箱的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事务所办公OA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 5、负责事务所审计软件、财务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 6、负责事务所公共区域内公共设备(如: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及会议室多媒体设备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7、负责事务所后勤管理部门电脑的维护、维修管理; 8、负责事务所业务部门电脑的维护管理,维修建议; 9、负责制定规范的信息建设有关制度, 10、负责事务所宽带网络、电话线路的管理及与有关部门协调的工作; (二)有待开发的工作职责 1、事务所公共信息的内部公开化、共享化,提取信息的便捷化、快速化,信息建设的合理化、规范化,信息资源的数据化、条理化,信息安全的严谨化,机密化; 2、未来信息化建设完成后,针对事务所员工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 3、针对分支机构的行政、人力、财务、质量及标准方面的信息管理机制;

4、建立电子信息化的语音会议、视频会议系统等; 5、各分支机构之间网络环境建设(如:vpn专线等); 6、统一未来电子办公设备的形象建设; 7、未来电子办公软件、数据库等的统一管理、维护工作; 8、针对事务所未来在装修、线路改造、内部调整中所涉及的采购及维修硬件设备工作中,提出必要建议及意见; 9、配合事务所领导重点针对外部检查、投标工作中所涉及的电子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在必要时配合讲评工作; 二、日常工作的职责及分工 (一)牵头主管工作职责 1、根据事务所发展和需要,制定未来在实施信息化、无纸化、高效化的办公环境改造中需要实施的计划方案供事务所领导参考执行; 2、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每月),并监督部门员工完成情况; 3、制定信息技术部工作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管理和实施安排本部门员工工作; 4、负责对分支机构OA平台的总培训和管理工作; 5、针对事务所网络环境, 6、事务所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员工1岗位工作职责 1、管理事务所内部局域网、电话网络等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2、管理事务所内部强电线路、办公电器等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3、管理公共区域及后勤管理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及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事务所业务部门员工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工程施工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岗位责任制

公司结构示意图 1、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 2、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新上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以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3、决定公司体制和人事编制,决定总经理助理,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关联企业经理以及其他高级职员的任免、报酬、奖惩、决定派驻外地的分支机构及负责人。 4、拫据公司管理需要,有权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经营管理、技术顾问,并决定其报酬。 5、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以奖励,调资和晋级,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6、审查批准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改造、新项目开发和流动资金贷款、使用、贷款担保的可行性报告。 7、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主管公司的业务工作。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熟悉和掌握公司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建议和方案,当好总经理助手和参谋; 3、主管公司人事工作。 4、负责公司财务审查工作。 5、负责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 6、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的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7、负责公司思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筹划各种增强职工凝聚力的宣传、教育活动。 8、负责安排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和各种对外联谊活动,包括政府机关相关行政性事务。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举止、礼貌用语、衣着服饰、树立良好的公司对外形象。 9、对违法、乱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罚。 10、处理公司各类突发事件。 11、对下列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议、推行与修订:1).财产管理制度;2).人事管理制度;3).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的汇总与推行;4).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5).负责公司的营业证照的管理; 6).预算编制并协助建立及管理。 12、协助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技术总监岗位职责 主管项目开发部,负责项目开发部的软件开发及管理工作。具体为: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软件的开发、修改及销售工作。 2、统筹安排项目开发部工作的有效开展。 3、有效完善项目开发部的激励机制,协调各部门关系,高效完成各项开发工作。 4、主管软件测试工程部的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协助建立和完善项目开发部管理制度。 6、全权维护并处理好公司服务器、邮箱、网络、网站的各项管理工作。 7、协助行政部管理和维护好项目开发部的办公环境。 8、全权负责公司软件产品销售的各项管理工作。 程序开发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员工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技术总监领导下,负责公司软件的开发及修改工作。 2、统筹考虑并提出产品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3、高效完成各项开发工作;负责软件修改部分及二次开发的落实处理,并积极地针对各相关上报情况给以及时回复。 4、负责软件测试的相关管理工作,并保障如期完成。 5、负责协助建立和完善开发部管理制度。 6、全权维护并处理好公司服务器、邮箱、网络、网站和论坛的各项管理工作。 7、及时、规律性地做好软件升级的培训工作。 8、绝对服从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市场部岗位职责 市场部总监: 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整体宣传战略,领会和传达公司领导的战略意图,并负责制定公 司中长期宣传计划。 2、负责做好市场部内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带头和督促完成各项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2),且必须

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信息科技部岗位职责与要求

信息科技部岗位职责与要求 一、IT规划岗 (一)岗位职责: 1.根据我行业务发展规划、监管部门和行内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技术发展趋势制定全行信息科技战略规划。 2.负责构建与设计全行信息系统架构体系与执行管控机制,包括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基础架构等。 3.负责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把控架构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4.负责全行信息系统各类标准与技术规范的编制和管理。 5.参与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环节、关键成果交付物的评审工作。 6.拟定全行信息化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年度信息化建设目标并推动实施。 7.参与行内科技创新的策划与实施。 (二)岗位要求: 1.计算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年以上银行业信息科技工作经验。 2.3年以上银行业信息科技规划工作或信息系统架构设计经验。 4. 熟悉银行业务与信息系统架构;熟悉业界信息化现状与动态。 5. 熟悉银行业信息化的各种主流技术或新兴IT技术,如微服务、

大数据架构、分布式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 6. 具有较强的分析思维、归纳思维及创新能力。 7. 精通各种制度规范、专业技术文档的编写。 8. 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良好的语言交流和沟通能力。 二、PMO岗 (一)岗位职责 1. 项目管理体系、外包管理体系建设,相关流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执行。 2. 根据项目计划及管理规范,进行项目沟通、协调,对项目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流程评估、裁剪和优化。 4. 项目资料收集和管理、项目绩效评估、激励等工作。 5. 参加并组织项目管理相关的汇报会、评审会及总结会等。 6. 人力资源外包管理相关工作。 7. 外包商及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8. 其他安排的事项。 (二)岗位要求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信、电子及金融相关专业。 2. 3年以上IT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软件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1人员配置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铁路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推行架子队的相关规定,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规范为项目部、作业架子队、工班配齐管理、施工人员。明确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作业队长、工班长及技术、施工、试验、测量、质检、安全、领工等各岗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路、铁路院校、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组织作业架子队工班作业工人进行技术、施工、安全、质量等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 2机构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1)项目部设置原则与要求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置以方便工作为原则,项目部设置于峡江县。 项目部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相应机构,主要包括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征拆环保部、综合管理部、设备物资部、中心试验室等。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项目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2)架子队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按照原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单位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推行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架子队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及数量的架子队和劳务用工计划等,主要组成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更换。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信息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信息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信息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中小学信息技术人员(含网络教室管理、校园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多媒体设备管理、影视策划制作、校园电视台管理、监控录播、软件策划开发、远程资源接收等),是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是学校正常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活动与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业务岗位。 具备中级职称的信息技术人员应能培训和指导初级职称信息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的信息技术人员,在具备中级职称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扎实的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网络技术理论研究、课题研究、创新制作的能力和成果。信息技术人员均需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 信息技术人员在教育技术中心(组)领导下,负责拟定本学期学校信息技术、网络管理、资源建设等工作计划,按照各年级、班级的教学需求和学科教师的申请,拟定各信息技术专用教室周课表,填写信息技术专用教室教学日志。总结本学期信息技术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信息技术设备的账务管理、实物管理、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申购补充,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相符。负责信息技术设备的保养、防护、维修及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 负责学校网络管理与维护、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负责网络舆情监督。指导师生建立个人网站、学习空间。

负责学校信息技术专用教室管理,指导班级教室信息技术设备管理。指导学生遵守信息技术专用教室管理规则,及时处理各信息技术专用教室应急情况, 确保设备和学生人身安全。组织学生轮流打扫信息技术专用教室清洁卫生。 参与组织学校数字化校本资源、区域精品课程资源的研发、制作与推介,指导学科教师课件制作。 负责组织对学科教师进行新技术、新工具、新软件的校本培训,指导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融合,负责组建学校信息技术特长活动小组并开展活动,组织师生参加信息技术各类评选赛事和成果展示活动。 熟悉信息技术设备的规格型号、功能、使用方法、技术标准、商家产地、一般质量检测方法和性价比。收集整理信息技术设备及教学档案资料。负责向学科教师推介新产品、新资源。 加强信息技术业务进修,经常访问相关网站,阅读信息技术期刊,掌握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参加有关信息技术学术活动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 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应定期对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按制度要求实行奖惩。。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精品文档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湘建建【2015】57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

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精品文档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实用标准》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市〔2011〕552号日期: 2011-09-05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履行到位,提升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在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中,对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附件1),不得擅自降低。施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 二、严格项目监理机构登记管理 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0日内须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附件2),携带有关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现场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监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持证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资格。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能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投标活动;其他人员6个月内不能参加监理投标活动。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无故退离施工现场,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核销登记后,方可撤离现场。 三、严格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工程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督促现场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工作计划,明确旁站部位及工作要求,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

信息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信息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本文是关于信息技术员的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篇一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内部所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系统故障处理 2、负责系统定期维护计划制定、分工安排与监督执行 3、配合软件开发工程师完成特定任务,例如软件性能测试、数据库参数配置,仪器数据传输测试等 4、负责监督公司网络安全情况,排查网络故障,保障网络安全与各项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协助公司大型会议、组织活动时的摄影、摄像等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各种网络设备,熟悉pC和服务器等设备的常见问题和处理办法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相关编程能力者优先 篇二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系统应用故障及时修改调整到位、需求及时调研调整并完善到位; 2.负责各系统针对一些新需求及新项目进行分析整理、调研到位,及时做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需做二次开发调整的要及时改进完善到位,保证满足应用需求,正常运行; 3.负责对各系统的数据库进行维护和及时优化,使系统处于满足应用的状态; 4.负责相关应用平台搭建、测试、调试、实施、培训的工作; 5.负责相关系统应用时对BUG故障分析、疑难问题排查处理,故障问题汇总

及时定期提交落实完成并上报; 6. 严格遵守职业操手,对公司各项应用系统信息及数据严谨处理,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管理要求; 7. 完成公司及部门领导交待事项,并提出合理性、可行性的解决方法和其它日常工作; 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或软件工程专业,男女不限,22-30岁左右,具有一年半至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至少懂或精通SQL、Oracle相关语法其中一个; 3.熟悉SQL、Oracle数据库维护性能优化及操作应用,有一定的维护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悉医药行业的ERp管理管理系统、WMS仓储物流管理系统、金碟财务系统、TMS物流管理系统,其中一个有运维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很强的敬业精神;有钻研、处事踏实、细致,积极性强,动手能力强,不断学习新知识; 6.有责任心、较强的动手能力、分析和判断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性强,原则性强,能够完成相关的系统各项维护工作; 篇三 岗位职责: 1. 对已建立的内部信息化项目进行实施维护及优化,确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协助实施公司信息化项目,包括:需求调研、项目分析、对接开发、项目验收、后期维护; 3. 实时监控公司系统运行及潜在风险,提出解决措施;对公司系统数据安全备份。 任职资格: 1. 大专及以上学历,电子、通讯、信息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2. 具备2年以上信息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 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

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 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 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保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评 审内容,查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或岗位证书,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精品文档】 三、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要求, 1 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 置专业配套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标准》要求,其他监理人员可在后续工程开工时,根据工程规模进行补充配置。 四、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重点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将相关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在信息系统中予以锁定。 建设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报监时应提供监理合同备案资料。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稳定,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 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不能在本单位继续执业的。 ,二,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者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四,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更换的。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

信息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信息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中小学信息技术人员(含网络教室管理、校园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多媒体设备管理、影视策划制作、校园电视台管理、监控录播、软件策划开发、远程资源接收等),是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是学校正常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活动与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业务岗位。 具备中级职称的信息技术人员应能培训和指导初级职称信息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的信息技术人员,在具备中级职称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扎实的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网络技术理论研究、课题研究、创新制作的能力和成果。信息技术人员均需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 信息技术人员在教育技术中心(组)领导下,负责拟定本学期学校信息技术、网络管理、资源建设等工作计划,按照各年级、班级的教学需求和学科教师的申请,拟定各信息技术专用教室周课表,填写信息技术专用教室教学日志。总结本学期信息技术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信息技术设备的账务管理、实物管理、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申购补充,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相符。负责信息技术设备的保养、防护、维修及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 负责学校网络管理与维护、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负责

网络舆情监督。指导师生建立个人网站、学习空间。 负责学校信息技术专用教室管理,指导班级教室信息技术设备管理。指导学生遵守信息技术专用教室管理规则,及时处理各信息技术专用教室应急情况, 确保设备和学生人身安全。组织学生轮流打扫信息技术专用教室清洁卫生。 参与组织学校数字化校本资源、区域精品课程资源的研发、制作与推介,指导学科教师课件制作。 负责组织对学科教师进行新技术、新工具、新软件的校本培训,指导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融合,负责组建学校信息技术特长活动小组并开展活动,组织师生参加信息技术各类评选赛事和成果展示活动。 熟悉信息技术设备的规格型号、功能、使用方法、技术标准、商家产地、一般质量检测方法和性价比。收集整理信息技术设备及教学档案资料。负责向学科教师推介新产品、新资源。 加强信息技术业务进修,经常访问相关网站,阅读信息技术期刊,掌握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参加有关信息技术学术活动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 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应定期对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按制度要求实行奖惩。。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一、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管理机构任职。对于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主确定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由当前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兼任,但建造师执业范围和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现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的配置: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2)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配置: 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必须配备且均不少于一名。每个项目明确一名造价员,必须能满足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二、监理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建安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或房 精选范本

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含20000平方米)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工程投资规模每增加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不少于1人。 2、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一级工程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本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含两项)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建工程的监理管理人员可参加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人员配备和执业规模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上述条件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采用)。 精选范本

人员配备标准化

人员配备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标准建设沪昆客专,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现建设目标,根据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 号); (二)《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 (三)《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四)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五)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第三条为保证建设世界一流客专铁路的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及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的相关要求,设置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各层面、各环节配备人员的能力、素质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第四条本标准是对项目分部的基本要求。各项目分部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加快制定、完善各主要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进一步健全全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促进参建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下设两个项目分部、若干个专业架子队(作业队)三级机构对施工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分部机构设置 第六条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图(附图一) 第七条为了加强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生产,局级项目经理部以工程类别或施工里程为依据,进行施工区段划分,成立子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试验室、测量队五部一室一队职能部门,负责

日常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分部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分部是专为完成沪昆客专土建工程施工任务而组建,代表项目经理部直接管理施工管段。 (一)项目分部须根据施工区段的划分、施工任务量的大小,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工程类别,挑选精兵强将,配足施工管理和生产人员,组成施工队伍。 (二)项目分部的领导层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有处理工程施工风险的能力,施工管理有全局观念、大局观。 (三)项目分部的管理人员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施工经验,精通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能指导一线施工生产,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工程质量责任感。 (四)参建人员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责任心,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 (五)"架子队"必须纳入到项目分部的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架子队" 中必须由在职职工担任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领工员、工班长,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按计划完成。 第九条项目分部主要人员任职要求 (一)项目分部经理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铁路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2. 具有 8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 2 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段的工程特点、难点,有处理工程风险的决策能力和经验。 4. 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 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项目分部安全总监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信息技术科岗位职责.doc

信息技术科岗位职责 篇一:信息技术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省级分公司信息技术部工作职责 在总公司信息技术部指导下,负责分公司信息建设及管理,负责分公司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及平台的配备及其运行、维护和管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1)根据信息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按照总公司的统一部署,负责辖区内信息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2)根据全系统数据中心建设的实施战略,实施业务及经营管理数据的统一和集中管理; (3)负责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保障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4)负责分公司信息中心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及时处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保障系统与数据安全; (5)根据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关需求,收集、整理、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6)根据总公司的统一部署,配备信息技术设备,建立并更新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及平台,同时提供运行支持、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说明书 说明栏

岗位目的 用一句话概括该岗位对组织机构的贡献和设立的意义: 根据总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以及全省业务发展要求,制定、组织实施全省信息技术工作计划,协调上下级公司信息技术部、省级公司相关部门、中国人寿系统外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确保全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为公司运营提供有效的信息技 岗位任职要求 岗位说明书 说明栏 岗位目的 用一句话概括该岗位对组织机构的贡献和设立的意义: 根据部门要求,组织全省信息系统及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非总公司集中 岗位任职要求 该岗位所需的最低资格要求 岗位说明书 说明栏 岗位目的 用一句话概括该岗位对组织机构的贡献和设立的意义: 负责全辖网络管理,保障全辖网络的正常、高效运行,及时排除网络故障。 岗位任职要求 该岗位所需的最低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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