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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地下城规划与建设

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地下城规划与建设
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地下城规划与建设

规划研究PIanningReView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地下城规划与建设木

【摘要】本文选取拥有全球最大规模地下步行系统的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为例,分析了蒙特利尔地下城的功能、结构并回顾了其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与特点。

关键词:蒙特利尔市

地下城

规划与建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0071034)部分成果。感谢蒙特利尔共同体土地发展处AlainTmdeau先生提供的资料。

蒙特利尔这座历史上沿圣劳伦斯河发展起来的城市,是全球最繁忙的内河港口之一。目前,80多个种族聚居于此,多元化文化赋予这座大都市以无穷的活力。作为仅次于巴黎的全球第二大法语社区,蒙特利尔是北美大陆上为数不多的独具欧洲风情的城市之一。另外,蒙特利尔以它对城市地下空间的成功利用著称于世,它号称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地下城。在这里,从地铁站延伸出的无数通道将地铁、郊区铁路、公共汽车路线、地下步行道与大量的混合型开发联为一个庞大的网络。据统计,蒙特利尔地下城长达30公里,被连接起来的60多个建筑群的建筑面积达到了360万平方米。近2000家店铺通过这种方式联为一体,其中包括小商店、大型百货商店、餐馆、电影院、剧院、展览厅等;此外还有可停放1万辆汽车的停车场。每天通过这一地下网络的人数超过50万。

笔者曾在蒙特利尔市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合作研究,在此期间对蒙特利尔地

下城进行了实地考察,搜集了一些材料,此文将对该市地下城的结构、功能及其规划、建设过程做一介绍。

1蒙特利尔市地下城的结构与功能蒙特利尔地下城有3条轴线,即西轴,东轴和北轴。由于历史的原因,蒙特利尔市东部为法语区,西部为英语区,地下城的西轴、东轴也反映出这一特征。

沿东轴分布的4大建筑群建成时间早晚不一,最新与最旧相差20年。它们被街道分隔开来,一条南北向地下通道将它们彼此贯穿,且该通道正好介于地铁一号线(绿线)与地铁二号线(橙线)之间。在这片地下城区,还在高架平台上建成了2大l小3个广场。就功能而言,东轴串联起一个文化中心,一片办公楼区,一片机关区和一个会展中心。

蒙特利尔地下城西轴为英语区,功能不如东轴明确。北轴为蒙特利尔市中心最重要的带状室内购物场所,它将建于本世纪上半叶的、本是互相独立的3座大型百货商店以及4片新近开发的多用途式建筑群联为一体。该片地下城的地下通道总长为640米。相形之下,多伦多北部的地下网络长度为660米,二者十分接近。在多伦多,地下城北部以EatonCenter为主体,其体量与同样位于蒙特利尔地下城北轴的EatonCenter完全一样。这一室内购物广场的存在几乎将多市北部的一切商业活动都吸引到了地下,从而使得Yonge大街完全丧失了活力。蒙特利尔也存在类似现象。所不同的是,蒙特利尔地下城通过多个出口,始终与地表路网保持着相交的关系。具体而言,共有116个出入口,它们保证了城市中

作者:徐永健,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讲师。E_mail:xuyj一@263.net阎小培,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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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健阎小培

心内的任何一个目的地,距离它最近的出口,都不超过步行所允许的范围。蒙特利尔市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地面各种经济和商业活动的衰落。

蒙特利尔地下城的建筑层次不一,多数是多层的,每一层高约5米,最深处达4层,深入地下20余米。整个地下网络距地面相对较近,主要归功于2点:一是当地的自然条件较为有利,二是该市地铁车厢采用的全是橡胶车轮。这样,地铁轨道可离地面更近,而地铁站得以在铁轨上方实施垂直布局方案,其高度与一般的夹层楼面相当。地铁站与其他地下建筑联系紧密,地下建筑与地上部分之间的联系也因此增强。

蒙特利尔地下城的另一特征,是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性极强,是其他城市的类似开发所无法企及的。如巴黎的德芳斯、LesHalles,纽约的洛克菲勒中心、大中心车站、世界贸易中心以及东京Y锄aIlote线周围,地下城均显示出节点式开发特征。在蒙特利尔,类似的情况却仅见于Berri—uQAM和Atwater这2个点上。整体状况是cBD的地下城四通八达,各个部分的重要性难分伯仲。据此,有人认为“缺乏一个明确的中心”是蒙特利尔地下城显著的缺点。但从该地下系统与地面城市活动的融合来看,这点又变成了它的长处。

2蒙特利尔地下城的规划与建设

蒙特利尔地下城的建设,源于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一个稍带偶然性的事件。由于修建一条穿越皇家山(MontRoyal)的铁路,该市留下了一条地道。这条地道被用于实施一项交通隔离方案,包括挖掘一条地下人行通道,以便将新建的Ville—M缸re广场工程与跨越地面街道的中心车站、伊丽莎白酒店等老建筑

 万方数据

目外城市规潮2001年第3期

连接起来。由此揭开了蒙特利尔地下城建设的序幕。然而,真正大规模的地下通道的挖掘,还是始于1966年兴建地铁之时。自该市开始兴建地铁,各地铁车站周围的旅馆、饭店、商店等便纷纷资助政府修建地铁,同时要求与地铁车站出入口相连接。此外,还在地铁沿线陆续修建了几个规模庞大的地下商业中心、室内商业广场、植物园等。这样,以地铁为主动脉,多条与车站相通的地下通道连接各大建筑,形成了蒙特利尔地下城的骨架。

2.1规划与无规划并存

从规划的角度看,蒙特利尔地下空间的利用,走了2条不同的道路。一是随地铁系统的建设而进行的经严格规划的开发,其结果是地铁系统奠定了地下城的格局;二是伴随中心区大规模的重建,地下步行通道进行了“有机”的扩张。在后一过程中,官方总体上持急功近利的态度,规划者、建筑师的大笔一挥或开发商、投资者的突发奇想代替了严格论证与全盘协调。整个地下城最终在缺乏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得以建成。总之,规划与无规划并存,是蒙特利尔地下城规划、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最鲜明的特色。

后期无规划的开发,给蒙特利尔地下城造成了一定的缺陷。由于未对采取的措旎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系统的评估,地下城的后期开发带有盲目性与实验性。一些地段在开发前所做的人口预测严重偏离了事后的情况,结果导致了无可挽回的失误。地下通道的“有机”扩张也给城市公共空间打上了烙印:在市中心区,不仅各建筑物的底层与底层之间彼此贯通,而且底层与地上建成空间也连成一片。经此番重构后的城市公共空间,给人以一座放大的建筑物之感,与米兰那样的典范城市所具有的多层次城市空间相距甚远。另外,由于缺乏总体规划,商业区的内部和外部设计也缺乏应有的一致性。

尽管如此,地下城的“有机”扩张在关键的一点上始终未与规划的开发发生冲突,那就是保持了CBD乃至市中心区的“中心性”。尽管地下通道由于扩张而呈四通八达之势,随之形成的地下城也缺乏明显的中心与主次感,但它们非但没有弱化,反而强化了市中心区在大

都市区乃至更大区域中的地位。这一切

与该市当年修建地铁系统时所作的明智

决定是分不开的。1966年,蒙特利尔市

中心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皇家山、泉

水公园、圣母岛和圣海伦岛(供人游览、

娱乐)占了一半,在剩余的6平方公里的

土地下则布置了地铁。地铁兴建中采取

了2项颇有远见的措施,第一,将线路布

置在次要街道,而非主要街道之下;第

二,将线路上方的地块长期出租。事实

证明,这2项措施一是促进了城市中心

区范围内选定区位上的新的建设,二是

保证了城市形态的紧凑。特别值得指出

的是,地下城实际融合了地铁、郊区铁

路、公共汽车与地下步行道等多种交通

方式,公共交通的利用在这里得到了最

成功的体现。数据表明,大蒙特利尔区

330万人口中,利用公共交通方式进入市

中心商业区的人数比重高达61%,当然

其中又以地铁的利用率最高。在地下城

内部,则以步行占绝对主导地位。繁华

商业区多样化的设施和常年不衰的活力,

与方便的公共交通相结合,对城市居民

中的各个层面均构成了强大的吸引力,

也招徕了众多的旅游者。该市面积仅2平

方公里的cBD的地下空间更是集聚了最

为密集的商业、文化交流设施,从而成

为全城名副其实的核心所在。

2.2近年的建设与改造

自蒙特利尔地下城格局形成以来,

不断有新的开发项目添加进去。与此同

时,对一些建筑的室内空间进行了大力

重建,以改善地下城的内部环境,使之

与城市的地上部分更好地融合起来。

1990年,该市拆除了位于cBD的开

发仅15年的一座市内购物广场——Les

TemcesCommexe,原因是它的多层对角

式交叉设计极易使顾客迷失方向。它的

外部框架保留了下来,后来又加以扩建,

采用的是19世纪连拱廊式设计。

wesⅡnountsquare购物广场则采用了屋顶

天窗采光,这尽管有悖于1966年初建时

的初衷,却不失为一种尝试。然而,最引

人注目的还是连拱廊的引入。在其他城

市,连拱廊主要是位于同一街区内的繁

华街道之间的一种联接方式。以新Eaton

Center总设计师PeterRose为代表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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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们却将其借用于蒙特利尔市,以连接

地下城与地上街道。新Eatoncenter

(1990)成功地运用了连拱廊,将该市最繁

忙的地铁站与最繁华的商业街联接起来。

这种设计方案后来在蒙特利尔新世贸中

心(1991)等项目中也得到了运用。

蒙特利尔地下城近年的种种改造与

重建,都是为了打破地下空间的刻板与

封闭。同时,也是为与城市形态更好地

保持一致所作的努力。20世纪初所建的

诸多广场的周边建筑物多具庄严肃穆之

气。60年代,对这些广场进行了大量的

开发,包括地上与地下的开发。可以说,

在过去的广场重新聚集起那些能产生大

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开发项目,形成了

蒙特利尔市中心区特有的格局。

3小结

蒙特利尔地下城是市中心区不可分

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一如既往

地保持并强化了市中心区的地位。这又

是一个地上、地下高度融合的网络,地

下与地上规划相结合,重构了蒙特利尔

市的地下空间。随60年代该市地铁系统

的兴建而进行的经严格规划的开发,奠

定了地下城的基本格局,随后一系列未

经规划的开发则在这一格局上留下了一

些烙印。规划与非规划相结合,形成了

蒙特利尔地下城的典型特色。

尽管蒙特利尔地下城的确具有抵御

寒冷气候的作用,但它真正的价值在于

由此带来的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城市

功能的多样化以及更高的城市安全性和

宜人性。总之,蒙特利尔地下空间的高

效利用不仅大大节约了城市用地,实现

了城市交通的快速、大运量和立体化,而

且明显提高了城市的环境质量,从而为

人口高密度的城市实现三维发展提供了

有益的启示。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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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rk,TOronto:PergamonPress,1981

 万方数据

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汇总

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开展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依据《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或以建设行业企业为主联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的技术中心。 第三条台州市经济委员会和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共同负责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和指导。 第四条申请认定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全省同行前列,产品

技术附加值高,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建设行业成效显著,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财务单独立账; (四)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和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五)建筑业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8亿元;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业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15名(详见附件4)。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 (一)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二)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发生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二起以上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规划许可与变更。 建筑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和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邮电通讯、有线电视、油气、热力管线及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工程。 (二)未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 1.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 2.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或已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 3.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应当通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批;属于大中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还需要通过初步设计核查; 4.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已取得环保、人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6.设计文件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7.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8.涉及土石方工程的建设项目应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经水务主

管部门审查通过; 9.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需进行地质灾害治理的项目,提交的设计文件还应包括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图纸; 11.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当取得轨道运营单位书面意见; 12.按照《深圳市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取得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 13.成片开发项目分期办理的,应符合已批准的详细蓝图或总平面图; 14.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涉及专有部分修改的,应征得专有部分买受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15.既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桩基础提前开工: 大、中型项目,因工期紧迫,需在全套施工图完成前进行基础部分施工的,许可条件同(一)新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其中第4项修改为“已完成桩基础部分施工图设计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018.2.5-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新规定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贯彻执行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 临建规〔2018〕19号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贯彻执行 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 有关意见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现将贯彻 执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 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1号)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住宅内部通高功能设置 (一)住宅不宜设置户内通高空间。确需设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 1.排屋、别墅; 2.高层住宅的顶上两层,其余楼层均不得设置; 3.多层跃层式住宅。 (二)通高空间的设置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否则通高部分按照自然层面积计 入容积率指标: 1.每户只能1个起居室(厅)设置通高,且通高高度不得大于两层; 2.通高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底层室内层面水平投影面积的20%,且不得超过25平方米; 3.跃层部分应当布置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通高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跃层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的面积。 4.跃层式住宅,上层建筑水平投影面积不宜小于下层建筑水平投影面积的80%, 投影面积比小于80%的,户内通高部分面积双倍计入容积率。 二、关于住宅飘窗、设备平台等设置管理 (一)住宅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允许设置飘窗,其他空间不得设置 飘窗。 (二)设备平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当设置在主体结构外,必须是对外敞开的室外平台,且不得与建筑内部空 间及阳台相连通。 2.套型建筑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累计不得超过3平方 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累计不得超过5 平方米。否则按照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指标。 (三)高层住宅除顶上两层外,不得设置通高阳台、错层阳台和花池、花架等装 饰构件。 阳台进深不宜超过2.1米,超过2.1米的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值计入容积率,且阳台进深、投影面积不能大于相邻自然单间的房间的进深 和投影面积。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课程作业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 概况简述 学院名称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及班级土管1班姓名何建明学号201131160707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 一、基本情况与修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对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今日公布新一轮总规。 专家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根本性蓝图。在特区进入第二个发展的30周之际,本轮总规充分体现了以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的规划理念,承担了在全国率先探寻城市转型路径的重要使命。它的公布,必将以城市转型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高效利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引领国家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规划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和创新,探索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路径。 2、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提升城市在区域和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应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4、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更好地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在粤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先导、先试的示范作用。 5、在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统筹协调城市发展。 三、城市性质 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四、城市职能 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

台州市商业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操纵 (1) 第三章蓝线、绿线、黄线操纵 (1) 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操纵 (1) 第五章建筑间距 (2) 第六章建筑物退让 (3) 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操纵 (4) 第八章配套设施规划 (4)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5) 第十章绿地操纵 (6) 第十一章都市设计操纵 (6) 第十二章市政工程规划 (7)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8) 附录1:名词解释 (8)

附录2:文本用词讲明 (8) 台州市椒江商业中心操纵性详细规划 1 / 37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要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1990)、《都市规划编制方法》(2006)、《台州市椒江区分区规划(2004-2020)》、以及台州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本规划是台州市椒江商业中心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本片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下一层次规划(详细规划、都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片区位于椒江老城区核心地段,东起解放北路,西到轮渡路,北以工人路为界,南至中山西路,总用地面积约为32.2公顷。 第四条操纵规模 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操纵规模为9500人,建设用地操纵规模为32.2公顷。

第五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本规划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七条文本中有下划线的文字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操纵 第八条本片区规划功能定位为:集购物、办公、居住、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商业街区。 第九条本片区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采纳《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DJl37-90)规定的标准。一般应按照本规划所标定的性质进行操纵。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见附表1。 第十条本片区总用地32.20公顷,含商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等类型。规划各类建设用地规模详见附表2。 第十一条在以街坊、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都市干路所限定的街区不得进行变更。次级道路所限定地块的变更,须经都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次级道路所限定地块内的细分在规划实施 3 / 37

2007-2020年深圳市宝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区建 设实施办法》(深宝府【2007】1号),缓解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资源 开发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各类矛盾,顺利实现建设环境优美的 国家生态区的发展目标,遵循国家《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 纲(试行》、《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要求,编 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指导宝安区生态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城区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提 供指导和依据。 第3条法律效力 本规划提交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由宝安区人 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执行。 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与措施应纳入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实 施。 本规划为开放性规划,应定期评估实施情况,不断进行补充与完善。第4条规划范围 宝安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陆域及近岸海域,总面积712.95 km2,包括 光明新区和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观澜、龙华、大 浪和民治十个街道。

第5条规划时限 鉴于本规划编制主要目的,规划时间范围确定为2007~2020年,规划 的基准年确定为2006年。规划近期为2007~2010年,规划中期为 2011~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以规划基准年为基础,以 规划近期为重点。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6条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绿色城市为目标,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 环境的关系,以人为本,以自然生态、环境支撑、生态经济、资源保 障、生态社会、能力保障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任务,走绿色生产、生 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7条基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高效原则、循环经济原则、针对性原则、便于 操作原则。 第二节规划控制目标与指标体系 第8条规划控制目标 持续推进生态区建设工作,构建绿色城区。 ——经济发展: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清洁生产企业和通过ISO14000认 证企业比例不断提高。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单位能耗、水耗持续 降低,2010年和2020年单位GDP能耗分别控制在0.5吨标煤/万元、 0.4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分别控制在20 m3/万元和 16 m3/万元。 ——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生态用地,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保持在40.62%,不断提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指标;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010年和2020年COD排放量分别控制在 排放量控制在1240吨。加大环保投入,全面16700吨和9600吨,SO 2 提升环境质量,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远期进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 发流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 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3、各类杆、管线工程; 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 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大型户外广告、灯市和建筑外装饰等工程。 三、申报材料 1、经营性用地: (1)合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 (3)已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的地形图2份; (5)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经营性用地: (1)合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计划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有关用地协议和现状土地权属证明(市政类杆、管线工程除外);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6)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的地形图1份; (7)选址、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经营性土地是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土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非经营性土地指除以上用途土地以外的各类土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报建室分件——处室办理——总工程师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取件。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咨询电话 地址:市政务大厅规划窗口

临海副城(杜桥城区)D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临海副城(杜桥城区)D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临海市域发展的新战略,塑造城镇的良好形象,杜桥镇政府委托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临海副城D规划管理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力求为杜桥城区的规划管理、城镇建设提供依据。 一、规划范围 本单元规划范围东至百里大河,南至外环南路(规划),西至杜南大道,北至沿海大道(规划)。规划用地面积1.67 平方千米。 二、规划定位与目标 (一)功能定位:杜桥南部新城区,集交通枢纽、片区公共服务和高品质居住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二)规划目标:将本单元建设成功能多样、配套完善、环境宜人、生态文明的城市新区。 三、用地布局 用地规模: 本单元规划范围总用地为167.10 万平方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60.25 万平方米,水域和其它用地6.85 万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47.38 万平方米,其中二类服务设施用地1.68 万平方米;商住综合用地30.88 万平方米;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9.72 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36 万平方米;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7.63 万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16.47 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本单元规划人口规模为 18 万人。居住户数约 4286 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点三轴六组团”的总体结构。 “一带”即沿杜川路两侧形成的公共服务带,主要围绕规划的轨道交通站和汽车站发展商业服务业。是对分区中的公共服务核心带的延伸和补充,使得本单元与北部传统老城区商业服务业中心有机衔接,促进南部本单元加快发展。 “两点”即两个相对集中的公共服务点,一是位于杜南大道和沿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的以专业市场为主的商贸服务集中点,二是位于杜川路和外环南路交叉口周边的以规划医院为主的公共服务点。 “三轴”即三条生态景观功能轴。本单元内有三条河流交汇通过,是基地内最重要的生态景观资源。规划在河流两侧控制不小于20 米的绿化带,恢复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塑造充满活力的滨水景观空间,为市民提供宜人、舒适的休闲游憩场所。 “六组团”即由规划道路分隔成的六个居住组团。 五、道路交通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1条轻轨线沿着沿海大道穿越杜桥城区,向西联系临海与台州城区,向东联

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台建规[2006]419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台州市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坑中坑除外),以及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或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特别重要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排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设计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了解工程建设地域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文件。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与其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设计资质,设计时应当根据地质报告、基坑周围环境、主体设计文件要求等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支护结构、施工要求、计算书、地下工程施工图、电梯井等坑中坑、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环境保护、监测、应急措施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台州市深基坑专家库成员,不少于5人,并推选1人担任组长),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将设计方案和论证纪要报工程所地地建设(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出具施工图。深基坑工程施工图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计算和分析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进行,提出避免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设计降排水系统时,必须考虑坑内外降排水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 划 2020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建设、规划、管理”三大职能工作,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对东环路南段(文昌路交叉口至西江路交叉口)、燎原路、荣军路 和柳石路等四条主要门户路段沿线陈旧破损的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粉 刷装饰提升,改造面积约4万平方米,项目匡算总投资1740万元。 上半年已完成的主要事项有:1.经多次实地查看,确定了实施改造的范围;2.完成《XX区主要门户路段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3.完成了改造范围的地形图测绘;4.经 多次论证修改,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并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5. 经多次调整优化,确定了最终的规划设计方案; 6.经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明确了项目招标模式(EPC)及代建单位(龙翔公司)。 目前代建单位龙翔公司已委托招标代理启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等招标工作,计划7月初开标,7月底前进场施工。

根据住建部及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对原雅乐宿舍区、原无线电五厂宿舍区、XX区法院宿舍区3个试点老旧小区进 行改造,改造户数共计275户。2月底完成3个试点小区入户调查 摸底,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市级以奖代补申请并申报立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资金筹集方案》、《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方案》的编制、听评和公示,目前正在开展居民自筹资金的收缴工作。 经过梳理、分类、统计、汇总,我区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企业驻XX央企6家,市属国有企业(含改制、破产企业)集团公司9 个涉及47家企业,共计109个生活小区,有产权21126户,无产权1548户,危房户数646户,危房面积23601㎡。 为了有序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 际情况,我局于今年3月初在广泛征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了《XX 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XX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3月9日组织召开我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国有企业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摸底调查,掌握XX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 供一业”基本情况;建立起接收方与移交方对接协商通道和机制。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附件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1、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单位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或者结构体系或者基本平面的装修工程; (3)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公共广场上设置的城市雕塑。 2.程序 (1)在原使用基地上建设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筑工程。需经过下列管理程序:一是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审核,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发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建设单位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委托设计;二是建设单位送审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后,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需要划拨、征用土地或原址改建需要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建筑工程。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阶段,仅审定建筑设计总平面尚未审定建筑设计方案的:建设单位根据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过程中的要求送审建筑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审定后,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阶段已审定了建筑设计方案的,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地块上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送审建筑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审定后,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需要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填报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送审单或提出书面申请; (2)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建设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 (4)如需拆迁基地内房屋的,加送房屋权属证件;

(5)如属危房翻建的,加送危房鉴定报告; (6)建设基地的地形图不少于两张(向城市测绘部门晒印,比例一般为1:500或1:1000),建设单位应在地形图上划示本单位用地范围及拟建工程基地位置。 4.建设单位报审建筑设计方案,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填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 (2)总平面设计图两张(比例一般为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应标明方位、建筑基地界限,新建筑物外轮廓尺寸和层数,新建筑物与地界、城市道路红线、相邻建筑物、河道、高压电线的间距尺寸,平面图应注明各房间使用性质; (3)单体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立体图两套,图纸应标命名建筑尺寸,平面图应注明各房间使用功能; (4)《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中要求送审的其他有关图纸、文件,如日照分析图保护、建筑视线分析图等; (5)送审的设计方案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图纸需要设计 (6)如属设计招标工程,应加送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 5.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中标书或承包审核通知书; (4)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若属92年后新征土地,须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的复印件; (5)总平面设计图两张(图纸要求同送审设计方案中总平面设计图要求); (6)三套施工图纸(建设设计图及基础平面图),其中一套为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加盖技术审定章; (7)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审核意见的要求,需报送的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交通、绿化、民防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深圳绿地系统规划

深圳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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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深圳市绿化建设项目的安排,加强全市绿化工作的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深圳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 003-2005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办法(试 行)》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深圳市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项目的规划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和宝安区、龙岗区,总面积20 20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4-2020年。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以及说明书组成。 第五条根据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城市绿地系统。与此相对应,本次规划所指的绿地, 既包括城市建成区内各项绿化用地,也包括建成区外对生态环 境改善起积极作用的林地、园地、耕地、牧草地、水域等各类 生态绿地,前者主要对应于各级城市绿地的分类规划,后者纳

入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范畴。 第六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全市绿色开敞空间总的建设指引。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与绿色开敞空间相关的规划、 绿化及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其他各种类型的开 敞空间规划应与此相协调,实现城市生态空间资源合理保护与 有效利用的“双赢”。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 第七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1、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质量,优化绿地布局结构,提高绿地配置 和养护水平,丰富城市景观效果,缓解深圳乃至区域的快速城市 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实现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2、加强对区域和城市生态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绿地、沿海滩 涂、河流水系、各类湿地的保护和绿化建设,实现区域生态环境 的共保、共建和共享,维护城市和区域的生态安全。 第八条建设生态城市,推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国际化城市和现代化中心城市的 发展目标,以及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

台州城市规划 (-2020年)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方案 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1 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根据未来发展趋势预计和已编制的上级规划,确定台州市域范围2010年常住总人口为618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台州市域常住总人口为672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67%。 1.2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1.2.1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台州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结构为“一个发展核、三条发展带”。 (1)“一个发展核”——指台州城市群,是台州城市与产业发展的核心地带,包括椒江、黄岩、路桥及温岭市区等重点发展城区; (2)“三条发展带”——城镇群空间的联系轴 “北部城镇发展带”:以天台、三门为依托,形成沿上三高速、326省道、224省道的东西向北部城镇发展带; “西部城镇发展带”:通过322省道,沿永安溪(椒江上游)河谷形成以仙居、临海为依托的西部城镇发展带,其中,临海是该发展带上的核心城市; “东部沿海城镇发展带”:以规划台州沿海大通道和各港口为依托,以东部沿海产业带的建设为导向,形成南到玉环大麦屿港口、北到三门健跳港(含椒江大陈岛)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城镇密集发展带,这是台州市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内容。 1.2.2 城镇体系职能及规模结构规划 城镇体系职能划分:规划台州市域城镇体系职能分为五级,依次为市域中心、市域副中心、县(市)域中心、重点镇与一般建制镇。规划市域中心为台州市区;市域副中心为临海市区;县(市)域中心为温岭、玉环、天台、仙居及三门市区;另外还规划确定10个中心镇。 城镇体系规模等级划分:按各城镇的发展条件与职能,规划5级城镇(市)规模等级。其中,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一个(台州市区);20-50万中等城市三个(临海市区、温岭市区、玉环县城);10-20万小城市五个(天台县城、仙居县城、三门县城、临海杜桥镇、温岭泽国镇);5-10万人口小城镇10个(金清镇、白水洋镇、大溪镇等);其它为人口在5万以下的小城镇。 1.3 城市群发展战略 为促进市域协调发展,将市域分为“台州城市群”、“西部城镇群”、“北部城镇群”及“沿海城镇发展带”,并确定台州市域城镇整体发展战略为: 以推动台州城市群发展为核心,近期重点完善区域交通设施,大力发展台州市市区,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中,并带动沿海城镇快速发展。西部、北部山区城镇则积极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托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县城与中心镇,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形成经济活跃、结构合理、区域生态环境良好的台州市域城镇体系。 1.3.1 台州城市群 台州市区——温岭地域的城镇密集区,实行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加强台州市区与临海、温岭之间的交通联系。强化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发挥其对市域的辐射、带动及示范作用。同时积极推动农村迁村并点,引导产业与人口向中心城市和主要中心镇集中。 1.3.2 北部城镇群 以北部城镇发展带为主要依托,规划三门发展成为区域性的核、火电基地,使之成为全市能源生产基地;规划天台发展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著名宗教旅游区,另外,在经济发展的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179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10 【实施日期】2010.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安政办发[2010]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十二月十日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陕办字[2009]99 号),设立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原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建筑行业管理职能(包括建筑业统筹、城市规划展览与城建档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划入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筑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制定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 (三)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康市域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以及城市各项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指导、审查我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对规划的实施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和市域内市级以上立项的重要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审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并参与城乡土地出让、开发管理办法的拟定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五)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做好行业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统筹安排台州城市各项建设事业,指导城市合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法定效力本规划经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浙 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成为台州市开展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由台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适用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第四条规划修改因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时,应由台州市人民政府主持修改,报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调整的,须经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须经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论证,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五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中规划期指批准实施年份至2020年;在各项文件的表述中,近期指2004?2010年,远期指2011?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 第六条城市规划区本规划所称城市规划区与台州市市区行政管辖范围一致,共1536平方公里,分为中心城区和郊区。 中心城区是具体布局城市各项功能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中心城区含规划建成区和近郊区,面积约900平方公里,具体包括:椒江区陆域范围;黄岩区的江口街道、北城街道、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南城街道、新前街道、澄江街道、高桥街道、院桥镇和沙埠镇;路桥区陆域范围。 第七条规划原则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坚持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原则。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优先原则。 (四)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优先原则。 (五)坚持市区一体化和整体性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规模效益,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第八条规划指导思想 (一)循序渐进、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以规划为龙头,切实增强规划刚性,把握建设节奏,进一步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在更高的层面上,稳步推进城市化。 (二)区域统筹发展。温黄平原将形成一个紧密合作的城市群,在城市发展空间管治、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应加强区域协调与合作。

规划建设局年度工作计划

规划建设局年度工作计划 xx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筹备迎接XX 年世界客属第23届垦亲大会在我市召开的关键一年。做好新一年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意义十分重大。 xxxx年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规划编制加快构建城乡规划体系,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着力调控引导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要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质量和管理水平 1、扩大规划编制覆盖面。积极争取加大规划编制的投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人力技术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高起点编制城乡建设各项规划,加快建立完善由市域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等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按照“三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一”的要求,努力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创新,精心组织,全力协调,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力争8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10月底前将规划成果报市人大常委审议,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市区道路、文教体卫、商业网点布局、卫生环境设施、排水系统、电力工程、“两江四岸”城市景观控制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河源市区排水系统规划》、《河源市区电力工程专项规划》、《“两江四岸”城市景观控制专项规划》编制,其它专项规划完成初步成果。继续推进已开展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老城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源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民保留点控制性详细规划》、《钓鱼台及恐龙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区内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同时也是建设活动过程中,接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 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需办理方案和管网综合规划方案审查、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办程序 方案初审阶段: 1、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当日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5、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由项目经办人完成现场踏查后,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及文字说明初审,并提交局例会、区规划例会审议(大型、重点工程及重点区位设计方案上报开发区规划例会、组织专家评审会,须按相应会议要求准备材料),经审查批准后,项目经办人核发规划审查联络单、附图,并在方案图上加盖初审合格章,经窗口转建设单位到环保、土地、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建设工程审核阶段: 6、完成会签及施工图纸设计的项目材料经规划局窗口提交项目经办人。项目经办人对建设单位报审的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单体进行审查。 7、审查合格后,项目经办人完成局内会签,由设计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回复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回复建设单位。 8、如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工程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9、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2017-08-21发布2017-10-01 实施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前言 随着台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绿色智能住宅的规划建设,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普遍应用,家庭高科技电子设备的广泛使用;使得住宅工程的供电可靠性、建设合理性、运行经济性等越显重要。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推进住宅配电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住宅配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发挥建设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编写了《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利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定义;3、供配电系统;4、变配电装置布置;5、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7、防雷和接地。 本规定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809号,邮政编码:31800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 参编单位:台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 温岭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起草人:李哲、秦建、谢钟霆、李万里、 陈士华、陶正标、徐博、丁宇海、 林直、李如兵、邱继革、夏琦、 周建英、罗敏、陈宇力、赵守增 主要审查人:厉维军、张宏达、杨彤、刘莹、 韦强、张洁、方健美

目录 1 总则 (3) 1.1 主要内容 (3) 1.2 相关要求 (3) 1.3 适用范围 (4) 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2 术语和定义 (6) 3 供配电系统 (9) 3.1 一般规定 (9) 3.2 负荷分级 (10) 3.3 负荷计算 (11) 3.4 住宅户外配电系统 (13) 3.5 住宅户内配电系统 (14) 4 变配电装置布置 (16) 4.1 开关站 (16) 4.2 小区配电室 (17) 4.3 变压器 (18) 4.4 中压开关柜 (19) 4.5 低压配电设备 (19) 4.6 表箱表计 (20) 5 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 (22) 5.1 中压配电网 (22) 5.2 低压配电网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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