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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马池村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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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实施单位: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

北京北方宏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项目区位情况 (2)

三、项目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分析 (5)

四、项目范围内地上物及人口状况 (9)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

六、建设指标 (14)

第二章编制依据 (16)

一、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6)

二、项目依据 (16)

第三章一级开发实施主要内容及开发进度 (18)

一、项目一级开发实施主要工作内容 (18)

二、实施内容 (18)

三、开发进度 (19)

第四章征地实施方案 (22)

一、情况概述 (22)

二、征地范围内的人口状况 (23)

三、征地方案及费用构成 (23)

四、人员安置方案 (28)

五、征地计划 (29)

第五章拆迁实施方案 (30)

一、情况概述 (30)

二、拆迁方案及拆迁补偿费构成 (30)

三、定向安置房的建设与安置办法 (36)

四、拆迁实施要求 (36)

五、拆迁进度计划 (37)

第七章大市政建设实施方案 (38)

一、道路工程 (38)

二、雨水工程 (41)

四、给水工程 (42)

五、中水工程 (42)

六、供气工程 (43)

七、供电工程 (43)

八、电信工程 (44)

九、有线电视网络工程 (45)

十、供热工程 (45)

十一、河道工程 (46)

十二、市政投资估算 (46)

第八章土地供应方案 (48)

一、土地供应模式 (48)

二、土地供应计划 (48)

三、土地一级开发深度 (48)

四、市政设施的接用 (48)

五、供地时点开发状态 (48)

六、划拨地块情况 (49)

七、一级开发成本及入市成本价格的确定 (49)

第九章投资方案 (50)

一、项目一级开发投资估算 (50)

二、土地出让金估算 (55)

三、入市成本价估算 (55)

四、土地销售收入估算 (56)

第十章分期方案 (59)

一、分期基本情况 (59)

二、分期指标 (59)

三、分期投资估算 (60)

四、土地出让金分期估算 (61)

五、土地销售收入估算 (61)

六、土地收益分期估算 (62)

第十一章定向安置房建设方案 (63)

二、定向安置房建设进度 (63)

三、土地利用及地上物情况分析 (63)

四、定向安置房建设成本费用构成 (64)

五、定向安置房差价估算 (66)

第十二章就业安置用地方案 (67)

第十三章重点事项说明 (68)

附件 (69)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北京市的空间布局进行了战略调整,改变了原来单中心均质发展的状况,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中心城-新城-镇”的市域城镇结构。在原有卫星城基础上,规划11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新城。昌平新城是西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在北京市区县功能定位中,昌平属于城市发展新区,产业集聚,是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落实区域规划,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马池口村由于自身特殊的地理位置,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已经成为北京市高速公路、电网、市政管线的重要节点,为北京市的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客观上也造成了当地土地利用矛盾、群众利益受损、影响生存与未来发展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

2012年7月18日,昌平区政府向市政府报送昌政报【2012】55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昌平区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马池口村有关问题的请示》,明确提出“请市政府协调市国土局负责开展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并解决所需开发建设资金,委托北企公司具体实施”。

2012年9月17日,市政府下发由李士祥、刘敬民、陈刚三位副市长批示的【2012】90337号市政府签报《关于研究昌平区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马池口村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关于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问题,市政府建议以市区联合收储的方式,由市国土局与昌平区政府共同做好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2012年12月7日,市政府下发由李士祥、洪峰、陈刚、张工四位副市长批示的【2012】90470号签报《关于研究加快推进陕京三线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力争于2013年3月31日前组织实施”。

2012年12月11日,昌平区政府下发第76期《关于研究解决北企公司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提出“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采用市区联合土地储备方式推进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的意见,区政府负责请示市政府、协调市国土局解决土地一级开发资金问题,由北企公司具体实施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

2013年1月15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发市规函【2013】63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昌平新城马池口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方案)同意备案的函》,批复了《昌平新城马池口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方案》,明确提出“原则同意依据目前编制的《深化

方案》,先期启动该规划范围内的村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等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储备前期工作,为新城规划实施打好基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可以依据《深化方案》和本函办理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相关手续”。

2013年7月15日,市政府下发由陈刚副市长批示的【2013】90295号签报《关于研究昌平区马池口村回迁房建设及土地一级开发等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国土、规划等部门加快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及村民回迁房方案的审批工作”。

二、项目区位情况

1、马池口村概况

马池口村位于昌平新城中部,东侧为京藏高速公路,西侧为京包高速公路,南邻北六环路,北邻京密引水渠,村域范围总面积约为541公顷。

马池口村拟开发范围为211公顷,其中包含安置房用地20公顷,本项目一级开发用地191公顷。村域内其余用地约330公顷,以农用地为主,用于马池口村村民农务工作。

2、项目区域位置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位于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马池口村村界东边界,西至京包高速路防护绿化带,北至京密引水渠防护绿化带,南至规划昌谷路道路中线及规划六路道路中线。

马池口村项目共计211公顷,分为:三定三限安置房用地20公顷;一级开发用地191.57公顷(包含就业安置用地5.29公顷)。(如下图1-1、1-2所示)。

图1-1 项目位置图

图1-2 项目影像图(红色虚线范围为本项目三定三限安置房用地,黄色虚线为就业安置用地)

3、周边用地关系

马池口村东北方紧邻昌平老城区,南侧为昌平新城创新基地片区,西北侧紧邻马池口埝头工业园,东南侧为沙河高教园区,地理位置上位于联系昌平多个重要片区的中心位置。南部距离中关村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约2公里,处于其辐射范围内,有利于引导技术研发与服务、商业物流、教育等生态友好型的产业向本地区辐射。

4、项目自然环境描述及分析

本项目位于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临近昌平城区,东侧临近京藏高速,西侧为京包高速,北侧紧邻京密引水渠,南距北六环路约1公里。距离北京市区约为34.5公里,据昌平城区约3.8公里。

项目所在区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降水集中,风向有明显的季节变化。春季气温回升快,昼夜温差较大;夏季炎热多雨,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秋季晴朗少雨,冷暖适宜,光照充足;冬季寒冷干燥,多风少雨,各月平均气温都在0℃以下。年平均日照时数2684小时,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降水量550.3毫米。项目位于昌平区南部,地貌类型简单,以平原为主,平均海拔约37米。项目宗地内地势平坦。

目前,该项目用地范围及周边分布有部分农田、企业用房、农民住宅等,其中,企业较多包括驾校、检测场等单位,办公与居住混杂。随着区域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绿化建设,周边居住氛围将会日益提升,配套设施也将得到改善,项目整体环境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分析

1、项目土地权属情况

依据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工程项目技术报告书》【编号20130315】,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1.57公顷,由32.24公顷国有土地和159.32公顷集体土地构成。

国有土地使用者包括: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农村信用合作社、北京市公路局昌平分局、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首都冶金机械厂、北方加油站。

集体土地所有者主要为马池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城南街道水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白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马池口镇人民政府。

2、项目现状土地类型

国有土地中有国有农用地(有林地、设施农用地、沟渠)、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科教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公路用地)、未利用地(河流水面),集体土地主要为农用地(耕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住宅用地、其它土地)、未利用地(草地)。

3、各土地用途利用现状情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1.5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6.10公顷(含5.64公顷耕地)、建设用地133.61公顷、未利用地1.87公顷。

图1-3 土地利用现状图

依据《工程项目技术报告书》【编号20130315】,项目具体利用现状详见表1-1、1-2:

表1-1 国有用地现状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7

表1-2 集体用地现状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8

四、项目范围内地上物及人口状况

1、地上物情况

根据现场摸底调查并结合图测数据,宗地范围内地上物主要为农民住宅、农村集体土地上非住宅用房、国有土地上非住宅用房、树木及市政公共设施等。具体情况如下:现状用地西侧主要为农民宅基地,房屋以平房、自建楼房为主,80年代建筑,砖混结构;其他土地多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用房、集体土地上非住宅用房,房屋多为厂房及企业办公用房,80年代建筑,砖混结构;项目东侧有一般农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分布其他地上物等。(详细数量及情况见下表1-3、1-4、1-5)

表1-3 现状宅基地房屋情况

表1-4 现状非住宅情况

表1-5 其他地上附着物明细表

项目现状照片

2、项目范围内人口情况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提供的人口资料,除马池口村含1230名居民外,其他均为农业人口,马池口村、白浮村、水屯村3个村庄的农业人口结构如下表。

表1-6 各村人口结构表

非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数量,按照被征用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该村人均土地数量计算。应当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人口年龄结构应当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口年龄结构一致。”三个村的人均土地面积、需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村民数量见表1-7,需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人口结构见表1-8。

表1-7征地需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村民数量

表1-8征地需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口结构表

根据表1-8可知,本项目征地需要将1895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16岁以下的198名,一般劳动力有1102名,一般超转人员591名,孤寡残疾人员4名。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昌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主要为:一般农用地、城镇建设用地、村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河流水系、交通用地。详见图1-4:

图1-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六、建设指标

1、项目规划情况

本项目所在地区已委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昌平新城马池口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方案》。

根据《昌平新城马池口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方案》,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多功能用地、绿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2、项目建设指标

根据《昌平新城马池口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方案》,本项目的具体规划建设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1-9 总体规划指标表

备注:项目用地面积情况主要参照《工程项目技术报告书》【编号:20130315】,现状各用地面积是参照现场勘察情况,结合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出具的面积数据,并进行图测综合对照确定的。本项目总征地面积按照规划批示总用地数据为准,宅基地面积以图测为准,集体土地及其他用地是在勘察及图测的基础上确定的。

第二章编制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京国土市〔2005〕540号)

3、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京国土市〔2005〕302号)

4、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5、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6、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补助若干

问题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1号)

7、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京国土用〔2005〕

533号)

8、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

9、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1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郊区城镇和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北京市人

民政府令1991年第5号)

11、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234号)

12、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京房地评字[1999]656号文)

13、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1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昌政发

[2010]19号)

15、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工作的意见(昌政发

[2011]5号)

二、项目依据

1、《关于协调解决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信访隐患有关问题的意见》

【[2012]90090号】

2、《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昌平区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马池口

村有关问题的请示》【昌政报[2012]55号】

3、《关于研究昌平区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马池口村有关问题的意见》

北京市评标专家考核试题重点说课讲解

北京市评标专家考核试题 姓名证书编号 评标专家考核试题 一、单选题(将所选项字母填写在划线处。每题2分,共20分 1、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服从D、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A、交易中心 B、招标代理机构 C、招标人代表 D、招投标监管部门 2、评标专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资格评审或评标活动,“规定的时间”是指 D 。 A、上午9点 B、上午8点30分 C、下午14点 D、语音通知约定的时间 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 A 。 A、1至3名 B、1至2名

C、2名 D、1名 4、资格评审工作由 B 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A、清标小组 B、评审委员会 C、行政主管部门 D、招标人 5、建筑工程招标的形式包括以下哪几种 A 。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议标; 4、指定招标 A、1、2 B、1、2、4 C、1、4 D、1、2、3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评标的,必须向 B 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A、2个

B、3个 C、4个 D、5个 7、评标专家一年中出现 B 约谈批评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将给予记入“强制屏蔽评标专家名册”三个月处理。并将违纪行为在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含区、县及亦庄予以通报。A、一次B、两次C、三次D、四次 8、北京市建委招标办评标专家语音查询及留言电话号码是。 A、82384792 B、62344296 C、66418238 D、62398286 9、语音系统邀请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时播报的评标时间是 C : A、招标人规定的评标时间 B、招标办规定的评标时间 C、招标人事前预估的评标时间 D、发改委规定的评标时间 10、《<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行为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管理措施》规定,如果评标专家违反《守则》,处罚或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B : A、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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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土地项目一级开发实施方案DOC

土地项目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 申报日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状况 项目位于___村,总用地面积为___公顷,具体四至为:东至___,南至___,西至___,北至___。 2、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用途主要为居住及商业配套,总用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___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为___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为___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为___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___平方米,公共设施(商业金融)为___平方米,配套中小学为___平方米。 3、项目背景 为了推进城镇建设,市政府决定分期实施建设,具体四至为:东至___,南至___,西至___,北至___。规划范围面积为___公顷。 4、项目自然特征 (1)地形地貌 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平原地貌,地势起伏较小,土质大部分属于轻壤,适宜进行建设开发。 (2)气候气象 本地区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 (3)河流水系 域内地下水资源及地热资源非常丰富,水质优良。 (4)地质 项目宗地已经聘请____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地灾评估报告备案表,本地块评估级别为一级,适合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5、项目区位特征 景观资源得天独厚,也具有较好的外部交通环境。 6、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规划用地现状权属 项目用地范围面积约为___公顷(合___亩),全部为___市___镇__村集体土地。 (2)现状地上物状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___公顷,共涉及___村居民约___户,户口薄登记人口约___人,经过现场查勘,平均每户宅基地面积约__平方米,故宅基地总面积约___平方米。根据现场调查,房屋的成新率大多为8、9成新,建筑容积率约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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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招投标资格预审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招投标评标办法

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目录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可行研究报告 目录 摘要 编写说明 一、项目总说明 二、项目的界定与描述 1 待开发宗地的产权关系及其他法律关系 2 宗地自然特征和区位特征 3 宗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物状况 4 宗地所处的环境 5 宗地实施一级开发后的状态 三、投资环境研究 四、市场研究 五、项目策划 1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开发深度 2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 3 项目组织与实施方式 4 项目融资方式 5 项目完成后宗地和地上地下物处置方式与经营管理 六、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 七、项目竣工后的土地价值分析和基础数据的预测和选定 八、项目财务评价 九、社会评价 十、风险分析 十一、结论 附表 基本报表1 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 基本报表2 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 基本报表3 投资者各方财务现金流量表 基本报表4 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基本报表5 损益表 基本报表6 资产负债表

基本报表7 效益费用分析表 辅助报表1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辅助报表2 开发建设投资估算表 辅助报表3 经营成本估算表 辅助报表4 土地取得费用估算表 辅助报表5 前期工程费估算表 辅助报表6 基础设施建设费估算表 辅助报表7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估算表 辅助报表8 其它费用估算表 辅助报表9 销售收入与经营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辅助报表10 出租收入及经营税金估算表 辅助报表11 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附图 附件 编制土地开发综合策划(规划、土地、运营...) 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开发用地范围、现状调查、地上地下物状况、交通、能源、基 础设施、环境条件、区域经济以及拟开发建设规模、产业布局等。 2.项目开发建设的必要性分折,包括:项目开发与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与调整城 市产业结构的关系;与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的关系等。 3.项目开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包括:项目总平面方案、功能布局、路网、市政管 线、能源、配套设施、环境建设、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城市形态设计以及项目开发与城市大市政、能源、管网、交通、环境、城市安全的关系等。 4.项目交通影响分折,包括:公共交通、城铁、地铁、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步行系 统、地下、地上交通组织、停车系统、标识系统、紧急事故处理系统。 5.项目环境影响分折,包括:项目车流、物流、人流、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拉圾 处理,园林绿化、水系、雕塑、小品,灯光、节日照明、节约能源等。 6.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包括:项目红线内和项目代征土地的征用,项目地上地下现 状物调查,单位、居民调查,拆迁方案,补偿方案,场地平整,三通一平等。 7.项目成本测算方案和项目效益分折,包括:前期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成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颁布日期】2003-02-21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实施日期】2003-02-21 【法规类别】独立自发文【文号】京财经二〔2003〕305号 市属各单位、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为适应新形式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为保证此规定与《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财建[1998]894号)的良好衔接,我们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下发之前已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并核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在建项目,仍按照原批准额度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支出范围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二、对《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下发之前已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建设单位仍按照原签订的投资包干协议的有关条款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望及时反馈。 附件: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

农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农场农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为调整我场产业结构,提升农场土地利用价值,发展农场经济,增加农场及职工收入,逐步构建我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及管理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1、 开发农业项目的基本目的及发展目标 (一)、基本目的:通过建立农业开发项目,改变我场传统的农业耕作观念,建立新的农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我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树立农产品经营意识与品牌意识,逐步建立现代农业企业的管理体系,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商业化、管理工业化”,增强农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发展目标:在2012年建立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大棚)60亩,年产值达180万元;绿化苗木基地100亩,年产值达100万元;生猪养殖存栏量500头,年产值达100万元;黑山羊养殖存栏量5000头,年产值300万元。争取在3年内绿色蔬菜(大棚)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在海南绿色蔬菜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打造岭门绿色蔬菜品牌;生猪养殖存栏量达2000头以上;黑山羊养殖存栏量达10000头以上。并逐步发展热带花卉、林下养鸡等项目。 2、 成立农业开发项目办公室 农场成立农业开发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全面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为项目基地提供基地建设、生产技术、产品销售、财务管理、品牌培育等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3、 成立农业开发项目生产基地公司 (一)、成立××农场××绿色蔬菜股份公司(含生猪养殖,下称蔬菜公司)。 1、生产基地地点:××农场红十队

2、生产产品:A级绿色蔬菜、蔬菜种苗及生猪。 3、生产基地面积及规模:生产基地面积70亩(其中:绿色蔬菜种植60亩,生猪养殖8亩,办公及物资存储区域2亩);年产绿色蔬菜240吨。 4、投资规模:450万元,年产值:180万元。 5、农场配套建立养猪场(存栏量500头),专为蔬菜种植提供有机肥。(二)、成立××农场××黑山羊养殖公司(下称黑山羊公司) 1、生产基地地点:××农场新建队、新创队、新八队、十八队。 2、生产产品:商品黑山羊。 3、生产基地面积及规模:生产基地面积7500亩,引进种羊1476头(其中母羊1440头,公羊36头),年产商品黑山羊4500头,羊肥1000吨。 4、投资规模: 万元。 5、年产值:300万元(其中:商品羊280万元,羊肥20万元)。 3、 资金来源 (一)、蔬菜公司:农场投资 万元(其中:蔬菜种植 万元,生猪养殖 万元),职工入股 万元(蔬菜种植)。 (二)、黑山羊公司:由农场全额投资。 四、经营模式 (一)、蔬菜公司 采取“农场扶持、公司经营、大户带动、职工入股、收益分成”的“农场+公司+职工”的股份制运营模式。 1、农场投资 万元,主要用于: (1)、土地租赁及整理;(2)、及大棚设施、储物工作间、喷滴灌、物理灭虫设施、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建造及安装; (3)、包装、储存、质量检测、运输等设备及材料;(4)、绿色蔬菜生产基地认证;(5)、产品推广及品牌培育。 2、农场指定带动大户2人,各入股15万元,合30万元。 3、职工入股50万元。职工入股形式按以下三种方式: (1)、土地入股:职工承包的土地被纳入蔬菜公司范围的,农场与职

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京建法〔2016〕9号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资格预审评审和评标活动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其评审、评标行为动态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园林绿化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已进入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且申报专业为建设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的人员。 - 1 -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协调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管理评标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立“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记分平台”(以下简称“记分平台”),对评标专家在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除外)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记分,并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通报。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对评标专家在园林绿化工程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记分,并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通报。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依据职责,对参与所监管工程评标活动中的评标专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评标专家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人员执业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六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发现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掌握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的,应采用书面的方式、实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记分标准和记分 第七条《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记分标- 2 -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 市各有关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各区县物价局: 为促进北京市供热事业的发展,缓解企业亏损的矛盾,进一步理顺供暖价格,经专家论证委员会论证和价格听证会听证并经市政府批准,我市自2001年至2002年采暖期起适当调整我市供暖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及生活热水加热费 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0元调整为24元;供应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0元调整为24元。 以上价格均含热力点运行费用2.5元、室外管网维护费1元,楼口到散热片维护费1元。 生活热水加热费由每吨2.5元调整为5元。 云岗地区使用热电厂热力供暖的收费标准按照市热力集团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锅炉供暖价格 1、燃煤锅炉(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元调整为16.5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元调整为16.5元。 以上价格均含室外管网维护费1元、楼口到散热片维护费1元。 2、燃煤锅炉(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8元调整为19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8元调整为19元。 以上价格均含热力点运行费用2.5元、室外管网维护费1元,楼口到散热片维护费1元。 3、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调整为30元,其它供应对象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 以上价格均含室外管网维护费1元、楼口到散热片维护费1元。 三、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

最权威房地产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开发流程实施方案解剖

目录 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4) 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5) 3:用地预审 (9) 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10) 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10) 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10) 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11) 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11) 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12) 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21) 11:用地批准 (29) 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31) 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32) 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33) 15:办理征地结案表 (33) 16:环境影响的批复 (33) 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40) 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40) 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41) 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41) 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42) 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2) 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4) 24:商品房计划 (45) 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46) 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48) 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50) 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51) 29:办理预售许可 (51) 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2) 31:消防验收 (53) 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55) 33:组织综合验收 (56) 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7)

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 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 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 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 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 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 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 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 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 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 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 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需提供的材料: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0]316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0.11.07 【实施日期】2000.11.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0〕316号 2000年11月7日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

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优质量,根据《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北装协)负责建立和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组织评审专家的培训、考核,同时接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建筑装饰行业从业10年(含)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年(含)以上; (二)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愿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服务; (三)熟悉有关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优工作。 第四条进入专家库的专家按下列程序确定: (一)评审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二)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持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专家申请表及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上报北装协。填报资料须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三)北装协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申请、推荐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报市住建委批准、备案。 (四)北装协组织对评审专家进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及审查。 第五条评审专家的工作守则: (一)评审专家应服从北装协的统一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严谨细致、勤勉尽责、对参评工程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提出客观的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二)评审专家应对参评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设计、工程用材、技术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及发表个人意见,并有权对项目做出可否的认定,但不得对终审的结果发表意见或许诺。 (三)评审专家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申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等任何财物,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相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等处罚。 (四)评审专家因工作需要可接受并感谢企业提供的短途交通或工作餐安排,期间不得饮酒。其它会晤、应酬一律谢绝。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检查结果,不得透露本人和其他专家的个人信息及评审工作的情况,不得利用评审活动得到的信息为本人、他人或任何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六)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与申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评审专家来自申报企业所属集团(总公司)的; ?其它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六条北装协对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办法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2006-6-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行为,加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管理,切实保证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一级开发方案,根据《北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京政发【2005】6号)《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京国土市【2005】540号)和《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京国土市【2006】29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均需遵照本办法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第三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是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的主管部门,在市土地局和区县国土资源分局的领导下和协调下,各级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与申报的单位为储备机构、市区危保办、国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具体编制工作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相关中介组织。 一级开发项目提出后,应征得区、县政府或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向市国土局申报后,方可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第二章:编制内容 第五条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编制,主要包括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基本情况、成本测算与市场预测、开发进度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基本情况的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区域位置描述和附图,自然环境描述和分析。 (二)土地利用情况分析: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数量和分布;农用地(含耕地等)、建设用地(宅基地)、未利用土地的数量和分布图,并提交土地勘测成果报告。 (三)上物现状分析:结合现场调查,分别在地形图上进行房屋现状调查统计;基础设施调查统计(含地下管线);树木、古树、文物调查统计。城八区提供1:500或者1:2000地形图,远郊县提供1:2000或者1:10000地形图。 要规划指标说明并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 (五)人文环境和特殊适用政策说明。 第七条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以下内容。征地成本、拆迁成本、市政建设成本。间接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有关税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 第八条征地成本测算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表决同意的、或者乡镇政府同意的有关土地征用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含乡镇企业房屋、树木、构筑物)、青苗补偿费;也可以包含上述费用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包干使用的总费用和平均每亩补偿的金额。土地征用补偿费应当按利用现状是否存在房屋拆迁,分别计算土地征用补偿费,并说明土地征用补偿费总金额和平均每亩补偿费的金额。 (二)不能达到前条测算条件的,可以由区县土地储备机构结合周边案例估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 (三)测算征地有关税费。 (四)说明支付土地补偿费用的方式。 第九条拆迁工作成本测算包括以下内容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XX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申请单位: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XXXX年XX月

目录 摘要 (1) 一、项目现状情况 (1) 二、项目规划情况 (1) 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1)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2) 一、项目背景 (2) 二、项目区位情况 (2) 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4) 四、现状地上物状况 (4) 五、项目规划情况 (5) 第二章编制依据 (7) 一、法律法规依据 (7) 二、项目依据 (7) 第三章项目市场分析 (9) 一、XX市房地产市场分析 (9) 二、XX市土地市场分析 (10) 三、XX区市场分析 (11) 第四章一级开发实施主要内容及开发进度 (13) 一、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内容 (13) 二、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4) 第五章征地实施方案 (17) 一、征地情况概述 (17) 二、征地补偿方案 (17) 三、征地费用构成 (20)

第六章拆迁实施方案 (24) 一、现状调查 (24) 二、拆迁补偿方案 (25) 三、拆迁工作进度计划 (31) 第七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32) 一、道路工程 (32) 二、给水工程 (34) 三、排水工程规划 (36) 四、电力工程规划 (37) 五、电信工程规划 (38) 六、燃气工程规划 (39) 七、供热工程规划 (41) 八、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41) 九、实施要求 (42) 十、工作进度 (42) 十一、市政建设投资 (43) 第八章土地供应方案 (44) 一、土地供应模式 (44) 二、土地供应计划 (44) 三、土地一级开发深度 (44) 四、一级开发成本及入市交易底价的确定 (44) 五、资金回收计划 (45) 第九章项目投资方案 (46) 一、项目一级开发总投资估算 (46) 二、土地出让金估算 (48) 三、入市交易底价估算 (49)

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土耕[2005]82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京国土耕[2005]828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亦庄开发区国土房管局: 为规范我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立项申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使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安排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整理项目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项目。 土地开发项目是指对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前提下,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项目。 土地复垦项目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及污染的土地和洪灾滑坡、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项目。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指采取相应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改造、改良和保护,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持续利用的项目。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项目是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独立进行的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设施的项目。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查、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工作;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区县分局”)负责项目申报、确定承担单位、组织实施、竣工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受市局委托承担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区(县)整理储备分中心受区县分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需求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北京新机场,构建多机场格局 (二)构建快速交通干网,满足区域交通需求 (三)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提供立体公交服务 (四)实施交通疏堵工程,提高路网通行能力 (五)新增两大稳定水源,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六)加强排水系统建设,提升蓄洪排水能力 (七)突出林水要素融合,改善城市宜居环境

(八)提供清洁优质能源,确保供给安全稳定 (九)打造信息枢纽城市,迈入信息高速时代 (十)强化城市运行管理,建设安全可靠城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完善政策机制 (三)应用高新技术 (四)实施重大项目 (五)保障资金供应 (六)加强规划管理 前言 基础设施是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支撑,是城市安全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是服务市民生活、支撑经济发展、彰显城市魅力的重要载体,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引导产业布局和人口要素合理分布具有重要作用,在城市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先导地位。 “十一五”期间,以筹办奥运会为契机,北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承载能力大幅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了“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实现,保障了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实践“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时期。新时期,北京基础设施面临诸多新需求和新挑战,需要继续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体系结构。加快解决交通拥堵、水资源紧缺等突出矛盾,增强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同时,需要更加注重提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家评标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家评标管理办法(指导稿) 2004-2-1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专家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30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9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22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活动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评标活动。 第3条专家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4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市建委委托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负责评标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区县招标办对监管范围内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 第5条实行评标专家在评标前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制度。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抽取 第6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向市或区县招标办提出抽取评标专家的申请。 拟评标项目的评标时间、专家数量、专业要求、与评标项目有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须回避单位的名称,应在申请中明确。 第7条招标办监管人员根据招标人的抽取专家申请,填写抽取专家通知单,并按排列顺序编号后于评标前一日内送交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

热力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供热行业企业管理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热力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供热行业企业管理经验交流会上的 发言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各位同行莅临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 2011年9月昌平区委、区政府为加快供热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提升全区供热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十二五”规划发展要求,发挥国有资产效能,增强区属国有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以区供暖服务管理处为基础,整合昌科热力有限公司资产和人员,组建了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热力公司)。我公司目前拥有正式职工405名,大型间供式燃煤供热厂7座,分散燃煤锅炉房5处,二次换热站148处,资产总值9.78亿元,总供热面积1017万平方米,担负着昌平老城区、新城东区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的热力供应任务,服务群众达5.9万户,非居民用户2.7万家。 永安热力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以用户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坚持服务于每一个用户,让每一个用户满意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了供热服务水平,营造出一个“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的供用热环境。同时,我公司还通过大胆应用新技术、强化运行管理、加强收费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降低供热采暖能耗,提高企业效益。下面,我就公司在

供热服务管理、运行管理和收费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做一简要汇报: 一、供热服务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领导“做好重组后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热力供应服务保障水平,更好的满足全区城市运行、产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的指示精神,永安热力公司认真研究、查找不足,扎实工作,创新服务工作理念,将2011--2012采暖季定义为“永安〃服务年”,全力打造永安热力公司服务品牌。 公司在推广“永安〃服务年”的过程中,创造性提出“两暖两度”的工作理念:“先暖人心、再暖房屋,好态度带来好温度、心暖人暖房更暖。” 为此,我们首先通过加强文明服务,努力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在确保安全供热、优质供热的前提下,采取维修和回访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居民供热情况,要求入户维修时做到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进门穿鞋套,维修后彻底清理现场;及时征求意见,履行服务承诺,接到报修后迅速到达,遵守约定时间,提升服务形象。 其次,我们通过加强对供热系统的巡查、检修力度,做到有报必修、有事必到,及时处理各种供热系统故障,确保用户室温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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