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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人员

组成及工作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附件2:

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制度

一、抢救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抢救小组工作职责

1、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所有成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做好抢救程序的实施和协助工作。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危重症孕产妇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认真做好危重症孕产妇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孕产妇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7、抢救过程中发现医疗纠纷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院长。

8、抢救过程中,如需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支持,报请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同意后及时与相关专家联系,进一步讨论、完善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方案。

9、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并对抢救过程及时总结,不断提高抢救水平。

(完整word版)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2018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 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 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 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

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篇一:急危重症孕产妇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依托全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组建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的远程会诊与现场抢救。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市危重 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统一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协调工作,推荐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相关专业)参加急救专家组,及时选派专家参加基层医院会诊,做好基层转诊、出诊工作,为持有“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的患者提供

便利条件,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拒转、拒收患者。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转诊数据季度汇总工作。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 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辖区内各医疗急救机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站(院)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制定“茂名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图”,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院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5357982.html,)/总结报告/工作计划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7953327)。 组长:侯永超 成员:秦友万、刘桂兰、王友金、黄晓琴、李娟、刘梅、陈道英、黄晓艳、王淑琼、周理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xx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xx县高

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本镇不发生因抢救不到位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严格执行危重病例会诊、抢救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3、本院对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并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4、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5、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6、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记录,并在《健康档案》上做高危标记,并定期进行随访。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7、妇产科门诊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8、实行高危妊娠转诊制度,妇产科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门诊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9、与黄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10、认真落实高危孕妇追访制度,妇产科门诊要建立并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落实高危妊娠追访制度。 11、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12、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13、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

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市人民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急救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制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人群 所有来院就诊的孕产妇,重点为急危重孕产妇。 二、组织领导 (一)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副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院孕产妇急救综合事宜,具体包括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确保孕产妇急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负责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与业务培训,加强技能操作训练,提高急救应急工作质量;负责孕产妇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加强与上级医院联系,完善急救转诊流程,及时将急危重孕产妇转往上级医院;发生急危重孕产妇重大抢救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及院外专家进行会诊与抢救。 (二)孕产妇急救技术小组 1、一组

组长: 成员: 2、二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在医院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急危重孕产妇应急抢救工作;按照急救领导小组统一调派,在接到急救任务后应第一时间参与施救,保证抢救时间和质量;孕产妇急救技术小组成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抢救电话后院内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院外医生30分钟内到场;参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市孕产妇急救工作。 各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孕产妇急救流程 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门诊及急诊接诊医师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120急救人员在孕产妇转运途中要密切观察孕产妇的症状与体征,必要时进行院前急救,并与院内做好联系对接,确保孕产妇到院后立即进行救治,缩短反应时间。 2、首诊医师认真做好孕产妇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对于急危重孕产妇,接诊医师在开具检查医嘱的同时通知医技科室做好检查准备,尽量缩短孕产妇等候时间,为抢救工作赢得宝贵时间;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中相关临床专家参加,抢救专家组成员应分秒必争参加抢救,不得无故拒绝,确实工作需要不能脱身或外出离医院路程较远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云南省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评分分级: 1.轻度高危:5-10分(A级单项评分5分;累计评分10分)。 2.中度高危:10-15分(B级单项评分10分;累计评分15分)。 3.重度高危:20-25分(C级单项评分20分;累计评分25分) 4.极重度高危≥30-35分(D级单项评分30分;累计评分≥35分)。 二、分级管理 1.轻度高危: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高危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中度高危:由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重度和/或极重度高危: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高危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高危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轻度及中度高危的孕妇,应每周1次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2.对重度、极重度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3.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接到报告后1周内,填写《云南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最新版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 ●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为什么?

孕产妇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登记制度 1. 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 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 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 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 新婚及批准生育二胎的,女方户口为寿光农村户籍现住址为文家街道老马店乡的妇女,持户口本、身份证、登记证或准生证到医院妇幼保健科填写个人信息及IC 卡,免费领取叶酸,从计划怀孕前三个月服用至孕早期三个月,共服用六个月。 2. 怀孕后三个月内为孕产妇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积极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做到让孕妇在孕早期第一次孕检时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对检测阳性孕妇尽早施行干预措施。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3. 为孕产妇办理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及住院分娩补助卡。 4. 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5. 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6. 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1. 妇幼保健科对本区域内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2. 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3. 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4. 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六、产后访视时应对产妇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为产妇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5. 认真填写好产后访视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所见的产妇及婴儿情况。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和睦佳妇幼医院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孕产妇的高危征象是影响母婴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是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安全孕产妇管理,对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登记管理,孕妇在建围产保健手册时,应做好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通过详细的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的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产妇时在手册上做好高危标记。 2、医院妇产科门诊应加强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28、34、37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并发症时随时评分,医院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诊,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并有针对性的发放宣教卡片,对已经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 3、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妇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时,应及时填写“高危孕妇报告卡”,报告妇幼保健院,并定期进行追访。 4、高危孕产妇追访管理,产科门诊应积极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卡片报出,由妇幼保健院协助追访,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者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家属进行相关的孕妇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等。 5、高危孕产妇的转会诊管理,医师筛查出动态高危因素较多的孕妇,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筛查、监护,筛查出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对妊娠合并特殊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具有相应特长的医疗机构,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孕28、34、37周评分时,应有内科会诊意见。

危重孕产妇急救方案

xxx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危重孕产妇抢救、接诊、转诊、管理工作,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一、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业务副院长 医务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院感科主任 妇产科主任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主任由xxx担任, 职责:负责对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的组织、人员、车辆调配和协调工作,保证产科绿色转诊通道的畅通。 二、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组长:业务副院长主任医师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主治医师 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成员:妇产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妇产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妇产科主治医师主治医师 心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普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 麻醉科主任主治医师 妇产科护士长护师 产科副护士长护士 检验科主任主管检验技术 功能检查科主任副主任技师 影像科主任主治医师 职责: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工作要求: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报医务科(总值班)组织抢救组成员参加会诊或抢救。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人员要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保证县域内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对需转诊的孕产妇要严格按照《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执行,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安全转运。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应立即请上级急救医院的专家会诊,指导治疗。 3.加强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妇产科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4.妇产科门诊要结合“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做好孕期保健监管工作,对高危孕产妇要严加管理,掌握相关资料,做好登记,指导正确就医,为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奠定基础,保障母婴安全。 5.全院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保证参加抢救人员及时到位,设备、药品等完好无缺,规范操作,杜绝急危重症孕产妇由于救治不及时造成的意外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附:1. 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2. 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3. 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4. 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流程 2015年6月15日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与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与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与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与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得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与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得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与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与疾病对胚胎得不良影响,同时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与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得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与胎儿得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与需要转诊得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得孕妇,除了进行孕期得生活方式、心理、运动与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得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得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得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得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得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得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与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得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与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新生儿得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与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与婴幼营养等方面得指导。 三、服务流程

产科急救工作制度

目录 一、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合作制度 四、产儿科合作制度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六、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七、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八、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 九、接(出)诊及反馈制度 十、急救流程图 十一、急救知识培训制度

(一)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各级保健人员要选用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敬业心的同志担任。 二、保健人员要掌握妇产科知识,要随时随地向群众特别是新婚夫妇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知识及好处。 三、保健人员要认真为前三个月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妇女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片的登记,并预约下次来院检查的时间。 四、对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要认真筛查“高危孕妇”,并给予登记管理。 五、对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妇女产前要有不少于五次、产后不少于三次的访视检查。 六、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的要及时转诊。 孕产妇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1、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 2、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还可酌情组织,主要总结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针对不足下一步应加强整改的事宜,。 3、例会由组长召集组织,各相关成员和科室人员参加,汇报总结之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由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争取最佳工作效果,提

高孕产妇管理质量。 4、对例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及时传达到科室人员,并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孕产妇管理工作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 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孕产妇管理工作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按要求时间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 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妇女保健工作动态,在所长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妇女保健任务及指标。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及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孕产妇急救流程

孕产妇急救流程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件1: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依托全市围产保健专家协作组专家,组建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的远程会诊与现场抢救。按照城区人群分布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急救专家组相应分为四个小组,对口联系,分片负责。具体负责区域见附表1。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驻济二级以上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统一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协调工作,推荐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相关专业)参加急救专家组,及时选派专家参加基层医院会诊,做好基层转诊、出诊工作,为持有“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的患者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拒转、拒收患者。同时,做好危重

孕产妇转诊数据季度汇总工作(转诊单、接诊单和统计表见附表2-4)。 市妇女保健所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驻济各医疗急救机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站(院、所)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制定“济南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图”(见附图1),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院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1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 2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全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

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0分以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动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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