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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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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标准概述

“标准”是用来判定某类事务边界和构成的重要依据,因而事业单位“分类标准”所要解决的即是找出不同单位组织之间的差异性,并进行同类合并,进而形成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或者区别于其他事务的判定依据。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不同的事业单位在现代社会的功能和作用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使原有的分类标准既不足以准确地体现各事业单位之间的共性,又不能有效地区分不同的单位组织。因此,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重构与现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就成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事业单位现行分类标准及其局限性

“分类”通常强调根据事物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归类,从而把无规律的事物分为有规律的事物。因此,对于社会组织这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与制度建构相结合的事物,必然存在着源自于传统体制的实然逻辑,以及与事物的发展进步相适应的应然逻辑。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实然逻辑与应然逻辑在一定范围内的脱节有其客观必然性,从而不断为社会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可见,事业单位分类首先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治理工具,因此,它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分类依据和标准能否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在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身份地位和运行特质。

1.事业单位分类在现代社会的新任务

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要求充分释放教、科、文、体、卫等社会文化事业领域的经济生产力和社会创新力;行政改革的深化要求各级政府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以增进和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的实现为己任,以推进政府和社会之间的适度分权、增强社会自主性为主线重构公共物品供给体系,从而为构建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执政能力奠定坚实的后盾。而事业单位改革实际上就是通过提升传统的事业单位组织服务于市场经济的自觉性和综合能力,不断地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经济增长点;二是要结合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理念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以保障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为目标前提加强对各类事业单位行为的规范化治理和监管;三是要通过在教、科、文、体、卫等传统事业领域搭建鼓励营利和非营利、公立和私立组织自由竞争、有序互动的机制,将竞争机制充分引入到公共物品的供给中来。也就是说,从应然的逻辑来看,事业单位分类首先应该从价值目标上对事业单位进行区分和界定,进而调整并重新界定国家事业只能范围;其次要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上对各类事业单位进行规范化治理,从而系统地重构和再造与现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

2.现行分类标准

(一)按行业分类

结合国家标准局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以及目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分类,事业单位的行业分类主要包括19个大类:教育事业单

位、科研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农业林业渔业和水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信息咨询事业单位、中介服务事业单位、勘察(探)事业单位、气象事业单位、地震测防事业单位、海洋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只是产权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其中,农林水事业单位约占11.2%,位列第三位。

(二)按隶属关系分类

首先,就纵向的隶属关系来看,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中央所属、省(区、市)所属、地(市)所属、县所属、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等五类。另外,还有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或以中央部门为主,或以地方政府为主)和共同领导(两个部门共同领导,以一方为主)的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例如大公司下属的学校、研究单位等等)。其次,就横向的行政系统来看,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经济实体和其他系统所属于事业单位等10类。

(三)按行政级别分类

中国的事业单位除了少数由大型联合企业或大型企业管理的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之外,基本上都是由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领导的,因此其行政级别亦大都由其主管的行政部门确定。具体来看,部、委、直属局级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一般被确定为相当于司局级(地师级)单位;司局级或地、州、盟、市等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处级机关或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一般定为科级单位,也有低于科级单位的。目前,根据行政级别的不同,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正副部级、正副厅(局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事业单位等10类。

(四)按经费来源分类

1989年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92年根据《若干规定》的原则又颁布了《社会文教事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社会文教事业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自此,按照经费来源事业单位被划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等三类。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大约占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的60%、差额补贴约占20%、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约占20%。

(五)按功能分类

2006年和2008年中编办先后发布《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和《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根据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并将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二小类或三小类。首先,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如金融监管机构、执法监督机构等。其次,公益一类指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保证,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手指两

条线”管理。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和社会力量共同投入,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公益性三类指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允许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经营活动。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招待所等等。

3.事业单位现行分类标准的局限性

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主导思路是,根据功能的不同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执行、社会公益和生产经营等三类,并分别制定相应的改革策略。这种分类由于符合现代社会企业组织和市场机制、非营利性组织和社会机制、政府组织和国家机制并行的实践和理论发展趋势,因此,是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和客观可操作性的。但现有的分类往往仅根据事业单位是否已经实现自收自支、是否按企业化管理、是否为政府机构提供服务等实然的运行状态作为对其分类的依据。因而对于事业单位为什么处于或继续保持某种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不能提供有效的解释和客观的依据,从而使分类改革极有可能陷于政府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讨价还价的持续博弈当中,这将极大地增加成本;并且由于缺乏对事业单位特性和社会需求的综合考察,有可能使分类改革隐藏一定的社会风险成本。

总之,就现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看,按行业、隶属关系以及行政级别分类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传统管理体制的产物。其中,按行业分类不能说明为什么有些行业属于、有些不属于事业单位,从而为国家事业职能的不断扩张留下了制度空间。另外,行业分类虽然有助于对不同行业实行统一管理,以促进该行业的发展,但这仅限于行业发展的初期。随着行业发展的逐渐成熟它会不断分化和扩张,从而使行业内产品因满足社会需求的不同而发生分化。即在行业发展中后期需要的是在传统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内产品的性质和社会需求类型进行再分类。按隶属关系分类常常造成事业单位管理上的条块分割,以及各部门各自为政、机构职能简单重复设置的单位办社会,和国有资源大量闲置和浪费的现象。因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必须打破传统隶属关系上的“条块分割”,跳出“由”和“以”“行政定级别”的怪圈,在坚持“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和社事分开”的前提下构建新型政事关系。另外,按经费来源和功能分类均属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中产生的过渡性分类,其中按功能分类相对于按经费来源分来有更为明确的理论和现实依据。但由于二者都没有解决为什么某个单位属于此类而非彼类的分类标准问题,从而使目前的事业单位分类体系仍然主要依据组织实然的运行状态,这显然无助于分类改革的实质性推进。

二、事业单位一级分类标准:产品与需求的视角

根据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以及私人需求与公共需求的理论分析,可以从产品性质上将物品划分为私人物品,即能够通过竞争性的价格机制实现排他性消费的物品,也就是完全可分的计价物品;准公共物品,即在达到互动集团的“拥挤

点”之前,新增一个消费者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数量和品质,也就是随着消费者的增加边际成本递减的物品;纯公共物品,即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改物品的特性是同时可供多人消费,因此阻止群体内任何人享用都是没有效率的。另外,从需求类型上可以将需求划分为私人需求,即以实现个体私人利益为目标的需求。一般公共需求即具有异质性的公共需求,主要包括“有益物品”,以及在物品的消费中存在着“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问题的物品。基本公共需求即由“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等价值理念要求实现的,由各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的,以及由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该由国家保障和满足的需求。国家需求即为实现国家整体利益而运用强制性公共权力满足的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在一定的条件下任何物品都是稀缺的,所以绝对的纯公共物品在现代社会几乎是不存在的。另外,因为现有的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教科文体卫等社会文化和福利产品领域,对于这类物品,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大都可以通过竞争性的价格机制实现排他性消费,从这一点来看他应该属于私人物品;但另一方面,对于这类物品的消费同时广泛存在着规模经济的效应,即在达到互动集团的“拥挤点”之前,新增一个消费者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数量和品质,因而从这种特性来看他又应该属于准公共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当这些物品被用来满足私人需求时即被视为私人物品,当它被用来满足公共需求时即被视为公共物品。因此,根据“产品——需求”确定的事业单位一级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四项:一是提供私人物品、满足私人需求;二是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一般公共需求;三是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基本公共需求;四是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国家需求。其中对于提供私人物品、满足私人需求的事业单位适宜以获取利润等经济价值为目标;对于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一般公共需求和基本公共需求的事业单位适宜以多元的社会价值为目标;对于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国家需求的事业单位适宜以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政治价值为目标。显然,国家事业职能的范围应界定为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一般公共需求和基本公共需求以及部分国家需求上,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类事业单位依然要在政府全权管控的传统管理体制下运行。而且,及时是推向市场或回归政府事业单位也不一定完全适宜转制为营利性组织或典型的

行政机构。所以,有必要通过对相关组织理论分析,根据各类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组织功能选择相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三、事业单位二级分类标准:组织的视角

目前现代社会三类典型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分别是企业组织与市场机制、非营利性组织与社会机制以及政府组织与国家机制。但在生产活动的实践中这三类组织和运行机制的差别往往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同时运用两种或以上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在各种运行机制的相互协作过程中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组织形式。这一方面表明与这三类组织对应的并不只有唯一的一种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也表明与每个组织形式对应的也并不只有唯一的一种运行机制。

就企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考察来看:○1企业组织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独立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风险,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可以组织大规模

的生产、筹集巨额资金以及通过专业化的管理与监督提高生产效率。由于市场交易中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得专门从事信息产品生产的“市场中介”机构逐渐从传统的企业组织中分化出来。而随着生产技术的标准化进程、一些新型契约的推广,以及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广泛应用,传统上高度一体化的企业组织形式正在逐渐被“服务外包”或合同转让所打破。○2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调节方式。市场机制是在没有政府直接控制的条件下,以供求规律为基础的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它只有在商品流通打破狭隘的空间或地域限制的情况下,即只有在社会分工、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条件下才能达到或现实。因此,市场机制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是生产者为数众多、产品的同质化,每一单个生产者都只能作为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操纵者,即市场的非垄断化。造成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即市场垄断化的根源一是出现规模经济效益并降低成本,二是存在“进入壁垒”。○3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在于,经济行为目标的短期化;经济波动的周期性;在规模经济显著的产业市场有产生垄断的倾向;另外,市场也无力解决外部不经济,如环境污染、社会不公平等问题;无法克服高风险投资等障碍;难以规避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欺诈行为。

就非营利性组织与社会机制的考察来看:○1非营利性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标,这意味着它收取的是市场平均价格,获得的是市场平均利润;收益不分配原则意味着非营利性组织的盈余只能用于完成组织的基本使命,不能为所有者和管理者占有;公益性目标意味着其主要为公共利益服务,因此,各国通常会给予其一定的税收优惠并加强公益监管。总之,非营利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间非营利性机构,在产权上通常属于社会所有的公益产权,在内部治理上享有不受政府干预的管理自主权。现代社会非营利组织通常包括追求市场平均利润的经济价值、多元的社会价值以及混合价值等三类组织。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和异质性。○2市民社会机制的核心内容是,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或个体在志愿的基础上,以互惠、互助或自主的方式自主供给给某些人们共同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这种机制的优势在于,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具有简便灵活和运行成本较低的特点;社会互助和自治有助于培养公民的合作、团结以及公共精神;为公民大众的“利益表达”和“利益集结”提供广泛的交流平台和沟通渠道。○3市民社会机制的局限性在于,志愿资源和慈善捐赠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保障;市民社会机制的有效运转需要发育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又需要相对完备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的支持和引导;在缺乏有效社会问责的情况下,难以保障非营利组织运行的公益性。○4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关系包括,政府提供经费、非营利组织负责具体的服务提供;非营利组织在政府作用较为薄弱、私人市场关系发达的领域,主要依靠自己筹款提供公共物品;非营利组织代表特定利益群体要求并推进政府政策的改进。

就政府组织与国家机制的考察来看:○1政府组织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授权,通过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或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履行国家公务的公立机构。其中,韦伯的理性官僚制建立在“政府——行政”二分的专业分工基础之上,强

调权责清晰的科层化结构、专业化的岗位设置、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专业技能的标准化以及管理的非人格化等。而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则强调适度向社会分权,大力发展社会自我服务组织;引起现代企业管理方法、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用以履行公务的组织形式包括政府部门、部门代理机构、公共行政实体和司法实体等。这些组织首先都是政府创立和主办、在产权上属于国家所有的公立机构。其次,政府部门属于典型的行政序列;部门代理机构是由政府委托或授权的“直属机构”;公法行政实体是拥有相对独立身份、在公法框架内自主运行的公法人,私法实体是在私法框架内自主运行的独立法人。○2国家的基本特性使政治性,政治国家的核心是公共权力,其阶级统治、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都必须借助于公共权力才能得以实现。○3国家也是旨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组织,国家的行为由成本——收益的比较来决定。因此,国家机制的局限性在于,由于受偏好表达机制和能力所限国家不能满足所有的公共需求;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和缺少竞争压力,往往导致政府开支的过度增长和官僚行为的低效率。

综上所述,企业组织是按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运行,以获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实体,从“功能”上可分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市场中介服务的两大类。随着科技进步企业组织正逐步走向分散化和网络化的经营模式,这将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组织的分化与分工。非营利组织主要依靠社会慈善、互惠互助和自助等非营利的社会机制自主运行。在现代社会,非营利组织在“功能”上逐渐分化为:追求市场平均利润的经济价值、追求混合价值以及多元的社会价值等三大类组织。政府组织的“功能”分化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主要在商业领域发挥作用的准公司和非商业性质的私法实体,又有主要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的公法行政实体,还有为政府部门提供支持性服务或执行专项职能的部门代理机构,以及主要履行国家主权职能的政府部门。总之,首先,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推进了政府、企业与社会之间权责利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其次,这种社会权利的重新分配主要通过社会组织的分化与分工表现出来,与此相伴的必然是市场机制、社会机制与国家机制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互融合和协作;最后,现代社会的发挥在那和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通过对各项社会制度的建构和创新,对不断涌现的新型社会组织进行有序引导和规范化治理。

因此,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来说,在明确了各单位追求的价值目标、重新界定国家职业职能范围之后,其次要解决的就是根据其“组织功能”选择相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进而为事业单位改革的分类规划提供明确的目标指向。首先,根据以上分析,提供私人物品、满足私人需求的事业单位又可具体划分为承担生产经营和市场中介功能的两类组织。其中,生产经营功能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动。市场中介功能指通过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评估、检验、仲裁等中介性服务以获取收益的活动。其次,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求的事业单位又可具体划分为承担社会公益服务、一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三类组织。其中,社会公益服务功能主要通过服务收费、政府公共采购合同和慈善捐赠资助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一般公共服务功

能指同时依靠国家财政支持和社会经费自筹,在国家限定的收费标准内通过服务收费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指在国家公共权力和公共财政的保障下向社会免费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最后,提供准公共物品、满足国家需求的事业单位又可具体划分为承担政策研究与咨询以及行政执法和监督的两类组织。其中,政策研究与咨询功能指接受政府委托或指派,协助或承担特定政策项目的调研、协商和制定,以及从事政策性宣传教育的活动,。行政执法与监管功能指代表国家使用或运用强制性公权力实行社会或行业管理,以及保障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活动。

四、国家有关分类标准的指导文件说明

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

1.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2.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

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3)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3.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1)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3)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4.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切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国务院给出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其中《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给出如下分类意见: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等等。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比如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国际小水电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等等。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比如水利部三门峡温泉疗养院、中国水利报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等等。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5.水利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根据我国水利建设的功能分类,我们水利部事业单位也相应分成行政类、经营类和公益类,这三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对于水利建设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合理的改革不仅仅尅提高全国的用水总量、提升城乡的供水保证率、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也有助于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

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2011年7月8日至9日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中,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的迫切需要。温家宝总理对下一阶段的水利重点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健全加快水利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加快水利科技进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的重要讲话和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中央对水利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对水利发展的战略部署上来,做到领导真重视、资金真投入、工作真落实。要抓紧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突出强化小型水利建设,明确政府在水利建设中负主要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激发加快水利发展活力。要落实领导责任,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这就要求我国水利部事业单位通过分类改革来配合我国的水利建设。水利部部长陈雷在2012年1月30号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讲话中更是明确提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因此我们应该在国家相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文件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水利部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内容和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和依据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 (1)一权威报告指出,对现有事业单位,可根据职能特点,决定归属。主要原则包括:一是产品和服务可以市场化的应尽快市场化。对“站错队”的机构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或与企业合并重组,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二是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其职能特点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为政府直接组织的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对那些公益性突出的社会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和公益性科学研究以及其他与政府职能直接相关的社会事业,仍需要政府直接组织。对于那些不必再由政府直接组织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逐步改为非营利机构。三是同步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该合并的要合并,该拆分的要拆分。还有一些机构,虽然无法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组织,但其本身也基本不具公益性或公益性很弱,该撤销的则要撤销。四是同步进行管理体制调整。要对目前一些领域社会事业的部门分割体制进行改革。原则上,同一领域的社会事业应归属同一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尤其对那些需要在发展中统一规划和协调的社会事业。 (2)文件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规定 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二、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篇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

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常用表格1

附件十二: **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核准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编制员额现有人员数未聘人员数 岗位聘用情况 管理岗位 等级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专业技术岗位 层级高级中级初级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等级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一二三四五普通工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审核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认定;2、经费形式是指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三种形式;3、编制员额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量;4、现有人员数是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数量;5、未聘人员数是现有在编,但未聘的正式工作人员数量;6、核准岗位数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核准设置的各等级岗位的数量;7、聘用岗位数是指现已聘用的各等级岗位的数量;8、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政府人事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各一份。 附件六: 贵州省事业单位职员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文化程 度 参加工 作时间 原聘 (任) 职务 拟聘职务拟聘等级拟聘岗位所需任职条件 审核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七: 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文化程 度 参加工 作时间 原聘专业 技术职务 拟聘职务拟聘等级拟聘岗位所需任职条件 审 核 意 见 主管部门意见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 附件八: 贵州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文化程 度 参加工 作时间 原聘 技术职务 拟聘职务拟聘等级拟聘岗位所需任职条件

中央编办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

中央编办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 2008年8月11日经中央编委领导批准,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作为试点地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一、总体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要立足现状,着眼规范。要有利于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范围,促进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有利于明确不同事业单位的举办宗旨,保证公益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有利于按照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二、类别划分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如金融监管机构、执法监督机构等。其中,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

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只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与有关单位进行职能整合或机构整合。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己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招待所等。这类单位应当逐步转为企业,并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管活动的事业单位。(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原则上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可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也可以划分为两个类别。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普通高等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3]81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14 【实施日期】2013.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 (石政办函〔2013〕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1〕4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函〔2013〕61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发〔2012〕9号)精神,现就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分类范围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

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依据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三)分类范围。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基金会等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 二、标准和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常用表格1

**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核准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编制员额现有人员数未聘人员数 岗位聘用情况 管理岗位 等级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专业技术岗位 层级高级中级初级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等级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一二三四五普通工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审核 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认定;2、经费形式是指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三种形式;3、编制员额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量;4、现有人员数是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数量;5、未聘人员数是现有在编,但未聘的正式工作人员数量;6、核准岗位数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核准设置的各等级岗位的数量;7、聘用岗位数是指现已聘用的各等级岗位的数量;8、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政府人事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各一份。

贵州省事业单位职员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文化程 度 参加工 作时间 原聘 (任) 职务 拟聘职务拟聘等级拟聘岗位所需任职条件 审 核 意 见 主管部门意见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

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文化程 度 参加工 作时间 原聘专业 技术职务 拟聘职务拟聘等级拟聘岗位所需任职条件 审 核 意 见 主管部门意见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1)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1)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要求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 二、类别划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

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三、工作程序 (一)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分类前,要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经费来源等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

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十定样式

(样式)以主管部门的文件上报 关于呈报******* 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的请示 县编委: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和黑龙江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3]19号)精神,结合*****局所属事业单位(或某某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撤销的单位(此项没有可越过) 1、撤销******,其*名***事业编制收回。 2、撤销******,其*名***事业编制收回。 ****** 二、整合的事业单位(此项没有可越过) 1、将****单位和****单位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单位,将****单位和****单位人、财、物划入新组建的****单位。 2、将****A单位事业编制X名调剂到****B单位,B单

位事业编制由2名核增到2+X名。 三、名称变更、隶属关系、机构分类、机构规格(此项不涉及的,如机构名称变更可删除) *********更名为*********,隶属******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级规格。(注:本单位名称要与文件、事业单位证书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的,此次事业单位分类要一并理顺)。 四、内部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及经费形式。 核定县**内部机构45个,事业编制**名,其中:管理人员**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工勤管理人员**名。。领导职数:正职*职、副职*职。经费形式为******。 五、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任务要概括简炼,不带修饰性语言,如省草原监理总站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实施<草原法>条例》,承担全省草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破坏草原案件;指导地方草原监理站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草原自然灾害预警及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全省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全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作者:记者林念苏来源:泰州日报发布时间:2013-08-29 08:28 [打印] [大中小]泰州新闻网讯: 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编者按 经济转型升级,改革同步推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作为全省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资源要素市场化、科技创新体制、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区域统筹发展机制“五项改革”;按照既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把事权范围内的自主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在真抓实干中打开综合改革试点新局面。泰州日报今起开辟“探索‘五项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栏目,报道各地、各部门推进改革的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敬请关注。 8月27日下午,我市召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动员暨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布置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分别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条件,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次纳入分类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

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这些事业单位将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资源配置、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而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两类 依据地方性法规承担行政职能的暂划入公益一类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两小类。 公益一类。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二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宗旨、职能任务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不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二类,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并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三是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服务的事业单位,划为公益二类。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定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暂划入公益一类。 创新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体制机制

事业单位分类表格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附件1 新建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申报表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附件2 新建县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范本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nning direction consistent, action coordin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编号:FS-DY-49009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

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

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等级划分

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等级划分 1、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3、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 4、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5、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管理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总理>部长>省长>厅长>处长>科长 6、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能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7、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8、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级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分别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 定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确保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资产关系变更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以下简称转制单位),应当制定转制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转制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的,由财政部门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3.转制单位财务隶属关系需要划转的,由划出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商划入方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确定;涉及预算指标划转的,按照有关预算管理程序办理。 二、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和工商登记 4.转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由主管部门或转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多参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

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转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要在转制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资产清查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6.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批复。其中,对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复;对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参照《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复,其中涉及资产损失的,按照《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财企〔2003〕233号)确认。 7.完成资产清查后,转制单位要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资产、负债重新分类建账,并由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 8.转制单位整体或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及进行产权转让等,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报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 9.转制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手续。 三、财政、税收政策

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和思路确定

欢迎共阅 了望: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和思路确定 将全面开闸 未来5年,将是事业单位改革最为艰苦的攻坚阶段,剥离、重塑的阵痛在所难免,真正的考验到来了 从党的十四大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算起,中国特有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走过了19年历程。其间,相关的人事聘用、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改革和试点细水长流般地延宕至今。其间,各种试探、揣测、观望,甚至抱怨的社会心态,不断推高各界对于事业单据酿、准备、治理完善、格局, 位分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 改革任务复杂艰巨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此后,全国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占事业单位总数的比例从2004年的36%,逐步增加到2009年的80%。2010年,全国已基本建立聘用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二中、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9 东、重庆5 2010 “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质性推进,与‘十二五’时期切实解决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难题,以及‘民富’战略相吻合、相呼应”,汪玉凯说。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甩掉两头、留下中坚” 从中央的新部署看,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一览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一览表

员一级岗位员 二 级 岗 位 员 三 级 岗 位 员 四 级 岗 位 究 员 一 级 岗 位 究 员 二 级 岗 位 究 员 三 级 岗 位 研 究 员 一 级 岗 位 研 究 员 二 级 岗 位 研 究 员 三 级 岗 位 实 习 员 一 级 岗 位 实 习 员 二 级 岗 位 工程正高 级工 程师 一 级 岗 位 正高 级工 程师 二 级 岗 位 正 高 级 工 程 师 三 级 岗 位 正 高 级 工 程 师 四 级 岗 位 高 级 工 程 师 五 级 岗 位 高 级 工 程 师 六 级 岗 位 高 级 工 程 师 七 级 岗 位 工 程 师 一 级 岗 位 工 程 师 二 级 岗 位 工 程 师 三 级 岗 位 助 理 工 程 师 一 级 岗 位 助 理 工 程 师 二 级 岗 位 技术 员岗 位 农业农业农 业 技 术 农 业 技 术 农 业 技 术 农 业 技 术 高 级 农 艺 高 级 农 艺 高 级 农 艺 农 艺 师 一 农 艺 师 二 农 艺 师 三 助 理 农 艺 助 理 农 艺 技术 员岗 位

推广研究员一级岗位推 广 研 究 员 二 级 岗 位 推 广 研 究 员 三 级 岗 位 推 广 研 究 员 四 级 岗 位 师 一 级 岗 位 师 二 级 岗 位 师 三 级 岗 位 级 岗 位 级 岗 位 级 岗 位 师 一 级 岗 位 师 二 级 岗 位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一级岗农 业 技 术 推 广 研 究 员 二 级 岗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研 究 员 三 级 岗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研 究 员 四 级 岗 高 级 畜 牧 师 一 级 岗 位 高 级 畜 牧 师 二 级 岗 位 高 级 畜 牧 师 三 级 岗 位 畜 牧 师 一 级 岗 位 畜 牧 师 二 级 岗 位 畜 牧 师 三 级 岗 位 助 理 畜 牧 师 一 级 岗 位 助 理 畜 牧 师 二 级 岗 位 技术 员 岗位

201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1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大力促进我国公共服务与公益事业发 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各企业的平衡健康的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篇1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

中央明确:事业单位改革有且只有两类

中央明确:事业单位改革有且只有两类 2018 年3 月4 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 革的决定》正式颁布。其中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文字仅仅240 字,如同万里春晖,让坚守在事业单位的广大员工看到了事 业单位改革的光明前景。 1978 年12 月22 日,党的中全会闭幕。国有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革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时起步。 时至今日,已经走过了40 余个春秋的豪迈而艰辛的 改革历程。然而,我们依旧迷惘,我们依旧彷徨。2018 年3 月4 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颁布,其中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文字仅仅240 字,如同万里春晖,让坚守在事业单位的广大员工看到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光明前景。 、两个类型:政府服务类、社会服务类 时期以来,我们一直在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三个类别上纠结,今天我们看到的《决定》明确告诉我们:只有两类。 政府服务类。《决定》明确:“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 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可见,要保留极少的原事业单位职能和人员,但这种保留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机关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五脏俱全”的事业单位。因为《决定》中还明确: “不再设立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同机关统筹管理”已经告诉我们, 应当是在机关内部保留若干个参公管理的、“事业性质的”、非独立法人的部门或中心。 社会服务类。《决定》明确:“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 所谓“管”,是指管事,即行业性管理和指导;所谓“办”,才是真正意义的配置“人财物”等生产要素。政府部门不可能再垂 直化、全权化管理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了。 二、两个原则: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何为政事分开?笔者的理解为,政府只能管政务,不能管事务,绝对不能直接插手到微观经济层面。例如,地勘行政管理部门,不应当再以甲方的身份参与地勘项目的实施了。 何为事企分开?《决定》中未提企业化三个字,但 政事分开四个字已经包含了这层意思,不能留在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人员自然要归类于企业了。 、四个归宿:政府、社团、事业、企业 府系列。原各级行政机关直属的事业单位中,需要继续为政府职能提供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但又不宜委托中介服务或社会购买的职能和人员,划归政府部门,成为其内设的事业型职能机构。 社团系列。原各级行政机关直属的研究型、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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