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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转诊服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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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首诊负责制度。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 三、首诊医师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本专业疾病的,首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处理。 四、首诊医师经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他科疾病的,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给予认真处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五、如遇到边缘性疾病患者或遇到诊疗有困难、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或上报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科进行疑难病会诊。 六、当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派出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清楚,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七、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交班记录后方可离去。 八、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先行抢救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专科医师接诊,在接诊医师赶到现场后,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和所采取的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接诊医师。九、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收。病情涉及两科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依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住院。 十、本院病区收住条件不足时,应及时转院。

内科门急诊工作制度 一、内科急诊医师在门诊部和急诊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遵守门诊部和急诊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急诊科医师要坚持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急诊科医师兼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 三、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评估判断轻重缓急,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患者采取优先处置措施,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四、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要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五、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六、急诊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七、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不良后果由被邀医师承担。 八、急诊科医师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九、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急诊科诊室应建立慢病、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要保持诊室清洁整齐。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手卫生规范,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要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并做好记录。 十二、急诊科医师要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工作。

转诊管理办法

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参合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引导、分流就诊病人,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有效控制基金流向,依据省新农合管理中心2014年新农合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合患者在县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参合患者因病转至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二)所患疾病在县内医疗机构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三)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需要转院治疗的; (四)需要专科专病治疗的; (五)其他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 第四条转外就诊(转至县外就医)程序: (一)符合转诊转院条件需要转入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所)出具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申请表(附件一),并附首诊医院的住院首页复印件或相关检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在转出医疗机构的合管科备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方可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二)急诊患者无法进行正常转诊转院的,应在所诊治的定点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到医院合管科办理住院及电子转诊转院手续。急诊证明应与首次病程记录相吻合,定点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急诊入院条件而随意出具急诊证明的,其新农合补偿费用的10%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因务工、上学或其他原因在市外居住的参合农民需住院治疗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持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学校等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住院报销材料(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结算发票、费用总清单)三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办理报销。 第五条未经转诊转院申请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六条转市外就医的病人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七条定点医院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县级医疗机构要对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得因转诊转院延误患者病情。 (二)对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不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三)县外医疗机构对未出示转诊转院证明的参合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首先到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无转诊转院证明的将降低10%报销。参合人员仍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那么你知道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 (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 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费别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

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审批 一、转诊转院 因本市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患者,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附件1)主治医师以上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社所,下同)备案审批。病情危急的,可以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先行转诊转院,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备案手续。 二、急诊住院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时,因急、危重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的,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急诊住院备案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已办理异地安置审批手续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长期居外工作人员,在居住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3日内通知参保单位,单位在其入院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转居住地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单位需持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自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之日起,有效时限为60天。在转诊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转入医疗机构不能收住院的,可在转入地选择一家我市协议医院或当地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亦可到转入地以外的我市协议医院或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即时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在入院3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办理转诊医院变更备案手续。 已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转入医院手术治疗后需复查的,可由参保单位出具复诊证明,提供当时手术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器官移植患者和癌症放化疗患者需短期内多次复诊的,可办理一次性复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80天。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费别(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0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

门诊转诊服务流程图

门诊转诊服务流程 1.0 目的 明确门诊各诊室服务规范,确保护理人员正确,有序 安排病人就诊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诊护理人员 3.0 服务规范 (1)开诊前准备血压计、压舌板、体温表、各种检查申请单、浆糊笔,整理诊台、诊床、检查消毒物 品。 (2)礼貌接待病人,接受咨询。 (3)对重病人,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就诊。 (4)根据病情与相关科室联系,通知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5)带上各种检查结果、病历本随同病人由专人护送至病房,必要时提供轮椅车。 (6)转诊过程中注意观察病情,必要时备抢救物品。 (7)与病区护士交接班(病情、门诊检查项目及检查结果。) (8)收拾用物,作好登记,做好用物的消毒工作。

门诊转诊服务流程 准备便民用物 礼貌接待病员 接受咨询 健康宣教、合理安排就诊 与病区联系,做好转诊准备工作护送病人到病区 以病区护士交接班 清理用物,消毒整理 记录

诚信医院转科病人服务流程 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请相关科室会诊→转出、转入科室经主任同意→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科原因 →管床医师写好转科记录 一般病人危重病人估计途中可能 发生危险者若病情危重,家属要求转科 主管医生或护士携带病历,送患 者到转入科室到转入科室转科前先进行 急救处理 做好药品及抢 救器材准备 派专人护 送患者 到转入科室 留所在科处置 病情稳定或危 险过后 派专人护 送患者 到转入科室 管床医师明确告知 病员家属可能在路 途中发生情况并承 担一切后果 家属同意 并签字 派专人护 送患者 到转入科室

诚信医院转院病人服务流程 因本院专业设置或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病人→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主管院长同意→管床医生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 管床医师写好转院记录 危重病人转院前先进行急救处理估计途中可能 发生危者 看病情危重, 家属要求转院 做好药品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到所转医院 留院处理 病情稳定或 危险过后 再行转院 管床医生明确告知 病员家属可能在路 途中发生情况,并 承担一切后果 家属同意并签字 再行转院

(推荐)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根据患者病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下列情形的病例及时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和妇幼保健院。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属本医疗机构难以控制和无能力处理的; 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7、其它情况。 (二)下转指征 有下列情形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可将其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诊治的; 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但需长期管理的;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 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的; 5、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双向转诊基本原则 双向转诊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医疗原则 为合理利用医疗基层医院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常见病、多发病主要基层医院诊疗,疑难危重疾病则根据病情实施逐级转诊;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符合下转指征的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基层医院作为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转诊服务;连队卫生室,在基层医院的指导和管理下,应积极参与下转病人的治疗服务工作。 (二)就近转诊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应按方便、及时、快捷的原则就近转诊,有特殊约定转诊关系的除外。 (三)自主选择原则 首诊医疗机构引导转诊时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介绍可转往的医院,最终由患者自主选择是否转诊及转往的医院。 (四)逐级上转原则 患者因病情需要上转,除非特殊原因,原则上应转往本医疗机构之上级医院,实施逐级转诊。 三、转诊程序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 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 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 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八、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非患者家属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患者,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转院申请书样本格式(精选多篇)

转院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转院申请书 转院申请书 姓名:xxx学号:xxxx出生日期:19xx/xx/xx 所在院系:文学院专业:汉语言文学班级:xx/xx 本人申请转入: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xx级学习 原因如下: 进入文学院以来,我感受到了院领导、老师们的亲切关怀,体会到了学长、学姐们的热情帮助,文学院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温暖的气息。经过了一个多学期的学习,我对文学院更加了解。经过一番思考之后,我还是觉得汉语言文学专业不适合我。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并没有选择文学院,因为当时我就觉得汉语言文学专业不适合我,但后来我被调剂到了文学院。关于文学方面的书籍我也看了一些,但始终无法对其感兴趣。我觉得如果作为专业可课学习,始终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在平常,我更喜欢研究经济、管理方面的一些书籍。在课余时间,甚至在一些课堂上,我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研究这些书籍上,这种情况必然会影响我在文学院的学习。有时候,同学们在谈论有关文学方面的东西,我觉得很羡慕他们现在能学习并享受着文学给他们带来的乐趣,自己却很无奈。我想,我用现在或是将来花在对文学兴趣的培养上的时间去学习感兴趣的学科,是能够学得更加快

乐,更加优秀。所以,我觉得在工商管理学院的学习会更加适合我。因为在工商管理学院的学习能够很好地和我的兴趣和志向结合起来,我想我一定能够出色地学习好知识。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大变革时期,民族企业纷纷发展壮大,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但大多数民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组织模式还不够完善,使得企业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源,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我国目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人才还比较缺乏,急需一大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为有理想的、有抱负的青年,在这大变革的时代,自己应该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大企业的ceo,创造中国的一个世界名牌,走向世界,成就又一个世界五百强的神话。 我生长在东南沿海的xx,近几年来xx的发展非常迅速,各种企业蓬勃发展。但企业传统的模式,仍无太大变化,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特别是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很多企业仍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因此家乡特别需要管理方面的人才,使家乡能够取得更大的发展。 家里人以及一些亲戚朋友都是经商的,我从小耳濡目染,对经商充满兴趣。同时,家里人和亲戚朋友都希望我学习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由于高考发挥不是很理想,我父亲本打算让我复读一年。但在我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县内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运行半月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步骤不一致、操作方法不统一、转诊(转院)要求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为保证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顺利运行,现就若干问题具体处理通知如下:一、凡因急诊急救直接到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办理转诊转院补办审批手续时,其提供的市级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上除须注明有“急诊入院”或“危重入院”及简要危急重病情情况描述外,还须提供入住就诊医院的“首次病程记录”和“长期医嘱单”的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参合患者因急症由xx市医疗急救中心统一委派“120”救护车接送到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入院后一周内凭“120”急救处置病历复印件和急诊入院诊断证明到县合医中心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各乡镇定点医院(卫生院)非紧急原因不得直接将“非危急重”患者转入市定点三级医院。否则,患者因此产生的补偿费用差额由转

诊医院承担。 三、参合患者因个体差异原因要求采用微创手术治疗方式的,如转诊医院和其他县级医院又不能开展的,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首诊医院应予同意办理。 四、外出到xx市城区临时居住、务工、读书、探亲的参合农民因罹患非危急重疾病直接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证明、村委或社区居委会证明、个体经商的工商所证明等相关证明)和就诊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补偿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合医办办理补偿报销,其报销标准为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不能提供相关临时居住(暂住)证明的,其补偿标准按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45%执行。 五、参合患者如罹患新生儿科(指自脐带结扎至生后满28天为新生儿)、精神科、骨科、恶性肿瘤四个专科疾病,可直接到县级专科医院或设有专门科室的县级医疗机构(二乙及以上)治疗。如因病情危重需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上述县级医疗机构首诊医师(科室)可按程序直接办理专科内病人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不能越科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县骨科医院收治的骨伤科病人可以直接办理转市三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其收治的儿科病人则不能直接转市三级医疗机构,仍需按程序转入县人民医院)。但“危急重” 新生儿科病人除外。

天津医保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天津医保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49号,2012年)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0号)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应优先选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到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鉴诊并办理转外就医手续。由副高级以上医师出具转诊转院意见,经科室主任核准后,由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并为参保人员打印办理结果。第十五条异地居住就医人员因病情需要跨省转诊转院的,由其选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服务对象】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住院后,经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诊断,确因诊疗需要转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由转诊转院责任医院联网办理转外就医登记;

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经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诊断,确因诊疗需要转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参保人持《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表》原件(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出具),到医保分中心办理; 异地就医登记人员在选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持转诊材料原件(从医疗机构取得),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参保人可以使用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参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再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分中心办理。 【受理单位】 1、联网办理:参保人在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住院后转异地住院,在医院联网办理; 2、分中心办理:参保人在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门诊转往异地住院,在全市各医保分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除上述材料外,相应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由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门诊转异地住院的,提供《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表》原件(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出具) ②由异地就医登记人员选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转住院的,提供转诊材料原件(从医疗机构取得) 【受理条件】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

关于规范转院转诊管理的通知 花劳[2007]22号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0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记表》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做好“疫情已报”标记。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7、门诊日志标准:门诊日志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复诊九个基本项目,项目齐全,计2分,每缺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8、门诊日志登记内容包括九个基本项目,其中年龄以岁为 单位(实足年龄),不满周岁以月为单位;地址填写:传染 病要求城市到门牌号,农村到村、组,以能找到该病人为 原则;职业按传染病卡片上规定的18种职业填写;病名按 卫生部有关要求填写;初诊是指首次到该医生处就诊,复 诊是指因初诊的疾病尚未痊愈再次到该医生处就诊。 标准:九个基本项目均按要求填写,可视为项目完整,抽查相关科室100人登记,按公式计算得分:登记完整率 (%)=项目填写完整人数÷检查人数×100%。完整率100% 得4分;95%≤完整率<100%得分;85%≤完整率<95%得分; <85%不得分。 9、符合情况(4分)抽查门诊日志与挂号量(或处 方笺)的符合情况。

2019年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怎么写呢?要什么格式规范呢?下面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1】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 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医疗机构各诊室应设立《门诊日志》,实行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2)门诊日志由医院统一印制。门诊日志的栏目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传染来源、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方法及结果、诊断时间、病名(诊断)、病例分类、医生签名、备注等。 (3)执行职务的医生在诊疗工作中,对每一例就诊者均须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和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对门诊日志信息不得伪造和篡改。 (4)对于由母亲传播的儿童性病,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其生母患病情况。 (5)性病病例诊断更变或修订时,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更正或修订诊断的病名。 (6)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注明“已报卡”或卡片编号,同时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上登记。 (7)门诊日志作为性病疫情准确性核查、漏报调查的依据。

性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制度 1、首诊医生报告负责制度 (1)性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负责制,指由对性病患者做出首次诊断的医生(简称首诊医生)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病例报告。不能由实习或见习的医学生、进修医务人员填写报告卡。所谓首诊即为第一次诊断,新诊断,以前没有做出过诊断。 (2)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必须及时、完整、准确与真实,不能造假。 (3)首诊医生为法律规定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首诊医生应做到诊断与报告准确,防止迟报、漏报、重报、错报,不得瞒报和不报。 (4)首诊医生必须具备性病的诊断能力。不具备性病诊断能力的医生,必须进行转诊或会诊。 (5)首诊医生对就诊者进行完整的病史采集、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合理的化验,然后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最新性病诊断标准对就诊者进行诊断,对诊断的病例须进行病例分类。对梅毒病例必须分期分类诊断,并分期分类报告,包括一期、二期、三期、隐性和胎传梅毒。 (6)接诊医生应询问就诊者的就医史,询问就诊者本次发病到本医疗机构是初诊还是复诊,如已确知该病例在本次发病时曾经做出过诊断,则对该病例不进行病例报告。但已知该病虽然已被诊断,而未被报告过的病例,需要报告。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转诊证明怎么开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转诊证明怎么开 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那么你知道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费别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县内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运行半月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步骤不一致、操作方法不统一、转诊(转院)要求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为保证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顺利运行,现就若干问题具体处理通知如下:一、凡因急诊急救直接到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办理转诊转院补办审批手续时,其提供的市级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上除须注明有“急诊入院”或“危重入院”及简要危急重病情情况描述外,还须提供入住就诊医院的“首次病程记录”和“长期医嘱单”的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参合患者因急症由xx市医疗急救中心统一委派“120”救护车接送到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入院后一周内凭“120”急救处置病历复印件和急诊入院诊断证明到县合医中心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各乡镇定点医院(卫生院)非紧急原因不得直接将“非危急重”患者转入市定点三级医院。否则,患者因此产生的补偿费用差额由转

诊医院承担。 三、参合患者因个体差异原因要求采用微创手术治疗方式的,如转诊医院和其他县级医院又不能开展的,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首诊医院应予同意办理。 四、外出到xx市城区临时居住、务工、读书、探亲的参合农民因罹患非危急重疾病直接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证明、村委或社区居委会证明、个体经商的工商所证明等相关证明)和就诊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补偿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合医办办理补偿报销,其报销标准为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不能提供相关临时居住(暂住)证明的,其补偿标准按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45%执行。 五、参合患者如罹患新生儿科(指自脐带结扎至生后满28天为新生儿)、精神科、骨科、恶性肿瘤四个专科疾病,可直接到县级专科医院或设有专门科室的县级医疗机构(二乙及以上)治疗。如因病情危重需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上述县级医疗机构首诊医师(科室)可按程序直接办理专科内病人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不能越科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县骨科医院收治的骨伤科病人可以直接办理转市三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其收治的儿科病人则不能直接转市三级医疗机构,仍需按程序转入县人民医院)。但“危急重” 新生儿科病人除外。

转诊证明格式范文3篇

转诊证明格式范文3篇 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本文是为大家的转诊证明的格式范文,仅供参考。 (门诊、住院) 患者 (男、女)年龄岁,住乡镇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病,需转往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转诊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骑缝章)..………….……………………. 曹县参合人员转诊证明 (门诊、住院) 患者 (男、女)年龄岁,住乡镇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病,需转往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转诊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证明只限一次转诊使用,20xx年参合有效。每办理一次住院或检查需转诊一次。 2、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 __(或户口本)、所住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药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县外就诊患者回访单(请去乡镇合管办索取),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__(或户口本)、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清单或处方,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4、县转诊办地址: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4楼。 __:3310096 3490120。 双向转诊证明 (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 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费别(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 双向转诊证明 (上转单) 编号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门诊号_______住院号 ________ _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 费别(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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