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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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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xx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school

gb50099—20xx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xx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88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99—20xx,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xx年12月24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xx]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

2适应教育部自20xx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3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

4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

5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

的解释,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意见及有关资料请函寄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编: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成都木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青少年

卫生研究所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翰林(福建)勘察设

计有限公司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

研究院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湖北省教育建筑设

计院

主要起草人:黄汇刘祖玲李宝瑜陈华王小工张绍刚杨红白学晖温海水金磊余小鸣牟子元陈彤王珏邢金利刘幸坤刘占军李志民朱明林武刘玉龙刘瑞光姚慧何梅珍杨轶马军刘剀赵建平

主要审查人:马国馨沈国尧张必信谢映霞林建平高冀生刘燕辉郭景胡建中韩叶祥李晓纯雷树恩邱小勇

1总则

1.0.1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1.0.3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满足教学功能要求;

2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4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

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1.0.4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完全小学

elementaryschool

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2非完全小学lowerelementaryschool

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场所,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

2.0.3初级中学juniorsecondaryschool

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4高级中学seniorsecondaryschool

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

2.0.5完全中学secondaryschool

对青、少年实施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含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其中,1年级~3年级属义务教育。

2.0.6九年制学校9-yearschool

对儿童、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7中小学校school

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

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

2.0.8安全设计safetydesign

安全设计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自然与人为灾害侵袭下的防御备灾条件、救援疏散时师生的避难条件等。

2.0.9本质安全intrinsicsafety

本质安全是从内在赋予系统安全的属性,由于去除各种早期危险及潜在隐患,从而能保证系统与设施可靠运行。

2.0.10避难疏散场所disastershelterforevacuation 用作发生意外灾害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

2.0.11学校可比总用地comparablefloorareaforschool

校园中除环形跑道外的用地,与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

2.0.12学校可比容积率comparablefloorarearatioforschool

校园中各类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学校可比总用地面

积的比值。

2.0.13风雨操场sportsgroundwithroof

有顶盖的体育场地,包括有顶无围护墙的场地和有顶有围护墙的场馆。

3.0.1各类中小学校建设应确定班额人数,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

2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

3九年制学校中1年级~6年级应与完全小学相同,7年级~9年级应与初级中学相同。

3.0.2中小学校建设应为学生身心健康发育和学习创造良好环境。

3.0.3接受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3.0.4校园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及供热等基础设施应与中小学校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并宜先行施工。

3.0.5中小学校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的规定,并应与校园应急策略相结合。安全设计应包括校园内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餐饮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3.0.6由当地政府确定为避难疏散场所的学校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3.0.7多个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合建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分设多个校址的学校可依教学及其他条件的需要,分散设置或在适中的校园内集中建设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

3.0.8中小学校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3.0.9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

3.0.10中小学校设计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及传统相适应。

3.0.11环境设计、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朴素、安全、实用。

4场地和总平面

4.1场地

4.1.1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

4.1.2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4.1.4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

4.1.5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

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篇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

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特定环境,学校建筑设计的好坏,是影响全面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因素。学校的建筑设计,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规范和标准外,在总体环境的规划布置,教学楼的平面与空间组合形式,以及材料、结构、构造、施工技术和设备的选用等方面,要恰当地处理好功能、技术与艺术三者的关系,同时要考虑青少年好奇、好动和缺乏经验的特点,充分注意安全。 一、教学楼的组成与设计 中小学教学楼一般是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教学部分: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及图书阅览室等。它们是教学楼的主体部分。 办公部分:包括行政、社团办公室及教师办公室等。 生活辅助部分:包括交通系统、厕所、饮水处以及贮藏室等。 (一)普通教师的设计 1. 要求:大小合适,视听良好、采光均匀、空气流通、结构简单和施工方便等。 2. 教室尺寸的确定:取决于教师容纳的人数、课桌椅的尺寸与排列方式,以及采光、通风、结构、设备及施工等因素。按教育部规定,中学每班学生名额近期为50人,远期为45人,每人使用面积为1.08m2;小学每班近期为45人,远期为40人,每人使用面积为1.04m2。 (1)课桌椅的尺寸:要与学生的身高和人体各部分的尺寸相适应表课桌尺寸。 (2)课桌椅的布置:要满足学生视听及书写要求,并便于通行就座和教师辅导,见图课桌椅的布置。 ①视距要求:第一排前缘距黑板面≥2000mm;最后一排距黑板距离,不超过8500mm,到后墙面距离>600mm。 ②视角要求:水平视角(即前排边座到黑板远端的夹角)应>30°;垂直视角(即第一排学生的视线与黑板顶部构成的夹角)应>45°。 ③座位的排列,每行不宜多于两个座位,行间距b,中学为550~600mm,小学为500~550mm。排距c,中学为850~900mm,小学为800~850mm;课桌距侧墙的距离a,为60~120mm。 (3)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平面形状通常有矩形及方形,此外还有多边形及扇形等,见图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 ①矩形教室:是当前国内大量采用的形式。其平面轴线尺寸,中学可采用:9000mm×6900mm、9000mm×6600mm、9000mm×6300mm,小学可采用8100mm×6600mm、8100mm×6300mm、9000mm×6000mm等几种。 ②方形教室:教室的进深与开间基本相同,平面尺寸(轴线)可采用7200mm×7200mm、7500mm×7500mm、7800mm×7800mm及7500mm×7800mm等。该形式教室的有效面积系数较矩形教室低,且不宜用于内廊式组合。 ③多边形教室:有五边形、六边形等,这种形式在采光、通风和座位排列上有其优越性,但经济性较上述形式要差一些。 (4)教室的层高:取决于空气容量、采光均匀度,房间的比例及经济等因素。一般来说,3.6~3.9m层高才能满足空气容量的要求;其次从房间的比例和空间的视觉效果看,以层高为房间跨度的1/2~2/3为好;最后,还必须考虑经济,不适当的增加层高,就会增加造价,应予避免。 3.教室门窗设计 (1)教室门的设计:门主要作为交通疏散,并兼通风用。根据我国的实践,一般在教室前后各设一门,门洞宽1000mm。在平面组合中,若设两个门有困难,也可只设一个门,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要点

竭力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要点 一、学校总平面设计 (一)学校总平面设计的基本要求 1. 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2.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 3. 音乐教室、琴房和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4. 学校的门不应开向城市主干道,门外应留有一定缓冲距离。 5. 建筑间距:2h日照;两边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的距离≥25m。 (二)学校总平面各组成部分 1.建筑用地: 2.运动用地:距教学楼厕所超过90m时应设室外厕所,其面积为15%×总学生数。 3.绿化用地:包括实验园地、发展用地以及道路、园林绿地 (三)学校总平面布置方式: 二、教学楼设计 1.普通教室:分班教室,排距900,纵走道600,第一排距黑板≥2000。最后一排距黑板 ≤8500 2.专用教室:实验室和准备室、语言教室和准备室、音乐教室和乐器间、练琴房、舞蹈教 室、微机室、美术教室、史地、书法和自然教室等。 3.公共教室:多功能厅、阶梯教室、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50人或≥50m2的房间要开 设相距≥5m的两个门。 4.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行政办公楼应靠近校区大门,方便对外联系;教师办公室与教师 休息室的区别。教师办公室与教师休息室应设洗手盆和挂衣钩等。 三、辅助用房和水平垂直交通设计 1.卫生间:小学:女生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男生每4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2个小便器; 中学:女生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男生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2个小便器; 厕所内应设污水池和地漏; 教学楼内厕所每90人应设一个洗手盆。 教学楼内宜分层设饮水处,每50人设一个饮水器,饮水处不应占用走道的宽度。 2.走廊:外廊栏杆高1100(中学),1000(小学),宽2400~3000 3.门厅:公共集散地 4.楼梯和出口:两个出口间的距离≤30m(至防烟或封闭楼梯间+5m),袋形走道≤20m(至防 烟或封闭楼梯间+2m);踏步尺寸150×300,楼梯栏杆高:900(室内),1100(室外);楼梯间开间3000~3900,多为平行双跑。 更详细的内容同学们自己查资料,可主要参考李风编著的《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指导》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和相应的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四、图片讲解 以人为本诚信务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 GBJ 99—86 主编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 9 8 7 年 1 0 月 1 日 关于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的通知 计标〔1986〕2618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GBJ 99—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10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建筑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GBJ99-86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幼儿师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

中等师学校和幼儿师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第2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2.1 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2.2 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1 总则 1.0.1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1.0.3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 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 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 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1.0.4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完全小学 elementary school 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2 非完全小学 lower elementary school 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场所,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 2.0.3 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 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4 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 2.0.5 完全中学 secondary school 对青、少年实施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含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其中,1年级~3年级属义务教育。 2.0.6 九年制学校 9-year school 对儿童、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7 中小学校 school 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 2.0.8 安全设计 safety design 安全设计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自然与人为灾害侵袭下的防御备灾条件、救援疏散时师生的避难条件等。 2.0.9 本质安全 intrinsic safety 本质安全是从内在赋予系统安全的属性,由于去除各种早期危险及潜在隐患,从而能保证系统与设施可靠运行。 2.0.10 避难疏散场所 disaster shelter for evacuation 用作发生意外灾害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 2.0.11 学校可比总用地 comparable floor area for school 校园中除环形跑道外的用地,与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 2.0.12 学校可比容积率 comparable floor area ratio for school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15.7.2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选址与校园规划 (3) 第四章面积指标 (6) 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8)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 附录一普通中小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2) 非完全小学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2) 完全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3) 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5)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7) 高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9) 附录二普通中小学校选配校舍用房面积及指标 (21) 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 (22) 附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城乡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设施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校设施标准化建设,适应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 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首先保证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自然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划,先规划后建设。结合本地区的人口及生源实际情况,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 第六条本建设标准将普通中小学校的校舍用房,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两类,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建设的需要。分期建设的学校,首期建成校舍的建筑面积应符合必配用房的建筑面积。 第七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2009-09-18 15:55:38| 分类:建筑艺术设计知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 建标[1992]24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教委(高教局):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文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安排,由国家教委负责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指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有关文化艺术院校的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可根据本规划指标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文化部另行制订,并报建设部和国家教委备案。本规划指标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2年5月3日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内部发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 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 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 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

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 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 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 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 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 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 指标(节选)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 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05-6-6 来源:湖北技术装备装站 国家计委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

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第2.2.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2.2.3条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2,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2。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2.2.3的规定:

学校建筑设计方案设计说明

学校建筑设计方案 设计说明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方案设计说明 总论: 一、项目背景: 大力发展南宁市职业技术教育是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南宁市贯彻全国、全区、全市职业教育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南宁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也是南宁市实现现代化的奠基时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的构建,为教育事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的教育发展要有新思路,教育改革要有新突破,教育工作要有新举措。为进一步实现南宁市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南府发[ ]60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定》及“十一五”规划,南宁市教育局在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南宁二中、三中、宾阳中学和市一职校、六职校、横县职校快速发展,使其成为立足首府、服务广西、面向东南亚的全国一流名校”。 二、建设单位简介: 学校现有十五个专业,骨干专业是计算机应用、文秘、制冷空调、电子商务等。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始终把德育工作做为学校的首要任务,从中等职业学校的特点出发,培养富有个性和创造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勇于改革、大胆创新,成绩斐然。由于面向市场办特色专业,培养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高的学生,每年的毕业生就业率都达到96%以上,毕业生以扎实的知识和良好的技能奋战在生产和服务的第一线,为振兴南宁和广西的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设计依据: 1、关于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南发改社会[ ]106号 2、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3、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委托书和设计要求。 4、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地形图 5、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总平面方案审核意见(NNJYJ[ ]JJXM/1126-2号) 6、《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7、《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宿建设标准》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8、《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攻坚方案》(南办发[ ]109号) 四、设计规模: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规划总用地为300亩,建设总面积为70027.0㎡。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已取得土地证的建设用地约140.7亩,二期后续计划征地160亩,手续正在办理中,有关部门设想与一期接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 主编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 9 8 7 年 1 0 月 1 日 关于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2618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10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2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2.1 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2.2 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

学校建筑设计规范_共10篇.doc

★学校建筑设计规范_共10篇 第1篇: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

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第2.2.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本文作者:刘作 文章出处:未知 文章性质:转载 阅读次数:5355 发布日期:2005-06-1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

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2.2.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2.2.3条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²,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²。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2.2.3的规定: 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2.2.4条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²;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²;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0.5m²。 学校田径运动场尺寸表2.2.3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特定环境,学校建筑设计的好坏,是影响全面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因素。学校的建筑设计,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规范和标准外,在总体环境的规划布置,教学楼的平面与空间组合形式,以及材料、结构、构造、施工技术和设备的选用等方面,要恰当地处理好功能、技术与艺术三者的关系,同时要考虑青少年好奇、好动和缺乏经验的特点,充分注 意安全。 一、教学楼的组成与设计 中小学教学楼一般是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教学部分: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及图书阅览室等。它们是教学楼的主体部分。 办公部分:包括行政、社团办公室及教师办公室等。 生活辅助部分:包括交通系统、厕所、饮水处以及贮藏室等。 (一)普通教师的设计 1. 要求:大小合适,视听良好、采光均匀、空气流通、结构简单和施工方便等。 2. 教室尺寸的确定:取决于教师容纳的人数、课桌椅的尺寸与排列方式,以及采光、通风、结构、设备及施工等因素。按教育部规定,中学每班学生名额近期为50人,远期为45人,每人使用面积为1.08m2;小学每班近期为45人,远期为40人, 每人使用面积为1.04m2。 (1)课桌椅的尺寸:要与学生的身高和人体各部分的尺寸相适应表课桌尺寸。

(2)课桌椅的布置:要满足学生视听及书写要求,并便于通行就座和教师辅导,见图课桌椅的布置。 ①视距要求:第一排前缘距黑板面≥2000mm;最后一排距黑板距离,不超过8500mm,到后墙面距离>600mm。 ②视角要求:水平视角(即前排边座到黑板远端的夹角)应>30°;垂直视角(即第一排学生的视线与黑板顶部构成的夹角)应>45°。 ③座位的排列,每行不宜多于两个座位,行间距b,中学为550~600mm,小学为500~ 550mm。排距c,中学为850~900mm,小学为800~850mm;课桌距侧墙的距离a,为60~ 120mm。 (3)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平面形状通常有矩形及方形,此外还有多边形及扇形等,见图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 ①矩形教室:是当前国内大量采用的形式。其平面轴线尺寸,中学可采用: 9000mm×6900mm、9000mm×6600mm、9000mm×6300mm,小学可采用 8100mm×6600mm、8100mm×6300mm、9000mm×6000mm等几种。 ②方形教室:教室的进深与开间基本相同,平面尺寸(轴线)可采用 7200mm×7200mm、7500mm×7500mm、7800mm×7800mm及7500mm×7800mm等。该形式教室的有效面积系数较矩形教室低,且不宜用于内廊式组合。 ③多边形教室:有五边形、六边形等,这种形式在采光、通风和座位排列上有其优越性,但经济性较上述形式要差一些。 (4)教室的层高:取决于空气容量、采光均匀度,房间的比例及经济等因素。一般来说,3.6~3.9m层高才能满足空气容量的要求;其次从房间的比例和空间的视觉

中学教学楼设计规范

教学楼设计规范 工管06-1班指导教师:田金亮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

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第2.2.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学校综合楼设计说明

-- 初步设计总说明 工程名称:北海市卫生学校北海校区教学综合楼(含图书馆)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北海市卫生学校 工程地点:北海市大学园区北海市卫生学内 北海市卫生学校总用地面积:133249平方米 用地性质: 学校用地 教学综合楼(含图书馆)占地面积:1979。01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0246.80平方米 拟建建筑层数:7层 拟建建筑总高度:29。9米 建筑退红线:教学综合楼(含图书馆)北面退已建教学楼和实验楼37.8米,南面与已建教学楼相连,东西两面退用地红线大于退缩要求。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 1、工程设计规模及范围 本工程为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0246.80平方米,依照设计合同,我院承担该工程的设计范围: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空调通风设计;室内动力、照明及设备配电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上述各工种设计预算编制。 2、主要设计依据文件 (1)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委托书 (2)《北海市卫生学校北海校区教学综合楼(含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8)《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T392-2007) (10)《广西公共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2007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设计原则和标准 3。1本工程设计全面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有关设计规范和规程,最大限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力求使本工程结合建设用地的地理条件,因地制宜、精心设计。 3。2在设计中在造价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做到节电、节水、节能。 4、工程概况 北海市卫生学校北海校区位于北海市大学园区内,校区北临80米宽的银滩大道,与龙潭水厂隔路相望;东靠40米宽的南海路,南边为北航北海学院,西边是北海中学新校址。校区占地200亩,东西约422米,南北约315米,基地地势平整,用地高程最大差约2.3米,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北海市卫生学校于2008年由合浦校区搬迁至北海市校区,现校园已完成大部分建设,并投入使用,初具规模。 校区用地面积为133249平方米,现拟建教学综合楼占地面积为1979。0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246.80平方米。 5、市政公共设施条件 5.1 给水校区现已接入市政给水管网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doc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第1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4章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错误!未定义书签。第5章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6章交通与疏散····································································错误!未定义书签。第7章室内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8章建筑设备?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一名词解释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2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2。1 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2.2 学校用地?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

浅谈学校建筑设计分析

浅谈学校建筑设计 ——以仙居职业技术学校为例 【摘要】 十年育树,百年育人。学校的教学条件是实现教育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证。加强教学条件的建设和保障工作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高学校的教学工作水平,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介绍仙居职业技术学校建筑设计案例,综合研究分析了学校建筑中的一些设计方法。 【关键字】因地制宜设计;功能分区合理;建筑整体风格;建筑单体设计 1.职业学校建设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对受教育者施以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训练,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地位平行的四大教育板块之一,在经济社会建设中起到独特作用。 自“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招生规模和毕业生就业率不断提升,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人力资源的急缺以及地方性的特殊需求,对职业教育的规模布局、结构形式、授业种类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职业学校作为职业教育的主要载体,除了对学员的学习、食宿负责外,还要与时俱进,随时更新当前各个产业部门所急需的技术课程,安排好学生的实习顶岗与各种生产第一线的工作。 仙居县位居沿海经济发达的台州市,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开发区产业集群是值得关注的重大任务。近年来,本县在产业集聚方面进行了努力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工艺美术、医药化工、机车零部件、电子机械等产业集群,但产业所急需的高素质劳动者却比较匮乏。因此,筹建一所综合性的职业技术院校已势在必行。 2.项目概况 2.1地理位置 仙居县地处台州市西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南翼,水资源丰富,矿产资源,自然条件独厚,著名的“中国杨梅之乡”、“中国工艺品之都”、“中国有机茶之乡”,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 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业高速增长。

某学校建筑设计方案设计说明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方案设计说明 总论: 一、项目背景: 大力发展南宁市职业技术教育是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南宁市贯彻全国、全区、全市职业教育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2006年~2010年,是南宁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也是南宁市实现现代化的奠基时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的构建,为教育事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的教育发展要有新思路,教育改革要有新突破,教育工作要有新举措。为进一步实现南宁市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南府发[2006]60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定》及“十一五”规划,南宁市教育局在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南宁二中、三中、宾阳中学和市一职校、六职校、横县职校快速发展,使其成为立足首府、服务广西、面向东南亚的全国一流名校”。 二、建设单位简介: 学校现有十五个专业,骨干专业是计算机应用、文秘、制冷空调、电子商务等。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始终把德育工作做为学校的首要任务,从中等职业学校的特点出发,培养富有个性和创造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勇于改革、大胆创新,成绩斐然。由于面向市场办特色专业,培养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高的学生,每年的毕业生就业率都达到96%以上,毕业生以扎实的知识和良好的技能奋战在生产和服务的第一线,为振兴南宁和广西的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设计依据: 1、关于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南发改社会[2008]106号 2、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3、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委托书和设计要求。 4、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一期工程地形图 5、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总平面方案审核意见(NNJYJ[2008]JJXM/1126-2号) 6、《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7、《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宿建设标准》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8、《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攻坚方案》(南办发[2008]109号) 四、设计规模: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规划总用地为300亩,建设总面积为70027.0㎡。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已取得土地证的建设用地约140.7亩,二期后续计划征地160亩,手续正在办理中,有关部门设想与一期接壤。建成后符合《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攻坚方案》(南办发[2008]109号)规定:生均建筑面积均20㎡,生均占地50㎡,可容纳全日制学生规模3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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