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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超值珍藏版!)

创投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超值珍藏版!)
创投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超值珍藏版!)

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企业情况调查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住所、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营业期限、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法人代码、职工人数

2.公司股东结构

股东各方的名称、法人代表、占股比例、应投金额、实投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方式指:现金、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复杂结构可以附图说明

第一大股东背景(并列股东需一并说明)

3.公司沿革

说明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股权、注册资本等公司基本情形的变动,并说明这些变动的原因。

4.主要管理者情况

法人代表及简历: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常住地区、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目、行业从业年限、主要经历(工作/学习单位、任职、起止年月)和经营业绩、联系电话

5.享受的优惠政策

国家、省、地级市( 特区) 所给予企业享受的资金、税收、进出口、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优惠

6.政府及行业审批情况

公司成立、改制、企业所开发、生产的项目/产品进入市场所需国家、省、地级市(特区)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7.公共关系

企业与当地政府机构的关系是否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

8.关联企业

是否有关联企业及关联程度

二、企业产品/服务

1.产品/服务描述

产品/服务的背景、目前所处的阶段( 基础研究及试验/中式/批量生产)、产品/服务的性能水平、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 如拥有的专门技术、版权、配方、品牌、销售网络、许可证、专营权、特许经营等)

2.公司现有的和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

3.是否已签署了有关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转让或授权许可的协议等;

4.产品标准:详细列明产品执行的标准。

三、企业技术与研发

1.核心技术来源及所有权

专利/专有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主要技术指标及技术先进性

专利/专有技术名称、主要技术指标、领先程度、其他说明

3.研发能力说明

技术依托/技术合作单位及合作方式、研发小组组长、技术更新周期、其他说明

4.研发投入

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每年购置开发设备、开发人员工资、试验检测费用、以及与开发有关的其它费用5.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6.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

(技术鉴定情况、获国际、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和机构奖励情况)

7.行业内技术权威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8.后续开发能力(技术贮备与创新安排)

贮备技术/项目名称、研发单位、投资规模、研发周期、其他说明

9.公司将采取怎样的激励机制和措施,保持关键技术人员和技术队伍的稳定

10.技术存在的纠纷或潜在的纠纷说明

技术名称、纠纷情况或潜在风险说明

四、企业管理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管理团队简介

姓名、职务、专业与学历、工作经历

3.管理团队评价

知识结构、管理水平、团队合作、成功业绩、创业案例

4.管理团队核心领导人评价

沟通能力、心理气质特征、主要缺点和薄弱点

5.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三年内或自公司创立以来)

6.企业劳动力统计

年龄分布:30岁以下,30-40岁之间、40岁以上、平均年龄

教育程度:本科以下、本科、硕士、博士

部门配置:部门名称、人数、主管、业务内容、所在区域、备注

7.关键人员依赖程度描述

8.主要管理措施

管理体现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备性

9.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10.是否与掌握公司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定竞业禁止协议

11.是否与相关员工签定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12.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五、生产及设施调查

1.生产规模及最大生产能力

2.主要设施

(1) 生产用地:生产车间位置、总建筑面积、总使用面积、所有权属、使用

成本、其他说明

(2) 重要设备来源:设备/生产线名称、位置、来源、购买价/年租金、按使用年限估计总成本、附加条件、备注

(3) 设施维修保养资本化、折旧政策及投保情况

(1)如扩大规模、建设周期、设备采购周期、安装调试周期情况

3.生产过程

(1)生产原料:原料名称、主要用途、单价、进货渠道、订货周期、占材料成本比例、其他说明

(2)主要供应商:是否有足够的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承诺

(3)生产工艺流程

(4)独有的生产工艺设施及技术说明

(5)质量保证情况:质量认证情况、质量检验流程

(6)环保问题:目前与潜在的环保问题评估、已完成的环保工程及效果、面临经费问题估计

(7)其它情况

六、财务状况

1.2007、2008、2009、2010年上半年的企业财务报表

2.企业财务指标分析

3.财务状况说明

第二部分市场分析

一、行业背景及状况

行业发展历史及趋势、进入该行业的技术壁垒、贸易壁垒、政策限制等

二、产品生命周期及其发展趋势

三、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

四、替代品分析

五、目前的企业在行业中地位

六、核心竞争力构成( 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七、盈利能力分析

八、目标客户及其对产品或服务的反映

九、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十、公司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市场份额估计

竞争对手名称、目前所占市场份额、未来三年能占市场份额、依据资料、竞争对手的优势与劣势

十一、营销策略及与竞争对手比较

需要比较的项目如下:

1.产品品种性能

2.产品价格

3.营销机构及销售半径

4.销售人员地域分机及人数、培训计划

5.销售程序

6.分销渠道、配套市场、直销及分销商代理商数量及分布

7.广告与促销计划

十二、财务预测

第三部分风险与对策

可能出现的风险与准备相应的对策

包括政策风险、行业风险、技术开发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开拓风险、生产风险、原材料供应与储运、财务风险、汇率风险、投资风险、融资能力局限、对公司关键人员依赖的风险等。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春晖投行在线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主办券商做好对拟与退市公司进行股份置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主办券商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主办券商还应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中涉及的、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主办券商认为必要时,可附加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主办券商应针对每一公司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小组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至少为三人。 项目小组成员均需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律师资格的人士和行业分析师至少各一名。

上述行业分析师应具有公司所属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持续关注该行业,并在最近六个月内发表过行业研究报告。 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成为项目小组成员。 第六条主办券商应在项目小组中指定一名负责人。 负责人需具备三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且具有主持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项目,或者参与推荐公司挂牌项目任意两个以上的经历。 第七条项目小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 第八条项目小组成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主办券商、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九条尽职调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交谈; (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三)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四)实地察看或监盘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五)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六)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七)听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顾问以及有关员工的意见;

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手册

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手册 1、概述 本工作指引作为尽职调查工作的参考性文件,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调查人员的工作经验进行分析使用。 本工作指引需配合尽职调查相关工作表格一起使用,包括会计科目分析底稿、关联交易及往来统计表、或有事项统计表以及土地房产统计表。 2、公司基本情况 2.1 设立与发展历程 设立的合法性 取得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资协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其设立程序、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 历史沿革情况 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工商年检等资料,了解其历史沿革情况。 股东出资情况 了解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是否一致。 关注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以及其亲属在公司的投资、任职情况。 查阅股东出资时验资资料,调查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

核查股东是否合法拥有出资资产的产权,资产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出资资产的产权过户情况。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对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查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主要股东情况 了解股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 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调查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查阅与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称“三会”)有关文件以及政府批准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核查公司历次增资、减资、股东变动的合法、合规性。 核查公司股本总额、股东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重大变动。重大重组情况 了解公司设立后发生过的合并、分立、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置换、重大增资或减资、债务重组等重大重组事项。

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甘肃普高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性质】为知道各子公司法律工作人员正确参及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切实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依据《甘肃普高船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工作基本规程》和《甘肃普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管路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投资的工作实际,指定本指引。 本指引系为向各子公司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方面的指导,以便对各子公司相关人员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进行评价,并非强制性规定,各子公司可根据具体事项的情况参考执行。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称法律尽职调查,是指企业拟进行投资项目,如合资、重组、并购、重大资产购买等,要求法律工作人员对有关(以下简称“被调查方”)的有关资料、文件、信息等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做出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条【作用】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有以下作用: (1)帮助公司了解被调查方的情况,用于判断拟进行的投资项目是否具备深入洽谈的可能性; (2)帮助公司决定是否调整该投资项目的价格以及确定调整价格的幅度; (3)帮助公司按照现实情况进一步合理、合法地调整投资项目有关合同的条款、结构以及决定投资项目完成的时间表;

(4)帮助公司更加准确地确定该投资项目完成的前提条件和完成后的义务; (5)帮助被调查方为促使投资项目基本实现而尽早采取需要的补救措施或帮助公司在有关协议中增加被调查方的陈述和保证条款。第四条【责任】各子公司相关人员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时,应当具有尽职、尽责的态度,全面细致地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且应当在调查过程中注意保密。 第二章调查材料及调查方法 第五条【调查材料】调查材料是指及调查相关的,反映被调查方法情况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和档案等,在尽职调查中,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由被调查方提供的书面材料; (2)从第三方调取的书面陈述; (3)被调查方做出的书面陈述; (4)从其他中介机构获得的书面材料; (5)调查人员对于各类口头陈述的记录或者录音; (6)调查人员对于现场调查的记录。 第六条【独立调查】独立调查是指调查人员从被调查方之外的第三方获取相关调查资料的调查方式。独立调查应当尽量从第三方处获取书面调查材料,若无法获得书面材料的,应当对第三方的调查答复进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房地产信托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操作规程,提高房地产信托项目尽职调查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全面性,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监会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业务人员遵循审慎稳健、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查看、查询等方法,对申请立项的房地产信托项目之影响业务安全性的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并确认借款人、担保人等交易合作方(下称“交易对手”)提供信息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坚持独立调查原则。如认为必要时,可附加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四条本指引为公司立项项目尽职调查的一般要求,业务人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予以增减。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实行项目小组制,须为2人以上。项目小组成员应具备法律、财务、房地产行业等方面的相关知识。项目小组亦可根据需要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同参与尽职调查。 第六条项目小组对拟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下称“目标项目”)调查和交易对手资料的验证应以实地直接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尽职调查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网络查询以及审核第三方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出具的报告或意见书等。具体形式包括:

(一)与交易对手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座谈; (二)查阅交易对手之工商登记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审计报告、凭证等; (三)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 (四)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并掌握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五)询问交易对手相关人员; (六)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作,充分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七)以面谈、发函询证等方式向包括交易对手之客户、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业其他公司及金融机构等在内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 询; (八)网络、报刊、电台等社会公开信息查询; (九)其他可以采用的方式和措施。 第七条项目小组应根据交易对手及目标项目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八条项目小组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留痕,认真做好记录并由随行人员签字。记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交易对手的证照原件、主要资产进行复印、扫描、现场拍照等方式。前述资料应作为尽职调查报告的附件。 第九条项目小组应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应列明尽职调查工作的内容以及结论。 第三章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交易对手基本情况调查 第十条交易对手设立、变更情况及开发资质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交易对手的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公司章程(包括历次章程修正案)等文件资料,核

某公司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XX公司 20XX年度第XX期XX(债务融资工具 名称) 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发行人Logo (联席*)主承销商及 簿记管理人

二○xx年xx月

关于尽职调查的说明 一、尽职调查目的 本次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对贵公司及下属有关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业务发展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公司对尽职调查清单问题的回答及提供的相关文件是本次发行工作的基础,并在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本清单是对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务必请确保文字材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尽职调查清单的填写 1.除非特别说明,本清单需填写的数据为集团合并口径。 2.本清单中“最近三年”指20XX、20XX、20XX三年;“一期”指20XX年 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 3.对于问题的回答,分为3类: ?直接回答:即“请说明”、“请分析”、“请描述”的问题,请直接填写在该问题下 方。务请逐条回答,无法提供资料、不适用的问题等均请做说明。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请“请提供”的问题,书面材料需复印并注明“已确 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要求填写附表:即请“请填写”的问题,此类问题已设计为相应的附件表格,请 在表格内直接填写。 4.贵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对尽职调查中提供的所有书面、电子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承诺函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纸质材料

均须加盖骑缝章。 三、尽职调查材料的报送 1.返回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word、相关Excel附表)及纸面二个版本。 2.对于需要提供附件的,以问题号为附件编号、在每一附件的右上角标明“附 件X.X.X”(如:问题1.1.1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请在复印件右上角标注“附件1.1.1”)。 3.材料报送的电子邮箱为:xxx;书面文件请报送至: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 办公楼XX室 4.填报单位如对问题清单存在任何疑问,请随时与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工作人 员联系。 5.本次调查提供的是初步尽职调查清单,随着项目发行工作的推进,将根据工 作实际进展情况提供进一步的尽职调查清单。 对于贵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有关部门等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提供的任何支持和配合,主承销商深表感谢!

(创业指南)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程序指引

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程序指引 (2011年7月1日) 为了督促和提醒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保荐工作质量,现将尽职调查问核程序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保荐机构所保荐项目的见面会召开当天,审核一处和二处审核员共同约请该项目的签名保荐代表人与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要求当场填写《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表》(以下简称“《问核表》”,附件一),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问核中存在不能当面回答或存在瑕疵,应当纳入补充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二、审核员审核过程中可以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业务和技术、历史沿革、公司治理和内控、财务状况、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和其他事项,要求保荐代表人补充填写《问核表》。审核员补充提出的事项应该明确具体,并在《问核表》中列明需核查的范围或方式。 三、保荐项目的两名签名保荐代表人填写《问核表》的同时按规定的内容当面誊写该表所附承诺事项,并签名确认。 四、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问核程序,并签名确认。 五、《问核表》有审核一处、二处审核员暂时保管,在该项目封卷时将原件纳入存档。 六、审核员应对问核情况及问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情况评价表》(附件二)并转发审委工作处。评价结果将作为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考核和评价的依据之一。

附件一: 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表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专业审慎的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判断并按照专业审慎的原则出具有关意见,而不是简单依赖所引用或间接取得的资料,核查过程的资料应纳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现场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基本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当事人承诺或声明、请有权机构出具确认文件或取得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原始凭证(电子卡)、咨询专家意见、查询央行企业征信系统等核查方式,采取这些方式应当以审慎、恰当、有效为原则。 3、表中所列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备注加以说明。初次问核存在不能当面回答的,应当如实说明并通过必要的补充程序或整改再次确认。

尽职调查资料清单(参考版)

尽职调查清单 1 公司基本情况 1.1公司当前的基本情况 1.1.1公司在工商局的全套登记资料,最新的经工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 1.1.2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图,请披露到实际控制人; 1.1.3公司当前的内部组织机构图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以表格方式表述); 1.1.4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章程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涉及的资料: 公司所有境内外子公司/企业、分公司、办事处、研究所等(请注明该等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及该等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其他下属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公司所投资公司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报告;关于设立各子公司/企业的协议书及其修改协议;关于设立各子公司/企业、分公司、办事处等的董事会决议等内部批准文件。 1.1.5行业主管部门或审批机构作出的最新有效批复、批准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1.2 公司历史沿革情况 1.2.1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增资合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变更登记等; 1.2.2公司章程及历次修改情况; 1.2.3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历次变更情况; 1.2.4最近三年内公司的经营业务、经营资产、管理层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最近 一年内公司的股东结构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1.2.5公司成立后至今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批文、法院裁决书、工商管理变更登记材料、重大资产重组合同、协议、验资、评估报告等; 1.2.6公司设立至今历次评估报告、历年审计报告; 1.2.7公司历年年检材料; 1.2.8主要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营业执照及基本情况说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控股及参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说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因被质押、诉讼等引致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1.3 股东情况和股权结构图、控制关系图 1.3.1对公司有实际控制权股东的基本情况,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 1.3.2验资报告及股东名册或出资证明书;如有任何股东对公司以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有关该等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评估报告、股东向公司出资时办理移交手续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交接文件、共同签署的资产清单及/或产权登记证。若未办理手续,请书面说明资产实际移交的情况; 1.3.3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名册以及对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当前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章程;公司当前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新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说明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如果不存在也请说明;说明股东之间一致行动情况的说明及相关协议,如果不存在也请说明;说明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说明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1.3.4说明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全国律协《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讨论稿)》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讨论稿) (一)引言 (1)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现风险、判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基本规范 (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委托人、目标企业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服务的专业能力,包括必备的法律专业素质及企业并购运作、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指引的要求,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指派具备要求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成相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严禁建议或协助委托人或目标企业从事违法活动或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委托人要求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委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委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谨慎判断怀疑是伪造或虚假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7)对于委托人要求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服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拒绝并向委托人说明情况。 (8)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向委托人披露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并做出适当的法律分析与评估,不得故意隐瞒、遗漏主要信息或做虚假陈述。 (9)律师应当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密切配合,通过专业分工协作和充分的业务沟通,共同保障受托法律业务的顺利进行。 (10)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调查所取得的文件、资料、证明的分类归档及查阅制度,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制作的内部审核制度,以及内部质量保障制度。 (11)律师应当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就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在工作中获取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谈话等资料制作工作底稿。 (12)律师应当对承办尽职调查业务过程中重要的往来电子邮件和电子版式的法律文件进行书面备份。 (13)如涉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分析与评估等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可以建议委托人聘请在该司法管辖区域具备相应资格,且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具有

私募基金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私募基金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要点 私募基金内部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的指引,包括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尽职调查主要内容、档案管理、尽职调查监督。附有尽职调查报告格式。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公司投资团队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 信、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取得相关 各方的资料,据此形成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的过程。其目的是掌握项目的第一手 材料,确保提交公司风控部和投资决策相关委员会审批的材料真实、简洁、明 晰,为其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二章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 第二条各业务投资团队负责尽职调查工作。每一个项目至少包括一名投资团队 负责人以上人员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项目AB角色双人参与制。 第三条尽职调查工作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 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以及独立聘请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等。具体形式可 为: 3.1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或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谈; 3.2查阅、收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3.3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3.4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3.5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3.6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3.7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 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第四条尽职调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用款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证人、资金运用项目及

某公司尽调清单

XX有限公司项目 尽职调查活动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需要的电子版资料: 第一部分企业概况 一、企业简介及股权机构 1、企业简介 2、股权结构演变史 3、主要关联人员情况介绍 关联人员包括: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简介 二、企业收入构成情况 1、主要产品类别、产品规格和技术指标说明(附产品图片) 2、产品的主要竞争力 3、企业收入来源构成明细(2012、2013年、2014年及2015年截止目前) 三、行业及市场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国家的政策、行业标准等; 2、企业产品市场规模、市场份额地区分布,潜在的市场增长分析; 3、公司主要竞争力及市场准入门槛; 四、市场营销及客户资源情况 1、产品主要销售渠道、盈利模式、销售人员配置 2、公司10大客户统计收入明细(2012、2013年、2014年及2015年截止目前; 3、正在执行未完和未开始执行的已经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统计. 五、竞争对手情况 1、企业产品的前5-10位竞争对手名单(国内、国外)及竞争对手介绍及收入的估计,在产品技术、价格、服务、渠道、管理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的比较; 六、产品研究开发情况 1、研发成果及进展情况 2、拥有或已申请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清单; 3、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等情况; 七、设施情况 经营/生产用地、设施面积、租金等情况,以及所有权归属; 八、生产过程情况 1、项目开发流程、周期介绍,产品生产流程图; 2、公司前5-10大供应商统计(2012、2013年、2014年及2015年截止目前); 九、公司获得的主要资质和荣誉清单

第二部分企业财务 一、历史财务报表分析: 1、公司201 2、201 3、2014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带附注的审计报告) 2、关联企业2012、201 3、2014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带附注的审计报告) 3、今年最新财务报表; 4、财务情况说明 1)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和价格变化 2)主要产品成本明细,价格,毛利率明细(2012、2013、2014年); 3)近三年管理费用情况表 4)最新的固定资产情况 5)主要固定资产产权和估值情况 6)应收款项明细(2012、2013、2014年) 7)应付款项明细(2012、2013、2014年) 8)销售费用变动情况(2012、2013、2014年) 二、有关已有的/潜在的诉讼、处罚、仲裁的情况说明,如果没有也请说明; 三、主要关联交易说明(包括收入、应收账款、采购成本、应付账款等); 四、融资需求 1、融资额度 2、资金使用说明 3、未来三年详细的发展规划 4、未来三年详细的财务预测 第三部分企业组织与管理 1、组织结构图; 2、主要岗位人员分布图 3、公司主要管理、研发人员简历、薪酬情况介绍 需要备查的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5.公司章程

最新固有资金运作项目尽职调查指引

固有资金运作项目尽职调查指引

固有资金运作项目尽职调查指引 为完善以公司固有资金运作的各类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规范固有类业务的运作程序,现就固有资金运作项目的尽职调查要点制定工作指引,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参考实施。 第一章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交易对手、投资标的、资金用途、偿债能力、保障措施、担保能力、项目所面临风险的全面调查与分析。项目承办部门应指派高级业务经理为项目尽职调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二条尽职调查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查、人员询问笔录及审查第三方会计师、律师或评估师出具的报告或意见书等。具体形式包括: (一)与交易对手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管理层进行座谈; (二)查阅、复制交易对手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财务报表及拟投资项目的各类重要合同、凭证、有关批准文件等; (三)对拟投资项目或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询问; (四)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的方法对交易对手及项目有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核实分析; (五)必要时应聘请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行业专家等第三方出具独立意见。

第三条项目承办部门应对尽职调查的完整性与尽调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公司固有项目审批流程进行逐级审批。 第二章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交易对手(企业)基本情况调查 第四条公司设立与股权情况 查阅公司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核查公司合并、分立与历史沿革情况。查阅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时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核查公司股本总额与股权结构是否发生变动。 第五条主营业务情况 通过询问交易对手管理层、主要客户,查阅公司审计报告等方法,了解交易对手的主营业务情况,以及为发展主营业务和主要产而投入的资金、人员及设备等情况。 了解并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经营性业务收入的比例,评价公司主营业务在经营性业务中的地位。了解并结算公司业务增长率,并分析业务增长原因。 第六条调查交易对手的股东 调查了解交易对手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的背景、诚信情况,通过与交易对手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流,了解其对公司发展现状、管理团队、公司经营与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想法。 第七条调查公司管理团队及法人治理结构

最全公司尽职调查清单

一、贵公司的基础文件资料 二、贵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历史沿革资料

3贵公司的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 4与贵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增资或减资协议、有关公告等文件; 5贵公司设立及历次变更的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如有)。 (1)该部分文件同时在全套工商登记材料中的,公司可不必另行提供;备注 (2)请同时提供贵公司下属企业的上述资料。 三、贵公司的股东 2

请贵公司具体说明解决的方式); 贵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不同的情形?是否 7 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若有,请提供相关资料; 8贵公司股东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形?若有,请提供相关文件; 贵公司各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权利 9 行使受限制的情形?若有,请提供相关文件; 贵公司股东向公司出资来源的相关凭证:指出资款打入公司账户 的出资凭证及该笔出资款的来源凭证(如出资时工资薪金所得的 10 个人账户凭证、投资所得的财务凭证或向他人借款的书面文件及 财务借款凭证等)。 备注自然人简历中工作经历部分需要详细描述,起算时间为其开始工作时,需要包括其曾经任职的单位名称、任职职位、工作内容、任职期间等。 四、贵公司的业务

7 8贵公司是否存有在大陆以外区域经营的情况;若有,请贵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贵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发展规划的书面说明以及与之有关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 人员简历中工作经历部分需要详细描述,起算时间为其开始工作 备注时,需要包括其曾经任职的单位名称、任职职位、工作内容、任职期间等。 五、贵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贵公司的组织机构及人员

尽职调查指引

直接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直接投资项目经理对目标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投资经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投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公司经营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投资经理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项目经理还应对足以影响公司管理层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可以视情况需要组成项目小组。 第五条项目小组成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项目经理、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尽职调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交谈; (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三)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四)实地察看或监盘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五)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六)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七)听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顾问以及有关员工的意见; (八)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九)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工商部门、税 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广泛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十)取得公司管理层出具的、表明其提交的申请挂牌文件内容属实且无重大遗漏的声明书等。 第七条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小组应对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合理质疑,比照本指引所列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判断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是否充分。项目小组在引用专业人士的意见时,应对所引用的意见负责。 对于认为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不够充分的、或对专业人士意见有疑义的,项目小组应进行调查。 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八条尽职调查时,项目小组成员应对尽职调查内容逐项分工,明确职责。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尽职调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工作底稿的纸制与电子文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第十条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章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调查 第十一条调查公司所属行业是否属于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范围。

某事务所IPO财务尽职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财务尽职调查资料收集总结 资料收集是进行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资料收集不仅有外部资料,也有企业内部资料。并且客户从项目组资料的收集过程中,可以判断出一个项目经理及其团队的素质及能力。 一、资料来源 项目期间资料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1、统计年鉴; 2、专业报刊杂志; 3、各类有关专业书籍; 4、互联网; 5、资询顾问研究分析; 6、客户内部资料。 二、资料收集要求 1、进行客户内部资料收集时。必须编写资料收集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给客户,项目成员不得擅自向客户要资料。 2、由项目经理根据资料清单内容及工作分工安排项目组成员分别负责资料收集。 3、属于客户同一部门的资料尽量由专人收集,不得重复向客户要资料。 4、根据工作进度分清资料收集的缓急,给客户一个合理安排的时间。 5、收集的资料要力求真实可信,如经初步分析后认为该资料有不详实之处,一定要核实。 6、项目成员在提交所收集的资料时(尤其是电子版本),必须注明资料来源。 7、所有收集的资料及时交至项目组资料管理员,资料收集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小组成员的考核依据之一。 三、资料保管 1、项目组需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管理项目期间收集的所有资料。 2、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将所有资料分类登记,并编制资料目录,标记索引。 3、资料管理员负责办理项目组资料的借阅手续。 4、项目组成员须保管好各自所借阅的资料,并有责任促进所有资料在小组内充分共享。 5、项目组成员不得私自向客户报送资料,如需向客户报送代表事务所意见或观点的资料,在报告时,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 四、资料的保密 1、不得随便复印客户资料,必须经客户方同意后方可复印。 2、不得随意放置客户资料,以免泄露资料内容。 3、不得随意向项目组以外的人透露相关资料。 4、U盘中不得保存客户电子资料,更不得放入U盘带出。 5、存放客户电子资料的文件夹需要加密。 五、资料的处理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 工作指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2016年4月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制定的《直接投资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和指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投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被投资企业符合管理公司及****基金的投资标准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投资业务人员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投资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投资业务人员还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对于涉及到足以影响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应进行详尽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项目小组应严格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完成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详实撰写尽职调查工作报告,充分披露目标被投资企业各项风险。如出现无

法完全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完成尽职调查的情况,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理由。 第五条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全面负责,对项目成员合理分工,逐项完成尽职调查相关内容。 第六条项目小组应编制项目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进行重点调查。如果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聘请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协助完成尽调工作。项目小组应对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合理质疑。项目小组在引用该等专业人士的意见时,应对所引用的意见负责。 第一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调查 第八条调查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一)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访谈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分析公司财务报表等方法,评价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二)通过公司管理层访谈,结合公司行业属性和公司规模等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盈利模式、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市场竞争地位等),分析判断公司经营的主要风险及对未来的影响;对已经或即将发生经营模式转变的,应予以重点核查。 第九条调查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 (一)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了解公司过去几年的业务发展状况。

尽调工作流程

项目尽职调查 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联营孵化项目尽职调查的流程,结合集团相关制度及特有的投资理念,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尽调发起条件 1、立项批准:项目通过审批(初审或内审)后,由总监发起,经主 席签字同意后方可对该项目发起尽职调查工作; 2、尽调报备:项目尽调批准后,根据工作内容需要,应尽快确定尽 调时间,并将尽调项目名称、尽调地点、预计尽调日期及随行人员 等基本信息告知主管副总裁,并由副总裁助理进行备案。 二、尽调前期准备 1、确定随行人员:根据项目尽调工作需要,由项目主管投资总监确 定项目尽调随行人员;若尽调工作(如内审、终审)需主席参与, 则尽调时间、人员及尽调行程等安排需经总裁办同意后方可确定; 2、拟定尽调事项: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明确本次项目尽职调查的目 的,并将该目的作为目标列举尽调过程中需了解的各类情况; 3、通知项目方: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将确定的尽调行程事项表发 与项目方,并确定项目方接站人员名称、职位、电话及接站时间、 地点、车牌号等; 4、购买车票:根据尽调行程表及与项目方沟通后的结果,购买火车 或飞机票。 三、尽调内容 1、项目相关 包括项目核心技术、产品优势、原材料采购渠道、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项目估值等;

2、项目源公司相关 包括项目源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股权架构、固定资产、相关设备、人员团队、相关资质、业务伙伴、关联交易、涉诉情况等; 3、财务数据相关 包括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固定资产、现金流、负债、应收应付账款、相关业务合同、融资偿债情况、流动比率、同类公司市场价值等; 4、行业背景相关 项目所处行业政策背景、发展趋势、产品可替代性、竞品风险等。 四、尽调后期总结 1、整理尽调资料:包括项目方宣传文字材料、照片、项目宣传视频、 尽调过程中所有会议纪要、尽调内容事项结论等所有本次项目尽职 调查资料,按类别整理归纳至文件夹,并上传至云盘; 2、费用报销:根据财务部门要求填写尽调期间涉及到的各类费用开 销,并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 3、出具尽调报告。

尽职调查风险控制指引

厚德载物合作共赢 尽职调查风险控制指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使担保项目尽职调查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项目经理责任心,最大限度防范和控制项目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担保业务受理阶段 第二条接受资料环节的风险控制 对企业报送的项目资料,项目经理要严格审核其真实性。 1、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复核其原件,对审核确认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对于资质证书、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与发票、拟提供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凭证等重要资料,项目经理还需要甄别其原件的真实性、一手性。 2、财务资料要核对报表与总账、总账与明细账并抽查明细账与重要凭证的相符性。 3、项目经理在核对资料的真实性时,可在接受资料环节与实地调查环节交叉进行。 4、若上述资料存在虚假成分,项目经理需重新考虑对该企业的信用评价。 5、项目经理不可不经核实地直接复制企业领导或经办人所传递的信息。 第三条立项环节的风险控制

项目经理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与公司担保业务准入原则灵活掌握项目来源,并确定是否立项,具体项目投向可参考公司下发的行业授信投向指引。 1、担保项目原则上要选择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的企业,即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 2、对于第一还款来源不足的企业,要分析企业未来市场的发展,如果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即使目前财务状况不理想,也可以作为支持对象,但需要企业提供充足的反担保措施。 3、对于借壳融资企业,要重点分析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该用途未来可以产生的利润与现金流,对于该类借款,项目经理要全面了解集团成员、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的信息。 第三节担保业务调查阶段 第四条实地调查环节的风险控制 实地调查阶段是整个担保项目实施的重点,项目经理应重点把控该阶段的风险。 1、项目经理在对企业实地考察前,应制定保前调查提纲,列明重点调查项目,提高实地调查效率。制定调查提纲时,项目经理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收集媒体资料、分析宏观经济、判断行业现状、进行市场调研等方式,初步识别企业风险点,有计划地对企业开展保前调查。 2、所有担保项目必须履行实地调查环节,通过财务及非财务因素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印证资料的真实性,实地调

并购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并购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目录 一、尽职调查所要达到全然目标 (4) 二、尽职调查的范围及需了解的内容 (4) (一)尽职调查差不多内容 (4) (二)反映并购双方行业情况的内容 (6) 1.目的 (6) 2.需要注意的问题 (6) 3.资料搜索指南 (6) (三)反映并购双方业务进展情况的内容 (7) 1.目的 (7) 2.需要注意的问题 (7) 3.资料搜索指南 (8) (四)反映并购双方财务信息情况的内容 (8) 1.目的 (8) 2.需要注意的问题 (9) 3.资料搜索指南 (10) (五)反映并购双方法律和监管环境情况的内容 (11)

1.目的 (11)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1) 3.资料检索指南 (12) (六)反映并购双方人情况况的内容 (13) 1.目的 (13)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3) 3.资料搜索指南 (13) (七)反映并购交易事项的专门内容 (14) 1.目的 (14)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4) 3.资料搜索指南 (15) (八)反映公司环保情况的专门内容 (15) 1.目的 (15)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5) 3.资料搜索指南 (16) 三、尽职调查清单 (16) (一)差不多情况 (16) (二)财务信息 (19) (三)经营协议 (20)

(四)人事治理 (21) (五)行政规章与环保 (22) (六)法律事项 (22) (七)并购交易事项 (23) (八)其他重要信息 (23) 附件:并购业务的一般流程 (25)

一、尽职调查所要达到全然目标 1.弄清晰兼并或操纵目标公司对收购方的股东来讲是否具有长期的利益; 2.了解目标公司价值如何; 3.推断收购方是否有能力进行此次收购。 二、尽职调查的范围及需了解的内容 (一)尽职调查差不多内容 1.深入了解并购双方的合法性、合法名称,公司能够合法存续的期间。通过阅读公司章程和公司的会议记录了解是否有与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是否包含限制公司经营活动的条款。即首先确认公司是否是一个合法的法人组织,公司的章程是否合法,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多大,以确定预备收购的是一家能够合法正常经营什么业务的公司及并购双方的大致业务对接性。 2.了解并购双方拥有和发行各种股份(一般股、优先股或可转债等)的全部历史和现状。即深入了解并购双方股权结构的演化情况,以清晰地把握公司股份发行、转让、注销及交易的全过程,清晰地了解公司在发行股票的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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