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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探讨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探讨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探讨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发表时间:2019-11-18T10:21:38.553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12期作者:金钢花

[导读]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金钢花

杭州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310012

摘要: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无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还是保护手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而中国古建筑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这要求地方决策者们首先要树立古城保护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大量中外古建筑资料的搜集,全方位了解到古建筑保护与发展工作实施要点,消除古建筑保护意识薄弱所带来的影响,按照专业的规划稳步推进。其次,地方的决策者们还要坚守执政为民的理念,在古城发展中解民之忧。唯此,才能使古城在保护与发展中焕发新的生机。

关键词:古建保护与发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升保护意识;引进新技术

1、我国古建筑现状分析

中国古代建筑讲究天人合一的精神与生理上的双重境界。木结构的建筑技术更是中国珍贵的建筑基因库。然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变迁中很多宝贵的建筑古迹却在经意或不经意间被破坏甚至湮灭。如山西省早期建筑中有近80%面临墙体坍塌、夯土下沉、梁架扭曲等问题,依附于文物本体的壁画、彩绘等附属文物也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北京四合院大多数区域已经被破坏了,找不到原有的历史气息。辽宁市绥中县的小河口长城,在经过当地文物部门的修缮后,几乎被“抹平”,从原汁原味的明长城变成蜿蜒的“白灰墙”。许多本应挽救与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镇化建设浪潮中遭到破坏。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少资金;二是缺少人才和技术。

2、古建筑保护的重点

(1)对古建筑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宣传。

2013年,中国一名学生在埃及卢克索神庙雕像上刻字的新闻引发了广泛热议,虽然表面上看这只是该游客的个人素养问题,但事件背后折射出中国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不足和对民众的相关宣传匮乏。

有人会问那么所有的古建筑都是值得保护的吗?当现今的城市发展遇到老旧街区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为了保护而做出改变和牺牲?现在我国所指的古建筑泛指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建筑物,但按照传统习惯,如果民国初的建筑在用材、形式、艺术和结构上如果与古建筑类同,也会被称为古建筑。《威尼斯宪章》第一节明确指出,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能够反映当时的各种信息,也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的见证,是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产物。所以首先建筑是一种一个民族最直观的文化载体,无论做的好与坏,是否科学,都代表了那个时代那个地区的历史和文化,而且古建筑是记录历史的铁证,如果一旦毁坏或拆除,就不可能再得到,因此笔者认为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宁放过,勿杀错”。在这个前提下,再由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辩证地对建筑做出保护,修缮,局部改造或者开发的不同措施。欧洲和中国相似,拥有大量的古建筑遗产。但相对而言,欧洲在古建筑保护上做得更好。很多欧洲城镇在维持了古城原貌的同时实现了城市的发展和进步。当然,欧洲人最初也并无保护古代建筑的理念,直到19世纪初,由于政治动荡和工业革命的冲击,欧洲人才逐渐认识到历史遗产的价值。当时古建筑保护学派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法国派和英国派,法国派认为对古建筑的修复是一种风格的修复,风格自有它的纯正性和原创性,而修复就是恢复建筑原有风格。而英国派则提出了最小介入概念:修复是对古建筑的彻底破坏,尽可能维持现状,尽量延长古建筑的寿命才是最好的保护。而两种保护方式都强调文物建筑和周边景观环境的协调,注重保持和延续周围的历史环境,不改变文物建筑周围原有建筑的时代风格,巴黎、罗马等城市在规划中特别注重了这一点。之后的一个世纪两种理念相互影响,共同推动了欧洲古建筑保护理念的进步,最终成果就是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此宪章规定建筑修复必须充分尊重文物的历史性、真实性和美学性。此原则指导下,欧洲各国对于至今仍有实用功能的古建筑,如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和罗马万神殿,基本按照其历史原貌进行整体的修复和保护。对于那些损毁严重的古代建筑遗迹,欧洲各国大多采用考古方法,保存和展示遗迹的原状,以最大限度地追求历史建筑遗迹的真实性。比如今天罗马市内成片的古罗马废墟。

在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历史上,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名字是奕奕闪光的,他们对于中国古建的探索和保护,倾注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他们在动乱的年代和同侪们在交通线阻隔的乡间穿行,寻找和勘测古建的英姿,先后勘测保护了天津蓟县独乐寺、大同善化寺、山西广胜寺、山西五台山佛光寺等古建,在河北、山东、山西、浙江、河南、陕西等多省的古建筑进行考察,并编注了《中国建筑史》和《营造法式》。为战后的古建筑修复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在抗战临近胜利的时刻,盟军准备轰炸日本,请教中国的建筑学者哪些日本建筑物和古迹需要避开,梁思成在日本地图上圈下了“奈良”、“京都”等日本古建集中的都市,从而保护了日本奈良的唐招提寺等古建免受战火摧毁。当时他们的古建筑保护意识和为之付出的心血至今仍然值得国人景仰和学习。

现今,许多国家都采取措施保护本国的传统文化,如法国、韩国等国都十分注重保护和弘扬本国的传统文化,增强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吸引公民自觉加入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行列。英国同样十分注重开发文化遗产资源,旅游业十分发达。伦敦两日一次的白金汉宫皇家卫队换岗仪式,几乎每次都吸引数万至数十万游客。日本也一样,积极发掘民俗文化资源,吸引旅游,增加收入。仅东京的焰火大会,每年都有近百万人观看,吸引了大批外国游客。法国还率先设立“遗产日”让公众了解、热爱和保护历史和文化遗产。这些提升民众保护古建筑意识的措施于我国都具有借鉴意义。

(2)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是古建筑保护的坚强后盾。

墨西哥非常注重完善文物保护的立法体制,在1914年、1930年、1934年、1970年相继出台多部重要法案,墨西哥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是1972年颁布的《考古、历史和艺术文物和区域保护法》,其后经过数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4年,针对非法考古挖掘、非法施工和破坏文物等行为,重新修订了刑罚和经济处罚标准。

英国19世纪兴起了历史文化遗产立法运动。《古迹保护法令》《古建筑及古迹法令》《地方政府古建筑法令》等多部专门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法律形式明确、细致且全方位地确定了古城古迹保护的政策措施。

德国宪法中专门设有保护历史建筑的章节,具体的保护责任落在各州政府身上。在联邦政府层面,德国也有《城市规划法》以及《收

古为今用——浅谈古建筑的修复与改造

古为今用——浅谈古建筑的修复与改造 硕-城规10 闫晨 3106495 摘要 古建筑是我国历史文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修复和改造古建筑是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和园林设计中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之一。本文从古建筑修复与改造的指导思想、原则、类型、材料与技术等方面,并结合成功案例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强调了当代古建筑“古为今用”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修复,改造 Abstract Our historical heritage of ancient buildings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Protection, restoration and renova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in heritage conservation work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asks.It is also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urban planning and landscape design needs in-depth study of the problems. In this paper,the author discusses from ancient building repair and renovation of the guiding ideology, principles, types, materials and technology and other aspects, combined with its success stories described in detail, highlighting the ancient architecture of contemporary "past serve the prese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ancient buildings, protection, repair, transformation

刍议古建筑保护与利用

刍议古建筑保护与利用 发表时间:2019-11-29T14:11:45.493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2卷21期作者:赵旋 [导读]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升,我国的古建筑也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关注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升,我国的古建筑也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关注,它们具有非常可观的文化价值。古建筑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能够充分地体现出当时历史时期的社会的发展情况,能够展示出当时的政治、人文、经济状况,在我国历史文化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在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国内古建筑破损的程度也在日 益增加,有些甚至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大面积的消失,有些因为人为的因素致使破坏或损毁,当前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所面临的问题日益严峻,文章从当前保护、利用工作现状着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现状;发展利用;探究 一、古建筑在历史文化遗产中的地位及其利用的价值 古建筑是一个国家特有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从建造至今仍保存较好的古代建筑。不同时期的古建筑承载着不同时期所特有的生活、社会、宗教(包括祭祀)活动等,具有很强的标志性。从古建筑的特征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的人类物质生活水平,还可以看出当时的科技发展和社会文明水平。不仅如此,古建筑呈现出来的文化艺术创造力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古建筑是各民族、各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和其他有形、无形的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历史文明,帮助我们了解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过程,欣赏古人艺术成就,了解不同时期的思维领域。古建筑不仅有单纯建筑的功能,还承载历史的信息。关于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问题已经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该如何在不损失、浪费其真实价值的情况下持续地开发、利用并且合理而有效地发挥其最佳价值,是具有时代性与社会性的重要课题。因该问题的忽视而造成的损失数不胜数。无论是将古建筑作为市场(就像大中寺、开化寺、泰山庙),还是将古建筑变为工厂(就像城隍庙、黄庙等);无论是化为民居,还是学校,都没有将古建筑的作用很好地发挥出来,甚至造成了古建筑的损坏或毁灭,导致古建筑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也跟着消失。种种现象表明对古建筑开发的不合理性。 二、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现状和问题 2.1保护和利用意识薄弱 首先,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群众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其不够重视,很多地方政府对古建筑的利用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计划和方案,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地区的古建筑尚未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充分的利用。有些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不够了解,也没有意识到古建筑发展利用的空间和价值,对于历史遗产缺乏责任心,缺少保护好和利用好它们的使命感。政府对于这件事的关注程度也远远不够,未能将保护和利用古建筑这一事情提到议事日程上,也没有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如今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将注意力都放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建设上,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计划少之又少。对于基层文物管理部门来说,管理的范围和手中的权力有限,有些地方的基层文物管理部门虽提出了想法,但并未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认可。另外,由于资金的缺乏和财政补助的不足,文化部门很难独立做到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于古建筑的损坏速度也在逐年提升,甚至有毁灭的迹象出现。 2.2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制度不完善 社会群众的古建筑保护意识也非常低下,由于没有充分的保护措施和足够的宣传力度,乱刻乱画的现象在各个地区的古建筑上时有发生,人们对于古建筑存在的意义认识非常浅显,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追究其责任,只是罚款了事,这就造成了他们对于损坏古建筑的行为不以为意。如果古建筑的破坏行为缺乏法律的追究,相关的处罚缺乏足够的威慑力,那么古建筑的乱刻乱画现象将难以得到遏制,长此以往古建筑的保存状况堪忧。另一方面,古建筑乱刻乱画现象的遏止,不仅需要法律来保障、相应的处罚来威慑,也需要管理和保护人员的看护及社会群众的自觉。 当一些古建筑被破坏之后,多数地方政府往往采取翻修或直接拆除的方式,没有将责任切实落实到个人或单位的头上,这样就会导致相关人员对古建筑保护不重视、不严管的情况发生。有些古建筑的原材料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例如,古建筑中常见的琉璃瓦、玉石等都是不法分子的觊觎之物,他们会为了一己私欲而损坏古建筑,再进行材料倒卖,这些原材料倒卖的价值不菲。如果缺乏足够的管理和保护,未形成相应的保护责任制度,这种偷盗古建筑的原材料将愈演愈烈,加剧古建筑的破坏。有些古建筑所处的地区生态条件恶劣,由于没有相关的责任制度,也没有相关人员进行看管和保护,往往会造成古建筑破损却无处追责的情况发生。此外,由于现代化进程越来越快,现代建筑越来越多,在此影响之下一些古建筑的本来面貌发生了人为的改变,逐渐出现了现代风格的建筑取代古建筑的趋势。例如,丽江古城经过多次翻修已经有了浓厚的现代气息,大量原生态的传统古建筑被改造、改建,原本蕴藏在古建筑中的历史、文化、工艺信息随着古建筑本身的改变而消失殆尽,但鲜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此负责。 三、我国古建筑保护和发展利用探究 3.1提升保护意识,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 政府要提升其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要充分的重视起此项工作,并进行大力的推广及宣传。例如,在各大文化景点、景区及古建筑的门前摆放大屏幕,播放文物保护的宣传片,普及文物保护知识。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手段进行文物保护的推广工作,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意识。 开发利用是古建筑保护之后又一个重大问题。只有做到因地制宜的开发利用,古建筑才能更好地发挥出自身的价值,从而带动地方的经济增长,在彰显自身的文化价值的同时也带来可观的经济价值。各个地方要根据古建筑的特点、兴建朝代、文化类型及特点打造相应的旅游景点和文化景区,突显出自身的独特性与价值,要尽可能地开发出新颖的旅游方式与独特的旅游文化,在带给游客休闲娱乐的同时也让其感受到古代不同地域、不同年代的文化气息。在有重大意义古建筑开发的过程中,要开发其经济价值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持文物建筑独有的文化气息,这样才能实现既保护文物又获得商业价值的最终目的。 3.2完善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责任制度,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建立起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责任制度,一旦出现问题,严惩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重视保护、慎重开发,制定相应的计划、规划,最大程度减少不保护、乱开发的现象发生。例如,对于破坏古建筑或进行二次改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重的作出降级或撤职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直以来,在古建筑上乱刻乱画、随意触摸、乱攀爬的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国家和地方应出台相应的专门法律,严惩这些不良的且会给古建筑造成不可逆损伤的行为,而不仅仅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际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把文物称为“文化财产(Cultural·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Heritage)”,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中国文物的定义: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且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古建筑是文物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文物保护包括了古建筑的保护。我们看看国外对待历史遗留下来古建筑的一些路程和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能否对于我们,对现在中国的古建筑保护得到一些启示。 1、意大利博洛尼亚:活着的古迹 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它的改造方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它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护”(也称“整体性保护”)。所谓的“整体性保护”就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既要保护有价值的古建筑,还要保护生活在那里的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这使得不仅保持建筑的原始面貌,而且里面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在改造中消失。留下的不只是古建筑的躯壳,而是使古建筑“活着”,充满着生命的迹象。博洛尼亚古城历史中心保护规划,宣示了实践“老建筑物和居住其中的人同时保护”的新途径。不仅对文物的一种尊重,更是对社会的关注。在环境改善之后,90%的居民保留下来,低收入者住房的租金不应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12%-18%。博洛尼亚保护规划所秉承的理念是:城市发展必须要由当局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引导,在公共资源和社区居民之间必须寻求平衡,公共参与和民主管理的加强。多方面的考虑使得意大利博洛尼亚不仅保留了大量古老建筑,更为难得还保留下了宛如隔世的神韵气息。 (意大利博洛尼亚的古建筑走廊) 2、英国伦敦:古老与现代的融合之路 英国伦敦,数百年来形成的“杂乱”街道并没有给现代生活带来过多负面影响,反而为伦敦这座城市增加了更多历史性、真实性。伦敦街头多为四、五层的传统砖石建筑,许多建筑的外观十分老旧,但室内大多经过了改造,市中心质量较好的老建筑被成片保留了下来,其间穿插着富有伦敦特色的红色电话亭。远离市中心的许多老建筑仅保留古典式外墙,室内则经过了改造,钢网玻璃屋顶,外部加建玻璃拱廊。这些由砖石建成的带有柱式、檐口的古典式立面与钢架玻璃顶、玻璃拱廊的组合毫不生硬,即古老又现代。如大英博物馆,便是通过保留原有古典式建筑主体,在中间的庭院加盖钢架玻璃顶,玻璃顶的重量由老建筑的内侧墙体及圆形图书中心的外侧墙体承担。新苏格兰博物馆则以精湛的细节改造,人性化地保留建筑基本抽象线条,实现新建筑的形体、细部、色彩、质感等各方面都与老建筑相神似。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总则及基本规定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对古建筑木结构(以下简称古建筑)的科学保护,使古建筑得到正确的维护与修缮,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古建筑木结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检查、维护与加固。 第1.0.3条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为长远保护古建筑工作的需要,每次维修所进行的勘查、测试、鉴定、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记录、图纸、照片和审批文件等全套资料均应由文物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第1.0.5条从事古建筑维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经专业技术审查合格,其所承担的任务应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原状系指古建筑个体或群体中,一切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若确需恢复到创建时的原状或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原状时,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并具备可靠的历史考证和充分的技术论证。 第2.0.1条在维修古建筑时应保存以下内容: 一、原来的建筑形制包括:原来建筑的平面布局、造型、法式特征和艺术 风格等; 二、原来的建筑结构;

三、原来的建筑材料; 四、原来的工艺技术; 第2.0.2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五类: 一、经常性的保养工程:系指不改动文物现存结构、外貌装饰色彩而进行 的经常性保养维护。例如:屋面除草勾抹,局部揭窊补漏,梁、柱、 墙壁等的简易支顶,疏通排水设施,检修防潮、防腐、防虫措施及防 火防雷装置等。 二、重点维修工程:系指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大型维修工程其要求是保 存文物现状或局部恢复其原状这类工程包括揭窊瓦顶打牮拨正局部或 全部落架大修或更换构件等。 三、局部复原工程:系指按原样恢复已残损的结构,并同时改正历代修缮 中有损原状以及不合理地增添或去除的部分,对于局部复原工程应有 可靠的考证资料为依据。 四、迁建工程:系指由于种种原因需将古建筑全部拆迁至新址,重建基础 用原材料原构件按原样建造。 五、抢险性工程:系指古建筑发生严重危险时,由于技术经济物质条件的 限制,不能及时进行彻底修缮而采取的临时加固措施。对于抢险性工 程,除应保障建筑物安全控制残损点的继续发展外,尚应保证所采取 的措施不妨碍日后的彻底维修。 第2.0.3条当采用现代材料和现代技术确能更好地保存古建筑时,可在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中予以引用,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仅用于原结构或原用材料的修补、加固,不得用现代材料去替换原用

德国的古建筑保护及修复

德国的古建筑保护与修复 世界著名规划学家沙里宁曾说过:“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看到它的抱负。”德国人认为城市之美不在于高楼林立、长桥飞架,而在于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环境优美和生活舒适。德国多城市的市区都有森林,十分茂密,而且面积极大。柏林市中心的动物园面积达3平公里,市还有多处十几公顷和几十公顷以上的公园。这些城市绿肺,给环境带来了清新的空气、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流。驱车行驶在德国的公路上,看到的是无尽的森林,广阔的绿色田野,满目绿色。在德国的小村镇,无论是村镇住宅,还是各种小商店,几乎家家有花,乔木、灌木相间,错落有致,充分体现了德国人民热爱环境,热爱生活,追求恬静自然的心态。 德国的城市尽管看起来现代味不足,但’‘旧”里面很有容。对那些保留下来的古建筑,德国人并不是简单地将它们列为文物,将其保护起来,只观摩不准‘’衰玩”,而是为每一幢古建筑找到合适的“位置”。他们不轻易拆毁旧建筑,能用则用,能改则改,特别是对于那些有文化品位的旧建筑,尽管够不上文物也尽可能地将其保留下来。那是一个文化气息极其浓厚的环境,德国人以自己居住在一座传统的老房子中为荣。

德国的历史古城大多建于罗马帝国时期,兴盛于中世纪,有近800年的历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多城市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城市几乎被完全炸毁。其中破坏最重的城市如柏林、法兰克福等,90%以上的建筑都被毁坏。柏林是原东德和统一后的德国的首都。第二次世界大战给柏林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市区被战胜国划分为4个区,城市建筑遭受了大规模的破坏。战后,德国首先面临的就是解决住房紧缺的问题。1970年代以后,随着住房问题的基本解决,城市建设的重点从新建转为古城保护和改造。经过几十年的重建和保护,德国的城市已经很难再看出战争的痕迹,城市历史风貌得以恢复,而如此良好的历史风貌主要得益于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对古建筑以“能用则用”为原则的德国,对古建筑的保护有其自身的特色。为了保护古民居建筑艺术,德国每年都举行全国传统民居艺术大赛,国外游客纷纷前往参观各地参赛的不同年代的民居艺术。在德国,几乎每一个乡村都有几座或十几座古老的民居被政府认定为保护单位,政府给予民居主人资助,定期由专业民居技工指导修缮保护。

古建筑保护与利用问题分析

古建筑保护与利用问题分析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也不断的推进。城市商业利益的诱惑等使古建筑保护也在现实中受到到冲击。城市化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 1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 历史古建筑是城市文化延续的物质载体,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由此古建筑的保存与延续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实中,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1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 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1]。“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1.2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

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1.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及资金短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就连当地的居民都觉得古建筑离自己遥远而陌生,更多的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问起某个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谈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公共参与了。由于资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点安于现状,其它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2针对古建筑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2.1单体古建筑建筑的保护 单体古建筑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修缮性保护,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技术做到“四保存”。 2.1.1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修旧如旧”和“延年益寿”的原则是中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先生提出的。他提出“经过维修的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品格和个性,给人以‘老当益壮’,而不是‘还童’的印象”。这与文物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要求相一致。由于我们身边的古建筑大都是木结构体系,用材的制约让我们在古建筑辅修过程往往要把握一个“度”,维修既要有时代痕迹,又要尽可能的恢复原有风貌。所以,要慎重对待单体古建筑好的修缮问题。

浅析欧洲古建保护流派

浅析欧洲古建保护流派 Briefly analyse the genres of european ancient buildings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处在变革发展时期的中国古建筑,由于技术的滞后和保护措施的理论不足,城市化在给人们带来很多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因此,城市化进程下的古建筑保护问题便十分突出的摆在人们面前。本文通过对欧洲古建保护流派的系统分析与整理,形成一套较完整的理论,以米兰Sforzesco城堡为例,系统的介绍欧洲古建保护的方法和措施,并针对我国古建筑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出解决措施,以保证城市化和古建筑保护达到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风景园林;西方建筑;古建筑;欧洲古建保护流派;Sforzesco城堡 Abstract:As China's economy continues to develop, in the transformation period of development of ancient Chinese architecture, due to technical delays and lack of protective measures theory, urbanization has brought a lot of convenience to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also produced some negative impact, therefore, urbanization under th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it is very prominent before the people. Based on the ancient protection of the European schools system analysis and sorting, to form a more complete theory, Sforzesco Castle in Milan, for exampl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European system of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protect ancient buildings and ancient architecture of our country produces some of the problems detailed analysis, propose solutions measures to ensure protection of urbanization and ancient buildings to achieve win-win. Key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 western architecture ; ancient architecture ; European ancient building protection genres;Sforzesco Castle 我国是有着灿烂建筑历史文化的国家,现今都保留着相当数量的古旧建筑,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保护仅有古建筑已迫在眉睫。欧洲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与改造再利用方面的理论技术已经历几百年的沉淀,有了一套从法规到技术、从理论到施工较完整体系,而我国在这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以米兰Sforzesco城堡”为例,运用系统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我国古建筑的保护与更新进行分析与评价,以期为未来城市化进程中对制定和执行古建筑的保护和更新提供指导和借鉴。 1 欧洲古建筑保护及改造的发展历程及各流派简介 国外对于古建的保护意识起源比较早,尤其是意大利,15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人们经过中世纪的长期思想禁锢和封闭之后,对古罗马时期建筑文化的辉煌产生了狂热的兴趣,当时以罗马为中心的教皇就在政府的“古代物品司”中设有古建筑保护师这样一个专门职位,负责对古罗马时代建筑的修复和保护。但是,文物建筑保护真正作为一专业科学,却是从19世纪中叶才开始的。在19世纪下半叶,形成了法国派和英国派,20世纪前半叶形成了意大利派,这一派别出现较晚,但却比较成熟,《威尼斯宪章》就是以意大利派为基础草拟的。 1.1法国派的“风格性修复”(restauration stylistique) 十八世纪末,法国是欧洲重要的文化与艺术中心,文物保护意识觉醒也比较早。在1840年,就在古建筑鉴定专家和文学家梅里美的倡议下,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专门政府机构“历史建筑总检查院(历史建筑管理局)”,并提出了《历史建筑法案》,从而开始了对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此时,一位重要人物:维欧莱—勒—杜克(Viollet—le—Duc)登上了法国文物建筑保护舞台,在梅里美的支持下挽救了一些眼看就要

古建修复措施

三、保护与更新方式 为了保护好碧山村传统的空间格局,在充分考虑现状的基础上,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对碧山古村的建筑及空间提出明确的分区保护和改造措施。(一)保护 碧山村建筑质量和风貌都较好的地段,可以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和整理,修旧如故,以求如实 反映历史遗存。(二)保留 新建的砖混结构建筑中,质量较好、与环境冲突不大的,可维持现状,但对其立面进行整饰。(三)改善 对保护区内需要修缮改造的传统建筑,在修缮改造过程中,保护建筑的格局和风貌,治理外部环境,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卫生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四)更新 对传统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采取拆除更新措施。 四、保护规划管理措施 (一)全面保护原则 环境协调中,严格控制与古村落不协调的建设活动,保持村落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充分结合,建设好农业生产区,提高山体绿化覆盖率,保护好水体、水源。 建设控制区内,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项目,保持村落原有肌理和传统风貌,对水体进行治理、埋设污水管道,防止水体污染。 (二)突出重点,主次分明,点、线、面结合 点 古建筑分级保护单位云门塔、培筠园、碧山书屋、耕读园、十三门、古民居及各个街道空间节点构成碧山村保护规划最基本的元素。 线 碧山村中的各个古街道(人字街等)、巷弄、古栈道及沿水系道路组成了保护规划的“线”,保护内容包括水系、建筑、石板路及其街道空间环境、形态、尺度。 面 汪勃纪念馆、长街周围的古建筑以及水口林是规划保护的“面”。其中包含古建筑、古道、古树等。 这些点、线、面是洪保护规划的重点,使保护规划脉络清晰、秩序有致。 (三)土地的利用 碧山村周围的农田、桑园、百草园以及山场的茶园及经济林,应保持原有乡村田园风光。保持规划应控制南、北方向的建设用地,东面、西面可作为近期、远期的碧山村发展用地方向。(四)整治建筑 建筑应保持传统地方建筑风格,包括建筑材料、尺度、比例、色彩、新建、扩建、改建的一切建设必须是白墙、黑瓦、马头墙。 对现已建成的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建筑,特别是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要及时整改,整改对象按不协调程度进行分两类,第一类指比例、尺度等与周围环境协调,但色彩、形式、材料不一致的建筑,这类建筑要对其平面、立面外观进行改造;第二类建筑是尺度、比例、色彩的等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建筑,这类建筑应予以全部或部分拆除。 第五章居民保护与非物质文化保护规划 一、居民保护 居民是古村落的守望者、文化传承者。居民的定义: 在古村落定居的古村落先人的后代,长期受古村落文化浸淫、对传统文化具有认同感的外来

家乡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家乡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先进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如何保护和发扬光大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文化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大课题,也是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对古文化,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其整体水平的好坏,反映了这个国家、民族文明程度的高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传统性,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关于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的保护和利用,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是要求全力保护隍庙古建筑群,不主张开发利用和开展经营活动,保持原样,恢复祭祀活动场所。另一种意见是在充分保护好古建筑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适当开展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收入,反哺古建筑保护。这两种不同意见,说明政府的管理水平执政理念在不断上台阶,市民的文明程度在提高,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现就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及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保护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做以下探讨。 一、兰州府城隍庙的历史简介 隍庙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02号商业步行街中段。创建于北宋,系奉祀汉大将军纪信为城隍而建。据《汉书》记载,楚汉战争时期,刘邦的一名武将名叫纪信,为甘肃成纪人。当楚霸王兵围荥阳,眼看刘邦要成为俘虏时,纪信将军毅然扮作汉王刘邦,乘车直出东门,佯装投降项羽,从而巧妙地掩护刘邦由西门逃出。纪信被项羽识破后用火活活烧死。因此,纪信赢得了“汉代孤忠”的美誉。刘邦念其忠烈,便将纪信封为忠烈公兰州城隍。隍爷,唯独兰州府城隍爷有名有姓,具有很强的故事传承性。隍庙现存古建筑为明清建筑,主体建筑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重修,为一座四进式宫殿式木结构古建筑群,并有保存完好的大量精美砖雕,以及保存有部分清代名人扁额。院内有200多年的石狮子一对。现为省市两级文物保护单位。整个府城隍庙规模宏大,建筑壮丽,结构严谨,雕绘精美,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隍庙自创立到清末,一直作为纪念隍爷的祭祀之地以及开展各种道教活动的场所。民国初年,政府利用隍庙的一些殿廊,创办了国货陈列馆,组织一些艺术品、农产品、矿产、药材等进行展示,供市民参观。解放后,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1956年5月1日,由政府批准在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院内,成立了兰州市第一工人俱乐部,成为兰州市职工之家,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兰州市民提供一个休憩、娱乐、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的综合平台,成为兰州市干部职工学习娱乐的活动中心。

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试论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的 保护利用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科干班徐家良 先进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已是新时期各级政府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保护和发扬光大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文化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大课题,也是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对古文化,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其整体水平的好坏,反映了这个国家、民族文明程度的高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传统性,民族

性,体现时代性。 关于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的保护和利用,是这几年政府、政协委员、热心市民普遍关心的对象,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是要求全力保护隍庙古建筑群,不主张开发利用和开展经营活动,保持原样,恢复祭祀活动场所。另一种意见是在充分保护好古建筑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适当开展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收入,反哺古建筑保护。这两种不同意见,说明政府的管理水平执政理念在不断上台阶,市民的文明程度在提高,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现就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及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保护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做以下探讨。 一、兰州府城隍庙的历史简介 隍庙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02号商业步行街中段。创建于北宋,系奉祀汉大将军纪信为城隍而建。据《汉书》记载,楚汉战争时期,刘邦的一名武将名叫纪信,为甘肃成纪(今天水)人。当楚霸王兵围荥阳,眼看刘邦要成为俘虏时,纪信将军毅然扮作汉王刘邦,乘车直出东门,佯装投降项羽,从而巧妙地掩护刘邦由西门逃出。纪信被项羽识破后用火活活烧死。因此,纪信赢得了“汉代孤忠”的美誉。刘邦念其忠烈,便将纪信封为忠烈公兰州城隍。隍爷,唯独兰州府城隍爷有名有姓,具有很强的故事传承性。隍庙现存古建筑为明清建筑,主体建筑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重修,为一座四进式宫殿式木结构古建筑群,并有

徽派建筑保护与利用现状与对策

徽派建筑保护与利用现状与对策 汪光耀 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徽派传统建筑更被誉为中国建筑艺术的一朵奇葩。本文说明了徽州传统建 筑的保护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保护对策。 关键词:徽派传统建筑;中国建筑艺术;保护对策 [Abstract]Huizhou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is a miracle of the art of Chinese architecture.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current situation regarding the protection and problems that exists.Then the author recommends protection measures from five aspects. [Key Words]Huizhou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Art of Chinese architecture Protection Measure 皖南古徽州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为世界所瞩目,享有“文献之邦”、“文物之海”的美誉。徽派传统建筑更被誉为中国建筑艺术的一朵奇葩。因此,为切实保护好徽派古建筑,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尤为重要。 1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1.1保护形势,局面严峻。 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受利益驱动,全市范围内盗卖古建筑和古建筑构件时有发生。一些人打着“易地保护”的幌子,不择手段购买国有祠堂和私有建筑,然后堂而皇之重建起来,以为奇货可居。有的将古建筑迁建到旅游景区,作为生财之道。皖南有部分民宅、祠堂因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构件多有被盗。即使在有人居住的房子也时有发生砖雕、石雕构件被盗的事件。还有一些群众文物意识不强,图一点小利,被一些文物贩子所利用,私自出卖古建筑构件。此外,近年来,整幢购买古建筑的现象频频发生。 1.2量大面广,保护经费严重不足。

古建筑保护开题报告书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以汕头小公园为例 开题报告

一、题目及关键词 1.论文题目:古建筑保护与利用——以汕头小公园为例 2.关键词:古建筑;汕头小公园;保护;利用

二、立题依据 (一)研究目的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发展历程中诞生了难以计数的、美轮美奂的古建筑,诸如苏杭的园林、北京的故宫、闽南的古厝等,这些古建筑不仅具有建筑美学的价值,它同时也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保护、开发、利用好古建筑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传统文化的逐渐复兴,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汕头小公园是汕头古建筑的代表,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汕头小公园特指中山纪念亭,而广义的小公园则涵盖了永安、永和、永泰、永兴街和升平路,以及怡安、棉安、万安、吉安街和镇邦路,也就是汕头人口中的四永一升平、四安一镇邦,此外尚有南生百货大楼,它们承载着汕头“百年商埠”的历史记忆。以此为例研究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具有典型性。本文希望通过对汕头小公园保护与利用现状的分析、原则的探讨、问题的指出以及对策的研究,为汕头小公园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些许经验,进而为广东乃至全国的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做出有益的尝试与探索。 (二)研究意义 本文以汕头小公园为例,探讨了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它具有以下几点研究意义: 第一、古建筑是城市发展的见证,承载着一座城市兴衰荣辱与历史沧桑。在地区历史文化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古建筑日益成为城市的文化名片,例如岳阳楼之于岳阳、黄鹤楼之于武汉,因而,它的保护与利用也就具有了不可估量的文化价值。汕头小公园是汕头商业历史发展的见证,典型的如南生百货大楼,承载着几代汕头人的历史记忆,对它的保护与利用的研究,有助于汕头更好的传承自身的商业文化、潮汕地缘文化,进而凸显出城市的文化底蕴。 第二、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除了具有文化意义以外,它还有丰厚的现实价值。当代社会,以旅游为导向的第三产业日益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不少地区的古建筑更是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了良好的效益。2004年,汕头市政府开始改造小公园,后因资金链锻炼夭折,2009年政府重启改造项目,但至今仍存于困境之中。汕头小公园是汕头是曾经的商业中心,以南上百货大楼为代表建筑具备深厚的经济价值,对汕头小公园保护与利用的研究,有助于政府从以往的改造困境中抽身出来,更好地开发汕头小公园的经济价值,使其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古建筑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它广泛地存在古今中外的各个地区,因而,

中国古建修护案例分析

中国古建修护案例分析 ————由威尼斯宪章看中国古建修护 摘要:由于历年战乱及闭关锁国,中国的古建修护力度及成果远远落后于西方等国家,同时在开始保护修缮古建筑初期,修缮队伍素养不高,导致了一些破坏性的修缮,大量的历史艺术价值巨大建筑遗产被破坏。但是现在在中国,仍然有大量的古建筑函待修护。在现在的修护工作中,我们必须遵守现行的宪章和制度原则,尊重建筑原貌,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决定使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修护,最大化的保存建筑遗产的历史艺术价值,使之可以达到永久。 关键词:遗产,修护,原则,佛光寺,天封塔 由于历年战乱及闭关锁国,中国的古建修护力度及成果远远落后于西方等国家,同时在开始保护修缮古建筑初期,修缮队伍素养不高,导致了一些破坏性的修缮,大量的历史艺术价值巨大建筑遗产被破坏。但是现在在中国,仍然有大量的古建筑函待修护。在现在的修护工作中,我们必须遵守现行的宪章和制度原则,尊重建筑原貌,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决定使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修护,最大化的保存建筑遗产的历史艺术价值,使之可以达到永久。 在现行的宪章制度中我们以威尼斯宪章中的标准和原则为准则,来分析中国现在的一些古建筑保护案例。 威尼斯宪章:

第一项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不仅包含个别的建筑作品,而且包含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有意义的发展或某种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品,也适用于由于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在过去比较不重要的作品。 第二项必须利用有助于研究和保护建筑遗产的一切科学和技术来保护和修复文物建筑。 第三项保护和修复文物建筑,既要当作历史见证物,也要当作艺术作品来保护。 第四项保护文物建筑,务必要使它传之永久。 第五项为社会公益而使用文物建筑,有利于它的保护。但使用时决不可以变动它的平面布局或装饰。只有在这个限度内,才可以考虑和同意由于功能的改变所要求的修正。 第六项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任何地方,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凡是会改变体形关系和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变动都是决不允许的。 第七项一座文物建筑不可以从它所见证的历史和它所从产生的环境中分离出来。不得整个地或局部地搬迁文物建筑,除非为保护它而非迁不可,或者因为国家的或国际的十分重大的利益有此要求。 第八项文物建筑上的绘画、雕刻或装饰只有在非取下便不能保护它们时才可以取下。 第九项修复是一件高度专门化的技术。它的目的是完全保护和再现文物建筑的审美和历史价值,它必须尊重原始资料和确凿的文献。它不能有丝毫臆测。任何一点不可避免的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建筑外观明

课程名称古建筑修缮保护技术

课程名称:古建筑修缮保护技术 课程编码:7036801 课程学分:2学分 课程学时:32学时 适用专业:建筑学风景园林学 《古建筑修缮保护技术》Repair and protection Technology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目的 本课程授课对象是建筑学专业三年级第一学期及风景园林专业三年级学生选修课,为专业选修课。 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完整、准确地认识中国古典建筑的修缮保护基础知识,了解必要的修缮施工工艺与东西方遗产保护理论,了解中国古典建筑修缮保护中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并了解修缮保护的地域特色与时代特点,为相关的后续学习和实践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二、教学基本内容及基本要求 1、教学基本内容 第一部分中国古建筑修缮与保护中的基本概念与理论;中国与欧洲古建筑修缮保护的理念差异与实践; 第二部分唐辽宋金元明时期的建筑构造、工艺特点及修缮实例分析;清式建筑的构造、工艺特点及修缮实例分析; 第三部分大遗址保护实例分析;大型建筑群的遗产保护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几个主要地区地域性建筑修缮保护实例分析 2、教学基本要求 了解古建筑修缮保护的意义与目标要求; 了解古建筑修缮保护基本原则与技术思路; 了解东西方修缮保护理念与应对上的差异; 了解实例案例中的典型操作; 了解不同地域民居的构造差异性与保护方法;

三、本课程与其它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前修课程:中外建筑史/中国建筑史,古建筑做法后续课程:传统园林与建筑哲学,古建筑实习

五、本课程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本课程采用课堂理论讲授、专题讲座、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师以PPT形式授课,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并适当辅以实地参观调研与现场讲授。 六、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教材: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文化部文物保护科研所)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3. 教学参考书目: 1、(宋)李诫.营造法式 2、中国建筑史编写组.中国建筑史(第四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刘敦桢.中国古代建筑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4、梁思成.清式营造则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1 5、马炳坚.中国古建筑木作营造技术.北京:科学出版社,1991 6、刘大可.中国古建筑瓦石营法.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 7、马清林等.铁质文物保护技术.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8、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案例与研究.北京:科学 出版社,2009 9、其它有关专业期刊,如《文物》、《考古》、《古建园林技术》等等 七、本课程的考核方法及成绩评定标准 为衡量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实现情况,主要考核形式可以采取闭卷考试,也可以采取在给定题目下独立完成的资料搜集与结课研究报告作为考核方法,要求图文结合,资料内容翔实准确,逻辑分析到位。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期末成绩所占比例为100%。 大纲编撰人:赵向东 大纲审阅人:梁玮男 系负责人:梁玮男 学院负责人:白传栋 制定(修订)日期: 2018年6月

古建筑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

古建筑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 古建筑保护修复的原则是必须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定期实施日常保养、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必须保护文物环境、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考古发掘应注意保护实物遗存、预防灾害侵袭。 纪念建筑、石建筑、石窟寺壁画、造像、古碑石刻等修缮工程,应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不改变原状”的原则,系指始建或历代重修、重建的原状。修缮时应按照建筑物的法式特征、材料质地、风格手法及文献或碑刻、题铭的记载,鉴别现存建筑物的年代和始建或重修、重建时的历史遗构,拟定按照现存法式特征、构造特点进行修缮或者采取保护性措施;或按照现存的历代遗存、复原到一定历史时期的法式特征、风格手法、构造特点和材料质地等,进行修缮的原则。 依工程性质,可分为五类,如下;1、经常性保养维护工程,2、抢险加固工程,3、重点修缮工程,4、局部复原工程,5、保护性建筑物与构筑物工程。 保养维护工程系指不改变文物的现存;结构、材料质地、外貌、装饰、色彩等情况下所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护,如屋顶除草勾抹;局

部揭瓦补漏;梁柱、墙壁等的简单支顶加固;庭院整顿清理、室内外排水疏导等小型工程。此类工程就由管理或使用单位列入年度工程计划和经费预算,作为经常性工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加固抢险工作,系指建筑物、石窟岩壁以及壁画、造像、石刻等发生危及文物安全的险情时所进行的抢救性措施,诸如支顶、牵拉、堵挡、加固等抢救性措施。此类工程须在技术检查的基础上制定抢险加固方案,报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报时,须补报备案。 重点修缮、局部复原工程,系指对文物进行较大规模的重点修缮或局部复原工程。此类工程必须事先做好勘查测绘、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科学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工程设计必须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并在提出《修缮、复原工程申请书》报经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得进行施工。 保护性建筑物与构筑物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的安全设施,诸如排水防洪堤坝、防水房、亭、新加窟檐等。凡此类构筑物或建筑物,须与文物及环境风貌相协调,不可喧宾夺主。对文物本身和其周围的历史残迹,必须严格保护,不可因附加安全措施而遭受损坏,附加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方案,报请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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