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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星级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试行)》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为目标,通过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目标化、经常化、规范化星级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的宗旨观念和带头意识,为推动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把实行星级管理的落脚点放在破解发展难题和推动工作落实上,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区分类别,科学设置。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岗位特点,分别设置星级和评定标准,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动态管理,寓于经常。围绕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自身建设

和作用发挥等情况,将星级评定工作结合半年总结、年终考核,随时更新,强化创先争优意识,促进工作落实。

4、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坚持民主公开,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三、星级设置及评定标准

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岗位特点,各设置十颗星,分别明确星级和标准(详见附件)。

(一)基层党组织十星(每颗星评定分值分为100)

班子建设星、队伍建设星、机制建设星、工作业绩星、服务群众星;党建创新星、组织学习星、机关效能星、文化建设星、廉政建设星;

(二)党员十星(每颗星评定分值分为100)

理论学习星、执行政策星、服务群众星、爱岗敬业星、遵纪守法星;文明形象星、业务能力星、求实创新星、承诺守信星、清正廉洁星;

四、评定程序

(一)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程序

1、自评。由党总支对照星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

2、公示。党总支将自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3、上报。公示期满后,上报市直工委组织部。

(二)党员星级评定程序

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由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1、评定。在党员互评、群众、领导点评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党员得星情况。

2、公示。党总支对党员评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3、备案。公示期满后,党总支将被评为九星级以上和四星级以下的党员情况备案。

4、公开标星。对评为九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党务公开栏公布。

五、评定时间

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年底前进行。今年的星级评定工作可与年终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六、结果运用

1、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评比表彰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2、九星级以上为优秀党员,八到七星为合格党员,六到五星为基本合格党员,四星以下为不合格党员。对九星级以上党员,列为向工委推荐和表彰的对象;对基本合格党员,由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安排优秀党员进行帮带;对不合格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处理。

七、组织领导

成立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管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星级管理工作负总责,局党组成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总支,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星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设置及评定标准

党员星级管理实施方案

党员星级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按照“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为目标,通过对党员实行目标化、经常化、规范化星级管理,细化权利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局党员努力践行“为群众服务、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的宗旨,增强局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实行星级管理的落脚点放在破解发展难题和推动工作落实上,激发调动全局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科学设星,综合评定的原则 针对党员岗位特点,科学设置星级和评定标准,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动态管理,便于操作的原则 围绕党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情况,建立操作简捷、便于参与、体现经常的星级管理机制,强化创先争优意识,促进工作落实。 4、民主公开,广泛参与的原则

结合实际,实行统一的星级设置和评定标准。坚持民主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三、星级设置和评定标准 根据党员岗位特点,各设置五颗星,分别明确星级和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共产党员“五星”:理论学习星、服务群众星、爱岗敬业星、求实创新星、清正廉洁星。 四、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由局党支部召开会议,按照要求成立党员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部署发动。召开全局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对工作做出部署,并通过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星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 第三阶段,测评考核。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由局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定,年底前组织进行考核。 (一)党员星级评定程序 1、支部评定。由局党支部结合党员平时表现,在组织党员评议、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党员得星情况。 2、结果公示。局党支部对党员评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

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 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 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

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方案

2018年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方案 为促进农村干部党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星级化管理向其他村干部党员延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镇党委《关于对农村干部党员全面实行星级化管理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农村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除外)党员的星级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对现任农村干部党员进行考核和评议;二是依据考核和评议结果对农村干部党员评定星级。通过对农村干部党员实行星级化管理,将每名农村干部党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全面加强农村“两委”建设,巩固党 的执政基础,推动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确保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时间、范围 这次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的考核评议和评星定级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3个多月时间。以后每年“七一”前,由镇党委组织评定一次。评定星级的范围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文书、计生主任、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农村党员。农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不再参加村委会主任的星级评定。 三、方法步骤 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摸底阶段(18年9月20日—10月10日)。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参加的人员范围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全体脱产干部、村支部书记和其他村干部、农村党员。各村召开会议时,要由包村干部主持,村干部、党员和每户一名群众代表参加。镇党委依据《意见》,对照“农村干部考核标准”和“农村党员考核标准”制定《考核评议办法》,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镇党委组织专门力量,逐村进行深入调查,理清每名村干部党员的党龄、职务、任职时间、家庭主要致富项目、个人简历、家庭成员

流动党员管理实施方案意见

**乡流动党员管理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根据**乡特殊的山区地理环境,外出务工人员和迁移人口有增无减,其中不乏是共产党员的这种状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乡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流动党员管理实施方案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五星党员评定标准

社区党工委、各村党总支、支部: 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渔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渔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乡村社实行党员“星级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1、在全乡村社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是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现实需要。不断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是现阶段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全乡村社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促进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2、在全乡村社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是改进党员管理模式的创新实践。不断完善党员的管理模式,历来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当前,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四个多样化”特征的进一步显现,我乡的党员管理模式还不完全适应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在全乡村社实行党员“星级管理”,引入竞争激励

和动态管理模式,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形成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 3、在全乡村社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是促进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我乡村社党员平均年龄比较大,文化程度相对比较低,部分党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全乡村社实行党员“星级管理”,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职责任务,细化义务权利,强化党员意识,有利于引导和激励渔农村党员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更加有效地服务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和促进蚂蚁岛“发展、平安、和谐”等中心工作,通过实行渔农村党员“星级管理”,更好地激发广大党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细化标准,便于操作。要充分考虑党员的能力素质状况和差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量化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党员星级标准。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科学设计评定办法,便于基层实际操作,切实增强“星级管理”的生命力。

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实施方案

关于实行党组织星级管理的 实施方案 为推动XX乡党委及所辖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在转型跨越发展中的堡垒先锋作用,决定在我乡推行党组织星级管理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继续推进“两学一做”以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从党组织工作实际出发,对我乡内各支部和全体党员推行星级管理,通过科学合理设星、激励引导争星、严格程序评星,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为XX乡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实行星级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星级管理同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星级管理促进中心工作,以干事创业的实效检验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分级负责,求真务实。实行党支部负责制,党小组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星级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动态管理,重在激励。每半年进行一次星级考评,评定结果不搞“终身制”。通过星级评定,表彰奖励,促进党组织和全体

党员创先争优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星级管理内容 围绕“五好”、“五带头”要求,对党支部设立“班子建设星、党员作用星、制度机制星、工作实绩星、群众满意星”,对党员设立“知识技能星”、“工作绩效星”、“服务群众星”、“遵纪守法星”、“弘扬正气星”,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确保支部和全体党员争星有方向,评星有标准。 三、星级评定程序 1、自查自报。每年6月和12月,支部和全体党员对照考评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填写《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情况登记表》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登记表》,报送乡党委备案。 2、考核评议。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星级管理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党支部考核;对于党员的考核,支部要通过“党员践诺公示、党员和群众代表测评、支部委员会评价”等办法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办法,党支部综合考评得分=民主测评打分×50%+考核组量化打分×30+上级党组织评价打分×20%;党员综合考评得分=民主测评得分×60%+支委会评价得分×40%。 3、评定星级。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为五星级,80—89分的可评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60—69分为二星级,59分以下为一星级。“五星级”、“四星级”党组织和党员比例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xx实验小学党支部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党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一)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xx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一般为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xx。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基层党支部工作要发挥三个作用

摘要:新的形势下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重要作用,关键是要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义务和职责,做到自身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否则,就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关键词:基层支部;示范作用;三个作用 开展基层党支部工作,重在发挥党支部的工作效能,有效的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新的历史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需要,也是基层党组织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不断的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推进职工队伍建设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是基层党支部工作永恒的主题。如何促使党支部能够紧密围绕生产管理抓党的建设,促各项工作的开展,概括起来,重在发挥五个作用。 一、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表现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党的先进性,主要是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特别是集中反映了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方面体现在了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广大党员在实践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工作所表现出来的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先锋模范作用上。 在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要表现在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独立不怕困难、努力奋斗、英勇献身的革命英雄主义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医院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为治病救人和促进医院发展贡献力量上来。医院全体党员如何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应按照医院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做好本职工作能力、全心全意服务于医院、争做医务人员的表率,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模范,坚持争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兢兢业业和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维护团结统一的模范。 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源于党组织和单位严格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源于个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长期的坚持不懈地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和提高。在这里,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内因通过外因发生变化,而且外因和内因的变化可以达到相互促变的目的。因此,在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时,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强调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特别是加强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在学习上下功夫。党支部要认真坚持“两学一做”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开展好“7?1”建党纪念活动和不定期组织对党员要求进行教育活动,建设学习型支部和开展党员责任区目标管理和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活动。要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在加强党员管理上下功夫,着力抓好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交纳党费、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于违纪党员和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进行处理。要在建立党内外监督和上下级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强调党支部内部的党内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职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督,工会组织的民主监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 二、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要表现在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医院的具体工作上 党支部处于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位置,应善于与行政领导紧密配合,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做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医院各项具体工作部署上不打折扣。党支部要坚持每季度的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调研我作制度,并可以请医院

党员党籍管理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34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员党籍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员党籍管理办法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政法部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胡可王悦刚王少伟王超郭守国- 2014.9 2015.9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党建综合管理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党员党籍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4号) 1 目的 适应新形势要求,提高党员党籍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党籍:是党员的资格。申请入党的人自党组织批准其入党之日起,即有了党籍。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即失去了党籍。 4 职责 4.1 政工部(工会办) 负责公司本部及直属各党支部党员的党籍管理工作,并督导基层各企业党委加强党员党籍管理工作。 4.2 各单位党委

负责做好本单位党员党籍管理的具体工作。 5 管理内容和程序 5.1 各级党组织在对党员实施党籍处理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治党、民主集中制、严肃慎重的原则。 5.2 对不合格党员的党籍处理 5.2.1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 5.2.2 主要表现 5.2.2.1 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5.2.2.2 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5.2.2.3 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5.2.2.4 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2.2.5 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

党员星级评定方案

党员星级评定方案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级党委推进“星级化”管理工作有关指示要求,村党支部开展XX年度党员“星级”评定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本村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三、积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学习提高(25分)、干事创业(25分)、平安和谐(20分)、服务群众(15分)、弘扬正气(15分,)五部分共设置基础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进行确定。 1.学习提高(25分)(学习星)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扣5分。(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其它学习平台学习培训活动。未按时参加党组织学习活动的,少一次扣1分。(15分)2.干事创业(创业星)(25分) (1)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支持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完成情况较差的扣5分,不支持参与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较差的扣5—10分。(15分) (2)帮助、带领群众致富增收,完成较差的扣5分,没有完成的扣10分。(10分) 3.平安和谐(20)(和谐星) (1)对村内各类平安建设隐患问题开展排查.完成较差的扣5分,没有开展的扣10分.(10分) (2)积极开展平安和谐宣传。完成较差的扣5分,没有开展的扣10分(10分) 4.服务群众(15分)(服务星) (1)深入了解情况.无民情日记扣2分。(5分) (2)为民办实事情况。未办一件实事以上的扣5分.(10分)5.弘扬正气(15分)(正气星) (1)弘扬新风,抵制迷信情况.参加迷信活动或家人亲属参加迷信的扣5分(5分) (2)家庭、同事关系处理情况,不积极维护家庭和睦扣2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长沙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因工作调动、学习毕业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组织,均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由外省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省级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等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见附件1)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代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由省内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

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4、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由党员本人持有效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各二级党组织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新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 5、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必须先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方能接收组织关系。 (1)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党委要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入党申请书、父母亲的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材料、自传等。 (2)对存在发展材料不齐全、发展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新生党员材料,应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各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意见处理审查后的材料。 <1> 对于异地(不在其所读中学)培养发展的;发展主体不具备吸收预备党员资格的;培养期不足一年、突击发展的,均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入党发展材料作废。 <2> 缺少入党申请书的,需查明原因,若本人确实没有写过申请书被发展入党的,不承认其党

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细则(参考)

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细则 (试行)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支部建设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试行)》,市直机关工委将对2009年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党支部进行考核,为做好星级党支部考核工作,依据《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市直机关工委所属2009年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党支部。 二、级别分类 95分以上为五星级党支部,90-94分为四星级党支部,80-89分为三星级党支部,70-79分为二星级党支部,69分以下为一星级党支部。星级党支部级别按照考核得分确定。 三、评分标准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15分) 1、党支部设置优化合理(2分)、党支部成员按要求配备职数,年度内没有空缺(2分)、党支部成员职责分工明确,有工作职责分工图表(2分)。 2、党支部任期届满按程序如期进行换届选举(3分)。 3、党支部有活动场所(2分)、党支部有活动经费(1分)、党支部有党务公开栏(2分)、党支部工作档案健全(1分)。 检查内容和标准 (1)检查党员花名册。党员人数在3人到50人之间,不减分; 党员人数超过50人或少于3人,减2分。 (2)检查本届党支部成立批文。包括党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

关于党支部组成人员差额选举人员的请示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党支部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资料不全者减1分。 党员人数少于7人成立支部委员会,减2分;党支部委员会人数 超过7人,减2分。 本届党支部2007年11月底前成立(或换届)的,减3分。 (3)检查党支部的各项职责。党支部一般设立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卫委员,可以兼职,可以不设副书记;要有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各委员职责。党支部需设立7项职责,缺少两项职责者,减1分;缺少3项职责以上者,减2分;没有职责分工图表者,减2分。 (4)检查党支部活动场所。实地查看党员活动室、党员谈心室、 党建办公室,没有活动场所不予以考核评定。 (5)检查党支部活动经费复印件。不能提供活动经费复印件者, 减1分;提供活动经费复印件,但不能提供证明经费用途者,减1分。 (6)检查党支部党务公开。缺少党务公开制度者,减1分;缺少 党务公开内容原始资料者,减2分。 (7)检查党支部工作档案。党支部没有建立档案柜者,不予以考 核评定。 档案设置齐全,但分类不清晰者,减0.5分;档案设置不全者,减 1分。 (二)党员队伍建设(33分) 1、党员教育。党员集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2分); 有教育培训学习专题及配档表(1分);有党员参加教育培训考勤记录 (1分);党员个人有学习笔记,每人每年不少于2万字(2分)。 检查内容和标准 (1)检查党内文件及有关资料。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党组织文件及领导讲话;党内法规、条例;上级党组织颁发的有关学习资料。 (2)检查行政业务文件及有关资料。国务院、省、市及本单位有

开展创建和评定星级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创建和评定星级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建设队伍,全面提升我局党建科学化水平,推进星级党组织创建和评定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党组织为目标,以创建和评定星级党组织为主要载体,以推进我局工作实施为创建和评比导向,通过量化考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建立“统一创建、分级考核、星级评定、动态管理”的考评机制,实现星级党组织创建和评比活动全覆盖,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评定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完成我局中心工作,落实我局党建工作部署,努力把我局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我局中心任务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打造成为贯彻落实我局中心任务的骨干力量,走前头、作表率。 (二)注重实际,改革创新。按照党建特点规律制定标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用创建星级党组织这一载体,融入我局各项事业的新内容、新要求,推进我局党建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使党建工作更好体现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把星级党组织评定与年度工作考核、先优评选相结合,明确定性指标,量化设定标准。建立以指标考核为主体,重视群众评议、听取领导评价、接受群众监督的立体评价体系,实现创建活动公开公正透明。 三、评定标准

星级党组织按百分制进行评定,95分(含,以下类同)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59分以下无星。 其中党建工作考核占80分,群众评议占15分,局领导评价占5分。 星级评定不能越级晋升,按差异化监管要求,五星级党组织占全局党组织总量的15%左右,四星级党组织占25%左右。逐年评定的各层次党组织递增比例不超过总量的15%。 四、组织实施 局党委负责各级党组织星级党组织创建评定的审核把关。 (一)组织自评。各级党组织依据创建评定标准,组织党员进行自我测评打分,召开支部会议,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客观评定,撰写自评报告,自我定级。 (二)组织申报。自我评定结果呈报表和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党组织基本情况、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的评价、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等),于每年12月16日前报局机关党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审查。局党委采取听汇报、看实绩、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抽查等形式,对各级党组织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查评估。 (四)群众评议。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党员群众进行测评,必要时还将对服务对象、社会群众进行测评,形成评价意见。 (五)领导评价。局领导对各级党组织创建星级党组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形成综合评价分数。 (六)党委审定。召开党委会议,综合评定各级党组织的创星结果,并在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党员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乡镇党员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建设“创业之乡、靓丽门户、幸福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为核心,通过在广大党员中开展经常性、规范性的星级评定活动,提升党员宗旨意识,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党员成为推动全镇快速健康科学发展的生力军。 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行党员星级评定的落脚点放在服务全镇发展和服务群众上,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结合实际,分类考核。针对镇村党员分布特点,根据党员职业、年龄、身体条件等,分类设置评分标准,建立标准科学、操作简单、便于参与、运转正常的星级评定机制。 3.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明确党员星级评定的责任主体、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审定。采取“零基考核”、

半年中评、年度总评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4.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坚持民主公开,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二、星级设置及评定标准 星级设置:党员星级评定分为有星和无星两类,其中有星分为三星至五星三个层次,无星分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两个层次。 评定标准:党员星级评定标准分为两部分,其中基本部分分值为60分,是对所有党员的共性要求;个性部分40分,是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分别设定,主要对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党员评分标准(党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为所有党员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在90 分以上为五星党员,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分为三星党员,60-69为不定星党员,即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其中五星级党员一般不超过各支部党员总数的10%,如得分超过90分党员超过党员总数10%,则按得分从高往低取足名额。一些行动不便或年龄过大(年龄超过80岁)的党员,可不参加星级评定。 有下列表现的,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⑴思想政治表现不太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离规定次数差距较大;⑵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表现不主动,不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1)

2019年XX党支部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升组织活力,争当合格党员,争创星级党支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本分、先锋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本分+先锋分-扣分)。 (一)基本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先锋分。每完成一项加5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本分、先锋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管理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本分+先锋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星级化实施方案

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星级党员”评比活动的通 知 文件加入日期:(2010-10-18)点击次数:116【关闭】【打印】 市直机关工委、市非公党工委、市直有关分工委、各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有效地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不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星级党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星级党员”评比活动,组织党员展示身份、展示作用、展示形象,促进党员增强素质、提升能力、树好形象,服务员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党员的影响力、带动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速推进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二、参与范围 非公有制企业在职正式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度的评星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予以组织处理: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煽动、参与、组织非法上访的;参加非法组织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立案侦察或取保候审的;有其他违反党纪国法行为的。 三、评比内容 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挥作用的特点和实际,设置“五个星级”内容。 1、爱岗敬业星。兢兢业业,克勤克俭,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努力成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骨干砥柱,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冲在前面。 2、技术创新星。钻研业务,积极学习新的科技文化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创新生产工艺。 3、安全生产星。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真正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上的带头作用。

加强党员管理办法措施

加强党员管理办法措施 针对基层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得狠抓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教育管理,不断促进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党员管理办法措施:一、 履行党支部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单位的各项指示、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 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党支部议事规则 1、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2、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 3、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应召开 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

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5、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6、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文件、材料由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上报、下发。 三、“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围绕上级党委确定的主题,精心组织学习,汇报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开展批评教育,解决问题,团结同志,干好今后工作。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有大局意识;能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履行

基层党组织六项基本制度

组织选举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一级党的组织批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2、选举应充分发挥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3、选举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4、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逐步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 6、一般于召开选举大会一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请示的内容包括: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和大会议程;党组织组成人员和纪律检查机构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 7、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8、选出的委员、副书记、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目标责任制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根据党建特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班子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完善和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的各项基本制度,健全完善党委、(总)支部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4、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 5、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党员的特点设岗定责,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区)“文明礼貌窗口”等争创活动。 6、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生产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机制,定期慰问走访困难党员,解决困难党员的生产、生活困难。 8、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做好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9、加强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及时足额上缴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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