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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6浙江医药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600216浙江医药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600216浙江医药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216 公司简称:浙江医药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春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培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丹音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2020年3月开始,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E、维生素A价格有较大上涨,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浙江省医药行业发展报告

2010年浙江省医药行业发展报告 2009年,我省医药行业受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前三季度低位运行,四季度经济指标开始回暖,全年实现平稳增长。 一、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行业经济运行特点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总量实现平稳增长。全省规模以上医药企业507家,工业总产值从1-2月同比下降6.4%到1-9月转为持平,10月开始实现正增长,增幅逐月增大,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57.1亿元、销售产值624.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1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1%、9.1%和7.8%。 2、利润增长实现反转。2008年四季度以后,全省医药行业利润增幅骤降,2009年前8个月基本在5%降幅上下徘徊,9月开始出现趋稳迹象,至10月份转为同比增长7.4%,全年实现利润7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利润增长主要贡献来自于化学原料生产企业和重点外资企业。 3、出口交货值下降。近些年来我省医药出口相比“八五”、“九五”、“十五”前期连续30%以上的增幅,总体增长趋势减缓,2009年3月份以后基本呈现15%左右的负增长状

态,10月份开始趋于好转,降幅不断减少,1-10月出口下降12.0%,1-11月下降8.8%,全年完成出口交货值176.9亿元,同比下降6.9%。 (二)行业经济运行特点 1、产业集约化程度有所提升,骨干企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共有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产值超10亿元,18家企业利润超1亿元,分别比上年多1家和7家。2009年台州医化产业集群被列为浙江省块状经济向现代化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首批21个示范试点单位之一,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列入146家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录。 2、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成效,重点制剂品种较快发展。我省化学原料药在全国有较强优势,出口交货值约占全国的1/4以上,是原料药通过美国FDA、欧洲COS论证最多的省份,但我省制剂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缺乏有影响力的支撑品种。为加快改变这一不利局面,2009年我省认定重点培育医药制剂品种158个,其中主导品种72个、潜在培育品种57个、创新品种29个。上述品种2009年实现总销售规模78.9

行业报告-XXXX年浙江省医药行业发展报告 精品

20XX年浙江省医药行业发展报告 20XX年,我省医药行业受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前三季度低位运行,四季度经济指标开始回暖,全年实现平稳增长。 一、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行业经济运行特点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总量实现平稳增长。全省规模以上医药企业507家,工业总产值从1-2月同比下降6.4%到1-9月转为持平,10月开始实现正增长,增幅逐月增大,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57.1亿元、销售产值624.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1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1%、9.1%和7.8%。 2、利润增长实现反转。20XX年四季度以后,全省医药行业利润增幅骤降,20XX年前8个月基本在5%降幅上下徘徊,9月开始出现趋稳迹象,至10月份转为同比增长7.4%,全年实现利润7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利润增长主要贡献来自于化学原料生产企业和重点外资企业。 3、出口交货值下降。近些年来我省医药出口相比“八五”、“九五”、“十五”前期连续30%以上的增幅,总体增长趋势减缓,20XX年3月份以后基本呈现15%左右的负增长状

态,10月份开始趋于好转,降幅不断减少,1-10月出口下降12.0%,1-11月下降8.8%,全年完成出口交货值176.9亿元,同比下降6.9%。 (二)行业经济运行特点 1、产业集约化程度有所提升,骨干企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共有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产值超10亿元,18家企业利润超1亿元,分别比上年多1家和7家。20XX年台州医化产业集群被列为浙江省块状经济向现代化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首批21个示范试点单位之一,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列入146家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录。 2、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成效,重点制剂品种较快发展。我省化学原料药在全国有较强优势,出口交货值约占全国的1/4以上,是原料药通过美国FDA、欧洲COS论证最多的省份,但我省制剂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缺乏有影响力的支撑品种。为加快改变这一不利局面,20XX年我省认定重点培育医药制剂品种158个,其中主导品种72个、潜在培育品种57个、创新品种29个。上述品种20XX年实现总销售规模78.9

浙江省医药行业医疗器械专业

浙江省医药行业医疗器械专业 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技师)资格评价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医药行业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器械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医药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浙江省医疗器械专业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器械研发、检验、生产、维修、维护、使用及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申报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技师)资格的评价。 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医疗器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技师)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是聘任医疗器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技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技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或主管技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或主管技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或主管技师职务2年以上。 (二)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医疗器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技师)资格。 (三)具有以下学历(学位),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技师)资格。 学历(学位)取得前后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AMBRX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编号:临2013-018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AMBRX, Inc. 签署《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所涉аHer2-ADC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是用于乳腺癌适应症的单克隆抗体药物偶联物候选药物,属于国际上近几年癌症治疗领域创新开发的技术和药物,在美国尚处于临床前试验阶段,在中国能否进一步合作开发成功,不仅存在技术上的风险,也存在按照我国有关法规、政策能否履行通过政府有关审批等的风险。 2、即使未来双方合作开发在国内取得成功获得上市许可,后续商业化推广能否取得预期效益,仍存在不确定性。 经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年6月14日公司(协议一方,为“甲方”)与AMBRX公司(协议另一方,为“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正式签署《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甲乙双方将合作研发并商业化许可产品。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将协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审议情况 本协议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乙方,AMBRX公司是一家位于美国圣地亚哥市临床阶段的生物技术公司,

其创始人之一是全球著名科学家彼得.舒尔兹(Peter G.Schultz)教授。该公司在全球拥有700多项专利,在中国有30个专利申请。其核心能力是在蛋白质药物研发上突破技术难关并持续创新,如蛋白质定点共轭技术。该公司开发成功了非天然氨基酸定点插入蛋白质序列的革命性技术,并先后在大肠杆菌表达系统和CHO(中国仓鼠卵巢细胞)表达系统中取得了成功。这项突破性的技术将对生物制药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由于在抗体蛋白上定点插入非天然氨基酸上带有独特的化学位点,使蛋白质定点共轭小分子药物十分容易,从而在安全的前提下使靶向治疗效果更加明显。理论上可以使用该项技术对已知蛋白质药物重新修饰,生产出具有专利的、优化的新蛋白质药物。为此,跨国制药巨头默克、礼来、施贵宝和Astellas等纷纷与该公司进行相关产品的技术合作。应用该项技术生产的蛋白质药物,最快的长效生长激素已完成Ⅱ期临床。 三、关于许可产品аHer2-ADC产品情况 аHer2-ADC是指主要与Her2靶点结合的、偶联了肿瘤化疗药物的单克隆抗体药物结合物(英文简称为ADC药物)。 单克隆抗体是具有高度特异性的靶向药物,其对肿瘤细胞的靶向性非常高,故被誉为治疗恶性肿瘤的“生物导弹”。传统ADC(抗体药物偶联物)技术就是在抗体蛋白的天然氨基酸上非定点偶联具有抗肿瘤作用的化疗药物(或称小分子药物),以增加单克隆抗体的疗效并降低小分子药物的毒性。因此,传统ADC(抗体药物偶联物)是由疗效和毒性不等的偶联混合物组成。目前,通过定点偶联来获得单一ADC 纯品已成为ADC领域新的研发方向。 Ambrx 的ADC是通过定点嵌入非天然氨基酸来实现在单克隆抗体上定点、定量接入抗肿瘤的小分子药物,以获得单一的ADC纯品。这相当于在“生物导弹”上精确地装上了“核弹头”,使得治疗更加安全、有效、定向。最近以来,默克、施贵宝和Astellas已与Ambrx建立合作关系,利用这一技术共同开发新一代ADC产品。 Her2是目前已经公认的治疗乳腺癌的作用靶点,靶点就是抗体作用于肿瘤细胞的位点,罗氏公司以此靶点开发的单抗药物赫赛汀(Herceptin)2011年销售额达56亿美元。其通过传统技术开发的аHer2-ADC (Kadcyla)为一个混合物在美国已于2013 年批准上市。本协议目标产品аHer2-ADC,是用新一代AMBRX

浙江省医药行业(中)药学专业副主任(中)药师资格评价条件

浙江省医药行业(中)药学专业副主任(中)药师资格评价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医药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在浙江省药品研发、经营、检验、监测、审评及相关单位(部门),从事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中)药师资格的评价。 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副主任(中)药师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是聘任副主任(中)药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主任(中)药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主管(中)药师资格后,实际聘任主管(中)药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管(中)药师资格后,实际聘任主管(中)药师职务2年以上。 (二)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副主任(中)药师。 (三)具有以下学历(学位),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副主任(中)药师资格。

浙江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doc

浙江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药品流通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1-09-02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药品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具备基本的药品知识。 第五条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还应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下同)从事药品经营或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批发企业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质量管理经验,并与企业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 第六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有三年以上药品批发或连锁企业总部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还应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并与企业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专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中药师。 第七条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 (一)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有药师(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及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中药或中医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有中药初级(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验收、养护、保管、复核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计算机知识应用能力,并取得《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四)企业从事计算机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名,且应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或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二年以上的计算机管理工作经验。企业应配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物流师不少于1名。 (五)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八条企业质量负责人不得兼职或分管药品经营业务(采购、销售等)相关工作。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计算机管理等工作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其它岗位工作。 第九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

浙江省制药行业发展现状的认识与看法

浙江省制药行业发展现状的认识与看法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医药产业依靠体制、机制的先发优势,克服了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严峻挑战,成为浙江省重要的主导产业之一。浙江省医药产业始终保持持续、高成长的态势,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值得推广的经验和亮点,但是通过横向纵向比较发现,全国排名的后退和GDP贡献值降低,显示了浙江省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隐忧,其中有行业自身原因,也有医药产业环境和政策因素。 Summary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allenges Zhejiang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rely on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of first-mover advantage, to overcome the complex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environment has become one of the leading industries in Zhejiang important. Zhejiang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has always maintained sustained, high growth momentum,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has a lot of experience and the highlight of the promotion, but through the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comparison, the country ranked lower back and GDP contribution value, show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 Zhejiang Province the worry, of which there are reasons for the industry itself, but also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environmental and policy factors. 关键词:浙江医药产业差距结构性矛盾生产要素制约 前言进入21世纪以来,浙江省医药行业一直保持较快发展速度,产品种类日益增多,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浙江省医药行业发展中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长期存在,多、小、散局面依然存在。以台州为例与江苏连云港、泰州的医药集群相比,显然连云港四大药企及泰州医药产业园区规模更大、综合实力也更强。 从数据来看,2012年浙江省GDP位列全国第四,而医药工业产值由之前全国第一跌至第六,显然医药行业对全省经济的贡献已不如前几年那么重要,且相比于江苏、山东,浙江医药产业的发展稍显落后,医药行业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作用较大,但相较于本省其他行业(如服装、化工)仍有一定差距。分析原因,我们认为在浙江医药行业存在六个结构性矛盾。 1.是产业结构性矛盾日显突出。 浙江在2012年的工业总产值中化学原料药占46.27%,制剂仅占23.28%,化学原料药和制剂的比例为0.67:O.33,而江苏省化学原料药的比重仅占19.2

浙江省医药化工行业的调研报告

浙江省医药化工行业的调研报告 医药化工是我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浙江省“十五”规划以及《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确定要重点发展的一个产业,但近年来我省医药化工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已经越来越明显地受到环保问题的困扰,医药化工集中的区域普遍出现了环境问题,因此从经济与环保相结合的角度调查我省医药行业发展现状,探讨医药化工业的发展路子,对克服我省医化工业发展瓶颈,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我省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 1.1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 我省医药化工产业具有比较明显的产业优势: 一是我省化学原料药制造业占全国的比重较大。化学原料药制造业是全国医药行业的主要支柱,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学原料药生产国和主要出口国。浙江化学原料药制造业比较优势明显,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生产和供应集中地。2003年全省化学原料药产量 5.71万吨,其中出口量占53.1%,出口交货值62.6亿元,产量占全国7.1%,而出口交货值约占全国1/3,且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我省化学原料药制造业作为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被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列入全国医药工业“十五”发展规划。 二是产品质量和价格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制造水平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我省化学原料药不仅有量的优势,而且产品质量较好, 生产成本低,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铅茅。与国外及国内同行相比,经过近几年迅猛发展,生产环节上的低成本、高效率和高质量,已成为我省原料药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目前

相对完善的工业配套已经形成,不少产品属国内独家生产,大吨位产品具有规模化、系列化和区域协作的优势,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控制力的产品,部分制造技术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目前,海正生产的抗肿瘤药出口量占有美国非专利原料药市场60%的份额,抗寄生虫药阿佛菌素占国际兽药市场40%以上的份额,他汀类系列降血脂药品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居世界第二,约占世界同类产品市场1/3以上的份额;新和成及新昌制药厂VE主要中间体均已实现国产化,VE产量约占国际市场40~50%的份额,新昌制药厂VH约占国际市场50%份额;华海药业卡托普利占国际市场40%的份额。目前我省抗肿瘤系列、抗生素系列、抗寄生虫系列、甾体激素系列、VE及中间体系列、心血管药系列、头孢中间体系列等产品在全国化学药品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是民营经济发达,市场经济相对成熟,优秀企业逐渐发展壮大,行业集中度提高。浙江具有特定的人文优势,具有悠久的重商传统,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早,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经过多年的竞争和发展,不少企业已经完成原始积累,日益成为行业的佼佼者。目前列入"五个一批"的19家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全行业的60%和55%。海正集团和华东医药集团已进入国家520家重点企业行列。全省目前已经拥有医药化工上市公司19家,拟上市企业15家,其中新昌县就拥有医化上市公司3家。这些大型骨干企业成为医药行业发展的支柱,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医药化工业发展区位条件较为优越。浙江沿海地区海岸线长,港口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环境容量和海水自净能力相对较好。全省化工产业精细化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居国内领先地位,原材料配套好,具有发展医药化工的良好产业基础。此外浙大、浙工大等高校为我省

浙江省新办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基本标准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制订 《新办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基本标准》的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药品质量为目的,以监管为手段,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为核心,按照现代物流理念,整合资源,努力构筑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加快我省药品现代物流的发展。 二、制订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6号令)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第四条第四款“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三、制订背景 1、2004年国家局6号令规定新办药品批发企业仓储应当具备现代物流系统装置设备的条件,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中要求各省推行药品现代流通模式,从监督管理的角度促进药品现代物流较快发展。我省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对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实施了现代物流准入条件,由于对药品现代物流认识不足,原实施的现代物流标准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有:一是标准较原则,对企业仓储物流装备的配置、信息技术和物流运作一体化等指导力不强;二是现代物流装置设备配置呈低水平发展趋势,新办企业少量的配置一些货架、电子标签、机械叉车等,以满足形式和验收要求,投入逐渐减少,出现低、小、散、多状况,近一年新增企业90家,比原170家总数增加了50%,现代物流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原有的老企业对药品现代物流认识不足,不愿投入现代物流建设。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强,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发展缓慢。 2、实施现代物流后出现的新办企业低、小、散、多情况,对此,业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一是认为新办企业出现低、小、散、多现象,政府应有所作为,要通过行政行为或政策导向,限制新办企业低水平重复,避免和减少资源浪费。二是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开办和发展应当由市场来决定,企业总是从小到大,自由就是最主要的资源。我们认为两种主张都有合理性,应当创新思路,把政府引导扶优扶强和尊重市场自由的理念有机结合,贯穿到药品批发企业的开办工作中,提高浙江流通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我们的思路简单概括就是“收紧一小口,放开一大口”,其内涵就是提高现代物流标准,引导企业向大中型现代物流模式投入和发展,充分发挥现代物流的作用,力促社会化第三方物流发展,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符合现代物流标准的药品批发企业和社会现代物流企业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允许其为新办小型批发企业储存配送药品,小型批发企业可不设自己所有的储运设施。这一思路的特点是“先大后小”,好处是扶强扶优大企业与小企业自由发展和专业化发展相结合。 3、我们先后考察了上海、广州,江苏等省的现代物流,进一步认识到发展现代物流的核心是发展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而发展第三方物流步子迈不开,主要原因是存在规模的瓶颈制约。让所有企业开办之初就成为规模化的现代物流企业是不现实的,继续原有思路,意味着5-10年或更长时间内,我省药品流通领域仍然难有现代化的物流。有突破才有发展,完善现代物流标准,“先大后小”发展大批发企业和社会第三方现代物流就是我们期望的突破。因此,我们制订了《发展和培育我省药品批发领域现代物流的指导意见》和《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基本标准》。 四、制订过程 为推进药品流通现代物流的发展,引导和培育设施完备、运作高效现代物流企业,今年初我们拟订了《发展和培育我省药品批发领域现代物流的指导意见》和《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基本标准》。3月在全省市场处长会议上进行讨论,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同时大家也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4月份我们考察上海、广东、江苏等现代物流较先进的省市,借鉴和汲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对《标准》进行充实和完善。5月我们在杭州、温州两地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单位有新老药品批发企业、物流企业、计算机信息技术企业、优秀审查员、当地市县药监部门,座谈会上他们对我们的总体思路均给予肯定,同时也对有些细节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及时将《标准》做出了进一步修改,6月份再一次征求了各地市局分管局长和市场处长的意见。 五、新老《标准》的主要区别 《标准》主要从实际出发,结合现代仓储先进理念,对仓储物流的场地、装置设备、计算机信息

浙江省医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医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О一一年十月 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浙江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产业又与民生问题直接相关,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十二五”是我省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引导和推进我省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指导地方各级政府抓好本地区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业内企业的市场主体行为,切实增强我省医药经济的国际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工信部《医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并注重与我省各相关专项规划、各地工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一、我省医药产业“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稳步提升,我国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大,国家和省各项鼓励扶持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我省医药经济总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主要表现在: (一)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迈上新台阶,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优势

年,全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实现出口交货值亿元,分别比年增长和。医药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位,出口约占全国份额。实现利润亿元,比年增长,产值利润率达。“十一五”期间,我省医药工业实现利润增幅比产值增幅高个百分点,行业经济运行效益处于全国前列。从全省发展情况看,医药工业已成为杭州、台州、绍兴、金华等市的支柱产业,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显现 “十一五”期间,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工程中心、研发平台、产学研联盟等科技创新实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已建立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省化学药制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省中药现代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投入力度加大,研发手段、仪器装备更新和提升;研发队伍壮大、素质提高,在推进医药行业科技进步,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中发挥越来越大作用。 年,全省医药行业新产品产值达亿元,实现大幅增长。行业骨干企业生产工艺基本实现微机自动控制,化学制药工业中膜分离、结晶技术、手性技术、连续管道化反应技术等现代工艺技术得以应用;中药工业中超临界提取、动态逆流连续提取等新工艺得以推广;制剂工业中成套、自动制药机械得以普遍使用。至年底,全省医药行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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