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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

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2.1房建类

2.2市政类

第三章申报材料

3.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1.1项目建议书

3.2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3.2.1选址意见书

3.2.2用地规划许可证

3.2.3方案审查

3.2.4扩初设计审批

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

3.2.6工程规划许可证

3.2.7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8遗失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9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

3.3 人居环境委员会

3.3.1环评审批

3.4 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

3.4.1消防审核

3.4.2重新申报消防审核

3.4.3消防验收

3.4.4消防复验

3.5 应急管理办公室

3.5.1人防方案报建

3.6 水务局

3.6.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6.2城市排水许可

3.7 城市管理局

3.7.1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3.8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3.8.1用地预审

3.8.2征(收)地

3.10 交通运输委员会

3.10.1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

3.10.2港口建设项目

3.10.3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

3.11 住房和建设局

3.11.1监理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

3.11.2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

3.1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

3.11.4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3.11.5 监理直接发包审批

3.11.6施工直接发包审批

3.11.7申报施工许可证

3.11.9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申报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的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

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资料清单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

工程名称变更

申请延期开工

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

停工登记

复工申请

第四章业务受理地点

第五章其他产权单位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

1.1窗口工作机构

我署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分管署领导分管、前期处具体负责管理,从前期处、合同预算处、土地开发中心、工程管理站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窗口小组,窗口负责人为前期处驻窗口成员。

1.2窗口值班

窗口工作人员分成两组,每组两人,每半年轮换一组,各小组成员轮流在窗口值班。

1.3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市民中心服务大厅所有报建工作的协调、窗口递件的工作,加强我署与各职能局窗口之间的密切联系,要求仪表端庄,着装统一,态度和蔼,不卑不亢。

1.4窗口的办事流程

受理,并在对方窗口的电脑上追踪文件的处理路径。

负责报建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办文所需资料的齐全,以及办文进入具体审批环节后的业务解释和跟踪工作。

办公室传递人员从负责报建的专业工程师的手中接收有关的报建资料,并按相关表格逐个核对资料齐全后,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2.1房建类

流程图见附图一

2.1.2房建类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房建类)从立项到开工划分为四个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征(收)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与第三、四阶段并行进行。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共需90~100个工作日,非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约为180~200个工作日,不包括咨询、评审、评估、检验、征地拆迁、上报市政府审批等时限。

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国土房产局。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环评审批、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工作。如项目用地已落实,可直接进行环评报审工作,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完成环评审批;如项目用地未落实,应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选址申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选址意见书审批。选址完成后,可同时向市国土房产局和人居环境委员会申请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市国土房产局完成用地预审工作,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完成环评审批。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务的项目,项目单位还应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提出意见并抄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涉及非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在选址完成,项目单位应向市安监局提交必备材料,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改建、扩建)批准书(非剧毒)。市安监局自决定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非重大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作出决定(现场核查、专家审查等涉及技术专业性咨询及评审的工作时间另计,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涉及林地占用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立项后同步办理向林业局申请办理占用林地申请。涉及海域使用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立项后同步办理向海洋局申请办理海域使用申请。

第二阶段:可研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审批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可研报告审批。

具体流程:项目用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单位同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相关审批工作。项目用地尚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此项工作不计时限。市政府审批土地完成后,根据土地是否为储备用地的不同情况,进入土地审批大并行阶段,并同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可研。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阶段

审批单位: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水务局、公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民防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事项:工程方案审查、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核准、人防报建审核、概算审批。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初步勘察及工程方案设计后,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申请工程方案审查;同时,项目单位还应向市民防办提交工程方案,由民防办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人防建设意见,为下阶段设计工作提供依据。

此后,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单位对初步设计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各审批单位同步开展工作,市水务局、公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民防办并联审批,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限内

出具审批意见。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务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出具审查意见并抄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向市安监局提交必备材料,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安监局提出意见。

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审批完成后,项目单位按照概算审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概算批复。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和A、B、C类项目分类要求,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平衡后汇总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审定,此项工作不计时限。

第四阶段:施工图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审计局、公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

审批事项:政府投资计划下达、工程规划许可、招标投标等备案、标底审计、排水许可、施工许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政府和市人大审定的政府投资计划,完成计划下达工作。

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单位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审计局的标底审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工程规划许可,招标人自行招标活动以及住房和建设局的招标投标等备案并联进行。其中,市审计局在招标公告后完成标底审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具工程规划许可;招标人自行开始招标活动,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招标活动进展情况分别完成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施工许可。在此期间,市水务局出具排水许可。

在标底审计和招标投标备案后,凡属交通类项目,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具开工许可。

凡涉及城管、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同时向各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审批单位并联审批。审批事项如下:

市城市管理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及树木砍伐或迁移;

市交警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市公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

与第三、四阶段大并行的阶段:征(收)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

审批单位: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事项:征(收)地(不计时限)及拆迁许可、土地使用权出让。

具体流程:用地未落实的,在市国土房产局完成用地预审工作后,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地审定,审定后如为储备用地,则可继续开展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工作;如非储备用地,则相应开展征(收)地工作,并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拆迁赔偿工作。市国土房产局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该阶段与第三、四两个阶段并行开展,形成大并行的审批流程架构。

2.2市政类

流程图见附图二

政府投资项目市政类(填海、土地开发类)从立项到开工划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征(收)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与第三、四阶段大并行),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至少需90—100个工作日,非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至少需180~200个工作日,不包括咨询、评审、评估、检验、征地拆迁、征用

林地、办理海域使用证、上报市政府审批等时限。

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国土房产局、市海洋局、林业局、省海洋局、国务院海洋局、海事局、广东省深圳航道局。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工程方案审查、环评审批、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海域使用证、林地占用许可证、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航道、通航审批。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工作。项目单位按要求,完成初步勘察及工程方案设计后,报送工程方案,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工程方案审查。如项目用地已落实,可直接进行环评报审工作,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完成环评审批;如项目用地未落实,应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选址申请,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选址意见书审批,选址完成后,可同时向市国土房产局和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申请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国土房产局完成用地预审工作,人居环境委员会完成环评审批。

对于填海工程尤其是大型填海工程,应在立项后同步办理海域使用证;制作航道影响分析技术论证,航道局出具审查意见;制作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技术论证,海事局出具审查评估报告,进行航道运行公示,办理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

涉及林地占用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立项后同步办理向林业局申请办理占用林地申请。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务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提出意见并抄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第二阶段:可研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审批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可研报告审批。

具体流程:项目用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单位分别同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相关审批工作。项目用地尚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由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此项工作不计时限。市政府审批土地完成后,根据土地是否为储备用地的不同情况,进入土地审批大并行阶段,并同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可研。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阶段

审批单位: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水务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

审批事项: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概算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审查事项:各管线产权单位对初步设计图纸提出审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开展管线探测、工程详细勘察、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等工作,并按照各审批单位对初步设计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各审批单位同步开展工作,市水务局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批意见。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务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出具审查意见后并抄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涉及隧道工程或项目包含房建子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将初步设计报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查意见。

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审批完成后,项目单位将初步设计送各管线产

权单位审查。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完成后,项目单位按照概算审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概算批复。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和A、B、C类项目分类要求,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平衡后汇总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审定,此项工作不计时限。

第四阶段:施工图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审计局、地铁、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三防办。

审查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

审批事项:政府投资计划下达、工程规划许可、招标投标等备案、标底审计、排水许可、施工许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

审查事项:施工图审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政府和市人大审定的政府投资计划,完成计划的下达工作。

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单位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审计局的标底审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工程规划许可、招标人自行招标活动以及住房和建设局的招标投标等备案并联进行。其中,市审计局在招标公告后完成标底审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具工程规划许可,地名许可;招标人自行开始招标活动,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招标活动进展情况分别完成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施工许可。在此期间,市水务局出具排水许可。

涉及管线迁移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涉及地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地铁审批;涉及隧道工程或项目包含房建子项目的,项目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报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查意见;涉

及防洪项目,项目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报三防办出具审查意见。

在标底审计和招标投标备案后,凡属交通类项目,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出具开工许可。

凡涉及城管、交警等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同时向各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审批单位并联审批。审批事项如下:市城市管理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及树木砍伐或迁移;

市交警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与第三、四阶段大并行的阶段:征(收)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

审批单位: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事项:征(收)地(不计时限)及拆迁许可、土地使用权出让。

具体流程:用地未落实的,在市国土房产局完成用地预审工作后,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地审定,审定后如为储备用地,则可继续开展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工作;如非储备用地,则相应开展征(收)地工作,并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拆迁赔偿工作。市国土房产局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该阶段与第三、四两个阶段并行开展,形成一个大并行的审批流程架构。

流程图见附图三

路、桥梁、隧道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市政类(道路、桥梁、隧道)从立项到开工划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征(收)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与第三、四阶段大并行),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至少需90—100个工作日,非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至少需180~200个工作日,不包括咨询、评审、评估、检验、征地拆迁、征用林地、上报市政府审批等时限。

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国土房产局。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工程方案审查、环评审批、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工作。项目单位按要求,完成初步勘察及工程方案设计后,报送工程方案,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工程方案审查。如项目用地已落实,可直接进行环评报审工作,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完成环评审批;如项目用地未落实,应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选址申请,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选址意见书审批,选址完成后,可同时向市国土房产局和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申请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国土房产局完成用地预审工作,人居环境委员会完成环评审批。

涉及林地占用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立项后同步办理向林业局申请办理占用林地申请。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务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提出意见并抄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第二阶段:可研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审批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可研报告审批。

具体流程:项目用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单位分别同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完成相关审批工作。项目用地尚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由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此项工作不

计时限。市政府审批土地完成后,根据土地是否为储备用地的不同情况,进入土地审批大并行阶段,并同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可研。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阶段

审批单位: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水务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三防办。审查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

审批事项: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概算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审查事项:各管线产权单位对初步设计图纸提出审查意见。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开展管线探测、工程详细勘察、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等工作,并按照各审批单位对初步设计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各审批单位同步开展工作,市水务局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批意见。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务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或水务局出具审查意见后并抄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涉及防洪项目,三防办要出具审查意见。

涉及隧道工程或项目包含房建子项目的,项目单位将初步设计报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查意见。

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审批完成后,项目单位将初步设计送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完成后,项目单位按照概算审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概算批复。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和A、B、C类项目分类要求,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平衡后汇总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审定,此项工作不计时限。

第四阶段:施工图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审计局、地铁、公安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林业局、三防办。审查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

审批事项:政府投资计划下达、工程规划许可、招标投标等备案、标底审计、排水许可、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占用林地许可。审查事项:施工图审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政府和市人大审定的政府投资计划,完成计划的下达工作。

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单位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审计局的标底审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工程规划许可、招标人自行招标活动以及住房和建设局的招标投标等备案并联进行。其中,市审计局在招标公告后完成标底审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具工程规划许可;招标人自行开始招标活动,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招标活动进展情况分别完成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施工许可。在此期间,市水务局出具排水许可。

涉及管线迁移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涉及地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地铁审批。涉及防洪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三防办审批。

涉及隧道或包含房建子项目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出具消防意见审查意见书。

在标底审计和招标投标备案后,凡属交通类项目,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出具开工许可。

凡涉及城管、交警等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同时向各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审批单位并联审批。审批事项如下:市城市管理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及树木砍伐或迁移;

市交警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与第三、四阶段大并行的阶段:征(收)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

审批单位: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事项:征(收)地(不计时限)及拆迁许可、土地使用权出让。

具体流程:用地未落实的,在市国土房产局完成用地预审工作后,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地审定,审定后如为储备用地,则可继续开展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工作;如非储备用地,则相应开展征(收)地工作,并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拆迁赔偿工作。市国土房产局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该阶段与第三、四两个阶段并行开展,形成一个大并行的审批流程架构。

第三章各局需要资料

3.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1.1申报项目建议书资料清单

(适用于重大、非重大、市政、房建类项目,2008年1月15日版)

事项名称:项目建议书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地点:市民中心西厅

审批时限:重大项目27个工作日,其他无时限。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重大□非重大□应急□保密□市政□房建□

特别提示:

1、“电脑申报盘”及深圳市年度项目申报表可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点击“项目申报软件”下载申报软件,填写完成后使用软件自带的功能生成申报盘(U盘),打印输出表。

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电话:

可研报告审批资料清单

(适用于重大、非重大、市政、房建类项目,2008年1月15日版)

事项名称:可研报告审批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地点:市民中心西厅

审批时限:重大项目27个工作日,其他无时限。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重大□非重大□应急□保密□市政□房建□

特别提示:

1、“电脑申报盘”及深圳市年度项目申报表可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点击“项目申报软件”下载申报软件,填写完成后使用软件自带的功能生成申报盘(U盘),打印输出申报表。

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电话:

3.1.3申报概算审批资料清单

事项名称:概算审批

审批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地点:市民中心西厅

审批时限:重大项目27个工作日,其他无时限。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重大项目□一般项目□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申报流程及相关资料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2.1房建类 2.1.1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1.2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 2.2市政类 2.2.1填海、土地开发类 2.2.1.1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1.2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 2.2.2道路、桥梁、隧道类 2.2.2.1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2.2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第三章申报材料 3.1 发改局 3.1.1项目建议书 3.1.2可研报告 3.1.3概算审批 3.1.4下达投资计划 3.2 规划局 3.2.1选址意见书 3.2.2用地规划许可证 3.2.3方案审查 3.2.4扩初设计审批 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

采购申请审批过程

采购审批策略及介绍 之前看的时候觉的基本都理解了,还高兴了好一阵,结果再一看又傻了。然后当时记得存了一篇文章,也没找到。最近效率低下,真是司马迁木有小JJ啊,决定自己写一篇总结的。 废话少说,开始。 1.特性和类。 1.1 书里写的配完了,基本很难理解,这个特性到底是干嘛的,然后又分配给类。干嘛的啊。有什么用。OK,特性就是“条件”——采购中的条件。书里提到了两张表。一个是CEBAN(采购申请),一个是cekko(采购订单)————(记不太清了,错了莫怪我哈)。这个去ABAP的词典里看,可以看到所有的特性。所以不难理解,配置特性,就是进一步的来配置“条件”从而限制和确定采购的行为。貌似SAP都是这个原理,坑爹。 具体的条件怎么用那,在配置“批准策略”的时候,点击下面的“分类”选项卡,就会看到配置的条件了。比如书里限制了,采购申请类型,工厂等。 总结:特性就是批准策略里的栏位。CT04 1.2类类有什么用。当你配置了很多条件,就好比你家比较乱,你找东西费劲 啊。所以SAP系统也是这么个逻辑,可以参考供应商科目组:把相同功能的供应商给分成组,并且实现编码的自动分配和视图的有效控制。当然了,这是一种计算机逻辑,按我理解去数据库里找东西嘛。所以要把相同的采购特性给分成类,比如采购申请分成一类。这里你会发现,类有点公共的概念,采购订单和询价什么都可以用哦。 TIPS: 问题来了,配置时,你会发现有个OVER什么东西。这个详见书的 215页下部。这个东西不检查好,就会出现坑爹的错误,当时为了这个 B玩应,我研究了小半天。这个在SCN上讲的比较好。其实就是系统默 认的抬头级别审批和项目级别审批都只能有一个。不勾选就代表可以进行

工程项目立项流程

工程项目立项、施工及竣工验收流程 1.调研、投资经济分析、项目建议书。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明确工程主体内容。进行投资经济分析,撰写项目建议书为可研报告做准备。 2.委托可研。由甲方出可研委托书委托设计院进行可研报告的撰写。(昆仑燃气规划计划处) 3.可研报告的审批。审批单位昆仑燃气规划计划处、政府发改委。 4.工程初步设计。由甲方出可工程初步设计委托书委托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附件基本与可研相同,除以上审批文件外还有以下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立项申请书 (3)设计委托书 (4)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文件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 (6)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7)有关协议文件 (8)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9)消防意见书 (10)其他相关文件 规划局规划意见、土地批文 5.工程开工。工程开工前要有施工图设计、施工队招标、监理招标、钢管焊接局)、房建许可证、设备材料的招标(大于10万由昆仑燃气采办部无损检测单位招标、开工许可证(建设局)、压力管道使用许可(质量监督负责采办)。 6.工程管理(由甲方监督完成) (1)质量管理 (2)进度管理

(3)投资管理 7.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可分为以下步骤: (1)召开预备会议,协商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确定会议议程。 (2)听取和审议所属各单位关于工程初步验收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所属各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施工情况总结;生产单位关于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情况的总结;引进项目还应有外事工作和对引进设备、材料的接、保、检、运工作的总结。 (4)审议审查竣工资料、专项验收文件,系统试运记录和专项检测报告。 (5)现场查验工程建设情况。 (6)对审议、审查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由所属各单位组织工程、生产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和限期完成的安排。 (7)签署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8)对竣工验收会议进行总结。 (9)修改并正式出版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存档,并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两套。 (10)所属各单位级的竣工验收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内容可适当简化。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图

规企业采购申请流程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据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1)请购的部门;(2)请购物品所属项目;(3)请购的用途;(4)请购的物品名;(5)请购的物品数量;(6)请购的物品规格;(7)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8)请购的物品的需求时间;(9)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10)请购单填写人;(11)请购部门主管;(12)请购单审核人;(13)采购负债人审核;(14)财务审核人;(15)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2)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3)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4)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5)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6)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7)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

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8)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9)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1)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2)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3)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项目立项完整流程范文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1)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建设项目立项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以及旅游宾馆、高档写字楼、别墅渡假村项目,由各地州市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省计委、再由省计委转报国家审批。 属省审批的项目的立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2)项目建议书所需附件 ①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 ②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 ③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 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 (3)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项目隶属关系经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在项目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 ①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②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 ③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 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 ⑤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2)、投资计划申报程序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②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有相关银行的证明)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3)办事过程 ①收文 省计委收到报来的要求审批立项或要求安排年度计划的文件后,属投资处职责范围内的,由办公室批转投资处,或经有关领导审阅后批转投资处。 ②审查 投资处依据国家、省有关投资政策和社会发展及生产布局现状、规划,商有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查。 ③办文 对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即可拟文(办理立项批文或下达计划)报委领导审批。 ④下达 对立项文件,经委领导签发后下文;对年度计划,省预算内投资、各种资金、基金、银行贷款、债券、计划内外资等资金安排的,由投资处及相关处室提出,投资处平衡后经委领导审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报省人大批准后下达; 对自筹基建项目由投资处提出报委领导审批后下文。

[整理]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整理]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1)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建设项目立项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以及旅游宾馆、高档写字楼、别墅渡假村项目,由各地州市计 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省计委、再由省计委转报国家审批。 属省审批的项目的立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2)项目建议书所需附件 ? 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 ? 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 ? 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 ?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 (3)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项目隶属关系经各地州市计 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 在项目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2)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 ?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 ?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

?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 ?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 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2)、投资计划申报程序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有相关银行的证明)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3)办事过程 ? 收文 省计委收到报来的要求审批立项或要求安排年度计划的文件后,属投资处职责范 围内的,由办公室批转投资处,或经有关领导审阅后批转投资处。 ?审查 投资处依据国家、省有关投资政策和社会发展及生产布局现状、规划,商有部门 或专家进行审查。 ?办文 对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即可拟文(办理立项批文或下达计划)报委领导审批。 ?下达 对立项文件,经委领导签发后下文;对年度计划,省预算内投资、各种资金、基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第一阶段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 (3)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意见; (4)资金来源证明(原件一份)(由银行或县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5)单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提交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结束) 若第一阶段通过,进入第二阶段 1.项目业主单位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 (3)资金承诺证明; (4)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 (5)国土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核意见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组织科研评审后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可研审批程序结束) 招标方式核准办事流程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已获批准的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2)建设用地征用手续已经办妥相关手续;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证明》; (4)编写《关于核准招投标方式的请示》和《招标方案》各一份; 说明:《招标方案》中应载明: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规模、招标公告发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体等。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招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招标组织形式说明: 采用委托招标的,在申请核准招标方案时,应同时报送委托合同或协议以及代理机构资质条件材料,以备案。 采用自行招标的,应报送下列书面材料: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件文件;(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技术职称复印件;

采购规范 -采购申请流程规范

采购申请流程规范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物料的采购管理,便于成本核算与控制,完善各部门申请采购物资的交接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物料采购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司需要使用《采购申请单》的所有相关部门采购需求申请。 三、定义 《采购申请单》:是由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的部门(以下简称“申请部门”)或是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所有申请购买的物料的基本信息填写的单据。其内容有品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需求时间、单价、用途、备注等。通过申请可申请购买的物料有生产性物料、设备设施、工具、仪器、易耗品,也可用于安装维修等服务的申请。 《采购需求计划》:是生产部根据开发部发出的BOM(材料设备清单)结合相应的物料的实际需求时间等具体情况提出物料申请时所提供给采购部的文件。 四、职责 采购部:各部门《采购申请单》的复合及各类采购申请的执行;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需求的书面申请及审核; 总经理:各《采购申请》、《采购需求计划》的审批。 五、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详见:附件一 2、采购申请与采购需求部门及对应采购物料表: 部门 物料类别单据类型开发部生产部品质部仓库设备管理其它部门 生产物料(除易耗品)《采购申请单》、 《采购需求计划》 √ 安全库存《采购申请单》√ 设备设施《采购申请单》√√√√ 工器具《采购申请单》√√√√√ 计量仪器《采购申请单》√√√√ 易耗品《采购申请单》√√√√√√ 开发样品《采购申请单》√ 服务《采购申请单》√√√√√√ 3、申请说明 (1)、时间要求:a、每月5号前由需求部门提出月度申请并且将已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单》报采购部,由采购部统一实施采购,逾期申请需总经理特批。各部门应急采购次数每月不得多于2次否则由申请部门自行处理。应急采购采购部接收后申请部门仍应及时补写采购申请。 b、采购员必须对所收到的《采购申请单》进行复核和审查,采购受理时间以采购员收到完整申请为准,并在2个工作内对合格的《采购申请单》编制采购计划和提请批准。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1、编制和上报年度计划(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1)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直接到“2”。 (2)未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向区政府申报,转发改局和财 政局初审后,报区政府同意。 2、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 准及其依据; (3)项目总投资及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4)初步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环保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5)有关招标的内容; (6)有关节能的内容。 500万以下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中心) (1)经营性项目,确定项目法人。 (2)非经营性项目,确定专门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有条 件的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4、编制和上报项目可研报告(含招标核准申报表)(发改部门)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6)节能方案分析,单列为“节能分析专章”,包括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耗种类和数量,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等; (7)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9)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0)招标方案,单列为“招标专章”,包括招标基本情况和招标方案,并附《招标方案核准申报表》(江东发改局网站供下载); (11)风险管理方案; (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4)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15)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政府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项目,要提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方案; (16)结论。 5、设计招标(招标中心) 6、编制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发改部门)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因建设规模变化较大,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原立项投资额20%的,按新增投资项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即按“1(2)”办理。 7、施工图设计 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引起下列变化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即500万以上基建项目或2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其他项目报发改及财政部门审批。 (一)累计额超过项目总概算10%的; (二)其它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应当予以报告说明的; (三)项目的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8、施工监理等招标(招标中心) 50万以上项目,由市招标中心办理。 9、重大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监察局) 10、申请建设资金拨付(财政部门)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 1.目的 有效的控制公司的采购过程、提高采购审批效率,规范采购管控流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工夹具、IT类耗材资源、后勤类物资、办公文具用品及委外印刷品的采购。 3.定义 无 4.职责 4.1物资供应部负责公司所有物资的采购。 4.2生产用原辅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生产部或计划部门统一提出采购申请。 4.3IT部门统一提出IT类耗材资源的采购申请。 4.4劳保类物资、办公家具、办公文具用品、名片及内部表格的委外印刷由行政综合部统一提出采购申请。 4.5安全防护类用品(消防器材、防护面具、防护衣等)有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安全部门、仓储等部门审批以后再交至采购。 4.6设备类物资采购由设备部统一提出采购申请,设施类物资采购由设施部门统一提出采购申请,技术和质量部门负责对有关物资检验、测试提出申请。

4.7物资采购部负责对于实验型紧急采购物资、备品备件等紧急需求物资的采购,需求部门按照“紧急采购流程”,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报部门经理以及公司分管副总、董事长审核。 4.8财务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付款提出的付款申请情况进行最终审核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4.9仓库、质量部或申请部门负责对所采购物资的验收。 5.内容 5.1申请部门有采购需求时,需填写“采购申请单”,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针对非经常性采购物资,申请部门在提交“采购申请单”的同时,需将所采购物品的详细要求或技术标准提交给物资供应部。 5.2对新供应商或非经常性采购物资,物资供应部在接到“采购申请单”后,需对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并把其报价、交货计划等连同“采购申请单”一并交由分管副总、董事长进行审批。 5.3“采购申请单”根据金额大小需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和常务副总进行审批。 5.4合同项目基建类的审批根据“润恒采购审批权限表”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逐层由公司负责人和集团管理层审批。 5.5合同的签署人为合同金额对应的审批流程中最高审批人。 5.6采购部负责创建“采购订单”,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分别有分管副总或常务副总、董事长进行审批,审批结束方可发出“采购订单”;采购物 资到货后,仓库负责填制《进货检验收货凭证》交质量部或申请部门经过验收,合格后将收料单签字联汇总交采购,采购汇同发票交财务办理付款手续。验收不合格不予以收货或付款,具体情况可参照“供应商不合格品退货流程”进行处理。 5.7针对经常性采购的物资,供应链采购部负责选择两到三家长期供应商,并由采购会同质量、技术部门,定期对其进行评审,确

立项报批流程

Word文档仅限参考 Word文档仅限参考FXNJ-KF-05 项目立项报批管理规程 1.目的 1.1.保证方兴地产南京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各项外部报批手续办理顺畅,工作信息传达准确。 2.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在南京市范围内道路修建的立项工作。 3.职责 3.1.前期开发部全面负责所有项目开发各项外部报批手续的办理,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及时取得项目开发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文件,完成各项审批工作,为各项目的按计划实施提供保障。 3.2.各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资料,并给予工作配合。 4.管理规程 4.1.报批核准项目开发报批流程指导 4.1.1.区属发改局申请办理项目建议书工作,报告需描述清楚项目基本信息、投资额、资金来源是否自筹等。 4.1.2.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4.1.3.区属规划局申请购买现势性地形图。 4.1.4.区属规划局申请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供:1、组织机构代码证×1(复印件)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电子、纸质)3、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电子、纸质)4、现势性地形图(加盖公章)。 4.1. 5.区属国土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惊醒改扩建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须提供地方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复印件),需提供:1、项目建议书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申请表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等5、征地批文、补偿协议、规费联系单。 4.1.6.区属环保局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批文,根据区环保局初审资料要求,编制环评咨询表或者环评报告书。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环评咨询表后,编制机构自主公示5个工作日,我司申报区属环保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环保局网站上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后,核发批文。若申请环评报告书,第一轮公示10个工作日,第二轮公示10个工作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后,全文本公示5个工作日,环保局第三轮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后,核发批文。 4.1.7.市节能中心申请办理节能评估文件和评审意见。 我司向区属发改局拟文《关于项目核准的申请》,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需要项目所在地街道、园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从工程立项批复到工程开工的全部详细流程

从工程立项批复到工程开工的全部详细流程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及有关说明

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 4.(区环保水务局)环 评(15个工作日) 6.(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方案图( 20个工作日) 7.(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规划许可(20个工作日) 11.(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45个工作日) 9.(市规划国土委宝安 管理局)方案设计 (20个工作日) 10.(区民防办) a.自建人防审核 (6个工作日) b.易建免建人防审核 (5个工作日) 16.(区建设局) 预算(标底)审核 (15个工作日) 15.(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工程规划许可 (20个工作日) 17.(区建设局)招标公告备案(5个工作日) 19.(区建设局)施工许可(5个工作日) 20.(区财政局)工程进度拨款(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验收(20个工作日) (1)(区消防大队)消防验收 (17个工作日) (2)(区民防办)人防验收备 案(即来即办) 24.(区审计局)审计 决算(45个工作日) 26.(区财政局)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 (10个工作日) 22. 竣工验收 23.(区建设局)造价 结算(45个工作日) 12.(区环保水务局) 水务(水保、防洪、排水)方案 审核 (12 个工作日) 8.(区消防大队) 消防设计核准 (20个工作日) (4)(区环保水务局)环保验 收 (10个工作日) (6)(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 14.(区发改局)初步设计 及概算(8个工作日) 1.(区发改局)项目前期研究批复(1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选址 、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 5.(区发改局)可行性研究报 告(8个工作日) 21.(区建设局、审计局) 变更备案(17个工作日) 项 目建议书阶可行 性研 究阶 段 初步 设计 及概算施 工 阶 审计 决算阶段 18.(区发改局)下达新开工资金计划(5个工作日) 25.(区发改局)下达 审计决算资金计划 (45个工作日) 13.(区建设局) 节能审核 (12个工作日) (5)(区建设局)节能验收(10 个工作日) 2.(区发改局)项目建议书(10个工作日) 项目决策阶段 实行分级审批 项目正式立项并列入年度计划C 类项目 项目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 目 建设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目预算不突破概算投资的,涉及建安费变更的,由项目建设单 位报区建设、审计部门备案,其 框内说明为修订稿程序 项目前期立项

项目立项书的审批步骤

项目立项书的审批步骤 企业申报项目需要制定项目立项书https://www.wendangku.net/doc/8012471043.html,,然后提交到当地发改委,发改委受理项目建议书后,会对项目进行一系列的审核,58计划网整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步骤如下. 一、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1:2000);征地协议规划部门意见 受理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负责人:非生产项目属于投资科工业、商业、外经外贸、旅游、乡镇项目属于工贸科农林水利等农业项目属于农经科.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单”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告知申办人意见及理由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材料通知单”,按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受理合格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单” 二、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 标准:同受理标准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科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及时上报委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退受理人员对 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签署意见及理由,退受理人员。 三、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时限:2个工作日 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意见的,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转审定人员。 四、审定标准:时限:2个工作日 同复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委主管领导同意复审意见的,签署意见后转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

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后,退受理人员。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受理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流程 根据市政府2010年第8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推进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大建设项目依法、合规、高效建设,我委结合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项阶段 (一)报审要求 1、申报立项的依据:一般是指政府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政府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形式确定的大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申报的立项材料应齐全:立项申请(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征地拆迁估算面积和费用、工程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项目建议书(**类项目仅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项目依据等。 (二)审批流程 1、市发改委在收到项目立项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不受理的项目,应当书面指出原因。 2、对决定受理的项目,市发改委征求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书面意见,各部门3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视为默认,市发改委提出初审意见报请政府同意后2个工作日内下达立项批复(对本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报市政府前需经专家论证和公众听证)。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一)报审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和设计内容不得超过批准的立项批复,超过的项目须重新立项。 2、报审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其他所需的附件材料。 (二)审批流程 1、市发改委在收到项目可研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不受理的项目,应当书面指出原因。

2、对决定受理的项目,市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下达项目可研批复(其中,委托咨询评估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初步设计阶段 (一)报审要求 1、项目单位申报的初步设计文件及附件应当齐全,具体应包括: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含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立项、可研批复;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或市规委会审批表;项目涉及到的供电、交警、地震、消防、防洪、通航、水土保持等专项审查意见。 2、**类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分册装订,一般需分为:总说明、勘察报告、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供电工程、照明工程和概算,可视工程具体内容适当调整;编制应按照规范要求达到应有的设计深度。其中,概算编制应当全面、详细;征地拆迁费用应依据项目所处位置的一般补偿标准进行测算;道路及排水工程中路名牌、无障碍设施牌、挡墙、栏杆、临时排水口、道口等相关附属设施不应遗漏;绿化设计中,如仅有行道树的,仅需设计树种、树池布设平面图及概算,如包含绿化带的,应有具体的绿化设计方案和详细概算;路灯设计中应包含路灯供配电工程的设计及费用计算;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工程和供电土建工程应附详细设计图纸及概算;管线综合应提供管线综合初步成果(平面图)。 (二)审批流程 1、市发改委在收到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不受理的项目,应当书面指出原因。 2、对决定受理的项目,市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组织评审,形成综合审查意见,当场反馈项目设计单位。 3、项目单位督促设计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针对综合审查意见,对设计文本作出说明或修改,报送咨询机构认可。 4、咨询机构提交咨询报告后,市发改委2个工作日内下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四、设计变更阶段 (一)报审材料应包括:设计变更申请、项目单位内审意见、情况说明(含项目进展及招投标情况、设计变更理由、变更内容、造价、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等)、原初步设计文本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设计变更方案(包括两个及以上比选方案)、工程概算及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其他所需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窗口职能:审批和上报全市基本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立项。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3、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4、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应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5、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和宿舍楼需提供纪检部门的审查意见。6、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7、企事业单位集资建设职工住宅项目应提供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及集资建房实施方案,联合建设的还需提供各方合作协议书。 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 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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