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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简述题

国际私法简述题
国际私法简述题

简述题

1.简述准据法的概念及特点?答:1.准据法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特点: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的法律。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2.简述识别的概念及产生原因?答:识别是指将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以把它划归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产生原因:不同国家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或将其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一个国家法律中的概念是另一个国家中所未有的,这也需要识别。

3.简述仲裁协议的概念及形式?答: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能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

4.简述住所的概念及住所冲突的解决?答:住所是以久居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在住所积极冲突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在内国有住所,在外国也有住所,一般以其内国住所为住所;如果一个人两个住所都在外国,一般以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5.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根据?答: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2)非缔约国当事人自顾选择适用公约可适用公约。(3)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时,可以适用公约。

6.简述国际礼让说?答:是荷兰法学家胡伯提出,主权国家对另一国家已在本国的领域内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有这样做不损害本国国家及其臣民的权力或利益。这种理论,已经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放在国家主权关系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来加以考虑。胡伯的贡献在于他把属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权利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7.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答: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点:(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法院地国与与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屈不同。(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而且只适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

(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法律与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反致产生的条件是: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

8.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

9.简述我国关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10.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法律依据?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该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但这种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选择某个国家的法律来完全或部分排除公约的适用。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对适用的法律依意思自治原则作出选择如选择某国法作准据法就自动排除公约的适用。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未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是对国际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2)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11.简述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法院判决,我国人民法院可不予以承认与执行。(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同传唤因而未能出庭参加诉讼,或当事人在缺乏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代理或答辩的可能性。(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5)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

12.简述本地法说?答:本地法说是美国法学家库克于20世纪提出来的。他认为: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考虑适用外国法,但此时只能把外国法并入本国的法律之中,作为本国法律规范予以适用。法院执行的只是本国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本地法说成功地批判了传统国际私法理论,特别是既得权说,为美国法学理论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13.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条件?答: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即当事人的行为是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2)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3)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与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4)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5)当事人法律规避以后,仍与被法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

14.当事人选择处理涉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应注意那些问题?答:(1)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必须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对法律的选择必须诚实、善意、合法 (2)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在空间上没有限制。(3)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示。(4)选择时同,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之前。

15.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答:国际上法人确定的依据主要有:(1)成立地。法人的属人法是法人据以成立的法律。(2)管理中心所在地。法人的属人法是处理商业事务的地方所通行的法律。

(3)主要营业所所在地。法人的属人法是主要经济活动中心地。(4)资本实际控制。法人的属人法是实际控制法人资本的那个自然人的国籍国法。 (5)复合标准。法人的国籍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才能确定法人的国籍。

16.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答:最密切联系联系的原则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在与该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是一种法律选择方法,它改变了传统冲突规范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增加了法律适用的科学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的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一方面给法官灵活地选择法律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法官滥用司法权力提供了机会。

18.简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答:涉外民事关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 (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

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

19.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答: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外国法院根据请求外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判或实质审判,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院无抵触,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

20.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特点?答:冲突规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的规范。其主要特点有:(1)它仅仅指出该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而不具体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冲突规范只有与其援用的某国实体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1.简述我国海商法对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规定?答: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22.简述婚姻形式要件及其法律适用?答:婚姻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形式和必须经过的程序。婚姻形式发生法律冲突,可适用:(1)婚姻举行地法;(2)当事人本国法;(3)依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4)依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5)当事人本国法或婚姻举行地法。

23.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答: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这一学说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有的就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4.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答:(1)仲裁条款是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救济措施;(2)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3)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25.简述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公共秩序保留的态度?答: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1992年《海商法》第276条作了与《民法通则》完全正确一样的规定。1999年《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也是公共秩序保留规定。

26.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答: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结婚必须排除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婚龄。结婚必须达到的法定结婚年龄。(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的法律行为,须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基础。(3)当事人没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关系。(4)当事人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在婚姻实质方面,一些国家规定患有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有的国家禁止从事某类公务的不员不能同外国人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的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7.简述既得权说?答:英国法学家戴西提出,既得权说的核心内容是: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28.简述结果选择说?答:美国法学家凯弗斯提出,将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及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地规则以及适用它们的结果进行仔细比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公平正义,以及对冲突法律所引起的社会政策的充分考虑,评价各种法律的适用可能会产生的结果。凯弗斯从结果公正这一角度探求法律选择的理论,并为实现这种公正创造性地提出了法律选择的优先原则,这也是开创性的。但此理论缺乏可操作性。

29.简述政府利益分析说。?答:政府利益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来的。柯里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如果法律适用只对一个州有利益,对其他州没有利益,这是虚假冲突,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适用法院地法口柯里主张以政府利益来决定法律适用,全面抛弃冲突规则。

30.简述准据法的法律特征?答:一.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实体法律。二.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31.简述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规定?答:《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在程序法中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也作了保留。

32.简述外国法错误适用的司法救济?答:一.适用内国冲突规范不当导致外国法适用错误,允许当事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予以纠正。二.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的错误,一般也允许上诉。

33.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的解决方法?答:(1)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大多数国家采用。(2)类推适用内国法。(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4)适用一般法理。(5)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34.简述信用证的法律特征?答:1.担保特征。信用证的担保特征,在当代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权威惯例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可以得到印证2.合同特征。从买卖实务的角度来看,信用证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是国际贸易辅助服务支持体系之一3.意思自治特征。只要不违反法律的根本精神或强制性规定,个人或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依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自由创设。

35.简述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性的判断标准?答:1.以与仲裁案件有关的连接因素为标准:与仲裁案件有关的连接因素主要指当事人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公司营业地、公司中心管理地等,在某些阿拉伯国家,当事人的宗教信仰也被人微言轻确定仲裁国际性质的连接因素,在这些连接因素中只要其中的一个具有国际性,则包含有该连接因素的商事仲裁就是国际商事仲裁。2.以争议性质为标准确认商事仲裁的国际性:即如果争议涉及国际商事利益,则解决该争议的商事仲裁具有国际性。法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采用这一标准。

36.简述法则区别说?答:法则区别说是13世纪左右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创立的。该学说从法则自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分为“物的法则”、“人的法则"”和“混合法则”。“物法”是属地的,其适用范围是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物:“人法”是属人的,它不但应用于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属民,而且在它的属民到了别的主权者管辖领土内时,也一样适用:“混合法”是涉及行为的法则,适用于法则制定者领土内订立的契约,是既涉及人又涉及物的。

37.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答:(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2)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冲突。(3)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效力范围。(4)我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复合制的特征。

38.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答: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冲突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指出该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2)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9.简述最惠国待遇的特点?答:(1)最惠国待遇的依据常常是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2)受惠国取得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无需向施惠国履行任何申请手续。(3)在最惠国条款中,一般都对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即目前一般实行的是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

40.简述动产三分说答:"动产三分"说是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他把动产分为三类:(1)不能

确定其所在地的,这类动产经常处于变动状态,应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2)能够确定其所在地的,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3)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不定期托人保管的商品或者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行李,对这类动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或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或适用财产所在地法。41.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答: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即明示的意思自治和默示的意思自治。(1)明示的意思自治。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2)默示的意思自治。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缔约行为或其他一些因素来推定当事人已默示同意该合同受某一特定国家法律的支配。

42.简述域外送达的方式答: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与的国际条约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国际上通用的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外交途径送达(2)领事途径送达(3)中央机关送达(4)法院送达(5)邮寄送达(6)个人送达(7)公告送达

43.简述我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规定?答: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中的第267条和第268条,对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作出了规定。因此,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和第268条,是中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和第268条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法院得到承认需具备如下条件:第一.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做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国同中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存在互惠关系。第三、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不得违背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教育学复习资料内容超全小抄----论述题

教育学-----论述题 1-1、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表现在哪些方面? 1-2、古代学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3、近代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4、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5、孔子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1-6、《学论》中表达的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1-7、科举制j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影响是什么? 1-8、苏格拉底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么?他的"产婆术"的特点是什么? 1-9、柏拉图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么?他在《理想国》中表达了什么样的教育思想? 1-10、亚里士多德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1-11、夸美纽斯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1-12、赫尔巴特教育思想的主要观 点是什么? 1-13、杜威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1-14、当代教育学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1-15、教育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1-16、构建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1、试述教育的政治功能。 2-2、试论"经济要发展,教育需先行"。2-3、简述科技对教育的影响。 2-4、论述教育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作用。 2-5、简述新科技革命改变人的教育观念的主要表现。 2-6、论述教育对文化的选择功能。2-7、为什么说教育具有创新文化的功能? 2-8、传统价值取向中的消极因素 对当今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9、请阅读以下案例,并运用所学的理论加以分析。 案例一:深圳市南山区绿色校园建设。 2000年6月,深圳市"绿色学校"评估组对南山外国语学校进行了全面的评估,2001年 3月,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组也对该校建校六年来在创建一流学校的学习化环境,精心营造学校高品位的环境文化以及具有前卫意识的环境教育和研究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该校先后被评为市级、省级"绿色学校"。该校从1999年9月起,结合环境教育活动,全面实施整治校园环境的"ST。B"计划(即安全( safe)、整洁(tidy)、秩序(。rderly)、美观( beauti{u!)) ,制定近一万字的行动计划,精心策划和设计校园整体美化方案并予以实施,强化校园的管理和维护,使整个校园体现出高品位、个性化的文化和审美格调,促进"学习化校园"的形成,使该校成为南山区校园景观最优美的学校之一。 案例二:浙江省绍兴县齐贤中学的 办学理念。 育人宗旨:学会做人、学会学习、 学会生活、学会创新。 教学思路:三段定位、全程培养。 校训:务实创新、追求卓越。 校风:尚德、勤学、守纪、强身。 教风:身正、业精、情深、绩优。 学风:刻苦、踏实、有序、多问。 政风:团结、廉政、勤政、高效。 请问:案例一和案例二分别反映了 校园文化的哪些方面?校园文化对学 生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3-1、简述在个体活动中多因素相互作用的身心发展动因观。 3-2、试析个体身心个别差异性的表现。 3-3、个体身心发展顺序性规律的教育学意义是什么? 3-4、试述遗传素质在个体身心发展中的作用。 3-5、试述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3-6、试析学校教育在个体发展中的特殊功能。 3-7、简述教育对人的地位提升的具体表现。 3-8、初中教育在促进少年身心发展方面的任务是什么? 3-9、青年期典型的年龄特征是什么? 3-10、试述教育如何适应个体身心 发展的一般规律。 4-1、论述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 4-2、论述教育目的的功能。 4-3、论述智育在人的发展中的意义。 4-4、论述美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意义。 4-5、试分析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结构。 5-1、论述教师职业角色的多样性。 5-2、论述教师职业专业化对教师素质的要求。 5-3、论述学生的本质属性。 5-4、试从多角度论述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6-1、试论述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 6-2、试分析学科中心论、儿童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的分歧。 6-3、试析学科课程。 6-4、试析我国课程计划中的"活动 课程"。 6-5、从潜在课程看学校内存在的 教育影响因素。 6-6、试述国外课程改革的基本特点。 6-7、试述我国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 6-8、试述我国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取向。 7-1、试述教学的意义。 7-2、如何理解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7-3、教学过程中掌握知识与发展 智力是什么关系? 7-4、试述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地位与相互关系 7-5、试述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基本阶段。 7-6、试述我国20世纪教学模式研究的成果。 7-7、教学中如何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 7-8、教学中如何贯彻循序渐进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原则? 7-9、试述现代教学模式建构的目标,理论思想和实施中关注的问题。 8-1、上好一节课有哪些具体要求? 8-2、试述教学工作的基本程序。 8-3、联系实际谈谈选用教学方法的 依据。 8-4、试述以探究为主的教学方法的 步骤和基本要求。 8-5、制约教学组织形式的条件和因 素有哪些? 8-6、试述班级授课制改革的背景及 几种主要尝试。 8-7、试述合作学习的理论基础、基 本观点及主要特征。 8-8、教学评价的功能有哪些? 8-9、试述教学评价的原则。 9-1、试论述学校德育的意义。 9-2、试述德育过程与品德形成过程 的关系。 9-3、试论述教育过程的结构和矛 盾。 9-4、为什么说学生品德是在教育性 活动和交往中形成发展的? 9-5、试述德育过程的展开顺序。 9-6、试述我国新时期德育的发展方 向。 9-7、我国新时期学校德育改革主要 表现在哪些方面? 9-8、试述马卡连柯的德育思想。 9-9、试述苏霍姆林斯基的德育思 想。 9-10、涂尔干德育思想述评。 9-11、杜威德育思想述评。 9-12、社会学习论德育思想述评。 9-13、柯尔伯格德育思想述评 10-1、试论述建设与发展班级集体的 意义。 10--2、建设和发展班级集体的基本 目标是什么? 10-3、要实现竞赛、评比在促进集 体形成中的作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0-4、试论述班主任与班级组织管 理的关系。 10-5、在班级组织管理时班主任需 要树立什么样的教育思想? 10-6、班级组织管理对班主任的教 育行为有什么要求? 10-7、课外活动有什么特点和作 用? 10-8、试论述开展好课外活动的基 本要求。 10-9、教师在组织课外活动时如何 发挥其主导作用? 参考答案 1-1、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表现在 哪些方面? 1-1、答: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 表现在:①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 学教育的衔接。②强化普及义务教 育、延长义务教育年限。③中等教育 中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相互渗透 的方向发展。④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 多样化。⑤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 界限逐渐淡化,终身教育受到世界各 国普遍的重视。⑥教育的国际交流日 益加强。 1-2、古代学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 么? 1-2、答:古代学校教育在具体内容 和形式上反映了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 特征,这些特征表现在教育上是:① 阶级性。统治阶级享有教育的特权, 统治阶级内部的等级在教育制度上也 有所反映口贵族与平民、主人与仆人 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奴隶、 农民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②道统 性D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 是惟一被认可的思想,天道、神道与 人道往往合一,实质上都服从于治人 之道。③专制性。教育过程是管制与 被管制、灌输与被灌输的过程,道统 的威严通过教师、教师的威严和招生、 考试以及教学纪律的威严予以保证。 ④专制性。教育的象征性功能占主导 地位,即能否受教育和受何种教育是 区别其社会地位的象征:经典、教义 的教育处于较高的社会地位,习练与 社会生产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处于较低 的地位。⑤刻板性。教育方法和学习 方法刻板,死记硬背,机械模仿。 1-3、近代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形式规定以提供保证,这是西方教 育发展的一个明显特点。 1-3、答:16世纪世界进入近代社 会后引起教育的巨大变化,表现在: ①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 预,公立教育崛起,并逐步建立了 公共教育系统。②教育的世俗化, 不少国家规定宗教不得干预教育。 ③初等教育的普遍实施。工业革命 的兴起,不仅提出普及初等教育的 要求,而且为初等教育的普及提供 了物质基础。④重视教育立法,实 施以法治教。教育上的每次重大变 革,政府都以法律的 1-4、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4、答:20世纪后的现代教育具有 以下主要特征:①教育的终身化D社会 发展的加快、新的知识和信息增加的 加速,人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 不断变化的社会,于是把人的一生分 为学习和工作两个阶段的观念陈旧 了,这就催生了把教育贯串人的一生 的终身教育思想。终身教育思想强调 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青少年教育与 成人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 庭教育的一体化。②教育的全民化。 它要求所有的人都受到教育,特别是 适龄儿童受到完全的小学教育和使中 青年脱盲。③教育的民主化.它要求教 育机会(包括入学机会)、教育过程中 享有的教育资源机会和教育结果的均 等。同时要求师生关系、教育活动、 教育方式、教育内容等民主化,并为 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选择的机会。④ 教育的多元化。它要求包括教育思想、 教育目标、办学模式、教育形式、评 价标准等方面的多元化、多样化。⑤ 教育技术的现代化。它要求现代科学 技术在教育技术上得到应用,实现包 括教学设备、教育手段,以及工艺、 程序、方法等方面的现代化。 1-5、孔子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什 么? 1-5、答: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对 中国的文化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的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论语》中, 归纳起来,其主要观点是:①在教育 目的上,宣扬举用"贤才",主张"学而 优则仕",大力创办私学,培养"贤才" 和"君子!'。②在教育对象上,宣扬"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认为人的先 天本性相差不大,个性的差异主要是 后天习得的,所以重视后天的教育工 作。主张"有教无类",除奴隶外,不 分贫富、贵贱、贤愚、种族和地区, 任何人都可入学。③在道德教育思想 上,以"仁"为核心和最高道德标准, 并把"仁"归结到服从周礼上("克己复 礼为仁"),主张"非礼勿视,非礼勿 昕,非礼勿言,非礼匆动",强调忠孝 与仁爱。④在教学内容上,继承西周 "六艺"教育传统,教学纲领为"博学于 文,约之以礼",基本教学科目是"诗、 书、礼、乐"。⑤在教学思想上,注 意个性差异,重视因材施教;提倡启 发诱导,主张"不愤不启,不徘不发"; 强调学思结合,宣扬"学而不思则罔, 思而不学则殆";注重学习与行动结 合,"学以致用",强调把知识运用到 政治生活和道德实践中去。⑥作为教 师,他提倡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教不倦,仁 也勺,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其 身正,不令而言:其身不正,虽令不 从")。 1-6、《学论》中表达的教育思想的 主要观点是什么? 1-6、答:(学记》是战国后期《礼 记》中的一篇,它系统而全面地从正 反两方面总结了儒家的教育理论和经 验,其主要的观点是:①强调教育的 重要性,"化民成俗,其必由学";揭 示了教育同政治的关系,"建国君民, 教学为先"。②构建了从基层到中央的 教育体制("家有塾"、 "党有库"、" 术有序"、"国有学勺,提出了严格的 视导和考核制度(如每年招生人学,隔 年考查一次) ;指出了古代教育一至 九年的学习内容和程序("一年视离 (分析)经(指经的句读)辨志,三年视 敬业乐群,六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 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 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认为学生 应从离经辨志开始,经过敬业乐群、 博习亲师达到论学取友,七年达"小成 ";再经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九年 成"大成"。③在教学思想上,揭示了 教与学的辩证关系及其原则与方法: 首先提出了"教学相长"的教学原则(" 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 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故曰:教学相长也勺,认为好学者应 在学习中认识自己的不足,努力去学 习以补自己的不足;善教者应在教学 中遇到困难时,自强不息,积极钻研, 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其次,主张启 发诱导("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 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勺,认为要引导 学生但不要牵着学生走,要对学生提 出较高要求但不要使学生灰心丧气, 要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但不提供现成 的答案。再次,主张及时施教("当其 可之谓时"),认为失之过早,就不适 合学生的接受能力和需要;失之过迟, 则学生的要求可能已经消失,也不易 使他们接受。第四,主张循序渐进(" 不陵节而施勺,认为教学应按照教材 排列的顺序(或进度)进行。第五,主 张"相观而善",认为要注意教学中的 互相观摩,以免偏颇与闭塞。第六, 主张"长善救失",正确对待学生的优 点和缺点,教师要尽量发挥学生的优 点,克服他们的缺点。此外,还主张 课内与课外结合,减息相辅,等等。 《学论》可说是我国最早的较为系统 地论述教学理论的专著。 1-7、科举制j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影 响是什么? 1-7、答:隋唐以后实行的科举取士 的制度,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 要求,收到了集权 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促进 了社会的稳定。科举制有一定的客观 标准,多少要凭才学,与魏晋南北朝 时期"上品元寒门,下品无势族"的严 格等级制相比,比较公正、合理,为 广大的中小地主阶级子弟进官为吏开 辟了道路,对当时社会的发展起了一 定的积极作用。由于选才与育才的标 准和要求较为一致,科举制度促进了 学校教育的发展;但科举考什么,学 校教育也跟着注重什么,便使学校教 育完全屈从于科举要求,沦为科举的 附庸。国家只重视科举而忽视学校教 育;科举束缚思想,败坏学风;由于 科举的指挥棒作用,影响了自然科学 和技术的发展. 1-8、苏格拉底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 是什么?他的"产婆术"的特点是什么? 1-8、答: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 的哲学家和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突 出的是提出了"智德统一论",影响深 远的是"产婆术"。①道德修养是教育 的最高目的。在他看来,道德不是天 生的,人之所以为善或不善,原因在 于对善缺乏正确的认识。行为的正确 与否,在于判断的正确与否。因此, 知识和道德密不可分,知识和道德是 统一的。所以教人道德就是教人知识、 教人智慧;反之,教人知识与智慧也 就是教人以道德。显然这个论断是不 完善的,知识不等于道德,道德还是 一个复杂的情感上的体验和行为上的 实践。②"产婆术"是苏格拉底进行讲 学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师生之间对话 的方法,一般称为"苏格拉底法",又 称"产婆术". 它由讥讽、助产术、归 纳和下定义四个步骤组成。讥讽是就 对方的问题不断提出追问,迫使对方 陷入矛盾,承认自己的无知:助产术 是帮助对方自己得出答案;归纳是从 各种具体的事物中找出事物的共性, 形成一般概念:下定义是把个别事物 归入一般概念,得出关于事物的普遍 概念。这种方法的主要特点是通过与 学生的对话来使之获得对事物的认 识。由于它不是强制性的灌输,而是 建立在共同讨论上,这有利于思维的 训练和真理的发现。当然,如果没有 学生的求知愿望和热情,以及对新讨 论问题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是难以进 行的。其实,它更适合于成人教育。 1-9、柏拉图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 什么?他在《理想国》中表达了什么样 的教育思想? 1-9、答:国家化的教育思想是柏拉 图教育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在他看来, 理想国家的建立与稳定有赖于教育; 而教育应由国家负责,由国家为公民 举办学前教育、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 并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口同时, 他还主张教育从内容到形式都要受国 家的严密控制,这是因为教育是建立 理想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代表作,它 阐述了他对理想政体和理想社会的追 求。其中也表达了他的教育观:理想 国教育的最高目标是培养哲学家兼政 治家------哲学王,强调通过教育使 理性在人的灵魂中起主导作用,使人 成为一个正义的人。他积极主张按人 的年龄分阶段地施以不同内容的教 育,注重早期教育,主张男女教育平 等,提出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等;但他 过分强调了一致性,轻视变革,忽视 个性发展,也对后世产生了消极影响。 1-10、亚里士多德教育思想的主要 观点是什么? 1-10、答: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百 科全书式的学者、著名的教育家。他 的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①教育适 应自然。这个思想的主要依据是他的" 灵魂说"中的人性论思想。他认为应把 人的灵魂分成植物灵魂(即人的生理 部分)、动物灵魂(即人的感觉部分) 和理性灵魂( 人的理性部分)三部分, 教育应适应人的灵魂的各个部分,促 进人的理性发展。②和谐教育。在他 看来,为适应上述"灵魂"三部分的发 展,相应地要实施体育、德育和智育, 教育要注重三个方面发展的顺序,促 进其和谐发展。③文雅教育,也称" 自由教育"。理性是人的基本特征,只 有充分运用和发展理性,人才能真正 实现自我。实施文雅教育需要两个条 件,一是闲暇时间,二是自由学科(不 是功利目的学科)这种教育不是进行 职业准备,而是以促进人的各种高级 能力和理性的发展为目标。他的这些 教育主张都见于他的代表作《政治学》 和《尼各马可伦理学》中。 1-11、夸美纽斯教育思想的主要观 点是什么? 1-11、答:夸美纽斯是提出泛智教 育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特别强调 教育的自然性:首先,他认为人也是 自然的一部分,天赋予人的自然本性 是同样的,人应受到同样的教育("人 人均应受教育"、"人人均须学习←切 ");其次,人与自然均应遵循同样的 法则------秩序,教育可以从自然的 法则中找到教育法则,教育遵循人的 自然发展的原则("改良学校的基础应 当是万物的秩序"、"每个人都会顺着 他的自然的倾向去发展") ;再次,提 出"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泛智论 "的集中体现)的口号,不仅拓宽了教 育的知识范围,也提出了教育普及的 理想:最后,以"泛智论"和教育适应" 自然"为依据,论述了学习的程序,提 出了统一学制系统。他把学习分成四 个时期:婴儿期(出生至6岁)、儿童期 (6至12岁)、少年期(12岁至18岁) 和 青年期(18岁至24岁) ,相应地成立四 种学校,即母音学校、国语学校、拉 丁语学校和大学。同时规定了各级学 校学写的不同内容。提出并论证了班 级授课制和一些教学原则与方法。他 的教育思想的代表作是1632年发表的 《大教学论》。 1-12、赫尔巴特教育思想的主要观 点是什么? 1-12、答: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 学》的突出贡献在于把教学理论建立 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把教育价值论建 立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并在理论上构 建了教育学体系,从而奠定了科学教 育学的基础。他的教育思想对后世的 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产生了很大影 响,被看作传统教育的代表作。 《普通教育学》共分三编,第一编 为"教育的一般目的",论述了儿童管 理的目的和方法,发展多方面的兴趣 是教学的目的;第二编为"多方面的兴 趣",论述了多方面兴趣的对象与教学 的进程等,提出了教学的4个"形式阶 段"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第三编 为"性格的道德力量",论述了通过教 育形成儿童品德、性格的理论。 总体来看,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反 映了德国国家主义的思想,在教育中 特别强调道德教育和培养对社会的有 用之才;强调道德教育是教育的重要 任务,而且这种教育是强迫性的,纪 律和管理是它的主要手段。赫尔巴特 认为纪律的本质是约束儿童的意志, 使其与国家的意志相一致,提出威吓、 监督、命令、禁止和惩罚等都是管理 的有效方法。 1-13、杜威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是 什么? 1-13、答:杜威实用主义教育学体 系是在批判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 育学和吸收现代哲学、社会学、生物 学、心理学的学术成就的基础上提出 来的,在试图将"民主"和"科学试验方 法"、"进化论"、"工业的改组"等因素 联系起来,并揭示它们在教育上的意 义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其基本要点 是:①"教育即生活",教育的过程与 生活的过程是合一的,而不是为将来 的某种生活做准备;"教育即生长"," 生长是生活的特征,所以教育就是生 长",即儿童个体经验的连续不断的增 长,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活环境,除 此之外不应该有其他外烁的教育目的 (因为这种目的使受教育者无思考的 余地,限制人的思维,不需要也不可 能有自由思考、主动创造的空间,只 能使用机械的注人法,消极地对教师 所教的东西做出反应,成为教师和教 科书的奴隶) ;"学校即社会",学校 必须呈现儿童现在的社会生活,但不 意味着是社会生活在学校中的简单重 现。②"从做中学",即"从活动中学"、 "从经验中学"。学校中的教学过程应 以 "儿童为中心",从儿童的现有生活 经验出发,在儿童自身的活动中学习。 在"这里,儿童变成了太阳,而教育的 一切措施则围绕着他们转动,儿童是 中心,教育的措施围绕着他们而组织 起来飞③教学的任务不仅在于教给学 生科学的结论,更重要的是要促进并 激发学生的思维,使他们掌握发现真 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方法包含 智慧和探究两个因素,其中智慧与冲 动相对立,由于运用智慧,人们对于 问题的解决,便与动物的"尝试与错误 "区别开来:探究则与传统学校的"静 昕"的方法相对立,它是一种主体积极 的活动,其价值在于使学生在思维活 动中获得"有意义的经验",将经历的 模糊、疑难、矛盾的情境转化为清晰、 确定、和谐的情境。 杜威教育思想的代表作是《民本主 义与教育),这本书共26章。前7章在 论述了教育为生活所必需、正式的和 非正式的两种教育之间的关系以及教 育的社会机能后,明确提出一个基本 观点"教育即生活。"杜威认为,教育 并不从属于其他事物的目的或目标。" 教育就是不断生长,在它自身以外, 没有别的目的"。教育的理想既不是将 潜在的能力向特定的目标展开,更不 是按外部目标进行塑造工作。在他看 来,教育是经验的连续不断的改组和 改造。在这里,杜威论述了教育为民 主社会创造条件的重要思想:教育上 的民主,"首先是一种联合生活的方 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是 "个人各种能力的自由发展"。为了实 现民主主义的"美好的联合生活",就 必须教育社会成员,发展个人的首创 精神和适应能力,必须把"生长"作为 一切社会成员的理想标准。根据上述 观点,杜威在第8-23章中,对教育 目的、兴趣与训练、经验与思维、教 学法与课程、教材、教育的价值、教 育与职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 析,特别强调教育目的(结果)与教育 过程的一致性,"教育目的在过程之 中,而不在过程之外"。活动的自身便 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这样的活动才是 真实的、生动的、变幻无穷的、有意 义的。反之,如果目的在过程之外, 那么活动自身就不能成为达到目的的 手段,这样的活动就不能激发智慧, 是盲目的、机械的、有害的。最后3 章是将其论述归结到实用主义的理论 基础上,构建了实用主义课程论和方 法论的核心------教育应使学校中知 识的获得和在共同生活的环境中所进 行的活动和作业联系起来。 杜威的教育思想及他的代表作《民 本主义与教育),对20世纪的教育和教 育学有着巨大的深远影响。 1-14、当代教育学发展的趋势是什 么? 1-14、答: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以 "教育事实"为基础,在教育价值观引 导下形成的"教育问题",其目的在于 探索和揭示教育活动的规律性联系, 以服务于教育实践。 1-15、教育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1-15、当代教育学发展呈现如下趋 势:①教育学研究的问题领域急剧扩 大:从微观的教育教学过程扩展到宏 观的教育规划,从教育的内部关系扩 展到教育的外部关系,从基础教育扩 展到高等教育,从正规教育扩展到非 正规教育,从学校教育扩展到家庭教 育、社会教育,从正常儿童教育扩展 到特殊儿童教育,从儿童教育扩展到 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等等。②教育学 研究基础和研究模式的多样化:不仅 以哲学、心理学为教育学研究基础, 而且还包括诸如生理学、脑科学、社 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人类 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学等更为 广阔的学科领域:与之相关的研究模 式呈现为多样化,有的从科学主义视 角研究,强调对教育活动中数量关系 的描述:有的则从人文主义视角研究, 强调教育活动中非效益关系的质的东 西的分析等,或者介于两者之间,或 偏向一方,或两者结合等;研究层次 出现了基础研究气应用研究、行动研 究、咨询开发研究等多种类型。③教 育学发生了细密的分化,形成了初步 的教育学科体系:教育学原组成部分 一个个地发展成独立的学科,与此同 时,这些相对独立的学科又与其他类 型的学科交叉,形成了许多子学科、 边缘学科。如教学论原是教育学的组 成部分,后被分化出来成为独立学 科,同时又与其他学科(包括各类子学 科、边缘学科等)交叉,产生了教学 哲学、教学社会学、教学人类学、教 学技术学等等。④教育学研究与教育 实践改革的关系日益密切。⑤教育学 研究加强了对自身的反思,形成了教 育学的元理论。 1-16、构建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教 育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1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教育学研究逐渐形成了以马克思 主义为指导思想,学习借鉴国外先进 的教育理论与经验,继承发扬中华民 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和教育传统,着力 研究当代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 问题,这便是构建具有社会主义中国 特色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为此,我 国的教育学既要体现时代的共同特 征和世界学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又要 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国情以 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实际;既能 给人们以思想的启迪和操作的规范, 又能给实践者主体创造性改造和发 挥的广阔空间。人们期盼着对中国乃 至世界产生影响的若干本教育著作的 问世。 2-1、试述教育的政治功能。 2-1、答:教育的政治功能主要表现 在:(1)教育能为政治经济培养所需 要的人才,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反 作用主要是通过培养人来实现的D自 古以来,任何一种政治经济制度,要 想得到维持、巩固和发展,都必须有 一定的人才作为支柱,而这些人才的 培养,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学校教育 来实现的。进入现代社会,社会生活 日益复杂、科学文化高度发展,势必 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人才具有较高 的文化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这就必 然越来越依靠于专门化的学校教育, 国家各级政治集团的核心人物的学历 层次和多方面的素养都将随之提高, 它意味着教育的影响力亦相对增强。 (2)教育可以促进民主。一个国家的 民主程度直接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 体,但又间接取决于这个国家人民的 文化程度、教育事业发展的程度。普 及教育的程度越高,人的知识越丰 富,就越能增强人民的权利意识,认 识民主的价值,推崇民主的政策,推 动政治的改革和进步。反之,很难想 像,在一个文盲充斥、迷信蔓延的国 家里,会有清明民主的政治和较高的 办事效率。我们要不断推进我国民主 化的进程,就不可忽视加速我国教育 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文化 水平 (3)教育是一种影响政治经济的舆 论力量。学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 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的言论、教材、文 章,以及他们的行为,都是宣传某种 思想,形成某种舆论,藉以影响群众, 服务于一定政治经济的现实力量。反 动的阶级用教育来宣传反动的思想、 观点、迷信,为维护反动的政治服务; 革命的阶级利用教育宣传革命的思 想,传播科学真理,制造革命舆论,以 影响群众,为革命的政治服务。 2-2、试论"经济要发展,教育需先行"。 2-2、答:(1)教育先行是当代经 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现代 教育通过培养人才,使科学知识与人 才结合,同时实现科学知识的生产和 再生产。在科学知识广泛运用于生产 过程的现阶段,教育对于生产、对于 经济发展的作用更为突出。 (2)教育是为未来社会、经济和科技 发展培养人才。由于人才培养的长期 性和教育工作效益的滞后性,决定了 教育的发展必须先于经济发展。不能 等经济发展了,再发展教育,而是要 使教育的发展在适当程度上优先于经 济的发展,这样才能为经济的发展准 备好适当的人才。 (3)教育发展要受到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制约,教育先行决不意味着可以 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教育受经 济发展的制约并不是要消极等待经济 条件,跟在经济后面,而应当在现时 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利用 现有的经济条件,使教育的发展先走 一步,为经济发展做好人才准备。教 育先行也正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现代化经济建设的推进,教育 对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推 动作用和先导功效。因此,教育绝不 能滞后于经济建设,而必须适度超前 于经济的发展。 2-3、简述科技对教育的影响。 2-3、答:从教育活动的角度看,可 以将其分为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 资料等,科学对上述要素都可能产生 影响。 (1)科学能够有力改变教育者的教 育观念。教育观念是教育者的教育价 值观、教育理想、教育目的的总和, 教育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反映了一定 时期的科学发展水平。 (2)科学能够影响受教育者的数量 和质量。一方面,科学发展及其在教 育上的广泛运用,使教育对象得以扩 大,每次科学发展都极大促进了教育 数量的发展;另一方面,科学发展正 日益揭示出教育对象身心发展规律, 从而使教育活动更加符合这种规律, 并使学习者扩展自己受教育的能力, 这些都有助于受教育者质量的提高。 (3)科学可以渗透到教育资料的所 有环节中,为教育资料的更新和发展 提供各种必要的思想基础和技术条 件。科技迅速发展,迫使教学内容不 断更新、课程体系不断变化,可见, 这些都离不开科学的作用。 2-4、论述教育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作 用。 2-4、答':(1)教育可以实现科学 知识的再生产。通过教学,可以实现 高效率的科学知识再生产,使已经成 形的科学理论为年轻一代所掌握,使 原为少数人掌握的科学知识为众多的 人所了解 (2)教育推进科学体制化。自从18世 纪以来大学设臵科研机构,产生了职 业的科学家,科学就是这样首先在学 校里找到体制化的母体,而科学体制 化则是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 (3)教育可以生产新的科学知识。高 等学校承担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 不仅是传授知识的教育单位,也是从 事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担负着生产 新的科学知识的责任。 (4)教育向科学提出将科学成果在 教育上应用技术化的要求,从而丰富 了科学技术的活动,扩大了科学技术 的成果。 2-5、简述新科技革命改变人的教育 观念的主要表现。 2-5、答:新的科技革命对教育提出 了巨大挑战,也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教 育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力比知识更重要口新科技革命 使个体贮存知识的形式和知识的数量 发生重大改变,也使知识更新率急剧 加速口因此,新科技革命对教育提出 的首要课题就是从知识教育转向能力 教育、从结论教育转向方法教育。 (2)教学形式个别化由于新型教育 技术的广泛采用,传递教学内容的途 径将发生重大的改变,尤其是电子计 算机的普及,能够确保学生在自己方 便的时候和方便的地点,学习这些内 容。他们可以按照教学要求自订学习 进度计划,并且能够利用电子计算机 进行自我测验和评价。 (3)培养目标个性化更加受到关注。 新科技革命使得传统工业的标准化、 规格化转向非标准化和多样化。它要 求教育关注培养目标的个性化,即尊 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个别差异,使 培养目标定向于特定的个人,使个体 表现出独特的品质与性格。 (4)强调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科 技迅速发展,使得知识的创造和传播 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在人类进入 知识经济的时代。它要求人们充分发 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应对 世界的变化,由此要求教育注重对学 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2-6、论述教育对文化的选择功能。 2-6、答:(1)随着文化发展速度 的加快、内容的增加、交流的频繁, 教育的选择文化功能日益突出。 (2)文化选择功能是通过多种途径 实现的,教育可以通过精心选择教师、 精心选择教育内容、精心选择教育的 方式和方法等途径进行文化的选择。 ③教育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文化选 择。在现时代,各国选择文化的某些 部分作为教育内容时,基本按照以下 要求进行:第一,选择社会主流文化 的基本要素和基本精神;第二,选择 能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几方面 都获得发展的基本文化要素作为教育 内容;第三,选择有利于科技进步、 生产发展和生活质量提高的实际应用 率高的文化要素。 2-7、为什么说教育具有创新文化的 功能? 2-7、答:教育具有创新文化的功 能,其原因在于:(1)教育自身方面 的创新与发展,如新的教育思想、学 说和方式方法的创新等,以科学研究 为主要形式的文化创造活动,构成了 社会总体文化创新的一个有机组成 部分,不少教育工作者同时也是文化 的创造者。 (2)现代教育在数量和质量上培养 了一支文化建设的生力军,为文化的 创造提供了可能性。人是文化创造的 主体,人不仅是文化的承传者,同时 也是文化的创造者。文化一旦为人所 掌握,就会产生创造新文化的动力。 而教育无限地发掘了人创造文化的潜 能,增强了人创造文化的能力。 2-8、传统价值取向中的消极因素 对当今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 面? 2-8、答:传统价值取向中的消极 因素对当今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下 列方面:(1)重传统、重权威的价值 取向对教育过程和师生关系的影响。 在中国历史上,孔子虽然提出过"当仁 不让于师",但真正支配中国师生关 系的观念是"师道尊严",即在教育与 教学中崇尚教师权威。在教学中,强 调教师教的过程和作用,忽视学生学 的过程和作用;教师倾向于按事先安 1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 国家的豁免权 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识别 案例2:一对夫妇,夫为加拿大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问题:中国法院在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并说明其含义。 先决问题 案例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反致 案例4:查理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95年死亡。查理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查理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查理的住所地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问题: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反致制度中的哪一种?并谈谈我国立法对反致制度的态度。 案例5: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题: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6: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问题: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7:某英国公民甲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 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 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 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加入。() 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10.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国际私法简答题

国际私法简答题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答:涉外民事关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1分)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3分) (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3分) (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3分) 2.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 (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l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2分) 3.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答: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4分) 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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